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政治制度

摘 要 《中国历代政治得失》通过列举并分析汉、唐、宋、明、清五个朝代的政治制度,并得出其政治制度的得与失。汉代作为中国繁荣昌盛的代表时代之一,值得我们去进行深入的研究与分析。本文拟从政府组织、考试与科举、赋税制度、国防与兵役制度对汉代进行简要分析。
关键词 中国 历代政治 得失 汉代 政治制度
作者简介:段博仁,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本科。
中图分类号:D6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8.02.112
钱穆先生的《中国历代政治得失》中开篇就提到政治制度的七点关键内容,分别是:1.精通一代的人事;2.任何一项制度并不是孤立存在的;3.制度虽像勒定为成文,其实还是跟着人事随时有变动;4.某一项制度之逐渐创始而臻于成熟,在当时必有种种人事需要,逐渐在酝酿,有必有种种用意,来创设此制度;5.任何一种制度没有绝对的利与弊;6.考虑“时代性”与“地域性”;7.历史的特殊性必牵连深入到全部文化史中。因为政治制度所涉面很广,钱穆先生便从“政府组织”、“考试与选举”、“赋税制度”和“国防与兵役制度”这四个方面来对其五个朝代进行分析比较,本文也将遵从钱穆先生的分类,对汉代的相应制度进行简要分析。
一、政府组织
从秦汉开始,中国才拥有历史上正式的统一政府,其所管辖的地方也不是诸侯争霸的列国并存,而是紧密属于中央的郡县制。从政府组织来看,其关键是皇室与政府,中央与地方的关系。秦以前的封建社会时期,贵族是可以世袭的,政府与家庭有分不开的关系,秦以后,封建制度被推翻,只有皇室才能世襲,其局面得到了改善,书中提到,“组织政府的是一个一个人,不再是一个一个家。”中国人一向认为皇室与政府应当分开,皇帝是国家的象征,宰相是政府的领袖,汉代的相权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皇权。中央的十三曹、九卿属于宰相,三公中又属宰相地位最高,御史大夫又属于宰相,所以一定程度上来说,皇室是由宰相来制约控制的。而地方为郡县制,其中郡太守与中央九卿丰禄一样,中央官与地方官地位相仿,且郡县数量较少,地方机构人员精简,行政效率较高,这是地方政府的优势,而中央通过刺史、计薄等方式来监督、控制地方,地方自主权较大。
二、考试与选举
察举,是指汉代的公卿、列侯奉诏甄拔人才,推荐给朝廷任用为官的政策。汉初为了适应封建专制政体的需要,选拔人才和委任官吏沿袭秦朝,重在军功,辅之以“任子”、“赀选”等。任子是沿袭周秦以来的“世卿世禄”制,赀选是指入选者要拥有一定资财为入选资格,军功则要在战场立军功,受封军功爵。由于任子、赀选讲究门第和财产,不仅排斥了被统治阶级入仕为官,也排斥了地主阶级中下层进入仕途,容易引起在野者阶层的强烈不满。而军功的建立,需要战争这种特殊机遇。汉初社会逐渐趋于安定,朝廷急需大批治国安邦人才,仍按“军功爵”选官,不仅有弊端,而且不是长久之计。因为选官制存在严重弊端、人才匮乏,于是汉代推出了“察举制”作为人才选拔方式,较秦以前是一个极大的进步。察举制大体上分为三种:举贤良、特殊选举、举孝廉,到后来举孝廉称为选拔人才的固定形式。但因为选举权在于地方官员,出现了徇私舞弊的情况,所以选举过后的人才还需经过一番考试才能被录用。自汉武帝以后,中央设置太学,只有进入太学学习才能“补郎”与“补吏”,这是太学毕业生的待遇。郡太守与县令是由中央直接任命,但地方的其他官员必须由本地人担任,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地方的灵活性。可是,由于汉代读书成本极高,在造纸术普及之前,一本书的撰写需要大量竹简,帛又十分昂贵,所以造成了一书难求的局面,造成了部分家族“世代经学”的情况。又因为汉代只有读书人才能通过举孝廉考试进入太学学习后担任官职,读书世家便可世代进入政治圈子。书中提到,“只要家庭里有一人做到两千石的官,他当一郡太守,便有权察举。他若连做了几郡的太守,他便是足迹满天下,各地方经过他察举的,便是他的门生故吏;将来在政治上得意,至少对他原来的举主要报些私恩。若有人来到他的郡里做太守,必然会察举他的后人。因此察举过人的子孙,便有易于被人察举之可能了。”又因为每个郡察举名额有限,所以这几个名额会永远落在这几个家庭,便造成了将来的“世族门第”。从这里可以看出,察举制虽然一定程度上对于人才选拔提供了一定标准,但选举权在于个人,易造成徇私舞弊的局面。
