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北京市属高校科学定位的环境因素和对策
徐宝力
“十五”期间,首都高等教育虽然在规模上实现了普及化,但其规模、结构、质量、效益之间的协调问题日益突出。特别是市属院校,在办学条件日益紧张的情况下,高等教育的扩招所带来的影响还需要一段时间进行消化和吸收,提高质量成为当务之急。问题是,相对于中央部委所属院校来说,市属院校总体上底子薄、实力弱、基础差,亦步亦趋地追赶,难见效果。要实现质量的“提速”,必须重新研究目标定位,找准发展的目标,办出学校的特色。但在市属高校的“十一五”规划中,我们可以明显地看到学校的定位存在“求全”、“攀高”、“趋同”现象,也能够感到在定位过程中的困惑、茫然和无所适从,这除了学校自身的原因以外,在学校所处的体制和机制环境上,还有一些因素成为学校定位艰难的原因。
一、影响市属高校科学定位的环境因素
1.高等教育的高速普及化和管理体系变革的严重滞后是重要因素
首都高等教育从1999年扩招到2004年毛入学率超过50%,正式宣布北京在全国率先进入高等教育普及化阶段。短短6年时间,从精英式高等教育跨入普及化高等教育阶段,高校的情况可以说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最突出的变化是精英式的高等教育已经变成了多样化的高等教育。但高等教育的管理体系没有大的变革,以唯一的、精英式的高等教育管理体系,面对普及化阶段的、以多样性为主要特点的高等教育现状,可以说是诸多问题衍生的根源。
以人才培养的目标定位为例,20世纪80年代,我们对本科生培养目标定位提倡的是“宽口径、厚基础”,这种提法覆盖了所有本科学校,包括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直至北京联合大学。原因之一是当时的高考录取比例不过10%左右,即使北京联合大学的学生也应属于精英式教育的范畴。理所当然地,社会对高校的定位和学校自身的定位共识度就比较高:培养“高级专门人才”。但在今天,高等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仍然用“高级专门人才”作为高校人才培养的目标定位,即使限制在本科层次以上,显然也已不再适宜。但对于精英式教育以外的其他类型的高校,国家和地方的教育行政部门并没有设置专职机构。教育部高教司只有高职高专处一个处专门面对高职教育,并且只面对专科层次的高职学校,明显地把北京联合大学这样的既有本科也有高职教育的学校和其他应用型高校放到“培养‘厚基础、宽口径的高级专门人才”的学校行列中,造成这一类型的高校人才培养目标定位无所适从。
2.政府引导的目标和配套的制度、机制严重“错位”是主要因素
出于宏观管理的需要,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的定位必须加以引导,否则有限的资源难以合理地配置到不同类型的高校。但事实上政府部门的引导和配套的政策、机制往往严重“错位”,造成高校定位过程中的茫然。
例一:政府要求学校不要盲目攀比,但政府组织的评估却是按一个标准把学校分出高低的。例如教育部组织的对某学院本科教学工作水平的评估,结论是“良加加”,意思是比“良”好很多,既然好很多,为什么不能得优呢,专家组私下的说法是,这是一所纯本科的学院,连硕士点都没有,如果评为优秀,其他学校还怎么评估?类似这种现象在一批被评学校都存在——虽然这是“本科”并且是教学“工作”评估。
例二:一方面北京市政府要求各市属高校要控制规模,强调内涵发展,另一方面很大比例的财政拨款是按在校学生数拨付,招生越多,得到的财政经费越多,显然,这种经费支持的模式与政府对学校的引导方向是严重错位的。当然,这是仅仅站在教育系统内部的角度来分析而得出的结论。
3.大批学校划转地方也是高校定位问题引起关注的因素之一
2000年前后,一大批原中央部委所属高校划归地方管理,这些学校原本由中央部委或企业、行业协会举办,服务面向非常明确,就是为部委或企业、行业服务,学校横向之间很少比较,定位问题也无需提出讨论。划归地方管理后,事实上改为由地方举办,接受地方政府和教育部双重管理。这种改变带来了一系列问题:一是这些学校划归地方管理后,必然要把服务面向调整为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原来的行业特色不再突出,为区域经济服务大多没有基础,需要重新找到切入点;二是这些划转学校与原有的地方院校在为区域经济服务过程中如何分工,错开服务的领域,实现既能互补又有良性的竞争,是地方院校面临的新问题;三是教育部开展的本科院校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把划转院校与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地方高校放在一起评价,突然加大了学校之间横向的比较,转向当中的划转院校如果不及时明确定位,难以在评估中通过。何况师资队伍的调整、教学实验条件等的改变也需要时间。事实上近年来对高校定位问题的讨论突然升温,大批学校划转地方管理也是原因之一。
