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处置群众上访及群体性事件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陈汉初

    

    上世纪末到本世纪初以来,汕头市涉及民生上访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呈上升趋势。其中,前些年还出现过涉及部分群众围攻镇政府、县政府机关,砸坏、烧毁办公设施和工厂设备等严重事件。近一段时间以来,比较大的涉访事件有:农村征地问题、反映农村干部作风及腐败问题、涉法涉诉问题、机构改革遗留问题等等;另外,还有城市拆迁、退伍老兵、城市管理、环境污染、社会保障等问题。反映的诉求大体有两方面:一方面要求解决“不公平”问题;另一方面是对本地区、本单位领导有意见;还有少部分是存在“仇富”心理,而迁怒于厂房、设备。这些问题,如处置不当,就有可能影响汕头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大局。因此,认真处置新形势下一系列涉及民生问题的信访事件,正确认识和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工作之一,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一

    对涉及民生信访及群体性事件呈上升趋势的问题,我们首先要有一个正确的认识。

    (一)群众上访向党委、政府提出一些诉求,是对党、政府信任的表现。我们的党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党,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我们党的性质、宗旨以及奋斗目标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人民群众是把我们当成自己人才上门向我们提意见。因此,我们没有理由担心群众上访。正如中共汕头市委书记黄志光在全市传达贯彻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干部大会上的讲话指出的那样:“不要怕老百姓上访,老百姓上访是相信党委和政府,有问题要求助才向党委政府反映。”因此,我们对上访的群众,要见不要躲,没有干部害怕群众的道理。

    (二)群众所反映的问题,是改革进入“深水区”所出现的特点和难题,是我们应该直面的问题,是回避不了的。改革开放近30年来,中国人民感受最突出的一点是生活水平显著提高了。从各国经验来看,当一个国家人均GDP处于1000美元至3000美元之间时,是社会矛盾最突出、变化最剧烈的时期。自上世纪末以来,我国基尼系数超过国际公认的警戒线,贫富差距问题引起了广泛关注。同时,公共服务不到位、就业难、住房贵、上学贵、看病贵、社保水平低、农民失地等问题交织在一起,构成当前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十六大以来,党中央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宏伟目标,并从各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使经济发展成果更多体现到改善民生上,使百姓享受到了许多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然而,我国正面临着一系列矛盾:既要加快工业化,又要超越依赖高投入、高能耗、高污染的旧式工业化模式,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既要推动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又要发挥劳动密集型产业能大量吸纳劳动力的优势;既要推进城镇化,又要避免大量圈占农田导致耕地减少、农民失地。这是改革进入“深水区”出现的新特点,给社会问题的解决提出了许多新的难题。在目前这个社会转型期,汕头和全国一样,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一个多样化的社会已经取代过去的单一社会,一个开放的社会取代了封闭的社会,成千上万自由流动的“社会人”正在取代过去那种一辈子依靠单位的“单位人”。诸如此类的变化,既使一个古老的民族重新焕发出青春的活力,也给我国社会管理特别是执政党提出了许多必须研究和解决的难题。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勇敢地去直面,去研究,去解决,想回避是回避不了的。

    (三)人民群众上访所反映的问题,有部分是我们以往处理问题不当所引起的。前些年,由于我们改革还处于摸索阶段,所制订的政策还不够完善,处置问题还存在缺点。有的是由于情况的变化,如过去地价低,现在地价拉高了,农民心理不平衡所造成的。还有个别地方、个别基层干部确实存在腐败问题,人民群众惩治腐败的诉求是正确的,这是应该认真解决的。

