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网络欺凌防治的中间群体教育模式

    魏骊臻

    [摘要]网络欺凌问题在大学生群体中多发,对大学生造成了严重的伤害。关于大学生网络欺凌防治,学校在教育管理的制度体系内采取了一些措施,但效果并不理想,根本的问题是基层防治体系尚未建立,中间群体作为基层体系的作用被忽视。本文主要以中间群体为研究对象,重点对大学生网络欺凌防治中中间群体的作用机制以及如何有效发挥中间群体在防治中的积极作用进行探讨,以期为大学生网络欺凌防治提供另一种思路。

    [关键词]大学生;网络欺凌;防治;中间群体

    [中图分类号] G641[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1005-5843(2019)02-0042-05

    [DOI]10.13980/j.cnki.xdjykx.2019.02.009

    自社交媒体兴起以后,网络欺凌迅速席卷网络世界,成为网络治理的一大难题。目前对网络欺凌尚未形成统一定义,较具代表性的定义是英国政府的定义,即“由某个群体或个人利用电子接触的方式持续针对无力保护自身的受害者实施的攻击性和有意的行为”[1] 。大学生是使用网络的活跃群体,也是网络欺凌问题的多发群体。尤其是在社会化的关键期,大学生心理较为脆弱,心智尚未成熟,网络欺凌成为大学生健康成长中的一大障碍,防治网络欺凌也成为高校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心。

    一、网络欺凌防治的相关研究

    网络欺凌问题在大学生群体中多发,造成的危害尤为严重。为此,国内外对如何防治网络欺凌积极施策。国外对网络欺凌的防治,一方面强调立法保护和制度保障。如美国通过了《网络反霸凌法案》;日本2008年制定了《青少年互联网环境整备法》;法国通过修订法律认定网络欺凌与一般骚扰或欺凌同罪;韩国对网上用暴力恶意恐吓或诋毁个人名誉者最高判处七年有期徒刑;澳大利亚政府建立了一套完整健全的政府监管体系用于网络欺凌事件的投诉,包括针对网络服务,提供商的监管机制、针对儿童网络行为的引导机制和针对家庭、学校的培训机制,来防范与应对网络欺凌。芬兰设立了网络警察。另一方面注重学校作用的发挥。如英国曼彻斯特的莫斯利霍林斯高中在学校设立了信息和通信技术协调员来改进网络服务并举办了第一个“国家网络欺凌宣传日”;澳大利亚着重于为学校开发各类网络安全教育课程。

    国外的相关措施为国内网络欺凌的防治提供了借鉴,国内网络欺凌防治在倡导法律保护的同时也以学校为责任主体进行了相关探讨。如胡子鸣、力莎认为“学校作为大学生教育、学习、生活的主渠道与主场所,正确全面的教育与引导尤为重要。注重网络欺凌防范全面全过程教育”[2]。保红霞指出“学校内部积极宣传并制定网络欺凌的相关制度和处罚措施,可以通过校园广播、校刊、开主题班会的形式对学生进行此方面的教育”[3]。朱鹤认为“高校应该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的管理工作,引导大学生正确地认知、处理网络欺凌并培养学生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以降低网络欺凌行为对大学生身心的不良影响”[4]。目前对网络欺凌防治的学校教育普遍将教育对象笼统化、整体化,并未对大学生群体进行社会学意义上的细分和开展针对性教育。大学生网络欺凌的防治除整体性的普遍教育之外,还需对大学生群体进行区分,通过非制度化的灵活教育方式有效作用于大学生的非正式群体,真正实现网络欺凌防治从制度化教育向学生自我教育的转变。

    二、高校教育的“中间群体”

    中间群体是社会学中的一个不确指概念,它是在国家与社会之间的一种非制度性社会存在。梁宝卫认为“在国家政权和乡村社会之间存在着中间群体。中间群体同国家政权、乡村社会之间的界限具有一定的模糊性,换言之,中间群体带有国家政权或乡村社会的特点或者兼具二者的秉性”[5]。中间群体的存在揭示了制度性规约如何在非制度化领域中发挥作用。中间群体既可以在现实当中锁定为具体的社会组织、自治团体,如村委会,也可以表征为一种上通下达的社会运行机制。对中间群体的重视和中间群体自身作用的充分发挥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国家对社会的治理效果。

