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基于新生代农民工特征的职业教育与培训
张慧霞+王东
【摘 要】为保障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教育与培训的有效性,切实通过职业教育和培训增强新生代农民工的社会融合能力,我们必须正视这一群体当前的特征。面向他们开展职业教育与培训时,首先应该将“职业价值观教育”、“职业规划教育”摆在优先位置;其次,职业教育和培训的方式上应进行创新;再次,需要通过立法、财政等手段营造友好的工作环境,保障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教育与培训权利的实现。
【关键词】新生代农民工的特征;职业教育与培训;政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G7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794(2016)02-0040-03
【收稿日期】2015-09-07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新生代农民工社会融合能力及其培养机制研究”,项目编号为13YJCZH169,项目负责人:王东
【作者简介】张慧霞(1978—),女,河南新郑人,博士,副教授,研究方向为劳动与社会保障学;王东(1977—),男,河北蠡县人,博士,副教授,研究方向为教育政策与法律、教育社会学。 新生代农民工是我国当前农民工的主体,增强他们的社会融合能力是当前农民工教育的重要目标。教育经济学研究表明,人力资本投资有助于提高劳动者在就业市场中的竞争能力和收入水平。国外有关移民经济地位获得的研究中发现,流动人口的人力资本水平对其经济地位具有决定性作用。[1]我国相关实证研究指出,人力资本中的教育年限、培训、工龄等变量对农民工工资有显著的正向影响[2,3]。与此同时,目前我国农民工总体文化程度不高、职业技能缺乏的现状,是造成农民工收入低、职业选择和就业空间狭小,以及就业竞争和替代能力不强的主要原因。因此,加强农民工的职业技术教育和培训是非常必要的,可以增强农民工的人力资本水平,提高竞争能力和收入水平,从而提高其经济地位,最终实现社会融合。
笔者认为,职业教育与培训对农民工社会融合的意义和价值毋庸置疑。然而,既有相关研究中,“农民工主体”是缺位的,我们在制定职业教育与培训政策和计划时,还鲜有对农民工的特征、需求进行系统、细致的分析。“职业教育与培训促进农民工的社会融合”是我国既有政策遵循的假设,然而,若对农民工的特征和需求缺乏深刻了解,职业教育与培训很难实现促进农民工社会融合的目标。
一、新生代农民工的特征分析
2000年以来,随着我国城市化、工业化进程的加快,新生代农民工渐成农民工的主体,新生代农民工不再仅仅是为了追求一时的经济报酬而暂时来到城市,大量的实证调查表明:新生代农民工社会融入愿望非常强烈,他们具有很强的市民化和城市化倾向,希望获得城市居民的地位和身份,享受市民权利。[4,5]因此,在制定“社会融合”取向的职业教育政策时,必须考虑“农民工”群体的这一变化,特别需要考虑新生代农民工如下特征:
1.缺乏正确的职业观,敬业精神不足
相比老一代农民工,新生代农民工在职业选择上表现出较为功利的一面。有学者指出,新生代农民工一般对工作岗位比较挑剔,对大量缺工的家政、餐饮等服务业兴趣都不大;他们工作不踏实、缺乏持久性,遇到不顺心的事就闹情绪、提要求,甚至辞职;对企业的计划执行不认真,不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职工作。[6]此外,一项针对珠三角农民工的实证调查表明,新生代农民工敬业精神差,职业流动率高,平均每人每年换工作0.45次,而老一代农民工仅为0.08次,其跳槽频率是其父兄辈的近6倍。[7]深圳2010年的调查也指出新生代农民工就业稳定性差:老一代农民工在一个单位工作年限的平均值为7年,新生代农民工在一个单位工作年限的平均值为3年。[8]由此可见,新生代农民工“敬业”精神不足,更惶论其“爱岗”。
2.缺乏吃苦精神和踏实做事的务实品格
新生代代农民工是改革开放中成长起来的一代,他们当中不少人具有下列特征:家中的独子、城市中出生长大,“农民”这一称呼对他们而言只是对父母“出身”的继承。因此,他们中的不少人缺少吃苦的精神。有研究者指出,新生代农民工在学习技能时“避重就轻”,只愿意学电脑、开车、外语等看似轻松时髦,实际却是普遍的、缺乏特色专长的本领,不愿意从事焊工、厨师等真正需要专业本领的比较辛苦的工作。此外,与老一代农民工相比,新生代农民工开始关注自身发展,但是他们往往重视“做什么”而忽视“怎么做”,有点好高骛远,缺乏踏实做事的务实品格。[9]
3.自由支配的时间较少,职业教育和培训面临客观障碍
