关注少数民族聚居区保护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
武鸿麟
赤水河是长江上游主要一级支流,发源于云南省镇雄县,流经云南镇雄、威信,贵州毕节、大方、金沙、遵义、仁怀、桐梓、赤水、习水,四川叙永、古蔺、江阳、纳溪、合江三省15个县(市),经四川省合江县汇入长江。干流全长444.5公里,流域面积20440平方公里,其中云南、贵州、四川境内流域面积分别占流域面积的10.4%、59.8%和29.8%。赤水河流域大多处于乌蒙山片区,境内居住着汉、苗、彝、回、布依等多个民族近千万人口,其中少数民族约占总人口25%左右,为典型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地区和革命老区。
由于在行政区划上隶属不同省份,流域内行政单位的发展规划各不相同,上游至下游出现不同特色、不同类型的产业。其中,煤电开发、白酒酿制、农业生产、旅游开发等是赤水河流域的代表产业。同时赤水河流域是以国酒茅台为代表的中国优质白酒生产基地,同是也是贵州经济的重要增长极。
随着流域的快速发展,流域环境质量逐年下降。由于流域各地经济发展起点低、底子薄、总量小,要在2020年与全国一道同步实现小康,有巨大的发展压力,客观上进一步加重了流域环境承载能力和环境保护的压力,环境保护设施欠账大。尽管每年省、市、县三级政府投入大量资金解决环保基础设施问题,但由于贵州省及流域各县(市)属于边远落后地区和革命老区,财政收少,财力薄弱,投入环保设施的资金有限,环保设施远不能满足环境保护的要求。
为加快贵州及周边地区生态文明建设,保护好赤水河流域的生态环境,实现赤水河流域可持续发展,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建立国家层面的生态补偿机制。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顶层设计,需要有多渠道的资金来源,从国家层面来建立生存补偿基金制度,更能整合资源统筹各方面行动,有利于推动生态补偿制度在赤水河流域先行先试。建议国家将赤水河流域作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先试试验区,积极探索从国家层面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对流域各县进行生态补偿,提高流域各县保护生态环境的积极性。
二是建立云、贵、川跨区域保护工作联动机制。云、贵、川三省由于所处地理位置不同,对环境保护的要求不一样,全流域保护协调难度大,虽然贵州省在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单凭一省之力难以达到全流域均衡发展和保护的要求,应尽快建立云、贵、川三省联动、按照三省互利共赢的原则,促进流域发展与保护的工作机制,建立流域发展与保护信息共享平台,建立跨区域执法机制,协调各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工作,确保国酒茅台和赤水河珍稀鱼类生长环境安全,切实加强赤水河流域环境保护工作。
三是加大流域环境保护投入力度。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帮助解决流域各省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等方面的投入。同时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加大基层职能部门标准化能力建设力度,切实提高流域各地执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