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教育与数字经济的协同联动逻辑及推进路径

    邓文勇 黄尧

    

    

    

    【摘 要】? 推动数字经济发展已逐步上升为我国国家战略。人工智能教育作为一种现代化教育形式,在推动数字经济建设与发展的过程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和使命,并与数字经济之间存在着复杂的协同联动关系。若想在推动人工智能教育与数字经济协同联动且在实现二者联动发展的过程中制定出可行的战略,就需要先对二者之间的关系有一个清晰的认识、理解和把握。本研究基于不同维度,对人工智能教育与数字经济之间的“互动共生”“主体交互”“层次耦合”等协同联动逻辑进行深入解读,在此基础上提出构建具有共生性质的生态关系、创建主体合作共治的治理模式和助力激发层次之间的耦合效应等路径,以期深化人工智能教育与数字经济的协同联动,实现二者更深层次的联动发展。

    【关键词】? 人工智能教育;数字经济;人工智能人才;国家战略;数字型企业;数字化产业;教育治理

    一、引言

    2016年,在20国(G20)峰会上与会国领导人共同发起《二十国集团数字经济发展与合作倡议》,指出“数字经济是以使用数字化的知识和信息作为关键生产要素,以现代信息网络作为重要载体,以信息通信技术的有效使用作为效率提升和经济结构优化的重要推动力的一系列经济活动”(G20官网, 2016)。这表明,发展数字经济已经成为全球普遍的共识。目前,我国的数字经济建设正步入快速发展的新阶段,加速建设数字中国,推动数字经济发展已经逐步上升为国家战略,并且已经成为落实国家重大战略的关键力量(胡雯, 2018)。而以大数据、云计算和深度学习等为核心驱动力的人工智能(Artificial Intelligence, AI)是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重要驱动力量(梁迎丽, 等, 2018)。加快发展新一代人工智能,是推进数字经济建设与发展的重要举措,更是抓住战略机遇的关键(李家俊, 2019)。但推动数字经济建设与发展,离不开大量高层次的人工智能人才(以下简称“AI人才”)的支撑。若说人工智能是“工具”,那么数字经济便是“结果”,AI人才则是“工具”的承载者、应用者与开发者,也是数字经济这一“结果”的创造者、推动者与引领者。

    随着人工智能发展的日新月异,以人工智能为重要技术支撑和典型特征的数字型企业不断增多,AI人才需求迅猛增长(袁玉芝, 等, 2019)。然而,我国当前AI人才匮乏,供需矛盾突出,已成为横亘在数字经济发展面前的最大难题。《2017全球人工智能白皮书》的数据显示,2017年前10个月,我国AI人才需求量已达到2016年的近两倍、2015年的5.3倍,人才需求直线上升,年复合增长率超200%;保守估计,AI人才缺口目前至少在100万以上(腾讯研究院, 2017),而且这种趋势正随着数字型企业的增多和快速发展而变得愈发严重。另外,由于合格AI人才培养对技术的要求非常高,其培养所需的时间要远高于一般的IT人才,尽管非本专业的学生也可以学习相关AI知识,如计算机专业,学1年神经网络便可以做初级的人工智能开发,但深度的基础开发则需要高精尖的专业化AI人才,而这也恰恰是当前数字经济建设与发展,尤其是数字型企业最为缺乏的(第一财经网, 2019)。为此,只有加大对AI人才的培养力度,为数字经济储备生力军,才能推动其持续强劲的发展(国务院, 2017),那么选择一种专门化的教育进行AI高端人才培养就十分必要。人工智能教育作为一种以人工智能为教育内容(祝智庭, 等, 2018)、以专门培养AI人才为核心使命的现代化教育形式,契合数字经济发展的现实需求和未来趋势,并且与数字经济的关系十分密切:通过人工智能教育,使学生具备专业化的AI知识与技术,提升并强化其适应数字经济发展的能力,间接驱动数字经济发展;推动数字经济发展可以为人工智能教育持续发展带来强劲的物力保障和财力支持,二者之间存在复杂的双向交互(协同联动)关系。