    对大学生群体中的中间群体认定有不同的观点。一种是基于社会学相关理论基础上的划分和认定。该观点认为在大学生群体中普遍存在中间群体,它虽然不在学校教育组织的制度性设计之列,也不是纯然的非正式组织,但却与学校教育的正式组织和非正式组织保有联系。在大学教育组织体系中,“正式群体是有计划设计的组织体,有明确的目标;有将总的目标层层分解,由上及下具體化解,分头实施的结构层次和运行机制;有一定的系统集合和使系统处于稳态的规则制度”[6]。正式群体在大学教育组织体系中呈垂直分布,遵循科层管理,如学校、学院、班级。“非正式群体是基于情感、利益、血缘、地理、环境等因素构成的群体,一般没有正式的组织系统,也不存在明文规定的规章制度,但成员间有着联系的纽带和形成聚集的基础,内部配合默契,行为具有目的性,但不具备强制性”[7]。大学校园中的非正式群体如学生的朋友圈、同乡会、兴趣团体等。中间群体兼具正式群体和非正式群体的特点,“一般也有正式的规则程序和组织系统,有一定的甚至是很具体、很严格的要求及目标,但在群体内部,维持系统存在和机制运行的却是基于个人的兴趣、爱好、认知水平和特定目标等因素形成的非正式关系”[8]。 “这类群体可以分为两种类型,第一种类型包括学生之间各种联谊会、社团,教师多以协助者和指导者的身份参与其中。第二种类型是主要形式,存在于教学班,教师是主导者”[9]。另一种是基于经验的划分和认定。该观点认为中间群体是位于优秀群体和问题群体的中间部分,是被忽略的大多数。“他们大多数表现属于不好也不坏,既不主动承担班级事务,积极为班级做贡献,也不给班级添乱。加之其在班级中所占比例大(约55%),老师无暇顾及,因此在班级管理中极容易被忽视掉”[10]。该观点对中间群体的划分和定义过于简单、笼统,忽视了中间群体结构化与非结构化的社会功能,对中间群体认定的前提是个人分散化、原子化的存在,是学生群体中沉默的大多数。该观点对中间群体中个体间的关系及其如何维系均未揭示,在网络欺凌防治中缺乏操作性。

    中间群体的界定以及中间群体作用的发挥对高校教育管理和网络欺凌防治的意义重大。因此,我们认为从社会学角度对中间群体进行认定并从结构与非结构化的视角来发掘中间群体的积极作用,对大学生网络欺凌防治具有现实意义和可操作性。在这里我们将中间群体定义为在大学生群体中普遍存在的,介于正式组织和非正式组织之间并兼具二者结构化与非结构化、制度性与非制度性特征的群体,它能与两种组织形成良好的关系连接。

    三、“中间群体”在大学生网络欺凌防治中的作用机制

    在大学生中间,中间群体是基于情感、兴趣、爱好等关系型组织,它是通过非制度化的连接团结个体,有较强的自愿性,更能形成群体认同。而且有研究表明“在网络欺凌行为的各个维度中……大学生实施网络言语欺凌和网络关系欺凌的行为比实施网络权益欺凌要多”[11]。从实际情况看,高校正式组织的制度化教育防治和非正式组织的临时性教育防治,不论是针对网络言语欺凌,还是针对网络关系欺凌,效果都不理想。正式组织的制度化教育往往流于说教,形式呆板,缺乏沟通,容易引起反感和排斥,而非正式组织的临时性教育又难以持久并形成累积效应。因此,对大学生网络欺凌的防治可以通过借助“中间群体”的连带关系有效发挥正式组织和非正式组织的优势,实现对网络欺凌的文化防治。

    (一)归属驱动下的支持与理解

    “社会支持一般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客观的、实际的或可见的支持,包括物质援助以及社会网络等等;另一类是主观体验到的支持,指的是个体感受到的在社会中被尊重、被支持和被理解的情绪体验或满意程度。其中,主观感受的社会支持作为一个调节变量,反映了个体的人格因素与外界环境之间的相互作用,对个体心理健康具有积极调节作用”[12]。大学生群体在学校面临家庭关系支持的弱化和新环境造成的社交不确定,受不良因素的干扰和影响,容易成为网络欺凌的实施者或受害者。这种社交困境或关系困境单凭个体难以在短时间内超越,需要借助中间群体的感召力和归属感来激活个体周边的关系援助,帮助大学生个体度过心理危机,促成大学生个体的心智成熟。面对网络欺凌时,大学生常表现出孤立无助,这种孤立无助主要源自个体对群体价值、信仰的感知障碍,由此产生个体安全感的缺失。通过正式群体的教育疏导很难让个体形成基于情感、价值、信仰等方面群体归属的安全感,达到心理治疗的良好效果。因此,网络欺凌防治重在对大学生进行基于共情的支持与理解,通过中间群体的关系支持实现对大学生个体的心理援助。对大学生个体而言,“当他们把自己归属到某个密友圈群体中的时候,个体使用‘我们来标识自己和界定自己,他们从‘我们中获得强有力的安全感,从‘我们中得到相似性同伴的回应和支持,从‘我们获得行为准则和价值观念,从而努力趋向并保持‘我与‘我们的一致性”[13]。这种内在归属感的培育和建构有助于形成大学生个体抵制网络欺凌的“免疫系统”。

