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廉政风险表现的基本特征及其原因
卞清霞
【摘 要】我国的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是党执政的重要基础,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力量。本文分析了当前我国国有企业所呈现的风险特征,并对其形成的原因进行了详细探讨,力图为国有企业廉政风险防控提供有益启示。
【关键词国有企业;廉政风险;风险原因
【中图分类号】D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0475(2018)07-0034-02
国有企业作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物质承载,是反映社会主义制度形态的一个重要特征。改革开放以来,国有企业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但实际成果与全民的期望仍有一定差距。
一、当前我国国有企业所呈现的廉政风险特征
(一)“一把手”犯罪多且级别越来越高
国企犯罪人员多为企业“一把手”,他们不同程度地掌握着人、财、物的决策权和处置权,且级别越来越高。近年来,企业“一把手”或关键岗位高管涉案,形成官商或者亲友勾结的团体性腐败案件比比皆是。[1]
(二)涉案金额大且生活腐败堕落
某些国企高管们贪污巨额公款,生活奢靡腐败达到了令人咂舌的地步。如原北京首钢公司原总经理助理、首钢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周北方,在香港和内地各有三套豪宅,仅香港半山富人区一套就价值2800多万港币;他一人同时占有奔驰、宝马、奥斯莫比尔等5辆豪华轿车,其妻子也配有豪华专车;他一年内60余次吃喝费用高达40万,22天的住宿费花掉50多万元;他挥金如土的“豪气”,令世界许多大富豪都惊讶不已。一位外国企业家幽默地说:“和周先生交往,会令你根本不敢相信中国是个发展中国家。”
(三)集体腐败数量多且窝案、串案现象严重
近年来,一些国有企业腐败分子正从过去的个人作案向“抱团”腐败蔓延,窝案、串案剧增。表现为上下串通,内外勾结,相互保护,相互掩护,合伙作案,往往是“一把手”腐败,带动一窝,抓出一个,牵出一串,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采取上下勾结、内外联合、共同策划等方式作案,犯罪群体化特征明显。
(四)作案手段多样化且越来越隐蔽
国企贪腐手段在多样化的同时还呈现出 “作案手段隐秘”的特征。从单纯的贪污受贿上升到通过亲友设立各种复杂的外部公司、交叉持股外體子公司、内幕交易、虚报财务成本玩亏损等利用相关政策、法律以及规章制度的某些漏洞的方式侵吞国有资产。
(五)垄断行业比重大且高利润行业尤其突出
有资料显示,落马国企高管,所涉行业几乎皆为能源、通讯、公共事业、金融、交通等部门和行业,由于掌握着资金信贷、管理处罚、工程发包、质量监督等权力,成为滋生腐败犯罪的高发区。2005年,国家反贪污贿赂总局确定的六个重点领域和行业中,侦破贪污贿赂案件约占全部案件的1/4。[2]
二、造成当前我国国有企业廉政风险状况的原因
(一)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中的诸多问题
改革开放后,中国的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在这一转变中,我国的经济体制发生了很大变化,然而政治体制转变却相对滞后;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相关配套措施、法制不健全等等,都为国有企业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提供了可乘之机。
1.行政对市场的干预仍比较明显,受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管理模式的影响,政府直接指挥和插手微观经济活动仍较突出。政府对市场经济的管理存在着错位和越位的现象。这种行政管理体制不仅妨碍了市场的培育与发展,更重要的是导致了权力的“寻租”,使腐败的机会大大增加。
2.在经济体制转变过程中,始终坚持国有企业市场化改革方向,始终在探寻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结合的方式。一些人利用改革过程中所产生的“空隙”和不规范的股份制改造,打着改革旗号借机敛财,以合法掩盖非法,贪污贿赂,挪用公款,搞权钱交易,甚至运用高科技的手段侵吞国有资产,造成了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
3.监督管理上存在薄弱环节。由于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国有企业经营者的责权利等核心问题仍未解决,在企业改制重组过程中又缺乏行之有效的制度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最终导致了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的腐败现象及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问题。
