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省公办普通高中办学成本构成研究

    刘玉

    

    

    [摘 要]我国目前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高中阶段属于非义务教育阶段,实行国家、社会、家庭分担教育成本的体制。本文旨在梳理J省公办普通高中办学成本项目构成,并对办学成本经费不足的原因进行分析,同时提出相应的解决策略。如明确不应纳入办学成本的项目;依法制定《J省普通高中办学条件标准》;加大财政投入并建立生均经费保障制度;提高学杂费标准以减轻地方财政保障负担;落实主体责任并加强对办学成本监管力度等,从而保证公办普通高中健康持续发展。

    [关键词] 办学成本; 成本构成; 教育经费; 省补资金

    [中图分类号] G638.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5-5843(2019)07-0058-07

    [DOI]10.13980/j.cnki.xdjykx.2019.07.011

    一、 办学成本研究背景

    多年以来,为补充政府办学经费投入不足,择校费一直是普通高中办学经费的重要来源。近几年,国家、省、市下发了一系列关于调整普通高中择校费的文件和政策,择校与统招生的比例由原来的7∶ 3调整为3∶ 7,后又調整为2∶ 8。2015年高中择校费全部取消,各高中的办学经费大幅度减少,大部分县域普通高中办学经费入不敷出,学校负债逐年增多,致使普通高中在基本建设和维修、教学仪器装备、教师培训等方面发展滞后。J省公办普通高中经费来源实行以财政投入为主、学校筹措为辅的投入机制。其中,财政性教育经费主要包括公共财政预算经费(含财政专项补助、公用经费定额补助)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经费;学校筹措的收入主要包括学杂费和住宿费。

    依据1999年7月省物价局、省教委、省财政厅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各类学校收费项目、调整收费标准的意见》,普通高中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按照教育成本的一定比例收取。依据2015年5月J省财政厅发布的《J省建立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定额拨款制度》文件,J省从2015年春季起,对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实行财政定额补助,根据市县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定额补助制度保障和管理情况,省财政按定额标准的45%予以补助。其后,省里根据年度经济发展水平、财力状况及物价变动等因素,适时对补助标准进行调整,建立了动态补助机制。2018年春季起,该项补助从每生每年500元调整至每生每年1 000元。依据2005年9月的《J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物价局、省教委、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各类学校收费项目调整收费标准意见的通知》,J省关于公寓费及高中、初中、小学各类学校的公寓标准也做出相关规定。随着办学成本的不断提高、新高考改革方案的出台,现行生均拨款标准已无法满足普通高中办学需要。所以,办学成本项目的构成与支出情况势必成为调整生均拨款标准的重要依据。受J省教育厅委托,调研组对全省公办普通高中展开全面调研,以了解J省公办普通高中办学成本的构成与核算、分担机制与运行现状、面临的主要困难和亟需解决的问题,进而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可行性策略,旨在保障J省公办普通高中健康持续发展。

    二、文献研究及概念界定

    (一)文献研究

    1995年6月22日,国家教委在《加强薄弱普通高级中学建设的十项措施》(教基[1995]15号文件)中提出,“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建立以政府拨款为主,社会捐助,发展校办产业,收取学杂费等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体制,加大对薄弱高中的经费投入”[1]。1996年12月16日,国家教育委员会、国家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在《普通高级中学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教财[1996]101号文件)的第四条中,提到“教育培养成本包括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教职工人员经费等正常办学费用支出。不包括灾害损失、事故、校办产业支出等非正常办学费用支出”[2]。1999年6月1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发[1999]9号文件)明确指出,“在非义务教育阶段,要适当增加学费在培养成本中的比例,逐步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及政府公共财政体制的财政教育拨款政策和成本分担机制”[3]。1999年8月12日,教育部在《关于积极推进高中阶段教育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提出,“适当调整学费标准,提高高中阶段学费在培养成本中的比例”[4]。《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2010—2020)》第十八章第五十七条针对非义务教育的阐述有三条:一是“非义务教育实行以政府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培养成本的投入机制”;二是“普通高中实行以财政投入为主,其他多种渠道筹措经费为辅的体制,随着财力增强,逐步提高高中阶段教育财政投入水平”;三是“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此外,“支持农村欠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教育事业发展”都是其中的重要内容[5]。

