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民事诉讼法角度谈保全证据公证
摘 要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人们对于自我权利义务的认识越来越清晰,如何在维权过程中提供有效证据已经是十分普遍的现象,如何让证据的时效性和时间性更强值得深思,公证保全根据社会需求应运而生,为当事人维护自身合法权利提供基础,本文以此为出发点,希望为保全证据公证相关法律完善提供借鉴。
关键词 保全证据 公证 诉讼证据
作者简介:吕长春,河北省遵化市公证处主任。
中图分类号:D926.6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8.01.292
随着现代社会、科技的发展,人们对社会关系的稳定和安定的诉求也愈加强烈,由此,公证机关的职能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特别是公证机关的保全证据职能也在实践中得到越来越广泛的应用,保全证据公证是近几年公证事务中的一道屏风和亮点,并已逐渐成为最受人们关注的一项新兴业务。保全证据公证业务数量也与日攀升,呈逐年上升态势,究其根源,除了保全证据公证是公证机构的职能所在,引领保全证据公证数量增多的一种潜在原因之外,真正使保全证据公证数量上升的,还是因为民事诉讼证据制度的改革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诉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中有关证据的规定, “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 “物证、档案、鉴定结论、勘验笔录或者经过公证、登记的书证,其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这样的规定为保全证据公证奠定了法律基础。从而使得保全证据公证有了更广阔的适用范围,为充分发挥公证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彰显其独特价值。笔者借本人亲自参与的一起保全证据公证,来粗略谈一谈进入诉讼程序中申请保全证据公证的体会和认识。
案件介绍:
2016年4月13日上午,马某来XX公证处称其诉李某侵害股东权益一案中,已申请某法院对其所在公司的记账凭证和“用友记账计算机服务器”进行了查封保全,为维护马某合法权益,马某特要求公证处对某法院查封账目情况进行录像保全证据,同时某法院法官也主动与公证处电话沟通,反映该案被告李某身份特殊,有着一定的政治地位和社会背景,多次给其打电话想通知他查封一事均无人接听,为体现司法裁判的客观、公平、公正,法官建议和恳请公证机构能受理此保全证据公证。面对此情此景,公证处组织召开了紧急处务会议,经研究决定依法受理了马某的保全证据公证申请,并指派两名公证人员立即着手做好保全证据前的准备工作。当日十三时三十分,两位承办此项业务的公证人员随同马某、某法院工作人员及摄像人共同来到了保全证据的工作现场——XX公司财务档案室401。在公证人员的监督下,法院开始查封XX公司2013年到2015年度三年的纸质记账凭证共计120本,工作人员逐一清点、记录,并分装成五箱,加贴封条封存。正当法院开始对“用友记账计算机服务器”内的电子账目进行查封保全时,整个办公大楼突然停电,為确保已查封的证据安全运到法院保存,工作人员迅速将证据搬到电梯口等待电梯时,从外面闯进来八九个不名身份的人,无视法律的尊严,围堵在场工作人员,嚷嚷着让所有人马上停止搬运,已贴封条封存的五箱证据不许离开这座办公大楼,否则让证毁人亡,法院查封保全工作陷入举步维艰之境,查封证据被迫置留现场,保全证据公证工作中途停止。
