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初域外明朝移民的“前朝记忆”与自我认同
王伟
摘 要:明清鼎革之际,朝鲜、日本、越南是明朝遗民异域流亡的主要目标国,三国根据与清廷外交关系的不同,对明朝移民实行不同的政策。流亡域外的明朝移民对其自身流亡域外的合理性解读呈现多元化,坚守华夷秩序、“忠明抗清”是主流的清雅之论。这些移民在异域国度坚守明朝的衣冠制度和礼乐文化,寄托对故国的追思和记忆。他们坚守中华正统、诠释春秋大义、抒发故国情怀,逐渐成为中华文化在海外传播的一股重要力量。
关键词:明清鼎革之际;明朝遗民;移民
中图分类号:K249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0751(2018)07-0127-06
明清鼎革之际,部分士人为坚守华夷秩序,“或阖室自焚,或赋诗临刑”①。亦有离开故土移居海外之人,朝鲜、日本、越南是明朝移民流亡域外的主要国家。三国根据本国国情及其与清朝确立外交关系的实际形势,对流亡的明朝移民实行不同的外交政策。明朝移民在域外传播中华学术文化,总结和反思明朝衰亡的历史经验和教训,对其流亡的价值选择和精神指归给予合理性解读。分析解读在华夷失序和家国覆亡时局中,流亡域外明朝移民的历史记忆和自我认同具有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
一、清初周边国家对明朝移民的态度
明清鼎革之际,明朝部分遗民或为坚守华夷秩序,或为“乞师”复明,或为单纯的经济贸易,主要移民到朝鲜、日本和越南三国。朝鲜在清军定鼎北京之前就与清朝建立宗藩关系。清太宗崇德二年(1637),清军“再入其都,国王面缚纳贡,永为臣仆”。其后,在顺治九年(1652)和顺治十七年,暹罗、越南相继与清朝建立宗藩关系②。虽然顺治二年,清廷向日本送还因躲避海难而进入中国的日本渔民,并通过给朝鲜国王的敕谕间接向日本宣达了一体对待日本国的外交态度,希望日本能加入以清朝为中心的宗藩朝贡体系中来,但是日本的德川幕府视南明政权为中华正统,拒绝与清朝政府建立宗藩朝贡关系。东北亚地区在明清鼎革之际形成复杂的国际环境,朝鲜因依附清朝,寻求清朝保护,在对待明朝的移民时完全听命于清廷的谕令主动将他们送归北京。日本因与清朝未建立宗藩关系,亦没有正常化的外交往来,并受对南明政权合法性和正统性认知影响,虽然德川幕府此时实行闭关锁国的国策,但是仍然有选择性地对流亡日本的明朝移民给予政治避难权,有选择性地予以接纳。越南直到顺治十七年才实现与清朝宗藩朝贡关系的正常化,因此在清初对明朝移民的外交政策有更大的自主权,又因地近南明政权,因此在南明政权合法性和正统性认知基础上,结合本国实际情况,多予以接纳。
朝鲜遵照清朝的外交敕文,对流亡朝鲜半岛的明朝移民实行押送回北京的外交政策。清廷在给朝鲜的敕书中有专门针对流亡于朝鲜半岛的明朝属民的条款:“明朝进言被谪者收用,投顺立功者叙录。”③这是针对明朝被贬黜到朝鲜的士人而言。对于清朝定鼎北京后,逃亡到朝鲜半岛的明朝遗民,清朝政府明令朝鲜押解回北京处置。如顺治六年秋七月,商船过朝鲜海域,船中商贾多“山西、河南、荆襄之人,财货与药材价直累千金”。朝鲜国的态度是“朝廷以商人及财货,皆畀清使之到我国者,送于北京”。④顺治九年三月明朝商船漂于朝鲜旌义县。“俱以南京苏州民,行商日本,才得回船,忽遇飓风,船败洋中,溺死者一百八十五人,幸而生者只二十八人。”商民苗珍实向朝鲜国寻求援助。⑤朝鲜廷议后认为“漂来汉人,难可掩置,宜遵前例载其赀财,送至北京。不然,恐有诘问之端矣”。证明清朝初年,清廷对流亡朝鲜的明朝遗民的态度较为严肃,并且前有案例证明遗民一旦被送归北京多受到清廷严厉的惩罚。“前日自我国执送者,尽被屠戮,予又不忍迫就死地,而时势到此,其将奈何!”朝鲜为维护与清廷的宗藩关系,最终遵前例将此次漂流商人送还北京,交付清廷处置。⑥但是这批移民被送回北京后,清廷户部在奏疏中说明:“细讯商人皆言明末前往贸易,非本朝私行飘海者。”顺治皇帝最后赦免了这二十八人,并明言:“皆系朕之赤子,漂流外国,殊可悯念,著发回原籍,其原货俱著本人领去。”⑦顺治皇帝此举,一方面向朝鲜国宣示宗主国的权威性和合法性,另一方面表明清朝对流亡异域前朝遗民的政治态度由严肃惩罚开始转向宽松包容。
清初,因南明政权活跃于福建、两广、云贵地区,地近越南,越南与清廷相距较远,此时越南的外交政策是游离于南明与清廷之间。早在顺治元年,清廷就授莫元清为越南都统使,清廷与越南已经开始外交往来。可是到南明永历元年、清朝顺治四年,南明永历帝立国后仍派使臣向越南国王颁布封印敕书,其中有“当我隆武皇帝御极闽甸,尔独航海来王”⑧一语。可证明越南在清初视南明为中华正统,南明隆武、永历时期,南明与越南维持了宗藩关系的正常化。其后随着南明的逐渐败亡,清朝在两广和云贵宣示皇权,越南才逐渐转向清朝,承认清朝的正统地位,接受清廷册封。康熙六年(1667)遣内国史馆翰林学士程方朝、礼部郎中张易贲册封黎维禧为越南国王。⑨基于与清廷宗藩关系的松散,越南国王对明朝移民采取了包容的态度,并征召有明朝移民中的知识分子进入越南朝廷供职,如顺治十四年,越南国王黎维禔颁发檄文征召明朝流亡移民中能文之士为越南朝廷所用。“该府于丁酉年正月廿二九日奉国王檄,檄取识字之人,故厌不发。至次月初三日,一时掩捕,如擒寇虏。”⑩朱舜水也在被征召之列,并以“大明征士”的身份拒绝向越南国王行拜礼。
明清易代后,日本自视文明开化程度优于清朝,视清朝为“外夷”,因此清前期,日本与清朝并未建立正常化的外交关系。其时日本对外实行主要针对西方传教士的闭关锁国政策B11,在闭关锁国的基本外交环境下,日本对明朝流亡移民也保持审慎的态度。朱舜水在回忆定居日本长崎初期日本实行这种闭关锁国政策的实态,以及获得日本庇护的艰难。“日本国之禁,三十余年不留唐人,留弟乃异数也。”B12虽然日本对外实行闭关锁国的政策,但是对待明朝遗民仍然有选择地给予接纳。被日本接纳的这批流亡士人和僧侣逐渐成为中国在日本的两大主流群体,对后期日本文化也产生深远而广泛的影響。对日本近代化进程提供思想理论支撑的源头可以追溯到德川幕府初期藤原惺窝学派,这一学派学说的主旨精神在于绝对化地学习和推崇程朱理学,并逐渐教条化。明亡后,流亡日本的明朝遗民逐渐把明清鼎革之际中国内部兴起的实学思想引入日本,逐渐激发和促进了日本国内实学思想的崛起,较之清朝本身对程朱理学的重新官方主流化国策,日本受程朱理学的影响并未达到阻碍实学思想兴起和崛起的程度,因此在清前期和中期,日本逐渐出现实学思想,藤原惺窝的思想学说也逐渐开始分化。同时“朱舜水的学识和忠于明室的气节,对水户藩撰写的《大日本史记》有直接的影响,从而形成了水户学派”B13。宗教方面,流亡日本的僧侣隐元隆琦、东皋心越振兴了日本的临济宗和曹洞宗。建筑、文艺、书法等方面,这批流亡日本的明朝僧侣和士人促使日本文化思想走向成熟的近代。B14