    关于如何保障高中办学成本有效运行,我国部分省份的做法值得借鉴。以我国H省为例,该省教育厅注重依据文件进行绩效评价。即:先对项目资金使用、项目组织管理和项目绩效目标达成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初评,在此基础上,从项目资金和管理投入、项目产出和效果、项目可持续影响因素等维度进行综合评价,旨在发现项目实施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明确今后项目实施的改进意见和建议,提升财政资金规范化、科学化和精细化管理水平。以我国J省为例,该省物价局通过制定监审办法来保证政府对公办普通高中经费标准定价的科学性。该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J省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中小学校财务制度》《中小学校会计制度》等规定,制定适合本省实际的办法。根据2016年我国《H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普通高中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了解该省在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公用经费用途及支出、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政策、债务化解等方面的情况。根据2017年9月教育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各地建立完善学前教育、普通高中和特殊教育经费投入机制情况的通报》,了解我国各地完善高中教育经费投入机制的情况。

    (二)概念界定

    办学成本不仅是经济学概念,也是一个社会学概念,涉及到政府、学校、家庭和个人。办学成本分为学校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学校直接成本包括直接教学成本、为教学直接服务的教务管理成本、必要的教学设备运转与维修成本;学校间接成本包括为教学直接服务的教务管理成本之外的行政管理费、公用设备、公务用房等固定资产基建费、购置费、折旧费及购买和租赁耐用资产的支出。

    三、调研整体情况介绍

    调研内容包括五个维度。一是学校基本情况;二是公办普通高中办学成本项目构成及细目罗列;三是2012—2016年学校办学成本项目与支出情况;四是生均拨款建议;五是办学成本构成的现状、面临的主要困难、亟需解决的问题及相关建议。

    调研对象的选择具有针对性。一是针对每一所公办普通高中采取问卷式调研;二是深入五个市州进行实地调研,访谈教育行政领导,与学校法人代表和主管校长及财务人员进行座谈;三是审阅学校办学成本项目支出账目。

    调研方法的选择具有多样性。主要采用文献研究法、数据分析法、个案研究法、比较研究法、访谈法、实地座谈和问卷调研法。其中,搜集、学习和研究做法、政策等采用文献研究法;对每所学校的数据进行汇总分析采用数据分析法;对具有代表性的学校采取个案研究法;对不同市州和县区问卷进行研究采用比较研究法;对教育行政领导的采访采用访谈法;与学校法人代表和主管校长的交流采用实地座谈法;对全省公办普通高中师生的相关情况普查采用问卷调研法。

    四、调研结果及数据分析

    (一)J省各地区公办普通高中参与调研情况

    调研结果显示,J省有公办普通高中200余所,参与问卷调研的公办普通高中178所,占J省实际公办普通高中数量的87.68%。从学校类别来看,在178所参与调研的学校中,有示范高中32所、重点高中74所、一般高中72所,示范高中占实有公办普通高中数量的15.76%,重点高中占实有公办普通高中数量的36.45%,一般高中占实有公办普通高中数量的35.47%。从学校分布情况来看,有城市高中57所、县镇高中108所、农村高中13所,城市高中占实有公办普通高中数量的28.08%,县镇高中占实有公办普通高中数量的53.20%,农村高中占实有公办普通高中数量的6.40%。调研样本的选择、定性数据和定量数据的分析,为调研提供了充足的支撑资源。