    (四)有些群体性事件出现打砸抢,其中也有坏人挑拨,甚至还有少数存在国际、境外背景。对这些情况,我们应该高度警惕,防止上坏人的当。

    综上所述,从上世纪末到本世纪初,汕头市涉及民生上访案件以及群体性事件所表现出来的社会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其所表现的大量的仍为人民内部矛盾。在现阶段,人民内部的利益矛盾表现是多方面的,但最突出的表现是收入分配上的差距过大。我国现在实行的是以公有制为主、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所有制形式和以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形式并存的分配方式,在这种格局下,社会成员的收入分配就会出现差别。无论是公有制企业还是民营企业,其企业中的劳动者、管理者、工程技术人员,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的企业主,由于分工和在生产中的地位作用不同,也由于除按劳分配外,还存在按生产要素(包括资金)分配的方式,加上市场经济中的竞争和其他因素,他们在收入分配方面的差距就较大,这种情况是以前所没有的。因此,目前人民内部矛盾比较突出,从一定意义上讲,是我国体制转轨的必然结果,是我国改革开放的“阵痛”所必须付出的代价。诚然,我们不能重回“吃大锅饭”的老路,只能继续走深化改革、持续发展之路。所以,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在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将始终是我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所必须面对的主要课题。对此,我们应有清醒的认识和足够的思想准备,充分做好缓和、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的工作。

    二

    

    正因为如此,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大量的是思想是非上的矛盾、物质利益得失矛盾,以及带有综合性,交叉有是非、利益、差异等问题,即交叉复合型人民内部矛盾。对这些问题,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分别对待,分类解决。

    其一,解决人民内部的是非矛盾,只能采取民主的方法即讨论的方法、批评的方法、说服教育的方法,要疏导,不要堵塞言路。情为民所系,坚持党的群众路线,保持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深入群众,了解情况,做艰苦细致的思想工作,是我党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法宝。特别在社会大变革的今天,人们的思想空前活跃,各种思潮相互碰撞,各种文化相互交流,各种诉求相互博弈,尤其需要运用民主的方法、讨论的方法、说服教育的方法去解决人民内部的各种是非矛盾。既要讲是非,又要讲团结;既要说服教育,讲明道理,又要切切实实、真心实意解决群众诉求;既要讲统一思想,又要讲解放思想,努力形成有集中又有民主,有纪律又有自由,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那样一种政治局面。

    其二,解决物质利益得失上的矛盾,要贯彻统筹兼顾、适当安排的方针。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物质利益上的得失矛盾,是在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的局部和暂时的矛盾,统筹兼顾,适当安排,是处理人民内部利益得失矛盾的基本方针。在目前社会转型期,人民内部的物质利益矛盾变得更加突出。由于实行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经济制度,由于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由于各地自然条件、历史条件和区位优势互为不同,由于人们劳动和经营能力的不同等等,各个阶级、阶层、群体、个人之间在利益上必然存在得失、多少的矛盾。我们要在共同富裕、共同发展的前提下,积极坚持统筹兼顾的方针,做到既反对平均主义,又要防止“两极分化”;既要允许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又要保证人民共享发展成果,坚持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发展方向。因此,政府应主动调整财政收支结构,重点向民生倾斜,向农村倾斜,向最困难的群众倾斜,让改革开放成果惠及人民群眾;运用税收的杠杆进行调控,提高人民大众社会福利的覆盖面,认真解决好社会保障、就业、住房、教育、医疗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动员先富起来的企业家,关心他人,奉献社会,启发他们积极带领周围群众走共同富裕之路,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

    其三,解决带有综合性、交叉是非问题的矛盾,要用综合、交叉的方法来解决。从汕头市上访案件及一些群体性事件的成因及处置情况分析,有些人民内部矛盾带有综合性,交叉有是非问题、利益问题、差异问题,可以称之为交叉复合型人民内部矛盾。如有的群众在表达诉求时过激,做出了过火的行动,有的围堵交通要道,有的围堵党政办公机关等等。解决这种矛盾就要运用综合的方法,包括利益调节的方法、说服教育的方法、阶级分析的方法和运用法律手段等等。

    三

    综观汕头市近年来发生的涉访问题,大多是十几年前的历史积案,有的涉及面广,处置起来是有难度的。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各种新的经济成分的出现,一些未曾出现过或未曾遇到过的新矛盾凸显出来。各种经济社会因素相互制约,许多矛盾相互交织,解决起来往往是“两难”问题。从一定意义上讲,在目前这个新形势下,提高执政能力,就是提高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能力。一个好的领导者也是做群众工作的模范。现代经济社会发展变化的速度加快,一些不确定因素增加,各种突发的群体事件时有发生,我们既不能被个别事件缠住,干扰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大局,又要认真对付,及时处置,这也是对一级党委、政府执政能力的考验。