4.中国加入WTO后,激烈的市场竞争促使企业会更多关注生存赢利和发展,从而忽视了党风廉政建设,容易走入“一手硬、一手软”的怪圈。多数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仍然采用过去说教的方式,针对性不足,且容易流于形式。必然会给国企腐败现象的发生发展提供时间和空间上的条件。
5.在新旧体制转换过程中,相关法律、规章制度建设滞后于市场经济的发展,给腐败分子造成可乘之机。特别是缺乏反腐败的专门法律,有的人就会钻法律政策空子,以合法手段搞腐败,规避法律打击。查处案件中就很难对腐败行为界定、分类和量刑量纪。
(二)国有企业的领导体制
我国国有企业所赖以存在的经济基础是一元化公有制制度。与这一经济基础相对应的就是高度集中的政权体制,表现在国有企业中,就是高度政治化的企业领导体制。国有企业大一统的机制和金字塔形的结构,导致权力高度集中在个别人手里。尽管企业内部负有监督职责的部门不少,有监事会、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但由于体制、机制上的缺陷,监督功能弱化。这些部门处在与同级管理系统平行地位,工作受制于“一把手”,虽然负有监督职责,但是在被监督者的直接领导下工作,对“一把手”的监督很难到位。即使是对下级部门进行监督也要在“一把手”的允许和授权下工作,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得不到应有的发挥。工会、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同虚设,普通员工更是想监督也无法监督,有的企业领导人员缺乏民主意识,在涉及企业经营管理的重大事项方面“暗箱操作”,不征求职工意见或不愿意向职工公开,使职工失去了“知情权”。再加上现在一些国有企业改革不规范,有的是党政一肩挑,有的是董事长兼总经理,因此形成了“一把手”、“一言堂”现象。最终走向腐败。曾任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李荣融说“很多企业还是‘一把手体制,这是发生腐败问题的一个主要原因。”
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应该是股东按股份比例推荐董事,形成董事会,董事会代表股東行使决策权,对股东负责;由董事会聘任经理人员进行日常经营管理,经理层对董事会负责,这样的层次是清楚的。但是在实际中,企业领导干部多为行政任命,国家不仅仅是任命国有企业董事和董事长,连经理层也一起任命管理,而且更注重经理层的选拔和任命,经理层的实际权力远远大于董事会,董事没有实际意义,就只能由董事兼副经理,有时甚至是把那些不便安排的干部作为董事。对有的大型国有企业,仍然延袭传统行政人事下管一级的方式,甚至连中层干部都由政府来考察任命。这种领导体制,造成董事会成了摆设,实际上是剥夺了董事的权利,造成出资人不到位和内部人控制现象,违背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初衷,也为腐败埋下了隐患。
(三)权力运行的不规范
按照目前央企引进并实行的法人治理结构,应该是三权鼎立的、相互制约的企业管理运作模式,这种管理运作模式实行“三会制度”(董事会或理事会、监事会、职工或社员代表大会),譬如董事会主席或理事长,不负责企业经营管理,只负责召集理事会,理事会研究企业的经营战略和方针任务、聘任总经理或主任,定期听取总经理或主任关于企业经营管理情况的汇报;总经理或主任对理事会负责,企业日常的经营管理由总经理或主任负责;而总经理或主任经营管理的情况,由监事会进行监督,监事长负责召集监事会,定期向理事会汇报企业经营管理的监督执行情况;最后企业的所有重大事项,都要经职工代表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在这样的法人治理结构管理运作模式之下,董事会主席或理事长、总经理或主任和监事长,是三权鼎立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平行关系。实践证明,只要严格按照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进行规范运作,企业发生腐败的机率就会降至最低。
这种科学的企业经营管理模式,在国有企业实行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过程中,企业领导往往唯我是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这种管理模式,真正有用的、有实质意义、比较精华的东西没有去用,所学到的也只是法人治理结构的一些形式和皮毛而已。内部管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之间未能形成有效的权力制衡,权力运行不规范、不公开、不透明。
(四)思想道德因素
