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无政府主义者对马克思主义社会形态理论的传播和认知
【摘 要】马克思主义社会形态理论最初在中国的传播,夹杂在社会主义思潮之中,无政府主义者通过部分译介马克思主义的著作、论证无政府主义的主张,传播和解读了马克思主义社会形态学说的原理、社会主义社会形态的发展脉络及特征。他们的认知有正确的成分,也有模糊和误解的地方。
【关键词】无政府主义者;社会形态学说;传播;认知
【中图分类号】D231;K2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2-3570-(2017)01-0057-06
无政府主义是中国近代一种重要思潮。无政府主义者在传播无政府主义时,通过部分译介马克思主义的著作、论证无政府主义的主张,传播和解读了马克思主义社会形态理论、社会主义社会形态的发展脉络和具体特征。他们的认知有正确的成分,也有模糊和误解的地方。
一、翻译马克思主义著作,部分阐释马克思主义社会形态理论
无政府主义者在宣传介绍马克思主义社会形态理论时,较之资产阶级改良派或革命派,开始注重经典文章或著作的翻译,并用加按语的方式部分阐释马克思主义社会形态理论。
最初传播马克思主义社会形态理论,当数在日本留学的刘师培及其妻子何震。他们借助“社会主义讲习会”和《天义报》两大阵地,宣传无政府主义,也部分译介了马克思社会主义形态学说的内容。
(一)隐含马克思、恩格斯的社会形态思想。《天义报》多次刊登译介这样的观点:资本私有制的消灭,代替它的是共产制,具体社会问题要通过经济革命,变更社会制度才能得到根本解决。如1907年10月,《天义报》第13-14卷合刊上刊登《共产党宣言》“论妇女问题”的部分译文,并附有编者按语。该按语认为,“马氏等所主共产说,虽与无政府共产主义不同,而此所言则甚当。彼等之意以为资本私有制度消灭,则一切私娼之制自不复存,而此制之废,必俟经济革命以后,可谓探源之论矣。”①1908年3月,《天义报》16-19卷合刊摘译了恩格斯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第二章中的几段话,编者表达了同样的说法:“观于彼说,则女子欲求解放,必自经济革命始,彰彰明矣。”②
(二)展示马克思主义社会形态学说的某些重要论点。1908年1月,《天义报》第15卷翻译因格尔斯(即恩格斯)著《〈共产党宣言〉1888年英文版序言》,译者肯定马克思对历史发展规律的揭示。“此宣言虽二人所合作,然予所为者仅外观之语,而成其实际者则根本之提案,乃出自马尔克斯者,是固当明言者也。其提案非他,即谓古今各时代,其关系生产分配者,必有经济上特殊之方法。社会组织因之而生。其政治及文明之歷史,亦建设于此基础之上。又依此基础说明,则人类之全历史者,自土地共有之种族社会消灭后,常为阶级斗争之历史,即掠夺阶级与被掠夺阶级,压制阶级与被压制阶级对抗之历史也。而是等阶级斗争之历史,连续而呈成社会进化之阶段。今又达于新阶段,被掠夺被压制二阶级欲脱掠夺压制阶级之权力,以求解放己身并消灭一切掠夺压制之差别,以泯阶级斗争。由此而测未来则社会全体,必有解放之一日。”①这段译文展示了社会形态学说的重要论点:第一,从所有制——生产关系——经济结构——社会经济形态的逻辑出发,划分历史发展阶段的观点呼之欲出。第二,人类数千年的历史发展,有它的发展规律和更替次序:起初是无阶级的社会,土地共有;然后是阶级斗争的社会历史,即掠夺阶级与被掠夺阶级,压制阶级与被压制阶级对抗之历史;最后是未来社会、社会全体,解放自身并消灭一切掠夺压制之差别,以泯阶级斗争。