    (一)各级党委、政府应该守土有责,各施其职,保一方平安,为构建和谐社会尽心尽职。正如黄志光书记指出的那样:“对一般群体性事件,我们要相信、依靠区(县)委、区(县)政府去处理;镇里发生的事,要相信、依靠镇委、镇政府去处理。对一些重大事件,市里會派有关领导去指导。一级党委,一级政府,一级责任。责任的主体就在区(县)委、区(县)政府,不能一出问题就要由市委、市政府出面解决。”我们各级党组织、各级干部都应主动做群众工作,做细致工作。各级领导要有群众观点和实事求是的态度,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不回避,不绕道,心系群众,实事求是,合理解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要讲究方法、方式,要冷不要热。在遇到突发事件,问题的解决方法尚不清晰时,要先调查研究,缓和矛盾,不要急于下结论表态,“热处理”容易出现偏差;同群众打交道要柔不要刚,不能与群众对着干,要和风细雨,对群众的合理诉求要认真解决。

    要坚持守土有责,区(县)、街道(镇)、居(村)都应负起责任,做到信访不出辖区。要建立越级信访通报制度,市通报到区(县),区(县)通报到街道(镇)。只要我们把工作做细,重视而且去解决存在问题,老百姓上访就会减少。当然,在上访的过程中,也免不了有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想把事情搞大,免不了有一些境外媒体在炒作,甚至一些敌对势力也有可能插手。这些社会矛盾都需要我们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措施,及时加以化解。出了事,领导要迎面而上,靠前指挥,敢于正视问题,善于解决问题。要举一反三,把工作做在前,讲究方法,把问题处理好。

    (二)畅通群众和政府的沟通渠道,增设社会“出气口”。信访、上访事件上升,除上面所分析的原因外,还有一个重要的问题是,我们上下沟通渠道不畅通所造成的。有的问题,本来很小,涉及范围也很狭,但有些人也非要搞到市委、市政府门口来凑凑热闹不可。这个除了那个地方的“头”不负责任外,也是由于我们的沟通渠道太少所致。因此,我们要尽最大的努力,畅通群众和政府的沟通渠道,增设社会“出气口”。1、应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的作用,让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会言、敢言、善言,让民意能在我们的现有体制内表达出来;2、我们也可以增设城市街道、居委、社区的民意表达机构和社会矛盾纠纷调解网络,如民意调查、民事纠纷调解等等,让市民时时刻刻有表达意愿的机会,级级有调解矛盾纠纷的组织和调解人;3、推行村务公开,实行阳光村务;4、继续办好电视及平面媒体的民生栏目,及时反映民众呼声;5、也可设立类似“城市论坛”等一类活动,让市民有机会参政议政;6、政府应通过电子设备等现代化通信渠道,倾听市民呼声;7、要建立“咨询会”制度,凡涉及市政、民生等涉众问题,如拆迁、城市建设、物价、环境、道路等问题,都应召开咨询会,充分听取市民意见;8、涉及重大决策,应邀请专家论证。

    (三)加强信访部门和信访干部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信访接访制度。信访是沟通市民的重要桥梁,应大力加强信访部门和信访干部队伍的建设。汕头市委、市政府决定让新任处级干部“接访”,这是加强信访工作、培养新干部处置复杂问题能力的一个好办法。要建立和完善信访及时反馈制度,做到事事有回音,事事有结果。此外,要坚持将信访接访下移,改“上访”为“下访”,有针对性地“下访”“上访常客”,使他们不必上访。

    (四)充分利用特区立法权,建立一套能畅通民意、充分反映民意又有条不紊的信访法规,创造有特区特色的畅通民意渠道。

    总之,只要我们开动脑筋,认真摸索,积极开拓,我们完全可以走出一条尊重人权、尊重民意、重视民生、自由民主、生动活泼的中国特区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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