法国著名思想家孟德斯鸠说:“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在国有企业,领导干部掌握着绝对的权力,他们的个人政治素质、思想道德修养、个人品质,决定着他们对权力如何认识、如何运用。探寻一些领导干部从人民公仆成为阶下囚的变化轨迹,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仔细剖析,都有其内在的思想根源:
一是放弃了主观世界的改造,人生观、价值观严重扭曲,导致信仰崩溃。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条件下,随着社会经济成分、物质利益、组织形式和就业方式日趋多样化,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必然成为各种利益主体腐蚀的对象。而我们一些领导干部对此缺乏清醒的认识,理想信念发生动摇,一些领导干部禁不住金钱、美色和腐朽生活方式的诱惑,成为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的俘虏。于是通过权钱交易,不择手段地谋取个人私利,最终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另外市场经济的求利原则,对一些领导干部的价值取向和道德评判也带来消极影响。将等价交换原则带入政治生活,把私人需求而不是公众需求作为决策的主要依据,以致在外部条件影响下,最终转化为腐败行为。
二是不注意小节,从小贪到大恶,从量变到质变,任何事物的产生和发展都有一个由小到大、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很多腐败分子往往是从小事上打开缺口,由看不惯到看得惯,由不敢干到跟着干,由贪小便宜到索贿受贿。三是怀有侥幸心理,瞒天过海,走不出自己划定的利益圈。一些人之所以敢顶风违纪,就是心怀侥幸,自以为手段高明,关系网盘根错节,不会轻易被查处,正是在这种心理作用下,他们一步一步走向犯罪。
三、结语
习近平同志强调“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切实把政治坚定、实绩突出、作风过硬、群众公认的干部选拔上来”因此,我们要严格以习近平新时代思想为准则,加强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坚守道德阵地,营造风清气正的企业氛围。
参考文献:
[1]尚飞.中国国有企业领导人贪腐现象分析与防治措 施研究[D].北京:北京林业大学,2016.
[2]裴智勇,廖政军.高垄断行业成贪腐犯罪高发区[N]. 人民日报,2006-10.
[责任编辑:马雅兰]
【摘 要】我国的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是党执政的重要基础,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力量。本文分析了当前我国国有企业所呈现的风险特征,并对其形成的原因进行了详细探讨,力图为国有企业廉政风险防控提供有益启示。
【关键词国有企业;廉政风险;风险原因
【中图分类号】D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0475(2018)07-0034-02
国有企业作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物质承载,是反映社会主义制度形态的一个重要特征。改革开放以来,国有企业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但实际成果与全民的期望仍有一定差距。
一、当前我国国有企业所呈现的廉政风险特征
(一)“一把手”犯罪多且级别越来越高
国企犯罪人员多为企业“一把手”,他们不同程度地掌握着人、财、物的决策权和处置权,且级别越来越高。近年来,企业“一把手”或关键岗位高管涉案,形成官商或者亲友勾结的团体性腐败案件比比皆是。[1]
(二)涉案金额大且生活腐败堕落
某些国企高管们贪污巨额公款,生活奢靡腐败达到了令人咂舌的地步。如原北京首钢公司原总经理助理、首钢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周北方,在香港和内地各有三套豪宅,仅香港半山富人区一套就价值2800多万港币;他一人同时占有奔驰、宝马、奥斯莫比尔等5辆豪华轿车,其妻子也配有豪华专车;他一年内60余次吃喝费用高达40万,22天的住宿费花掉50多万元;他挥金如土的“豪气”,令世界许多大富豪都惊讶不已。一位外国企业家幽默地说:“和周先生交往,会令你根本不敢相信中国是个发展中国家。”
(三)集体腐败数量多且窝案、串案现象严重
近年来,一些国有企业腐败分子正从过去的个人作案向“抱团”腐败蔓延,窝案、串案剧增。表现为上下串通,内外勾结,相互保护,相互掩护,合伙作案,往往是“一把手”腐败,带动一窝,抓出一个,牵出一串,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采取上下勾结、内外联合、共同策划等方式作案,犯罪群体化特征明显。
(四)作案手段多样化且越来越隐蔽
国企贪腐手段在多样化的同时还呈现出 “作案手段隐秘”的特征。从单纯的贪污受贿上升到通过亲友设立各种复杂的外部公司、交叉持股外體子公司、内幕交易、虚报财务成本玩亏损等利用相关政策、法律以及规章制度的某些漏洞的方式侵吞国有资产。
