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发展以质量为导向的学前教育

    2018年11月颁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了新时代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的目标。当前,我国学前教育质量得到了明显改善,出现了一些重大变化,令人鼓舞。然而,制约教育质量提升的困境依然存在,广大保教人员的质量意识仍有待提升,各级政府质量管理的举措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并落实,所以,提高学前教育质量是当前和今后学前教育工作者必须不断付出努力的工作。为了深入理解《若干意见》的精神和要求,我们特邀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理事长虞永平教授为我们解读新时期如何努力发展以质量为导向的学前教育,让儿童得到更好的发展。

    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次以中共中央和國务院的名义颁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对我国学前教育深化改革和规范发展提出了35条意见。这些意见紧紧围绕坚持公益普惠的方向、完善学前教育体制机制和提高学前教育的质量三大主题。坚持公益普惠是我国学前教育健康持续发展的基本条件,也是学前教育质量的有力保障。提高学前教育质量是实施公益普惠的目的,也是学前教育的根本追求。完善学前教育体制机制又是实现公益普惠和提高学前教育质量的基础及保证。学前教育质量的核心是不断支持和促进幼儿成长,本质是让幼儿得到更好的发展。在此,笔者就提高学前教育的质量谈谈自己的学习体会。

    一、正视质量问题,切实改善学前教育质量

    总体质量还不高是我国学前教育存在的重要问题之一。《若干意见》指出:“由于底子薄、欠账多,目前学前教育仍是教育体系的短板,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十分突出。”具体表现包括“政策保障体系不完善、教师队伍建设滞后、监管体制机制不健全、保教质量有待提高、存在‘小学化倾向”等问题,这些问题都是指向学前教育质量的,必须切实、有效地加以解决。《若干意见》提出:“到2035年,全面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形成完善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办园体制和政策保障体系,为幼儿提供更加充裕、更加普惠、更加优质的学前教育。”优质教育是学前教育的根本追求,只有不断提升教育质量,才能促进幼儿健康成长。

    只有有质量的教育才能真正促进幼儿健康成长。学前教育是以促进幼儿全面和谐发展为宗旨的,没有质量的学前教育背离教育的本质,也无法体现学前教育的价值。因此,聚焦幼儿,着眼发展,关注整体,注重差异,是推进以幼儿为中心的学前教育质量提升的根本原则。举办和扶持有质量的幼儿园是各级政府的基本职责。

    普及学前教育是数量和质量的统一。学前教育的普及,一方面是教育机会的增加,是受教育幼儿数量的增长和入园率的提高;另一方面是教育价值的实现,是幼儿发展得到落实,幼儿的身心发展水平得到提升。普及学前教育也是机会与质量的统一,是不断增加有质量的教育机会。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在不同的地区,学前教育正呈现出保质量、有质量和高质量的多种样态,并最终向高质量迈进。长期以来,我们在衡量学前教育的发展水平时更多的是关注幼儿园数量、教师数量及入园率等外显指标,而对幼儿学习与发展状态、学习环境及资源、课程等质量因素关注不够,还没有真正确立学前教育的质量意识,以至于很多学前教育质量问题长期存在。因此,逐步确立学前教育的质量意识,把握影响学前教育质量的核心因素,形成提升学前教育质量的路线图和行动方略,显得十分重要。

    学前教育质量的评估监测是复杂的,有很多影响因素,不是用一个简单的工具就可以测量的。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质量研究专家海伦·佩恩说,“要把质量当作一个动词来对待”,它是指不断寻求改善的过程,是教师和家长共同努力不断促进幼儿发展的过程,也是一个幼儿园所有的人、环境、时间、空间、课程不断给幼儿的活动提供有力支撑的过程。海伦·佩恩指出:“我始终质疑将早期教育质量观从一个国家出口到另一个国家的适宜性,尤其是从富裕国家到相对贫穷国家。很多课程都来自美国,但美国早期教育的服务范围和质量在各种比较中都处于较低水平,这是因为他们受营利驱动或公司化行为。”

