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我国国防科技成果转化的因素及应对措施分析
张明阳
摘 要:随着我国国防科技研究的不断推进,其成果转化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难题。国防科技成果如无法得到高效的转化和应用,其潜在的价值也就无法得到体现,将直接影响整个行业领域的技术发展。对此,就需要我们对国防科技成果的转化加以研究分析,以找到推动转化应用的有效策略。本文分析了国防科技成果转化机理以及国防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的各影响因素,进而提出了控制这些影响因素并提升转化效率的具体措施。
关键词:国防科技成果;成果转化;因素分析
一、国防科技成果转化机理分析
国防科技研究是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重要推动力量,更关系到我国建设发展与安全全局。然而,国防科技研究的价值要真正得以体现,还需要通过实施成果转化,使国防科技成果真正的在实践中得以应用,从而带动国防工业科技体系的整体发展。随着近年来深入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建立“小核心、大协作”的发展模式,国防科技成果的转化涉及到两方面:一是满足国防需求实现民参军,吸纳创新科技成果,二是满足民用需求实现军转民,推广军民两用技术。这两种成果转化模式虽然转化方向不同,但科技成果转化的机理类似,参与要素都包含技术输出主体、技术接受主体以及中间载体。而国防科技转化中的技术输出主体主要是军地技术高校、军工集团及科研机构等,是创新科技成果的主要供给者。在国防科技成果输出后,还需要中介服务机构或创新中心等服务平台为成果供需双方搭设建立联系的桥梁,帮助双方完成信息交换、开展合作以及共享收益等,最终实现接受主体方面的成果转化目标。在这中间发挥桥梁作用的服务平台显得尤为重要,依托其建立起的信息交流高速通道,能够节约转化所需的时间成本,降低信息不对称带来的潜在风险。在国防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这三方面参与要素缺一不可,但转化模式根据目的不同,方式可以灵活多变,既可以是企业主导为实现自身发展,提升行业水平的军转民,也可以是为满足军事需求,以创新科技成果推动军队战斗力建设的民参军。正是由于军民技术的互相转化,国防科技成果转化中的输出主体与接受主体也并非是固定的,但实际上的转化过程都是追求资源利用最大化的一个资源再分配过程。
二、影响我国国防科技成果转化的因素
从国防科技成果转化的机理可以发现,其整个转化过程中各环节与各要素都环环相扣、紧密联系,也就是说,在国防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任何一个环节的不顺畅,都将阻碍转化的流程,达不到转化的目的,因此就要对各环节影响因素展开进一步的分析。
首先,科技成果本身的特征将从根本上决定了转化结果。在国防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不同的科技成果其转化难度也各不相同。随着国防科技成果解密工作不断推进,一些军用技术向民用领域转化的过程中,如果通用性较好、成熟度较高,则其后续推广转化时并不需要投入过多的改造成本,因此其转化也更容易实现,但如果其通用性不好,则接受主体在对成果转化应用时难度更大,其成果也就很难实现转化应用。而对于军队在吸纳民营企业和创新团队的创新科技成果时,成果的质量能否满足军事需求,也将直接影响转化的结果。此外,国防科技成果本身的先进性也会对转化产生影响。这是因为成果的先进性越高,转化的难度就越大,则其在转化过程中越需要更长时间的试验和改造,增加的科研成本、时间成本、投资成本使得转化过程中的不确定性因素也增多,所以接受主体在充分考虑风险时对成果转化运用的积极性也相应更低。
其次,中间载体的构建成熟度将对转化产生影响。科技成果转化的公共服务平台是有多个体系构建出的综合服务体系,是科技成果转化活动的催化剂,其成熟度将直接影响科技成果转化的效率。一方面,其信息交换能力将影响输出与接受主体间的信息对称性和匹配性,进而影响转化效率。当前军地之间科技成果转化的主要障碍就是信息交流不畅,公共服务平台就必须在达到保密要求的基础上实现信息安全、快速的传递。另一方面,其综合服务能力直接影响成果转化过程中的交易成本,尤其是在面对复杂大型的转化项目时,需要高水平人才队伍的保障。在构建服务机构的同时,注重培养多方面的服务人才,在注重强化军地相关法律法规学习的同时,还需要加强技术、经济、管理等方面的专业知识。
再次,输出与接受主体在转化中的能力与意愿将直接决定转化结果。国防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的输出主体与接受主体都会对转化的发生作出自己的决策,因此两者的意愿是转化最终能否完成的直接决定因素。所以,在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时,必须发挥参与主体的积极性。特别是,在以军事需求为牵引的民参军项目中,要发挥好输出主体的主动性,国家和军队通过政策引导和计划调控的方式,鼓励创新成果快速转化,扶持创新团队开展转化研究,为创新驱动发展提供源源不断地动力。同时,输出方的成果输出能力和接受方的转化能力也会对转化点有效性造成一定影响,在实施转化过程中,需通过完善转化评价机制,完善对转化能力的考核和监督,及时调整转化的技术路线和方案。