三、赋税制度
汉代的赋税制度做到了“轻徭薄赋”这一点,例如三十税一甚至有百一之税,但汉代的赋税制度因土地政策存在一个巨大的问题。秦汉推翻了以前的封建社会,曾经的封建时期的井田制也被推翻,而汉代现行的土地政策承认土地私有,同时也承认土地自由流通买卖,而这个政策也造成了土地兼并的发生。汉代的赋税制度是根据你拥有多少土地来进行核算,除了土地税还有人口税、兵役税等,有些农民因各种原因难以承担其税,甘愿卖土地给地主,自己则成为佃农或者奴隶,这样的做法将自己身上的税转移到地主身上,所以汉代农奴、佃农等情况十分常见。同时汉代限制盐铁等工商业的发展,商人永不能做官,打击富豪等举措不利于工商业的发展。汉代的赋税制度做到了“轻徭薄赋”,却没有做到“平均地权”,同时强调“节制资本”,打击了工商业发展,赋税政策也没有真正惠及到基层农民。
四、国防与兵役制度
汉代的兵役,大体是承继战国中期以来的秦制,具有与徭役合而难分的特点。汉代的兵制是全民皆兵,人人都需要服兵役,书中提到主要分为三种,“一种是到中央作卫兵,一种是到边郡作戍卒,一种是在原地方服兵役。”卫兵是极其优待的,路费由政府报销,但戍卒不同,一切费用自己承担,虽然像以前封建时期一样只需服役三天,但在交通上所花费的时间过长,原因是封建时期国家很小,秦汉以后国土面积较大,所以其制度较不合理,但汉代有变通的地方便是你可以交钱免除戍边之役。而原地服役是由当地长官举行的每年一个月的训练,被称为“都试”。虽说中国地大物博,汉代更是全民皆兵,但分区训练时间较短,常备军服役时间也较短,各地兵源分散,遇到打仗光调兵就需很长时间……这些情况的出现使汉代全民皆兵有名无实,依然解决不了实际问题。
五、结语
汉代政治制度对于后世政治制度的建立提供了良好的借鉴与经验,其制度的“得”可以简单概括为以下几点:1.汉代承秦而发展完善的科层式的官僚制度,与中国帝国时代初期的社会情势基本相适应,有力地促进了当时社会的发展与进步;2.汉察举選拔人才具有对体制外的开放性,而汉的官员任用则具有很强的流动性,这些在一定程度上使汉的政治肌体能够不断地补充新鲜血液,保持其活力与稳定;3.汉代察举的标准,多伦理、道德、品质方面的要求,这对于引导当时的社会风气,规范时人的行为准则,起了相当积极的作用,即便今天来看,也是具有借鉴价值的;4.汉代的赋税制度做到了“轻徭薄赋”,其赋税制度一定程度上做到了照顾基层百姓,体现了其“民本”思想;5.汉代兵役制度做到了“全民皆兵”,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汉代军队的战斗力。但其“失”的方面也较为明显:1.汉代的政治制度是集权型而非分权型的,尽管设置有监察机构和官员,但其制衡功能十分有限;2.两汉皇权的膨胀,使本属集权型的政治制度更加集权,造成官僚机构的重床叠架,贻害无穷;3.汉代的察举制其选举权看似在皇帝手中,其实在各地地方长官手中,促使了门阀势力的产生并壮大;4.汉代的经济制度限制了手工工商业的发展,遏制了资本主义萌芽产生的势头,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中国日后的经济发展;5.汉代的军事制度表面上做到了全民皆兵,但其效果有限,无法充分提高汉军的战斗力,同时还加重了百姓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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