二、清初域外明朝移民论流亡异域之合理性
朝代更替之际,遗民的选择问题,自古是道德哲学和儒家伦理关注的核心问题。“古者君灭国亡,其卿大夫以及公子、卿大夫之子,义可无死,皆出奔他国。”B15司马迁在《伯夷列传》中说伯夷、叔齐“义不食周粟,隐于首阳山,采薇而食之”B16。这种史书笔法奠定了古代中国在朝代更迭之际前朝士人出处选择的道德哲学标准。明清鼎革之际,明朝的遗民面对的是华夷失序的时局,其出处选择更具有时代性和冲突性。在明清易代的政治时局下,决定明朝遗民流亡域外的原因大体可以归结为避难、守节与“乞师”三种类型。避难主要是因战事造成时局动荡,移居域外以图生存,这其中最为典型的移民群体是最先受到战争影响的辽东居民。部分辽东居民为躲避战乱移居朝鲜,这些辽东居民虽名义上是明朝百姓,但是历史上生活于辽东都司和建州女真交错地带,身份较为模糊混乱,亦因其多无儒学教育,并且少有存世相关史料,因此这部分移民虽可以宽泛地称为明朝移民,但是不在本文考察的范围内;守节主要是明亡后坚守华夷秩序的一部分遗民流亡域外,终其一生在异域国度坚守了忠臣不仕二主的儒家道德伦理;“乞师”主要是为光复明朝而流亡朝鲜和日本两国的明朝遗民,希图借助朝鲜和日本的兵力恢复明朝、再造中华。基于以上三种原因,流亡域外的明朝遗民对流亡异域提出了合理性的解读,代表人物是朱舜水。
朱舜水在解释何以流亡域外时说:“以瑜祖、父、兄世叨科甲,世膺诰赠,何忍辨發髡首,狐形豕状,以臣仇虏?”“然而不死者,瑜虽历举明经孝廉,三蒙征辟,因见天下大乱,君子道消,故力辞不就,不受君禄。而家有父母未襄之事,义不得许君以死。”B17这其中的道德伦理与逻辑关系分析颇耐人寻味。“崇祯末,以诸生两奉征辟,不就。福王建号江南,召授江西按察司副使,兼兵部职方司郎中,监方国安军,之瑜力辞。台省劾偃蹇不奉诏,将逮捕,乃走避舟山,与经略王翊相缔结,密谋恢复。渡海至日本,思乞师。鲁王监国,累征辟,皆不就。”B18从君臣政治伦理角度上分析,古代中国确立了“君使臣以礼”与“臣事君以忠”的道德标准。而这种君臣关系成立的一个重要的前提表征即是君臣关系事实的确立:读书人主动地通过科举考试,或者被动地接受朝廷征召、荐举,进入帝国官僚队伍中成为朝廷官员,从而确立君臣关系。方法和途径不同,君臣关系确立事实却同。明末政治中士人累次拒绝朝廷征召的事例很多,只要不接受朝廷征召,即不确立这种君臣关系。从这个视角分析,朱舜水与皇帝之间没有确立君臣关系,朱舜水没有为明朝皇帝殉难的政治责任和义务。明朝遗民瞿昌文在追忆其祖父瞿式耜在顺治八年为南明政权死难时也申明“世受国恩,身膺重寄。臣子之分,不可不尽耳”B19,这种思想在明清鼎革之际的士人群体中较为多见。明清易代之际,黄道周在《京师与侄书》的家书中也申明忠孝守节的春秋大义:“凡人读书,不过为君父耳。”B20明亡后为国死难的礼部仪制司主事黄端伯在家书中嘱托家人“国家有难,七尺之躯,无足顾惜,正欲藉此以报君亲耳”B21。顺治二年,清兵攻入南京,黄端伯拒绝投降,用为国死难诠释“忠臣不事二君,烈女不更二夫”B22的春秋大义。这些史事证明君臣关系的确立是臣子为君死难的基本前提。
朱舜水在《上长崎镇巡揭》中又向长崎官长陈述大义,把君灭国亡的士人出逃到周围四夷属国后,其国国君对待之礼分为五种:“所至之国,待之者有五:太上则郊迎,秦穆公、楚庄王之于重耳。而宾之师之。汤之伊尹,秦昭王之于范雎,随在皆然,不能悉数。其次则廪饩而臣之。畏彼国之见讨,则因而归之,施伯之于管仲。有罪则逐之。季文子之于莒仆。”B23并且在解释完五种应有态度后,再次重申对待逃入其境的明朝遗民,从道义和道德层面讲“未有不闻不见,听其自来自去者。倘贵国念忠义不可灭,慨然留之,亦止瑜而已。此外更无一人可以比例”。这则史料是朱舜水以忠义为要挟,请求日本长崎容留的证据。“此外更无一人可以比例”也突显朱舜水在长崎获得日本政治避难权的艰辛。朱舜水流亡日本主要目的是为“乞师”与“复明”,朱舜水亦在论著中论证其流亡行为在道德层面上的合理性,并且为其流亡附加上“忠孝节义”等儒家政治伦理的价值取向。B24
这批流亡到域外的明朝移民,在南明政权活跃于东南和两广地域之时,入日本“乞师”、以图恢复。《海东逸史》载冯京第与黄孝卿赴日本“乞师”,被长崎王所拒,不许登岸。冯京第“日于舟中,朝服拜哭不已”。日本朝臣被其忠义所感,建议日本国主出兵援助南明:“中国丧乱,我不遑恤而使其使臣哭于吾国,吾国之耻也。遂议发各岛罪人同孝卿往,而令京第先还。”B25“冯京第使日本,之瑜偕行,至长崎岛许发罪人三千,京第先还。之瑜意未慊,请谒见将军陈方略,已而事不行。”B26
赵园先生认为“‘遗民不止是一种身份,而且是一种状态、心态”B27。明清鼎革之际,华夷变态的大势下,更加突显了士人群体内部的冲突、矛盾和多元。朱舜水在《越南供役纪事》中书写:“因中国折柱缺维,天倾日丧,不甘剃发从虏,逃避贵邦。”重申华夷秩序与五服伦序。对于满清入主北京,朱舜水认为这是“中夏沦胥,外夷闰位”。对于越南国主征召儒生之事,朱舜水对越南差官更是申明了“天子方可言征”的政治伦理信仰,并且明确说明越南“不过是荒服一诸侯而,何敢言征”B28。在给南明鲁王的奏疏中,也申明其身份的特殊性和表征性:“臣屡被诏勅,在国家为征士,与寻常官员不同,何敢屈膝夷廷,以辱国典?故长揖不拜。”B29并且认为自己“今日守礼而死,含笑入地矣”。这种抗拒使越南国内震怒,“即中国之人,无不交口唾骂。平素还亲昵者,或随机下石以求媚,或缩朒寒蝉以避祸。即有二三人不相攻诋,然无或敢评骘一语者,惟日本诸人啧啧称奇耳”。B30明朝遗民群体对越南国王征召一事的态度是多元的,甚至是冲突的反应,透视了遗民群体思想价值取向和道德标准的差异性。虽然朱舜水坚持了华夷秩序下的外交礼仪,他本人仍然接受了越南国的征召而入越南朝廷供役。朱舜水在解释避难越南的原因时指出:“近以中国丧乱,天崩地裂,逆虏干常,率土腥秽。远人义不当死,欲隐无所,闻之邱文庄公云:‘越南、朝鲜,知礼之国。是以遁逃至此。”B31从顺治二年逃离家乡,辗转入日本、越南、暹罗,到此次被征召,朱舜水已经在越南境内生活了十二年。这也证明受中华礼仪文化影响较深的异域成为明朝遗民流亡的主要目的地,朱舜水为代表的明朝遗民也在越南传播了中华的典章礼乐制度。