    虽然人工智能浪潮席卷教育,关于人工智能教育的研究不断拓展与丰富,并在2016年起进入指数级爆发增长态势(李海峰, 等, 2019),但目前我国人工智能教育应用研究总体上处于起步阶段,尚难以支撑大规模实践(张志祯, 等, 2018)。而且,以中国知网数据库作为文献来源,以“人工智能/AI”“教育/教学”“数字(智能)经济”为篇名或关键词或主题进行检索(检索时间截至2019年5月25日),共获得相关文献仅5篇;对已有成果进一步分析发现,关于二者关系的解读还处于“穿插探讨”或“宏观提及”的状态。可见,当前系统探讨人工智能教育与数字经济关系的研究尚少,二者之间的复杂关系并不明晰。若想在推动人工智能教育与数字经济协同联动且在实现二者联动发展的过程中制定出可行的战略,就需要先对二者之间的关系有一个清晰的认识、理解和把握。那么,人工智能教育与数字经济之间到底是一种怎样的关系并存在什么样的应然逻辑?针对这种逻辑,又如何采取有针对性的路径及措施进行推进?现实发展的迫切诉求亟须理论研究的同步呼应。为此,本研究尝试基于多维视角对人工智能教育与数字经济的协同联动逻辑进行深入解读,并在此基础上探索二者协同联动的路径及措施。

    二、人工智能教育与数字经济

    协同联动逻辑的多维解读

    人工智能教育与数字经济之間的关系复杂并且多样,从不同维度进行审视二者便会呈现出不同的关系逻辑。结合朱德全(2014)等人对职业教育与区域经济关系的分析观点,若将人工智能教育和数字经济看作是两种相对独立的整体系统,二者之间便存在一种“互动共生”的逻辑;对这两种系统进一步剖析,又呈现出“主体交互”和“层次耦合”两类关系逻辑。

    (一)人工智能教育与数字经济协同联动的“互动共生”逻辑

    “共生”(symbiosis)意指“生物体之间出于生存或发展的需要以某种方式形成互相依存、彼此作用,从而产生一种共同生存、协同进化的具有共生性质的关系”(Aedouglas, 1994, p.10)。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共生”作为一种关系的思维方式,已从生物领域逐渐拓展应用于教育研究领域(吕光洙, 2018)。若以社会总系统作为参照,理解这两种社会子系统,人工智能教育与数字经济便通过“资本”这一共通的要素形成一种相互制约、彼此依存、互相作用的逻辑连接关系,即形成以人工智能教育、数字经济为两大共生单元、以“资本要素”为桥梁的“互动共生”逻辑连接关系(见图1)。

    一方面,从人工智能教育作用于数字经济层面分析,人工智能教育主要在供给侧层面将受教育者培養转化为人力资本,服务数字经济建设与发展。根据数字经济建设与发展的现实诉求及未来趋势,人工智能教育对受教育者进行人工智能等相关的前沿知识和技术技能教育,即通过人工智能教育“赋能”,促成其向人力资本转变,使受教育者具备数字经济环境下就业和生存生活的素质与能力。同时,又以终身职业教育与学习的形式开展相应的人工智能教育,实现人力资本的持续升值,有助于受教育者通过数字知识与技能的增长、提升,促进其在数字经济时代下实现更加稳定、更有质量的就业。正是人工智能教育这种专门、持续的人力资本转换、投入与驱动,为推动数字经济建设与发展提供了强劲的人才动力。另一方面,从数字经济作用于人工智能教育层面分析,数字经济的建设、发展与深化,是保障和支持人工智能教育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与前提。因为,经济条件会影响人工智能教育所能获得的基础性发展条件状况,人工智能教育发展更不能超出其所处环境中经济发展所能提供的可能范畴。人工智能教育活动的开展、组织及其运行等各个环节都需要物力、财力资本的持续投入和保障。数字经济的发展与深化,能有效激发整个经济社会发展的动能,实现更为强劲、更加丰厚的物力与财力资本增长和积累,这将为人工智能教育系统良性发展提供强劲的物力保障与财力支持。

