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新形势下提高群众工作能力
谢明伟 李修强
【摘 要】群众工作关系着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关系着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新形势下,随着我国经济、政治、社会体制深刻变革,也使群众工作面临不少新情况、新问题,呈现出不同以往的新特点,对党员干部提出了新要求。领导干部提高群众工作能力,既要继承以往的成功经验,又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工作理念和方式方法。既要不断丰富服务群众的内涵和外延,又要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推进工作,更要运用法治思维,在法治轨道内做好群众工作。唯有如此,才能巩固我们党执政的群众基础,保障社会的和谐稳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
【关键词】群众工作;服务 ;民主;法治
【中图分类号】D66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0475(2018)002-0049-02
群众工作是我们党的生命线,是各级党组织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党的全部活动都离不开强有力的群众工作。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群众工作,自诞生之日起,始终与人民群众血肉相连、生死相依。能否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直接关系着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群众工作关系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党的执政基础。
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我国经济、政治、社会体制正处于深刻变革当中,群众工作面临不少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呈现出不同以往的新特点,对党员干部提出了新要求。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明确要求党的各级组织、全体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提高做群众工作能力。领导干部提高群众工作能力,既要继承以往的成功经验,又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工作理念和方式方法。
一、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不断丰富服务群众的内涵和外延
十八大首次提出的“服务型”政党建设,是我们党对自身功能的新定位,彰显了我们党的现代性取向。“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这是党的执政理念的核心。而服务群众,正是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根本和基础。党员干部最根本的定位,就是要把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具体落实到群众之中。[1]这就要发挥好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服务群众的功能。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社会阶层进一步细化,群众主体越来越多元化,随之而来的是整个社会的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更新,群众的思维和行为方式呈现出差异性、多变性特点,群众的利益诉求向多元化方向提升。“群众工作的目标是联系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服务群众、团结群众,着眼点应该是维护群众的合理权益。”[2]群众工作无小事。“水可载舟,亦可覆舟”的道理告诉我们,必须彻底改变“管理者思维”,摒弃“官本位思想”,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切实转变工作思维,把“管理群众”变为“服务群众”,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方式,努力整合服务资源、构建服务网络、拓宽服务领域、强化服务功能,不断丰富服务群众工作的内涵和外延,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落到实处。
毛泽东曾说过:“我们共产党人好比种子,人民好比土地。我们到了一个地方,就要同那里的人民结合起来,在人民中生根、开花”。拉近与群众的感情,赢得群众的尊重和信赖,是做好群众工作的前提。广大党员干部必须摆正位置,增强公仆意识,真正把自己与群众放在同等位置上,无论是坚持改革,还是推动发展,都把实现群众利益、维护群众权益作为出发点,把话说到群众心里去,把实事办在群众真正所想、所需、所盼之处,真正站在人民群众利益的基点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真正实现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必须坚持从群众需要出发开展工作,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调解、疏导等办法,多措并举,努力做到顺民意、解民忧、化民怨、惠民生,把群众工作做实、做细、做深、做好,从而真正成为群众信得过、靠得住、离不开的知心人、贴心人。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推进工作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国家治理必须坚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的原则,在改革发展的背景下,由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科学、民主、依法和有效地治国理政。[3]所以,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开创工作新局面。
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和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进一步推进,人民群众的民主法治意识和政治参与意识等不断增强,越来越注重公平、 正义、地位和尊严。党员干部只有通过不断学习进一步掌握新形势下做好群众工作的新本领新方法,学会运用民主平等的手段、说服教育的方法做好与人民群众相关的各项工作,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从而把广大人民群众组织发动起来,在党的领导下科学、民主、依法和有效地治国理政。
依靠群众开展工作,说到底是做群众的工作,必须把群众思想工作摆到更加突出位置。习近平總书记强调,要坚持党性和人民性相统一,把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变成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这就要求党员干部做每一项工作,应首先做好群众的思想沟通工作,给群众把政策讲清,把道理讲明,把利弊讲透,从而统一群众思想、凝聚广泛共识,把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引导好、保护好、发挥好,汇聚起推进工作顺利开展的合力。如果不重视、不善于与群众沟通商量,将会直接影响群众对我们工作的参与热度、理解深度和支持力度,以及群众对我们工作的认可程度。而让党的主张接近群众的最好方式就是民主政治的推进。民主是汇集多数人偏好形成决策的选择机制,精髓就在于广泛民意的有序介入,是实施现代治理的最佳制度安排,也是公民参与社会生活和国家治理的一种重要途径。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在中国社会主义制度下,有事好商量,要以调动群众积极性为着力点,完善基层民主制度。
以民主方式开展工作,能够充分调动多元治理主体参与治理的积极性,激发创造性,广泛凝聚改革和发展的共识,不仅获得动力,促进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而且由于获得情感上的支持,有利于形成更为广泛的社会“公约数”,使决策和工作更好顺乎民意、合乎实际,从而增强党员干部的执行能力,实现群众心齐气正,社会和谐稳定,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向前推进。
