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背景下意识形态安全问题研究
梁贞
【摘 要】新媒体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生产方式、思维方式、交往方式,开启了全球政治、经济、文化碰撞的时代,新媒体既虚拟又现实,以至于人们难以对其进行完全的控制,新媒体给人们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带来意识形态安全方面的隐患,在新媒体背景下,我国意识形态面临西方意识形态渗透、社会思潮多元化等诸多问题,面对新媒体发展的迅猛势头,应积极应对新媒体对意识形态安全的影响,坚持马克思主义主流意识的指导地位,认清西方意识形态本质,自覺抵制西方意识形态渗透侵蚀,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作用。
【关键词】新媒体;意识形态;意识形态安全
【中图分类号】D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0475(2018)003-0054-02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第40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报告显示,截至2017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达到7.51亿,占全球网民总数的五分之一。互联网普及率为54.3%,超过全球平均水平4.6个百分点。值得关注的是,我国的网民以手机网民为主,与其他众多国家的电脑网民为主不同,手机网民达到了7.24亿,占网民总数的96.3%,是全球第一大手机网民国度,由此可见微博、微信、微视频等自媒体使用广泛程度。新媒体的广泛使用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生产方式、思维方式、交往方式,给人们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带来网络安全方面的隐患,因此确保新媒体背景下意识形态安全对我国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都具有重要意义。
一、维护新媒体背景下意识形态安全的重要意义
(一)意识形态安全是抵御西方思潮的坚实屏障
新媒体对全球产生了深刻而广泛的影响,新媒体背景下的意识形态安全也越来越受到世界各国的重视。近年来,一些西方发达国家凭借先进的信息技术优势,通过网络向我国众多网民不断渗透资本主义的价值理念,尤其近一段时间以来,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打着言论自由和学术研究的幌子,否定我国革命、否定社会主义道路是历史和人民的选择、歪曲我党的历史,想借此来颠覆我们对党史国史的认知,此种现象需要我们高度警惕。新媒体背景下确保我国意识形态安全就维护了我国思想领域的稳定性,是抵御西方思潮的坚实屏障。
(二)意识形态安全是确保文化安全的内在要求
文化安全作为保障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确保政治安全、经济安全的根本前提,是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实基础。中华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但当前各种社会思潮纷杂,尤其随着新媒体的广泛运用,促进了中西方多种文化的交融,西方所谓的“普世价值”“历史虚无主义”“新自由主义”等思潮不断渗透,腐朽落后文化和反对思潮不断借助新媒体大肆传播,削弱主流文化的影响,扰乱人们的视听,十分具有欺骗性和迷惑性,导致个人方向迷失、产生自我怀疑,继续发展会导致国民精神信仰坍塌,十分不利于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发展,不利于维护我国文化安全。确保意识形态安全就是确保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指导地位,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对文化发展的引领作用,维护文化安全。
(三)意识形态安全是确保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
我国网民规模达已到7.51亿,互联网普及率为54.3%,手机网民更是达到7.24亿,占网民总数的96.3%,大量自媒体平台信息如潮水般涌来,充斥着拜金、享乐、炫富等不良信息,更有甚者宣扬反动言论,如一些网络大V开始“重塑”历史,以所谓“科学”论证黄继光用身躯堵枪眼不合理;鼓吹火烧邱少云违背了生理学常识,嘲讽雷锋是“作秀”,用一些假设歪曲历史,抹黑领袖人物,企图通过反动不良信息传播影响广大群众对社会主义的认同、颠覆人民群众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进而产生危害社会稳定与发展的思想。维护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主导地位,确保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引领社会思潮,是确保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
二、网络时代意识形态安全面临的挑战
(一)不良文化思潮冲击
新媒体背景下,网民的意愿表达交流日益频繁且具有多元化的价值选择,此情况下我国意识形态安全受各种不良文化思潮冲击加剧,直接影响我们的意识形态安全;一些西方发达国家利用自身的网络信息资源优势,从政治、经济、文化等多方面制造热点事件,对我国进行意识形态渗透,在网络掩护下十分具有隐蔽性和迷惑性并通过网络迅速蔓延,不断冲击我国意识形态安全。
如所谓“普世价值”在20世纪80年代随着来自西方世界的商品、资本一并涌入国内,把自由、平等、民主等等当做超越时空、超越国家、超越阶级的普世价值,宣扬我国应该遵循这种“普世价值”发展才有前途,这些提法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是错误的。“普世价值”是专指西方政治理念和制度模式,是建立在资本主义私有制基础上的自由、平等、民主等价值观。而我们社会主义有自己不同于资本主义的价值原则,自由、平等、民主等虽然在字面上是相同的,但其内涵却是不同的。