    (二)公办普通高中实际发生的办学成本项目构成

    根据问卷反馈、实地访谈与实地考察、审计账目等多种形式,本次调研了解到办学成本项目构成复杂、种类繁多、细目繁琐。具体情况如下:一是工资福利支出。工资福利是指学校支付给在职教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等。二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是指学校用于日常行政管理及有关公务活动的费用。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学校安保费用、校园保洁费用、校园绿化费用、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维护维修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三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是指学校对个人和家庭的无偿性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生产补助、住房公積金、购房补贴等。四是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房屋建筑构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网络信息的构建、运行及维护维修、物资储备等。新高考要求配套的教学楼建设,高考网络平台建设、教室内现代化教学设备,以及适应高考改革需要的各种创新实验室和功能教室、阶梯教室和录播教室、教师与学生的书院建设。实行“走班制”后,3室应增加到包括理、化、生实验室各4个教室及4个多媒体教室,这些都属于其他资本性支出。五是债务利息支出。包括向国家银行借款付息。六是固定资产折旧支出。包括学校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图书及声像资料、其他固定资产的折旧额。七是其他支出。包括债务费用、外聘教师费用、超工作量费用、公益性支出、罚款及其他不纳入办学成本的支出。

    (三)造成公办普通高中办学成本不足的原因

    1.地方财政对高中投入少,导致学校无法正常运转。高中教育经费投入的不足,具体表现在高中教育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总量偏低、生均经费不足、政府教育成本承担比例偏低等方面。J省对高中教师财政经费拨款标准是只保障在编人员,所以学校退休人员工资、部分公用支出、无编制教师工资、临时工工资都需要学校自筹,而自筹经费主要来源于学费。调研得知,由于地方财政对高中经费投入少,学校额外负担过重,使J省公办普通高中普遍存在经费保障面小、标准低的现象,致使学校无法正常运转甚至负债运行。某地区有学校表明,普通高中可以按照示范、重点、一般三类划分,但学杂费按等划分势必导致校际之间产生更大的差距。另外,有学校提及在学校运营的过程中,因生均教育经费不多,导致学校现代化教学设备的更新、教师的学习和培训、教研资金的落实等难以得到保障。此外,有住宿制学校反映,每年宿舍运营管理费用(包含人工费、基建维护费、值班值宿补助、住宿生自习管理费等)已经出现负数,严重阻碍学校的发展。

    2.择校政策的取消,导致学校的办学资金严重短缺。2015年秋季开始,J省取消公办普通高中择校和收取择校费。公办普通高中不再拥有资金收入补充渠道。学杂费、生均拨款这两项收入已无法满足学校正常运行的需求,办学成本与原自费收入相比出现较大负差。调查得知,很多学校每年办公经费严重不足,学校已想方设法减少办学成本的项目支出。比如,学校办公桌椅和学生桌椅非常陈旧,但仍坚持使用;现代化教学设备需要更新,却停留在维修层面;学校占地面积大,校舍维修需要大量资金,只能分批修缮等等。学校出现办学经费如此拮据的现象,与其取消择校费用密切相关,此外也与办学成本不断提高有直接关系。调研中,我们将学校2012—2016年办学成本的构成和支出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表1),一是了解整体情况;二是在全面整理数据的基础上,重点比较择校费用取消前后学校办学成本发生的变化。

    根据表1反馈,在该校生均拨款一栏,2012年—2016年政府生均拨款为0元,2016年生均拨款为500元,根据2015年5月J省财政厅关于《J省建立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定额拨款制度》的文件精神,从2015年春季起,J省按每生每年500元标准,对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实行财政定额补助。此外,2012年—2016年地方财政没有给予学校拨款补助。

    根据表2反馈,取消择校费用后该校出现两个问题。一是生源不足,学生数量呈明显下降趋势,从2012年到2016年,学校学生总数从1027人下降至580人;二是2015年择校费用取消后,学校办学成本差额越来越大。2015年生均差额为45 108.76元,2016年稍有好转,但是生均差额也在4万多。根据进一步调研得知,绝大部分地方财政予以支持部分差额费用,使得学校能够正常运转。有关人员指出,生均拨款指标过低,导致办学成本生均差额过大,生源萎缩,学校的商品和服务支出与其他资本性支出入不敷出。

    根据表3反馈,2015年择校费用取消之后,该校生均办学成本差额呈剧增态势。作为寄宿制学校,该校为改善学生的住宿条件,于2006年和2007年修建学生2公寓和3公寓,至今仍欠建筑公司本息合计1 500多万元,财政借款300万元;学校即将整体搬迁,建筑面积增至原来两倍,水电费、取暖费等办公成本将急剧增加,取暖费将由原来的110万元增至220万元。目前,学校面临的困难:一是其维持日常公用支出已捉襟见肘;二是学校已无力偿还拖欠的工程款和利息、以及财政借款。在相关建议中,为学校提供专项的资金支持为上策,提高生均拨款为中策,提高学费标准为下策。