4.现行高校入学制度也是市属高校难安其位的因素之一
北京高等教育在2003年进入普及化阶段前后,高校已经突出地显示了多样化的特点,即使限于普通高校的范围,也存在“985工程”、“211工程”、普通本科、“独立学院”、高职学院,或是公办高校、民办高校、中央院校、市属高校等多种称谓和分类方法,反映出政府部门对高校分类和定位的引导。但政府一方面引导学校培养多种类型的人才,同时现行的入学制度仍在用一张试卷区分所有的学生,即简单地用唯一的精英式高等教育选拔人才的标准把不同类型的学生分出层次和高低,也把不同类型的学校排出顺序,这种入学制度强化了学校的层次,淡化了类型,虽然保证了研究型大学选拔精英的需要,但打击了多数学生的自信,也使市属高校难以冲出重围,树立自己的良好声誉。
二、引导市属高校科学合理定位的对策
1.要加大对高等教育科学发展观的宣传力度
要引导社会舆论对北京进入高等教育普及化阶段和多样化高等教育特点的宣传,不能再简单地用唯一的、精英式高等教育的标准去衡量和评价不同类型的高校和高等教育。只有让学生和家长认识到适合的学校或专业才是就学的理想选择,让学校和教师理解社会需要不同类型的人才,各类学校才有可能各安其位、各司其职,共同构建和谐的北京高等教育体系。
2.要加强分类指导,改革管理体系
用什么标准或方法来明确学校的类型是至关重要的,其目的是逐渐淡化学校的层次,强调不同类型学校的不同特色,既不冲击高水平大学的定位,又使低层次学校找到自己的发展空间。这里的关键是要根据不同类型的学校制定不同的管理制度体系。例如,对部分有实力提升办学层次的高校,应提供充足的资金和政策支持其建设高水平大学,使其部分优势学科在北京、全国高等教育系统乃至国际上获取一席之地;而对应用性特色突出的高校,也应该加大财政投入,支持其应用性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模式的探索;对以培养技能型人才为主的高职院校要加大生均经费投入,降低其学费标准,改变这些高校生均经费少、学费高的现象,引导其避免盲目追求办学层次,面向北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技能型人才。
3.要加强对划转院校的指导
划转院校是一个相对特殊的组群,相对于北京市政府举办和管理的市属高校来说,划转时对其隶属关系的定性是“中央和地方共建,日常管理以地方为主”,因此最初被称为“市管高校”。但随着这些学校在服务面向上的调整、北京市支持力度的加大,这些学校与原来的市属高校在管理上已经没有区别,事实上已经并入市属高校的行列。但这些学校在调整服务面向的过程中,其师资队伍、学科专业、教学条件、科研方向等等各方面的转轨都需要时间。如何适度地保持原有的学科专业优势和办学特色,又能尽快地实现为首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需要政府部门的指导。
4.改革现行高校入学制度
应该承认,到目前为止,统一高考仍然是维系入学机会“公平”的唯一有效手段,并且对进入名牌大学的激烈竞争将会长期存在。有这种激烈的竞争,就需要“公平”的机制,统一高考入学就难以被别的方式取代。但伴随着北京进入高等教育普及化阶段,高考录取比例多年保持在70%以上,甚至可能会更高,在低层次高校入学上“公平”的压力会越来越小,这就使我们具备了改革的空间。对于强调动手能力的专科层次的高职学院来说,选拔精英式人才的考卷难以反映就读高职学生的真实水平,也使学校先天地排在本科学校之后,难以树立良好的社会声誉。对这一层次学校入学方式的改革,无论是另行组织考试和录取,还是推广自主考试录取,或是采取“高会统招”等其他方式的考试和录取办法,甚至以性格能力倾向测试和职业生涯规划为依据安排学生就读适合的学校和专业,对学校和学生来说都是利大于弊的选择。
5.要建立多元化的评估体系
政府在指导高校发展的过程中,应当根据不同类型和不同层次高校的任务性质制定不同的标准,允许不同类型和不同层次的高校选择适合自己发展的多样化的办学模式。在综合性评价、教师评价、管理评价和学生评价等各个方面,摆脱单一的学科型大学的评价指标体系的桎梏,制定不同类型学校的评价指标体系,使各级各类学校有明确的不同奋斗目标,各得其所。以应用型大学为例:在综合性评价方面,办学条件应更加注重其实训基地的评估,教材建设注重应用性的评估,办学方向注重办学特色的评估;在教师评价方面,教学质量重点应考察教师知识传授和转化的能力、对学生实践指导的能力,科研上更重视评价教师应用性科研成果而不是基础理论研究,还可以将教师为学生开拓实习和就业市场的能力作为其中的一项指标;在学生评价方面,更注重学生职业能力的演示和实用能力的评估,而不是学术研究和新产品开发的能力,将学生就业率作为考察教育成功的指标,注重个别化教学和学生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作者系北京教育考试院副院长)