我国分割的劳动力市场,往往将新生代农民工排挤到次级劳动力市场,他们常常处于高强度的工作状态,自由支配的时间不多。2012年国家人口计生委发布的数据显示,流动人口的工作时间普遍较长,平均每周工作54.6小时,远超过劳动法每周40小时的规定。[10]各城市的相关实证调查也印证了这一现象。王春光的调查表明,农民工中只有54.3%的人享有8小时工作权利,有45.2%的人每天工作达9—14个小时,还有少数人每天工作多达15个小时以上,处于超强度的劳动状态。[11]超长劳动时间带来的不仅仅是高强度的工作,另一方面是自由支配时间减少,客观上阻碍了其接受职业教育和培训。
4.在有限的闲暇时间里,缺乏对学习和培训的重视
农民工自由支配的时间较少,有限的闲暇时间是他们“充电”的最佳机会,然而,在闲暇时间里他们会选择学习或培训吗?一项基于北京新生代农民工的调查发现,新生代农民工对于闲暇时间的利用不合理。在回答“闲暇生活中都做什么”这一问题时,排前三位的依次是:放松休息(38.2%)、娱乐(29.4%)、愉悦精神(20.1%),而选择“自我发展和提升”的仅占10.6%。可见,大多数新生代农民工还意识不到闲暇时间对于个体发展的重要意义,而是把闲暇时间花在放松身心,追求快乐等直觉体验上。[12]
5.陷入“不友好的工作环境”与“短工化现象”的恶性循环
有学者指出,我国新生代农民工呈现出“短工化”的现象,表现为职业的“高流动”和“水平化”两个方面。[13]“高流动”性的原因主要是新生代农民工对用工单位不满,多项调查显示,受调查农民工多数是因为对用工单位条件不满而离职的。“水平化”则强调结构性的制约,农民工在用工单位的内部发展机会相当有限,有调查指出,约有三分之一农民工认为自己在单位没有获得任何提升,而获得提升也主要是薪酬待遇的改善,岗位、职级提升的机会较少。其实,无论是“高流动”还是“水平化”,其揭示出农民工职业环境的“不友好”, “短工化”是新生代农民工对不友好职业环境表达不满的方式。然而,这种用脚投票的方式并不会给他们带来工作环境实质性的改善,甚至从人力资本积累的角度来讲,频繁的换岗会降低其人力资本的积累,反而不利于其于获得更好的工作环境。
二、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教育与培训的政策建议 1.在职业教育与培训的内容上,“职业价值观教育”、“职业规划教育”应摆在优先位置,确保新生代农民工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增强职业规划能力,在此基础之上再进行技能和技术的培训
谈到新生代农民工的社会融合时,人们总是习惯性地将职业教育与培训摆在首位,而政策制定者则认为通过职业教育与培训使农民工掌握一定的技术,即可提高其社会融合能力,因此,传统的农民工的职业教育与培训内容侧重于具体的技术和技能。然而,如果不考虑新生代农民工职业价值观上的缺失、淡薄的职业规划意识,再先进的技能和技术培训都无法转化为农民工的社会融合能力。
从上文的分析可知,新生代农民工敬业精神、爱岗程度欠缺导致他们的职业流动非常频繁。职业流动频繁本身就为职业教育提出了难题,因为职业教育还没有完成,他们可能就已经换工作了。更为重要的是,没有树立正确职业观的新生代农民工,也很难认真对待职业教育与培训,从而使职业教育培训达不到政策的预期目标。因此,面向新生代农民工开展职业教育与培训时,首先应该帮助其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培养其爱岗、敬业的职业精神,然后才是职业技术培训。
此外,职业教育与培训是一种人力资本投资,需要付出包括时间、金钱等一系列的机会成本,相对而言,其收益可能不会是立竿见影,需要一个漫长的等待。如果新生代农民工关注眼前的利益、缺乏职业的长远规划,面向其开展职业教育与培训就不会成功。因此,需要帮助新生代农民工树立职业规划的意识、增强其职业规划能力。惟有如此,他们才能视职业教育与培训为“合理”。前文提到新生代农民工重视“做什么”而忽视“怎么做”的问题,归根结底,也与其缺乏职业规划意识有莫大关系。通过职业规划教育,引导农民工对职业发展做出清晰的定位,并制定切实可行的计划;通过职业规划教育,引导新生代农民工重视学习和培训,自觉地利用闲暇时间去“自我发展和提升”。
2.针对新生代农民工的特点,在职业教育和培训的方式上进行创新,扩大培训的覆盖面、提升课程的“亲和力”
新生代农民工工作时间长、劳动强度相对较大,难以腾出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参与职业教育和培训。因此,统一时间、集中面授的传统方式有很大局限性,针对他们的职业教育与培训需要灵活的安排、有针对性的科学设计,以最大程度地扩大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教育的覆盖范围,让更多的新生代农民工切实受益。
此外,不同于在校学生,新生代农民工远离学校教育,对 “学院派”的讲授式教学方式难以适应。为此,需要采取多样化的教学形式,提升职业教育与培训课程的“亲和力”,让新生代农民工对课程内容感兴趣,愿意接受职业教育与培训。
