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党代表提案制的实践与研究
赵萌+李+凯+丁加伟
摘 要:高校党代表提案制是一个崭新的理论和实践命题。通过对国内四所高校(A校、B校、C校为“985工程”高校,D校为较早试行提案制的“211工程”高校)党代表提案的工作流程和处理情况进行比较分析,探讨高校党代表提案制存在的问题与原因,建议进一步提高对党代表提案制的认识、改善提案工作委员会制度、优化提案提交反馈机制、完善提案处理办理制度、加强党代表培训教育,推动高校党代表提案制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关键词:高校党代表提案制
党代表提案制,是指党员代表在党的代表大会召开期间,通过书面的方式提出属于同级党的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意见和建议的制度。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实行党代会代表提案制”。实行党代表提案制,是积极发展党内民主,保障党代表民主权利的必然要求。党的领导决定着高校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试行党代表提案制是高校党代会功能的延伸,是高校党代表积极参与学校发展与建设的重要渠道,也是推动高校党内民主建设、加强党内监督、增强党的创新活力的重要方式。2010年,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印发《北京高校党代表大会代表提案制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通知,各高校积极开展党代表提案制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然而,通过查阅文献发现,目前高校在探索党代表提案制方面缺乏理论研究,相关研究资料匮乏。随着贯彻落实党代表提案制的不断深入,高校实行党代表提案制已是大势所趋。基于此,本文试图通过对部分高校党代表提案制的实践过程进行比较研究,深入探索党代表提案制在高校中的应用与发展。
高校开展党代表提案制的重大意义
1.党代表提案制是创新高校党代会制度的重要机制。党的代表大会制度是党内民主的最重要载体,党代表在党代会召开或闭会期间,通过如实向党代会或学校党委提交有价值的提案,反映各方面的实际问题,表达师生诉求,可以有效行使代表权利、履行代表职责、发挥代表作用,是党代会制度和党代表任期制的制度依据和重要保障。
2.党代表提案制是提高高校科学决策水平的关键途径。科学决策的前提是民主决策,提案主题的确立、撰写和提交等工作,需要充分契合党员群众的利益诉求,通过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充分反映社情民意,广泛咨询专家学者,有助于决策者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综合考量各方意愿与需求,形成科学、合理又具合法性的决策。
3.党代表提案制是强化高校党内监督的有效平台。提案制中,高校党代表代表党员群众对提案落实情况予以督办,参与监督学校事务,有助于发挥联系党员群众的重要桥梁和纽带作用,保障高校党代表和党员群众的参与权和监督权;有利于高校党代表表达真实想法与观点,纠正党内的不正之风,促成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之风。
高校开展党代表提案制的基本现状
D校于2008年以召开党代会为契机,试行党代表任期制和提案制,探索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整的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在高校中党代表提案制工作起步较早,且具有一定代表性。2010年,《实施办法》发布后,各高校逐步开展党代表任期制和提案制的研究与实践,A校、B校、C校先后于2012年、2013年试行党代表提案制。本文在全面分析D校提案制的基础上,对四所高校党代表提案制进行比较,通过高校间的横向比较与时间上的纵向分析,探讨高校党代表提案制的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1.提案工作的基本流程
提案工作基本流程分析。D校提案工作基本流程主要包括如下内容:第一,成立专门机构。学校成立党代表提案工作委员会作为负责党代表提案工作的专门机构。委员会由具有代表资格的校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党委工作部门负责人、党务政工干部、教学科研一线教师等组成。第二,提出议案。提案由正式党代表提出,须有五名或五名以上的代表附议。第三,审查和立案。提案工作委员会对提案进行审查,对立案的提案,书面通知提案人;对未予立案的提案,书面告知提案人未立案原因,并作为意见、建议转交有关单位处理。第四,提案办理。准予立案的,根据提案内容报请有关校领导批转,指定有关部门具体承办提案事项。承办单位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提案办理工作,并将办理情况书面答复提案人;对于一时不能办结的提案,或无法办理的提案,向提案工作委员会反馈。第五,归档汇报。提案办理完毕后,提案工作委员会负责将提案办理材料进行汇总和整理,归档留存,向党代表大会报告提案征集、审查、立案和办理情况。