在译载英国社会党领袖哈因秃曼著《社会主义经济论》首章及译者识语中,指明了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形态变迁的缘由在于生产方法,肯定阶级斗争的历史作用。“当今之世,共确守马氏因氏之学派者,有英人哈因秃曼乃社会民主同盟之首领也。当数载以前,初于中央会堂(即社会民主同盟之总会所)演说生产方法之变迁,嗣作《社会主义经济论》,将讲演之词悉行列入。观其所述,大抵于古今制度讲述其变迁之由,并援引事实互相证明,谓之经济变迁史之大纲可也。”②与此同时,在译介《社会主义经济论》第一章第一节《共产制之由来》时,就社会形态变迁写下按语,认为“此书之旨,在于由上古共产制,推测未来之社会,知其必为高等之共产制。”“惟不知返古以后,其形式则较古代进化耳。”“马尔克斯等作《共产党宣言》,时于原始共产制尚未发明,故彼等之所言,仅以阶级斗争之社会为限。此书所言,诚足以补其缺矣。”③另刘师培在摘译《共产党宣言》第一章《资产者与无产者》(当时译为“绅士与平民”)时,作序谈及《共产党宣言》的起草和发表的情况,并指出:“观此宣言所叙述,于欧洲社会变迁纤悉靡遗,而其要归,则在万国劳民团结,以行阶级斗争,固不易之说也。”④
在国内,江亢虎曾在上海演讲“社会主义”,并于1911年11月在上海成立社会党,编辑出版《先锋报》和《社会日报》,也提到过马克思、恩格斯及其社会形态学说。其时,社会党另一成员施仁荣也对恩格斯的《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的部分内容进行了翻译,其译名是《理想社会主义和实行社会主义》,该译文于1912年5月19日至8月23日在上海《新世界》半月刊l、3、5、6、8期上连载。
无政府主义者的译介,部分涉及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形态的理论和具体社会形态的描述。他们从马克思主义学说中得出社会形态变更的规律:“经济变迁实一切历史之枢纽”。⑤可见,他们对历史变迁动力的把握已接近马克思的思想,在当时是难能可贵的。
二、梳理社会主义历史脉络,分析基本主张
申叔(刘师培)在《无政府主义之平等观》一文中梳理了社会主义的历史脉络,简述其近代发展历程,并归纳其共同主张。他指出:“试溯社会主义之源,自希腊柏拉图倡共产之说,厥后基督教会,亦冀实行此制。及欧洲中古之际,则村落之组织,都市之同盟,亦或与社会主义相合。至于近世,学者嫉富民之压制,竞倡社会主义,或依宗教,或依哲理,或依科学,然推其立说之大旨,大抵谓生产机关,均宜私有为公有,依共同之劳动,蓄积共同之资本,即以此资本为社会共同之产业,以分配全部之民。近数十年,欧洲之地,有共产党宣言,有万国社会党大会,而各国社会党,或抗争选举权,或运动同盟罢工。”①刘师培在梳理社会主义谱系的同时,还考证了近代社会主义发展史。他认为,社会主义的历程大致分为:准备、成形、休止、万国同盟和社会民主主义运动五个时代,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是第二时代,“至第二时代始有《共产党宣言》(一八四八年);至第四时代,始有劳动者之团结,始有无政府主义之纷争;自巴枯宁倡破坏之说,而劳动同盟或倾向无政府主义;及一千八百七十三年,巴枯宁为马尔克斯所排斥,无政府主义遂与社会主义分离。二派既分,由是劳动同盟仍属社会民主党,而无政府主义则别树一帜。”②社会主义与无政府主义虽有斗争,但社会主义与无政府主义相表里,“必有趋向无政府主义之一日”,社会主义与无政府主义有共性。“共产的无政府主义,实由社会主义而生,乃社会主义之极端,不得别之于社会主义之外也”③。刘师复也说:“二派主张虽有不同,然苟欲其主义实现,必须从根本推翻社会之组织,由资本家之手取回生产机关,此则两派共同之点也。”④江亢虎则明确表示:“惟两者原出于一本,距离非远,同点甚多,对于外界异党,断宜互相提携,互相勉励。”⑤
