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时代粉丝文化的德育分析
王思宁
[摘 要]粉丝文化是大众文化的组成部分,粉丝行为和偶像崇拜的影响与个人的自我德育过程有关。本文通过粉丝现象、网络时代对德育的影响、网络时代粉丝文化的新特征等方面对网络时代粉丝文化与德育的相关部分进行分析,总结网络环境特点对于个人“自我德育”过程的促进作用。
[关键词]粉丝文化;自我德育;网络时代;偶像崇拜
[中图分类号]G4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5843(2019)10-0071-06
[DOI]10.13980/j.cnki.xdjykx.2019.10.012
粉丝现象是消费社会的产物,网络平台为粉丝文化提供了发展发挥的空间。粉丝文化并非只有简单的娱乐性质,同样与德育过程相关联,只不过不是传统的德育方式,而是个人自我发现的过程。
一、粉丝现象及基本解读
粉丝,源起于英文fans,原意是指“运动、电影等的爱好者”,现在它的意义已经扩大,泛指对某一类特定事物入迷的人[1]。粉丝现象的产生可以追溯到人类远古时期的自然崇拜,只是在消费社会,崇拜有了更多的对象,并且有了更多样化的表达方式。西方的粉丝研究是随着传播学受众研究以及大众文化研究的深入而发展的,中国粉丝的大量产生始于2005年的全民选秀节目《超级女声》,与粉丝有关的研究也是从那个时候开始逐渐增多的。
蔡骐在《大众传播中的粉丝现象研究》一书中对西方学者关于粉丝的研究进行了总结,比较有代表性的是菲斯克的看法,他认为粉丝(媒介迷)是过度的大众文化接收者,对文本的投入是主动的、热烈的、狂热的、参与式的。
(一)消费社会粉丝现象产生的原因
《大众传播中的粉丝现象研究》中提出,社会转型是偶像崇拜变迁的精神土壤,而文化变迁则为偶像崇拜的娱乐转向、明星转向提供了可能性[2]。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人们的物质生活获得了极大满足,闲暇时间较多,精神上需要有更多的充斥物。大众文化是伴随着电视、网络等媒介在大众日常生活中的作用日益凸显而兴起的,娱乐新闻越来越多地成为人们尤其是年轻人茶余饭后的谈资。娱乐明星的演绎经历和演艺作品能够为人们的精神带来某种充实和满足,部分对其着迷较深的人被称为粉丝。本文所要探讨的粉丝现象,主要是指以现代社会娱乐圈明星为代表的偶像崇拜。
粉丝现象是消费社会的典型产物。“无论何处,人们都参与了对某些结构的历史性分解活动,即在消费符号下以某种方式同时庆祝着真实自我之消失和漫画般自我之复活”[3]。从本质上讲,粉丝文化是一种消费文化,是一种消费者参与度极高的、构成消费者思想观念的消费行为。正如波德里亚所说,这种消费文化消费的并不是事物本身的价值,而是人们把它赋予的符号价值。在粉丝文化中,明星的一切无疑是符号化的,它的构建是符号化的,粉丝接受过程中也经过了符号化的加工。正是基于这种高度虚构符号化的体系,才能产生高度的偶像崇拜。粉丝在符号化的一切中迷失自我。消费社会中的人们想要去生产和驾驭社会的种种符号,却不知自己被各种各样符号构成的意念系统所控制。表面上看,驾驭符号的逻辑超越了将物质财富占为己有的旧有逻辑,实际上却是另一种的被控制。
粉丝文化中的“符号”都来自于娱乐的产业化,简单来说就是造星运动。现代娱乐越来越脱离艺术领域的范畴,娱乐追求的是利益、是快感、是刺激,对明星进行各种各样的外在包装和符号修饰,从而让其在大众面前的形象光芒万丈,或者通过制造明星的种种经历和行为,以跌宕起伏之势吸引公众眼球。
