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内河船型标准化推进工作的思考
杨运林
摘要:《全国内河航道与港口布局规划》确定"两横一纵两网十八线"范围内全面推进船型标准化工作,芜湖市是安徽省水运大市,笔者结合目前芜湖市内河船型标准化工作推进现状,浅谈推动内河船型标准化工作的思考和建议。
关键词:船型标准化 安徽芜湖
2013年8月23日,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十八省(市)人民政府联合发布《"十二五"期推进全国内河船型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自2013年10月1日起在《全国内河航道与港口布局规划》确定的"两横一纵两网十八线"范围内全面推进船型标准化工作。为贯彻落实《方案》精神,芜湖市港航管理局根据《内河船型标准化补贴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安徽省交通厅、财政厅《关于安徽省"十二五"时期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有关规定,强化沟通协调与措施落实力度,不断推进船型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效地促进了内河船型标准化工作及早启动。
芜湖市内河船型标准化推进工作总体情况
1、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芜湖市是安徽省水运大市,2013年,在册营运船舶4086艘、607.2万载重吨,但仍存在部分船舶吨位小、船型杂乱、船舶技术落后、安全性能差等问题。据统计,芜湖市纳入内河船型标准化推进范围内的营运船舶约2274艘、384.6万载重吨,占全市水运运力的55.6%,预计补贴资金1.62亿元。其中拆解的小吨位、老旧运输船舶651艘,占全市水运运力的16.1%;生活污水改造船舶1620艘,占全市水运运力的39.6%,推进工作任务较重。
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工作是贯彻落实国家“十二五”规划和国务院《关于加快长江等内河水运发展的意见》、《船舶工业加快结构调整促进转型升级实施方案(2013-2015年)》的战略举措,是提高水上交通安全、环保水平,促进节能减排,提高运输效能和调整内河水运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手段。根据《方案》以及安徽省实施意见的总体部署,芜湖市港航管理局按照淘汰一批通过京杭运河干线船闸的小吨位船舶和船龄在15年以上的老旧船舶,改造一批生活污水排放达不到标准以及单壳危险品船舶,新建一批LNG动力示范船、高能效示范船的工作思路,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此次内河船型标准化推进工作将于2015年年底结束,届时辖区内污染重、油耗高的老旧运输船舶以及小吨位船舶将通过拆解方式退出水运市场,船舶标准化率将达到70%以上,营运船舶船龄下降为7年,船舶平均吨位将达到1800载重吨,运力将朝着大型化、低龄化、清洁化方向发展,运力结构势必得到进一步优化。
2、推进工作开展情况
广泛开展政策宣传。《方案》公布后,芜湖市港航局于同年9月召开全市内河船型标准化推进会,部署推进前期准备工作。会后,各船型办还通过信息平台、设立咨询电话、结合船舶年检等方式,与船员进行点对点、面对面的宣传,大力争取船舶所有人和水运经营者的配合和支持,为船型标准化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加强船型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结合实际,制定并下发《十二五期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了补贴资金申请、现场监督、公示、补贴发放、数据建文件等各项工作程序和工作内容,促进了推进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此外,鉴于芜湖市生活污水防污染改造船舶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该局组织全局船检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全面部署船舶防污染改造审图与检验工作,进一步提高检验水平和工作效率。
强化船型标准化组织协调和服务职能。一是建立船型标准化分工协作机制。组织召开由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参加的协调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了组织分工和工作职责。二是积极落实配套资金。书面报告市政府解决船型标准化配套资金的同时,芜湖市港航局主要领导亲自赴市政府专题汇报船型标准化工作,取得了市政府工作支持。三是建立小吨位船舶过闸信息沟通与确认机制。针对京杭运河干线船闸小吨位船舶过闸发票遗失的情况,主动赴京杭运河江苏省交通厅苏北航务管理处开展小吨位船舶过闸信息调研,商定小吨位船舶过闸信息确认流程和工作机制,强化了服务效能。
