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规范化管理实施对策研究

摘 要 律师事务所实行的以律师个体“单兵作战、单线联系、独立承办”的运作方式,已经不符合当今律师事务所生存与发展的需要。本文认为改变原有老套落伍的管理模式,让律师事务所的管理系统规范化运作,形成科学的管理机制,需要律师事务所的管理者从完善律师事务所治理结构、做好律师事务所品牌的推广、重视人力资源的开发与管理、建立规范化的业务操作流程以及注重客户关系的维护与发展等方面付诸实施。
关键词 律师事务所 规范化 管理
作者简介:李振东,江苏石立律师事务所。
中图分类号:D926.5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8.02.082
近年来,我国律师事业发展很快。目前,全国律师已达32.8万,律师事务所2.6万多家。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的统计显示,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占比约为70%,个人律师事务所占比约为23%,国资律师事务所占比约为7%。有鉴于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依然是律师事务所的主要存在形式,因此本文将以合伙制律师事务泛指律师事务所的全部组织形式。
法律服务市场的飞速发展,带给律师业无限的机遇,同时其中所存在的诸多问题,也给律师业带来很多挑战,值得我们予以正视。审视和反思我国律师业规范化发展之路,其依然处于“初级阶段”。
一、律师事务所管理的现状分析
当下大多数律师事务所的治理结构单一,管理手段落后,其律师执业模式几乎没有合作机制,即便有些合作也沦为“个体户”之间的简单联合,“独行侠”成了绝大多数律师的执业方式。律师事务所只是由一个个律师组成的集合体,依靠着律师个体的营销模式进行着品牌推广。在其内部,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不仅承担着投资的义务,也肩负着管理的职能,更要以律师的身份开展着律师执业。他们一边管理着律师事务所,负责律师事务所日常运营、律师承办案件的审批、律师业务的指导等管理事务,一边又要作为执业律师,负责自身法律市场的拓展、具体案件的办理、客户关系的维护等律师工作,身兼数职,不可偏废。以上就是当下律师业的真实写照。
二、律师事务所规范化管理的意义
经济的发展,推动了法律服务需求的快速增长。目前我国律师业的发展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形势不相适应,加之国外律师行业在向国内扩展,律师事务所实行的以律师个体“单兵作战、单线联系、独立承办”的运作方式,已经不符合当今律师事务所生存与发展的需要。彻底改变律师事务所原有的老套落伍的管理模式,运用科学的方法与手段所建立的运营框架,让律师事务所的管理系统规范化运作,形成科学的管理机制,需要律师事务所的管理者去探索、去寻找新形势下律师事务所规范化管理的路径。
三、律师事务所规范化管理实施的对策
(一)完善律师事务所治理结构
律师事务所管理的规范化,离不开完善的管理结构、科学的组织体系。管理的不规范将会直接导致律师事务所出现严重混乱,律师事务所对律师失去了平台的吸引力,律师事务所的核心团队及核心竞争力也无从谈起。
1.科学设计律师事务所的组织结构
律师事务所应通过设立合伙人会议、专职管理人(也称律所CEO)以及律师事务所监事会对律师事务所进行有效管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议是律师事务所最高权力机构。专职管理人由律师事务所聘任,负责律师事务所的行政管理、对外联络、品牌推广、财务管理、人事管理等日常性管理工作。律师事务所监事会是律师事务所的监督机构,负责对各种损害律师事务所利益,违反律师执业纪律的行为进行纠正与处罚,负责全所律师的执业纪律教育,代表律师事务所就客户对本所律师的投诉进行处理。
2.确立专职管理人为律师事务所治理的核心
企业是一个组织系统,系统具有高度复杂性,而复杂性就是现代企业最本质的特性。治理企业实际上就是系统控制,控制好系统就是把握系统的复杂性。律师事务所治理是复杂的系统控制,但若是把复杂性分解,专职管理人就成为治理的核心,其就成为控制律师事务所的关键点,就像人的神经中枢——大脑一样。
实现律师事务所的权力机构和管理机构的分离,通过专职管理人控制律师事务所的全部管理职能,这种间接的控制,是对复杂系统不同组成部分的有效控制,通过集中控制全局,进而实现律师事务所的治理。所有权与管理权适当的分离,使得律师事务所的决策科学与高效,律师事务所的持续发展能力得到有效增强,这有利于律师事务所的规范化发展。
(二)做好律师事务所品牌的推广
在竞争日趋激烈的市场环境中,吸引大众注意力靠品牌。品牌是连接客户、市场和律师事务所的媒介,是律师事务所在客户心中的浓缩,是文化的外在表现。品牌就是客户对律师事务所的综合评价,品牌就意味着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服务市场。
