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新生代农民工政治意识文明建设的机制创新
摘 要: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有着完全不同于其他政治文明形态的本质特征,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优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新生代农民工逐渐成长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重要力量。提升新生代农民工政治意识文明建设水平既是推进新生代农民工政治文明建设的关键,也是改进社会治理方式、推进农村剩余劳动力市民化、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工程。以机制创新推进新生代农民工的政治意识文明建设,需要政府、社会和新生代农民工积极发挥各自的主体性优势,实现协同发力。具体而言,要着力完善以制度化运行为重点的维权机制、以有效性传递为重点的表达机制和以政治能力为重点的培训机制。
关键词:新生代农民工;政治意识文明;维权机制;表达机制;培训机制
中图分类号:D669.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0751(2018)10-0079-06
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有着完全不同于其他政治文明形态的本质特征,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优势。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到本世纪中叶,我国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将全面提升,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政治文明建设不仅是“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推动当代中国全面发展进步的重要保证。政治文明是人类政治生活的进步状态,是一个由政治意识文明、政治制度文明和政治行为文明三部分构成的完整体系。①其中,政治意识文明是政治文明之“魂”,政治意识文明建设是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和精神支柱。
人民当家作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②。新生代农民工不仅是我国快速城镇化背景下形成的一个有着庞大人口基数的重要社会阶层③,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重要力量。提升新生代农民工政治意识文明建设水平既是推进新生代农民工政治文明建设的关键,也是改进社会治理方式、推进农村剩余劳动力市民化、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工程。在这个过程中,政府、社会和新生代农民工需要积极发挥各自的主体性优势,实现协同发力。具体而言,要着力完善以制度化运行为重点的维权机制、以有效性传递为重点的表达机制和以政治能力为重点的培训机制,着重以机制创新推进新生代农民工的政治意识文明建设。
一、以制度化运行为重点完善新生代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机制
新生代农民工经常遭遇既不同于农村居民,又不同于城市市民的维权困境。因此,应以赋权和增能为基本途径,构建有利于增强维权意识、改进维权途径、提升维权效果的运行机制,使新生代农民工的理性维权行动成为推进农民工政治意识文明建设的重要途径。结合新生代农民工政治意识文明建设的实际,现阶段亟须着力构建组织化维权、社会化维权和法治化维权“三位一体”的综合性维权机制,使新生代农民工的维权行动处于制度化运行状态。
1.组织化维权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化发展,现阶段我国社会阶层利益呈现多元化和复杂化的特征。社会阶层利益的过度分化会严重损害社会公平正义,有效平衡不同社会阶层之间的利益诉求、利益摩擦和冲突是我国政治文明建设的应有之义。就农民工群体而言,尽快建立健全农民工的权益代表组织,增强新生代农民工的利益表达能力和集体话语权是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重要前提。一是要強化工会的维权职能。进一步强化新生代农民工的入会工作,让工会的组织化维权行动覆盖到农民工群体。此外,要积极引导、帮助在外资企业、私营企业中的新生代农民工建立自己的工会组织,改变“弱劳工强资本”状况,提高农民工的利益表达能力和社会行动能力,确保农民工正当权益不受侵害。④二是要提升政府的服务创新水平。政府层面,应将农民工协会、外来人口协会等组织纳入地方政府指导范围,并建立涵盖管理岗、技术岗、党员的农民工组织,通过规范化的组织运作引导农民工中的精英分子实现体制内维权,增强其维护合法权益的实力。三是要强化群团组织的社会服务功能。共青团和妇联组织应重视在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等新生代农民工聚集区域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积极帮助新生代农民工维护合法权益。
2.社会化维权
新生代农民工社会化维权是指在上述组织化维权之外,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积极作用,营造全社会关爱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不断推进新生代农民工城市融入的工作机制。社会化维权机制既能让新生代农民工感受到社会的正能量,又能增强其权利意识、责任意识和规则意识,是推进农民工政治意识文明建设的重要力量。
其一,营造全社会关爱农民工的良好氛围。新生代农民工对城市融入的诉求往往比父辈更为强烈,他们既受到农民身份的束缚,又在城市融入过程中面临各种体制障碍。只有积极营造全社会关爱农民工的良好氛围,才能让新生代农民工在浓浓的关爱中增强社会责任感、参与感,为推进新生代农民工政治意识文明建设夯实情感基础。为此,一是要完善全方位的社会服务体系。鼓励社会力量在心理、文化、法律等方面为新生代农民工提供具体帮助,引导他们树立克服困难的信心和积极健康的心态。二是要实现关爱新生代农民工志愿服务活动的常态化。一方面要进一步完善农民工应急救助机制,另一方面要着力解决好新生代农民工的同工同酬、住房、随迁子女教育等问题,以此提高新生代农民工依法享有社会保障的水平,增强其在城市生活中的获得感和公平感。
其二,发挥社会组织的维权优势。政府需适当放宽对社会组织的制度约束,扶持、协助公益性社会组织发展,支持公益性社会组织积极服务农民工,并配合公益性社会组织在维护农民工正当权益过程中的各项工作。此外,要充分发挥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社区内农民工的各项职能,帮助新生代农民工提高对其所在社区人文环境的认识。⑤
其三,增强农民工的自组织能力。既要重视同乡会、同学会等非正式组织在新生代农民工维权活动中的积极作用,引导这类非正式组织在法律法规范围内活动,又要注重非正式组织与正式组织在维权活动中的协同性,引导非正式组织积极、主动地与正式组织协调沟通。
3.法治化维权