    (二)基于群体认同的自我认知

    “群体认同是社会心理学研究领域最常被提及的概念之一,它反映了个体将群体成员身份整合进自我概念的程度”[14]。 “群体认同指个体认可自己某一群体成员的身份,感觉自己与该群体紧密联结,并将该群体的主观规范、价值观等作为自我知觉的重要维度。群体认同是社会联结影响个体心理健康的前提,为个体提供了应对挫折、变化与挑战的心理资源”[15]。由于大学生正处在社会认知体系建立的不稳定期,受周围环境影响较大,再加之开放的网络环境给大学生自我认知的发展制造了太多的干扰和不确定性,为网络欺凌提供了滋生的土壤。自我认知的不确定性主要是对群体身份的无法确认,很多大学生在校生活孤立,社交圈狭小,无法从中间群体获得成员身份的认知与认同,面对网络欺凌无所适从、恐惧焦虑。相反,“在群体环境中,持有相同或相近观点的个体易于形成小群体,彼此之间也更容易在认识上、情绪上唤起共鸣”[16]。个体在大学生中间群体的交往中,通过复制和内化群体特征,实现自我与群体的同一性,从而获得群体身份与精神支持,获得抵御外界压力的心理承受能力。大学生网络欺凌的防治需要借助大学生个体自我认知的发展和完善,个体通过对中间群体的身份认同获得自我概念的成熟和抵御应对外界风险的安全感。

    (三)维持稳定的信任连结

    “个体的群体归属感驱动以及在群体交往过程中个体所体验到的支持理解,使个体与同伴组合成一个小圈子。在这一小圈子中,群体交往的维持遵循着特定的规则——信任”[17]。而中间群体这种稳定的信任又会反过来增强群体中个体对支持理解的感知和体验。在网络欺凌防治教育中,帮助个体建立与中间群体稳定的信任关系至关重要。大学生中间群体的形成主要基于半熟人化的社会交往,个体加入群體很多时候是通过熟人介绍,期间产生的信任是以中介人或中介组织为媒介的间接信任,与通过正式组织建立起来的制度信任相比,间接信任更多地与个体情感体验密切相关。需要说明的是,通过正式组织建立起来的制度信任,因对网络欺凌的不当应对和处置,常常遭遇危机。而且,这种制度信任也难以直接触及个体心理、情感层面。因此,当面对网络欺凌时,个体需要借助与中间群体稳定的信任连接获取情感支持,自我缓解和治愈心理伤害。通过中间群体中稳定的信任连接可以将个体间的分歧矛盾缩小在最小范围内加以解决,避免矛盾分歧扩大化和网络化。

    (四)中介化的关系协同

    “网络虚拟环境下非正式群体成员的活动具有开放性、不可知性和虚拟性的特点,群体成员的道德表现和道德约束往往与现实中有较大差异”[18]。需要借助正式组织的正确引导和科学管理,纠正非正式群体的道德和价值偏向。同时,正式组织需要团结和凝聚非正式群体,借助非正式组织的情感连接和关系优势增强网络欺凌防治的有效性。那么,如何实现正式组织和非正式组织间的优势整合,合力防治网络欺凌呢?正如前文所言,中间群体是介于正式组织和非正式组织之间并兼具二者结构化与非结构化、制度性与非制度性特征的群体,它与两种组织形成了良好的关系连接。激发中间群体的活力,发挥好中间群体的中介作用,理顺中间群体与正式组织和非正式组织的协同关系成为防治网络欺凌的关键。中间群体将正式组织的制度化管理转化为非正式组织的价值和观念认同,将正式组织的制度信任转化为非正式组织的情感信任,在网络欺凌防治中具有整合了二者优势的强大潜力。需要说明的是,中间群体关系协同作用的发挥和协同角色的塑造不会自发形成,需要正式组织长期积极的引导。

    四、如何有效发挥中间群体在大学生网络欺凌防治中的积极作用

    目前,大学生在面对网络欺凌时因很多问题涉及隐私而选择沉默,这增加了学校防治和干预的难度,尽管学校在教育管理的制度体系内采取了一些措施,但由于多为事前呼吁和事后干预,效果并不理想。根本的问题是学校基于制度框架内自上而下的防治模式没有做出实质性的改变,个体周边的社会关系和群体连带未被充分发掘和动员,基层防治体系尚未建立。为此,大学生网络欺凌防治教育的关口需要前移,工作重心需要转向对中间群体的发掘和培育,通过正确引导促使其积极作用有效发挥。