龚自珍说过:“灭人之国,必先去其史”。要颠覆一个国家,先要解构他的历史,去毁灭支撑历史的英雄人物。西方分化瓦解苏联,就是从否定抹黑他们心目中的英雄开始的,列宁被恶毒攻击谩骂,英雄被一个一个地抹黑,国民精神信仰随之坍塌,随之而来的是整个国家的解体、分裂、动荡,此种现象需要我们高度警惕。
(二)网络监管难度增大
网络是一个没有硝烟的战场,虽不见刀枪但危机四伏,尤其网络具有匿名性、公开性、即时性、互动性等特征,极容易对意识形态安全造成威胁。网络文化传播的匿名性更容易产生一些负面信息,有个别人用匿名散播不实信息、歪曲马克思主义,攻击社会主义,诽谤党的领导等等,俗话说“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这些负面信息借助网络公开、即时地迅速传播开来,人们更容易听到不同的声音,很容易扰乱人们的思想,影响到人们的思维方式,给人们的思想带来冲击,影响人们对主流意识形态的认同度,必然会对我国意识形态安全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
网络既虚拟又现实,更需要有秩序的参加网络活动,才能保证每个人的安全社交。但是法律的完善速度相对网络发展的速度有一定的滞后性,以往的网络立法往往是被动的,立法过程相对仓促、相关网络法律条款可操作性差,缺乏对于具体行为的量刑和判定条款。我国网民已达到7.51亿,如此庞大的群体增大了执法的难度,而且网络犯罪具有隐蔽性和技术性等特征,需要执法人员具有过硬的专业素质,从整体而言,执法队伍专业技术能力还有待提高。
三、维护新媒体背景下意识形态安全的对策
(一)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作用
各种文化思想借助网络传播,相互碰撞,有利于我国文化吸收借鉴外来文化中的积极方面,也给我国社会主义文化带来挑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我国意识形态的本质,必须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要做到知行合一,首先要做到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知,这是基础更是前提,只有内心认同才能自觉践行,才能够润物细无声的影响人们的日常行为。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使其家喻户晓、深入人心。通过网络平台、大众媒体传播价值观,用讲故事等简单易懂生动的方式传播正能量,坚持正确道德舆论导向,引导人们自觉参与到社会文明进步的进程中来。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从小抓起,青少年时期价值观尚未形成,这个阶段可塑性最强,做好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培养,可通过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等各个方面,通过多方式引导,形成课堂教育、社会实践等多位一体的教育平台。
(二)打造多元化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传播主体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十分重视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各级党委要充分发挥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价值引领作用。以往传播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主要靠政府主导的灌输式传播,通常是政府主导宣传工作,而群众则是被动接受,这种宣传通常呈现一种单向式传播,缺乏交流互动和有效沟通,宣传效果通常不理想。新媒体背景下,应利用新媒体传播的快捷性,便利性,交互性等特征,打造由政府、新媒体平台、公益组织等多元化的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传播主体,创新传播形式,可加强群众和政府间的交流互动,解答群众困惑的问题,引导社会舆论正向发展,对大是大非的问题要及时解答引导,减少消除群众和政府之间的误解和隔阂,进而达到裂变式的传播效果。另外,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话语宣传方式多元化。网络多元文化的影响下,人们的话语表达开始多元化,加之西方意识形态的冲击,人们的思想观念发生了一些改变,因此马克思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话语表述要符合大众的口味,要大众容易理解和接受,否则会面临“失语”。
(三)建立健全网络监管法律法规
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加强互联网领域立法,完善網络信息服务、网络安全保护、网络社会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规范网络行为。”只有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才能有效抵御各种错误思潮冲击,维护我国意识形态安全。但目前我国相关法律制定相较于迅猛发展的网络还呈现出滞后性,这种情况只有不断完善具有可操作性强的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推进网络意识形态建设的法治化进程,才能用法律打击各种颠覆社会主义制度的意识形态入侵,维护我国意识形态安全。立法内容上要注重可操作性和针对性,执法方面要加强执法力度,严格执法,并随着网络技术的更新换代提高网络执法的技术水平。
参考文献:
[1]俞吾金.意识形态论[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4.
[2]王庆五等.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指导地位的研究[M]. 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2.
[3]刘慧,李艳.当代中国意识形态安全现状与路径选 择[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5.