    (二)人工智能教育与数字经济协同联动的“主体交互”逻辑

    “主体交互”逻辑是指在人工智能教育与数字经济协同联动过程中相关联动作用主体之间生成的一种交互关系。围绕AI人才培养这一工作核心,人工智能教育与数字经济协同联动必然会交织着多元主体的相互作用。在推动二者协同联动的过程中,主要关涉政府、人工智能教育机构和数字型企业三大协同联动作用主体,而AI人才则是各大主体生成交互关系的连接纽带(见图2)。

    数字经济是以使用数字化的知识和信息作为关键生产要素,推动数字经济建设与发展的核心是数字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技术”为主要代表)在数字经济行业领域中的有效使用。但其中“有效使用”的一个关键性前提是劳动者有与数字经济发展相匹配的能力(素质),而对这一应然“能力”的培养也是人工智能教育在推进数字经济建设与发展过程中的着力点和主要作用目标。假若以经由人工智能教育培养后而具有在数字经济环境下就业与生存生活能力的AI人才视为“人才资源”,组织与实施AI人才教育与培训的主要载体——人工智能教育机构(主要指开展人工智能教育的各类办学机构,如普通高校或高职院校下的人工智能学院、社会人工智能教育与培训机构等)就是相对应的“人才资源服务方”。数字型企业作为数字经济发展的“主力军”和AI人才就业的主要载体,则属于该人才资源的受用方。那么,在这样一种互相作用、彼此关联的关系与角色中,人工智能教育机构通过对受教育者进行专门化培养,为数字型企业提供相契合的专业化“人才资源”而体现并发挥其对数字经济建设与发展的功能和价值。数字型企业又在利用经由人工智能教育培养的AI人才的过程中,实现生产与发展的良性运转和延续。对数字型企业来讲,AI人才是驱动其持续发展的重要动力源,也唯有积极引入AI人才并更新员工的数字信息素质,才能使其自身发展常保活力、具备持续的竞争力。如此,人工智能教育机构与数字型企业之间寻求AI人才培养协同合作便成为避免供需关系走向“错配”的重要保证。当然,人工智能教育机构所培养的人才资源并不都是直接被数字型企业使用,一般而言,需通过劳动力市场进行“中转”而流入数字型企业。虽然劳动力市场并不属于二者协同联动关系中的主体要素,而仅是作为一只“无形”的手在发挥作用,即在AI人才市场流通过程中担当“介体”“中转”等辅助性服务角色,并对AI人才培养进行一定程度的引导与调节。所以,围绕AI人才的流通与培养,劳动力市场与其他协同联动主体之间又是一种辅助性“服务作用”的关系。除此之外,“政府”作为一个十分重要的联动作用主体,它在AI人才培养转化过程中的角色属于宏观管理者——通过对人工智能教育机构、数字型企业等主体在关涉AI人才培养的工作中,以宏观性监管、引导、协调、支持等方式实现对这一人才培养工作的统筹服务。同时,政府又通过及时接收其他主体的反馈信息,制定、调整或更新相应的政策制度与措施。于是,围绕AI人才培养,政府便与其他主体形成一种统筹服务性质的关系。可见,AI人才的培养需要政府、人工智能教育机构、数字型企业等主体的通力合作、协同建设。

