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间秩序背后的建构逻辑

    梁应宇 刘北光

    

    

    

    摘要:

    本文通过对国内外空间设计案例的研究,发现在当代形式主义泛滥的社会语境下,显示出肤浅的表象,对形式的过度重视成为空间自身发展的制约因素,附庸风雅的简单造型和虚伪泛滥的文化符号只是人为主观臆断的结果。因此通过案例调研和分析,在不断总结的基础上,得出空间的建构应建立在理性的客观分析基础之上,单纯功能、结构、文脉、心理、行为的合理已经不能满足时代的需求,因此建构逻辑背后体系的建立将更具有生命力,笔者将这种体系称之为空间秩序。

    关键词:

    设计 秩序 形式 逻辑

    一、由设计形式引发的对建构逻辑的思考

    空间形式的表现方法千万种,但是表现的核心只有一个,即真诚、完美的展现作品的想法。表现的结果有好有坏,笔者认为产生这种差异的主要原因在于设计师,有些设计为了表现而表现,有些设计的表现不知所云,还有些设计表现风格土里土气,从根本上忽略了美学的存在。空间设计是在满足基本需求的基础上增加形式的表现力,只要将自己的思路清晰的展现,不需要色彩、形式、装饰的配合也能达到很好的效果,因为形式本身是真实内容的表达而非虚假的表象。在形式表现的背后存在着一套严密的逻辑秩序,空间设计的结果就蕴含在设计作品的建构过程中。(图1)

    任何事物的存在和发展都遵循一定的规律,古语有言“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规矩一词起初是指两种矫正方形和圆形的工具,后来被用来形容做事标准和法度,空间的形式主义设计往往绕开本质而求其末。当视觉刺激成为读图时代观者的追求时,建构视觉冲击背后的逻辑越发重要,否则没有中心的胡乱拼凑最终面临走向浮夸。密斯.凡.德罗的匀质开放空间极力消灭界限的存在,赖特的有机主义表现出田园牧歌式的舒展灵活,勒.柯布西耶的功能至上营造出粗野的浪漫气息,而路易斯.康将空间分隔并加以区分,以此来探索事物之间的差别,并置、阵列、集中、散落的空间秩序建构方式为他的作品带来了古典的神秘。伟大的形式背后必定存在革命性的建构逻辑和设计思路,空间设计的表现力来源于独特的空间秩序。(图2、图3、图4)

    二、空间秩序的概念简述

    广义的秩序是人或事物所在的位置,狭隘的理解暗含规则、不混乱之意,建构空间秩序在于梳理和解决空间之间存在的复杂关系。单元与单元之间、元素单元与整体之间、整体与整体之间的存在并非相互独立,构成整体的个体之间的组合关系形成空间秩序,变化多端的空间关系构成奇异独特的空间秩序,并通过特有的空间形式反映出来。

    当我们从无到有建构一个空间时,秩序是一个被不断强化的过程。最初的现场也许是荒芜的大地、也许是废弃的厂房,人的参与才能使它具有社会价值,设计的参与重新梳理了它存在的合理性,空间的定义也会随之改变。新的定义是否准确在于设计者对各种构成要素关系的整合和在空间中各种各样秩序的建立,因为稳定的秩序是事物正常运行的保证。维克多.帕帕奈克在《为真实的世界设计》中提出:“设计是为了达成有意义的秩序而进行的有意识而又富于直觉的努力”。秩序在空间的建构过程中是提纲挈领的骨架,从整体到局部,空间秩序以一贯之,而所谓的色彩、材料、肌理、纹样都是秩序建构框架下的具体内容,因为空间是一个从整体到局部或是从局部到整体的建构过程,所以空间秩序也存在不同的层级。(图5、图6)

