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的“孝”:赡养与顺敬
张忠森
《论语》是记录孔子言行最为集中最为完备的一部书。它全面反映了孔子的思想,也是后世儒学发展的依据和基础,孔子思想涉及方方面面,而其中的“孝”的思想在孔子思想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在孔子看来,“孝”道是“以顺天下,民用和睦,上下无怨”的“至德要道”,是最美好的道德方法,从根本上来讲,“孝”是维护社会秩序的根本。
而要全面了解孔子的孝,最为基本的做法就是要对《论语》进行整本书阅读,才不至于断章取义,一知半解。对《论语》整本书阅读,这其实也是《语文课程标准》的明确要求。《论语》是中华传统文化经典著作,借助《论语》整本书的阅读,有利于对孔子思想的全面了解。《论语》作为一部文化经典,值得学习的方面很多,在进行整本书阅读时,我们可以選定某一方面进行全面阅读。这样,阅读的目的性更强。在此文中,笔者想从学习“孝“的思想为目的的角度来进行《论语》整本书阅读探索。
在笔者看来,要进行这样的教学,更加有效地指导学生,可以从以下四步进行:第一步,搜索整本书中有关孝的表达;第二步,将这些章句进行分类,明白孔子关于孝有几层含义;第三步,借助课外资料,进行互文性阅读,丰富对孔子“孝“的理解;第四步,现实性意义理解,将其放入社会现实当中,联系现实进行理解。一、进行有目的的搜集阅读
对于有目的的阅读来讲,搜集资料是最基础的一项任务。从《论语》整部书来看,仅含有“孝”字的语言就多达20处,而这20处有的是孔子自己直接的讲述,有的是回答学生的问题,有的则是其学生们对孝的认识。除了直接含有“孝”字的语句外,还有的虽不含“孝”字,但其思想指向却是“孝”。这些相关语句涉及“孝”的方方面面。笔者认真搜集了整本书,发现直接含“孝”字的章句有:1.2章、1.6章、1.7章、1.9章、1.11章、2.5章、2.6章、2.7章、2.8章、2.20章、2.21章、3.12章、3.26章、4.18章、4.19章、4.20章、4.21章、8.21章、11.5章、13.20章、19.18章。(篇幅有限,在此只将其章节序号记录)当然,还有一些是不含“孝”字的章句,其指向也是“孝”。如17.21章,讲的是守丧三年,实际上是指父母死后的“孝”。宰我问:“三年之丧,期已久矣。君子三年不为礼,礼必坏;三年不为乐,乐必崩。旧谷既没,新谷既升,钻燧改火,期可已矣。”子曰:“食夫稻,衣夫锦,于女安乎?”曰:“安。”“女安,则为之。夫君子之居丧,食旨不甘,闻乐不乐,居处不安,故不为也。今女安,则为之!”宰我出。子曰:“予之不仁也!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予也有三年之爱于其父母乎?”
当然,这一搜集不只是把这些章句挑出来,而是每一章句都认真读完,理解到位,然后就能明白孔子“孝”的整体含义。二、做出较细致的分类整理
把这些章句搜集好之后,第二步工作就是对这些章句再进一步研习,弄懂每一个章句所要表达的思想。这一点,可以引导学生自己去解读,然后分小组讨论,最后在班里交流。对一些章句的解读大致如下:
1.2孝是为仁的根本、基础,不可损毁。
1.6强调孝的重要。
1.7侍奉父母,要竭尽全力。
1.9父母去世时,要谨慎地对待父母的死亡,葬之以礼。
1.11不违,不改变父亲合理的部分,长期坚持父亲的主张,这就是孝。
2.5无违,不能违背父亲的意愿,生、死都要合礼,祭祀,也应按时来做。
2.6关心父母的身体,尤其是父母年老体弱多病时,应时时怀着担忧之心。
2.7孝的含义:一方面不否定有物质的赡养,但另一方面更重视内心的敬。
2.8孝的含义:孝敬父母要保持和颜悦色。
2.20孝慈,就会做到忠。
2.21孝,说到底,也是从政,讲孝的人,就会把这种做事风格用到政治上。
3.12祭祀祖先不能让别人代理。
4.18侍奉父母,如果他们有不对的地方,得轻微婉转地劝止,看到自己的心意没有被听从,仍然恭敬地不触犯他们,虽然忧愁,但不怨恨。面对父母的错误,可以劝止,但不可触犯,这是我们现在很多人做不到的。
4.19免于父母担心。