大体上,无政府主义者借助辨析无政府主义与社会主义的异同说明:无政府主义才是社会发展的终极理想。而对马克思主义主张的社会主义则认为,社会主义运动可以推翻资本家的统治,但社会主义不消灭国家和分配的机关则存有缺陷。“夫依此策而行固足以颠覆资本家。然观近日社会党之所为,其欲离现今之国家而别图组织者,虽有其人,然其余硬软二派,或欲运动政府,或欲扩张本党权力于国家,宗旨虽殊,其承认权力集中于中心则一也。”“虽曰近日之社会主义,主动之力,在于平民,与中国主动之力发于君主者不同,然分配之权,仍操于上,则人人失其自由权。盖仅能颠覆资本家之权,而不能消灭国家之权,非惟不能消灭国家之权也,且将扩张国家之权。”“且不废支配之机关,此社会主义所由劣于无政府主义也。”⑥
刘师复则以生产物分配方式的不同,即各取所需或按劳分配的原则,将社会主义区别为“共产社会主义”和“集产社会主义”两个派别。这就把生产资料的所有制与财产权混为一谈,而且将共产主义两个阶段错误地当成两个派别。他对社会主义其他派别和马克思主义进行批评和攻击。他说:“无论其为国家主义或国家社会主义,均为无政府之障碍,吾人欲实现吾主义,一方面与政府战,又一方面与此种谬误战,必先战胜此种谬说,然后能得平民多数赞同。”⑦
三、对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特征的认知和演绎
无政府主义者如刘师培、刘师复等人通过比较无政府主义的共产主义与马克思主义的共产主义的异同,部分地诠释了马克思主义学说中的社会主义形态及其特征。
无政府主义者刘师培认为,马克思主义的共产主义是集产主义。他在《〈共产党宣言〉序》中指出:“惟彼之所谓共产者,系民主制之共产,非无政府制之共产也。故共产主义渐融于集产主义中,则以既认国家之组织,致财产支配不得不归之中心也。由是共产之良法美意亦渐失其真,此马氏学说之弊也。若此宣言,则中所征引,罔不足以备参考。欲明欧洲资本制之发达,不可不研究斯篇;复以古今社会变更均由阶级之相竞,则对于史学发明之功甚巨,讨论史篇亦不得不奉为圭臬。”①
刘师复在《无政府共产主义释名》一文中,對马克思主义学说中的社会主义形态特征进行了探讨。他认为,马克思主义主张的社会主义是集产主义,具有以下特征:第一,“根本推翻现社会之组织,由资本家之手取回生产机关”归社会公有;第二,在分配上,“集产社会主义则主张生产机关之公共,其所生产之物,则由社会或国家处理而分配之;其分配法,……视其人工作之多寡,酬给因人而异,各人所得之酬给,即为个人私有物”。②郑太朴在《无政府主义与中国》一文中,介绍马克思派的主张,认为马克思主义对社会主义形态的理解是:“倡的集产主义”,是“俄国式的劳农政治”,“集产派保留政府、国家、货银制度,以工作的多少定酬之厚薄,不照‘各尽所能各取所需的原则以支配生产与消费”。他认为,在中国集产主义“即使实现了”也“与真正的平等、自由、幸福,相差甚远”。至于分配形式,“根本上已错误了”,集产主义实“无存在之余地”。③
