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法治宣传教育的理性思考
许丽英
【摘 要】30多年来的全民族大规模普法教育,使人们对这一活动已经不陌生。然而,新时代法治宣传教育,无论从内容到形式都与以往有所不同。明确其特点,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对提高公民素质,建设法治中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有着重要意义。本文在阐释新时代法治宣传教育内涵及意义的基础上,详细分析了新时代法治宣传教育具有的新特点,并提出建立完善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教育的针对性等对策措施。
【关键词】法治教育;文化强国;党内法规
【中图分类号】D66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0475(2018)003-0087-02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1]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高度重视下,全国各地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稳步推进,全民族的法律素质明显提高,为建设法治中国,以及建设文化强国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经进入新时代,这一新的历史方位使得法治宣传教育也具有了新特点。只有明晰其新特点,并采取切实可行措施,新时代法治宣传教育才能收到预期效果,达到预期目的。
一、新时代法治宣传教育的内涵及意义
法治宣传教育来自于法制宣传教育。有学者认为,“法治宣传教育是指通过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宣传和教育活动,使公民获得有关法和法治的规范性和价值性认知,实现公民对法治价值、法治文化、法治精神的理解,并让公民具备依据法律规范和法治精神指导自己行为的一种活动。”[2]另有学者认为,“法制教育是新时期思想政治教育的一项重要、艰巨的任务。”还有学者认为,法制宣传教育应以法律接受为目标,即是人们对法律规范、法律原则和法律精神等的认知、认同,并进而内化为主体精神的心理和行为反映,是人们所表现出来的对法的一种肯定而不拒绝的态度,它揭示了作为主体的人与作为客体的法律及其法律精神之间的一种融洽关系[3]。上述观点具有合理性。法治宣传教育的确是一种宣传和教育活动,但在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时期,这一活动有着新的特定的内容和特殊的功能作用,关系到2035年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能否如期基本实现的问题。笔者认为,新时代法治宣传教育是由有权机关对法律规范和党内法规的内容所进行的宣传教育活动,其目的是促使教育对象理解法治价值,崇尚法治精神,学会自觉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新时代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有利于提高全民族的法律素质,有利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有利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有利于法治中国目标的实现。
二、 新时代法治宣传教育的特点
党的十九大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新时代“七五”普法与以往六次普法无论从内容、形式,还是组织机构、重点对象等都有所不同,具有如下特点。
(一) “七五”普法的责任机构是执法机关
有学者认为,“七五”普法的责任机构是国家,这应该没有异议。我国现行宪法第24条规定:“国家通过普及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通过在城乡不同范围的群众中制定和执行各种守则、公约,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上述规定不难看出,国家机关是国家法律的制定和执行主体,同时又肩负着普法的重要职责。2017年5月17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并实施《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按照新的规定,公安机关,税务机关,审计、质检、劳教、法院、检察院等国家机关都负有普法责任。另外,从依法治党层面,党内法规也存在执行的问题,因此,也应该存在“谁执法谁普法”,即谁执行党规党法谁进行普及。以往普法主要是以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为主要负责部门。
(二)“七五”普法的重点对象是领导干部
自“一五”普法开始,法制教育的对象就是全体公民,包括未成年人。邓小平同志曾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199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宣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三个五年规划》把青少年列为普法的重点教育对象。实事求是地看,当时根据改革开放之初公民法律知识欠缺、法治观念较低,青少年犯罪率较高的状况,确定上述普法重点对象是符合客观实际的。如今,世情、国情、黨情都发生了变化,尤其是针对领导干部违规违纪比例较高的现状,中共中央、国务院突出强调领导干部是“七五”普法的重点对象是符合客观实际的。
(三)“七五”普法的重要内容突出了党内法规
按照中央精神,“七五”普法的重要内容是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这与以往的六次普法都有所不同。比如,“一五”全民普法,是以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继承法、经济合同法、兵役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即“九法一条例”的普及为主要目标所进行法律常识普及教育。而“二五”至“五五”普法,仍然强调的是以部门法为主要内容。如1992年党的十四大召开后,为了适应建立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我国出台了一大批与此相关的法律法规。当时正值“二五”普法期间,为此,中央强调“二五”应“以宪法为核心、以专业法为重点”进行普法。而“六五”全民普法的内容不仅仅是国家法律规范体系相关内容,还包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七五”全民普法在“六五”全民普法基础上又增加了党内法规。笔者认为,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时代,将党内法规作为普法的重点内容应该是法治宣传教育最突出的特点。