三、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在法治轨道内做好群众工作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在社会分层日益复杂、利益诉求更加多元的新形势下,群众工作中出现了很多新情况、新问题。必须把群众工作纳入法治轨道,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才能打牢稳定的民心基础。因为只有以法治为衡量尺度,开展工作于法有据,解决问题依法依规,运用法治方式来保障人的尊严,保障各个阶层团体的诉求得到理性表达,并予以理性回应,强化法律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中的权威地位,群众工作才做到位、得民心,才能保障社会的安定有序。
党员干部作为党和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制定者和落实的执行者,同时也是群众工作的具体组织者、推动者,法治素养高不高、法治意识强不强,直接影响群众工作的水平与成效。[4]因此贯彻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核心在于党员干部的法治思维。
党员干部必须把依法办事作为一项重要基本功,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形成用法治思维谋划工作、以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工作方式,让法治成为根本遵循。凡事都要思考:是不是需要法律依据,是不是在法定的权限范围内,是不是符合法定程序,是不是要承担法律责任。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协调人民内部矛盾。
法律只有被信仰,成为坚定的信念,才能内化为人们的行为准则。我国传统社会是一个以“人治”为基础的礼法社会,长期以来尚权不尚法,公民主体意识淡薄,多数没有发自内心的法律信仰和法治追求。所以推动群众工作走上法治化轨道,广大党员干部还必须广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推动整个社会提高法律意识、增强法治观念,“引导群众自觉把法律作为指导和规范自身活动的基本行为准则,通过法定程序表达诉求,依靠法律手段解决纷争,运用法律武器维护权益” [5],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相信法律、依靠法律带来的获得感和幸福感。长此以往,群众就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习惯,最终形成一种法治信仰,确立起法律至上的现代法治观念,实现法治社会健康、有序、和谐发展的长效机制。
群众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既要牢固树立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的观念,继承和发扬优良传统,又要根据党情、世情、国情和社情民情,研究新情况、把握新规律,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群众工作的理念、内容和方式方法。唯有如此,才能全方位提高群众工作能力,不断提升群众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在迅速变化的时代中赢得主动,确保人民幸福安康、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
参考文献:
[1]彭穗宁.建设服务型政党与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J]. 党政研究,2014,(4).
[2]杜善学.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J].前进,2014, (2).
[3]萧鸣政,郭晟豪.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能力结构与建 设[J].前线,2014,(4).
[4]李忠运.群众工作离不开讲法治[N].人民日报, 2014-12-23.
[5]孟建柱.加强和创新群众工作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J].求是,2013,(21).
[责任编辑:褚永慧]
【摘 要】群众工作关系着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关系着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新形势下,随着我国经济、政治、社会体制深刻变革,也使群众工作面临不少新情况、新问题,呈现出不同以往的新特点,对党员干部提出了新要求。领导干部提高群众工作能力,既要继承以往的成功经验,又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工作理念和方式方法。既要不断丰富服务群众的内涵和外延,又要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推进工作,更要运用法治思维,在法治轨道内做好群众工作。唯有如此,才能巩固我们党执政的群众基础,保障社会的和谐稳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
【关键词】群众工作;服务 ;民主;法治
【中图分类号】D66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0475(2018)002-0049-02
群众工作是我们党的生命线,是各级党组织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党的全部活动都离不开强有力的群众工作。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群众工作,自诞生之日起,始终与人民群众血肉相连、生死相依。能否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直接关系着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群众工作关系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党的执政基础。
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我国经济、政治、社会体制正处于深刻变革当中,群众工作面临不少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呈现出不同以往的新特点,对党员干部提出了新要求。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明确要求党的各级组织、全体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提高做群众工作能力。领导干部提高群众工作能力,既要继承以往的成功经验,又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工作理念和方式方法。
一、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不断丰富服务群众的内涵和外延
十八大首次提出的“服务型”政党建设,是我们党对自身功能的新定位,彰显了我们党的现代性取向。“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这是党的执政理念的核心。而服务群众,正是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根本和基础。党员干部最根本的定位,就是要把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具体落实到群众之中。[1]这就要发挥好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服务群众的功能。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社会阶层进一步细化,群众主体越来越多元化,随之而来的是整个社会的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更新,群众的思维和行为方式呈现出差异性、多变性特点,群众的利益诉求向多元化方向提升。“群众工作的目标是联系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服务群众、团结群众,着眼点应该是维护群众的合理权益。”[2]群众工作无小事。“水可载舟,亦可覆舟”的道理告诉我们,必须彻底改变“管理者思维”,摒弃“官本位思想”,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切实转变工作思维,把“管理群众”变为“服务群众”,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方式,努力整合服务资源、构建服务网络、拓宽服务领域、强化服务功能,不断丰富服务群众工作的内涵和外延,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落到实处。