    (三)人工智能教育与数字经济协同联动的“层次耦合”逻辑

    假若将两种系统共通的重要部分与要素进一步提取解析,则生成一个在“层”上,即由“主体层”和“要素层”组成并相互耦合的复杂关系系统。具体而言,从人工智能教育层面分析,其发展与运行离不开政府的宏观性指导与管理(杨现民, 等, 2018),并且是以人工智能教育机构为主要办学载体具体推进与开展AI人才培养工作,以数字型企业的积极参与作为重要的发展推动力,因此从这一层面分析,关涉人工智能教育发展的主体是政府、人工智能教育机构和数字型企业。从数字经济建设与发展维度审视,数字经济离不开AI人才、数字化知识与信息、数字信息技术、数字化产业、政策制度、资金资源、市场等各种要素的全方位支持和保障;从人工智能教育与数字经济协同联动的视阈分析,要体现数字经济发展的特色。综合前述分析来看,数字经济是以AI人才作为推动其发展的关键支撑(“AI人才”要素),以使用数字化的知识与信息作为关键生产要素(“数字知识与信息”要素),以数字信息技术的有效使用作为其效率提升与结构优化的重要推动力(“数字信息技术”要素,亦即“人工智能技术”要素),并以数字化产业及其发展作为重要发展基础和依托(“数字化产业”要素),这些要素同样与人工智能教育发展紧密相关。所以,将“AI人才”“数字化知识与信息”“数字信息技术”“数字化产业”选定为“要素层”的四大分析要素单元。于是,“主体层”和“要素层”之间便生成一个以“AI人才”为连接中心的两两关系“耦合”,即主要构成人工智能教育机构-AI人才-数字型企业、数字化产业、数字知识与信息、数字信息技术;政府-AI人才-人工智能教育机构、数字型企业、数字信息与知识、数字信息技术、数字化产业等9种交互关系,每一种关系组合又由“两两”连接而成的“线”组成一个交互“面”。倘若将AI人才的培育过程看作是一个动态的生成过程,上述几种交互关系由于在AI人才培养转化的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不尽相同,便组成“合作面”“开发面”“保障面”三个处于不同阶段的关系形态。由此,就形成一个建立在“主体层”与“要素层”基础上,以“AI人才”作为“层次”之间连接纽带(中心),并由九种关系互相耦合的“层次耦合”逻辑关系系统(见图3)。

    第一,“合作面”关系形态主要由人工智能教育机构-AI人才-数字型企业之间三线形成的平面關系逻辑组成。在这样一种协同合作关系中,人工智能教育机构根据数字型企业的需求,与数字型企业合作并“按需定制”共同培养与供给人才,同时为数字型企业在岗在职员工的数字素养更新或持续提升提供相关教育与培训;数字型企业则为人工智能教育机构开展AI人才培养提供实习、实训基地和指导性建议。如此,便生成人工智能教育机构与数字型企业之间以AI人才培养为连接纽带的协同合作关系。

    第二,“开发面”关系形态,主要由人工智能教育机构-AI人才-数字化产业、数字知识与信息、数字信息技术等三种关系逻辑构成。一方面是人工智能教育机构-AI人才-数字化产业组成的关系。假定数字型企业对AI人才的需求是相对微观的需求层次,数字化产业需求便是相对宏观的需求层次,而在这一关系组合中,人工智能教育机构要结合数字化产业整体发展需求及趋势,特别是要按照所在区域数字化产业构成、布局及发展要求,开发和设置与之相适应的专业及课程,从而通过将AI人才培养成为与数字化产业发展需求相契合的人才,推动数字化产业的发展、转型与升级,继而为数字经济建设与发展提供强劲动力。另一方面是人工智能教育机构-AI人才-数字知识与信息、数字信息技术所构成的两组关系。人工智能教育机构依照数字知识与信息、数字信息技术的更新需要,通过为社会,尤其是为区域数字经济社会发展培养既具有宽厚数字知识与信息素养、又通晓数字信息技术的专业化AI人才,从而促进对应行业领域中数字知识与信息这一关键性生产要素的优化与提升,推动数字信息技术的持续发展。

    第三,“保障面”关系形态,主要由政府-AI人才-人工智能教育机构、数字型企业、数字信息与知识、数字信息技术、数字化产业五组关系逻辑组成。对于这五种交互关系而言,围绕AI人才培养这一工作核心,政府始终是以宏观管理者的角色呈现于其中,主要通过完善顶层设计、制定相应的法规政策、加强执法治理和提供物力、财力投入等方式对人工智能教育机构、数字型企业开展AI人才教育与培训予以保障、支持与服务。同时,政府也通过对AI人才教育与培训进行宏观导向而间接助推数字知识与信息、数字信息技术等的推广应用与变革创新,继而推动数字化产业的转型升级和发展。