针对个别私营企业主长期无理侵权,新生代农民工常以“弱者的方式”展开维权,直至雇主改变做法。⑥这种“弱者的方式”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能起到维权效果,但实际上是非理性的,有时甚至是非制度化的维权方式,往往与国家的法治社会建设背道而驰。这样的行为后果常常是新生代农民工从弱者(权益受害者)变成了城市治理秩序的破坏者(权益侵害者)。因此,法治化维权既是实现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也是形成农民工维权长效机制的根本保障。
其一,着力完善农民工维权的法规政策体系,制定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专门法律。要按照现代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的要求,将新生代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维护作为一个基本要求融入城市社会治理的政策体系中。既要系统清理城乡二元结构背景下不合时宜的法律法规,又要将实践中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创新做法以及被实践证明有效的地方政策上升到法律法规层面。要以构建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为根本目标,妥善处理好新生代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进城落户后其在农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权等问题,加快完善有利于促进新生代农民工城市融入的户籍、住房、土地管理、成本分担等相关制度。
其二,加快建立健全基于农民工权益保护目的的相关行政执法体系。一是政府相关部门要强化对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完善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排查预警、快速处置机制,健全举报投诉制度,严格依法查处用人单位侵害农民工权益的违法行为。二是要在劳动用工管理、农民工工资报酬权益保障、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农民工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保护等方面加大自上而下的执法力度,尽可能消除新生代农民工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风险。面对涉及农民工的利益纠纷,要按照“鼓励和解、强化调解、依法仲裁、衔接诉讼”的要求,建立无缝对接的纠纷解决机制,及时公正处理涉及农民工的劳动争议,并建立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劳动仲裁和诉讼“绿色通道”,提高仲裁和诉讼效率。
其三,不断优化农民工法治维权的社会服务体系。各级工会、就业培训机构或社会组织要着力帮助新生代农民工提升在劳动合同签订、工作环境改善和薪酬待遇提高等方面与雇主进行沟通的能力,鼓励他们运用法律手段维护正当权益。
二、以有效性传递为重点完善新生代农民工合法权益表达机制
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是权力正确运行的重要保证。从理论层面讲,包括新生代农民工在内的每一位中国公民都可以在宪法法律所允许的范围内对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的问题表达意见或建议。但从实践层面看,新生代农民工在行使表达权(尤其是利益表达权)的过程中还存在不少障碍。利益表达成功与否,取决于利益综合、政策制定和政策执行的整个过程。⑦完善农民工合法权益表达机制,就要以有效性传递为重点,建立政府主导、利益表达者积极参与、社会组织主动介入并有效监督的多元利益表达机制。⑧
1.完善新生代农民工行使间接表达权落实机制
为切实保障公民的表达权,我国宪法和法律设置了自下而上推举代表来保障公民间接表达权的表达机制。但在实践中,新生代农民工在行使间接表达权的过程中往往面临诸多障碍。面对新生代农民工人口流动的新形势,要切实解决新生代农民工在行使间接表达权过程中的形式化问题,着力完善相关落实机制。
其一,建立和完善以居住证为基础的选举制度。随着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不断转移,大量流動群体的存在改变了现行选举制度依托的社会环境。新生代农民工正由“亦工亦农”向“全职非农”转变。许多新生代农民工出生在城市,在农村土地二轮承包时没有分到土地,而且他们普遍缺乏务农经验,因此大部分新生代农民工进城后就不想再回农村种地。以居住地为选区划分标准,建立和完善以居住证为基础的选举制度,不但能将流动中的新生代农民工群体纳入选民范围,增强农民工的城市融入感,而且可以有效避免因生产单位和户籍所在地两个标准同时存在而可能出现的重复选举问题,使选区内代表比例分配更加合理。⑨
其二,健全和维护新生代农民工户籍地权益的信息沟通机制。虽然新生代农民工的工作、生活与户籍地的交集越来越少,但其与户籍地依然有千丝万缕的联系。比如:他们在户籍地还有基于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林权、新农村建设等而产生的可观经济利益;一些新生代农民工在条件成熟时还可能回乡创业、回乡投资。因此,农民工户籍地的县、乡两级政府应强化对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指导和监督,健全和维护新生代农民工户籍地权益的信息沟通机制,确保外出务工人员在户籍地的各项权益得到有效保障。特别是在进行征地拆迁、土地流转、村庄合并、乡村振兴建设等重大事项过程中,农民工户籍地的基层政府要严格依照法定程序,保障外出务工人员的参与权、知情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其三,建立针对新生代农民工的政治资源配置倾斜机制。现阶段,我国新生代农民工仍主要集中于制造业、建筑业和一般服务业等产业,与工作单位之间的合同期限不长、联系不紧密。政治权利的悬空使新生代农民工政治意识文明建设缺乏实践支撑。⑩因此,要打破以往简单依据人口比例进行政治资源配置的方式,坚守突出新生代农民工的代表性这个底线,积极推荐优秀农民工作为各级党代会、人大、政协的代表和委员,在评选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招生考试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和照顾。
2.构建新生代农民工行使直接表达权引导机制
虽然新生代农民工可以通过信访等渠道表达利益诉求,但实践操作中常常遭遇程序烦琐、过程漫长、成本偏高等体制障碍,导致诉求失灵、失效。B11当行使间接表达权不顺利时,新生代农民工开始通过各种信息媒介直接面向公众表达个人或群体的利益诉求。B12目前,新生代农民工在行使直接表达权的过程中,既有推进新生代农民工政治意识文明建设的积极功效,也存在较大不可控性风险。因此,构建新生代农民工行使直接表达权的引导机制具有现实紧迫性。
其一,构建扁平化的社会治理机制。新生代农民工采取直接方式行使表达权是对传统科层制社会管理模式难以实现表达需求的直接反应。因此,在落实新生代农民工表达权的制度设计方面,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供的便利条件,坚持重心下沉、关口前移的原则,减少中间层级,提高新生代农民工行使表达权的效率。
其二,构建同步性的舆情引导机制。舆情是公民对社会事件、群体现象以及公共事务管理所持有的基本认知、主观看法、客观评价以及现实态度的总和,是对政府施政和决策行为能够形成重大影响的民意集合。B13舆情引导工作直接关系社会稳定。一是要强化互联网思维,加快主流网络媒体发展,使其在新媒体中发挥主导作用,同时健全网站分级分层管理体制,强化各级主体责任。二要强化网络舆情监测,加快建立网络舆情多元化管理的联动机制,及时梳理、防止负面信息传播,加强移动互联网建设和生态治理。
