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筹划课程开放式案例教学改革探索研究

任晓辉
[摘 要]传统案例教学存在教学主体实践经验不足、案例库缺失、教学方法单一等问题。基于对本科阶段税收筹划课程教学改革实践的探索,设置逐层递进的案例教学目标,分类开发适应不同教学阶段需求的开放式案例集,设计竞争性案例学习环节,可以调动学生自主学习的热情,整体改进课程教学效果。
[关键词]税收筹划;案例教学;竞争性案例学习
[中图分类号] G642.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3437(2016)02-0152-02
一、案例教学是税收筹划课程的内在要求
税收筹划是一门跨经济学、管理学、法学、会计学等多学科的新兴现代边缘学科,非常适合通过案例启发式教学。与其他财税专业课程相比较,税收筹划具有实践性、综合性和开放性强的特点。这些特点决定了案例教学是税收筹划课程的内在要求。
(一)案例是链接课堂教学与筹划实务的重要媒介
“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自行或委托代理人,通过对涉税活动的事先安排和策划,就多种纳税方案进行优化选择,以实现纳税人价值最大化的一种财务管理活动。筹划源于纳税人的节税需求,是纳税人在既定的税制背景下,结合自身生产经营活动及未来发展战略,所做出的理性选择,最终要通过具体的账务处理和税收征缴活动予以实现,内容偏重于实务层面。课堂教学以讲授基本概念和筹划原理为主,引入案例可以将枯燥的理论、纷繁的涉税法规与具体的税务实践相联系,起到“以例释理”或“以例证理”的作用,实现理论向实务的自然过渡。
(二)案例是融合不同学科知识的有效载体
作为一门交叉性学科,税收筹划课程的教学内容高度综合,要求授课教师具有多学科的综合知识储备,也要求学生具有中国税制、国际税收、财务会计、经济法等课程的先修基础。通过案例设计,可以将相关学科知识有机融合在一起,引导学生跳出微观税负计算的固定思维,从法理、企业税务风险控制、财务管理等不同视角进行综合分析,全面揭示影响筹划方案有效性的各种主客观因素,在温故知新的基础上,培养学生的开放思维和战略观念。
(三)案例教学是一种有效的互动教学模式
与传统“填鸭式”单纯输入的教学方式不同,案例教学尽可能真实地还原纳税人的业务背景和筹划动机,通过教师的恰当引导,将学生引入特定情景,在提高学习兴趣的同时,也能增进师生间的互动交流,培养学生主动思考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自信。
二、传统案例教学面临的主要困惑
(一)教学主体双方的素质均有待提高
从教的角度看,教师不仅要具有坚实的理论功底,还需掌握税法、会计、财务和管理等知识,并熟悉实务操作。事实上,教师大多为科班出身,习惯于在经验层面进行教学,容易先入为主,误导或束缚学生思维。从学的角度看,案例教学要求学生掌握较为完备的基础学科知识。由于现阶段本科生不能参加CPA、CTA考试,自主学习相关领域知识的动机不足,致使学生知识结构单一,普遍缺乏必要的知识储备。
(二)缺少开放式案例库的制度保障
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缺少真实案源。虽然社会上各种“筹划宝典”泛滥,案例铺天盖地,但是其中绝大部分案例经过人为调整或“精心设计”,其准确性和时效性均无法保证。事实上,税务专业服务机构出于替客户保密或行业保护的目的,极少向社会公开真实案例,税务部门披露的则大多是“偷逃骗”税案或反避税案例,严格来说这不属于筹划范畴。
2.按不同税种分类设计筹划案例易形成误导。教学案例通常按不同税种架构,这样会人为割裂影响筹划有效性的各类因素,易使学生就税种论税负,生搬硬套,形成结论错判。
3.税制变迁给案例建设带来困难。教师往往疲于应对税制的频繁更新,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税收管理实践,难以形成具有相对稳定性的典型案例。
(三)案例教学方法单一,规范和激励不足
税收筹划方案往往是在特定的背景和严格的条件约束下才能生效。淡化案例背景、条件模糊的简单“举例”容易断章取义,先入为主,与纳税人真实需求相脱离。案例学习的形式也较为单一,教师往往倾向于知识点的单向传输,缺少学生自主式、团队竞争性学习环节的设计和外部激励,不能有效引导学生自主学习,主动参与课堂讨论。
三、开放式案例教学设计与改革实践
(一)设置开放的案例教学目标
应建立逐层递进的分层次教学目标,以适应不同阶段的教学需求。