提案工作基本流程比较。相同点方面:四所高校均制定了党代表提案工作暂行办法或实施办法等,并明确以文件的形式确定了党代表提案制的操作流程。各校均要求提案须有针对性,提案一事一议,且代表要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和思路。不同点方面:第一,提案机构设置。A校、B校、D校均设置了专门的提案工作委员会,由委员会处理提案,直接反馈给代表提案处理的意见。C校没有设置专门的提案工作机构,由校党委直接受理代表提案再转有关单位处理,承办有关单位负责转告代表提案处理的意见。第二,提案审查处理。C校要求校党委在大会闭幕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提案送交有关单位办理;承办单位应在接到交办提案之日起3个月内书面答复提案人办理结果。D校规定提案工作委员在21个工作日内反馈全部结果。第三,提案监督。A校提出允许党代表以及党代表之外的师生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监督,D校只有提案工作委员会有权力监督提案办理单位、督促提案办理情况。
2.提案处理的主要特点
党代表提案立案率偏低。在首次试行党代表提案制的党代会上,A校收到提案65件,并案17件,最终立案24件,立案占提案总数的比例为36.9%。B校收到代表提案48件,并案3件,最终立案31件,另有14件提案转为建议提供给相关部门处理,立案的比例为64.6%。C校收到代表提案50件,全部予以立案,立案率100%。D校收到提案40件,并案1件,最终立案17件,立案率为42.5%。C校立案率最高,B校、D校次之,A校最低。总体反映提案立案率仍偏低。
提案内容集中度较高。A校提案主要涉及党建工作8件,学生培养7件,教师队伍、职工队伍等人才队伍建设9件,上述三类占总提案数的36.9%。B校提案主要涉及党建工作7件,学生培养6件,教师队伍、职工队伍等人才队伍建设9件,上述三类占总提案数的45.8%。C校提案主要涉及党建工作10件,学科建设5件,人才队伍建设和培养13件,上述三类占总提案数的56.0%。D校提案主要涉及党建工作6件,学生工作8件,学科和师资队伍建设10件,上述三类占总提案数的60.0%。党建工作、学生培养和学科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这三方面是党代表提案关注的热点,分别占提案总数的15.3%、12.8%、20.2%。
提案不规范现象时有发生。在实际提案过程中,提案人数不符合规定、提案形式不规范等现象时有发生,一些重要事项因不符合规范而未予立案,对于学校改革发展而言均是巨大损失,高校亟需加强党代表对提案规范要求的学习,提高整体提案质量。以D校为例,提案未立案率达57.5%,40%的提案作为意见转有关部门处理,5%的提案立案内容重合,12.5%的提案不符合提案规范而未立案。
高校党代表提案制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原因
高校党代表提案制自提出以来,部分高校结合学校实际制定了有关制度,并在党代会期间付诸实践,在制度上加以规范,在提案制工作中力求完善,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仍存在以下问题:
1.缺乏学生代表参与提案工作委员会。学生代表作为学校党代表大会的一分子,代表着学校广大学生的根本利益,学生代表参与提案的审查处理工作,尤其是参与审查处理学生代表的提案,能更贴近和了解学生的真实想法,维护学生群体的权益。
2.提案机制与制度不够健全。受理制度方面,存在部分提案因是在闭会期间提出,虽质量较高而未能被确立为提案等问题;办理制度方面,存在部分高校因少数领导不能正确认识党代表提案重要性而未能及时办理的情况;反馈制度方面,存在部分提案转交相关部门后由于办理程序未明确而反馈延迟或缺乏反馈等问题。
3.提案审查督查力度不够。从提案征集到办理完成,只有提案工作委员会对提案承担单位有检查、督促的权力,但提案工作委员会大部分人员是兼职,难以保证征集、审查、立案、办理工作各环节的进展。
4.提交提案规范性有待提高。部分高校提案不立案率在50%左右,其中相当一部分存在形式与内容不合规定而被否定,包括因附议人数不足、提案内容重复、提案内容超出提案工作办法规定范围等。因无法立案,很可能使得一些真正需要解决的问题被遗漏或忽视。
高校党代表提案制在不同程度上存在上述有关问题,主要有以下原因:一是部分高校领导或代表对实行党代表提案制的重要性与必要性认识不够深刻,有的不想收到提案,把代表提交的提案当成是对自身工作的否定和批评;有的不愿提交提案,认为提案只是走过场,不会影响最终决策;有的不会提案,部分代表将党代表提案与教代会、学代会、团代会提案混淆。二是提案不够科学,有的提案过于形式化,缺乏事实依据,以主观臆断为依据;有的提案缺乏可行性,不符合学校实际或缺少解决问题的办法。三是程序落实不够,部分党代表对提案工作流程不熟悉,对提案的要求缺少学习;审核、反馈等环节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容易被省略。
完善高校党代表提案制的相关建议