    目前我国的学前教育质量得到了明显的改善,出现了一些重大的变化:幼儿从被忽视逐步转向被尊重;教师从单一的课程实施者逐步转化为课程建设者;教研从例行活动逐步转变成解决问题的过程;教案从讲稿逐步转化为行动方案;环境从墙面逐步转向时空、材料和关系;资源从单一的购置逐步转化为多途径的获取;评价从只关注表现逐步转化为关注表现及蕴含的经验,等等。这个转化过程将延续一段时间,也有可能出现波动,但总体趋势将会向着与《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一致的方向转变。但是,现实的保教工作中还存在很多问题,制约教育质量提升的困境依然存在,广大保教人员的质量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各级政府质量管理的举措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并落实。

    二、完善办园条件,提高教育质量

    完善办园条件,保障幼儿的学习和发展。《若干意见》指出,要全面改善办园条件。幼儿园园舍条件、玩教具和幼儿图书配备应达到规定要求。幼儿是在与周围环境和人们的相互作用中增进经验的。著名教育家陈鹤琴早在1924年就指出:“小孩子的知识是由经验得来的。所接触的环境愈广,所得的知识当然愈多。所以我们要使小孩子与环境有充分的接触。”因此,为幼儿准备适宜、丰富的环境,对他们的成长具有重要意义。基本的园舍、玩教具和图书能确保幼儿基本的学习需要。适宜的空间和设施为幼儿的学习提供了良好的条件,能激发幼儿的创造性和探索精神。丰富多彩的环境是幼儿获得多样化经验的基本前提。积木、插塑、图书等是幼儿最基本的学习材料,对幼儿的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例如,幼儿的积木游戏中就涉及形状、大小、高矮、长短、颜色、排序、数量、方位、空间、对称、平衡、节奏、纹样和模式等方面的学习。要切实重视基本玩具的综合学习功能和发展价值,加强投入和配备,以整体教育观加以引导和支持。

    充分挖掘课程资源,增进幼儿有益经验。《若干意见》指出:“支持引导幼儿园充分利用当地自然和文化资源,合理布局空间、设施,为幼儿提供有利于激发学习探索、安全、丰富、适宜的游戏材料和玩教具,防止盲目攀比、不切实际。”幼儿园课程是幼儿在教师设计的环境中通过多样化的活动获得有益经验的过程,环境的适宜性和丰富性影响幼儿获得经验的质量,进而影响幼儿的发展。对幼儿来说,活动决定经验,材料又决定活动。因此,环境和材料等教育资源是幼儿园课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教育资源应该与幼儿年龄段相适应。教育资源是一个体系,应按照一定的逻辑呈现,满足不同幼儿的需要,体现多样性和层次性。幼儿应拥有选择材料的机会。资源只有进入到活动过程中,与幼儿的需要相结合,与幼儿相互作用,才能真正对幼儿的发展产生意义。

    因此,挖掘和利用资源是幼儿园教师十分重要的工作。教师要关注教育资源的发展价值,不断拓展环境和材料的范围,观察和分析幼儿在活动中利用资源的行为特点,注重每一种资源的结构和不同资源间的搭配,不断反思和总结资源使用的指导策略体系,切实让幼儿在与环境的相互作用中获得新经验。教师要避免做“教书匠”,只会搬运书本知识,不会为幼儿创造适宜的环境。教师是教育资源的发现者、挖掘者和有效利用者,要引导幼儿与各种教育资源充分互动,在探索、发现和表达的过程中,面对挑战,生发学习,不断增进新经验。幼儿园要关注自然资源,丰富幼儿园的自然环境,充分利用周围社会中的自然环境,关注多样化的生命及其成长历程,让幼儿在观察、比较、种植、管理等活动中,不断增进新的自然方面的经验;幼儿园也要关注周围的文化资源,充分利用周围的社会文化环境,引导幼儿在欣赏民间故事、童谣、民间歌曲、地方戏曲等民间文化的过程中,感受积极的文化信息,激发积极向上的情感,引导幼儿玩民间游戏,尝试民间工艺,用多种感官感受多样化的、充满趣味的民间文化。

