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倾教条主义对中华苏维埃政权建设的影响

    丁素萍

    【摘 要】以王明为代表的“左”倾教条主义者照搬苏联经验,使得中华苏维埃建设遭受了严重挫折:全盘接受共产国际的指示,打击“中间势力”,革命力量严重削弱;照搬苏联的政党制度,导致了“党政不分”、“以党代政”现象;效仿苏联设立国家政治保卫局,造成肃反扩大化的严重后果;开展反“罗明路线”斗争,打击坚持正确路线的政府干部;最终由于教条主义的战略战术导致第五次反“围剿”失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被迫进行战略大转移。

    【关键词】“左”倾教条主义;中华苏维埃;政权建设

    在1931年召开的中共六届四中全会上,由于共产国际的直接干预,王明、博古等取得了中共中央领导权,“左”倾教条主义开始在党内占统治地位。“左”倾教条主义将苏联的革命经验模式化和共产国际的决议神圣化,在不了解中国国情情况下,照搬苏联经验并在各苏区强制推行,给中华苏维埃的政权建设造成了极大的危害。本文主要从阶级关系、政党关系、机构设置、党内斗争和战略战术的角度,阐述“左”倾教条主义对中华苏维埃政权建设的影响。

    一、全盘接受共产国际指示,严重削弱了革命力量

    当时中国革命仍处于新民主主义革命阶段,革命的主要任务是反对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民族资产阶级和城市小资产阶级有反帝反封建的要求,中国共产党应该联合这些中间势力来反对国民党的统治。然而,共产国际却根据斯大林的“三阶段”论制定中国革命不同阶段的革命策略,夸大资本主义在中国社会的比重以及反对资产阶级和富农的意义,并指示中共要“反对一切军阀和国民党的反革命集团,……把斗争的锋芒指向改组派,指向第三党,指向胡适派”,①“消灭帝国主义的统治,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粉碎地主资产阶级联盟,以及建立无产阶级和农民的革命民主专政”。②1932年8月至9月召开的共产国际执委会第十二次全会规定中国共产党在反帝斗争中要运用“下层统一战线”的策略去进行“革命的民族解放战争”。王明“左”倾教条主义者全盘接受共产国际的指示,认为“资产阶级的大中阶层及一切资产阶级改良派别(汪精卫改组派、胡适之民权派、陈独秀托洛茨基取消派),都各是反动营垒的一翼”,③将民族资产阶级和富农视为政权的敌对势力。

    1931年11月,在“左”倾教条主义的指导下,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大纲规定:“苏维埃全部政权属于工人、农民、红军士兵及一切劳苦民众都有权选派代表参与政权的管理;而军阀、官僚、地主、豪绅、资本家、富农、僧侣及一切剥削阶级和反革命分子,则没有选派代表参加政权和政治上自由权利的”,④不加区别地主与富农、大资本家与小资本家、剥削者本人和其家属,一概剥夺其政治权利。同时,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颁布的各种条例、法令也把富农、资本家、地主、豪绅视为苏区的敌人。“左”倾土地政策推行“地主不分田”、“富农分坏田”的主张,凡被认为是地主富农的“不论大小,一律捉起,把精壮的一律编入劳役队,老弱的一律驱逐出境或集中监禁起来”,①这实际上是从肉体上消灭地主、从经济上消灭富农的政策。为了加快推行该土地政策,中央苏区开展了查田运动,除了继续推行“地主不分田”、“富农分坏田”的政策外,还有“重新分田”的新内容,这挫伤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造成了失信于民的恶果,引起了新的混乱。“据统计,查田运动开始后的3个月内,江西、福建和粤赣三省,就查出所谓地主6988家、富农6638家”,②这些查出的地主富农大部分都是中农,甚至是贫雇农和工人。

    因此,“左”倾教条主义者全盘接受共产国际的指示,打击中间势力,剥夺其政治权利,甚至把他们逼上绝路逃向国民党统治区,最终与人民政权为敌,这无疑削弱了自己的力量,破坏了苏区的农业生产和社会秩序,不利于苏区社会的稳定。