1.提高党代表提案制认识。深化各级党组织的思想认识,通过学习与引导,促进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深刻认识党代表提案制的重要性、必要性,推动党代表提案制度有序进行;深化党代表的思想认识,增强广大党员的民主意识和参与意识,增强其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深化广大群众的思想认识,群众的积极参与对提高党代会提案制的总体水平有着举足轻重的推动作用,因此要注重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将党的领导与依靠群众有机结合。
2.完善提案工作委员会制度。设立日常办事机构,处理闭会期间提案工作,并将学生代表纳入提案工作委员会,通过教师推荐或学生党员选举方式,产生学生代表,以聘任的形式纳入提案工作委员会,负责有关学生工作等方面的提案,切实保证学生群体的权益。
3.优化提案提交反馈制度。一方面,灵活调整提案提出人数规定,可向提案工作委员会进行说明或请示减少提案提出人数,兼顾教师党代表授课、出差的实际情况,有助于教师提交更多的有价值的提案。另一方面,建立健全反馈机制,切实保证每一项党代表提案都有始有终,给予党代表提案科学、合理的回应。
4.完善提案办理制度。明确提案工作委员会审查处理提案的时间,推动提案整体工作的进展。针对党代表提案相关工作设立督查督办工作组,对提案工作的各个流程、办理时间、办理结果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公开有关信息。
5.加强党代表的培训教育。高校党代表提案制实施时间较短,部分党代表对于自身职责和提案工作仍存在程序不清、制度不明的情况,需要加强对高校党代表的培训教育,坚持实用原则,全面提高党代表的素质与能力,切实增强提案能力和代表能力。同时,加强党代表的实践锻炼,为党代表提供尽可能多的实践机会,方便代表深入基层、深入师生、深入实践开展细致真实的调查与研究。
高校党代表提案制作为一项新课题,需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探索新形势下高校党代表提案工作的新思路和新举措,逐步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符合高校实际的提案工作机制,推动高校民主治校进程。
参考文献:
[1] 张书林.论党代表提案制的理论建构—兼论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的“实行党代会代表提案制”思想[J].天府新论,2013,(1).
(作者单位:北京科技大学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责任编辑:蔡桂兰]
摘 要:高校党代表提案制是一个崭新的理论和实践命题。通过对国内四所高校(A校、B校、C校为“985工程”高校,D校为较早试行提案制的“211工程”高校)党代表提案的工作流程和处理情况进行比较分析,探讨高校党代表提案制存在的问题与原因,建议进一步提高对党代表提案制的认识、改善提案工作委员会制度、优化提案提交反馈机制、完善提案处理办理制度、加强党代表培训教育,推动高校党代表提案制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关键词:高校党代表提案制
党代表提案制,是指党员代表在党的代表大会召开期间,通过书面的方式提出属于同级党的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意见和建议的制度。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实行党代会代表提案制”。实行党代表提案制,是积极发展党内民主,保障党代表民主权利的必然要求。党的领导决定着高校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试行党代表提案制是高校党代会功能的延伸,是高校党代表积极参与学校发展与建设的重要渠道,也是推动高校党内民主建设、加强党内监督、增强党的创新活力的重要方式。2010年,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印发《北京高校党代表大会代表提案制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通知,各高校积极开展党代表提案制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然而,通过查阅文献发现,目前高校在探索党代表提案制方面缺乏理论研究,相关研究资料匮乏。随着贯彻落实党代表提案制的不断深入,高校实行党代表提案制已是大势所趋。基于此,本文试图通过对部分高校党代表提案制的实践过程进行比较研究,深入探索党代表提案制在高校中的应用与发展。
高校开展党代表提案制的重大意义
1.党代表提案制是创新高校党代会制度的重要机制。党的代表大会制度是党内民主的最重要载体,党代表在党代会召开或闭会期间,通过如实向党代会或学校党委提交有价值的提案,反映各方面的实际问题,表达师生诉求,可以有效行使代表权利、履行代表职责、发挥代表作用,是党代会制度和党代表任期制的制度依据和重要保障。