    三、秩序在空间设计中的表现方式

    孤立的空间最终只有一个结果——消亡。大到城市综合体,小到独立卫生间,人赋予它的社会属性使其无法独立,空间的构成同样完成于复杂秩序的建构。整体空间秩序的建构建立在对局部、单元空间关系分解的基础上,而局部、单元空间秩序的建构建立在对空间整体建构思想的延续上,整体秩序依靠局部秩序来实现,局部秩序需要整体秩序作把控,二者相辅相成、互为补充。西班牙建筑师安东尼.高迪的建筑空间为此做了诠释。以圣家族教堂为例,从地缘关系、建筑空间构成、局部装饰皆体现出取法自然的构成法则,建筑在丰富异形的外表下存在着极强的“自然衍生”秩序。这种建构的独特性在建筑骨骼构架上的体现最为突出。摒除迷离的装饰,空间的骨骼——梁柱、拱券、门窗清晰地展现出来,假如作为空间支撑的骨架元素突然消失,无论多么丰富、华丽的装饰只能成为脱离树干的一片落叶,了无生机。只有框架与内容相互配合,才能创造出惊人的秩序和丰富的空间,表里如一的形式语言才能为观者带来深刻的空间体验。(图7、图8)

    空间设计不是简单的风格复制,而是在概念初期就已经完成了最基础的理念建构,设计风格是随着空间秩序的建构而产生的,在设计当中风格、形式不占据主导地位。中式传统风格、中式田园风格、简约风格、欧洲古典风格、洛可可风格、地中海风格、伊斯兰情调、美式乡村风格、日式风格,不计其数的表现形式和审美取向。笔者认为在这些风格之外还有其他的风格,还有很多丰富多样的形式等待我们去探索和发现,满于现状的设计师只会用懒惰的方法复制前人建立的成果。空间设计师在现有环境的基础上做出创新,一味复制模仿知识延续了前人建构的空间秩序和思维逻辑,它是缺少时代性的。在结合时代精神的基础上,空间设计的建构逻辑可以与文学、绘画、雕塑等艺术门类相结合,创造一些诗文中、绘画中的非常美妙的空间。因为诗文、绘画表达了我们对美妙情景的一种向往,源于生活,源于自然,由此建立的空间秩序才能将观者带入自然的秩序和美好的意境当中。

    四、空间秩序建构对使用者的影响

    空间秩序在两个方面控制着使用者的生理和心理变化。第一,空间给予观者的直觉,即空间是否符合人的审美和心里诉求。人的直觉主要依赖于五官和感觉感觉器官,在空间感受中视觉带来最为突出的体验,没有视觉其余空间感受亦无从谈起。在梁柱构成的三维空间中,把方形平面四角的任意柱子挪动,位置的改变使空间显得不再稳定、呆板,视觉的不平衡给空间活泼的气氛,随着柱子位置的更换,观者对空间的心理感受会相应发生转变。空间秩序的差异和变化造成了观者感受的转变,井井有条和纵横交错是两种截然不同的审美取向,从构成学和视觉心理学的角度分析,各有其构成方法和建构方式。

    第二,空间引发的行为,空间秩序建构通常会暗示出空间的行为方式。居住环境中的客厅大都位于平面中心或者功能中心的位置,因为客厅作为居住环境中使用率最高的空间,其空间属性最为复杂,使用功能最为综合,其他使用功能相对单一的空间围绕客厅展开布局。假如客厅处于居住环境角落的位置,卧室、厨房、餐厅或书房空间占据中心位置,证明其家庭生活习惯和行为方式必定存在特殊需求。特殊的建构逻辑形成特殊的空间秩序,空间秩序即成为特殊行为、思维方式的暗示。

    以上两点结论的最终出发点和落脚点是空间的使用者,只有人的参与才能体现出秩序的重要性。此外,在空间秩序里存在一条界线将秩序与混乱划江而治。但是,秩序和混乱的概念此长彼消的模糊存在,无法清晰界定,因此空间秩序也无法用一个明确的优劣标准进行衡量和评价。秩序与混乱的存在和无法量化的事实逼迫我们用一种感性的思维加以区别,利用强弱这一概念形容似乎显得更为合理。空间秩序的强弱在于建构空间是否具有强烈的逻辑思维,使用者是否可以沿着建构线索去理解、掌控、使用空间。逻辑思维的缺失会导致人对空间掌控能力的丧失,在使用过程中产生不知所措和茫然的心理感受。空间逻辑继续恶化的结果使空间秩序走向它的对立面——混乱。混乱是相对秩序存在的反常状态,混乱空间的最高级是形成失控局面。人对于混乱空间基本处于一种厌恶、恐惧、担心的心理状态,同时给人的心理造成一种破败感和无法掌控的心理感受,针对混乱空间的排斥和反抗心理是大众的普遍措施。(图9、图10)