[责任编辑:褚永慧]
【摘 要】新媒体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生产方式、思维方式、交往方式,开启了全球政治、经济、文化碰撞的时代,新媒体既虚拟又现实,以至于人们难以对其进行完全的控制,新媒体给人们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带来意识形态安全方面的隐患,在新媒体背景下,我国意识形态面临西方意识形态渗透、社会思潮多元化等诸多问题,面对新媒体发展的迅猛势头,应积极应对新媒体对意识形态安全的影响,坚持马克思主义主流意识的指导地位,认清西方意识形态本质,自覺抵制西方意识形态渗透侵蚀,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作用。
【关键词】新媒体;意识形态;意识形态安全
【中图分类号】D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0475(2018)003-0054-02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第40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报告显示,截至2017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达到7.51亿,占全球网民总数的五分之一。互联网普及率为54.3%,超过全球平均水平4.6个百分点。值得关注的是,我国的网民以手机网民为主,与其他众多国家的电脑网民为主不同,手机网民达到了7.24亿,占网民总数的96.3%,是全球第一大手机网民国度,由此可见微博、微信、微视频等自媒体使用广泛程度。新媒体的广泛使用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生产方式、思维方式、交往方式,给人们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带来网络安全方面的隐患,因此确保新媒体背景下意识形态安全对我国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都具有重要意义。
一、维护新媒体背景下意识形态安全的重要意义
(一)意识形态安全是抵御西方思潮的坚实屏障
新媒体对全球产生了深刻而广泛的影响,新媒体背景下的意识形态安全也越来越受到世界各国的重视。近年来,一些西方发达国家凭借先进的信息技术优势,通过网络向我国众多网民不断渗透资本主义的价值理念,尤其近一段时间以来,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打着言论自由和学术研究的幌子,否定我国革命、否定社会主义道路是历史和人民的选择、歪曲我党的历史,想借此来颠覆我们对党史国史的认知,此种现象需要我们高度警惕。新媒体背景下确保我国意识形态安全就维护了我国思想领域的稳定性,是抵御西方思潮的坚实屏障。
(二)意识形态安全是确保文化安全的内在要求
文化安全作为保障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确保政治安全、经济安全的根本前提,是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实基础。中华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但当前各种社会思潮纷杂,尤其随着新媒体的广泛运用,促进了中西方多种文化的交融,西方所谓的“普世价值”“历史虚无主义”“新自由主义”等思潮不断渗透,腐朽落后文化和反对思潮不断借助新媒体大肆传播,削弱主流文化的影响,扰乱人们的视听,十分具有欺骗性和迷惑性,导致个人方向迷失、产生自我怀疑,继续发展会导致国民精神信仰坍塌,十分不利于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发展,不利于维护我国文化安全。确保意识形态安全就是确保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指导地位,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对文化发展的引领作用,维护文化安全。
(三)意识形态安全是确保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
我国网民规模达已到7.51亿,互联网普及率为54.3%,手机网民更是达到7.24亿,占网民总数的96.3%,大量自媒体平台信息如潮水般涌来,充斥着拜金、享乐、炫富等不良信息,更有甚者宣扬反动言论,如一些网络大V开始“重塑”历史,以所谓“科学”论证黄继光用身躯堵枪眼不合理;鼓吹火烧邱少云违背了生理学常识,嘲讽雷锋是“作秀”,用一些假设歪曲历史,抹黑领袖人物,企图通过反动不良信息传播影响广大群众对社会主义的认同、颠覆人民群众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进而产生危害社会稳定与发展的思想。维护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主导地位,确保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引领社会思潮,是确保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
二、网络时代意识形态安全面临的挑战
(一)不良文化思潮冲击
新媒体背景下,网民的意愿表达交流日益频繁且具有多元化的价值选择,此情况下我国意识形态安全受各种不良文化思潮冲击加剧,直接影响我们的意识形态安全;一些西方发达国家利用自身的网络信息资源优势,从政治、经济、文化等多方面制造热点事件,对我国进行意识形态渗透,在网络掩护下十分具有隐蔽性和迷惑性并通过网络迅速蔓延,不断冲击我国意识形态安全。
如所谓“普世价值”在20世纪80年代随着来自西方世界的商品、资本一并涌入国内,把自由、平等、民主等等当做超越时空、超越国家、超越阶级的普世价值,宣扬我国应该遵循这种“普世价值”发展才有前途,这些提法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是错误的。“普世价值”是专指西方政治理念和制度模式,是建立在资本主义私有制基础上的自由、平等、民主等价值观。而我们社会主义有自己不同于资本主义的价值原则,自由、平等、民主等虽然在字面上是相同的,但其内涵却是不同的。