4.20无违,就是孝。
4.21时时关心父母,处处关心父母,关心父母年龄,当父母年事已高的时候,既有高兴,但也要有种忧惧担心。
8.21禹的行孝,哪怕侵损自己,也要极尽孝道,在孝上从没半点减损。此处鬼神指先祖。
11.5闵子骞孝,人人得而见之,都赞许他。
13.20忠是第一位,接着便是孝,一族之人一乡之人称赞其孝悌,那是仅次于忠之人。
17.21守丧三年是孝的一种表现。孔子这段话是从孝的报恩角度来讲,作为子女,应该要回报父母。
19.18孟庄子的孝,就两个字,无违。
这种解读也只是粗线条的第一步解读,第二步就是要将这章句解读得有系统性,也就是按一定的形式分类,使其更简洁,更容易全面把握。从以上一些章句中,我们可以引导学生进行两个形式的分类,第一种形式是按照父母(其实主要指父亲)生前或死后进行分类,第二种形式是按照行“孝”的具体指向分类。
先说第一种,即按父母生前或死后进行分类。父母生前,做子女应该按一定的要求行孝,养父母之身,养父母之心,养父母之志,孔子认为养父母之身即用物质赡养父母是尽孝的基本内容。而父母死后,做子女的也要讲孝,比如按照礼的要求来守丧,继续继承父母的志向,按照父母的要求做一些事。
再说第二种,即按照行孝的具体指向进行分类。这是研习“孝”的重要分类方式,按照这种方式分,会更明确,更易把握。从这一角度研究,孔子的“孝”大致可分为两方面:一是赡养,二是顺敬。赡养是孝的最基础的,即满足父母物质生活的需求,在孔子看来,这是第一层次的孝,属于低层次的孝。如2.7 章,子游问孝。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 2.8章,子夏问孝。子曰:“色难。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曾是以为孝乎?”通过这两节,大致可以看出,孔子认为孝最基本的保障是让父母老有所养,不能挨饿受冻。但在孔子看来,更重要的是精神上的,即顺敬,在父母面前始终保持和颜悦色,无论去哪里,不要让父母担心,如4.19章,子曰:“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同时心里要时刻挂念着自己的父母,尤其是父母生病或年老的时候。还有一点,孔子强调做子女的不要违背父母的意愿,哪怕父母去世,也要“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在教学过程中,可以引导学生按照这种方式进行分类,这样更清楚地把握孔子“孝”的大致思想主张。
三、借助权威资料丰富认识
当然,只看《论语》原著是不够的,或者说是不足以理解到孔子“孝”的思想的。更何况,学生的经历与学识有限,没办法做到深刻地理解《论语》中的章句。所以,在《论语》整本书的教学过程中,可以推荐给学生一些《论语》研究方面较为权威的著作,以便做到互文性解读。所谓互文性解读,不仅是用原著的章句来解读章句,也包括借助其他相关资料来帮助解读。在读《论语》前,可以给学生推荐一些书,比如原著注译方面较权威的有朱熹的《论语集注》、杨伯峻的《论语译注》、孙钦善的《论语注译》;解读方面较权威的有钱穆的《论语新解》、李泽厚《论语今读》等;还有一些可以作为补充性的阅读材料,如南怀瑾《论语别裁》、李零的《丧家狗——我读<论语>》等书,了解各时代的名家对《论语》章句的解读,来帮助自己对章句的理解,丰富自己的认识。
除了关注《论语》相关的权威资料外,还应引导学生关注其他相关的文献资料。其实,有关“孝”的阐述,不仅仅是《论语》中涉及,其他很多历史文献及经典中都有所阐发。关于“孝”,《说文》里这样解说:“孝,善事父母者也。从老省,从子,子承老也。”《唐律疏议》云:“善事父母曰孝。”有关物质赡养问养问题,在很多资料里都有阐发。《大戴礼记·曾子大孝》中说:“孝有三:大孝不匮,中孝用劳,小孝用力。”这是强调孝父母的物质层面,大孝就是在物质赡养方面非常丰富,博施备用;做不到这点,也可以为国家效力,赚取工资来赡养父母;再不行,靠卖苦力也要赚钱养父母。总之,是不能让父母在物质上没保障,否则就是不孝。关于这一点,《孟子》:“惰有四支,不顾父母之养,一不孝也。”而关于孝中“不违”之义,《礼记》说:“孝子之养也,乐其心,不违其志。”像《论语》里关于“孝”的阐说,其实,在很多文献尤其是在儒家经典中还有很多。