(五)垄断行业比重大且高利润行业尤其突出
有资料显示,落马国企高管,所涉行业几乎皆为能源、通讯、公共事业、金融、交通等部门和行业,由于掌握着资金信贷、管理处罚、工程发包、质量监督等权力,成为滋生腐败犯罪的高发区。2005年,国家反贪污贿赂总局确定的六个重点领域和行业中,侦破贪污贿赂案件约占全部案件的1/4。[2]
二、造成当前我国国有企业廉政风险状况的原因
(一)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中的诸多问题
改革开放后,中国的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在这一转变中,我国的经济体制发生了很大变化,然而政治体制转变却相对滞后;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相关配套措施、法制不健全等等,都为国有企业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提供了可乘之机。
1.行政对市场的干预仍比较明显,受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管理模式的影响,政府直接指挥和插手微观经济活动仍较突出。政府对市场经济的管理存在着错位和越位的现象。这种行政管理体制不仅妨碍了市场的培育与发展,更重要的是导致了权力的“寻租”,使腐败的机会大大增加。
2.在经济体制转变过程中,始终坚持国有企业市场化改革方向,始终在探寻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结合的方式。一些人利用改革过程中所产生的“空隙”和不规范的股份制改造,打着改革旗号借机敛财,以合法掩盖非法,贪污贿赂,挪用公款,搞权钱交易,甚至运用高科技的手段侵吞国有资产,造成了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
3.监督管理上存在薄弱环节。由于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国有企业经营者的责权利等核心问题仍未解决,在企业改制重组过程中又缺乏行之有效的制度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最终导致了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的腐败现象及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问题。
4.中国加入WTO后,激烈的市场竞争促使企业会更多关注生存赢利和发展,从而忽视了党风廉政建设,容易走入“一手硬、一手软”的怪圈。多数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仍然采用过去说教的方式,针对性不足,且容易流于形式。必然会给国企腐败现象的发生发展提供时间和空间上的条件。
5.在新旧体制转换过程中,相关法律、规章制度建设滞后于市场经济的发展,给腐败分子造成可乘之机。特别是缺乏反腐败的专门法律,有的人就会钻法律政策空子,以合法手段搞腐败,规避法律打击。查处案件中就很难对腐败行为界定、分类和量刑量纪。
(二)国有企业的领导体制
我国国有企业所赖以存在的经济基础是一元化公有制制度。与这一经济基础相对应的就是高度集中的政权体制,表现在国有企业中,就是高度政治化的企业领导体制。国有企业大一统的机制和金字塔形的结构,导致权力高度集中在个别人手里。尽管企业内部负有监督职责的部门不少,有监事会、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但由于体制、机制上的缺陷,监督功能弱化。这些部门处在与同级管理系统平行地位,工作受制于“一把手”,虽然负有监督职责,但是在被监督者的直接领导下工作,对“一把手”的监督很难到位。即使是对下级部门进行监督也要在“一把手”的允许和授权下工作,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得不到应有的发挥。工会、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同虚设,普通员工更是想监督也无法监督,有的企业领导人员缺乏民主意识,在涉及企业经营管理的重大事项方面“暗箱操作”,不征求职工意见或不愿意向职工公开,使职工失去了“知情权”。再加上现在一些国有企业改革不规范,有的是党政一肩挑,有的是董事长兼总经理,因此形成了“一把手”、“一言堂”现象。最终走向腐败。曾任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李荣融说“很多企业还是‘一把手体制,这是发生腐败问题的一个主要原因。”