十七时,案件中的被告李某西装革履、大腹便便地带着两三个左呼右应的人来到了保全证据现场,口口声声说法院未通知他就依单方申请查封,程序上不仅是违规操作,而且还侵犯了其公司的商业秘密,要求在场人员全部离开,将已查封的证据放回原处。情势变得非常紧张。为了维护司法程序的严肃性,缓解对立双方的矛盾,减轻法院的负担 ,公证人员挺身而出,表明身份后,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向李某说明保全证据的客观性,并且让李某观看了完整清晰的录像资料,释解其疑,平复了李某的浮躁情绪。李某表示可进行保全证据公证,但不允许查封帐目搬离所在的电梯口,双方僵持不下。法院工作人员就地请示上级领导,但此时已是下班时分,只能第二天上班才可作出决定。
夜幕降临,查封工作仍无法恢复进行,置身于荒郊野外的办公大楼一片漆黑,远处隐约可见的星星点点的亮光必是家家户户茶余饭后在分享欢乐。而两位公证人员为保护证据不被破坏,饥肠辘辘却不敢离开半步,利用手机的余电照亮,坚守在保全证据的一线现场。
叮铃铃的电话铃声划破了整个大楼的宁静,电话的另一头传来婴儿撕心裂的啼哭声,“你到底什么时候回来,这都晚上十一点了,孩子饿的没奶吃,嗓子都哭哑了,你还管不管孩子,哪有你这么狠心的妈!” 着急、气愤、责怪的催促让XX公证员眼圈有些发红,奶水充胀的乳房又硬又疼,正处于哺乳期的她何尝不想马上就回去喂喂尚在襁褓中嗷嗷待哺的儿子,可看看地上已贴封条的五箱证据和身边八九个虎视眈眈的不名男子,XX公证员安慰着丈夫说道:今晚你先抱着儿子哄哄他睡吧,我办完保全证据公证就马上回去”,不等对方回答便挂断了电话,眼泪在眼眶里转了转便又投身到工作中来。4月份,夜里温度还在零下几度,外出穿的单薄制服已不能御寒。时钟在分分秒秒的滴答声中转到了零点以后,按人体生物钟的客观规律,此时正是人困倦乏的极限,也是夜深人静最危险的时刻。两名公证人员丝毫不敢懈怠,始终保持着高度警惕,困了就狠狠地掐掐自己的胳膊,腿蹲麻了就站起来在原地小跑,抵抗着寒冷和倦意的袭击,眼睛时刻不离开摆放在地面的已被查封的证据,坚决不允许任何人侵犯它。
零晨二点二十八分,楼道里由远而近的传来凌乱的脚步声,晃动的手电筒的亮光在夜色中特别分明,又有六七个男人来到保全证据的现场,浑身带着酒气,叫喊着要将证据搬走,空气中立刻充满了一股无烟的火药味,剑拔弩张,随时都有可能发生危险。公证员下意识地握紧手中刚刚收集起来的证据录像带,像保护自己的孩子一样小心警惕起来,不让任何人抢走和伤害。身临窘境的法院工作人员,面对威胁和恐吓,仍然果敢坚定地表示:任何人不能破坏保全证据的现场,坚决维护现状!在义正词严的公正执法者面前,也许是恶无根基,邪不压正,来者被法律的尊严所惧,最终放弃了其不法之举,公证保全的证据安安稳稳地固守在原地。
黎明前的黑暗终将逝去,清晨的第一缕阳光冉冉升起,照耀在这片安静祥和的大地上。
法院工作人员仍在焦虑地等待着上级的决定,公证人员忍着身体不适坚守着岗位,并对当事人做着耐心、细致的解释、劝说工作,让其放弃那些不理智、冲动的言语和行动。一小时,两小时……,上午过去了。
人是铁饭是钢,昨晚和早晨都没有进餐,工作人员实在顶不住了,中午就以泡面、火腿肠简单充饥了一下,继续守护着一个又一个小时,下午五时三十分,法院终于做出决定,采取一切防范措施,就地查封,适时封存到法院。在公证人员的监督下,法院工作人员又将楼梯口的查封证据封存在财务室,将玻璃、门窗加好封条、盖章,财务室的钥匙封存在档案袋里,交由法院保管。十九时三十分查封保全工作完成。
当公证人员拖着疲惫的身躯面带憔悴地返回单位时,已是晚上九点多钟了,历时近三十个小时的保全证据工作终于完美的尘埃落定。
为了不影响诉讼进程,公证人员又马不停蹄,于四月十五日用时近四个小时监督摄像人员依录像带刻制光盘,制作公证书及时发放到申请人手中。申请人马某喜极而泣,将一面烫有“廉政为明 公正无私”八个鎏金大字的锦旗送到公证处,并握着公证人员的手说:原先我认为公证处没啥用,也不信它,这回我信了,公证人员当真临危不惧,维护公平正义,维护了我的合法权益,太让我佩服了,给你们点赞!
