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改革与创新
时学梅
[摘 要] 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并非传统的思想政治课,而是课改后根据高校学生需要而整合开设的一门新课程,其主要目的是帮助大学生树立积极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使学生能够掌握基础的法律知识。但作为一门新课程,其教学对教师来说是一个挑战,就目前来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在教学中还有许多亟待改进的地方。从目前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一些问题出发,从实际遇到的问题出发,提出一些针对本门课程改革和创新的方法思路,以期更好地提高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教学质量。
[关 键 词]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改革;教学创新
[中图分类号] G642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2096-0603(2018)04-0114-01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是高校思想政治课程的重要部分,是实现学生德育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对学生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有着重要的作用。但其也是相对比较枯燥的课程,这就导致实际教学中教学质量不理想,课堂效率也不高。如何改变这一情况,真正发挥作用,实现大学生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有效树立,培养有道德、懂法律的高素质人才,是本文探讨的重点。
一、目前教学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能有效提升学生的思想道德修养,普及他们的法律意识,但其之所以达不到预期的教学效果,本人觉得主要在于以下几方面。
(一)重视度不够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属于公共课的教学内容,其与专业的关联性不强,这导致长期受应试教育影响的教师和学生的重视度不够,学生上课注意力不集中,教师教学流于形式的情况比较常见。
(二)教学内容与实践脱轨
本门课程教学中,教师只是照本宣科地进行讲解,没有结合社会、实际进行讲解,有些时候由于教学需要,会进行一些课外实践教学,但讲的都是些简单的例子,教学内容与实际生活脱轨,教学缺乏知识应用环节。
(三)考核方式不科学
目前,在高校的思想道德与法律课程考核方面,大多采取的是书面考试,事实上,这门课程很难通过书面考核的形式达到教学要求,书面考核只能检查学生思想道德和法律认识,并不能对学生的道德素质和行为能力进行考核。
二、课程的改革和创新措施
(一)明确教学目的,提升重视度
高校思想道德和法律基础课并非是进行简单的道德教育,而是要对学生的行为、习惯、健康心理都有重要的影响。对大学生来说,很多高校存在着沉迷网络的行为,教师应找到这些行为发生的原因,然后通过动态的教育思路,针对这些心理障碍的学生进行积极的思想道德教育,引导他们积极、正面地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避免走上人生的“岔路”。
(二)优化教学模式,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在现有的教学中,大多是程序化的灌输模式教学,教师念,学生写;教师出题,学生练,这导致教学效果极差。要改变这一现象,关键是要激发学生学习兴趣,这就要求教师在教学时应丰富教学手段,采取多种教学方式来激发学生学习兴趣,以提高教学质量。如,以近期频发的事件为话题,引发道德和法律相关的讨论,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或用多媒体教学的方法来丰富课堂内容。
(三)优化教学内容,加强实践教学
本人认为,目前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效果不佳的部分原因还在于其本身的课程内容脱离实际,难以与实际结合。因此,在教学内容方面应与社会实际相结合,选择一些社会实况引导开展本门课程教育,并有目的、有针对性地引导学生开展实践教学,如,无偿鲜血,到孤儿院、养老院开展公益活动等。在书面知识以外,通过实践行动不仅可以强化知识应用,还可以引导学生往正面、积极的方向发展。
(四)改进课程评价方法,建立课程评价体系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教学效果通常很难以常规的考试和测量手段来进行考评,关键在于是否培养了真正有高道德修养和法律知识的人员。这就需要改变评价方式,首先应改变评价主体,不仅是传统的教师为学生打分,还有学生与学生之间的评价、社会对学生的评价,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考查出学生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素质是否有所提高。其次要改变评价方式,不仅是通过考试的方式,更多是要通过他们的表现和日常接触的实际情况来进行考评。除此,试题考核应更多地考核对知识的理解和应用,特别是一些日常生活所涉及的道德和法律问题的探讨,只有通过这些实际考核,才能发现学生的道德素质问题所在。
总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关键在于培養大学生积极的人生态度,构建他们的基础法律知识。对高校来说,关键是要让学生养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并且具备基本的法律常识,因此不能用传统的死记硬背的方式硬灌给学生,而是应找到他们的思想问题,从正面进行影响和应用,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发挥本门课程的作用,培养出高素质的优质人才。
参考文献:
[1]仇月娥.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改革与创新[J].神州,2017(5):112.
[2]朱健.独立学院“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改革路径探究[J].黑龙江教育(高教研究与评估),2015(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