生存本能的需要与对现实强烈不满的冲击与碰撞,明清鼎革之际华夷失序的时代变迁中,以朱舜水为代表的明朝移民流亡到周边各国,同时在文集中论证和表述了流亡的合理性。这种合理性在于对华夷秩序的坚守、对清廷的抗拒和对故国的精神寄托。朱舜水为代表的这批流亡文人在其著述中坚持了这一精神信仰和道德指归,并把这种信仰通过讲学、著述、游历等方式在异域他国传播开去。
三、清初域外明朝移民的“前朝记忆”
相比于留居故国遗民所处之政治生态和文化语境,域外明朝移民表达对前朝的记忆和追思更自由,他们怀着对故国的思念,反思明朝衰亡的经验和教训,以此展开对前朝的历史记忆。
朱舜水在追忆明末时局时指出“搢绅罪恶贯盈,百姓痛入骨髓,莫不有‘时日曷丧,及汝偕亡之心”。官僚与百姓之间的冲突矛盾最终动摇了政权的社会基础。“故流贼至而内外响应,逆虏入而迎刃破竹,惑其邪说流言,竟有前途倒戈之势;一旦土崩瓦解,不可收拾耳。”因此得出结论是“罪在士大夫”。B32他在《致张定西侯书》中也告诫定西侯张名振要善于取士、用士:“得郡得县,惟以得士为先。”究其根本在于“所称得士者,明古今,知兴废,直躬谠论,为藩台所敬而事之之人,非仅读书识字之人也。得士则过失日闻,嘉言嘉猷日进,以此收桑榆之效不远也”B33。朱舜水以士的身份自居,更以士的理想为追求,在对晚明与南明政权失望的焦虑和矛盾中選择异域而宣扬自己的政治学说。
明朝移民何倩甫与林上珍在康熙十四年随商船抵达日本长崎,并从此定居日本。根据德川幕府时期针对中国来日船只而设定的“风说书制度”,何倩甫在《大明论》中指出:“崇祯之所以亡也,实谓大臣之误也。”B34南明政权“无有能之者,智鲜及而谋不臧。罪在庸臣误吾君,而不能复立吾君”B35。诸如此类的反思论述在遗民群体中较为普遍,把明朝覆亡归因于晚明科举取士之弊,根本在于科举取士偏离甚至改变了明朝前期设科取士的宗旨。朝廷科举选官,务于辞藻文章,笔端工式,却淡化和忽视了科举文章应有的精神实质,“文以载道”的大义已经在社会和时局的变革中渐渐失去。“官以钱得,政以贿成”,这种政治生态下形成的官场局面和社会生态就呈现官僚“坐沐猴于堂上,听赋租于吏胥;豪右之侵渔不闻,百姓之颠连无告。乡绅受贿,操有司狱讼之权,役隶为奸,广暮夜苞苴之路”B36。
虽然对前朝覆亡的反思带来精神的痛苦,但是清初域外的明朝移民群体仍保持对前朝坚韧而持久的历史记忆,这种记忆的标志符号即是坚守了明朝的衣冠制度。朱舜水受日本国之请,“制明室衣冠,至是而成,朝服、角带、野服、道服、明道巾、纱帽、幞头之类”B37。根据文献记载“士在明朝,多方巾大袖,雍容儒雅。至本朝定鼎,乱离之后,士多戴平顶小帽,以自晦匿”B38。明清鼎革之际的衣冠制度变革对留居故国明朝遗民的思想冲突巨大,而对流亡海外的明朝遗民坚守明朝的衣冠制度没有冲突和阻力。日本、朝鲜和越南等周边国家,虽和明朝保持或紧密或松散的外交关系,但明朝近三百年的礼乐文化对以上三国仍然具有深厚的文化影响力。因此三国对流亡的明朝移民坚守故国衣冠礼乐持包容态度。
坚守明朝衣冠制度的同时,域外移民的日常行为也坚守了明朝的礼仪文化。如朱舜水“朔望必望拜。黎明,门弟子扫堂设几,展毡,备香烛,先生披道服,戴包玉巾,东向而拜,口诵细语,食顷,竟不知其为何等语。盖文集所载,庚寅年(1650),陷难告天文等类也”B39。顺治十年三月到达日本长崎的戴笠在《跋越南供役纪事》中赞扬朱舜水“逋臣客轨,执义自高,不为罄折,死亡不顾,言夺气争,铮铮铁石,今古上下,无其事,无其人。自视孤虚一命,益挫益坚,得俾从容履蹈,使荒裔知有凛凛大节,不因国破,全斯中外高风,可称今古第一义帜”B40。
在朝鲜半岛,跟随朝鲜李朝世子归国的九位明朝遗民王以文、冯三仕、黄功、王美承、裴三生、杨福吉、王文祥、郑先甲、柳溪山在朝鲜被称为“九义士”,这九人在朝鲜期间坚守明朝的衣冠制度,表达对故国的哀思。朝鲜并没有因为与清朝确立了宗藩关系而制止这九人坚守明朝衣冠制度的行为,并且认为这种方式所传达的忠君思想和诚孝精神值得朝鲜臣民学习和效法。当时朝鲜人称呼流亡的明朝移民为“向化人”或“皇朝人”,这可以理解为朝鲜对明朝移民的尊重和肯定。在对九位义士故去后的追思和纪念中,朝鲜在祭文中使用南明永历年号,说明朝鲜对九义士坚守中华礼仪和衣冠制度的行为持包容的态度。九人之中的济南生员王以文拒绝朝鲜李朝孝宗授予的官职,表达了自己作为明朝遗民流亡朝鲜的心境:“羁旅之臣宠荣而忘国仇哉!天若祚明,克复中夏,归死足矣。”B41一生在对明朝的追忆中度过。“诸公念国仇之不得以报也,家乡不得以归也,先王之恩不能忘也。而偷生异域,无以为心,厥后或行吟泽畔,或闭户悲歌,后先没世。”B42根据朝鲜吴庆元的《小华外史》和韩国冯荣燮的《大明遗民史》所记,郑先甲是崇祯朝进士,郑先甲在其回忆前朝故国的诗文中常作如下表达:“羁旅贱臣,敢忘国破家亡,猥蒙国恩,纵欲荣利,将何面目归见先帝先祖于地下乎?宁愿殿下益勉尝胆之志,遣使南朝,合力协谋,臣等得归故乡,虽死足矣。”B43“九义士”在朝鲜期间与先期入朝汉人交往颇多,重要者有崇祯末年入朝鲜的江西吉安人文可尚、处士许格等。郑先甲的《侨居感怀》诗中用“异国淹留”“风尘零落”“师友分离”“乡梦有蛰”“尺书无雁”“恋主心缠”“思亲魂绕”等语寄托“前朝记忆”和家国哀思。B44文可尚在崇祯末年渡海到朝鲜,与郑先甲一起居住。其《怀乡诗》中多用“流落腥尘”“圣朝文物”“华音”“毡裘”等语抒发坚守华夷秩序、思念故国的心理情态。B45在朝鲜的明朝遗民中代表性的人物还有李如松之孙李应龙和崇祯十六年出使朝鲜并留居的胡克已等人,他们或坚持讲汉语,或坚持穿戴汉族衣冠,在生活的诸多方面坚守了中华礼仪文化。
明朝移民在朝鲜、日本和越南等国生活期间,思想和学术活动较为自由和宽松。中华文化在周边有深远的历史影响和普遍的文化认同,作为中华文化代表的这些移民,很好地保存了对前朝的历史记忆,并在衣冠制度、日常生活、礼仪文化等方面展开对故国历史记忆常态化的仪式性追忆。
四、结语