(四)“七五”普法教育定位是法治素养的养成
截至目前,我国已经进行历时32年,坚持了一代人规模恢弘的法治教育活动。有人认为,“普法”就是法律知识的普及。客观审视,这一观点已经跟不上时代发展要求。应该说,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完善,法律的逐步健全,要求人们尽快掌握更多的法律知识已经不是问题。问题的关键是人们法治价值法治精神的培育,法治素养、法治思维是否能够养成。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人民有信仰,民族有希望,国家有力量。”可以说,新时代法治精神的培育,法治素养、法治思维的养成,是全面依法治国最为关键和最主要的目的。
三、新时代法治宣传教育的对策思考
新时代法治宣传教育的新特点决定“七五”全民普法与以往历次普法推进措施的不同。
(一) 建立完善普法责任清单制度
在201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中,对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及内容均做了明确规定。如规定“坚持普法工作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并重”“坚持条块结合、密切协作”等。尤其其中首次规定要“建立普法责任制”,以及“国家机关按照普法责任制的要求,制定本部门普法规划、年度普法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任务和工作要求。建立健全普法领导和工作机构,明确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4]实践证明,建立普法责任制有利于普法工作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目前,各地有的执法部门仍然没有制定普法责任制清单;有的尽管已经制定了普法责任清单,但为了避免责任追究,其责任清单内容相对简单;还有的存在着责任制清单中责任种类、追责情形不明确等问题。试想,如果普法工作责任目标制定时就标准不高,那么予以责任追究的对象只是微乎其微。另外,为增强普法责任清单的科学性,各地各部门有必要对普法责任清单分出层级予以完善。目前,为促进各地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的落实,全国普法办正在对各部门的普法责任清单进行汇总整理,制作中央国家机关统一的责任清单,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由此可见,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的建立完善是“七五”普法重要着力点,也是“七五”普法取得实效的重要保障,为此,有必要予以建立完善。
(二)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教育的针对性
十九大报告中指出:“领导十三亿多人的社会主义大国,我们党既要政治过硬,也要本领高强”笔者认为,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的“七五”普法,应主要针对领导干部存在的法治信仰缺失、违规违纪多发等情况进行。以司法领域为例,近年来,有的司法部门领导干部收受贿络、逐利违法、徇情枉法,造成严重的司法不公。如,原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二级大法官黄松有就是如此。如果说他不懂法的确冤枉他,但他的法治信仰严重缺失。目前,尽管我国司法体制改革、司法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已推进多年,但刑讯逼供并没有杜绝,有的仍然以各种借口规避法律,习惯性地仍在适用有罪推定,导致司法不公。另外,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的“七五”普法的内容,应该主要是对领导干部进行合规性教育。诚然,尽管“七五”普法已经把领导干部作为普法教育的重点对象,然而,一些单位普法仍然是以国家法律为主要内容,缺少针对领导干部党规党纪方面的专门普法。当前,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的“七五”普法应注意以下方面的问题:一是树立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就是为了最大限度满足人们对美好生活的需要,而不是主要维护自身的权利的观念;二是从现有的对国家法律的普及转为侧重于“党规党纪”的普及;三是严格执纪,将纪律挺在法律前面,促使领导干部遵规守纪的法治观念形成。四是把遵守党规党纪、依规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尽快改变领导干部结构中缺乏精通或熟知法治理论专业人才的状况。
(三)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主要应从以下两方面入手:一是创新“七五”普法形式。针对目前信息时代的特点和手机普及率、微信使用率极高的现状,各普法责任主体应依托各类网站、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现代传播平台,通过文字、图片、视频、动漫等形式,组织开展灵活生动的网上宣传;另外,组织领导干部旁听庭审也是创新“七五”普法形式之一。实践证明,通过旁听庭审,能够使人们切实感受到法治的神圣尊严,受到深刻的法治教育;能够使领导干部加深对全面依法治国的理解,增强对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目前,全国普法办正将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形成旁听庭审活动的长效工作机制,指导、协调各地各部门各行业结合实际组织旁听庭审活动,促进普法责任落实。二是加强法治熏陶。以实行宪法宣誓制度,利用各地法治宣传教育中心、宪法纪念馆等载体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目前,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旅游已成为人们美好生活的一部分。如果把法治宣传教育中心、宪法纪念馆等作为红色旅游的重要景点,并辅之以精通法律的导游进行生动的讲解,以及其他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和熏陶,长此以往,就会使法治意识、法治理念融入每一个公民的内心,成为全社會共同的自觉意识和追求。
参考文献:
[1]十九大报告[EB/OL].http://cpc.people.com.cn/19th/.
[2]刘刚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教育[N].湖南日 报,2017-07-28.
[3]陈兴宏.依法治国与法律接受[D].湖南:湖南师范大 学,2002.
[4]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 意见[EB/OL].http://www.gov.cn/.