    三、人工智能教育与数字经济

    协同联动的推进路径

    通过对人工智能教育与数字经济之间复杂关系的多维解读可以发现:在“应然”状态下,人工智能教育与数字经济之间是一种“互动共生”的生态关系,并且推动各协同联动作用主体合作共治、助力激发层次之间的耦合效应,应是深化人工智能教育与数字经济协同联动,实现二者联动发展的有效途径和必要保证。因此,为深化人工智能教育与数字经济的协同联动,更好地保障并推动二者联动发展,可尝试以下路径及措施。

    (一)构建具有共生性质的生态关系

    依据“互动共生”逻辑分析,人工智能教育与数字经济之间的“互动共生”是指人工智能教育与数字经济作为两个相对不同的共生单元,通过“资本要素”这一桥梁连接与驱动,在互相作用、彼此促进与相互制约的过程中实现互利共生、联动发展,并促使二者“互动共生”联动达到一种高水平的平衡状态。为达成这一目标,就应积极“构建”具有共生性质的生态关系,即应紧扣“资本要素”的两个“源头”,推动“资本要素”在两个源头上的服务和保障互为依赖和支持,保持资本“供给”与“需求”动态平衡。具体可从以下几方面发力。

    第一,树立人工智能教育与数字经济的“互动共生观”,为促进“互动共生”联动提供理念支撑。“互动共生观”的确立是二者实现“互动共生”联动的价值判断和推动联动发展实践的方向引领,在促进二者互惠共生、协同联动的过程中发挥着方向指导和理念统领作用。但是,就当前人工智能教育开展的广度、深度而言,人工智能教育在培养AI人才,支撑数字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作用未得到很好的发挥和显现,尽管这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人工智能教育是一个很“年轻”的教育形式,发展基础较为薄弱,如相关学科、专业基础目前处在发展形成阶段,但其中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在寻求人工智能教育与数字经济协同联动的过程中,较少从二者协同联动的前端(观念层面)进行思考。因此,应先树立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互动共生”的发展观念,为推动“互动共生”联动提供理念支撑,并要在具体实践中认识到没有“互动共生”就会束缚人工智能教育与数字经济间协同联动的可持续,就会制约二者的联动发展。

    第二,做好人工智能教育“‘人力资本源”服务,为数字经济建设与发展提供持续的人才动力与支持。综合其他几种关系逻辑来看,若想做好人工智能教育的“‘人力资本源”服务,重点是要做好针对AI人才培养的人力资源开发,使其从待开发的人力资源转化为与数字经济发展相适应的人力资本,关键在于要正确把握数字经济建设的特征和发展趋势,尤其是应根据数字化产业及区域数字经济发展的实际和新特点,选择与之相适应的人工智能教育。具体而言就是:作为人工智能教育的办学主体——人工智能教育机构,要按照数字化产业发展和数字经济建设与发展的总体规划(包括国家和地区层面的战略规划),明晰契合区域资源、环境条件的数字化产业和地区优势的数字化产业发展方向,以及区域内数字化产业、企业、产品结构调整与优化的思路及对策,拟定AI人才教育与培训计划,并开发、设置相应的专业、课程,配置师资、选定教材,有组织、有计划、有重点地实施AI人才的人力资源开发。除此之外,为助力AI人才的人力资本持续升值,人工智能教育机构应向社会广泛开放,尤其是要与数字型企业合作,针对数字型企业在职在岗AI人才积极开展以补充、提高、更新为内容和目标的人工智能教育。