其三,建立更为细化的表达识别机制。直接表达权在行使过程中具有非组织性和零散性等特点。在新媒体传播体系下,个别新生代农民工的诉求或利益表达常被扭曲、放大或淹没,不利于其表达权的真正实现。对于新生代农民工真实、合法的表达,应注意收集整理,作为完善相关政策的重要依据;对于恶意歪曲、肆意炒作的非法行为,要依法处理,坚持鼓励合法表达和打击非法失实表达并重。
3.健全针对新生代农民工诉求表达响应机制
健全对新生代农民工诉求表达的响应机制是完善表达机制的重要内容。要防止形式主义和走过场,切实构建能发挥实质性效果的表达响应机制。
其一,完善间接性表达的反馈机制。间接性表达的重要特征是由少数人作为代表向特定的机关或个人表达意见建议或诉求。间接性表达有效性传递的关键在于确保少数代表人与被代表人之间存在信赖关系,即代表人能够始终站在被代表人的立场维护被代表人利益。但在实践中,新生代农民工常常对代表人缺乏足够认识,对其行使代表权的过程和方式缺乏充分的了解和监督,进而影响到新生代农民工对间接性表达机制的认同。因此,直接代表农民工利益的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职工代表等应与农民工群体保持常态化的沟通,建立相应的沟通机制,定期收集新生代农民工的意见建议和诉求,并将履职过程中的相关情况及时反馈给农民工群体,增强新生代农民工对间接性表达机制的认同感。
其二,建立直接性表达的回应机制。直接性表达方式之所以被新生代农民工群体广泛采用,其主要原因在于这种表达方式的及时性和直观性。直接性表达往往涉及面广,如果处理不及时,不仅会造成表达渠道堵塞,还会增强新生代农民工“走投无路”的挫败感,极易引发非理性事件。因此,构建及时有效的回应机制是有效引导直接性表达的关键。要根据不同类型直接性表达的个案,采取分类施策的原则,让新生代农民工的典型性、突出性意见表达有回音。对于上访类直接表达方式,要按照信访法治化的发展方向,及时引导其采取法治途径解决有关诉求。对于依托互联网体现的表达内容,有关部门应发挥网络媒介的作用,在网上发布与新生代农民工相关的政策信息,通过网络收集新生代农民工的心声和诉求,建立新生代农民工与政府间的“诉求—回应”机制。B14对于非理性的网络宣泄、造谣诽谤等不当表达行为,相关部门要利用网络平台及时正本清源。
其三,建立表达内容的整合机制。新生代农民工的意见或诉求表达不仅是推进政治意识文明建设的重要途径,而且是研判社会转型、实施城市治理的宝贵资源。无论是直接性表达还是间接性表达,都存在一定程度的直观性和片面性,建立表达内容的整合机制是更好把握表达内容和制定应对措施的重要前提。要结合特定时期国家或地方的发展战略和顶层设计,认真研究新生代农民工意见或诉求表达的主要内容、主要特点和发展趋势,将其作为把握新生代农民工城市融入状况和政治意识文明建设水平的重要参照。要分阶段、分区域、分民族、分行业、分年龄、分性别收集整合新生代农民工的意见表达,从不同侧面强化对新生代农民工城市融入过程的认知,积极响应新生代农民工的表达权,为制定、调整相关政策打好实证基础,也为推进农民工政治意识文明建设夯实实践根基。
三、以能力建设为重点完善新生代农民工政治能力培训机制
政治能力不足是制约新生代农民工行使政治权利、有效参与政治活动的重要因素。政治实践是提升新生代农民工政治能力的根本途径。要完善以政治能力建设为重点的培训机制,使其成为推进新生代农民工政治意识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
1.激发新生代农民工的政治热情
由于与户籍地、居住地的实际联系都不太紧密,新生代农民工的政治生活总体上与其生活实践和利益聚焦点处于相脱节的状态。激发新生代农民工政治熱情是推进其政治参与,提升该群体政治意识文明建设的关键所在。应从农民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着手,将公共议题的设置与新生代农民工的生活实践相对接。一是要根据新生代农民工在城市融入的不同阶段面临的具体问题,切实增强公共议题与新生代农民工切身利益的相关性。新生代农民工政治参与的关注点已经开始转向住房、医保、工作等民生问题以及如何实现更好的城市生活。B15各级党委、政府、人大和社会组织应重视针对新生代农民工劳动就业、社会保障、职业健康、公共服务、住房保障、落户条件、随迁子女入学等问题的议题设置,建立与新生代农民工群体进行制度化、常态化沟通的长效机制,让农民工群体切实感受到城市公共议题与自己的工作和生活密切相关。二是要突出新生代农民工参与政治实践的主体性。新生代农民工在政治实践中主体性缺失是其政治热情不高的根本原因。以媒介话语权为例,由于新生代农民工的主体性在当前的媒体报道中得不到彰显,使得这一群体的媒介话语权整体呈现“主体性表达缺失”的图景。B16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背景下,各级党委、人大、政协的代表名额分配方案设计中,应考虑将新生代农民工作为一个重要的阶层或界别,凸显其政治参与的主体性。三是要提升新生代农民工政治参与的效能感。政治效能感包含内在政治效能感与外在政治效能感两个维度,分别指个体对自我政治影响力的感知和个体对政府回应力的自我感知。B17新生代农民工在政治参与中体验到的政治效能感直接影响到其政治热情。各级党委、政府、人大需高度重视并认真研究从各种渠道获取的新生代农民工的意见建议,将其中有价值的建设性意见或建议落到实处,让新生代农民工感受到自身的政治参与活动给公共生活带来的积极变化,深切感受到来自政府的回应力。
2.提高新生代农民工的政治技能
新生代农民工工作地、生活地与户籍地不相一致的状态导致其政治实践机会较少。在城市融入过程中,政治技能不足是制约新生代农民工政治融入的主要障碍。一是要提高新生代农民工对政治规则的适应能力。政治活动离不开政治规则的约束。对政治规则的熟练掌握是政治技能的重要表现。要有针对性地对新生代农民工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章程》等相关知识的培训,让新生代农民工尤其是有政治热情的新生代农民工能够系统掌握有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基本知识,向新生代农民工普及有关劳动者合法权益救济机制和相关部门办事程序的知识。通过系统培训或政治实践,让新生代农民工能够了解、适应国家的政治规则,有效实现群体的参政议政。二是要增强新生代农民工在政治活动中的话语能力和沟通能力。城市基层政府应着力建设社群关系包容型社区并积极搭建新生代农民工能够广泛参与的公共议题交流平台,从根本上消除不同群体之间的身份歧视,增强新生代农民工与城市市民平等交往的自信心,提升新生代农民工的城市责任感和归属感。
3.提升新生代农民工的政治素养