[责任编辑:包和春]
“十五”期间,首都高等教育虽然在规模上实现了普及化,但其规模、结构、质量、效益之间的协调问题日益突出。特别是市属院校,在办学条件日益紧张的情况下,高等教育的扩招所带来的影响还需要一段时间进行消化和吸收,提高质量成为当务之急。问题是,相对于中央部委所属院校来说,市属院校总体上底子薄、实力弱、基础差,亦步亦趋地追赶,难见效果。要实现质量的“提速”,必须重新研究目标定位,找准发展的目标,办出学校的特色。但在市属高校的“十一五”规划中,我们可以明显地看到学校的定位存在“求全”、“攀高”、“趋同”现象,也能够感到在定位过程中的困惑、茫然和无所适从,这除了学校自身的原因以外,在学校所处的体制和机制环境上,还有一些因素成为学校定位艰难的原因。
一、影响市属高校科学定位的环境因素
1.高等教育的高速普及化和管理体系变革的严重滞后是重要因素
首都高等教育从1999年扩招到2004年毛入学率超过50%,正式宣布北京在全国率先进入高等教育普及化阶段。短短6年时间,从精英式高等教育跨入普及化高等教育阶段,高校的情况可以说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最突出的变化是精英式的高等教育已经变成了多样化的高等教育。但高等教育的管理体系没有大的变革,以唯一的、精英式的高等教育管理体系,面对普及化阶段的、以多样性为主要特点的高等教育现状,可以说是诸多问题衍生的根源。
以人才培养的目标定位为例,20世纪80年代,我们对本科生培养目标定位提倡的是“宽口径、厚基础”,这种提法覆盖了所有本科学校,包括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直至北京联合大学。原因之一是当时的高考录取比例不过10%左右,即使北京联合大学的学生也应属于精英式教育的范畴。理所当然地,社会对高校的定位和学校自身的定位共识度就比较高:培养“高级专门人才”。但在今天,高等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仍然用“高级专门人才”作为高校人才培养的目标定位,即使限制在本科层次以上,显然也已不再适宜。但对于精英式教育以外的其他类型的高校,国家和地方的教育行政部门并没有设置专职机构。教育部高教司只有高职高专处一个处专门面对高职教育,并且只面对专科层次的高职学校,明显地把北京联合大学这样的既有本科也有高职教育的学校和其他应用型高校放到“培养‘厚基础、宽口径的高级专门人才”的学校行列中,造成这一类型的高校人才培养目标定位无所适从。
2.政府引导的目标和配套的制度、机制严重“错位”是主要因素
出于宏观管理的需要,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的定位必须加以引导,否则有限的资源难以合理地配置到不同类型的高校。但事实上政府部门的引导和配套的政策、机制往往严重“错位”,造成高校定位过程中的茫然。
例一:政府要求学校不要盲目攀比,但政府组织的评估却是按一个标准把学校分出高低的。例如教育部组织的对某学院本科教学工作水平的评估,结论是“良加加”,意思是比“良”好很多,既然好很多,为什么不能得优呢,专家组私下的说法是,这是一所纯本科的学院,连硕士点都没有,如果评为优秀,其他学校还怎么评估?类似这种现象在一批被评学校都存在——虽然这是“本科”并且是教学“工作”评估。
例二:一方面北京市政府要求各市属高校要控制规模,强调内涵发展,另一方面很大比例的财政拨款是按在校学生数拨付,招生越多,得到的财政经费越多,显然,这种经费支持的模式与政府对学校的引导方向是严重错位的。当然,这是仅仅站在教育系统内部的角度来分析而得出的结论。
3.大批学校划转地方也是高校定位问题引起关注的因素之一
2000年前后,一大批原中央部委所属高校划归地方管理,这些学校原本由中央部委或企业、行业协会举办,服务面向非常明确,就是为部委或企业、行业服务,学校横向之间很少比较,定位问题也无需提出讨论。划归地方管理后,事实上改为由地方举办,接受地方政府和教育部双重管理。这种改变带来了一系列问题:一是这些学校划归地方管理后,必然要把服务面向调整为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原来的行业特色不再突出,为区域经济服务大多没有基础,需要重新找到切入点;二是这些划转学校与原有的地方院校在为区域经济服务过程中如何分工,错开服务的领域,实现既能互补又有良性的竞争,是地方院校面临的新问题;三是教育部开展的本科院校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把划转院校与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地方高校放在一起评价,突然加大了学校之间横向的比较,转向当中的划转院校如果不及时明确定位,难以在评估中通过。何况师资队伍的调整、教学实验条件等的改变也需要时间。事实上近年来对高校定位问题的讨论突然升温,大批学校划转地方管理也是原因之一。