学生可能会有疑问,古代这么强调“孝”的重要性,那么这几千年来,“孝”的推行是通过什么来保障的呢?关于这一点思考,其实是关于《论语》进行拓展性阅读,延伸性思考。查阅历史文献,我们会发现,其实古代“孝”之所以能传承下来,是因为有法律制度的保障。比如夏朝,就有不孝罪,《孝经》中说:“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大于不孝。” 《二年律令·贼律》中记录汉朝法律规定:“父母告子不孝,皆弃市。”汉以后,关于“孝”的规定就越来越系统,对“不孝”罪做了越来越明确的定性。大致分了两类,一是父母生前,不孝之罪形式有如“恶逆”“骂詈”“分家”“子孙违犯教令”“供养有阙”等,对不同的违犯有不同的处罚,如犯“恶逆”不孝之罪,处斩刑;“违犯父母教令“的子孙,即不听父母教育的,或者当众指出父母不是的,判流放。在《礼记·内列第十二》中说:”父母怒,不說,而挞之流血,不敢疾怨,起敬起孝。”可见,这是礼制制度的要求。如果子女供养有阙,在唐以前,要判死刑,如《二年律令·奏谳书》:“有生父而弗食三日,吏且何以论子?廷尉教等曰:‘当弃市当弃市。”在《礼记·王制》中也有明确要求:“五十异粻,六十宿肉,七十贰膳,八十常珍,九十饮食不离寝。 孔颖达疏:六十宿肉者,转老,故恒宿肉在帐下,不使求而不得也。”而关于父母死后的孝,也是有要求的。死后不孝也构成犯罪。法律对死后的孝有规定,包括“死后发丧”“哭丧”“守丧三年”,甚至连生活穿衣都有明确要求,比如守丧期间,不得居丧嫁娶,不得作乐等。通过这些史料的佐证,能够更加丰富学生对“孝”的认识,从而更好地理解孔子的孝道观。四、进行现实性传承与理解
在引导学生读《论语》整本书的时候,让学生明白,学习儒家经典,学习中国传统文化的目的不仅仅是了解文化,更应是带有一种现实的眼光去理解与传承,这就是对传统文化的现实性传承与理解。前文在引导学生对孔子孝道观的理解,以及拓展对儒家孝道观的认识,但仅有这些还不够,还应引导学生建立一种现实性眼光,用现实的眼光,用孔子的孝道观来审视现实社会的“孝”文化。
前文谈到,孔子的孝道观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赡养,即物质上满足父母的生活需求;二是顺敬,即从精神上从心理上顺从父母尊敬父母。同时也让学生了解到,中国的“孝”之所以一直传承,主要还是因为有法律制度的保障。那么,如何进行现实性的传承与理解呢?
首先,引导学生带着审视的眼光去看待孔子所说的话,但不可一味的否定孔子的思想。其实孔子的思想大多数还是值得学习的,大多数都在教会我们怎么做人,怎么为人子。比如在孝敬父母时要持和颜悦色,心里怀有一种尊重之心,感恩之心。然而,对孔子的话也不可全盘肯定,因为时代的发展,历史的变化,比如守丧三年的问题,其实当年他的学生宰我就提出三年之丧太长,一年就行了吧。所以,把经典的东西放入到时代里去读,并融入到自己对社会对生活的理解,这才是学习经典的目的。
其次,理解古代讲孝与现今社会讲孝的异同。古今都讲孝的重要,然而古代孝意义更重要,孔子认为孝是治国的根本,一个人在家讲孝,在国就会讲忠。所以古代特别重视对孝的要求,并用法律将其规定。而现今社会,虽然也讲孝,但大多是停留在道德层面的约束,缺乏法律的约束,从而导致现在有些老人老无所养,这也是现在社会在孝的问题上应该反思的。所以,在笔者看来,要把传统的“孝”文化精华转化为现实的法制建设和执法实践中来,才能让中国传统“孝”文化得到更好的传承。
可见,《论语》整本书阅读是一个非常大的工程。《论语》作为我国一部儒家经典,代表孔子的思想影响了中国几千年的发展,有很多东西都值得我们去阅读去研究。作为中学教学,我们只能引导学生进行浅层次的阅读。目的不同,阅读方向也会不同,拙篇只是提供了一个例子,阐明笔者对《论语》整本书阅读的一些构想,以就教于大方。
[作者通联:浙江衢州市江山市江山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