(二)粉丝文化的特征
1.粉丝普遍有高度的情感投入。粉丝行为是情感行为。选择对一个与自己生活距离遥远、毫无实际瓜葛的人进行情感投入,这不是人生充分实现和利益最大化的选择,更多是基于某种缺失精神需要的满足或某种欲望的实现。粉丝对偶像的爱在短期内是无比炽烈的,甚至是没有缘由的碎片化的情感。粉丝会随着偶像的人生经历而心绪起伏,为他的成就而无比高兴和激动,在他饱受质疑、经历人生低谷的时候感到心疼和伤心,或者因为偶像的某些行为与自己的设想不满意而产生矛盾心理。如“亲妈粉”关心偶像的方方面面,包括事业、婚姻、社会交往圈等,有时会像亲妈一样对偶像的一些缺点进行无恶意的吐槽。“亲妈粉”的情感投入不一定炽烈,但是足够持久,他们一般是在充分了解了偶像之后选择持久做他们的粉丝。粉丝对偶像的投入是一方面,偶像对粉丝的“反馈性投射”是一方面。当粉丝的个人生活遇到困难或者心情沮丧时,偶像可以充当慰藉的作用,看到有關偶像的消息会使粉丝的心情好起来。积极构建的偶像正能量特征在某种意义上也会激励粉丝。
2.粉丝普遍有一定的精力投入。这里的精力包括注意力、时间、金钱等。标准意义上的粉丝都会时常关注偶像的新闻资讯、作品,会购买偶像的相关文化产品,如海报、作品影碟、专辑、写真等,有条件的会选择追偶像的行踪或者寻找机会与偶像近距离接触,粉丝会有意无意地在生活中表达对偶像的喜爱,向周围人宣传偶像的优点和近期作品,以希望偶像有更高的人气。总之,只要成为粉丝,就会有一定的精力投入。
3.粉丝文化具有交互性。“粉丝的阅读是互文性的,只有把接受到的信息内容在粉丝群体的文化语境中进行特殊重置,与其他人分享或者交流,他们的阅读活动才会得到更大的愉悦和快感”[4]。粉丝文化的强化是通过交流实现的,粉丝间的交流普遍能够提升个体粉丝对偶像的情感。能够交流的人越多,粉丝就会越有成就感,他会认为自己选择了最正确的偶像。这种成就感更多是出于对自己判断力和辨别力的满足,更进一步讲是对自我认同的满足。
(三)粉丝文化的影响
粉丝文化的影响体现在对个人和社会两个方面。对个人来说,粉丝文化满足了人的低级需求,它注重感官化、平面化、模式化[5]。在价值观层面,粉丝存在着对自我认知虚幻式的理想化成分。他们将自己日常生活中的理想加诸在偶像身上,或者从偶像身上找到了与自己相似的地方;粉丝文化参与到了粉丝个人的精神世界,甚至世界观、人生观的构建。深程度的会影响粉丝的行为、生活方式、对社会的影响。如果说娱乐产业化和造星运动催生了粉丝文化,那么粉丝文化反过来也活跃了文化市场,最典型的例子如越来越多粉丝电影的出现。在一些电影里,如果有高人气偶像出演,粉丝们往往不会考虑电影本身的好坏而选择购票观影,甚至为了增加票房多次观影。这种现象便进一步加深了电影、电视的商业化倾向。除此之外,粉丝文化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社会公益的发展,粉丝出于对偶像行为的模仿或为偶像积攒人品,选择采用公益的方式回馈社会。
但实际上,这种位置的变化只是表面现象。“粉丝们虽然摆脱了媒体的桎梏,却还是未能逃脱‘大众媒介生产最重要的产品其实是受众”这一宿命”[11]。在微博上粉丝觉得自己获得了更多情感上的慰藉,实际上只不过是在更隐晦的消费符号下的自我掩饰而已。正如前文所说,粉丝行为本质上是消费行为,娱乐产业利用粉丝对偶像的消费来实现产业本身对粉丝的消费。粉丝永远是处于被动地位的,因为明星的人生不由他们策划,也不由他们决定。