    3.办公成本的不断增加,导致学校发展速度缓慢。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物价水平持续上涨,学校办学成本不断增加,导致学校发展速度缓慢。调研反馈,按照新文件的要求,差旅费标准大幅度提高,导致教师外出学习和培训的差旅费剧增;高级职称女教师退休年龄延迟,导致学校编制受限而无法聘任新教师;受二胎政策的影响,在编教师休产假延时,导致聘用教师费用增加;学校的教学楼及内外设施建设年代久远,维护维修成本增加;学校新建综合教学楼需偿还贷款本金,付贷款利息,导致办学成本增加;部分应由政府承担的支出转嫁到学校支出,如清雪费、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等,使学校办学成本增加;教学设备与设施大量投入的同时,维护成本和水电费及聘用管理人员的费用随之增加;水费、电费、人工费用的上调,导致住宿生管理费用增加;与走班制等配套的教学改革,导致师资建设、设备的基本建设与维护成本的增加。调研中,某校拆除原有综合楼并计划新建,县级财政无法继续给予资金支持,导致新综合楼处于停滞状态,资金至今没有着落。还有学校反映,目前政策不允许向学生征订任何资料,导致新闻纸、油墨、板纸费增加,这使学校办学成本越来越高。因此,在办学实际成本不断增加的情况下,学校资金短缺显而易见。

    4.新高考选课走班制度,导致学校面临更大的压力。新高考改革启动后,将实施“两依据一参考”的多元评价机制,即依据统一的高考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录取,这一根本性变革给学校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选课走班制度是新高中课程改革的一个亮点,这使传统班级逐渐淡化,分层教学成为常态,学生在很大程度上不再有固定的教室。教师在固定的教室授课,学生奔走于不同的教室听课,随之而來的是学校面临诸多挑战。一是学校的硬件建设。新高考制度改革,使学校办学成本大幅度提高,学校需要盘活现有的教学资源,增添设备设施,为未来的选班走课预留教室和功能室。即根据新高考的要求,涉及到配套教学楼建设、高考网络平台建设、教室内现代化教学设备及适应高考改革需要的各种创新实验室和功能教室的建设。但是,现有的生均拨款标准无法使学校达成心愿。二是学校的软件建设。新高考制度改革,使普通高中需要更完备的师资力量。学校普遍反映,新高考制度对师资提出了更高要求,各学校师资编制紧缺,教师队伍不完善。另外,教师队伍需要优化,需要尽早制订培训计划,优化培训内容,为新高考改革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还有学校反映,各学校需要研制课程方案,统筹安排高中三年的课程、课时,根据学生考试和选课的需要,自主决定各学科安排的时序和进度。调研反馈,新高考选课走班制度是民心所望,高中生晚课的设置更是家长和学生的共同诉求。看护学生晚自习其实质是一项“惠民工程”,教师常年无私地奉献,但是延时工资却没有纳入拨款政策,这既是对教师工作积极性的打击,也是对教师辛勤劳动的不尊重。

    5.少数民族、寄宿制、贫困及薄弱学校难以生存。少数民族学生生源少,国家和地方财政投入也少,致使很多学校涉及到债务问题。有的少数民族学校提出,由于在校学生数量少,导致学校发展举步维艰。建议政府拨款要按有关规定拨付,应是J省生均拨款标准的两倍。但此政策只适用于基础教育,不针对少数民族高中,所以希望政府对少数民族高中采取政策倾斜。另外,J省蒙古族学校反映,高中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阶段,住宿收费标准已不能支付公寓水电及维修等日常开支。此外,县城大班额问题突出、偏远地区学校基础设施落后、教学资源分布不均匀等情况,使学校难以生存。有学校反映,应对少数民族学校、寄宿制学校、贫困及薄弱学校的发展进行量身设计,确定少数民族、寄宿制、贫困及薄弱学校的办学规模。同时,注重指导、阶段跟进、整体推进,以缩减校际间的差距,促进普通高中均衡发展。