综上,明亡后一批坚守华夷秩序、拒绝归顺清朝的遗民流亡到周边各国,并定居异域,传播了宋明理学、阳明心学以及明清易代之际的实学思想,并把中国的建筑、书法、佛学等文化注入异域各国。朝鲜、日本、越南三国是明朝遗民流亡域外的主要目标国家。朝鲜、日本、越南三国基于其国内的外交和文化政策,以及与清朝宗藩关系或外交关系亲疏程度的不同而对流亡其国内的明朝移民实行不同的外交政策。日本的政策是有选择地给予明朝遗民中的儒生和僧侣政治避难权。越南主要是征召有文字能力的移民为其所用。朝鲜虽严格奉行清廷的敕谕,同时宽容地接纳明朝遗民对故国追思的忠义之举。各国虽然对待明朝移民的态度和政策不同,但其主要目的还是希望借助这批移民来发展本国的礼乐文化制度,用移民的忠孝节义思想引导本国民众的春秋大义精神。正如《隋书·隐逸传》所言:“古之所谓隐逸者,非伏其身而不见也,非闭其言而不出也,非藏其智而不发也,盖以恬淡为心,不皦不昧,安时处顺,与物无私者也。”B46这些流亡异域的明朝移民在同异域国家文化融合的基础上,在社交礼仪、祭祀文化和日常生活中坚守了明朝的礼乐文化。流亡域外的明朝移民在儒家道德层面上树立了爱国忠君、名分大义的忠义形象,进而在异域国度传播了这种精神,成为异域国度自身精神文化的一种催生力量。学术造诣突出的明朝移民同时在异域国度传播了中华学术精神。移居日本的朱舜水坚守明朝衣冠制度和礼仪文化的精神,是日本水户学派“尊王攘夷”思想理论的重要来源。朱舜水客观分析程朱理学和陆王心学,反对空谈心性,提倡实功实用,为日本朱子学中“主气派”学说的形成提供理论支撑。随后在不断的融合和思辨中,逐渐形成日本近代化的理论思维模式。伴随德川幕府中后期,藤原惺窝学说的分化和水户学派的兴起,实学思想逐渐成为日本文化主流。虽然在走向近代的日本,这种思想同时受到西方传教士的文化渗透和影响,但是清初流亡日本的明朝移民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日本近代化的进程,这是有历史根据的。
注释
①B15B17B24朱舜水著,朱谦之整理:《朱舜水集》卷三《上长崎镇巡揭》,中华书局,1981年,第39、38、37、38页。
②赵尔巽:《清史稿》卷五二六《属国一》,中华书局,1977年,第14575页。
③⑥吴晗:《朝鲜李朝实录中的中国史料》上编卷五十八《孝宗实录》,中华书局,1980年,第3741、3740页。
④⑤吴晗:《朝鲜李朝实录中的中国史料》下编卷一《孝宗实录》,中华书局,1980年,第3755、3821页。
⑦《清世祖章皇帝实录》卷六十八,顺治九年九月甲申条,《清实录》第三册,中华书局,1985年,第537页。
⑧陈荆和编校:《大越史记全书·本纪》卷十八,东京大学东洋文化研究所,昭和六十年,第951页。
⑨赵尔巽:《清史稿》卷五二七《安南传》,中华书局,1977年,第14628页。
⑩B28B29B30B31B40朱舜水著,朱谦之整理:《朱舜水集》卷二《安南供役纪事》,中华书局,1981年,第14、16、32、19、27、35页。
B11黄遵宪:《日本国志》卷六《邻交志下》,《续修四库全书》第745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76页。
B12朱舜水著,朱谦之整理:《朱舜水集》卷四《与陈遵之书》,中华书局,1981年,第43页。
B13韦祖辉:《海外遗民竟不归:明遗民东渡研究》,商务印书馆,2017年,第137页。
B14观点主要参考韦祖辉先生的《海外遗民竟不归:明遗民东渡研究》,商务印书馆,2017年。
B16司马迁:《史记》卷六十一《伯夷列传》,中华书局,1959年,第2123页。
B18赵尔巽:《清史稿》卷五○○《遗逸一》,中华书局,1977年,第13837页。
B19瞿式耜:《瞿忠宣公集》卷九《自诀》,《续修四库全书》第1375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292页。
B20黄道周:《黄石斋先生文集》卷五《京师与侄书》,《续修四库全书》第1384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127页。
B21B22黄端伯:《明夷集》,《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集部第193册,齐鲁书社,1997年,第311、310页。
B23朱舜水著,朱谦之整理:《朱舜水集》卷三《上长崎镇巡揭》,中华书局,1981年,第38页。文中有关史事可参阅相关史书:重耳流亡之事可详见于杨伯峻编著《春秋左传注》僖公二十三年,中华书局,1981年;伊尹、范雎流亡之事可见司马迁《史记》卷三《殷本纪》、卷七十九《范雎列传》,中华书局,1959年;施伯之于管仲之事可详见《国语》卷三《齐语》,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季文子之于莒仆可详见于杨伯峻编著《春秋左传注》文公十八年,中华书局,1981年。
B25张寿镛:《海东逸史》卷八《冯京第传》,《续修四库全书》第444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421页。
B26周炳鳞修,邵友濂、孙德祖同纂:《余姚县志》卷二十三《朱之屿(瑜)传》,光绪二十五年刻本,台北成文出版社,1983年,第645页。
B27赵园:《明清之际士大夫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316页。
B32朱舜水著,朱谦之整理:《朱舜水集》卷一《致虏之由》,中华书局,1981年,第1页。“时日曷丧,及汝偕亡。”出自《尚书·汤誓》,意为夏桀自比于日,而暴虐其民,其民皆与汤共伐之。(皮锡瑞:《今文尚书考证》卷五《汤誓》,中华书局,1989年,第200页。)
B33朱舜水著,朱谦之整理:《朱舜水集》卷四《致张定西侯书》,中华书局,1981年,第40页。
B34何倩甫:《大明論》载林春胜、林信笃编《华夷变态》卷三,国书刊行会汉译写本,1906年。
B35林上珍:《清朝有国论》载林春胜、林信笃编《华夷变态》卷三,国书刊行会汉译写本,1906年。
B36朱舜水著,朱谦之整理:朱舜水:《朱舜水集》卷一《致虏之由》,中华书局,1981年,第2页。
B37今井弘济、安积觉同:《舜水先生行实》,载《朱舜水集》卷附录一,中华书局,1981年,第612页。
B38佚名:《研堂见闻杂录》,“中国历史研究资料丛书”,上海书店,1982年,第268页。
B39安积觉:《朱文恭遗事》,载《朱舜水集》附录一,中华书局,1981年,625页。
B41金平默:《重庵集》,收入冯荣燮编《大明遗民史》,汉城保景文化社,1989年,第247页。
B42金平默:《朝宗岩志》卷上,转引自禹景燮撰、金锦子译:《朝鲜朝后期济南王氏家族的皇朝遗民意识》,《东疆学刊》2018年第1期。
B43冯荣燮:《(韩国)临朐冯氏族谱》,汉城保景文化社,1989年,第74页。
B44冯荣燮:《朝宗岩文献录》,汉城朝宗岩再建推进会,1977年,第524页。
B45吴庆元:《小华外史》续编卷二,白岳山房文库,崇祯朝刻本。
