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政策视角下的民生科技发展问题研究

孔凡瑜 唐桂娟
【摘 要】民生科技在推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而科学技术作为第一生产力,其主要的支撑力来自于公权力及其附随的政策工具。从公共政策视角审视民生科技发展,对加速推动和保障民生科技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关键词】公共政策;民生科技;政府
【中图分类号】D66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0475(2018)002-0051-02
一、民生科技:一种客观的现实需要
民生科技作为政府主导的科学技术发展的价值要求,既关系着科学技术自身的发展,也关系着科学技术发展的目标达成度。公共政策作为维系和推动民生科技发展的主要工具,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从字面来理解,民生科技是民生和科技的合成词,这既包含着价值指向性问题,也包含着工具指向性问题,是价值理性和工具理性的有机结合。从概念上看,民生科技就是“指与解决、服务民生问题直接相关的科学技术,就是与广大人民群众物质生活、社会安全、心理健康以及文化追求等切身感受和现实利益问题相关的科学技术”。[1]在实现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过程中,科学技术作为第一生产力的作用是毋庸置疑的,推动科学技术与民生福祉有机结合,让科技发展助力民生、让科技发展服务民生、让科技发展推动民生,是摆在理论界和实务界案头的重要任务。新世纪新阶段,民众的需求发生了重大变化,“我国逐步从提高物质需求向提高生活质量需求转变,民众渴求健康、环保、安全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2]从现实情况看,“民生科技由于贴近人民需求,因此与其他类型的科技相比更易于在区间推广。”[3]总之,民生科技的发展固然有理论层面的激发,但更多内容则是来自于民生领域发展的实际需要,是理论和实践协同推动的结果。
二、民生科技发展的公共政策缺位
(一)民生科技政策价值凸显不足
民生科技政策的价值指向既不是简单地民生,也不是简单地科技,而是民生科技,强调科技发展的民生指向性、融合性和协和性,是价值理性和工具理性的统一。在具体民生科技政策设计上,多数时候我们是强调工具理性,即更多地借助于科技来解决问题,强调事后的纠正、调整。而民生科技强调前瞻性,即在民生科技政策方案形成之前,就着眼于具体的民生问题,着眼于具体的科学技术的应用,民生科技的核心要义在于“为了人”的科技,但在具体的政策运行过程中,受制于功利思想的影响,价值论者与工具论者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片面性的问题,前者更多地强调“为了人”,后者更多地强调“问题的 解决”,由此生发开来,民生科技价值难以有效地糅合到一起。
(二)民生科技政策方案质量不高
民生科技政策方案对于政策运行具有直接作用,民生科技政策方案问题剖析越准、方案的对策应对就越具有针对性,其效果就会越好。客观现实是,在民生科技政策方案制定过程中,政策参与者与政策参议者往往都会各取所需,为我性地输出个人或团体诉求,对具体的民生症结与科技的项量关系分析不深,对民生与科技的契合性挖掘不足。
(三)民生科技政策执行被权力裹挟
在民生科技政策运行过程中,政策执行者往往会根据个人偏好进行政策裁量,符合自身需要的或能够给自身带来利益的政策,就多执行,相反,不符合个人需要或不能给自身带来利益的就漠不关心地执行。在民生科技政策执行过程中,政策往往被权力绑架,政策演变成地方官员或地方政府谋取私利的工具。
(四)民生科技政策跟踪问效不足
比较而言,民生科技是与民众生活息息相关的生物、环境、农业生产、医疗卫生等相关的内容,就其辐射的领域也是包罗万象的,很难用具体的文字将其涵盖到位,这也无形地加大了对民生科技政策效果追踪的难度。政策需求多元,认识多维,能力素质各有差异,这些都无形中加大了对政策追踪问效的难度。
三、民生科技发展的进路:公共政策供给质量的改进与提升
(一)进一步彰显公共政策的民生科技
价值就民生科技价值生成而言,“它的发展过程充满了各种风险,包括安全风险、环保风险、投入风险、利益风险、科学技术风险和认知风险等,我们需要通过相应的路径减少或规避公共安全科技发展的风险,促进民生科技的发展。”[4]强化民生科技价值,主要应从民生科技价值理性和民生科技工具理性两方面入手。对于前者,就是要不断地创设条件和内容,推动民生科技的融合性,强化民众的个体认知,使广大民众充分看到民生科技的发展对于人自身的意义,不单纯是要科技,而是要为了人的科技;对于后者,就是要不断地用民生科技抑或是科技去解决民生问题,通过问题来解决不断提升民众的感悟和理解程度,促使民生科技價值从形而下层面向形而上层面过度,真正实现“让科技活动和创新成果造福于广大民众,为广大民众谋福祉”。[5]
(二)进一步提升民生科技政策方案的质量
民生科技政策方案制定的质量和精确程度直接关系着民生科技问题或症结的剖解度,如果“症状”不清晰,提供的解决方案任凭如何科学、民主和符合法治精神,都是毫无益处的。为此,强化民生科技政策制定,必须精准研判民生科技政策的症结问题,尤其是要找准与民众利益最直接、最现实、最相关的问题及其与科学技术的配套程度、契合程度,能够有效区分哪些是民生科技问题能够解决的、哪些是民生科技不能有效解决的;哪些是民生科技现在就可以解决的,哪些是民生科技需要在未来解决。按照民生科技问题的大小、强弱精致政策方案,集思广益、多维协同联动,确保民生科技政策方案是经得住推敲和研磨的方案。
(三)进一步规范民生科技政策执行者的权力边界
规范民生科技政策执行者权力边界应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一是进一步规范民生科技政策执行者权力边界。权力是政策施动的有效保障,必须对政策执行者进行有效规约,以防止权力被滥用,为此,必须明确界定科技政策执行者的权力边界,即明示给科技政策执行者,哪些是他能做和必须做的事项,哪些是不能做的事项,使其能够谨慎用权、合法用权和有效用权。二是进一步加强民生科技政策执行者的约权工作。民生科技政策约权应主要从内部慎独和外部惩戒两方面着手。所谓的内部慎独就是不断提升民生科技政策执行者的慎独慎微意识 ,提升个人的内在自省,确保个体行为与政策要求同向同行;所谓的外部惩戒就是努力借助于规范把民生科技政策执行者装进制度的笼子,使其不敢越雷池一步。
(四)进一步提升民生科技政策实效
一是提升民生科技政策运行质量。民生科技政策制定完成后,执行效果对政策实效具有决定的影响和意义。切实关注民生科技政策的执行细节,能够把政策方案所表征的内容精准地配置好执行内容,能够努力促使政策执行主体按照政策需求去裁量政策和执行政策。二是跟踪问效,不断提升民生科技政策效果。“要通过科技政策、财政政策、金融政策等进行引导、规范和管理,创办中介构有效地传递市场信息和技术,并在研发项目的初始投入、新产品购买上发挥更多的作用,引导企业和社会资金的投入,建设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和转化体系,为民生科技成果转化、企业科技进步、生产技术产业化提供 前提和保证”。[6]
参考文献:
[1]李宏伟.民生科技的价值追求与实现途径[J].科学经 济社会,2009,(3).
[2]苏玉娟.民生科技与中国梦的实现[J].马克思主义研 究,2014,(8).
[3]周元.民生科技论[M].科学出版社,2011.
[4]苏玉娟.民生科技研究[M].人民出版社,2010.
[5]崔永华.民生视域下的科技发展与政策启示[J].科 技论坛,2012,(8).
[6]张伟.日本民生科技发展战略和政策支持体系:经 验与启[J].科学管理研究,2010,(8).
[责任编辑:褚永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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