    第三,做好“‘物力资本+财力资本源”保障,为人工智能教育持续发展提供强劲的物力与财力支持。要想在“‘物力资本+财力资本源”上为人工智能教育发展提供有力保障,经费“投入”是关键。首先,在整体层面,根据推进数字经济建设与发展的总体要求和未来趋势,作为当前的“投入”主体——各级政府,应逐渐加大对AI人才教育与培训的投入保障,如在经费投入比例上给予倾斜。其次,应立足数字经济发展实际,特别是要依据区域数字化产业、企业和AI人才的人工智能教育与培训规模与需求的综合预测,从社会总体发展所取得的经济收入中提取相应经费,设定专项教育与培训基金给予支持,并根据区域经济增长情况,逐渐提高相关经费支持的比例。最后,应广纳经费,通过寻求并集聚广泛的社会力量和资源,在经济上保障人工智能教育的正常、有效运转。为此应注意发挥政府的统筹作用,建立政府、个人、数字型企业等多元主体参与的人工智能教育投入与成本分担机制,通过政府投入、数字型企业和学习者共同分担学习成本以及多渠道筹措经费的形式(张伟远, 等, 2019),保障人工智能教育及其项目建设与发展的可持续性。

    (二)创建主体合作共治的治理模式

    基于以AI人才培养为核心使命的人工智能教育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必然需要各方力量的积极参与并寻求合作共治。为更好地发挥各个主体的作用和主动性,弥补每个主体在客观上都是一个有限理性者的缺陷,创建适应AI人才培养要求的多元主体合作共治的治理模式,是使人工智能教育治理走向理性“善治”的制度化选择。因为教育治理是教育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侯浩翔, 等, 2019),并且是一种由政府、学校和企业等多社会主体依托正式或非正式制度在主体间进行协调及持续互动的行动过程(刘来兵, 等, 2017)。那么,基于以AI人才培养为核心使命的人工智能教育多元主体合作共治的治理模式,其基本的架构应是在市场导向下,主要由政府、人工智能教育机构、数字型企业等协同联动作用主体共同组成的一种网络化合作共治的治理体系,其中各大主体在这一治理体系当中的主要角色分别是主导、主体和参与(见图4)。

    为保障该治理模式有效运行,按照治理理论的要求,需要“静态”与“动态”两个层面的配合:“静态”层面,需要将人工智能教育与数字经济协同联动过程中涉及的各个作用主体之间的关系进行界定,明晰并创建该治理模式的基本理论框架(前述分析都已明确,不再赘述);“动态”层面,主要是支持该框架有效运行所采用的多重网络化运行机制。由于政府、人工智能教育机构、数字型企业等主体在共治体系运行当中所扮演的角色和发挥的作用不尽相同,这就决定了在推动这一治理模式运行的过程中,要建立或拟采用的运行机制主要由以下几个机制组成。

    第一,建立政府“主导机制”。要围绕AI人才教育与培训这一工作核心,以人工智能教育为主要载体,建立以各级政府及相关行政部门为主要主体的主导机制。在具体操作中,政府要注意通过做好顶层设计,以善治为导向,充分发挥政府的“元治理”作用(Jessop, 2003),并强化对关涉AI人才培养的人工智能教育与培训工作的统筹服务,即各级政府和相关行政部门(主要是教育行政部门)要逐渐从“管理”视阈中的“行政事务”转向“治理”视阈中的“公共事务”,从“元治理”维度为人工智能教育与培训做好顶层设计,发挥对相关规划与政策制度体系制定、人工智能教育培训公共产品供给与市场秩序维护、相关质量评估与监管等宏观统筹服务职能,并对各个共治主体的权利、职责、利益等进行明确与保障,从而引导、支持与保证人工智能教育与培训工作的正確方向和顺利实施。

    第二,建立人工智能教育机构“主体机制”。人工智能教育机构目前作为AI人才教育与培训的主要办学主体,要注意充分调动和发挥人工智能教育机构的主要办学主体作用,积极构建以人工智能教育机构为主要办学主体的多元主体合作共治机制。为此,一方面,在人工智能教育机构内部,主要包括全国范围或一定区域内的人工智能教育机构,应该组建由AI人才教育与培训委员会主导、相关院校下的同质院系或部门机构协同、相关主要专家教师和学生(学员)共同参与的治理机制,以激发人工智能教育机构内部自我治理的效能。另一方面,在强化人工智能教育机构内部治理的基础上,要创建以人工智能教育机构为主要办学主体具体组织推动,政府、数字型企业等其他主体平等参与、协同合作的多元化治理机制,从而进一步强化和彰显人工智能教育机构在承担AI人才教育与培训工作中的角色地位、使命担当及社会回应性。