    (一)发掘和培育中间群体

    鉴于中間群体在大学生网络欺凌防治中的重要作用,对中间群体的发掘和培育将成为广泛动员高校非正式组织、共同构建基层防治体系的关键。在网络欺凌防治中,发掘和培育中间群体主要是为了形成对高校非正式组织有效的动员机制,激活学生个体周边的群体关系,构建多样化的大学生社会援助和支持体系。中间群体多游离于高校制度体系之外,针对高校不同类型中间群体发展的实际情况,本着区别对待、精准施策、统筹考虑、多元发展的总体原则,一方面要从微观层面给予中间群体以具体帮扶。在摸清中间群体基本情况的基础上,针对各类中间群体发展中存在的具体问题给予帮助和解决。要有意识地通过多种中介和渠道密切与中间群体“意见领袖”或“核心人物”的联系,形成良好的互动沟通机制。要积极寻找契合点,通过积极参与中间群体的活动取得他们的信任,构建共同体意识。要为各类中间群体寻找对应的联系帮扶部门,整合高校行政资源,为中间群体做好服务。另一方面,要从宏观战略方面按照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网络欺凌防治的总体布局,有选择性地培育多种类型的中间群体,在满足大学生群体多方面求的同时,形成和完善高校科学合理的中间群体体系,构筑网络欺凌防治的中介化力量。

    (二)正确引导中间群体的思想价值观念

    “高校作为对大学生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场所,不仅担负着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澄清错误政治理念的重要职责,而且还担负着引导学生参与政治生活、参与社会实践,将学习到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用于社会,进而形成自身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职责”[19]。 “积极引导大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注重组织的作用。组织是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载体”[20]。中间群体是高校学生中介于正式组织和非正式组织间的重要组织力量,在塑造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及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作用亟待发掘,对其进行思想引导也应及时跟进。在网络欺凌防治的框架内,对中间群体的引导主要是对价值观念、政治思想、社会责任意识等方面的引导。根据高校积极型和消极型中间群体的大致分类,可以有针对性地采取不同的思想引导策略。针对积极型的中间群体,鼓励开展各种有益的校园活动,引导第一课堂与第二课堂的对接,实现教育和自我教育的结合,促进积极向上的价值观形成和校园文化建设。鼓励和帮助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公益活动,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认可中间群体的积极作用,给予中间群体充分的尊重,结合中间群体的角色定位适当转移高校网络欺凌防治教育的部分功能,如情绪疏导。针对消极型的中间群体要加以甄别,对于违反学校纪律屡教不改的、严重干扰学校宣传教育的要坚决取缔;对于思想认识消极,行动我行我素的要及时地批评教育,纠正不良倾向,端正态度,促成由消极向积极的转变。

    (三)加强对中间群体的非制度化管理

    中间群体作为高校制度框架外的存在,其形成主要是基于高校学生个体对自身主体性的发现和群体构建,因此,对其管理和引导不能采用制度化的方式,而应该采用基于人本关怀之上的非制度化方式,比如平等的沟通交流、事项的参与协商、信息的互通共享。非制度化的管理方式核心是采用去行政化手段,引导中间群体形成健康的主体意识,明确恰当的主体定位,积极参与自我管理,并给予中间群体制度资源的充分支持,以实现其健康发展。“在一种社会情境中,社会规范缺失、模糊或者变化不定以致不能为社会成员提供指导时,失范行为必然出现”[21]。网络世界与现实世界社会规范体系的脱节,使大学生主体性的发展缺少社会规范体系的约束,表现为道德观念缺失,社会责任意识淡薄,言行随意不计后果。就网络欺凌防治而言,个体的情绪管理和情感控制是关键。对中间群体进行非制度化管理的根本目的是要实现学生的自我管理,尤其是个体情绪的自我管理。非制度化的管理注重挖掘和维系与中间群体的情感联系,消除了中间群体对制度化管理的心理排斥,通过对线下自我主体性塑造的正确引导和强化积极正面的情感体验,沉淀为行为理性,进而提升线上自我管理水平,有效遏制网上失范行为。

    (四)构建中间群体网上互助模式

    对网络欺凌的防治,线上与线下同样重要。本着“信任、参与、担当、互助”的理念,构建高校中间群体网上互助模式,合力防治网络欺凌。首先,通过搭建社会化的网络交流平台,实现网络欺凌防治相关信息的交流和知识分享,面对网络欺凌的有害信息不再沉默,要以理性的发声予以回应和反击,对网络欺凌受害人给予精神支持和舆论援助。其次,通过网上联动,充分发挥中间群体的中介作用和动员作用,形成学校、正式组织、非正式组织、中间群体上下联动、共同参与、积极应对、合力防治的良好格局。在网络欺凌的应对和防治中形成正面的舆论声势。最后,通过建立中间群体间的广泛信任,降低互动的成本,在防治网络欺凌中形成勇于担当、相互帮助的良好氛围,进而形成一种文化自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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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滕一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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