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应该是股东按股份比例推荐董事,形成董事会,董事会代表股東行使决策权,对股东负责;由董事会聘任经理人员进行日常经营管理,经理层对董事会负责,这样的层次是清楚的。但是在实际中,企业领导干部多为行政任命,国家不仅仅是任命国有企业董事和董事长,连经理层也一起任命管理,而且更注重经理层的选拔和任命,经理层的实际权力远远大于董事会,董事没有实际意义,就只能由董事兼副经理,有时甚至是把那些不便安排的干部作为董事。对有的大型国有企业,仍然延袭传统行政人事下管一级的方式,甚至连中层干部都由政府来考察任命。这种领导体制,造成董事会成了摆设,实际上是剥夺了董事的权利,造成出资人不到位和内部人控制现象,违背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初衷,也为腐败埋下了隐患。
(三)权力运行的不规范
按照目前央企引进并实行的法人治理结构,应该是三权鼎立的、相互制约的企业管理运作模式,这种管理运作模式实行“三会制度”(董事会或理事会、监事会、职工或社员代表大会),譬如董事会主席或理事长,不负责企业经营管理,只负责召集理事会,理事会研究企业的经营战略和方针任务、聘任总经理或主任,定期听取总经理或主任关于企业经营管理情况的汇报;总经理或主任对理事会负责,企业日常的经营管理由总经理或主任负责;而总经理或主任经营管理的情况,由监事会进行监督,监事长负责召集监事会,定期向理事会汇报企业经营管理的监督执行情况;最后企业的所有重大事项,都要经职工代表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在这样的法人治理结构管理运作模式之下,董事会主席或理事长、总经理或主任和监事长,是三权鼎立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平行关系。实践证明,只要严格按照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进行规范运作,企业发生腐败的机率就会降至最低。
这种科学的企业经营管理模式,在国有企业实行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过程中,企业领导往往唯我是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这种管理模式,真正有用的、有实质意义、比较精华的东西没有去用,所学到的也只是法人治理结构的一些形式和皮毛而已。内部管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之间未能形成有效的权力制衡,权力运行不规范、不公开、不透明。
(四)思想道德因素
法国著名思想家孟德斯鸠说:“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在国有企业,领导干部掌握着绝对的权力,他们的个人政治素质、思想道德修养、个人品质,决定着他们对权力如何认识、如何运用。探寻一些领导干部从人民公仆成为阶下囚的变化轨迹,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仔细剖析,都有其内在的思想根源:
一是放弃了主观世界的改造,人生观、价值观严重扭曲,导致信仰崩溃。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条件下,随着社会经济成分、物质利益、组织形式和就业方式日趋多样化,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必然成为各种利益主体腐蚀的对象。而我们一些领导干部对此缺乏清醒的认识,理想信念发生动摇,一些领导干部禁不住金钱、美色和腐朽生活方式的诱惑,成为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的俘虏。于是通过权钱交易,不择手段地谋取个人私利,最终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另外市场经济的求利原则,对一些领导干部的价值取向和道德评判也带来消极影响。将等价交换原则带入政治生活,把私人需求而不是公众需求作为决策的主要依据,以致在外部条件影响下,最终转化为腐败行为。
二是不注意小节,从小贪到大恶,从量变到质变,任何事物的产生和发展都有一个由小到大、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很多腐败分子往往是从小事上打开缺口,由看不惯到看得惯,由不敢干到跟着干,由贪小便宜到索贿受贿。三是怀有侥幸心理,瞒天过海,走不出自己划定的利益圈。一些人之所以敢顶风违纪,就是心怀侥幸,自以为手段高明,关系网盘根错节,不会轻易被查处,正是在这种心理作用下,他们一步一步走向犯罪。
三、结语
习近平同志强调“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切实把政治坚定、实绩突出、作风过硬、群众公认的干部选拔上来”因此,我们要严格以习近平新时代思想为准则,加强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坚守道德阵地,营造风清气正的企业氛围。
参考文献:
[1]尚飞.中国国有企业领导人贪腐现象分析与防治措 施研究[D].北京:北京林业大学,2016.
[2]裴智勇,廖政军.高垄断行业成贪腐犯罪高发区[N]. 人民日报,2006-10.
[责任编辑:马雅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