    三、提高幼儿园保教工作的成效和质量

    保育和教育相结合是学前教育的重要原则和特点。保教过程也是决定教育质量和幼儿发展的关键所在。《若干意见》指出:“幼儿园要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树立科学保教理念,建立良好师幼关系。”这意味着幼儿是保教过程的核心,幼儿园只有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研究保教过程的特点和规律,开展科学的保教活动,努力建立起丰富、适宜、有效的师幼关系,才能真正促进幼儿发展。科学的保教活动意味着教师要依循幼儿的身心发展规律,合理安排幼儿一日生活,为幼儿提供均衡的营养,保证幼儿充足的睡眠和适宜的锻炼,引导幼儿养成基本的社会行为规范以及良好的卫生、生活、行为习惯和自我保护能力。

    幼儿是在多感官参与的活动中得到发展的,幼儿的活动应该有趣味、有挑战,并能让幼儿获得有益经验。《若干意见》指出:“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珍视幼儿游戏活动的独特价值,保护幼儿的好奇心和学习兴趣,尊重个体差异,鼓励支持幼儿通过亲近自然、直接感知、实际操作、亲身体验等方式学习探索,促进幼儿快乐健康成长。”因此,兴趣、需要及好奇心是幼儿活动的动力,游戏是幼儿活动的主要方式,也是幼儿综合的学习。幼儿在与周围的自然、社会和文化资源的相互作用中,在探索、操作、发现、体验、交往及表达中获得新经验,获得新发展。在保教活动中,教师要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学习特点,注重幼儿的个体差异。幼儿园要坚决克服和纠正“小学化”倾向,避免提前教授小学的课程内容,避免以教师的讲解代替幼儿的活动。幼儿园全面落实《指南》精神,就是在为小学教育做准备。幼儿与《指南》相对应的发展就是小学教育最适宜的起点。小学教育不能下延到幼儿园阶段,小学教育的内容应在小学教育阶段解决。幼儿园和小学都要实施准点教育,在特定的年龄段里进行与儿童身心发展相对应的教育,不进行超前教育。

    四、完善教研体系,向教研要质量

    教研组织及其活动是我国管理幼儿园保教过程和提升教育质量的传统及特色举措,历史经验表明,专业、科学和有效的教研体系能对学前教育质量的提升起到很大的作用。因此,《若干意见》指出,要完善学前教育教研体系,这是当前提升学前教育质量的一项重要工作,要“健全各级学前教育教研机构,充实教研队伍,落实教研指导责任区制度,加强园本教研、区域教研,及时解决幼儿园教师在教育实践过程中的困惑和问题”。当前,我国的学前教育教研组织还不够健全,有些地区教研人员严重缺乏,教研人员中专业人员比例还有待提高,部分教研人员缺乏专业意识和能力,用简单的行政化方式开展教研工作的现象依然存在。为了真正发挥教研组织在提升学前教育质量过程中的作用,迫切需要建立教研责任区制度,加强专兼职教研队伍建设,明确区域教研工作的方向和重点,切实发挥教研在促进教育质量提升方面的作用。要加强园本教研的研究,提高园本教研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园本教研是教研活动的基本方式,也是未来教研工作的重点所在,对幼儿园教育质量的提升具有重要的作用。要努力形成有利于园本教研有效开展的机制和策略体系。要发挥公办幼儿园,尤其是乡镇中心幼儿园的示范和辐射作用,教研工作是发挥这些作用非常重要的途径和方式。

    教研是对保教过程的研究,是要解决保教过程中的问题。教研的重点是规范和促进幼儿园的保育和教育,解决保教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在不断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提升教育质量。因此,教研人员在教研过程中需要有问题意识,要抓住重点问题,开展有目的的探究,切实解决实践中的问题。要深入关注保教过程,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广大保教人员的意见,避免保教工作无的放矢,随心所欲。要避免以赛代研,用各种比赛代替教研工作;要避免以统代研,以教研的名义将原本多样化的保教实践规整为一统化的时间步调;要避免以管代研,把教研活动简化为教学管理,忽视实践中多样化的现实问题;要避免以训代研,把组织培训当作教研活动的主要内容,无视保教实践中的问题和困难。教研工作的根本指向是让保教工作更好地落实《指南》精神,更好地引发保教人员的问题意识和反思精神,更好地激发保教人员的工作活力和进取精神,更好地培养保教人员的探索精神和研究能力,更好地激发保教人员的学习热情和改革意识。教研人员要引导教师在不断解决保教工作中的问题的过程中,提高质量,促进幼儿和自己的发展。