    6.缺乏对高中办学成本运行总体情况的监督与管理。调研反馈,公办普通高中在办学成本运行方面存在很大问题。比如,由于物价上涨导致学校办学成本增加,但是生均拨款标准却没有得到同步调整;部分县(市、区)政府生均拨款不及时、不到位;学校教学设备老化、维护维修费用逐年增加;新高考选课走班制度改革,需要与之配套的设施;生源逐年减少,原本不多的学杂费还需部分上缴;上级严控班额使班级数增加,导致师资增加;教师延时工资常年得不到解决;有些学校因前期负债,不得不用学杂费偿还债务;现行的收费标准难以维持学校正常运转,靠学杂费收入和生均拨款已远远不够公用支出。这些问题的出现,与监管不利有直接的关系。上述问题,应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并采取积极的行动。

    五、对策建议

    (一)明确高中办学成本项目构成

    1996年12月16日,国家教育委员会、国家计划委员会、财政部联合发文《普通高级中学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教财[1996]101号文件),其第四条提到“教育培养成本包括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教职工人员经费等正常办学费用。不包括灾害损失、事故、校办产业支出等非正常办学费用”[6]。

    根据相关文件、概念界定及调查反馈,普通高中办学成本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以及债务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及其他资本性支出。比如,咨询费、手续费、反映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批量印刷品、教育手册、教案、宣传单等;信函、包裹、货物邮寄费、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单位用的取暖燃料费、热力费、炉具购置、锅炉工资、节煤奖等;单位办公楼、宿舍管理费、综合治理费、卫生费、绿化费、房屋保险等;交通工具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等;差旅费,住宿费、路途补助、伙食补助等;房屋设施维护维修、基础设施维护维修、网络信息的构建、运行及维护维修等;会议场地租用费、伙食补助费、文件资料费、印刷费、运动会、文艺演出等;单位职工派出学习的差旅费、资料费、补助费等;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医药耗材等;微机室、实验室、电教室用品、消耗性体育用品、教师教学用品(粉笔、格尺、本夹、笔等)、班级卫生用品等;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临时工及钟点工工资、稿费、评审费等;办公桌椅、卷柜、沙发、办公用微机打印机、电话传真机等;实验室、微机室、录像机、照相机、文体卫设备、语音室等;图书资料购置、行政赔偿和诉讼费、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费、离退人员特需费等等。

    (二)妥善解决不应纳入办学成本的项目

    1.依据办学成本概念界定及实际调研情况,明确非办学成本项目。根据办学成本概念界定及实际调研情况,以下费用不应纳入办学成本项目。例如,非持续、非正常教学活动发生的支出;与学校正常教学活动无关的费用及虽与正常教学活动有关、但有专项资金补偿的费用;学校附属独立核算经济实体的支出;滞纳金、违约金、罚款和公益性捐赠;对外投资支出等。例如,学校债务、外聘教师费用、超工作量费用、学校的自建项目,以及其他不合理支出等都不应纳入办学成本。只有明确了不应纳入办学成本的项目,才能使学校正常运转。否则,旧债未解又添新债,只能使学校长期陷入难以自拔的恶性循环中。根据调查反馈,在不应纳入办学成本的项目中,债务问题最为突出,导致债务形成的原因:一是发展教育事业,扩大办学规模;二是教育资源不均,争办示范性高中;三是硬件设施薄弱,急于改善办学条件;四是教育发展迅速,但经费却增长缓慢。

    2.依靠各级政府的帮助化解公办普通高中债务,保证学校正常运转。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公办普通高中的债务问题。一是摸清债务情况,开展债务清理核实工作,摸清债务的规模、形成原因、起止时间、债务资金的来源、用途及目前的资产状况等。二是制订切实可行的方案,由财政厅和教育厅联合拟定的《关于落实“尽快化解普通高中债务的建议”的意见》,明确化债主体责任,推動公办普通高中化债工作。我省J市教育局提出,可按照“严控新债、核定旧债、分类处理”的原则,在全面掌握普通高中负债情况的基础上,优先将普通高中债务纳入地方政府性债务范围内统筹考虑,根据负债情况、债务性质逐步化解。如果无法整体化解债务,在核定学校债务后,政府可先行负责债务利息,逐步缓解高中办学压力。总之,政府一方面可制订政策,投入资金帮助学校化解债务;另一方面可以搭建互助平台助推此事。此外,债务化解也可采取多管齐下的办法。例如,学校成立校友基金会自筹资金,解决自身的债务问题。