政治素养是个人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观念、政治态度、政治信仰、政治技能的综合表现。人的政治素质的高低是社会政治文明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不断提高新生代农民工的政治素养是推进政治意识文明建设的核心内容和重要保障。一是要培育新生代农民工的服务意识。党和国家所有政治活动都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根本宗旨。牢固的服务意识是政治素养中的根本素养。从本质上讲,我国所有合法政治参与活动都是为人民服务的活动。同样,新生代农民工的政治参与活动都不是为了参与者的个人利益,而是为了新生代农民工这个群体乃至全社会的公共利益。在针对新生代农民工的政治培训或政治实践中,要把培育新生代农民工的主体性服务意识作为首要任务,帮助农民工群体从被“代表”和被“照顾”的被动状态中走出来,使这个群体的代表站在维护包括弱势群体权益在内的社会公共利益的立场来参与政治活动。二是要培育新生代农民工的法治意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本要義。坚定的法治意识是政治素养中的核心素养。要将对新生代农民工法治意识的培育放在最核心的位置,通过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案例,加强针对农民工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增强新生代农民工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提高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参与政治活动以及维护合法权益的能力。三是要锤炼新生代农民工的包容意识。政治活动的本质是不同利益主体针对特定事项进行沟通、协调,最终形成统一意志的过程。包容意识是政治素养中的基本素养。在人民根本利益一致的基础上,新生代农民工在具体利益协调过程中应树立大局观念,自觉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既要考虑自身群体利益,又要包容其他群体利益。
注释
①参见虞崇胜:《论政治文明的三维结构》,《社会科学》2002年第12期。
②参见《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中央文献出版社,2016年,第54页。
③2017年,我国农民工总量达到28652万人,比上年增加481万人;1980年及以后出生的新生代农民工逐渐成为农民工主体,约为14469万人,占全国农民工总量的50.5%,比上年提高0.8个百分点。参见《2017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国家统计局网站,http://www.stats.gov.cn/tjsj/zxfb/201804/t20180427_1596389.html,2018年4月27日。
④B14参见李贵成:《人的尊严视域下的新生代农民工利益表达机制研究》,《东南学术》2013年第5期。
⑤参见邓玮:《话语赋权:新生代农民工城市融入的新路径》,《中国行政管理》2016年第3期。
⑥参见张勇濂:《新生代农民工维权特点探析》,《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3期。
⑦参见[美]加布里埃尔·A.阿尔蒙德、小G·宾厄姆·鲍威尔:《比较政治学——体系、过程和政策》,曹沛霖等译,东方出版社,2007年,第179页。
⑧参见王文祥、刘栋明:《建立弱势群体利益表达机制的理论基石》,《社会科学战线》2015年第8期。
⑨参见丁云、顾韵婷:《新生代农民工政治参与的制度困境及完善路径》,《山西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2期。
⑩参见胡守勇:《新生代农民工政治意识文明建设推进策略——基于城市社区建设的视角》,《科学社会主义》2013年第4期。
B11参见李祥、庞超:《社会治理创新视域下新生代农民工利益表达机制构建路径研究》,《阜阳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6期。
B12随着政治意识和维权意识的增强,新生代农民工依托互联网信息技术,极大提升了群体的集体行动能力,一些发展型权益不同程度地得到了实现,而且一些新生代农民工敢于通过上访甚至是越级上访的方式直接表达诉求。但是,不可否认,其中一些消极性的直接表达方式有碍社会良治。比如:一些新生代农民工以频繁换工作的“短工化”来表达对工作境况的不满,利用微博、微信、QQ等在网络公共空间发泄怨言,参与其他社会极端事件以达到泄愤目的。参见赵银红:《新生代农民工维护权益保障的特征及应对策略》,《长白学刊》2016年第1期。
B13参见杨维东:《构建网络舆情应对长效机制》,《光明日报》2016年3月31日。
B15参见欧庭宇、闫艳红:《新生代农民工政治参与的现实困境与对策选择》,《西南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3期。
B16参见吴麟:《主体性表达缺失:论新生代农民工的媒介话语权》,《青年研究》2013年第4期。
B17参见李蓉蓉:《农民政治效能感对政治参与影响的实证研究》,《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4期。
責任编辑:翊 明
Promoting the Mechanism Innovation of the New Generation of Peasant Workers′ Political Consciousness Civilization Construction
Hu Shouyong
Abstract:Socialist political civilization, with its essential characteristics totally different from other forms of political civilization, is an important advantage of socialist democratic politics. Socialism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has entered a new era, and the new generation of migrant workers has gradually grown into an important force for building a well-off society in an all-round way and opening a new journey of socialist modernization. Promoting the level of political consciousness civilization construction of the new generation of migrant workers is not only the key to promote the political civilization construction of the new generation of migrant workers, but also an important project to improve urban and rural social governance, promote the urbanization of rural surplus labor force and realize rural revitalization. To promote the political consciousness and civilization construction of the new generation of migrant workers by mechanism innovation, the government, the society and the new generation of migrant workers need to actively play their respective subjectivity advantages to achieve synergy. Specifically, it is imperative to improve the mechanism of safeguarding rights with emphasis on institutionalized operation, the mechanism of expression with emphasis on effective transmission, and the mechanism of training with emphasis on political ability.