    五、建立质量评估监测体系保质量

    学前教育质量的核心是教育环境在多大程度上支持和促进幼儿的成长。对教育质量的评估和监测是要对作為学习者的幼儿有一个交代,看看保教工作是否满足了幼儿的需要,是否让幼儿获得了成长和快乐,看看成人是否尽到了应有的责任;对教育质量的评估和监测是要对家长有一个交代,看看家长的成本承担是否价有所值,看看是否给了家长真正对称的信息,让家长得到了真正的质量水平提示,而不是办园者单方面的宣传;对教育质量的评估和监测是要对政府有一个交代,看看投入和扶持的成效,看看现实的教育是否能支撑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因此,建立质量评估监测体系刻不容缓,其根本的目的就是确保教育质量。

    学前教育质量评价的关键在过程,重点在班级,核心在教师自身。没有教师自身教育质量意识的觉醒,没有教师持续不断的总结、反思和改进,外在的评价再频繁、再科学都无法真正提升教育质量。要确立为质量而教的意识,也就是一切环境、资源及成人的行为以最有利于幼儿的学习和发展为目的,努力给幼儿的发展以最适宜的支持和促进。因此,教师要成为幼儿发展的支持者和促进者,要全面理解《指南》精神,要有明确的目标意识,要深入观察幼儿的行为表现,要不断总结和分析活动过程,不断研究教育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不断反思和改进自己的教育行为,在现实的教育过程中确保学前教育的高质量。这是影响教育质量的最核心的环节。

    《若干意见》要求:“国家制定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指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完善幼儿园质量评估标准,健全分级分类评估体系,建立一支立足实践、熟悉业务的专业化质量评估队伍,将各类幼儿园全部纳入质量评估范畴,定期向社会公布评估结果。”这些重大举措对于提升我国学前教育质量一定能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我国幼儿园种类多,性质复杂,水平各异,幼儿园教育质量评估又不同于中小学的成绩评定,而是需要判定各种因素对幼儿学习和发展的支撑程度,这就要求评估监测工作更加专业化、精确化,更具有反馈性和指导功能。因此,评估监测将面临很多挑战。我们必须充分发挥我国学前教育专业人员和专业机构的作用,对一些重要机构和重要项目采用第三方评估制度,使评估监测真正起到提高教育质量的作用。

    《若干意见》提出:“加强幼儿园保育教育资源監管,在幼儿园推行使用的课程教学类资源须经省级学前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审核。”加强幼儿园保教资源监管是提升学前教育质量的需要,也是确保《指南》得到有效贯彻落实的需要,更是将反科学、反社会和有害幼儿身心健康的内容排除在幼儿园门外以及消除“小学化”倾向的需要。让专业组织经过审核作出科学和专业的选择,是科学管理和民主管理的重要体现。审核不是规定,不是一统化,而是在确保科学性的前提下,鼓励多样性、适宜性和创新性。

    《若干意见》为深化学前教育改革,解决学前教育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指明了方向;对强化学前教育质量保障、全面提升保教质量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也提供了关键举措。要全面落实《若干意见》的精神,就应该努力在基本条件、师资队伍、课程、资源等方面给予幼儿最适宜、最有效的支持,真正让幼儿在丰富多样的环境中,在具有专业素养的教师的鼓励和指导下,在多样化、具有适宜挑战的活动中,运用全部感官获得多方面的综合经验,实现全面和谐的发展。为此,需要深入研究幼儿园的课程和资源建设,深入研究教师队伍的培养和培训,深入研究幼儿园的教研和管理,深入研究幼儿园教育质量的评估与检查,努力为幼儿的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为真正实现普及普惠安全优质的学前教育而不断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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