B46魏征:《隋书》卷七十七《隐逸传》,中华书局,1973年,第176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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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明清鼎革之际,朝鲜、日本、越南是明朝遗民异域流亡的主要目标国,三国根据与清廷外交关系的不同,对明朝移民实行不同的政策。流亡域外的明朝移民对其自身流亡域外的合理性解读呈现多元化,坚守华夷秩序、“忠明抗清”是主流的清雅之论。这些移民在异域国度坚守明朝的衣冠制度和礼乐文化,寄托对故国的追思和记忆。他们坚守中华正统、诠释春秋大义、抒发故国情怀,逐渐成为中华文化在海外传播的一股重要力量。
关键词:明清鼎革之际;明朝遗民;移民
中图分类号:K249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0751(2018)07-0127-06
明清鼎革之际,部分士人为坚守华夷秩序,“或阖室自焚,或赋诗临刑”①。亦有离开故土移居海外之人,朝鲜、日本、越南是明朝移民流亡域外的主要国家。三国根据本国国情及其与清朝确立外交关系的实际形势,对流亡的明朝移民实行不同的外交政策。明朝移民在域外传播中华学术文化,总结和反思明朝衰亡的历史经验和教训,对其流亡的价值选择和精神指归给予合理性解读。分析解读在华夷失序和家国覆亡时局中,流亡域外明朝移民的历史记忆和自我认同具有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
一、清初周边国家对明朝移民的态度
明清鼎革之际,明朝部分遗民或为坚守华夷秩序,或为“乞师”复明,或为单纯的经济贸易,主要移民到朝鲜、日本和越南三国。朝鲜在清军定鼎北京之前就与清朝建立宗藩关系。清太宗崇德二年(1637),清军“再入其都,国王面缚纳贡,永为臣仆”。其后,在顺治九年(1652)和顺治十七年,暹罗、越南相继与清朝建立宗藩关系②。虽然顺治二年,清廷向日本送还因躲避海难而进入中国的日本渔民,并通过给朝鲜国王的敕谕间接向日本宣达了一体对待日本国的外交态度,希望日本能加入以清朝为中心的宗藩朝贡体系中来,但是日本的德川幕府视南明政权为中华正统,拒绝与清朝政府建立宗藩朝贡关系。东北亚地区在明清鼎革之际形成复杂的国际环境,朝鲜因依附清朝,寻求清朝保护,在对待明朝的移民时完全听命于清廷的谕令主动将他们送归北京。日本因与清朝未建立宗藩关系,亦没有正常化的外交往来,并受对南明政权合法性和正统性认知影响,虽然德川幕府此时实行闭关锁国的国策,但是仍然有选择性地对流亡日本的明朝移民给予政治避难权,有选择性地予以接纳。越南直到顺治十七年才实现与清朝宗藩朝贡关系的正常化,因此在清初对明朝移民的外交政策有更大的自主权,又因地近南明政权,因此在南明政权合法性和正统性认知基础上,结合本国实际情况,多予以接纳。
朝鲜遵照清朝的外交敕文,对流亡朝鲜半岛的明朝移民实行押送回北京的外交政策。清廷在给朝鲜的敕书中有专门针对流亡于朝鲜半岛的明朝属民的条款:“明朝进言被谪者收用,投顺立功者叙录。”③这是针对明朝被贬黜到朝鲜的士人而言。对于清朝定鼎北京后,逃亡到朝鲜半岛的明朝遗民,清朝政府明令朝鲜押解回北京处置。如顺治六年秋七月,商船过朝鲜海域,船中商贾多“山西、河南、荆襄之人,财货与药材价直累千金”。朝鲜国的态度是“朝廷以商人及财货,皆畀清使之到我国者,送于北京”。④顺治九年三月明朝商船漂于朝鲜旌义县。“俱以南京苏州民,行商日本,才得回船,忽遇飓风,船败洋中,溺死者一百八十五人,幸而生者只二十八人。”商民苗珍实向朝鲜国寻求援助。⑤朝鲜廷议后认为“漂来汉人,难可掩置,宜遵前例载其赀财,送至北京。不然,恐有诘问之端矣”。证明清朝初年,清廷对流亡朝鲜的明朝遗民的态度较为严肃,并且前有案例证明遗民一旦被送归北京多受到清廷严厉的惩罚。“前日自我国执送者,尽被屠戮,予又不忍迫就死地,而时势到此,其将奈何!”朝鲜为维护与清廷的宗藩关系,最终遵前例将此次漂流商人送还北京,交付清廷处置。⑥但是这批移民被送回北京后,清廷户部在奏疏中说明:“细讯商人皆言明末前往贸易,非本朝私行飘海者。”顺治皇帝最后赦免了这二十八人,并明言:“皆系朕之赤子,漂流外国,殊可悯念,著发回原籍,其原货俱著本人领去。”⑦顺治皇帝此举,一方面向朝鲜国宣示宗主国的权威性和合法性,另一方面表明清朝对流亡异域前朝遗民的政治态度由严肃惩罚开始转向宽松包容。
清初,因南明政权活跃于福建、两广、云贵地区,地近越南,越南与清廷相距较远,此时越南的外交政策是游离于南明与清廷之间。早在顺治元年,清廷就授莫元清为越南都统使,清廷与越南已经开始外交往来。可是到南明永历元年、清朝顺治四年,南明永历帝立国后仍派使臣向越南国王颁布封印敕书,其中有“当我隆武皇帝御极闽甸,尔独航海来王”⑧一语。可证明越南在清初视南明为中华正统,南明隆武、永历时期,南明与越南维持了宗藩关系的正常化。其后随着南明的逐渐败亡,清朝在两广和云贵宣示皇权,越南才逐渐转向清朝,承认清朝的正统地位,接受清廷册封。康熙六年(1667)遣内国史馆翰林学士程方朝、礼部郎中张易贲册封黎维禧为越南国王。⑨基于与清廷宗藩关系的松散,越南国王对明朝移民采取了包容的态度,并征召有明朝移民中的知识分子进入越南朝廷供职,如顺治十四年,越南国王黎维禔颁发檄文征召明朝流亡移民中能文之士为越南朝廷所用。“该府于丁酉年正月廿二九日奉国王檄,檄取识字之人,故厌不发。至次月初三日,一时掩捕,如擒寇虏。”⑩朱舜水也在被征召之列,并以“大明征士”的身份拒绝向越南国王行拜礼。
明清易代后,日本自视文明开化程度优于清朝,视清朝为“外夷”,因此清前期,日本与清朝并未建立正常化的外交关系。其时日本对外实行主要针对西方传教士的闭关锁国政策B11,在闭关锁国的基本外交环境下,日本对明朝流亡移民也保持审慎的态度。朱舜水在回忆定居日本长崎初期日本实行这种闭关锁国政策的实态,以及获得日本庇护的艰难。“日本国之禁,三十余年不留唐人,留弟乃异数也。”B12虽然日本对外实行闭关锁国的政策,但是对待明朝遗民仍然有选择地给予接纳。被日本接纳的这批流亡士人和僧侣逐渐成为中国在日本的两大主流群体,对后期日本文化也产生深远而广泛的影響。对日本近代化进程提供思想理论支撑的源头可以追溯到德川幕府初期藤原惺窝学派,这一学派学说的主旨精神在于绝对化地学习和推崇程朱理学,并逐渐教条化。明亡后,流亡日本的明朝遗民逐渐把明清鼎革之际中国内部兴起的实学思想引入日本,逐渐激发和促进了日本国内实学思想的崛起,较之清朝本身对程朱理学的重新官方主流化国策,日本受程朱理学的影响并未达到阻碍实学思想兴起和崛起的程度,因此在清前期和中期,日本逐渐出现实学思想,藤原惺窝的思想学说也逐渐开始分化。同时“朱舜水的学识和忠于明室的气节,对水户藩撰写的《大日本史记》有直接的影响,从而形成了水户学派”B13。宗教方面,流亡日本的僧侣隐元隆琦、东皋心越振兴了日本的临济宗和曹洞宗。建筑、文艺、书法等方面,这批流亡日本的明朝僧侣和士人促使日本文化思想走向成熟的近代。B14