3.通过立法、财政等手段增强雇主的责任,营造友好的工作环境,保障新生代农民工接受职业教育与培训权利的实现
利润最大化支配着雇主的用工行为,却损害了新生代农民工的长远利益,让新生代农民工陷入“不友好的工作环境”与“短工化”现象恶性循环之中。这种恶性循环属于一种“囚徒困境”,次级劳动力市场上的新生代农民工处于弱势地位,雇主处于强势,因此,需要雇主率先营造友好的工作环境,才能打破这一困境。而为新生代农民工提供职业教育与培训是营造友好工作环境的重要举措之一。所以,当前在面向新生代农民工开展职业教育与培训时,必须强化广大雇主的责任。通过立法确认雇主的法律义务,通过财政手段保障经费的落实,通过税收杠杆激励雇主主动参与,从而保障新生代农民工接受职业教育与培训权利的实现。
【参考文献】
[1]赵东延,等.城乡流动人口的经济地位获得及决定因素[J].中国人口科学,2002,(4):8—15.
[2]刘林平,等.劳动权益与精神健康:基于对长三角和珠三角外来工的问卷调查[J].社会学研究,2011,(4):1—21.
[3]姚先国.城市农民工的职业分层与人力资本的约束[EB/OL].http://www.cec.zju.cn.2003.
[4]丁志宏.我国新生代农民工的特征分析[J].兰州学刊,2009,(7):71—73.
[5]李培林,田丰.中国农民工社会融入的代际比较[J].社会,2011,(5):1—24.
[6]卞桂平.新生代农民工的精神世界:主体意识及其培养[J].理论学刊,2011,(6):70—72.
[7]高荣政.对“新生代农民工”问题的聚焦和探究[J].农村经济,2010,(12):9—12.
[8]深圳市总工会.深圳新生代农民工调查报告[EB/OL].http:// www.szzgh.org.2010.
[9]刘会贵,龚波.新生代农民工的社会排斥与教育作为[J].中国特殊教育,2011,(5):69—73.
[10]国家人口计生委.中国流动人口发展报告2012[EB/OL].http:// www.nhfpc.gov.cn.2012.
[11]王春光.中国社会政策调整与农民工城市融入[J].探索与争鸣,2011,(5):8—14.
[12]马淑芹.新生代农民工闲暇生活状况调查与思考[J].边疆经济与文化,2012,(12):164—166.
[13]课题组.“短工化”:农民工就业趋势研究[C]//载沈原主编.清华社会学评论(第6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
On the Vocational Education and Training Based on the
Characteristics of the New Generation of Migrant Workers
ZHANG Hui-xia1, WANG Dong2
(1.Beijing Vocational College of Labour and Social Security, Beijing 100029;
2.College of Education, Capital Normal University, Beijing 100048, China)
【Abstract】In order to guarantee the effectiveness of vocational education and training for the new generation of migrant workers, their characteristics must be analyzed. To carry out the vocational education and training for them, the “occupational values education” and “career planning education” should be placed in the priority position; secondly, vocational education and training should be carried out in the way of innovation; in the end, we need to create a friendly working environment through legislation, financial and other ways to protect the right of vocational education and training of new generation of migrant workers.
【Key words】characteristics of the new generation of migrant workers; vocational education and training; suggestion of policy
(编辑/樊霄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