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险实施遇尴尬 强制推行或抬高企业成本
马晓华
让消费者在遭遇食品安全事故时,至少在经济赔偿上能获得更多的保障。
参加保险不仅可能增加企业负担,而且也提高企业的门槛。
目前最多的客户还是餐饮行业,这个行业的营业地点固定,而且保额和保费都比较适合。
引导保险行业去开发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有需求、能实现“多赢”的保险产品。
给中国的食品投上一道强制性的保险,能让食品更安全吗?自2014年以来在全国多个省份试点开展的食品安全责任强制险(下称“食安险”),试图就此给出答案。
尽管据新华社报道,目前中国食品企业中,食安险的投保率不足1%,但决策者仍然希望这一险种能尽快铺开,让消费者在遭遇食品安全事故时,至少在经济赔偿上能获得更多的保障。
“强制”难度大
食安险在中央层面的提出,最早见于2014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2014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下称《安排》)。《安排》要求“研究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制度。制订出台关于开展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确定部分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试点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制度”。
随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在2014年7月初公布的《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下称《草案》),以立法形式对食安险做了背书。《草案》第七十八条称:“国家鼓励建立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支持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参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具体办法由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制定。”
2014年11月,中国保监会草拟了《关于开展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在全国性试点铺开之前,上海早在2012年就已推广食安险。而到了去年底,全国已有湖南、河南、江苏、内蒙古、河北、浙江、山东、福建、湖北等省份试点食安险。
国家行政学院社会和文化教研部副教授胡颖廉表示:“食品安全责任险加入进来有好处——一旦企业出了事倒闭了,有保险公司在后面撑着,某种意义上能够减少消费者的损失。但是到底能在多大程度上替代政府的监管责任?保险相当于市场机制,就要发挥市场的作用。保险公司是要赚钱的,它不要求所有人(食品企业)都加入,保险公司要做好把关工作,实际上是为政府做了一个准入的把关——企业的资质如何、人员健康状况如何、生产实力如何等,保险公司都要审核。实际上对企业来讲,又增加了一道门槛,与当前的简政放权思路似乎有矛盾。参加保险不仅可能增加企业负担,而且也提高企业的门槛。”
微妙的是,《安排》和保监会文件对于这个险种的定名中包含“强制”二字,而《草案》中却无。关于这一点,胡颖廉表示:“目前围绕食品安全责任险的一个焦点是:到底是选择强制还是自愿?第二个焦点是:这个保险推出后,作用在哪里?核心问题是如果真的强制推行,中小企业的成本会上升,可能会影响就业和市场活力。而且,将来也不可能所有的小摊贩小作坊都入保险,所以这个政策全面执行起来是很难的。《草案》本来想把‘强制推行写进去,但有些部门阻力非常大,认为不成熟,所以只能先搞试点。”
值得注意的是,去年底公布的《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将这方面的内容简化为了一句:“国家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参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保险公司遇尴尬
决策者出台食安险制度,所基于的,无疑是中国中小食品企业众多的现状——一旦这类企业成为食品安全事故的肇因,以其偏弱的资金实力,想要赔偿众多消费者所受的伤害,可谓杯水车薪。
然而,食品企业是否愿意投保却难说。而这对于这一市场机制的另一方——保险公司却至关重要,因为后者的保费收入和风险承载能力直接受到影响。
一家在8个省份经营食安险的保险公司产品负责人表示:“实际上食安险这个产品销售情况并不好,2014年我们这块的保费收入是300万元左右,大约有1000多家食品企业购买了这个产品,但90%是餐饮企业,食品生产企业只占10%。对大型食品生产企业来讲,它们的需求并不是很强,因为它们认为自己出险的概率很低,而中小型企业又觉得会增加负担。至于小作坊、小摊贩,它们又不是保险公司要销售的对象。”
上海一家乳制品企业的工作人员表示:“我们已经上了食品安全责任险,每年交的费用大约在2万~3万元。”
而北京某市场卖馒头的大爷则表示无法接受。他对记者说,每年几千元的保费,相对于他一年5万元的收入来讲,承担不起。