[责任编辑:秦 超]
【摘 要】30多年来的全民族大规模普法教育,使人们对这一活动已经不陌生。然而,新时代法治宣传教育,无论从内容到形式都与以往有所不同。明确其特点,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对提高公民素质,建设法治中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有着重要意义。本文在阐释新时代法治宣传教育内涵及意义的基础上,详细分析了新时代法治宣传教育具有的新特点,并提出建立完善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教育的针对性等对策措施。
【关键词】法治教育;文化强国;党内法规
【中图分类号】D66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0475(2018)003-0087-02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1]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高度重视下,全国各地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稳步推进,全民族的法律素质明显提高,为建设法治中国,以及建设文化强国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经进入新时代,这一新的历史方位使得法治宣传教育也具有了新特点。只有明晰其新特点,并采取切实可行措施,新时代法治宣传教育才能收到预期效果,达到预期目的。
一、新时代法治宣传教育的内涵及意义
法治宣传教育来自于法制宣传教育。有学者认为,“法治宣传教育是指通过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宣传和教育活动,使公民获得有关法和法治的规范性和价值性认知,实现公民对法治价值、法治文化、法治精神的理解,并让公民具备依据法律规范和法治精神指导自己行为的一种活动。”[2]另有学者认为,“法制教育是新时期思想政治教育的一项重要、艰巨的任务。”还有学者认为,法制宣传教育应以法律接受为目标,即是人们对法律规范、法律原则和法律精神等的认知、认同,并进而内化为主体精神的心理和行为反映,是人们所表现出来的对法的一种肯定而不拒绝的态度,它揭示了作为主体的人与作为客体的法律及其法律精神之间的一种融洽关系[3]。上述观点具有合理性。法治宣传教育的确是一种宣传和教育活动,但在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时期,这一活动有着新的特定的内容和特殊的功能作用,关系到2035年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能否如期基本实现的问题。笔者认为,新时代法治宣传教育是由有权机关对法律规范和党内法规的内容所进行的宣传教育活动,其目的是促使教育对象理解法治价值,崇尚法治精神,学会自觉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新时代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有利于提高全民族的法律素质,有利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有利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有利于法治中国目标的实现。
二、 新时代法治宣传教育的特点
党的十九大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新时代“七五”普法与以往六次普法无论从内容、形式,还是组织机构、重点对象等都有所不同,具有如下特点。
(一) “七五”普法的责任机构是执法机关
有学者认为,“七五”普法的责任机构是国家,这应该没有异议。我国现行宪法第24条规定:“国家通过普及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通过在城乡不同范围的群众中制定和执行各种守则、公约,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上述规定不难看出,国家机关是国家法律的制定和执行主体,同时又肩负着普法的重要职责。2017年5月17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并实施《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按照新的规定,公安机关,税务机关,审计、质检、劳教、法院、检察院等国家机关都负有普法责任。另外,从依法治党层面,党内法规也存在执行的问题,因此,也应该存在“谁执法谁普法”,即谁执行党规党法谁进行普及。以往普法主要是以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为主要负责部门。
(二)“七五”普法的重点对象是领导干部
自“一五”普法开始,法制教育的对象就是全体公民,包括未成年人。邓小平同志曾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199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宣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三个五年规划》把青少年列为普法的重点教育对象。实事求是地看,当时根据改革开放之初公民法律知识欠缺、法治观念较低,青少年犯罪率较高的状况,确定上述普法重点对象是符合客观实际的。如今,世情、国情、黨情都发生了变化,尤其是针对领导干部违规违纪比例较高的现状,中共中央、国务院突出强调领导干部是“七五”普法的重点对象是符合客观实际的。
(三)“七五”普法的重要内容突出了党内法规
按照中央精神,“七五”普法的重要内容是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这与以往的六次普法都有所不同。比如,“一五”全民普法,是以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继承法、经济合同法、兵役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即“九法一条例”的普及为主要目标所进行法律常识普及教育。而“二五”至“五五”普法,仍然强调的是以部门法为主要内容。如1992年党的十四大召开后,为了适应建立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我国出台了一大批与此相关的法律法规。当时正值“二五”普法期间,为此,中央强调“二五”应“以宪法为核心、以专业法为重点”进行普法。而“六五”全民普法的内容不仅仅是国家法律规范体系相关内容,还包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七五”全民普法在“六五”全民普法基础上又增加了党内法规。笔者认为,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时代,将党内法规作为普法的重点内容应该是法治宣传教育最突出的特点。
(四)“七五”普法教育定位是法治素养的养成