Key words:new generation peasant workers; political consciousness civilization; rights maintenance mechanism; expression mechanism; training mechanism
关键词:新生代农民工;政治意识文明;维权机制;表达机制;培训机制
中图分类号:D669.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0751(2018)10-0079-06
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有着完全不同于其他政治文明形态的本质特征,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优势。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到本世纪中叶,我国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将全面提升,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政治文明建设不仅是“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推动当代中国全面发展进步的重要保证。政治文明是人类政治生活的进步状态,是一个由政治意识文明、政治制度文明和政治行为文明三部分构成的完整体系。①其中,政治意识文明是政治文明之“魂”,政治意识文明建设是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和精神支柱。
人民当家作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②。新生代农民工不仅是我国快速城镇化背景下形成的一个有着庞大人口基数的重要社会阶层③,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重要力量。提升新生代农民工政治意识文明建设水平既是推进新生代农民工政治文明建设的关键,也是改进社会治理方式、推进农村剩余劳动力市民化、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工程。在这个过程中,政府、社会和新生代农民工需要积极发挥各自的主体性优势,实现协同发力。具体而言,要着力完善以制度化运行为重点的维权机制、以有效性传递为重点的表达机制和以政治能力为重点的培训机制,着重以机制创新推进新生代农民工的政治意识文明建设。
一、以制度化运行为重点完善新生代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机制
新生代农民工经常遭遇既不同于农村居民,又不同于城市市民的维权困境。因此,应以赋权和增能为基本途径,构建有利于增强维权意识、改进维权途径、提升维权效果的运行机制,使新生代农民工的理性维权行动成为推进农民工政治意识文明建设的重要途径。结合新生代农民工政治意识文明建设的实际,现阶段亟须着力构建组织化维权、社会化维权和法治化维权“三位一体”的综合性维权机制,使新生代农民工的维权行动处于制度化运行状态。
1.组织化维权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化发展,现阶段我国社会阶层利益呈现多元化和复杂化的特征。社会阶层利益的过度分化会严重损害社会公平正义,有效平衡不同社会阶层之间的利益诉求、利益摩擦和冲突是我国政治文明建设的应有之义。就农民工群体而言,尽快建立健全农民工的权益代表组织,增强新生代农民工的利益表达能力和集体话语权是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重要前提。一是要強化工会的维权职能。进一步强化新生代农民工的入会工作,让工会的组织化维权行动覆盖到农民工群体。此外,要积极引导、帮助在外资企业、私营企业中的新生代农民工建立自己的工会组织,改变“弱劳工强资本”状况,提高农民工的利益表达能力和社会行动能力,确保农民工正当权益不受侵害。④二是要提升政府的服务创新水平。政府层面,应将农民工协会、外来人口协会等组织纳入地方政府指导范围,并建立涵盖管理岗、技术岗、党员的农民工组织,通过规范化的组织运作引导农民工中的精英分子实现体制内维权,增强其维护合法权益的实力。三是要强化群团组织的社会服务功能。共青团和妇联组织应重视在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等新生代农民工聚集区域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积极帮助新生代农民工维护合法权益。
2.社会化维权
新生代农民工社会化维权是指在上述组织化维权之外,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积极作用,营造全社会关爱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不断推进新生代农民工城市融入的工作机制。社会化维权机制既能让新生代农民工感受到社会的正能量,又能增强其权利意识、责任意识和规则意识,是推进农民工政治意识文明建设的重要力量。
其一,营造全社会关爱农民工的良好氛围。新生代农民工对城市融入的诉求往往比父辈更为强烈,他们既受到农民身份的束缚,又在城市融入过程中面临各种体制障碍。只有积极营造全社会关爱农民工的良好氛围,才能让新生代农民工在浓浓的关爱中增强社会责任感、参与感,为推进新生代农民工政治意识文明建设夯实情感基础。为此,一是要完善全方位的社会服务体系。鼓励社会力量在心理、文化、法律等方面为新生代农民工提供具体帮助,引导他们树立克服困难的信心和积极健康的心态。二是要实现关爱新生代农民工志愿服务活动的常态化。一方面要进一步完善农民工应急救助机制,另一方面要着力解决好新生代农民工的同工同酬、住房、随迁子女教育等问题,以此提高新生代农民工依法享有社会保障的水平,增强其在城市生活中的获得感和公平感。
其二,发挥社会组织的维权优势。政府需适当放宽对社会组织的制度约束,扶持、协助公益性社会组织发展,支持公益性社会组织积极服务农民工,并配合公益性社会组织在维护农民工正当权益过程中的各项工作。此外,要充分发挥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社区内农民工的各项职能,帮助新生代农民工提高对其所在社区人文环境的认识。⑤
其三,增强农民工的自组织能力。既要重视同乡会、同学会等非正式组织在新生代农民工维权活动中的积极作用,引导这类非正式组织在法律法规范围内活动,又要注重非正式组织与正式组织在维权活动中的协同性,引导非正式组织积极、主动地与正式组织协调沟通。
3.法治化维权
针对个别私营企业主长期无理侵权,新生代农民工常以“弱者的方式”展开维权,直至雇主改变做法。⑥这种“弱者的方式”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能起到维权效果,但实际上是非理性的,有时甚至是非制度化的维权方式,往往与国家的法治社会建设背道而驰。这样的行为后果常常是新生代农民工从弱者(权益受害者)变成了城市治理秩序的破坏者(权益侵害者)。因此,法治化维权既是实现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也是形成农民工维权长效机制的根本保障。