    二、照搬苏联党政关系模式,导致“党政不分”、“以党代政”现象

    俄国十月革命胜利后,大多数资产阶级政党与苏维埃政府进行武装对抗,为了维护布尔什维克在苏维埃执政党的地位,全俄苏维埃代表大会宣布资产阶级的代表在苏维埃政权中不能有席位,布尔什维克党成为唯一的执政党,包办国家政权一切工作,发号施令,党政职能混同,无论是苏维埃的行政机关,还是权力机关,通过“任何一个重要决议都非有党的指示不可”,③形成了“党政不分”、“以党代政”的党政关系模式。

    中华苏维埃时期,中国共产党第一次成为苏区执政党,如何妥善地处理好党政关系,这是一个摆在共产党面前的全新课题。在中共六届四中全会后,“左”倾教条主义者照搬了苏联的党政关系模式,以党代替苏维埃政府,包办一切工作,委派苏维埃政府的一切干部,以至于在1930年代各苏区普遍存在较严重的“党政不分”、“以党代政”的现象。

    中共党包办了苏维埃政府的工作,还向各根据地派遣中央代表以贯彻“左”倾主张,这些代表压制不同意见,破坏党内民主,给中华苏维埃政权建设造成了消极的影响。群众对苏维埃政府的信任降低。党包揽苏维埃政府的工作,苏维埃政府机械地转述党的决定,而苏维埃自己的独立系统不能正常运作,政府例会不正常,也不计划工作。赣西南刘作抚给中央综合性的报告中提到:“好多事情都由各级党部解决,由政府会议决议通过执行,但有好多政府的事情是党部代替了,就是西南政府也是好些,所以引起政府人员的不满意,又如儒行区党部我实际见到的就是杀,一切与党无关的犯人都要来问过党部,党部说杀,由政府出一布告就杀,还有更小的日常事情农民都要求来党部决定”。④因此,群众大多认识党部而不认识政府,愿意在党部工作而不愿分配到政府工作”,“纵然分配到政府里去工作,都是受处分的”。⑤此外,党直接任命干部,破坏了苏维埃的民主建设。在各级苏维埃政府的改选中,党指定候选人,“没有首先由各革命团体提出候选委员名单,发动选民来讨论和审查”,⑥这就剥夺了选民的选举权,并且强迫选民通过的现象非常严重,以致各级苏维埃政府改选后,被选举的人仍不能胜任其所担任的工作,也得不到群众的信任。各苏区均严重地存在党包办各级苏维埃政府乃至群众团体的一切职务的现象,以至于形成了在政府任职的干部几乎是清一色的党员的现象,严重破坏了苏维埃的民主建设。

    三、效仿苏联设立国家政治保卫局,造成肃反严重扩大化

    苏联国家政治保卫局的前身是肃反委员会,主要任务是肃清苏联内部的特务,镇压反革命分子的叛乱,保卫苏维埃政权的安全。十月革命胜利后,为了同各种反革命作斗争,苏联设立此机构是非常必要的。国家政治保卫局实行局长单一集权制,坚持单线垂直领导的原则,与党、政府保持完全的独立性,同级党政军领导无权过问,这就使政治保卫局成为一个包揽公、检、法权力而不受约束的机关。如果缺乏该此机构的监督和制约,它就会凌驾于党政军各机构之上,造成严重后果。在1930年代苏联肃反运动中,国家政治保卫局对与斯大林有不同政见的人进行残酷镇压,致使苏联有成千上万的干部和群众被逮捕、关押甚至杀害,给苏联社会造成了严重创伤。