4.现行高校入学制度也是市属高校难安其位的因素之一
北京高等教育在2003年进入普及化阶段前后,高校已经突出地显示了多样化的特点,即使限于普通高校的范围,也存在“985工程”、“211工程”、普通本科、“独立学院”、高职学院,或是公办高校、民办高校、中央院校、市属高校等多种称谓和分类方法,反映出政府部门对高校分类和定位的引导。但政府一方面引导学校培养多种类型的人才,同时现行的入学制度仍在用一张试卷区分所有的学生,即简单地用唯一的精英式高等教育选拔人才的标准把不同类型的学生分出层次和高低,也把不同类型的学校排出顺序,这种入学制度强化了学校的层次,淡化了类型,虽然保证了研究型大学选拔精英的需要,但打击了多数学生的自信,也使市属高校难以冲出重围,树立自己的良好声誉。
二、引导市属高校科学合理定位的对策
1.要加大对高等教育科学发展观的宣传力度
要引导社会舆论对北京进入高等教育普及化阶段和多样化高等教育特点的宣传,不能再简单地用唯一的、精英式高等教育的标准去衡量和评价不同类型的高校和高等教育。只有让学生和家长认识到适合的学校或专业才是就学的理想选择,让学校和教师理解社会需要不同类型的人才,各类学校才有可能各安其位、各司其职,共同构建和谐的北京高等教育体系。
2.要加强分类指导,改革管理体系
用什么标准或方法来明确学校的类型是至关重要的,其目的是逐渐淡化学校的层次,强调不同类型学校的不同特色,既不冲击高水平大学的定位,又使低层次学校找到自己的发展空间。这里的关键是要根据不同类型的学校制定不同的管理制度体系。例如,对部分有实力提升办学层次的高校,应提供充足的资金和政策支持其建设高水平大学,使其部分优势学科在北京、全国高等教育系统乃至国际上获取一席之地;而对应用性特色突出的高校,也应该加大财政投入,支持其应用性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模式的探索;对以培养技能型人才为主的高职院校要加大生均经费投入,降低其学费标准,改变这些高校生均经费少、学费高的现象,引导其避免盲目追求办学层次,面向北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技能型人才。
3.要加强对划转院校的指导
划转院校是一个相对特殊的组群,相对于北京市政府举办和管理的市属高校来说,划转时对其隶属关系的定性是“中央和地方共建,日常管理以地方为主”,因此最初被称为“市管高校”。但随着这些学校在服务面向上的调整、北京市支持力度的加大,这些学校与原来的市属高校在管理上已经没有区别,事实上已经并入市属高校的行列。但这些学校在调整服务面向的过程中,其师资队伍、学科专业、教学条件、科研方向等等各方面的转轨都需要时间。如何适度地保持原有的学科专业优势和办学特色,又能尽快地实现为首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需要政府部门的指导。
4.改革现行高校入学制度
应该承认,到目前为止,统一高考仍然是维系入学机会“公平”的唯一有效手段,并且对进入名牌大学的激烈竞争将会长期存在。有这种激烈的竞争,就需要“公平”的机制,统一高考入学就难以被别的方式取代。但伴随着北京进入高等教育普及化阶段,高考录取比例多年保持在70%以上,甚至可能会更高,在低层次高校入学上“公平”的压力会越来越小,这就使我们具备了改革的空间。对于强调动手能力的专科层次的高职学院来说,选拔精英式人才的考卷难以反映就读高职学生的真实水平,也使学校先天地排在本科学校之后,难以树立良好的社会声誉。对这一层次学校入学方式的改革,无论是另行组织考试和录取,还是推广自主考试录取,或是采取“高会统招”等其他方式的考试和录取办法,甚至以性格能力倾向测试和职业生涯规划为依据安排学生就读适合的学校和专业,对学校和学生来说都是利大于弊的选择。
5.要建立多元化的评估体系
政府在指导高校发展的过程中,应当根据不同类型和不同层次高校的任务性质制定不同的标准,允许不同类型和不同层次的高校选择适合自己发展的多样化的办学模式。在综合性评价、教师评价、管理评价和学生评价等各个方面,摆脱单一的学科型大学的评价指标体系的桎梏,制定不同类型学校的评价指标体系,使各级各类学校有明确的不同奋斗目标,各得其所。以应用型大学为例:在综合性评价方面,办学条件应更加注重其实训基地的评估,教材建设注重应用性的评估,办学方向注重办学特色的评估;在教师评价方面,教学质量重点应考察教师知识传授和转化的能力、对学生实践指导的能力,科研上更重视评价教师应用性科研成果而不是基础理论研究,还可以将教师为学生开拓实习和就业市场的能力作为其中的一项指标;在学生评价方面,更注重学生职业能力的演示和实用能力的评估,而不是学术研究和新产品开发的能力,将学生就业率作为考察教育成功的指标,注重个别化教学和学生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作者系北京教育考试院副院长)
[责任编辑:包和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