截至目前,我国已经进行历时32年,坚持了一代人规模恢弘的法治教育活动。有人认为,“普法”就是法律知识的普及。客观审视,这一观点已经跟不上时代发展要求。应该说,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完善,法律的逐步健全,要求人们尽快掌握更多的法律知识已经不是问题。问题的关键是人们法治价值法治精神的培育,法治素养、法治思维是否能够养成。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人民有信仰,民族有希望,国家有力量。”可以说,新时代法治精神的培育,法治素养、法治思维的养成,是全面依法治国最为关键和最主要的目的。
三、新时代法治宣传教育的对策思考
新时代法治宣传教育的新特点决定“七五”全民普法与以往历次普法推进措施的不同。
(一) 建立完善普法责任清单制度
在201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中,对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及内容均做了明确规定。如规定“坚持普法工作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并重”“坚持条块结合、密切协作”等。尤其其中首次规定要“建立普法责任制”,以及“国家机关按照普法责任制的要求,制定本部门普法规划、年度普法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任务和工作要求。建立健全普法领导和工作机构,明确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4]实践证明,建立普法责任制有利于普法工作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目前,各地有的执法部门仍然没有制定普法责任制清单;有的尽管已经制定了普法责任清单,但为了避免责任追究,其责任清单内容相对简单;还有的存在着责任制清单中责任种类、追责情形不明确等问题。试想,如果普法工作责任目标制定时就标准不高,那么予以责任追究的对象只是微乎其微。另外,为增强普法责任清单的科学性,各地各部门有必要对普法责任清单分出层级予以完善。目前,为促进各地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的落实,全国普法办正在对各部门的普法责任清单进行汇总整理,制作中央国家机关统一的责任清单,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由此可见,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的建立完善是“七五”普法重要着力点,也是“七五”普法取得实效的重要保障,为此,有必要予以建立完善。
(二)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教育的针对性
十九大报告中指出:“领导十三亿多人的社会主义大国,我们党既要政治过硬,也要本领高强”笔者认为,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的“七五”普法,应主要针对领导干部存在的法治信仰缺失、违规违纪多发等情况进行。以司法领域为例,近年来,有的司法部门领导干部收受贿络、逐利违法、徇情枉法,造成严重的司法不公。如,原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二级大法官黄松有就是如此。如果说他不懂法的确冤枉他,但他的法治信仰严重缺失。目前,尽管我国司法体制改革、司法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已推进多年,但刑讯逼供并没有杜绝,有的仍然以各种借口规避法律,习惯性地仍在适用有罪推定,导致司法不公。另外,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的“七五”普法的内容,应该主要是对领导干部进行合规性教育。诚然,尽管“七五”普法已经把领导干部作为普法教育的重点对象,然而,一些单位普法仍然是以国家法律为主要内容,缺少针对领导干部党规党纪方面的专门普法。当前,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的“七五”普法应注意以下方面的问题:一是树立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就是为了最大限度满足人们对美好生活的需要,而不是主要维护自身的权利的观念;二是从现有的对国家法律的普及转为侧重于“党规党纪”的普及;三是严格执纪,将纪律挺在法律前面,促使领导干部遵规守纪的法治观念形成。四是把遵守党规党纪、依规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尽快改变领导干部结构中缺乏精通或熟知法治理论专业人才的状况。
(三)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主要应从以下两方面入手:一是创新“七五”普法形式。针对目前信息时代的特点和手机普及率、微信使用率极高的现状,各普法责任主体应依托各类网站、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现代传播平台,通过文字、图片、视频、动漫等形式,组织开展灵活生动的网上宣传;另外,组织领导干部旁听庭审也是创新“七五”普法形式之一。实践证明,通过旁听庭审,能够使人们切实感受到法治的神圣尊严,受到深刻的法治教育;能够使领导干部加深对全面依法治国的理解,增强对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目前,全国普法办正将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形成旁听庭审活动的长效工作机制,指导、协调各地各部门各行业结合实际组织旁听庭审活动,促进普法责任落实。二是加强法治熏陶。以实行宪法宣誓制度,利用各地法治宣传教育中心、宪法纪念馆等载体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目前,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旅游已成为人们美好生活的一部分。如果把法治宣传教育中心、宪法纪念馆等作为红色旅游的重要景点,并辅之以精通法律的导游进行生动的讲解,以及其他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和熏陶,长此以往,就会使法治意识、法治理念融入每一个公民的内心,成为全社會共同的自觉意识和追求。
参考文献:
[1]十九大报告[EB/OL].http://cpc.people.com.cn/19th/.
[2]刘刚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教育[N].湖南日 报,2017-07-28.
[3]陈兴宏.依法治国与法律接受[D].湖南:湖南师范大 学,2002.
[4]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 意见[EB/OL].http://www.gov.cn/.
[责任编辑:秦 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