    1931年11月27日,中共中央执行委员会举行了第一次会议,大会决定设立国家政治保卫局,主要职能是“执行侦查和消灭政治上经济上的一切反革命侦探和盗匪等任务”。①在1930年代,国家政治保卫局在苏区的肃反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清除了一些反革命分子,保卫了根据地的各项建设工作。但是“左”倾教条主义者完全照搬了苏联国家政治保卫局的机构设置、组织原则、活动方式等,把肃反机构凌驾于一切组织之上,脱离地方党和政府的领导和监督,以致滥用权力,成了超越同级党委和政府领导的特殊机关。在具体实践中的表现为:首先,肃反保卫机关实行垂直领导,独立系统,不仅造成了保卫机关权力过大,而且也使它严重地脱离党和人民群众;其次,在垂直领导的体制下,肃反工作完全不从当地实际斗争出发,只是单纯地按照中央特派代表和保卫局的特派员根据上级的意图进行,这就不可避免地发生了肃反扩大化的错误;第三,搞刑讯逼供,不调查研究,凡怀疑的就抓,致使屈打成招、乱咬乱供的现象严重发生,而且恶性循环,造成大量冤假错案。

    因此,“一切肃反工作中心都放在逮捕、审讯、处决上头,且依靠刑讯,极端缺乏思想上的斗争与群众的教育工作,并以捕人最多处决人最快为最坚决,于是有屈打成招的,有乱供的”。② 在肃反中由于夸大敌情,怀疑一切,大搞刑讯逼供,破坏革命法制,使得党和苏维埃的许多领导人以及干部、战士被杀害,例如,在白雀园大肃反中,近两个月的时间,“被以所谓‘改组派、‘第三党、‘AB团等莫须有的罪名而逮捕杀害的红四军排级以上干部和革命战士达2500余人”。③革命政权和红色武装受到极大破坏,造成了肃反扩大化的严重后果。

    四、开展反“罗明路线”斗争,打击坚持正确路线的党员干部

    1933年1月21日,作为福建省委代理书记的罗明根据毛泽东游击斗争的战略思想,向福建省委写了《对工作的几点意见》,提出了如下主张:第一,在根据地发展方向和红军行动目标问题上,要向着敌人力量薄弱的地方发展,以巩固和扩大闽西革命根据地;第二,在对敌斗争的策略上,要以灵活的游击战争粉碎敌人的进攻,积小胜为大胜,反对硬打强敌;第三,在扩大红军问题上,要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扩大红军的工作,在有计划地扩大红军独立师、团和其他地方武装的基础上,从中扩大主力红军的作法;第四,在对边区、新区工作指导问题上,认为在遭受敌人严重摧残的区域如永定的上下溪南和上杭边区,应发动群众的游击战争来打击敌人和提高群众的斗争情绪。这实际上是纠正中央“左”倾错误路线,切合闽西苏区斗争实际的正确主张,但 “左”倾教条主义者却诬蔑罗明的正确意见为“悲观失望、退却逃跑”的机会主义路线,于1933年2月中旬,开始在福建开展所谓的反“罗明路线”斗争。

    1933年2月15日,苏区中央局作出《中央局关于闽粤赣省委的决定》,错误地认为:“省委是处在一种非常严重的状态中,在省委一小部分同志中,显然形成了以罗明同志为首的机会主义路线”,④决定立即召开全省临时党代表会议,成立新的省委,撤销罗明福建省委代理书记职务,在闽粤赣苏区开始了反对所谓“罗明路线”的斗争。在苏区中央局机关报《斗争》上,连篇累牍地发表了《什么是罗明同志的机会主义路线》、《什么是进攻路线》等文章,这些文章从“左”的观点出发,对所谓“罗明路线”进行了错误批判,甚至对罗明进行谩骂和人身攻击。在2月24日召开的闽粤赣省临时党代表会议后,反“罗明路线”斗争从上到下,扩展到基层党支部及乡苏维埃政府。同月下旬,博古等人在江西开展了所谓的反“江西罗明路线”斗争,对邓小平、毛泽覃、谢维俊、古柏等进行了错误的批判斗争。到1933年夏以后,反“罗明路线”的斗争在整个中央苏区和红军部队中展开,一直持续到1934年10月红军长征前夕。