龚自珍说过:“灭人之国,必先去其史”。要颠覆一个国家,先要解构他的历史,去毁灭支撑历史的英雄人物。西方分化瓦解苏联,就是从否定抹黑他们心目中的英雄开始的,列宁被恶毒攻击谩骂,英雄被一个一个地抹黑,国民精神信仰随之坍塌,随之而来的是整个国家的解体、分裂、动荡,此种现象需要我们高度警惕。
(二)网络监管难度增大
网络是一个没有硝烟的战场,虽不见刀枪但危机四伏,尤其网络具有匿名性、公开性、即时性、互动性等特征,极容易对意识形态安全造成威胁。网络文化传播的匿名性更容易产生一些负面信息,有个别人用匿名散播不实信息、歪曲马克思主义,攻击社会主义,诽谤党的领导等等,俗话说“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这些负面信息借助网络公开、即时地迅速传播开来,人们更容易听到不同的声音,很容易扰乱人们的思想,影响到人们的思维方式,给人们的思想带来冲击,影响人们对主流意识形态的认同度,必然会对我国意识形态安全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
网络既虚拟又现实,更需要有秩序的参加网络活动,才能保证每个人的安全社交。但是法律的完善速度相对网络发展的速度有一定的滞后性,以往的网络立法往往是被动的,立法过程相对仓促、相关网络法律条款可操作性差,缺乏对于具体行为的量刑和判定条款。我国网民已达到7.51亿,如此庞大的群体增大了执法的难度,而且网络犯罪具有隐蔽性和技术性等特征,需要执法人员具有过硬的专业素质,从整体而言,执法队伍专业技术能力还有待提高。
三、维护新媒体背景下意识形态安全的对策
(一)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作用
各种文化思想借助网络传播,相互碰撞,有利于我国文化吸收借鉴外来文化中的积极方面,也给我国社会主义文化带来挑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我国意识形态的本质,必须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要做到知行合一,首先要做到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知,这是基础更是前提,只有内心认同才能自觉践行,才能够润物细无声的影响人们的日常行为。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使其家喻户晓、深入人心。通过网络平台、大众媒体传播价值观,用讲故事等简单易懂生动的方式传播正能量,坚持正确道德舆论导向,引导人们自觉参与到社会文明进步的进程中来。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从小抓起,青少年时期价值观尚未形成,这个阶段可塑性最强,做好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培养,可通过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等各个方面,通过多方式引导,形成课堂教育、社会实践等多位一体的教育平台。
(二)打造多元化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传播主体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十分重视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各级党委要充分发挥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价值引领作用。以往传播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主要靠政府主导的灌输式传播,通常是政府主导宣传工作,而群众则是被动接受,这种宣传通常呈现一种单向式传播,缺乏交流互动和有效沟通,宣传效果通常不理想。新媒体背景下,应利用新媒体传播的快捷性,便利性,交互性等特征,打造由政府、新媒体平台、公益组织等多元化的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传播主体,创新传播形式,可加强群众和政府间的交流互动,解答群众困惑的问题,引导社会舆论正向发展,对大是大非的问题要及时解答引导,减少消除群众和政府之间的误解和隔阂,进而达到裂变式的传播效果。另外,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话语宣传方式多元化。网络多元文化的影响下,人们的话语表达开始多元化,加之西方意识形态的冲击,人们的思想观念发生了一些改变,因此马克思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话语表述要符合大众的口味,要大众容易理解和接受,否则会面临“失语”。
(三)建立健全网络监管法律法规
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加强互联网领域立法,完善網络信息服务、网络安全保护、网络社会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规范网络行为。”只有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才能有效抵御各种错误思潮冲击,维护我国意识形态安全。但目前我国相关法律制定相较于迅猛发展的网络还呈现出滞后性,这种情况只有不断完善具有可操作性强的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推进网络意识形态建设的法治化进程,才能用法律打击各种颠覆社会主义制度的意识形态入侵,维护我国意识形态安全。立法内容上要注重可操作性和针对性,执法方面要加强执法力度,严格执法,并随着网络技术的更新换代提高网络执法的技术水平。
参考文献:
[1]俞吾金.意识形态论[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4.
[2]王庆五等.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指导地位的研究[M]. 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2.
[3]刘慧,李艳.当代中国意识形态安全现状与路径选 择[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5.
[责任编辑:褚永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