引入CIS战略,打造企业形象。CIS(Corporate ldentity System)即企业形象识别系统,它包括理念识别体系(MI)、行为识别体系(BI)、视觉识别体系(VI)三大要素构成。律师事务所以视觉识别体系(VI)为指导,从字形、颜色、图案等方面对律师事务所的所名、所标加以设计,强调“人合”的办所宗旨。律师事务所的所有外显形式,如建筑装饰、办公用品、名片、便签等宣传资料都应该统一标识。律师事务所也应精心设计统一模版的法律文本,并使其兼具使用与美观的功效。通过印刷宣传资料、创办所刊、网站/手机客户端的建设,扩大律师事务所的公众影响力,增加客户对律师事务所的关注度。
(三)重视人力资源的开发与管理
律师事务所最重要的资源无非是律师和客户。作为提供专业法律服务的律师事务所,没有高素质的律师人才,就无法提供专业服务,也就不可能招揽与留住客户。律师事务所之间的竞争与其说是市场与客户的竞争,倒不如说是律师人才的竞争显得更为贴切。上海毅石律師事务所石毅律师说得透彻,“竞争最本质的特点是你必须想方设法地培养人才、留住人才、合理配置人才、才尽其用。”
1.人力资源的开发
开展律师人才“专业化与企业化”的培训。人才专业化,是将一个法学院的毕业生转变为一个拥有执业能力和技能的律师。律师事务所可以通过设立律师继续教育奖学金的制度,鼓励律师主动报名参加各种专业学习和培训,这些都是行之有效的好路径。人才企业化,是将一个律师转变成认同律师事务所价值观和律师事务所文化的人才,让律师自觉为实现律师事务所的战略目标而努力工作。
2.人力资源的管理
律师事务所人力资源管理在于做好留住律师、用好律师两环节的工作。律师事务所必须了解律师的实际需求,让律师获得逐年增长的收入,开展律师的执业技能得以提升的培训,为律师提供优越的办公环境,以及营造轻松和谐的工作氛围。只有做好这些,才能让律师安心在律师事务所开展执业,让自己的执业之路扬帆起航。
留在律师,帮助其成长;用好律师,促成其职业目标的实现。用好律师的前提是懂得人才激励。不只体现在物质激励、精神激励层面,而且包括了民主激励,即让律师参与律师事务所的经营、管理决策;也包括了感情激励,通过对律师的关怀,信任和包容用真情实感去激励律师,培育律师忠诚度。
(四)建立规范化的业务操作流程
规范化的业务操作流程,要求法律服务有形化,法律文书标准化。规范化、流程化的业务管理,可以避免了律师个体执业行为的随意性;同时,律师事务所可以通过规范化、流程化的管理对办案质量进行有效控制,保证了法律服务的优质与高效。通过规范化、流程化的业务操作所形成的法律服务以及研发的法律服务产品,加快律师事务所业务复制与推广。
律师事务所为具体业务构建的专业团队应完成对案件事实全面认知。这里的案件事实不仅包括案件本身及有关证据,还包括案件发生的背景及有关案件各方的习惯性思维、案件发展的程序及条件等等。律师团队必须了解、分析、调整客户的目标,做到律师工作目标与客户目标有机统一。在服务过程中,律师团队应以具体的工作表现,通过为客户着想的服务理念去达到或完成客户的目标。同时,律师事务所也应该注重律师规范执业的监督与引导。针对业务的情况,通过总结与讨论,制定了制定不同业务类型的《业务操作指引》或《办案指南》。
(五)注重客户关系的维护与发展
市场经济的发展,促进了法律服务市场的多元化,客户需求也不再满足于程式化的服务,而趋于个性化的定制服务。长期以来,大多数律师是靠律师个人建立并维系着客户关系,通过其个人与客户保持着沟通联系。这种较为原始客户关系发展与维系,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就其根本,既不利于律师个人的发展,也不利于律师事务所整体的品牌推广。
1.升级“客户关系一对一理论”
“客户关系一对一理论”要求,不同的客户不同的需求,只有尽量去满足每个客户的特殊需求,进行“一对一”个性化服务,企业才能提高竞争力。设立专业客户服务人员,可以提升律师事务所为客户更好服务的水平。由专业的客服人员负责客户信息的管理、服务质量的反馈、远程适时的沟通、对客户信息进行有效的管理。
2.创造客户的法律服务需求
传统意义上的法律服务需求,究其本质,属于被动式满足。律师事务所据此提供的法律服务常因错过最佳介入时机,在诉讼案件中处于被动防御状态,导致律师事务所在非诉讼法律事务中只能提供低端、初级的法律服务产品。创造客户的法律服务需求,就是根据客户不同的生长环境,从客户业务发展态势出发,激发其对法律价值的认知,通过律师主动地服务为其提供符合其个性化需求的法律服务。这样主动式的法律服务及提供的法律服务产品附加值较高,客户的感知度高,所形成的依赖度上升。
3.增加客户对法律服务的体验
客户的法律服务体验应贯穿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的每一个细节,通过客户对这种服务细节的感知,以期获得超出客户预期的评价,给客户带来惊喜。
律师事务所若能通过案件研讨会或者模拟法庭的形式,让客户积极参与法律服务的每个环节,那时客户通过体验获得的收获,就不止一个“赢”字。通过客户的参与,律师事务所可以把法律服务的每一个步骤完全地呈现给客户,让客户感受到律师的用心,增强客户对律师事务所的信任,让客户与律师成为患难之交、莫逆之交。
四、结论
纵观,我国律师业30余年的发展历程,取得了辉煌的成就。伴随着律师竞争时代的到来,律师事务所的管理需要突破“瓶颈”,从经验式管理转变为规范化管理。只有规范化的管理,才能让律师事务所脱胎换骨,走上健康、快速发展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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