可见,无政府主义者对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形态理论的认知演绎为在集产主义的认识上。他们对社会发展由资本主义进而集产主义持否定态度。刘师复批评马克思所主张的社会主义仅是“半面的社会主义”,认为无政府主义主张的共产主义才是真正的社会主义。无政府主义者对于马克思主义将共产主义划分为初级、高级两个阶段的观点持反对态度。他们认为,马克思主义主张共产主义初期即社会主义时期,虽然有生产资料公有的前提,却允许个人拥有生活资料,这“根本上已背乎社会主义之定义”。所以,他们主张彻底的社会主义,应该自实行社会主义之时始,所有社会之物如衣食房屋之类统统公有。区声白认为:“马克斯社会主义不特主张政权集中,而且主张资本集中。只要政权集中,已经有莫大之危险,还要把一切财产送给中央政府手里,那么所谓国家社会主义,简直就是国家资本主义,把所有生产机关属于国家,工人替国家做工,论工给值。那么官僚就是主人,工人就是奴隶。虽然他是主张劳工专政的国家,但是治人而不做工者便是官僚,专门生产者方是工人。所以工人处于国家社会主义之下,他们的痛苦,与处于私人资本主义制度下没有差别,而且私人资本家之压制工人其力小,国家之压制工人还有武力为后盾,其惨状不在资本制度之下。”④
由于无政府主义者普遍把马克思主义所述的共产主义社会发展的两个阶段当成两个派别,所以他们易将马克思主义阐述的共产主义社会低级阶段,即社会主义的特征,笼统地归纳为高级阶段的共产主义(他们都叫做社会主义)社会特征,并演绎成集产主义而加以阐述、批评和否定。而这样的社会在他们的视阈中并不能带来社会幸福和世界和平,而唯有无政府主义才是真正的共产主义,真正的大同世界。
四、对“各尽所能,各取所需”原则的认识
刘师培主张“人类均力”的社会。他在《人类均力说》一文中称:“凡所制之器,置于公共市场,为人民所共有。”而社会“苦乐适均,而用物不虞其缺乏。”“处于社会,则人人为平等之人;离于社会,则人人为独立之人。人人为工,人人为农,人人为士,权利相等,义务相均,非所谓大道为公之世”。⑤他从人性、人道、世界进化之理、灭世界的争端出发构想未来的理想社会。新世纪派的吴稚晖在《新世纪》第13期、49期发表的《谈无政府之闲天》一文,在描述未来社会时提出了“各尽所能,各取所需”的口号。而刘师复更称共产主义是无政府革命的最终目标,如何实现这一目标,要做的工作之一就是人人生产劳动,实行“各尽所能,各取所需”,即“本各尽所能,各取所需之义,组织自由共产之社会,无男无女,人人各视其力之所能,从事于劳动,劳动所得之结果——衣食、房屋及一切产品——劳动者自由取用之无所限制”。他以为这是最实际也是最公平合理的,而马克思主义认为共产主义分为两阶段,第一阶段要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取酬”的分配原则,以及生活资料私有,这是不平等的表现,所以批判马克思主义的分配主张是“半面的共产主义”。
五四时期,无政府主义者更认为社会革命的涵义就是“各尽所能,各取所需”。黄凌霜在《马克思学说的批评》一文中批判马克思的集产说,认为称社会主义,但在分配问题存在私人财产,“这根本上与社会主义的定义不对”,而分配上采取按劳取酬的方式,将使非懒惰而因生理上存在问题、能力微弱的“将至不能生活”。所以他推出无政府主义的主张:“无政府共产党想将国家的组织改变,由平民自己建立各种团体会社,……以办理社会所应需的事,去除一切强权。而以各个人能享平等幸福为主。他们所主张的劳动原则,就是‘各尽所能四个大字。他们所主张的分配原则,就是‘各取所需四个大字。”①
虽然无政府主义者幻想无政府主义的共产主义,超越社会主义这个从资本主义过渡到共产主义的历史阶段,是空想幼稚的。但却是人类追求自我解放的一种表现,其中对“各尽所能,各取所需”原则的诠释和传播能引起青年知识分子对社会主义的向往,有些青年正是在接受关于未来社会的美好理想之后,为寻找实现这一理想的道路才一步步走向马克思主义。正如恽代英在其日记中写道:社会上一切纠纷的事,“只要能破除私产制度,各尽所能,各取所需,自由工作,废除金钱,便一齐解决了”。②
五、对马克思主义社会形态理论和社会主义运动的评析