(三)网络营销手段对粉丝行为的影响
娱乐产业中的商家借助网络平台对粉丝的凝聚程度进行着各种各样的营销,如果说电影电视作品上映时的网络造势宣传是可接受的,那么利用粉丝进行恶性竞争和商业利益的牟取就很有问题了。
明星可以通过网络水军的雇佣为自己造势,不过现在网络水军的特征越来越明显,引导舆论导向早已不如之前那么有作用。现今最能体现网络营销手段的是新浪微博的营销博。很多营销博主自称“娱乐评论人”或“圈内人士”,从而进行各种爆料、故意中伤明星或极致吹捧明星、恶意发动话题对明星进行比较,由此引发不同粉丝团之间的争吵。他们的言论大都是受金钱利益的驱使,是明星团队利益博弈的工具。粉丝们最怕自己的偶像在普通群众的印象受损,而营销博主一般拥有大量的微博粉丝,所以有时候粉丝不得不参与到营销博恶意中伤的争论局面中,以维护自己偶像的形象。“人们对于多数谣言所涉及的话题都缺乏直接体验或个人认知,所以大多数人会听从并遵从大众的看法。从众的人数越多,这个‘大众的数量就越多”[12]。娱乐圈离大众生活很远,所以这些圈内的爆料才会迷惑一些人,有些爆料因符合个人对某个明星的主观印象而显得格外真实,尤其是关于明星人品的争论,是最容易引发粉丝掐架的源头。
另外,有些影视制作方会通过营销博进行选角方面的“溜粉”行为,模糊地给出几个演员,然后这些明星的粉丝就会炒起作品的热度,而最终的演员人选可能并不在营销博给出的人员之中。明星团队也越来越多地采用微博这一营销手段,除了买通营销博、购买新浪微博热搜榜前几位的话题,明星本人的微博也越来越具有营销的色彩。明星的个人微博也变成了符号化的自我包装,这种包装追求的不是舞台效果的光鲜亮丽,而是生活中的平易近人。对于营销博的行为,粉丝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免疫的,但是对于明星本人的营销包装,粉丝们往往只会感觉自己的偶像多么真诚、真实,会陷入对自己偶像更深的爱中,很少察觉到明星微博形象的营销构建。
四、网络时代粉丝文化的德育分析
关于网络平台上的粉丝文化引导本应是媒介素养教育领域的范畴,但因为粉丝行为在一定程度上涉及到个体人生观、世界观的构建,所以可将其理解为德育领域中的一个问题。
(一)粉丝行为与道德问题的相关性
粉丝行为中与道德最相关的是网络“掐架”行为。因为意见不和而产生言语争论在网友之间讨论问题的现象时有发生,有时甚至会爆粗口,而粉丝团之间的掐架更是将这种现象展现到极致。掐架的源头多因有人故意引发比较的话题,如“谁更好”“谁更出色”“谁成就更大”等;也有可能是因为其他偶像和自己偶像交恶,或是某家粉丝先挑衅。粉丝们普遍的想法是以牙还牙。粉丝团掐架即使最开始只是粉丝之间的争论,最后也很有可能会上升到偶像。而他人对偶像的恶意诬蔑是粉丝最受不了的,所以有些粉丝会选择以骂回去的方式解决问题。之后骂战就会越来越狠,各种恶毒的骂人词汇出现在言论中,更有过分者制造对方偶像的丑化图片。而粉丝对经纪公司的抱怨是正常粉丝团内部都会有的现象,很多粉丝都会认为经纪公司没有为偶像做好的规划甚至拖偶像后腿,甚至会有粉丝对经纪公司、经纪人进行恶意辱骂和诅咒,他们只认为自己的偶像足够好却被经纪公司耽误了,很少把过错归结到偶像自身。表面上看粉丝对娱乐圈的规律比正常人了解得多,实际上他们对娱乐圈的内部运作缺乏了解,多数情况甚至把自己的浅薄认识当作真理。