其一,着力完善农民工维权的法规政策体系,制定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专门法律。要按照现代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的要求,将新生代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维护作为一个基本要求融入城市社会治理的政策体系中。既要系统清理城乡二元结构背景下不合时宜的法律法规,又要将实践中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创新做法以及被实践证明有效的地方政策上升到法律法规层面。要以构建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为根本目标,妥善处理好新生代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进城落户后其在农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权等问题,加快完善有利于促进新生代农民工城市融入的户籍、住房、土地管理、成本分担等相关制度。
其二,加快建立健全基于农民工权益保护目的的相关行政执法体系。一是政府相关部门要强化对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完善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排查预警、快速处置机制,健全举报投诉制度,严格依法查处用人单位侵害农民工权益的违法行为。二是要在劳动用工管理、农民工工资报酬权益保障、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农民工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保护等方面加大自上而下的执法力度,尽可能消除新生代农民工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风险。面对涉及农民工的利益纠纷,要按照“鼓励和解、强化调解、依法仲裁、衔接诉讼”的要求,建立无缝对接的纠纷解决机制,及时公正处理涉及农民工的劳动争议,并建立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劳动仲裁和诉讼“绿色通道”,提高仲裁和诉讼效率。
其三,不断优化农民工法治维权的社会服务体系。各级工会、就业培训机构或社会组织要着力帮助新生代农民工提升在劳动合同签订、工作环境改善和薪酬待遇提高等方面与雇主进行沟通的能力,鼓励他们运用法律手段维护正当权益。
二、以有效性传递为重点完善新生代农民工合法权益表达机制
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是权力正确运行的重要保证。从理论层面讲,包括新生代农民工在内的每一位中国公民都可以在宪法法律所允许的范围内对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的问题表达意见或建议。但从实践层面看,新生代农民工在行使表达权(尤其是利益表达权)的过程中还存在不少障碍。利益表达成功与否,取决于利益综合、政策制定和政策执行的整个过程。⑦完善农民工合法权益表达机制,就要以有效性传递为重点,建立政府主导、利益表达者积极参与、社会组织主动介入并有效监督的多元利益表达机制。⑧
1.完善新生代农民工行使间接表达权落实机制
为切实保障公民的表达权,我国宪法和法律设置了自下而上推举代表来保障公民间接表达权的表达机制。但在实践中,新生代农民工在行使间接表达权的过程中往往面临诸多障碍。面对新生代农民工人口流动的新形势,要切实解决新生代农民工在行使间接表达权过程中的形式化问题,着力完善相关落实机制。
其一,建立和完善以居住证为基础的选举制度。随着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不断转移,大量流動群体的存在改变了现行选举制度依托的社会环境。新生代农民工正由“亦工亦农”向“全职非农”转变。许多新生代农民工出生在城市,在农村土地二轮承包时没有分到土地,而且他们普遍缺乏务农经验,因此大部分新生代农民工进城后就不想再回农村种地。以居住地为选区划分标准,建立和完善以居住证为基础的选举制度,不但能将流动中的新生代农民工群体纳入选民范围,增强农民工的城市融入感,而且可以有效避免因生产单位和户籍所在地两个标准同时存在而可能出现的重复选举问题,使选区内代表比例分配更加合理。⑨
其二,健全和维护新生代农民工户籍地权益的信息沟通机制。虽然新生代农民工的工作、生活与户籍地的交集越来越少,但其与户籍地依然有千丝万缕的联系。比如:他们在户籍地还有基于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林权、新农村建设等而产生的可观经济利益;一些新生代农民工在条件成熟时还可能回乡创业、回乡投资。因此,农民工户籍地的县、乡两级政府应强化对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指导和监督,健全和维护新生代农民工户籍地权益的信息沟通机制,确保外出务工人员在户籍地的各项权益得到有效保障。特别是在进行征地拆迁、土地流转、村庄合并、乡村振兴建设等重大事项过程中,农民工户籍地的基层政府要严格依照法定程序,保障外出务工人员的参与权、知情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其三,建立针对新生代农民工的政治资源配置倾斜机制。现阶段,我国新生代农民工仍主要集中于制造业、建筑业和一般服务业等产业,与工作单位之间的合同期限不长、联系不紧密。政治权利的悬空使新生代农民工政治意识文明建设缺乏实践支撑。⑩因此,要打破以往简单依据人口比例进行政治资源配置的方式,坚守突出新生代农民工的代表性这个底线,积极推荐优秀农民工作为各级党代会、人大、政协的代表和委员,在评选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招生考试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和照顾。
2.构建新生代农民工行使直接表达权引导机制
虽然新生代农民工可以通过信访等渠道表达利益诉求,但实践操作中常常遭遇程序烦琐、过程漫长、成本偏高等体制障碍,导致诉求失灵、失效。B11当行使间接表达权不顺利时,新生代农民工开始通过各种信息媒介直接面向公众表达个人或群体的利益诉求。B12目前,新生代农民工在行使直接表达权的过程中,既有推进新生代农民工政治意识文明建设的积极功效,也存在较大不可控性风险。因此,构建新生代农民工行使直接表达权的引导机制具有现实紧迫性。
其一,构建扁平化的社会治理机制。新生代农民工采取直接方式行使表达权是对传统科层制社会管理模式难以实现表达需求的直接反应。因此,在落实新生代农民工表达权的制度设计方面,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供的便利条件,坚持重心下沉、关口前移的原则,减少中间层级,提高新生代农民工行使表达权的效率。
其二,构建同步性的舆情引导机制。舆情是公民对社会事件、群体现象以及公共事务管理所持有的基本认知、主观看法、客观评价以及现实态度的总和,是对政府施政和决策行为能够形成重大影响的民意集合。B13舆情引导工作直接关系社会稳定。一是要强化互联网思维,加快主流网络媒体发展,使其在新媒体中发挥主导作用,同时健全网站分级分层管理体制,强化各级主体责任。二要强化网络舆情监测,加快建立网络舆情多元化管理的联动机制,及时梳理、防止负面信息传播,加强移动互联网建设和生态治理。
其三,建立更为细化的表达识别机制。直接表达权在行使过程中具有非组织性和零散性等特点。在新媒体传播体系下,个别新生代农民工的诉求或利益表达常被扭曲、放大或淹没,不利于其表达权的真正实现。对于新生代农民工真实、合法的表达,应注意收集整理,作为完善相关政策的重要依据;对于恶意歪曲、肆意炒作的非法行为,要依法处理,坚持鼓励合法表达和打击非法失实表达并重。
3.健全针对新生代农民工诉求表达响应机制