二、清初域外明朝移民论流亡异域之合理性
朝代更替之际,遗民的选择问题,自古是道德哲学和儒家伦理关注的核心问题。“古者君灭国亡,其卿大夫以及公子、卿大夫之子,义可无死,皆出奔他国。”B15司马迁在《伯夷列传》中说伯夷、叔齐“义不食周粟,隐于首阳山,采薇而食之”B16。这种史书笔法奠定了古代中国在朝代更迭之际前朝士人出处选择的道德哲学标准。明清鼎革之际,明朝的遗民面对的是华夷失序的时局,其出处选择更具有时代性和冲突性。在明清易代的政治时局下,决定明朝遗民流亡域外的原因大体可以归结为避难、守节与“乞师”三种类型。避难主要是因战事造成时局动荡,移居域外以图生存,这其中最为典型的移民群体是最先受到战争影响的辽东居民。部分辽东居民为躲避战乱移居朝鲜,这些辽东居民虽名义上是明朝百姓,但是历史上生活于辽东都司和建州女真交错地带,身份较为模糊混乱,亦因其多无儒学教育,并且少有存世相关史料,因此这部分移民虽可以宽泛地称为明朝移民,但是不在本文考察的范围内;守节主要是明亡后坚守华夷秩序的一部分遗民流亡域外,终其一生在异域国度坚守了忠臣不仕二主的儒家道德伦理;“乞师”主要是为光复明朝而流亡朝鲜和日本两国的明朝遗民,希图借助朝鲜和日本的兵力恢复明朝、再造中华。基于以上三种原因,流亡域外的明朝遗民对流亡异域提出了合理性的解读,代表人物是朱舜水。
朱舜水在解释何以流亡域外时说:“以瑜祖、父、兄世叨科甲,世膺诰赠,何忍辨發髡首,狐形豕状,以臣仇虏?”“然而不死者,瑜虽历举明经孝廉,三蒙征辟,因见天下大乱,君子道消,故力辞不就,不受君禄。而家有父母未襄之事,义不得许君以死。”B17这其中的道德伦理与逻辑关系分析颇耐人寻味。“崇祯末,以诸生两奉征辟,不就。福王建号江南,召授江西按察司副使,兼兵部职方司郎中,监方国安军,之瑜力辞。台省劾偃蹇不奉诏,将逮捕,乃走避舟山,与经略王翊相缔结,密谋恢复。渡海至日本,思乞师。鲁王监国,累征辟,皆不就。”B18从君臣政治伦理角度上分析,古代中国确立了“君使臣以礼”与“臣事君以忠”的道德标准。而这种君臣关系成立的一个重要的前提表征即是君臣关系事实的确立:读书人主动地通过科举考试,或者被动地接受朝廷征召、荐举,进入帝国官僚队伍中成为朝廷官员,从而确立君臣关系。方法和途径不同,君臣关系确立事实却同。明末政治中士人累次拒绝朝廷征召的事例很多,只要不接受朝廷征召,即不确立这种君臣关系。从这个视角分析,朱舜水与皇帝之间没有确立君臣关系,朱舜水没有为明朝皇帝殉难的政治责任和义务。明朝遗民瞿昌文在追忆其祖父瞿式耜在顺治八年为南明政权死难时也申明“世受国恩,身膺重寄。臣子之分,不可不尽耳”B19,这种思想在明清鼎革之际的士人群体中较为多见。明清易代之际,黄道周在《京师与侄书》的家书中也申明忠孝守节的春秋大义:“凡人读书,不过为君父耳。”B20明亡后为国死难的礼部仪制司主事黄端伯在家书中嘱托家人“国家有难,七尺之躯,无足顾惜,正欲藉此以报君亲耳”B21。顺治二年,清兵攻入南京,黄端伯拒绝投降,用为国死难诠释“忠臣不事二君,烈女不更二夫”B22的春秋大义。这些史事证明君臣关系的确立是臣子为君死难的基本前提。
朱舜水在《上长崎镇巡揭》中又向长崎官长陈述大义,把君灭国亡的士人出逃到周围四夷属国后,其国国君对待之礼分为五种:“所至之国,待之者有五:太上则郊迎,秦穆公、楚庄王之于重耳。而宾之师之。汤之伊尹,秦昭王之于范雎,随在皆然,不能悉数。其次则廪饩而臣之。畏彼国之见讨,则因而归之,施伯之于管仲。有罪则逐之。季文子之于莒仆。”B23并且在解释完五种应有态度后,再次重申对待逃入其境的明朝遗民,从道义和道德层面讲“未有不闻不见,听其自来自去者。倘贵国念忠义不可灭,慨然留之,亦止瑜而已。此外更无一人可以比例”。这则史料是朱舜水以忠义为要挟,请求日本长崎容留的证据。“此外更无一人可以比例”也突显朱舜水在长崎获得日本政治避难权的艰辛。朱舜水流亡日本主要目的是为“乞师”与“复明”,朱舜水亦在论著中论证其流亡行为在道德层面上的合理性,并且为其流亡附加上“忠孝节义”等儒家政治伦理的价值取向。B24
这批流亡到域外的明朝移民,在南明政权活跃于东南和两广地域之时,入日本“乞师”、以图恢复。《海东逸史》载冯京第与黄孝卿赴日本“乞师”,被长崎王所拒,不许登岸。冯京第“日于舟中,朝服拜哭不已”。日本朝臣被其忠义所感,建议日本国主出兵援助南明:“中国丧乱,我不遑恤而使其使臣哭于吾国,吾国之耻也。遂议发各岛罪人同孝卿往,而令京第先还。”B25“冯京第使日本,之瑜偕行,至长崎岛许发罪人三千,京第先还。之瑜意未慊,请谒见将军陈方略,已而事不行。”B26
赵园先生认为“‘遗民不止是一种身份,而且是一种状态、心态”B27。明清鼎革之际,华夷变态的大势下,更加突显了士人群体内部的冲突、矛盾和多元。朱舜水在《越南供役纪事》中书写:“因中国折柱缺维,天倾日丧,不甘剃发从虏,逃避贵邦。”重申华夷秩序与五服伦序。对于满清入主北京,朱舜水认为这是“中夏沦胥,外夷闰位”。对于越南国主征召儒生之事,朱舜水对越南差官更是申明了“天子方可言征”的政治伦理信仰,并且明确说明越南“不过是荒服一诸侯而,何敢言征”B28。在给南明鲁王的奏疏中,也申明其身份的特殊性和表征性:“臣屡被诏勅,在国家为征士,与寻常官员不同,何敢屈膝夷廷,以辱国典?故长揖不拜。”B29并且认为自己“今日守礼而死,含笑入地矣”。这种抗拒使越南国内震怒,“即中国之人,无不交口唾骂。平素还亲昵者,或随机下石以求媚,或缩朒寒蝉以避祸。即有二三人不相攻诋,然无或敢评骘一语者,惟日本诸人啧啧称奇耳”。B30明朝遗民群体对越南国王征召一事的态度是多元的,甚至是冲突的反应,透视了遗民群体思想价值取向和道德标准的差异性。虽然朱舜水坚持了华夷秩序下的外交礼仪,他本人仍然接受了越南国的征召而入越南朝廷供役。朱舜水在解释避难越南的原因时指出:“近以中国丧乱,天崩地裂,逆虏干常,率土腥秽。远人义不当死,欲隐无所,闻之邱文庄公云:‘越南、朝鲜,知礼之国。是以遁逃至此。”B31从顺治二年逃离家乡,辗转入日本、越南、暹罗,到此次被征召,朱舜水已经在越南境内生活了十二年。这也证明受中华礼仪文化影响较深的异域成为明朝遗民流亡的主要目的地,朱舜水为代表的明朝遗民也在越南传播了中华的典章礼乐制度。