有序推动船型标准化工作开展。为全面推动船型标准化工作,芜湖市于2014年7月31日先行启动老旧运输船舶、小吨位船舶拆解工作,2015年8月15日全面部署推进工作,9月10日部署加快推进船舶防污染改造工作,促进了船型标准化工作有序开展。截止目前,全局受理船舶拆解申请128艘,其中小吨位船舶25艘,拆解完工船舶40艘,船型标准化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芜湖市内河船型标准化推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新建示范船难以推广
目前芜湖市只有1家企业申请建造2艘LNG示范船,与摸底统计的24艘LNG船舶建造计划相差甚远。究其原因,主要是交通运输部《内河示范船技术评估和认定办法》颁布时间较晚,经营者难以获得最高补贴,挫伤其积极性。《内河船型标准化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对新建示范船完工时间设定了2015年4月1日前后两个节点补贴标准。而交通运输部《内河示范船技术评估和认定办法》于2014年7月18日印发执行。经营者若按该办法提交示范船技术评估申请到示范船获准建造,至少需要1个多月时间,很难确保新建船舶于2015年4月1日前完工。有建造LNG船舶意向的4家企业,因配套性的办法出台滞后,新建示范船难以获得最高补贴标准,大部分放弃建造计划。
芜湖市经营规模较大的红日航运有限公司,有强烈的借国家利好政策促企业转型的发展意愿,拟建造6艘川江大长宽比示范船,因企业目前尚未取得长江上游运输经营资质,目前只能望而止步。而具有长江上游运输经营资质的3家企业,由于规模较小,反而暂无发展意向。此外,多数水运经营者对高能效示范船也一知半解,没有感性认识,推进工作也如同一辙。
2、生活污水防污染改造船舶推动缓慢
自全面启动船型标准化推进工作以来,芜湖市港航局虽然通过信息平台加大了船舶防污染改造强制政策、船检部门限制措施的宣传力度,但收效甚微,目前仍无船舶所有人申请船舶生活污水改造。究其原因,一是目前多数船舶所有人对防污染改造意识不强,观望心理较重。二是缺乏强有力的强制推进措施。三是经过产品认证的污水处理或回收装置的生产厂家及配套产品不多,无法适应工作启动后改装需求。四是船舶机舱或船员舱暂无合适的加装位置,生活污水改造在操作上存在一定的障碍。
3、京杭运河干线船闸小吨位船舶认定效率不高
一是部分船舶虽通过干线船闸,但因时间久远未留存过闸发票,提交的签证记录也难以辨明是否通过干线船闸。二是船舶过户或船舶更名前通过干线船闸的,能否认定符合申请条件纳入范围。
下一步推进工作打算
进一步强化政策宣传。根据摸底列入范围内拆解改造、小吨位船舶分布情况和经营者联系电话,通过信息平台等方式将运政管理部门、海事管理机构、船舶检验部门、船闸管理机构相关限制措施层层贯彻落实至船头,力求船喻户晓,做到应知尽知。
加大船舶防污染改造推进力度。一是分解并落实船舶防污染改造任务。将列入改造范围内的船舶按年度分解落实至相关水运企业,并签订改造任务协议书。二是开展推进工作强制措施的可行性研究。鉴于船舶防污染改造工作相对滞后的情况,加强与船检部门沟通与配合,对纳入防污染改造范围内船舶,必要时采取结合船舶年检附加防污染改造等工作措施。三是强化水运企业经营限制措施。对已签订协议书未按进度完成任务的企业,采取暂停受理其扩大经营范围、新增运力审批(或备案)等手段,并将其列为重点监督检查对象。
进一步强化服务效能。一是继续做好小吨位船舶过闸信息沟通与确认工作,解决小吨位船舶因票证遗失无法申请的后顾之忧。二是尽可能缩短补贴资金发放周期。对拆解改造完毕具备公示条件的船舶及时公示、及时发放补贴,缓解所有人运力更新资金瓶颈。三是进一步强化新建示范船引导,做好新建示范船计划申报和后勤保障工作。
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工作建议
出台船舶年度检验附加防污染改造强制措施。鉴于船舶防污染改造推进工作滞后,任务量最大的情况,建议部船检局制定办法,对纳入防污染改造范围内的船舶,结合船舶年检,对未完成防污染改造的船舶,不予年度检验,以期推动船舶防污染改造工作开展。
进一步明确京杭运河小吨位船舶认定标准和范围。提请长航局公布京杭运河干线船闸名录以及于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9月30日所有通过京杭运河船干线船闸过闸船舶信息记录,以便快速认定过闸记录,提高工作效率。二是对船舶过户或更名前通过干线船闸的,确认其有过闸记录。三是提请交通运输部将京杭运河支线船闸小吨位船舶列入补贴范围。
最大限度地维护船东利益。鉴于内河船型标准化相关配套办法出台较迟,推进工作启动较晚的情况,提请交通运输部取消新建示范船2015年4月1日前后两个节点补贴标准,提高广大船东新建示范船的积极性。对2014年4月9日前符合补贴申请条件的拆解船舶,其相关证书于2014年4月9日交通部、财政部关于《内河船型标准化补贴资金管理办法》下发之日后过期的,认定视同证书有效。
放宽川江大长宽比示范船申请条件。对企业经营规模较大,暂无川江运输经营资质的企业,允许其新建造大长宽比示范船并纳入补贴范围,再申请扩大经营范围。
延长船型标准化推进工作实施时限。内河船型标准化推进工作将于2015年12月31日结束,鉴于生活污水改造以及新建示范船推进工作严重滞后的情况,提请交通运输部延长推进期限,以便顺利完成“十二五”内河船型标准化推进任务。
(作者单位:芜湖市港航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