客观公正的保全证据公证使法院作为中立裁判机关清者更清,诉讼的双方惑者不惑,实现了一证三赢的格局。
类似上述案例,2016年上半年笔者所在公证处就已办结了五件,突破了以往訴讼中保全证据公证不敢越雷池半步的禁区。
笔者认为,对于已经进行诉讼程序,法院一审尚未结案的情况下,公证机构因当事人的申请,对有关证据的查封过程监督,进行保全证据的问题,并没有超越公证法规定的业务范围,并且程序合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诉讼过程中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
我们注意到这里讲的是可以,而不是应当,可以则意味着许可之意,就是说法律赋予当事人这样一项权利,可以不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从这个角度看,当事人选择向公证处申请保全证据就有了法律支持,公证介入保全诉讼中的证据,成为当事人寻求司法救济的一种手段,也为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提供了契机。虽然此类公证的风险较之诉前保全证据公证多之又多,但既然法律赋予了公证此项职能,保全证据公证就不可避免地会遇到这样那样的困难,随着不同个案的涌现,保全技术和手段也会随着逐渐完善。如何办好此类高风险的公证业务,在保证办证人员人身安全的同时更好地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需要全国的公证同仁共同努力、缜密思考和不懈追求,特别是需要观念的创新和不停的实务操作,才能驾轻就熟,而且根据申请人的需求点,制定个性化的公证策略,进而制作出申请人满意的公证产品,保障和便利申请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为人民法院正确认定案件事实,公正、及时审理民事案件提供无懈可击的证据基础。笔者在此赘述的仅是皮毛寸草,不成熟之处,还请各位同仁、前辈批评指正!
参考文献:
[1]薛凡.司法视野中的公证保全证据//实践丛刊(第1卷).厦门:厦门大学出版社.2014.
关键词 保全证据 公证 诉讼证据
作者简介:吕长春,河北省遵化市公证处主任。
中图分类号:D926.6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8.01.292
随着现代社会、科技的发展,人们对社会关系的稳定和安定的诉求也愈加强烈,由此,公证机关的职能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特别是公证机关的保全证据职能也在实践中得到越来越广泛的应用,保全证据公证是近几年公证事务中的一道屏风和亮点,并已逐渐成为最受人们关注的一项新兴业务。保全证据公证业务数量也与日攀升,呈逐年上升态势,究其根源,除了保全证据公证是公证机构的职能所在,引领保全证据公证数量增多的一种潜在原因之外,真正使保全证据公证数量上升的,还是因为民事诉讼证据制度的改革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诉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中有关证据的规定, “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 “物证、档案、鉴定结论、勘验笔录或者经过公证、登记的书证,其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这样的规定为保全证据公证奠定了法律基础。从而使得保全证据公证有了更广阔的适用范围,为充分发挥公证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彰显其独特价值。笔者借本人亲自参与的一起保全证据公证,来粗略谈一谈进入诉讼程序中申请保全证据公证的体会和认识。