2.党代表提案制是提高高校科学决策水平的关键途径。科学决策的前提是民主决策,提案主题的确立、撰写和提交等工作,需要充分契合党员群众的利益诉求,通过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充分反映社情民意,广泛咨询专家学者,有助于决策者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综合考量各方意愿与需求,形成科学、合理又具合法性的决策。
3.党代表提案制是强化高校党内监督的有效平台。提案制中,高校党代表代表党员群众对提案落实情况予以督办,参与监督学校事务,有助于发挥联系党员群众的重要桥梁和纽带作用,保障高校党代表和党员群众的参与权和监督权;有利于高校党代表表达真实想法与观点,纠正党内的不正之风,促成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之风。
高校开展党代表提案制的基本现状
D校于2008年以召开党代会为契机,试行党代表任期制和提案制,探索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整的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在高校中党代表提案制工作起步较早,且具有一定代表性。2010年,《实施办法》发布后,各高校逐步开展党代表任期制和提案制的研究与实践,A校、B校、C校先后于2012年、2013年试行党代表提案制。本文在全面分析D校提案制的基础上,对四所高校党代表提案制进行比较,通过高校间的横向比较与时间上的纵向分析,探讨高校党代表提案制的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1.提案工作的基本流程
提案工作基本流程分析。D校提案工作基本流程主要包括如下内容:第一,成立专门机构。学校成立党代表提案工作委员会作为负责党代表提案工作的专门机构。委员会由具有代表资格的校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党委工作部门负责人、党务政工干部、教学科研一线教师等组成。第二,提出议案。提案由正式党代表提出,须有五名或五名以上的代表附议。第三,审查和立案。提案工作委员会对提案进行审查,对立案的提案,书面通知提案人;对未予立案的提案,书面告知提案人未立案原因,并作为意见、建议转交有关单位处理。第四,提案办理。准予立案的,根据提案内容报请有关校领导批转,指定有关部门具体承办提案事项。承办单位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提案办理工作,并将办理情况书面答复提案人;对于一时不能办结的提案,或无法办理的提案,向提案工作委员会反馈。第五,归档汇报。提案办理完毕后,提案工作委员会负责将提案办理材料进行汇总和整理,归档留存,向党代表大会报告提案征集、审查、立案和办理情况。
提案工作基本流程比较。相同点方面:四所高校均制定了党代表提案工作暂行办法或实施办法等,并明确以文件的形式确定了党代表提案制的操作流程。各校均要求提案须有针对性,提案一事一议,且代表要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和思路。不同点方面:第一,提案机构设置。A校、B校、D校均设置了专门的提案工作委员会,由委员会处理提案,直接反馈给代表提案处理的意见。C校没有设置专门的提案工作机构,由校党委直接受理代表提案再转有关单位处理,承办有关单位负责转告代表提案处理的意见。第二,提案审查处理。C校要求校党委在大会闭幕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提案送交有关单位办理;承办单位应在接到交办提案之日起3个月内书面答复提案人办理结果。D校规定提案工作委员在21个工作日内反馈全部结果。第三,提案监督。A校提出允许党代表以及党代表之外的师生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监督,D校只有提案工作委员会有权力监督提案办理单位、督促提案办理情况。
2.提案处理的主要特点
党代表提案立案率偏低。在首次试行党代表提案制的党代会上,A校收到提案65件,并案17件,最终立案24件,立案占提案总数的比例为36.9%。B校收到代表提案48件,并案3件,最终立案31件,另有14件提案转为建议提供给相关部门处理,立案的比例为64.6%。C校收到代表提案50件,全部予以立案,立案率100%。D校收到提案40件,并案1件,最终立案17件,立案率为42.5%。C校立案率最高,B校、D校次之,A校最低。总体反映提案立案率仍偏低。
提案内容集中度较高。A校提案主要涉及党建工作8件,学生培养7件,教师队伍、职工队伍等人才队伍建设9件,上述三类占总提案数的36.9%。B校提案主要涉及党建工作7件,学生培养6件,教师队伍、职工队伍等人才队伍建设9件,上述三类占总提案数的45.8%。C校提案主要涉及党建工作10件,学科建设5件,人才队伍建设和培养13件,上述三类占总提案数的56.0%。D校提案主要涉及党建工作6件,学生工作8件,学科和师资队伍建设10件,上述三类占总提案数的60.0%。党建工作、学生培养和学科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这三方面是党代表提案关注的热点,分别占提案总数的15.3%、12.8%、20.2%。
提案不规范现象时有发生。在实际提案过程中,提案人数不符合规定、提案形式不规范等现象时有发生,一些重要事项因不符合规范而未予立案,对于学校改革发展而言均是巨大损失,高校亟需加强党代表对提案规范要求的学习,提高整体提案质量。以D校为例,提案未立案率达57.5%,40%的提案作为意见转有关部门处理,5%的提案立案内容重合,12.5%的提案不符合提案规范而未立案。