生存本能的需要与对现实强烈不满的冲击与碰撞,明清鼎革之际华夷失序的时代变迁中,以朱舜水为代表的明朝移民流亡到周边各国,同时在文集中论证和表述了流亡的合理性。这种合理性在于对华夷秩序的坚守、对清廷的抗拒和对故国的精神寄托。朱舜水为代表的这批流亡文人在其著述中坚持了这一精神信仰和道德指归,并把这种信仰通过讲学、著述、游历等方式在异域他国传播开去。
三、清初域外明朝移民的“前朝记忆”
相比于留居故国遗民所处之政治生态和文化语境,域外明朝移民表达对前朝的记忆和追思更自由,他们怀着对故国的思念,反思明朝衰亡的经验和教训,以此展开对前朝的历史记忆。
朱舜水在追忆明末时局时指出“搢绅罪恶贯盈,百姓痛入骨髓,莫不有‘时日曷丧,及汝偕亡之心”。官僚与百姓之间的冲突矛盾最终动摇了政权的社会基础。“故流贼至而内外响应,逆虏入而迎刃破竹,惑其邪说流言,竟有前途倒戈之势;一旦土崩瓦解,不可收拾耳。”因此得出结论是“罪在士大夫”。B32他在《致张定西侯书》中也告诫定西侯张名振要善于取士、用士:“得郡得县,惟以得士为先。”究其根本在于“所称得士者,明古今,知兴废,直躬谠论,为藩台所敬而事之之人,非仅读书识字之人也。得士则过失日闻,嘉言嘉猷日进,以此收桑榆之效不远也”B33。朱舜水以士的身份自居,更以士的理想为追求,在对晚明与南明政权失望的焦虑和矛盾中選择异域而宣扬自己的政治学说。
明朝移民何倩甫与林上珍在康熙十四年随商船抵达日本长崎,并从此定居日本。根据德川幕府时期针对中国来日船只而设定的“风说书制度”,何倩甫在《大明论》中指出:“崇祯之所以亡也,实谓大臣之误也。”B34南明政权“无有能之者,智鲜及而谋不臧。罪在庸臣误吾君,而不能复立吾君”B35。诸如此类的反思论述在遗民群体中较为普遍,把明朝覆亡归因于晚明科举取士之弊,根本在于科举取士偏离甚至改变了明朝前期设科取士的宗旨。朝廷科举选官,务于辞藻文章,笔端工式,却淡化和忽视了科举文章应有的精神实质,“文以载道”的大义已经在社会和时局的变革中渐渐失去。“官以钱得,政以贿成”,这种政治生态下形成的官场局面和社会生态就呈现官僚“坐沐猴于堂上,听赋租于吏胥;豪右之侵渔不闻,百姓之颠连无告。乡绅受贿,操有司狱讼之权,役隶为奸,广暮夜苞苴之路”B36。
虽然对前朝覆亡的反思带来精神的痛苦,但是清初域外的明朝移民群体仍保持对前朝坚韧而持久的历史记忆,这种记忆的标志符号即是坚守了明朝的衣冠制度。朱舜水受日本国之请,“制明室衣冠,至是而成,朝服、角带、野服、道服、明道巾、纱帽、幞头之类”B37。根据文献记载“士在明朝,多方巾大袖,雍容儒雅。至本朝定鼎,乱离之后,士多戴平顶小帽,以自晦匿”B38。明清鼎革之际的衣冠制度变革对留居故国明朝遗民的思想冲突巨大,而对流亡海外的明朝遗民坚守明朝的衣冠制度没有冲突和阻力。日本、朝鲜和越南等周边国家,虽和明朝保持或紧密或松散的外交关系,但明朝近三百年的礼乐文化对以上三国仍然具有深厚的文化影响力。因此三国对流亡的明朝移民坚守故国衣冠礼乐持包容态度。
坚守明朝衣冠制度的同时,域外移民的日常行为也坚守了明朝的礼仪文化。如朱舜水“朔望必望拜。黎明,门弟子扫堂设几,展毡,备香烛,先生披道服,戴包玉巾,东向而拜,口诵细语,食顷,竟不知其为何等语。盖文集所载,庚寅年(1650),陷难告天文等类也”B39。顺治十年三月到达日本长崎的戴笠在《跋越南供役纪事》中赞扬朱舜水“逋臣客轨,执义自高,不为罄折,死亡不顾,言夺气争,铮铮铁石,今古上下,无其事,无其人。自视孤虚一命,益挫益坚,得俾从容履蹈,使荒裔知有凛凛大节,不因国破,全斯中外高风,可称今古第一义帜”B40。
在朝鲜半岛,跟随朝鲜李朝世子归国的九位明朝遗民王以文、冯三仕、黄功、王美承、裴三生、杨福吉、王文祥、郑先甲、柳溪山在朝鲜被称为“九义士”,这九人在朝鲜期间坚守明朝的衣冠制度,表达对故国的哀思。朝鲜并没有因为与清朝确立了宗藩关系而制止这九人坚守明朝衣冠制度的行为,并且认为这种方式所传达的忠君思想和诚孝精神值得朝鲜臣民学习和效法。当时朝鲜人称呼流亡的明朝移民为“向化人”或“皇朝人”,这可以理解为朝鲜对明朝移民的尊重和肯定。在对九位义士故去后的追思和纪念中,朝鲜在祭文中使用南明永历年号,说明朝鲜对九义士坚守中华礼仪和衣冠制度的行为持包容的态度。九人之中的济南生员王以文拒绝朝鲜李朝孝宗授予的官职,表达了自己作为明朝遗民流亡朝鲜的心境:“羁旅之臣宠荣而忘国仇哉!天若祚明,克复中夏,归死足矣。”B41一生在对明朝的追忆中度过。“诸公念国仇之不得以报也,家乡不得以归也,先王之恩不能忘也。而偷生异域,无以为心,厥后或行吟泽畔,或闭户悲歌,后先没世。”B42根据朝鲜吴庆元的《小华外史》和韩国冯荣燮的《大明遗民史》所记,郑先甲是崇祯朝进士,郑先甲在其回忆前朝故国的诗文中常作如下表达:“羁旅贱臣,敢忘国破家亡,猥蒙国恩,纵欲荣利,将何面目归见先帝先祖于地下乎?宁愿殿下益勉尝胆之志,遣使南朝,合力协谋,臣等得归故乡,虽死足矣。”B43“九义士”在朝鲜期间与先期入朝汉人交往颇多,重要者有崇祯末年入朝鲜的江西吉安人文可尚、处士许格等。郑先甲的《侨居感怀》诗中用“异国淹留”“风尘零落”“师友分离”“乡梦有蛰”“尺书无雁”“恋主心缠”“思亲魂绕”等语寄托“前朝记忆”和家国哀思。B44文可尚在崇祯末年渡海到朝鲜,与郑先甲一起居住。其《怀乡诗》中多用“流落腥尘”“圣朝文物”“华音”“毡裘”等语抒发坚守华夷秩序、思念故国的心理情态。B45在朝鲜的明朝遗民中代表性的人物还有李如松之孙李应龙和崇祯十六年出使朝鲜并留居的胡克已等人,他们或坚持讲汉语,或坚持穿戴汉族衣冠,在生活的诸多方面坚守了中华礼仪文化。
明朝移民在朝鲜、日本和越南等国生活期间,思想和学术活动较为自由和宽松。中华文化在周边有深远的历史影响和普遍的文化认同,作为中华文化代表的这些移民,很好地保存了对前朝的历史记忆,并在衣冠制度、日常生活、礼仪文化等方面展开对故国历史记忆常态化的仪式性追忆。
四、结语