案件介绍:
2016年4月13日上午,马某来XX公证处称其诉李某侵害股东权益一案中,已申请某法院对其所在公司的记账凭证和“用友记账计算机服务器”进行了查封保全,为维护马某合法权益,马某特要求公证处对某法院查封账目情况进行录像保全证据,同时某法院法官也主动与公证处电话沟通,反映该案被告李某身份特殊,有着一定的政治地位和社会背景,多次给其打电话想通知他查封一事均无人接听,为体现司法裁判的客观、公平、公正,法官建议和恳请公证机构能受理此保全证据公证。面对此情此景,公证处组织召开了紧急处务会议,经研究决定依法受理了马某的保全证据公证申请,并指派两名公证人员立即着手做好保全证据前的准备工作。当日十三时三十分,两位承办此项业务的公证人员随同马某、某法院工作人员及摄像人共同来到了保全证据的工作现场——XX公司财务档案室401。在公证人员的监督下,法院开始查封XX公司2013年到2015年度三年的纸质记账凭证共计120本,工作人员逐一清点、记录,并分装成五箱,加贴封条封存。正当法院开始对“用友记账计算机服务器”内的电子账目进行查封保全时,整个办公大楼突然停电,為确保已查封的证据安全运到法院保存,工作人员迅速将证据搬到电梯口等待电梯时,从外面闯进来八九个不名身份的人,无视法律的尊严,围堵在场工作人员,嚷嚷着让所有人马上停止搬运,已贴封条封存的五箱证据不许离开这座办公大楼,否则让证毁人亡,法院查封保全工作陷入举步维艰之境,查封证据被迫置留现场,保全证据公证工作中途停止。
十七时,案件中的被告李某西装革履、大腹便便地带着两三个左呼右应的人来到了保全证据现场,口口声声说法院未通知他就依单方申请查封,程序上不仅是违规操作,而且还侵犯了其公司的商业秘密,要求在场人员全部离开,将已查封的证据放回原处。情势变得非常紧张。为了维护司法程序的严肃性,缓解对立双方的矛盾,减轻法院的负担 ,公证人员挺身而出,表明身份后,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向李某说明保全证据的客观性,并且让李某观看了完整清晰的录像资料,释解其疑,平复了李某的浮躁情绪。李某表示可进行保全证据公证,但不允许查封帐目搬离所在的电梯口,双方僵持不下。法院工作人员就地请示上级领导,但此时已是下班时分,只能第二天上班才可作出决定。
夜幕降临,查封工作仍无法恢复进行,置身于荒郊野外的办公大楼一片漆黑,远处隐约可见的星星点点的亮光必是家家户户茶余饭后在分享欢乐。而两位公证人员为保护证据不被破坏,饥肠辘辘却不敢离开半步,利用手机的余电照亮,坚守在保全证据的一线现场。
叮铃铃的电话铃声划破了整个大楼的宁静,电话的另一头传来婴儿撕心裂的啼哭声,“你到底什么时候回来,这都晚上十一点了,孩子饿的没奶吃,嗓子都哭哑了,你还管不管孩子,哪有你这么狠心的妈!” 着急、气愤、责怪的催促让XX公证员眼圈有些发红,奶水充胀的乳房又硬又疼,正处于哺乳期的她何尝不想马上就回去喂喂尚在襁褓中嗷嗷待哺的儿子,可看看地上已贴封条的五箱证据和身边八九个虎视眈眈的不名男子,XX公证员安慰着丈夫说道:今晚你先抱着儿子哄哄他睡吧,我办完保全证据公证就马上回去”,不等对方回答便挂断了电话,眼泪在眼眶里转了转便又投身到工作中来。4月份,夜里温度还在零下几度,外出穿的单薄制服已不能御寒。时钟在分分秒秒的滴答声中转到了零点以后,按人体生物钟的客观规律,此时正是人困倦乏的极限,也是夜深人静最危险的时刻。两名公证人员丝毫不敢懈怠,始终保持着高度警惕,困了就狠狠地掐掐自己的胳膊,腿蹲麻了就站起来在原地小跑,抵抗着寒冷和倦意的袭击,眼睛时刻不离开摆放在地面的已被查封的证据,坚决不允许任何人侵犯它。