“现在2万~5万保费对应的保额能达到500万~1000万,3000元保费对应的保额能达到200万~300万。其实在成本上对大中型企业来说负担并不大,但对小摊贩就高些。”上述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表示。
而且,小摊贩似乎也不能成为保险公司的承保对象。他说:“小摊贩的流动性大,人员素质、生产工艺等也不符合承保要求,我们没有那么多人力物力去一家家摊贩进行审核。如果国家一刀切地要求强制实行食安险,将来保险公司就会亏损。现在大中型食品生产企业之所以加入得少,也与当前的保险品种有关——保险产品对于召回的赔付可能少些,而食品企业则需要在这方面多一些赔付额。但因为当前缺乏数据支撑,无法测算出合适的保费费率,所以在召回上的赔付不是很多,没法满足企业的要求。目前最多的客户还是餐饮行业,这个行业的营业地点固定,而且保额和保费都比较适合。”
他表示,目前企业对食安险的认知还不足,这个市场仍然需要政府引导和市场培育,“现在推广保险的方式主要是与当地政府、食药监部门、协会等一起办座谈会,最终洽谈业务的还是保险公司自己。”
探索财政补贴引导
上海是国内最先试点食安险的地方。2012年8月,上海市食安办在浦东、宝山、闵行、崇明等区县开展了“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
截至目前,在上海被纳入食安险之列的,主要有乳制品、婴幼儿食品、食用油等重点食品企业,以及大型食品批发、大型超市、大型婚宴、农村自办酒席、集体用餐配送等高风险食品企业。而在上海开展食安险业务的有中国大地保险公司、上海环亚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安信保险公司等。农村食安险的推广,是上海在食品安全上“政府作为”的显现。例如,目前奉贤区61家农村固定办酒场所(农家会所)全面完成投保,投保率为100%;嘉定区在全区12个街镇全面实行,98家备案的自办酒会所中已有66家签订投保合同;宝山区罗店镇由镇政府统一出资2万元,将全镇农村家庭集中办宴点统一参加了保险;崇明县也采取了乡镇政府打包购买保险的模式。
上海市食药监局一位工作人员对记者举例说:“浦东新区将农村家庭办酒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推进成效纳入了2012年度考核指标,实行推优加分。2013年还将这项工作纳入镇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书,新区已完成了两种投保模式的试点,一种是镇政府投保、全镇范围受益的模式;一种是村委投保、就餐人群受益的模式。”
这位工作人员总结说,上海在这方面的经验就是“探索财政补贴引导”,借助法律、行政和市场等多种手段,把保险与食品安全诚信体系、食品安全追溯体系、“黑名单”制度结合起来,引导保险行业去开发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有需求、能实现“多赢”的保险产品。
让消费者在遭遇食品安全事故时,至少在经济赔偿上能获得更多的保障。
参加保险不仅可能增加企业负担,而且也提高企业的门槛。
目前最多的客户还是餐饮行业,这个行业的营业地点固定,而且保额和保费都比较适合。
引导保险行业去开发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有需求、能实现“多赢”的保险产品。
给中国的食品投上一道强制性的保险,能让食品更安全吗?自2014年以来在全国多个省份试点开展的食品安全责任强制险(下称“食安险”),试图就此给出答案。
尽管据新华社报道,目前中国食品企业中,食安险的投保率不足1%,但决策者仍然希望这一险种能尽快铺开,让消费者在遭遇食品安全事故时,至少在经济赔偿上能获得更多的保障。
“强制”难度大
食安险在中央层面的提出,最早见于2014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2014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下称《安排》)。《安排》要求“研究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制度。制订出台关于开展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确定部分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试点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制度”。
随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在2014年7月初公布的《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下称《草案》),以立法形式对食安险做了背书。《草案》第七十八条称:“国家鼓励建立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支持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参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具体办法由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制定。”
2014年11月,中国保监会草拟了《关于开展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在全国性试点铺开之前,上海早在2012年就已推广食安险。而到了去年底,全国已有湖南、河南、江苏、内蒙古、河北、浙江、山东、福建、湖北等省份试点食安险。