健全对新生代农民工诉求表达的响应机制是完善表达机制的重要内容。要防止形式主义和走过场,切实构建能发挥实质性效果的表达响应机制。
其一,完善间接性表达的反馈机制。间接性表达的重要特征是由少数人作为代表向特定的机关或个人表达意见建议或诉求。间接性表达有效性传递的关键在于确保少数代表人与被代表人之间存在信赖关系,即代表人能够始终站在被代表人的立场维护被代表人利益。但在实践中,新生代农民工常常对代表人缺乏足够认识,对其行使代表权的过程和方式缺乏充分的了解和监督,进而影响到新生代农民工对间接性表达机制的认同。因此,直接代表农民工利益的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职工代表等应与农民工群体保持常态化的沟通,建立相应的沟通机制,定期收集新生代农民工的意见建议和诉求,并将履职过程中的相关情况及时反馈给农民工群体,增强新生代农民工对间接性表达机制的认同感。
其二,建立直接性表达的回应机制。直接性表达方式之所以被新生代农民工群体广泛采用,其主要原因在于这种表达方式的及时性和直观性。直接性表达往往涉及面广,如果处理不及时,不仅会造成表达渠道堵塞,还会增强新生代农民工“走投无路”的挫败感,极易引发非理性事件。因此,构建及时有效的回应机制是有效引导直接性表达的关键。要根据不同类型直接性表达的个案,采取分类施策的原则,让新生代农民工的典型性、突出性意见表达有回音。对于上访类直接表达方式,要按照信访法治化的发展方向,及时引导其采取法治途径解决有关诉求。对于依托互联网体现的表达内容,有关部门应发挥网络媒介的作用,在网上发布与新生代农民工相关的政策信息,通过网络收集新生代农民工的心声和诉求,建立新生代农民工与政府间的“诉求—回应”机制。B14对于非理性的网络宣泄、造谣诽谤等不当表达行为,相关部门要利用网络平台及时正本清源。
其三,建立表达内容的整合机制。新生代农民工的意见或诉求表达不仅是推进政治意识文明建设的重要途径,而且是研判社会转型、实施城市治理的宝贵资源。无论是直接性表达还是间接性表达,都存在一定程度的直观性和片面性,建立表达内容的整合机制是更好把握表达内容和制定应对措施的重要前提。要结合特定时期国家或地方的发展战略和顶层设计,认真研究新生代农民工意见或诉求表达的主要内容、主要特点和发展趋势,将其作为把握新生代农民工城市融入状况和政治意识文明建设水平的重要参照。要分阶段、分区域、分民族、分行业、分年龄、分性别收集整合新生代农民工的意见表达,从不同侧面强化对新生代农民工城市融入过程的认知,积极响应新生代农民工的表达权,为制定、调整相关政策打好实证基础,也为推进农民工政治意识文明建设夯实实践根基。
三、以能力建设为重点完善新生代农民工政治能力培训机制
政治能力不足是制约新生代农民工行使政治权利、有效参与政治活动的重要因素。政治实践是提升新生代农民工政治能力的根本途径。要完善以政治能力建设为重点的培训机制,使其成为推进新生代农民工政治意识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
1.激发新生代农民工的政治热情
由于与户籍地、居住地的实际联系都不太紧密,新生代农民工的政治生活总体上与其生活实践和利益聚焦点处于相脱节的状态。激发新生代农民工政治熱情是推进其政治参与,提升该群体政治意识文明建设的关键所在。应从农民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着手,将公共议题的设置与新生代农民工的生活实践相对接。一是要根据新生代农民工在城市融入的不同阶段面临的具体问题,切实增强公共议题与新生代农民工切身利益的相关性。新生代农民工政治参与的关注点已经开始转向住房、医保、工作等民生问题以及如何实现更好的城市生活。B15各级党委、政府、人大和社会组织应重视针对新生代农民工劳动就业、社会保障、职业健康、公共服务、住房保障、落户条件、随迁子女入学等问题的议题设置,建立与新生代农民工群体进行制度化、常态化沟通的长效机制,让农民工群体切实感受到城市公共议题与自己的工作和生活密切相关。二是要突出新生代农民工参与政治实践的主体性。新生代农民工在政治实践中主体性缺失是其政治热情不高的根本原因。以媒介话语权为例,由于新生代农民工的主体性在当前的媒体报道中得不到彰显,使得这一群体的媒介话语权整体呈现“主体性表达缺失”的图景。B16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背景下,各级党委、人大、政协的代表名额分配方案设计中,应考虑将新生代农民工作为一个重要的阶层或界别,凸显其政治参与的主体性。三是要提升新生代农民工政治参与的效能感。政治效能感包含内在政治效能感与外在政治效能感两个维度,分别指个体对自我政治影响力的感知和个体对政府回应力的自我感知。B17新生代农民工在政治参与中体验到的政治效能感直接影响到其政治热情。各级党委、政府、人大需高度重视并认真研究从各种渠道获取的新生代农民工的意见建议,将其中有价值的建设性意见或建议落到实处,让新生代农民工感受到自身的政治参与活动给公共生活带来的积极变化,深切感受到来自政府的回应力。
2.提高新生代农民工的政治技能
新生代农民工工作地、生活地与户籍地不相一致的状态导致其政治实践机会较少。在城市融入过程中,政治技能不足是制约新生代农民工政治融入的主要障碍。一是要提高新生代农民工对政治规则的适应能力。政治活动离不开政治规则的约束。对政治规则的熟练掌握是政治技能的重要表现。要有针对性地对新生代农民工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章程》等相关知识的培训,让新生代农民工尤其是有政治热情的新生代农民工能够系统掌握有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基本知识,向新生代农民工普及有关劳动者合法权益救济机制和相关部门办事程序的知识。通过系统培训或政治实践,让新生代农民工能够了解、适应国家的政治规则,有效实现群体的参政议政。二是要增强新生代农民工在政治活动中的话语能力和沟通能力。城市基层政府应着力建设社群关系包容型社区并积极搭建新生代农民工能够广泛参与的公共议题交流平台,从根本上消除不同群体之间的身份歧视,增强新生代农民工与城市市民平等交往的自信心,提升新生代农民工的城市责任感和归属感。
3.提升新生代农民工的政治素养
政治素养是个人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观念、政治态度、政治信仰、政治技能的综合表现。人的政治素质的高低是社会政治文明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不断提高新生代农民工的政治素养是推进政治意识文明建设的核心内容和重要保障。一是要培育新生代农民工的服务意识。党和国家所有政治活动都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根本宗旨。牢固的服务意识是政治素养中的根本素养。从本质上讲,我国所有合法政治参与活动都是为人民服务的活动。同样,新生代农民工的政治参与活动都不是为了参与者的个人利益,而是为了新生代农民工这个群体乃至全社会的公共利益。在针对新生代农民工的政治培训或政治实践中,要把培育新生代农民工的主体性服务意识作为首要任务,帮助农民工群体从被“代表”和被“照顾”的被动状态中走出来,使这个群体的代表站在维护包括弱势群体权益在内的社会公共利益的立场来参与政治活动。二是要培育新生代农民工的法治意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本要義。坚定的法治意识是政治素养中的核心素养。要将对新生代农民工法治意识的培育放在最核心的位置,通过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案例,加强针对农民工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增强新生代农民工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提高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参与政治活动以及维护合法权益的能力。三是要锤炼新生代农民工的包容意识。政治活动的本质是不同利益主体针对特定事项进行沟通、协调,最终形成统一意志的过程。包容意识是政治素养中的基本素养。在人民根本利益一致的基础上,新生代农民工在具体利益协调过程中应树立大局观念,自觉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既要考虑自身群体利益,又要包容其他群体利益。