零晨二点二十八分,楼道里由远而近的传来凌乱的脚步声,晃动的手电筒的亮光在夜色中特别分明,又有六七个男人来到保全证据的现场,浑身带着酒气,叫喊着要将证据搬走,空气中立刻充满了一股无烟的火药味,剑拔弩张,随时都有可能发生危险。公证员下意识地握紧手中刚刚收集起来的证据录像带,像保护自己的孩子一样小心警惕起来,不让任何人抢走和伤害。身临窘境的法院工作人员,面对威胁和恐吓,仍然果敢坚定地表示:任何人不能破坏保全证据的现场,坚决维护现状!在义正词严的公正执法者面前,也许是恶无根基,邪不压正,来者被法律的尊严所惧,最终放弃了其不法之举,公证保全的证据安安稳稳地固守在原地。
黎明前的黑暗终将逝去,清晨的第一缕阳光冉冉升起,照耀在这片安静祥和的大地上。
法院工作人员仍在焦虑地等待着上级的决定,公证人员忍着身体不适坚守着岗位,并对当事人做着耐心、细致的解释、劝说工作,让其放弃那些不理智、冲动的言语和行动。一小时,两小时……,上午过去了。
人是铁饭是钢,昨晚和早晨都没有进餐,工作人员实在顶不住了,中午就以泡面、火腿肠简单充饥了一下,继续守护着一个又一个小时,下午五时三十分,法院终于做出决定,采取一切防范措施,就地查封,适时封存到法院。在公证人员的监督下,法院工作人员又将楼梯口的查封证据封存在财务室,将玻璃、门窗加好封条、盖章,财务室的钥匙封存在档案袋里,交由法院保管。十九时三十分查封保全工作完成。
当公证人员拖着疲惫的身躯面带憔悴地返回单位时,已是晚上九点多钟了,历时近三十个小时的保全证据工作终于完美的尘埃落定。
为了不影响诉讼进程,公证人员又马不停蹄,于四月十五日用时近四个小时监督摄像人员依录像带刻制光盘,制作公证书及时发放到申请人手中。申请人马某喜极而泣,将一面烫有“廉政为明 公正无私”八个鎏金大字的锦旗送到公证处,并握着公证人员的手说:原先我认为公证处没啥用,也不信它,这回我信了,公证人员当真临危不惧,维护公平正义,维护了我的合法权益,太让我佩服了,给你们点赞!
客观公正的保全证据公证使法院作为中立裁判机关清者更清,诉讼的双方惑者不惑,实现了一证三赢的格局。
类似上述案例,2016年上半年笔者所在公证处就已办结了五件,突破了以往訴讼中保全证据公证不敢越雷池半步的禁区。
笔者认为,对于已经进行诉讼程序,法院一审尚未结案的情况下,公证机构因当事人的申请,对有关证据的查封过程监督,进行保全证据的问题,并没有超越公证法规定的业务范围,并且程序合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诉讼过程中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
我们注意到这里讲的是可以,而不是应当,可以则意味着许可之意,就是说法律赋予当事人这样一项权利,可以不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从这个角度看,当事人选择向公证处申请保全证据就有了法律支持,公证介入保全诉讼中的证据,成为当事人寻求司法救济的一种手段,也为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提供了契机。虽然此类公证的风险较之诉前保全证据公证多之又多,但既然法律赋予了公证此项职能,保全证据公证就不可避免地会遇到这样那样的困难,随着不同个案的涌现,保全技术和手段也会随着逐渐完善。如何办好此类高风险的公证业务,在保证办证人员人身安全的同时更好地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需要全国的公证同仁共同努力、缜密思考和不懈追求,特别是需要观念的创新和不停的实务操作,才能驾轻就熟,而且根据申请人的需求点,制定个性化的公证策略,进而制作出申请人满意的公证产品,保障和便利申请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为人民法院正确认定案件事实,公正、及时审理民事案件提供无懈可击的证据基础。笔者在此赘述的仅是皮毛寸草,不成熟之处,还请各位同仁、前辈批评指正!
参考文献:
[1]薛凡.司法视野中的公证保全证据//实践丛刊(第1卷).厦门:厦门大学出版社.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