    五、空间形式与空间秩序的关系

    建筑物的空间秩序不能处于一个可有可无、混沌不清的状态,空间的秩序是建筑物的空间线索,抓住空间的秩序,其他问题也会迎刃而解。空间是人使用的空间,所以空间的秩序应该结合人的生理和心理需求以及与空间相关的其他因素的内在联系。人与其他物种的不同点在于人懂得思考、发现规律,并总结学习以创造新的人类文明。所以在建筑空间中,设计师最值得关注的问题应该从建筑的功能性向建筑的内在建构秩序方向转变,虽然秩序没有一个标准化的结论,但是建筑空间特有的针对性创造出纷繁复杂的空间秩序,况且正因为秩序的复杂性和多样性,依据其多样性和复杂性我们才能创作更多不同的空间感受。(图11、图12)

    故宫、凡尔赛宫、苏州园林都有其特殊的空间秩序,但是,笔者认为表现空间秩序最极致的空间设计应该是教堂。教堂是代表信仰、有纪念意义和场所精神的建筑空间,从它产生的时候,它的形式、尺度、材料、装饰、环境、陈设都是随着它蕴含的建构文化和精神秩序建造出来的,结构和技术是尺度、材料上的一个有力的支撑和实现依据。新的技术被创造出来之后,对教堂空间的影响深远巨大,尤其是对教堂形式和空间尺度的改变是空前的。但是无论是哥特式教堂还是巴洛克式教堂,它们的尺度并没有太大的区别,它们的建筑材料也没有太大的变化,装饰题材大都是与教会有紧密关系的题材元素,它们在整个城市的地位也是极其相同的,所有这些都说明了教堂建筑空间的产生并不是只有一种形式,其背后深刻的建构文化是形式的根本支撑,容易做到的是形式的复制,难以办到的是建构文化的转移。(图13、图14)

    六、空间的认知过程

    建筑空间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也会随着改变,建筑空间的表现形式趋同后,人们的生活方式也会趋同。当今中国许多古城可以随地看到麦当劳、肯德基的店铺,这些店铺有一个最大的特点——毫无地方特色。地域性在这种全球化的建构中丧失殆尽。因此能发挥地域、民族、文化的特点在城市建筑、空间中的作用不仅是传统符号的罗列和复制,而是找寻城市独有的生活方式、思维逻辑、历史记忆、文化积淀交织在一起的社会关系,在处理特殊、复杂的关系过程中城市特色自然会形成独特的社会秩序,因为每个地域的人、气候、环境、地貌、食物等因素都存在或多或少的差异,因此秩序的独特性帮助城市重新找回属于自己的特性,找回属于自己的文化。

    空间的秩序不仅是建构空间的基础,也是解读空间的利器。表象是事物内在外化的结果,解读空间是一个抽丝剥茧的过程,由外而内,通过对空间秩序的解读不断发现形式表象背后的建构逻辑。空间秩序作为空间构成的骨架解释了空间建构的原因以及空间存在的形式和空间运作的状态。许多时候,设计师喜欢把简单的问题复杂化,最终,设计师本人也迷醉在自己玄而又玄的理论中间不能自拔。从认知的角度讲,把复杂的形象简化成最原始抽象的几何形状的构成方式更有利于认知的推进,空间秩序使复杂的空间形象简化到只剩纲领和框架,因此空间的内在和外在被表露无遗。

    行文至此本文的目的不在于提出相关的设计原则或是具体操作程序,而在于探索设计的本源问题,对设计作品的形成原理、思考方法、组合方式、设计过程、运作方式进行求解,在求解的过程中发现隐藏于形式背后的逻辑。设计创作中没有规则,每位设计师都有自己独特的设计思路,通过不同设计方法的交流,设计师找到新的更加适合自己的设计方法和思维方式,这样获得的是多种方法论,而非—种固定模式或空间形式的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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