然而,粉丝的恶劣行为一般情况下并不能给挑衅者或迎战者造成任何实际利益的增加或减少,顶多就是花一些时间精力。被骂者心里不好受,掐架掐得多了可能连心里不好受的程度都降低了,現实社会看似没有影响,但不代表这些行为是道德的。不管出于什么样的目的,什么样的理由,不管对方偶像明星多么丧尽天良、多么令人厌恶,骂人爆粗口、恶意造谣中伤、制造黑图都是不道德的。实际上,明星并不会对粉丝本人的实际利益造成太大影响,即使因为他个人的行为对你造成的所谓蒙蔽欺骗,甚至让你有一些损失,但最后选择消费的决定是粉丝自己做的。当你选择了接受大众包装的明星产品时,就要接受被欺骗的结果,不应把一切责任都归咎到明星身上。
明星作为大众文化产物,受人议论和指摘是明星身份的一部分,但评论不等于骂人。仅仅因为对方明星与自己偶像有利益冲突,或者矛盾纠葛就开始争吵更是毫无道理的。然而现在的情况是不只粉丝,越来越多的普通网络围观群众也对爆粗口这种小事见怪不怪,仿佛把现实生活中无法发泄的情绪转接到网上了。虽然很多人都赋予网络这一功能,但网络本身并不是用来供人发泄的。而有些人也许在现实生活中温和有礼,但到了网络上就变得咄咄逼人。人们对网络功能的偏颇性认知加之网络和现实的遥远距离让德育的介入充满困难。
(二)自我认知的选择:保持假象还是彻底击碎
很多粉丝其实知道娱乐的营销性,对造星运动的流程也有了解,但是很多时候还是愿意无条件相信自己的偶像,相信其是娱乐圈的一股清泉,严重一点的粉丝行为类似“被迫害妄想症”,把偶像在娱乐圈的处境想象得四面楚歌。粉丝的很多行为可以看做是想要用使劲的自我欺骗给自己增加成就感,很多说辞充满逻辑漏洞,更是对自己判断的否定。他们会罔顾正常归因盲目地认为自己的偶像所获得的一切都是自身努力,习惯把影视作品的成功归结为自己偶像的巨大影响力。在粉丝的心中,哪怕有媒体的恶意构陷,偶像的形象依然是光芒四射,是高度强化和理想化的。偶像的某些方面的极致特质会掩盖粉丝对其其他方面的注意。
“粉丝在为自己的偶像进行辩护时,也常常会引用官方文化的审美标准,同时他们很在意权威人士或专业人士对其偶像的评价,以强化自己的选择是正确的和有品味的”[13]。现在的粉丝多多少少都会关注偶像的性格、品质。粉丝会用权威人士的评价来判断偶像,也会通过自己与偶像的实际接触亲自感知偶像的个人魅力。但根本没有办法成为对其人品的判断依据。而粉丝却选择相信这些零碎拼凑起来的假象。选择偶像的过程其实就是自我形象构建的过程。粉丝会把偶像想象得很美好,很大程度上是希望自己成为或者拥有那样的美好。而脱粉就意味着对自己的一种否定。所以粉丝掐架维护偶像的行为本质上是对自己认知的维护,粉丝需要这样的过程不断强化偶像在自己认知构建中的地位。宣传他的美好就是间接在说自己的好。类似行为的出现其实是关于自我认知构建的缺失。人的自我认知构建是受多方面影响的,但是通过偶像崇拜这样的方式进行构建,如果有一天偶像的形象随着他自己的自毁或者粉丝个人认知的发展而彻底崩塌,这对粉丝个人的影响是不可忽略的。粉丝喜爱偶像的程度越深,偶像形象参与构建粉丝个人认知的程度就越深,颠覆自己的认知总是很痛苦的。
(三)非粉丝或脱粉并不意味着没有偶像影响
偶像对粉丝的自我认知构建会产生影响。明星呈现的不都是假象,有些明星确实有一些特质和人生经历能够让粉丝受到激励和鼓舞。或者说,哪怕是假象,能够让粉丝感受到积极的作用那也是好的。但仔细想想,明星所具有的某些品格和特质其实都是社会化程度良好的人都具备的。正常人的生活中不见得会缺少这一类人。想要获得优秀品格和特质的影响完全可以从自己的家庭和周围的圈子里汲取积极力量,这样的方式更真实。粉丝受到偶像品格的感染从一方面讲是偶像明星作用的展现,另一方面也反映出正常教育活动对个人品格培养方面存在缺失。