最后,国防科技成果转化中内外部的各种风险因素也会对其最终转化产生影响。如成果转化过程中的社会因素、市场因素、管理因素、生产因素、资金因素等都具有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特别是在当前科技飞速发展,技术复杂性越来越大,相关的投入成本也越来越高的同时,如果缺少相应的风险控制手段,转化一旦失败,造成的损失也将无法挽回。所以,在转化过程中,必须提高国家和军队的服务管理水平,提高风险意识,运用创新管理方式,达到精准、高效的管理目的。
三、有效控制各种影响因素提升转化效率的具体措施
(一)加强国防科技成果转化的顶层规划与设计
为切实加强国防科技成果在民用领域中的转化,并更好地推进技术成果的雙向转化,还需要从顶层设计层面对国防科技成果转化加强指导。一方面,国家应针对国防科技成果转化明确具体的牵头责任部门,并成立专门针对此项工作进行研究和指导的议事协调机构,通过深入研究国防科技成果转化问题来对其工作的开展制定出具体的规章制度、军地协调机制和其他宏观政策。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和军队内部也要在各级各地区设立对应的办事机构,为成果转化工作提供必要服务,并将其纳入各级工作考评内容,以督促国防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在实际工作上的具体落实。
(二)加快建设我国成果转化方面的信息沟通和信任机制
针对国防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的信息交换工作,需要尽快建设起成果转化的信息沟通与信任机制,以确保国防科技成果的有效发布和传播。一方面,国家应尽快针对国防科技成果转化建立起专门的数据信息库,对各种研究成果进行收录、管理,并开通知识产权确权查询功能,通过信息综合平台的全面建设来更好地开展信息发布与交流服务,为所有技术输出主体以及输出与接受主体间提供优质的信息交流与沟通服务。另一方面,军队依托现有的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增加用以科技成果发布和技术转化需求的发布的功能模块,从而为国防科技成果供求双方的信息交流和技术交易提供一个值得信赖的官方平台。此外,还可以利用中介机构、创新产业园区、产业技术联盟等中间机构来丰富各主体方直接的信息交流与共享。
(三)加快完善有关国防科技成果转化的法律法规体系
法律法规能够更好地保障技术输出主体与接受主体间信息交换时的真实有效性和准确性,从而保障各方利益,合理处理纠纷。同时,法律法规也可以使我国国防科技成果在各领域的转化更加规范,从而促进军民互转,实现军民融合,发挥科技创新带来的巨大动力。在这一方面,我国可以参考美国、日本及俄罗斯等国家的做法,加快出台国防科技成果转化、军转民、民转军以及国防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从而以法律手段来营造良好的国防科技成果转化发展环境。
(四)加快完善国防科技转化的投融资机制
国防科技成果转化只有在保证各方利益的情况下才能充分激发转化积极性。在这一方面,解决成果转化的投融资问题就显得尤为关键。首先,为促进国防科技成果的转化,国家可以设立相应的专门用于成果转化的专项资金,用以由政府鼓励推动某些在民用领域具有较大应用潜力国防科技成果的转化工作。其次,对于一些通用程度较高且易于转化的成果可以通过引入市场化手段来拓宽投融资渠道,从而为其成果转化筹措更多資金。再次,应积极鼓励私人在国防科技成果转化上进行投资,以风险与收益并存的思路引导私人参与国防科技成果转化,从而弥补政府和军队投入的不足。最后,也可以通过推进军民融合深入开展产学研合作来同时借助发挥军民双方的力量和优势进行成果转化过程中的技术攻关,并采取双方共同投入、共享收益的模式推动双方合作,从而提升双方参与成果转化的积极性,为国防科技成果转化创造更有利条件。
四、结语
综上所述,结合国防科技成果转化机理分析和各影响因素分析,发现需要强化转化各主体的参与度和联系,才能通过高质量的转化活动实现转化目的。所以需要国家通过顶层设计对国防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予以规范和指导并建设完善的信息交流与信任机制,同时加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投融资配套机制建设,为强化成果转化的落实、激发各方积极性创造更有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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