    第三,建立数字型企业“协同参与机制”。这一机制主要指数字型企业出于对自身利益的关心或对AI人才教育与培训工作所蕴含的利益的认同,针对这一事业的发展与建设所采取的具体行为的一种过程与方式,如在以AI人才培养为核心使命的人工智能教育工作中,数字型企业应给予人工智能教育机构积极指导和AI人才需求信息反馈、共同参与相关措施制定和协同育人、提供实践与实训基地等。正如前述分析,数字型企业既是AI人才就业的主要载体,也是与人工智能教育机构协同育人的重要主体,这就决定了数字型企业协同参与AI人才教育与培训的地位和作用,而且AI人才对数字型企业生存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因而数字型企业更应与其他主体形成协同,积极参与合作共治。

    另外,根据“主体交互”逻辑分析,为促进AI人才的供需匹配,各协同联动作用主体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通过市场的辅助性调节,更好地激发和保持各大协同联动作用主体参与合作共治的活力和市场适应性。

    (三)助力激发层次之间的耦合效应

    综合“互动共生”“主体交互”两种逻辑可以看出,“层次耦合”逻辑是对前两类关系逻辑的进一步细化。但层次之间的这种耦合效应并不能自发显现,而是要在一定条件作用下才能实现。因此,为促进这种耦合效应从“应然”走向“实然”,推动二者向深层次联动发展,还应围绕两两耦合关系及其组成的关系面形态,探寻相宜的路径及措施。

    第一,在“合作面”上,应以“产教融合”为重要纽带提升人工智能教育机构与数字型企业长期合作的实效。“产教融合”是深化校企合作、培养契合企业人才需求的有效路径与方式,也是实现人工智能教育机构与数字型企业在人工智能教育领域优势互补和协同发展的关键(关汉男, 等, 201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 深化产教融合的主要目标是健全多元办学体制, 全面推行校企协同育人(国务院办公厅, 2017)。因此,在基于以AI人才培养为核心使命的人工智能教育工作中,人工智能教育机构应转变当前AI人才培养由人工智能教育机构封闭办学的传统型态,积极强化与数字型企业的协同合作,推进人工智能教育产教融合进程。首先,在宏观层面,应将国家与区域整体的数字化产业结构及其发展趋势、需求等与人工智能教育办学机构的结构供给改革予以深度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结合。其次,在微观层面,应将数字型企业,尤其是所在区域数字型企业的用工与具体岗位能力要求与人工智能办学机构的教学实训、课程质量提升等进行深度融合。再次,人工智能教育机构应积极与数字型企业共同组建“产学研”一体化平台,开展数字信息技术技能创新,积极释放和拓展人工智能教育对数字信息技术技能积累的功能与价值,为国家整体,尤其是区域数字化产业、数字型企业的持续发展培植新动能,从而在推进AI人才在数字经济时代下就业与生存生活,助力数字经济建设与发展进程中实现个体功能和社会功能的有机统一。最后,还要注意充分调动数字型企业参与产教融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强化政策引导,鼓励先行先试,促进供需对接和流程再造,构建校企合作的长效机制。