综上,明亡后一批坚守华夷秩序、拒绝归顺清朝的遗民流亡到周边各国,并定居异域,传播了宋明理学、阳明心学以及明清易代之际的实学思想,并把中国的建筑、书法、佛学等文化注入异域各国。朝鲜、日本、越南三国是明朝遗民流亡域外的主要目标国家。朝鲜、日本、越南三国基于其国内的外交和文化政策,以及与清朝宗藩关系或外交关系亲疏程度的不同而对流亡其国内的明朝移民实行不同的外交政策。日本的政策是有选择地给予明朝遗民中的儒生和僧侣政治避难权。越南主要是征召有文字能力的移民为其所用。朝鲜虽严格奉行清廷的敕谕,同时宽容地接纳明朝遗民对故国追思的忠义之举。各国虽然对待明朝移民的态度和政策不同,但其主要目的还是希望借助这批移民来发展本国的礼乐文化制度,用移民的忠孝节义思想引导本国民众的春秋大义精神。正如《隋书·隐逸传》所言:“古之所谓隐逸者,非伏其身而不见也,非闭其言而不出也,非藏其智而不发也,盖以恬淡为心,不皦不昧,安时处顺,与物无私者也。”B46这些流亡异域的明朝移民在同异域国家文化融合的基础上,在社交礼仪、祭祀文化和日常生活中坚守了明朝的礼乐文化。流亡域外的明朝移民在儒家道德层面上树立了爱国忠君、名分大义的忠义形象,进而在异域国度传播了这种精神,成为异域国度自身精神文化的一种催生力量。学术造诣突出的明朝移民同时在异域国度传播了中华学术精神。移居日本的朱舜水坚守明朝衣冠制度和礼仪文化的精神,是日本水户学派“尊王攘夷”思想理论的重要来源。朱舜水客观分析程朱理学和陆王心学,反对空谈心性,提倡实功实用,为日本朱子学中“主气派”学说的形成提供理论支撑。随后在不断的融合和思辨中,逐渐形成日本近代化的理论思维模式。伴随德川幕府中后期,藤原惺窝学说的分化和水户学派的兴起,实学思想逐渐成为日本文化主流。虽然在走向近代的日本,这种思想同时受到西方传教士的文化渗透和影响,但是清初流亡日本的明朝移民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日本近代化的进程,这是有历史根据的。
注释
①B15B17B24朱舜水著,朱谦之整理:《朱舜水集》卷三《上长崎镇巡揭》,中华书局,1981年,第39、38、37、38页。
②赵尔巽:《清史稿》卷五二六《属国一》,中华书局,1977年,第14575页。
③⑥吴晗:《朝鲜李朝实录中的中国史料》上编卷五十八《孝宗实录》,中华书局,1980年,第3741、3740页。
④⑤吴晗:《朝鲜李朝实录中的中国史料》下编卷一《孝宗实录》,中华书局,1980年,第3755、3821页。
⑦《清世祖章皇帝实录》卷六十八,顺治九年九月甲申条,《清实录》第三册,中华书局,1985年,第537页。
⑧陈荆和编校:《大越史记全书·本纪》卷十八,东京大学东洋文化研究所,昭和六十年,第951页。
⑨赵尔巽:《清史稿》卷五二七《安南传》,中华书局,1977年,第14628页。
⑩B28B29B30B31B40朱舜水著,朱谦之整理:《朱舜水集》卷二《安南供役纪事》,中华书局,1981年,第14、16、32、19、27、35页。
B11黄遵宪:《日本国志》卷六《邻交志下》,《续修四库全书》第745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76页。
B12朱舜水著,朱谦之整理:《朱舜水集》卷四《与陈遵之书》,中华书局,1981年,第43页。
B13韦祖辉:《海外遗民竟不归:明遗民东渡研究》,商务印书馆,2017年,第137页。
B14观点主要参考韦祖辉先生的《海外遗民竟不归:明遗民东渡研究》,商务印书馆,2017年。
B16司马迁:《史记》卷六十一《伯夷列传》,中华书局,1959年,第2123页。
B18赵尔巽:《清史稿》卷五○○《遗逸一》,中华书局,1977年,第13837页。
B19瞿式耜:《瞿忠宣公集》卷九《自诀》,《续修四库全书》第1375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292页。
B20黄道周:《黄石斋先生文集》卷五《京师与侄书》,《续修四库全书》第1384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127页。
B21B22黄端伯:《明夷集》,《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集部第193册,齐鲁书社,1997年,第311、310页。
B23朱舜水著,朱谦之整理:《朱舜水集》卷三《上长崎镇巡揭》,中华书局,1981年,第38页。文中有关史事可参阅相关史书:重耳流亡之事可详见于杨伯峻编著《春秋左传注》僖公二十三年,中华书局,1981年;伊尹、范雎流亡之事可见司马迁《史记》卷三《殷本纪》、卷七十九《范雎列传》,中华书局,1959年;施伯之于管仲之事可详见《国语》卷三《齐语》,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季文子之于莒仆可详见于杨伯峻编著《春秋左传注》文公十八年,中华书局,1981年。
B25张寿镛:《海东逸史》卷八《冯京第传》,《续修四库全书》第444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421页。
B26周炳鳞修,邵友濂、孙德祖同纂:《余姚县志》卷二十三《朱之屿(瑜)传》,光绪二十五年刻本,台北成文出版社,1983年,第645页。
B27赵园:《明清之际士大夫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316页。
B32朱舜水著,朱谦之整理:《朱舜水集》卷一《致虏之由》,中华书局,1981年,第1页。“时日曷丧,及汝偕亡。”出自《尚书·汤誓》,意为夏桀自比于日,而暴虐其民,其民皆与汤共伐之。(皮锡瑞:《今文尚书考证》卷五《汤誓》,中华书局,1989年,第200页。)
B33朱舜水著,朱谦之整理:《朱舜水集》卷四《致张定西侯书》,中华书局,1981年,第40页。
B34何倩甫:《大明論》载林春胜、林信笃编《华夷变态》卷三,国书刊行会汉译写本,1906年。
B35林上珍:《清朝有国论》载林春胜、林信笃编《华夷变态》卷三,国书刊行会汉译写本,1906年。
B36朱舜水著,朱谦之整理:朱舜水:《朱舜水集》卷一《致虏之由》,中华书局,1981年,第2页。
B37今井弘济、安积觉同:《舜水先生行实》,载《朱舜水集》卷附录一,中华书局,1981年,第612页。
B38佚名:《研堂见闻杂录》,“中国历史研究资料丛书”,上海书店,1982年,第268页。
B39安积觉:《朱文恭遗事》,载《朱舜水集》附录一,中华书局,1981年,625页。
B41金平默:《重庵集》,收入冯荣燮编《大明遗民史》,汉城保景文化社,1989年,第247页。
B42金平默:《朝宗岩志》卷上,转引自禹景燮撰、金锦子译:《朝鲜朝后期济南王氏家族的皇朝遗民意识》,《东疆学刊》2018年第1期。
B43冯荣燮:《(韩国)临朐冯氏族谱》,汉城保景文化社,1989年,第74页。
B44冯荣燮:《朝宗岩文献录》,汉城朝宗岩再建推进会,1977年,第524页。
B45吴庆元:《小华外史》续编卷二,白岳山房文库,崇祯朝刻本。
B46魏征:《隋书》卷七十七《隐逸传》,中华书局,1973年,第1761页。
责任编辑:王 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