高校党代表提案制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原因
高校党代表提案制自提出以来,部分高校结合学校实际制定了有关制度,并在党代会期间付诸实践,在制度上加以规范,在提案制工作中力求完善,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仍存在以下问题:
1.缺乏学生代表参与提案工作委员会。学生代表作为学校党代表大会的一分子,代表着学校广大学生的根本利益,学生代表参与提案的审查处理工作,尤其是参与审查处理学生代表的提案,能更贴近和了解学生的真实想法,维护学生群体的权益。
2.提案机制与制度不够健全。受理制度方面,存在部分提案因是在闭会期间提出,虽质量较高而未能被确立为提案等问题;办理制度方面,存在部分高校因少数领导不能正确认识党代表提案重要性而未能及时办理的情况;反馈制度方面,存在部分提案转交相关部门后由于办理程序未明确而反馈延迟或缺乏反馈等问题。
3.提案审查督查力度不够。从提案征集到办理完成,只有提案工作委员会对提案承担单位有检查、督促的权力,但提案工作委员会大部分人员是兼职,难以保证征集、审查、立案、办理工作各环节的进展。
4.提交提案规范性有待提高。部分高校提案不立案率在50%左右,其中相当一部分存在形式与内容不合规定而被否定,包括因附议人数不足、提案内容重复、提案内容超出提案工作办法规定范围等。因无法立案,很可能使得一些真正需要解决的问题被遗漏或忽视。
高校党代表提案制在不同程度上存在上述有关问题,主要有以下原因:一是部分高校领导或代表对实行党代表提案制的重要性与必要性认识不够深刻,有的不想收到提案,把代表提交的提案当成是对自身工作的否定和批评;有的不愿提交提案,认为提案只是走过场,不会影响最终决策;有的不会提案,部分代表将党代表提案与教代会、学代会、团代会提案混淆。二是提案不够科学,有的提案过于形式化,缺乏事实依据,以主观臆断为依据;有的提案缺乏可行性,不符合学校实际或缺少解决问题的办法。三是程序落实不够,部分党代表对提案工作流程不熟悉,对提案的要求缺少学习;审核、反馈等环节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容易被省略。
完善高校党代表提案制的相关建议
1.提高党代表提案制认识。深化各级党组织的思想认识,通过学习与引导,促进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深刻认识党代表提案制的重要性、必要性,推动党代表提案制度有序进行;深化党代表的思想认识,增强广大党员的民主意识和参与意识,增强其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深化广大群众的思想认识,群众的积极参与对提高党代会提案制的总体水平有着举足轻重的推动作用,因此要注重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将党的领导与依靠群众有机结合。
2.完善提案工作委员会制度。设立日常办事机构,处理闭会期间提案工作,并将学生代表纳入提案工作委员会,通过教师推荐或学生党员选举方式,产生学生代表,以聘任的形式纳入提案工作委员会,负责有关学生工作等方面的提案,切实保证学生群体的权益。
3.优化提案提交反馈制度。一方面,灵活调整提案提出人数规定,可向提案工作委员会进行说明或请示减少提案提出人数,兼顾教师党代表授课、出差的实际情况,有助于教师提交更多的有价值的提案。另一方面,建立健全反馈机制,切实保证每一项党代表提案都有始有终,给予党代表提案科学、合理的回应。
4.完善提案办理制度。明确提案工作委员会审查处理提案的时间,推动提案整体工作的进展。针对党代表提案相关工作设立督查督办工作组,对提案工作的各个流程、办理时间、办理结果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公开有关信息。
5.加强党代表的培训教育。高校党代表提案制实施时间较短,部分党代表对于自身职责和提案工作仍存在程序不清、制度不明的情况,需要加强对高校党代表的培训教育,坚持实用原则,全面提高党代表的素质与能力,切实增强提案能力和代表能力。同时,加强党代表的实践锻炼,为党代表提供尽可能多的实践机会,方便代表深入基层、深入师生、深入实践开展细致真实的调查与研究。
高校党代表提案制作为一项新课题,需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探索新形势下高校党代表提案工作的新思路和新举措,逐步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符合高校实际的提案工作机制,推动高校民主治校进程。
参考文献:
[1] 张书林.论党代表提案制的理论建构—兼论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的“实行党代会代表提案制”思想[J].天府新论,2013,(1).
(作者单位:北京科技大学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责任编辑:蔡桂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