1.基础目标。在初期,将引导式和说明式案例引入日常教学,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帮助学生理解税收筹划的概念框架和基本思路。
2.中级目标。在中期,引导学生自觉完成案例作业,积极参与讨论式案例的课堂研讨,锻炼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及勇于表达自我见解的能力。
3.高级目标。在后期,尝试将综合式教学案例与学生团队竞争性案例学习环节相结合,拓展学生思维,培养其利用各种信息资源开展有效税收筹划方案设计,并全面分析可能风险的专业能力和自信。
(二)开发、维护开放式教学案例集
案例库是案例教学的基本条件和关键性教学资源。在案例建设及维护过程中,笔者主要遵循以下三项原则。一是交叉分类的原则。按照时间、税种、业务类型、纳税人所处行业、国内税和国际税等标准对全部教学案例进行交叉分类,并通过编码设计将案例基本信息分类储存。二是保持开放的原则。为适应税制和国际税收环境的动态变化,案例选取既要体现普适性的税收筹划基本原理,还要保持开放,与时俱进,及时更新修正。三是服务于教学的原则。案例所涉知识点应与教学内容高度相关,案例学习的进度要和教学节奏保持一致。
为与各教学阶段相适应,全部案例可大致归为以下四类。
1.“引导式”案例主要在课程初始阶段应用。通过选取一些源于实际的鲜活素材,以学生易于接受和理解的表达方式阐释基本概念,这样在激发学生学习兴趣的同时,也能帮助初学者建立对税收筹划的正确认识。
2.“说明式”案例主要应用于基本原理和前沿理论的学习阶段。教师借助于精心设计的教学案例,形象阐释基本税收筹划思路和“有效税收筹划框架”,引导学生建立起对筹划方案有效性评价的判断标准。
3.“讨论式”案例将贯穿课程的主要章节。这类案例通常具备适度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能够使学生在认知上产生冲突,有讨论和辩论的空间。在这一阶段的学习中,教师避应免讲授细节,而是通过作业和课堂讨论,引导学生自主探究案例所蕴含的矛盾和细节,应用所学原理进行分析和判断,形成自己的观点。
4.“综合研讨案例”通常在课程收尾环节以学生团队合作的方式完成设计,以综合检验学生对全部教学内容的理解和掌握程度。
(三)探索竞争性案例教学的实施路径
基于逐层递进的案例教学目标,税收筹划课程案例教学的实施可通过以下路径实现。
1.面授和问答。这一环节主要学习基础原理。教师是“教”与“问”的主体,所有教学活动都在课堂内完成,以引导式和说明式案例为主要手段。
2.课后作业。安排3-4次书面作业,由学生在课后独立完成。教师根据作业完成情况,及时掌握学生的理解程度和学习状态,并对其中共性的错误和有争议的问题进行讲解。
3.即时案例讨论。这一环节在课程中期进行,以学生分组为前提。案例由教师提供,事先下发各小组进行准备,并在课堂上展开辩论。活动由教师主持并述评,这一过程中也鼓励学生向教师提问。
4.综合案例设计与展示。该环节在课程最后阶段进行。教师预先提供备选的案例“菜单”,由各组学生自行搜集、组织素材,并根据格式要求撰写案例、设计个性化PPT,最后在课堂上分组展示。每位同学可依据给定的评价指标和标准对各组表现进行交叉评价,教师担任主持并进行点评。
5.激励考核体系。每位同学的最终成绩由四部分组成:考勤、作业、期末闭卷考试和竞争性案例学习。其中,案例学习环节的成绩占比不低于40%,具体由两部分构成:一是教师对各组表现的评分;二是同学间的交叉评分。
综上所述,笔者对税收筹划课程案例教学改革的探索才刚刚起步,还面临多重挑战。此外,教学改革的最大挑战源于教师自身。在开放式案例教学中,教师被迫走下讲台,扮演起导演、编剧、主持、听众、裁判、评委等多元角色,这需要教师更多准备、更深参与和更多互动。这些不仅对教师的知识储备和工作强度提出了更高要求,也是对教师持续学习能力和组织应对能力的考验。
[ 参 考 文 献 ]
[1] 张莉芳.《财务分析》课程开放式案例教学法[J].财会月刊,2014(5).
[2] 马文辉.开放式案例库的运用及与传统教学法的对比[J].中国现代医生,2014(4).
[3] 薛刚.《税收筹划》课程的案例教学问题研究[D].税收筹划理论与实践——税收筹划理论与实务国际研讨会论文集,2010.
[4] 龚虹波.案例教学中案例的选择与组合[J].宁波大学学报,2009(2).
[5] 阮家福.《税收筹划》案例教学与案例库开发研究[J].扬州大学税务学院学报,2009(2).
[责任编辑:陈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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