无政府主义者称马克思主义的阶级斗争理论是史篇的圭臬。《天义报》在摘译《共产党宣言》第一章《资产者与无产者》时,刘师培在序文中特别指出:“欲明欧洲资本制之发达,不可不研究斯篇;复以古今社会变更均由阶级之相竞,则对于史学发明之功甚巨,讨论史篇亦不得不奉为圭臬。”③他们在译介马克思、恩格斯的著作时,对其学说也有较高评价。《天义报》登载因格尔斯(指恩格斯)著《〈共产党宣言〉1888年英文版序言》的译文,编者为译文写了跋,该跋归纳地指出:“共产党宣言发明阶级斗争说,最有裨于历史。此序文所言,亦可考究当时思想之变迁。欲研究社会主义发达之历史者,均当从此入门。”④这两段文字高度赞赏马克思、恩格斯的《共产党宣言》,对其中阐述的阶级斗争历史作用的观点,给予了高度评价。
不仅如此,他们也一度赞扬欢呼社会主义的革命实践。《新世纪》第一号肯定巴黎公社革命,赞扬社会主义的第一次实践,称巴黎公社的革命是“于革命进化史中留下一大纪念”,并且客观地总结了巴黎公社革命的经验和教训。1917年俄国十月革命胜利,中国的无政府主义者最初的反映也是热情欢呼。《劳动》第1卷第2号刊登的《俄罗斯社会革命之先鋒李宁事略》一文中说:“现在我们中国的比邻俄国,已经光明正大地做起贫富一般齐的社会革命来了。社会革命四个字,人人以为可怕,其实不过是世界的自然趋势。”①
毕竟无政府主义与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不同,他们在肯定和赞扬马克思主义时也进行了批判。如刘师培就认为马克思主义的共产制度是“马氏学说之弊”。他在《〈共产党宣言〉序》中说:马克思主义“之所谓共产者,系民主制之共产,非无政府制之共产也。故共产主义渐融于集产主义中,则以既认国家之组织,致财产支配不得不归之中心也。由是共产之良法美意亦渐失其真,此马氏学说之弊也。”②刘师复批评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不是真正的社会主义,而是“半面的社会主义”。
对于社会主义的实践,俄国所奉行的主义正是无政府主义者所反对的集产主义,无政府主义从原来的赞赏转向反对和批判。郑太朴在《无政府主义与中国》一文中认为,“俄国式的劳农政治”和“集产派”在中国推行,即使实现了也“与真正的平等、自由、幸福,相差甚远”。至于分配形式“根本上已错误”,集产主义实“无存在之余地”。③《奋斗》旬刊登载的《我们反对“布尔什维克”》一文,也集中表达了对苏式马克思主义的批评。“我们反对布尔什维克,可以从两方面立论,就是:(一)从原理上反对布尔什维克主义,换句话,就是反对马克思主义;(二)从方法上说,布尔什维克的施设、行动,我们有不满意的地方。我们知道布尔什维克是马克思主义的实行者,他对于马氏学说,真是‘奉命维谨;所以说马克思主义的不对,就无异说布尔什维克的不对。”④
无疑,无政府主义者有选择性译介和评析马克思主义社会形态学说的初衷,是说服时人把无政府主义作为理论指南,无政府主义比马克思主义优越。无政府主义者对马克思主义社会形态理论的传播是初步的、被动的。无政府主义者对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解读有模糊和偏颇之处,对社会主义在俄国实践的认识也持有偏见。但无政府主义者对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发展动力的寻找无疑是正确的,社会主义制度实行过程中民主与自由、集权与专制等问题的认识也包含正确认知。这为中国人传播、选择和接受马克思主义奠定了一定思想基础。
(林妙珊,法学博士,华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