国家行政学院社会和文化教研部副教授胡颖廉表示:“食品安全责任险加入进来有好处——一旦企业出了事倒闭了,有保险公司在后面撑着,某种意义上能够减少消费者的损失。但是到底能在多大程度上替代政府的监管责任?保险相当于市场机制,就要发挥市场的作用。保险公司是要赚钱的,它不要求所有人(食品企业)都加入,保险公司要做好把关工作,实际上是为政府做了一个准入的把关——企业的资质如何、人员健康状况如何、生产实力如何等,保险公司都要审核。实际上对企业来讲,又增加了一道门槛,与当前的简政放权思路似乎有矛盾。参加保险不仅可能增加企业负担,而且也提高企业的门槛。”
微妙的是,《安排》和保监会文件对于这个险种的定名中包含“强制”二字,而《草案》中却无。关于这一点,胡颖廉表示:“目前围绕食品安全责任险的一个焦点是:到底是选择强制还是自愿?第二个焦点是:这个保险推出后,作用在哪里?核心问题是如果真的强制推行,中小企业的成本会上升,可能会影响就业和市场活力。而且,将来也不可能所有的小摊贩小作坊都入保险,所以这个政策全面执行起来是很难的。《草案》本来想把‘强制推行写进去,但有些部门阻力非常大,认为不成熟,所以只能先搞试点。”
值得注意的是,去年底公布的《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将这方面的内容简化为了一句:“国家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参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保险公司遇尴尬
决策者出台食安险制度,所基于的,无疑是中国中小食品企业众多的现状——一旦这类企业成为食品安全事故的肇因,以其偏弱的资金实力,想要赔偿众多消费者所受的伤害,可谓杯水车薪。
然而,食品企业是否愿意投保却难说。而这对于这一市场机制的另一方——保险公司却至关重要,因为后者的保费收入和风险承载能力直接受到影响。
一家在8个省份经营食安险的保险公司产品负责人表示:“实际上食安险这个产品销售情况并不好,2014年我们这块的保费收入是300万元左右,大约有1000多家食品企业购买了这个产品,但90%是餐饮企业,食品生产企业只占10%。对大型食品生产企业来讲,它们的需求并不是很强,因为它们认为自己出险的概率很低,而中小型企业又觉得会增加负担。至于小作坊、小摊贩,它们又不是保险公司要销售的对象。”
上海一家乳制品企业的工作人员表示:“我们已经上了食品安全责任险,每年交的费用大约在2万~3万元。”
而北京某市场卖馒头的大爷则表示无法接受。他对记者说,每年几千元的保费,相对于他一年5万元的收入来讲,承担不起。
“现在2万~5万保费对应的保额能达到500万~1000万,3000元保费对应的保额能达到200万~300万。其实在成本上对大中型企业来说负担并不大,但对小摊贩就高些。”上述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表示。
而且,小摊贩似乎也不能成为保险公司的承保对象。他说:“小摊贩的流动性大,人员素质、生产工艺等也不符合承保要求,我们没有那么多人力物力去一家家摊贩进行审核。如果国家一刀切地要求强制实行食安险,将来保险公司就会亏损。现在大中型食品生产企业之所以加入得少,也与当前的保险品种有关——保险产品对于召回的赔付可能少些,而食品企业则需要在这方面多一些赔付额。但因为当前缺乏数据支撑,无法测算出合适的保费费率,所以在召回上的赔付不是很多,没法满足企业的要求。目前最多的客户还是餐饮行业,这个行业的营业地点固定,而且保额和保费都比较适合。”
他表示,目前企业对食安险的认知还不足,这个市场仍然需要政府引导和市场培育,“现在推广保险的方式主要是与当地政府、食药监部门、协会等一起办座谈会,最终洽谈业务的还是保险公司自己。”
探索财政补贴引导
上海是国内最先试点食安险的地方。2012年8月,上海市食安办在浦东、宝山、闵行、崇明等区县开展了“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
截至目前,在上海被纳入食安险之列的,主要有乳制品、婴幼儿食品、食用油等重点食品企业,以及大型食品批发、大型超市、大型婚宴、农村自办酒席、集体用餐配送等高风险食品企业。而在上海开展食安险业务的有中国大地保险公司、上海环亚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安信保险公司等。农村食安险的推广,是上海在食品安全上“政府作为”的显现。例如,目前奉贤区61家农村固定办酒场所(农家会所)全面完成投保,投保率为100%;嘉定区在全区12个街镇全面实行,98家备案的自办酒会所中已有66家签订投保合同;宝山区罗店镇由镇政府统一出资2万元,将全镇农村家庭集中办宴点统一参加了保险;崇明县也采取了乡镇政府打包购买保险的模式。
上海市食药监局一位工作人员对记者举例说:“浦东新区将农村家庭办酒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推进成效纳入了2012年度考核指标,实行推优加分。2013年还将这项工作纳入镇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书,新区已完成了两种投保模式的试点,一种是镇政府投保、全镇范围受益的模式;一种是村委投保、就餐人群受益的模式。”
这位工作人员总结说,上海在这方面的经验就是“探索财政补贴引导”,借助法律、行政和市场等多种手段,把保险与食品安全诚信体系、食品安全追溯体系、“黑名单”制度结合起来,引导保险行业去开发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有需求、能实现“多赢”的保险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