    反“罗明路线”的斗争,是在以博古为首的临时中央的主持下发起并扩大的,实质上是为了在苏区完全推行王明“左”倾错误,反对以毛泽东为代表的正确主张,排斥和打击坚持党的正确路线的同志。这场斗争在苏区政权建设上造成了极大的危害。首先,打击了大批党和政府的优秀干部,破坏了民主集中制,极大地削弱了党的力量。例如,“在福建省,先后被撤职的省委书记3人、省苏维埃正副主席3人、省军区政委1人、军分区领导6人、团省委书记1人、县委书记和县苏维埃政府主席等县级干部14人”,①“对于一切因为错误路线行不通而对它表示怀疑、不同意、不积极拥护、不坚决执行的同志,不问青红皂白,一律扣上‘右倾机会主义、‘富农路线、‘罗明路线等大帽子”。② 其次,造成了根据地党内和政府内的恐惧心理,引起中央苏区社会的不安现象,极大地挫伤了广大干部和群众的积极性,动摇了红色政权的稳定,严重削弱了革命的力量。最后,使得“左”倾错误在苏区各项工作中得以全面贯彻,削弱了党政军在革命战争中的力量。

    五、实行教条主义的战略战术,导致第五次反“围剿”失败

    1931年3月,共产国际召开执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在会上,共产国际极力夸大世界革命的形势,特别是夸大中国苏区的革命形势和红军的力量,认为中国建立了苏维埃和红军,“这是当前中国革命高涨的决定因素,它使中国站到整个殖民地世界的民族革命运动的最前列”。③受共产国际的影响,王明等“左”倾教条主义者一方面对红军和苏区的力量作了过高的估计,对中国的革命形势的发展过分夸张,另一方面过分低估反革命力量,认为无论是在军事上还是在经济政治上,国民党是迟早会崩溃和塌台的。这一观点奠定了第五次反“围剿”失败的基调。

    1933年11月,福建事变发生,共产国际完全没有认识到中国革命在第五次反“围剿”中遇到的困难,对于“福建事变”不信任,要求远东局代表不要同第19路军将领“进行任何谈判”,认为“目前任何谈判可能是个陷阱”。④王明“左”倾教条主义者受共产国际错误认识的影响,推行了“左”倾关门主义路线,认为这完全是第19路军上级将领玩弄手腕,是国民党内部派系的斗争。因此,临时中共中央对福建人民政府不但不予援助,反而把正在东线行动的、实际上起了援助十九路军作用的红军主力西调,并号召福建工农和军队反对福建人民政府,这样就完全放弃了与福建事变的领导人建立统一战线,这也是第五次反“围剿”失败的原因之一。

    1933年9月,蒋介石纠集了50万大军对中央苏区进行第五次“围剿”,此时红军的领导权被“左”倾教条主义者所控制。共产国际驻中国的军事顾问李德置中国的具体条件于不顾,完全按照苏联军队的模式和正规战的经验和训练方法对苏区红军进行改造,在军事上推行了一系列错误的政策:在作战原则上,他要求阵地战和单纯依靠主力军队的所谓“正规战”,要求战略的速决战和战役的持久战,违背了敌强我弱形势下的作战原则;在建军问题上,认为红军的任务就是单纯打仗,忽视正确的军民、军政、官兵关系的教育。这就完全否定了毛泽东等人的游击战和带游击性的运动战思想。在第五次反“围剿”中,他先实行进攻中的冒险主义,接着实行防御中的保守主义,最后实行退却中的逃跑主义,最终导致了第五次反“围剿”的失败,经营了几年的中央革命根据地就这样被“左”倾教条主义所断送,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也被迫进行战略大转移。

    总之,苏联的经验和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对新生的中华苏维埃政权有一些积极的影响,但“左”倾教条主义忽视本国的具体条件和国情,一味地照搬苏联的模式和经验,给中华苏维埃政权建设造成极其严重的危害,也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教训。当前,我们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和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阶段,一方面要坚持以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保证政权的无产阶级的性质和人民政权为人民的宗旨,使政权建设沿着正确的轨道进行;另一方面政治体制改革和民主政治建设必须与新时期社会主义建设相适应,不断进行调整、改革,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实践的要求。因此,我们必须立足于本国国情,从实际出发,把马克思主义学说和新时期的中国社会发结合起来,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作者系华南师范大学中共党史专业2012级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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