    (三)依法制定《J省普通高中办学条件标准》

    制定《J省普通高中办学条件标准(试行)》,旨在全面提升我省公办普通高中的办学条件,整体提高我省公办普通高中办学水平,进而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一是考虑实现区域内学校合理布局;二是考虑科学规划学校的基本建设;三是考虑提升学校内部的设施设备;四是考虑推进学校后勤设施和服务保障;五是考虑推进学校文化建设。最终,使我省各地区每一所公办普通高中布局合理,多元发展。关于办学条件标准的制定:一是依据文件制定(参考1995年3月1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二是借鉴各省的先进经验,根据各省的实情科学制订。

    (四)加大财政投入并建立生均经费保障制度

    一是制订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并建立稳定长效机制。制订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在内的公办普通高中生均财政拨款基本标准,落实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所需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同时,动态调整普通高中收费标准,逐步建立由政府、受教育者家庭和社会合理分担的普通高中成本分担机制。二是建立健全普通高中综合预算制度。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承担和履行主体责任,逐步提高普通高中财政投入水平,将学校基本建设和维修、教育装备、取暖费等项目参照义务教育的做法,建立高中办学经费财政保障机制。三是各级财政、教育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截留、平掉或者挪用经费。四是各地执行公办普通高中年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五是明确经费支出的范围,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应用于维持学校日常的运转。六是建立最低标准的分担机制,按照“分级负担,属地管理”的原则,由省、市(县)各级财政按照一定的比例予以承担,明确各自承担的金额。同时,对民族学校、寄宿制学校、贫困及薄弱学校给予政策倾斜,对少数民族学校、寄宿制学校、贫困及薄弱学校的发展建设给予政策支持和资金保障。2018年春季起,我省公办普通高中生均拨款标准从每生每学年500元,调整为每生每学年1 000元。

    (五)提高学杂费标准以减轻地方财政保障负担

    关于提高学杂费标准,建议各级学校分别上调300元,即依次调整为示范高中每生每学年1 200元,重点高中每生每学年1 000元,一般高中每生每学年800元。学杂费调整之后,高中学校收入适当增加,可在一定程度上缓冲和弥补教育成本缺口。调整后,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坚决履行财政部、教育部印发的《关于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的意见》要求,对因免学杂费而导致学校收入减少的部分,由财政按照免学杂费学生人数和免学杂费标准予以补助。免学杂费的补助资金由中央与地方按比例分担,各地免学杂费政策范围大于或高于标准的,可继续执行。同时,各地应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强化监督检查,确保资金落实到位。

    (六)落实主体责任并加强对办学成本监管的力度

    教育收费管理由各级教育、物价、财政部门共同负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成本兼审办法》等有关规定,应对我省公办普通高中的办学成本进行监审。普通高中学校财务主管及财务人员应认真执行财经纪律,严格控制成本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通过预测、控制、分析和考核,挖掘降低成本潜力。同时,可将高中经费保障、办学条件改善的督导工作纳入各县(市、区)政府年度教育工作的重点,促进各县(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切实承担起发展高中教育的政府职责。

    参考文献:

    [1]国家教委.《加强薄弱普通高级中学建设的十项措施》(教基[1995]15号文件)[Z].1995-6-22.

    [2][6]国家教育委员会,国家计划委员会,财政部.《普通高级中学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教财[1996]101号文件)[Z].1996-12-16.

    [3]国务院,教育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发[1999]9号文件)[Z].1999-6-13.

    [4]教育部.《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中阶段教育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Z].1999-8-12.

    [5]国务院.《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2010—2020)》[Z].2010-5-5.

    (责任编辑:付英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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