毛泽东曾说过:“我们共产党人好比种子,人民好比土地。我们到了一个地方,就要同那里的人民结合起来,在人民中生根、开花”。拉近与群众的感情,赢得群众的尊重和信赖,是做好群众工作的前提。广大党员干部必须摆正位置,增强公仆意识,真正把自己与群众放在同等位置上,无论是坚持改革,还是推动发展,都把实现群众利益、维护群众权益作为出发点,把话说到群众心里去,把实事办在群众真正所想、所需、所盼之处,真正站在人民群众利益的基点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真正实现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必须坚持从群众需要出发开展工作,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调解、疏导等办法,多措并举,努力做到顺民意、解民忧、化民怨、惠民生,把群众工作做实、做细、做深、做好,从而真正成为群众信得过、靠得住、离不开的知心人、贴心人。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推进工作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国家治理必须坚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的原则,在改革发展的背景下,由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科学、民主、依法和有效地治国理政。[3]所以,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开创工作新局面。
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和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进一步推进,人民群众的民主法治意识和政治参与意识等不断增强,越来越注重公平、 正义、地位和尊严。党员干部只有通过不断学习进一步掌握新形势下做好群众工作的新本领新方法,学会运用民主平等的手段、说服教育的方法做好与人民群众相关的各项工作,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从而把广大人民群众组织发动起来,在党的领导下科学、民主、依法和有效地治国理政。
依靠群众开展工作,说到底是做群众的工作,必须把群众思想工作摆到更加突出位置。习近平總书记强调,要坚持党性和人民性相统一,把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变成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这就要求党员干部做每一项工作,应首先做好群众的思想沟通工作,给群众把政策讲清,把道理讲明,把利弊讲透,从而统一群众思想、凝聚广泛共识,把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引导好、保护好、发挥好,汇聚起推进工作顺利开展的合力。如果不重视、不善于与群众沟通商量,将会直接影响群众对我们工作的参与热度、理解深度和支持力度,以及群众对我们工作的认可程度。而让党的主张接近群众的最好方式就是民主政治的推进。民主是汇集多数人偏好形成决策的选择机制,精髓就在于广泛民意的有序介入,是实施现代治理的最佳制度安排,也是公民参与社会生活和国家治理的一种重要途径。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在中国社会主义制度下,有事好商量,要以调动群众积极性为着力点,完善基层民主制度。
以民主方式开展工作,能够充分调动多元治理主体参与治理的积极性,激发创造性,广泛凝聚改革和发展的共识,不仅获得动力,促进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而且由于获得情感上的支持,有利于形成更为广泛的社会“公约数”,使决策和工作更好顺乎民意、合乎实际,从而增强党员干部的执行能力,实现群众心齐气正,社会和谐稳定,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向前推进。
三、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在法治轨道内做好群众工作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在社会分层日益复杂、利益诉求更加多元的新形势下,群众工作中出现了很多新情况、新问题。必须把群众工作纳入法治轨道,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才能打牢稳定的民心基础。因为只有以法治为衡量尺度,开展工作于法有据,解决问题依法依规,运用法治方式来保障人的尊严,保障各个阶层团体的诉求得到理性表达,并予以理性回应,强化法律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中的权威地位,群众工作才做到位、得民心,才能保障社会的安定有序。
党员干部作为党和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制定者和落实的执行者,同时也是群众工作的具体组织者、推动者,法治素养高不高、法治意识强不强,直接影响群众工作的水平与成效。[4]因此贯彻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核心在于党员干部的法治思维。
党员干部必须把依法办事作为一项重要基本功,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形成用法治思维谋划工作、以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工作方式,让法治成为根本遵循。凡事都要思考:是不是需要法律依据,是不是在法定的权限范围内,是不是符合法定程序,是不是要承担法律责任。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协调人民内部矛盾。
法律只有被信仰,成为坚定的信念,才能内化为人们的行为准则。我国传统社会是一个以“人治”为基础的礼法社会,长期以来尚权不尚法,公民主体意识淡薄,多数没有发自内心的法律信仰和法治追求。所以推动群众工作走上法治化轨道,广大党员干部还必须广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推动整个社会提高法律意识、增强法治观念,“引导群众自觉把法律作为指导和规范自身活动的基本行为准则,通过法定程序表达诉求,依靠法律手段解决纷争,运用法律武器维护权益” [5],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相信法律、依靠法律带来的获得感和幸福感。长此以往,群众就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习惯,最终形成一种法治信仰,确立起法律至上的现代法治观念,实现法治社会健康、有序、和谐发展的长效机制。
群众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既要牢固树立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的观念,继承和发扬优良传统,又要根据党情、世情、国情和社情民情,研究新情况、把握新规律,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群众工作的理念、内容和方式方法。唯有如此,才能全方位提高群众工作能力,不断提升群众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在迅速变化的时代中赢得主动,确保人民幸福安康、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
参考文献:
[1]彭穗宁.建设服务型政党与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J]. 党政研究,2014,(4).
[2]杜善学.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J].前进,2014, (2).
[3]萧鸣政,郭晟豪.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能力结构与建 设[J].前线,2014,(4).
[4]李忠运.群众工作离不开讲法治[N].人民日报, 2014-12-23.
[5]孟建柱.加强和创新群众工作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J].求是,2013,(21).
[责任编辑:褚永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