    第二,在“开发面”上,应以“数字化产业需求”为重要参考,不断提升AI人才培养成效。在总体上,人工智能教育机构应积极应对数字化产业快速发展与转型升级的挑战,尤其要立足区域数字化产业特色及发展要求,全面对接区域数字化产业对AI人才培养的诉求,将针对AI人才培养的重点由单一岗位转向多岗兼容、知识理论优势转向复合智能优势、传统学校式培养转向校企协同育人、专业技能转向综合素质,从而对接并逐渐满足数字化产业人力资本的价值开发。同时,人工智能教育机构应根据数字化产业发展要求和资源禀赋条件,尤其要结合区域数字化产业发展优势,合理开发并设置相关专业和课程。首先,应根据自身的基础条件和发展特色,明确侧重点,建立特色化专业。其次,应根据自身的发展定位,密切结合区域数字化产业发展状况,引入数字化产业、行业的技术标准和数字型企业具体的岗位能力要求,建立AI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再次,应加大人工智能前沿技术类课程体系的研发,找准教学内容与岗位技能的契合点,以保证AI人才培养适应劳动力市场的需求。最后,人工智能办学机构应撰写年度AI人才培养质量报告,并根据数字化产业总体发展状况,结合数字型企业提供的岗位技能信息,为满足数字知识与信息、数字信息技术的更新与发展需要适时调整专业和课程体系。

    第三,在“保障面”上,应以“制度规范”为核心,积极发挥AI人才培养的政府统筹服务效能。首先,要未雨绸缪,在国家层面尽快建立与之相配套的人工智能教育法律法规体系、伦理规约体系等,强化监督与宏观指导,规范AI人才教育与培训的规格;由国家相关部委牵头紧盯计算机视觉、机器学习、自然语言处理、机器人和语音识别等人工智能的关键领域和前沿技术,强化资金、人才、技术等资源的有效供给,推动算法创新、数据积累、算力升级等核心层面取得开创性突破(李家俊, 2019),不断促进数字知识与信息、数字信息技术变革创新。其次,应由政府统筹,成立相关咨询专家组(主要由人工智能教育相关机构、数字型企业中在人工智能领域具有战略思考、实践经验和影响力的专家学者组成,其主要作用是负责对人工智能教育机构设立、AI人才培养、产学研合作等法规制度、相关规划提出咨询建议),尽快共同研究推进人工智能教育学科的建设,如推动人工智能一级学科建設、完善人工智能教育体系等(国务院, 2017)。最后,应由人工智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统筹指导,强化对人工智能教育的科学设计和统筹布局——提出并制定增加人工智能领域本专科、研究生招生指标的方案及措施,鼓励有条件的普通高校、高职院校等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建立人工智能学院、人工智能研究院或人工智能交叉研究中心,多种方式开展AI人才培养(王俊, 2018);鼓励人工智能教育办学机构对照国家与区域数字化产业、数字型企业发展需求设立相关二级学科或交叉学科、布点相关专业、设置相应课程。因为,2017年只有20所高校开设人工智能相关课程,2018年也仅有30多所高校开设相关专业(第一财经网, 等, 2019),显然以这样的“规模”已无法补足当前百万级以上AI人才的缺口。因此,通过政府及相关行政部门的制度规范与保障推进,科学合理、稳步有序地扩大人工智能机构及人才培养的规模,是满足数字型企业、数字化产业发展需求并适应数字经济建设与快速发展的必然要求。

    四、结语

    当前,我们正处在工业革命和信息革命叠加的人类发展新时代,两种革命的交叉点正是人工智能,它也正在成为两种革命的驱动力,并将开启数字经济时代。AI人才作为人工智能的承载者、应用者与开发者,是推动数字经济发展的关键支撑和核心动力。纵观世界各国数字经济发展的进程可以看出,数字经济的生成、发展与成长,正是有赖于相应人才的支撑和保障。那么,面向新时代、面对新要求,通过人工智能教育培养大量高精尖型AI人才,不仅是抢占人工智能世界制高点的有效途径,也是推进和引领数字经济发展的迫切要求。因此,我们要根据数字经济建设与发展的战略要求,以更为主动、更加积极的行动,推进人工智能教育与数字经济的协同联动,实现二者互利共赢并走向深层次联动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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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简介:邓文勇,博士研究生,天津大学教育学院(300354)。

    黄尧,硕士,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师范大学国家职业教育研究院(100875)。

    责任编辑 张志祯 刘 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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