脱粉有时候不是因为偶像做了什么事情,而是因为随着粉丝自己人生阅历的增加、随着自己的生活被越来越多的事情占据,有一天会觉得做粉丝没什么意思了。在粉丝情感最炽烈的阶段,总会许下很多关于时间的承诺,然而随着自己认知的不断改变和人生经历的起起伏伏,并没有多少能够实现。
严格意义上,根本不存在完全的非粉丝,每个人对于娱乐、对于明星都有一定的情感倾向,评论起来不存在绝对的客观。相对客观的网友在表达自己对某些明星的看法时,时常会受到粉丝的干扰,害怕招惹粉丝的人在发表自己对明星的看法时越来越字斟句酌,网络的自由度受到了限制。在网络化、娱乐产业化的、“娱乐至死”的时代,每个人都会受到偶像文化和造星运动的影响,哪怕你只是扫了一眼娱乐新闻。没有多少人能够始终把自己隔离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介之外,而只要你在媒介环境中,媒介传达的信息就是多种多样的,你无法避免不接触娱乐性质的事物。这些符号化的信息对于个体来说并不是简单地知晓,而是会积累成你的认知观念、精神和心理。这个时代最深远的德育影响早已不是学校的教科书,而是你每天接触的各种各样被操控的不同程度的信息。德育并不一定是个外加的过程,而是自我发现、自我感知的过程。只有涉及到个人认知的真正变化,才是德育效果的体现,而真正变化很多情况下是无意识的。网络信息的裂变式传播、网络环境的多元化与动态化、网络文化的多主体化无疑是在为自我德育的过程助力。
五、结论
朱大可先生说:“娱乐崇拜是市场策划和操纵的结果。”尽管如此,粉丝文化还是在网络时代愈演愈烈。人还是以自我为中心的,尽管某些粉丝有时会自我欺骗的认为自己为偶像付出很多,爱偶像超过爱自己,但实际上粉丝只不过是在消费偶像的一切来满足自己精神的快感和愉悦。他们享受的是借助自己的点滴努力能够帮助偶像走向巅峰的快乐。偶像崇拜参与粉丝乃至正常人的认知体系构建,对于粉丝来说更是自我认同的体现方式。这种认知的变化才是最根本意义上的德育影响。
参考文献:
[1][2][11]蔡骐.大众传播中的粉丝现象研究[M].北京:新华出版社,2014:1,20,64.
[3][法]让·波德里亚.消费社会[M].刘成富,全志钢译.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6:71.
[4][13]王策.网络时代“粉丝”受众对偶像文本的解读和传播[D].沈阳:辽宁大学,2012.
[5]彭何.网络环境中的“粉丝”文化研究[D].南京:南京师范大学,2013.
[6]许尔忠.论网络环境下学校德育工作的理念和策略[J].电化教育研究,2011(4):77-80.
[7]樓巍.大学生网络行为分析及网络德育文化建设路径探究[J].思想理论教育,2014,(5):76-80.
[8]张忠.网络时代加强大学生德育的思考[J].教育探索,2010(11):132-133.
[9]蔡骐.网络与粉丝文化的发展[J].国际新闻界,2009(7):86-90.
[10][法]古斯塔夫·勒庞.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M].严雪莉译.南京:凤凰出版社 ,2011:4.
[12][美]卡斯·R·桑斯坦.谣言[M].张楠迪扬译.北京:中信出版社,2010:35.
(责任编辑:郭彦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