注释
①参见虞崇胜:《论政治文明的三维结构》,《社会科学》2002年第12期。
②参见《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中央文献出版社,2016年,第54页。
③2017年,我国农民工总量达到28652万人,比上年增加481万人;1980年及以后出生的新生代农民工逐渐成为农民工主体,约为14469万人,占全国农民工总量的50.5%,比上年提高0.8个百分点。参见《2017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国家统计局网站,http://www.stats.gov.cn/tjsj/zxfb/201804/t20180427_1596389.html,2018年4月27日。
④B14参见李贵成:《人的尊严视域下的新生代农民工利益表达机制研究》,《东南学术》2013年第5期。
⑤参见邓玮:《话语赋权:新生代农民工城市融入的新路径》,《中国行政管理》2016年第3期。
⑥参见张勇濂:《新生代农民工维权特点探析》,《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3期。
⑦参见[美]加布里埃尔·A.阿尔蒙德、小G·宾厄姆·鲍威尔:《比较政治学——体系、过程和政策》,曹沛霖等译,东方出版社,2007年,第179页。
⑧参见王文祥、刘栋明:《建立弱势群体利益表达机制的理论基石》,《社会科学战线》2015年第8期。
⑨参见丁云、顾韵婷:《新生代农民工政治参与的制度困境及完善路径》,《山西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2期。
⑩参见胡守勇:《新生代农民工政治意识文明建设推进策略——基于城市社区建设的视角》,《科学社会主义》2013年第4期。
B11参见李祥、庞超:《社会治理创新视域下新生代农民工利益表达机制构建路径研究》,《阜阳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6期。
B12随着政治意识和维权意识的增强,新生代农民工依托互联网信息技术,极大提升了群体的集体行动能力,一些发展型权益不同程度地得到了实现,而且一些新生代农民工敢于通过上访甚至是越级上访的方式直接表达诉求。但是,不可否认,其中一些消极性的直接表达方式有碍社会良治。比如:一些新生代农民工以频繁换工作的“短工化”来表达对工作境况的不满,利用微博、微信、QQ等在网络公共空间发泄怨言,参与其他社会极端事件以达到泄愤目的。参见赵银红:《新生代农民工维护权益保障的特征及应对策略》,《长白学刊》2016年第1期。
B13参见杨维东:《构建网络舆情应对长效机制》,《光明日报》2016年3月31日。
B15参见欧庭宇、闫艳红:《新生代农民工政治参与的现实困境与对策选择》,《西南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3期。
B16参见吴麟:《主体性表达缺失:论新生代农民工的媒介话语权》,《青年研究》2013年第4期。
B17参见李蓉蓉:《农民政治效能感对政治参与影响的实证研究》,《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4期。
責任编辑:翊 明
Promoting the Mechanism Innovation of the New Generation of Peasant Workers′ Political Consciousness Civilization Construction
Hu Shouyong
Abstract:Socialist political civilization, with its essential characteristics totally different from other forms of political civilization, is an important advantage of socialist democratic politics. Socialism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has entered a new era, and the new generation of migrant workers has gradually grown into an important force for building a well-off society in an all-round way and opening a new journey of socialist modernization. Promoting the level of political consciousness civilization construction of the new generation of migrant workers is not only the key to promote the political civilization construction of the new generation of migrant workers, but also an important project to improve urban and rural social governance, promote the urbanization of rural surplus labor force and realize rural revitalization. To promote the political consciousness and civilization construction of the new generation of migrant workers by mechanism innovation, the government, the society and the new generation of migrant workers need to actively play their respective subjectivity advantages to achieve synergy. Specifically, it is imperative to improve the mechanism of safeguarding rights with emphasis on institutionalized operation, the mechanism of expression with emphasis on effective transmission, and the mechanism of training with emphasis on political ability.
Key words:new generation peasant workers; political consciousness civilization; rights maintenance mechanism; expression mechanism; training mechanis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