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刑犯人格基本特征及其影响因素的实证研究

王品卿 曾天德



内容摘要:目的 为了解重刑犯人格基本特征及相关影响因素,为监狱在教育改造重刑犯、对重刑犯进行心理辅导和心理干预提供依据。方法 采用《中国罪犯心理测试个性分测验》(COPA- PI)问卷对福建省四个监狱随机整群抽取678名重刑犯进行施测。结果 与常模相比,重刑犯除了外倾、变态心理的人格特征与常模无显著差异外(p>0.05),在聪敏、同情、从属、波动、冲动、戒备、自卑、焦虑、暴力倾向、犯罪思维等因子均有非常显著的差异(p<0.001);文化程度对聪颖性、同情心有正向预测作用,分别解释变异量的12.2%和19.2%,对从属性和戒备心理有负向预测作用,分别解释的变异量的10.3%和9.3%;家庭经济状况对聪颖性和自卑性有负向预测作用,分别解释变异量的11.5%和9.5%;判刑次数对波动性、戒备性和暴力倾向有正向预测作用分别解释变异量的8.7%,9.5%和9.1%;婚姻状况对自卑性有负向预测作用,能解释变异量的9.1%。结论 重刑犯与普通罪犯存在人格差异,比普通罪犯有更多人格缺陷,文化程度、家庭经济状况、判刑次数和婚姻状况对罪犯人格有一定影响,需要根据其人格特征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和矫治策略。
关键词:重刑犯;人格特征;COPA;影响因素
一、引言
美国的心理学者指出:“犯罪行为是一种障碍” 。而从事犯罪行为的罪犯通常是犯罪心理学研究所关注的热点。近年来,犯罪性质比较恶劣、情节较严重,社会危害性较大的重刑犯又是犯罪心理学研究的一个特殊的群体。与一般罪犯相比,重刑犯的罪行重、刑期较长,发生心理异常及人格偏离 的可能性较大,监狱的管教人员在平时的监管工作中如果不注意对重刑犯的心理问题进行有效地疏导和干预,重刑犯就有可能出现诸如自残、逃跑、自杀等一些极端行为。国内外的学者倾向于从生物因素、社会因素和心理因素三个角度综合地研究犯罪行为的本质 。犯罪心理学的研究显示,一个人的违法犯罪的原因是其违法犯罪机遇和违法犯罪心理相互作用的结果,其中违法犯罪心理起至关重要的作用,违法犯罪心理与个体人格缺陷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导致一个人反复发生违法犯罪行为的各种人格特征的有机结合,即形成了犯罪人格或犯罪性格 。罪犯尤其是重刑犯的心理问题主要表现在负性情绪、认知偏执、缺乏同情心和人格变异等方面。罪犯人格既具有相对稳定性又具有可变性与可塑性,因此对重刑犯的人格的基本特征及其影响因素的探究,对于了解重刑犯人格的基本特征,探讨其犯罪的原因和本质,进行有针对性的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疏导都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近些年来,国内外的学者对罪犯人格特征的研究关注较多,所得出的共性结论是与常模相比,罪犯的人格存在偏离正常的倾向 。Madison认为,研究罪犯的人格特征有助于对罪犯的犯罪行为有更深入的了解,揭示犯罪行为的原因 。国内也有很多关于罪犯人格及心理特征的研究,但研究结果不尽一致 。综观国内外关于罪犯人格特征的研究发现,对于罪犯人格的研究多是针对不同犯罪类型的人群,而对重刑犯这一特殊群体人格特征的研究相对缺乏。对于罪犯人格的测量既有定性的研究也有定量的分析,但测量工具多是基于正常人群的,而对于重刑犯这一群体尤其自身独有的人格特征,需要适合我国国情与犯情的测评工具。本研究使用本土化的适合我国犯情的《中国罪犯心理测试个性分测验》(COPA- PI),对重刑犯这一特殊的群体的人格特征及其相关因素进行探究,以期能够揭示重刑犯与普通罪犯的人格特征差异,探明与重刑犯犯罪密切相关的因素,对于了解重刑犯的违法犯罪的原因和内在机制有重要意义,同时也为监狱对重刑犯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和矫治策略提供理论和实证依据。
二、研究方法
(一)研究对象
选取福建省福州监狱、龙岩监狱、泉州监狱和漳州监狱四个监狱的55岁以下的800名重刑犯进行COPA人格问卷的测试,删除67份未做完的问卷和回答无效55份问卷,最终进入统计分析的有效样本容量为678人,有效率为84.5%。其中福州监狱152人,泉州监狱131人,龙岩监狱232人,漳州监狱163人;文盲31人,小学文化程度214人,初中文化程度356人,高中文化程度66人,大学文化程度9人;年龄在20-25岁267人,26-30岁164人,31-35岁98人,36-40岁77人,41-55岁72人;汉族622人,少数民族56人;判刑次数为一次的有496人,二次的有133人,二次以上的有49人;未婚327人,已婚289人,离异41人,丧偶9人,再婚12人;家庭经济条件好的有9人,一般的有331人,家庭经济条件差的有338;刑期在10-15年46人,无期徒刑的314人,死缓的318人。
(二)测量工具
本研究采用的是《中国罪犯心理评估个性分测验(COPA)》,是我国自行研制、符合中国国情与犯情、拥有全国常模、用于初步测查罪犯个性心理特征的专用量表。该量表由中国罪犯心理评估课题组历经十余年研制而成,属于《中国罪犯心理评估》系列量表之一。该量表由效度指标和临床指标两种维度类型组成,其中效度指标有2个,临床指标有12个。罪犯个性分测验的12项临床指标维度的克伦巴赫系数分别在0.68-0.83之间,整个测验的克伦巴赫系数为0.93,罪犯个性分测验12项临床指标维度的分半信度在0.67-0.83之间,整个测验的分半信度为0.86。
(三)施测过程
在福建省四个监狱的各监区教室采用团体施测的方式来收集原始数据,根据《中国罪犯心理评估个性分测验》中要求的步骤和程序进行施测,为了减少被试伪装,提高测验结果的可靠性,要求被试不用将自己的名字填在问卷上,并说明他们的问卷结果和其改造及减刑无关,对于少数文盲被试,主试为被试念题,被试听懂后选出自己认为最合适的答案。
根据研究目的,把重刑犯在COPA的测验原始分数转换成标准分数再转换成T分数,便于与COPA的常模相对照,用spss16.0社会科学统计软件对数据进行处理分析。
三、结果与分析
(一)重刑犯在罪犯个性分测验上的得分与罪犯个性分测验的常模比较
采用单样本t检验将重刑犯在罪犯个性分测验上的得分与罪犯个性分测验的常模在12个临床量表上进行差异比较,结果见表1。
表1的结果显示,重刑犯除了外倾、变态心理的人格特征与常模无显著差异外(p >0.05),在罪犯个性分测验的其他维度上均与常模存在非常显著的差异(p<0.001)。
(二) 不同文化程度、判刑次数、婚姻状况和家庭经济状况下的罪犯人格维度的方差分析
为考察重刑犯人格的变异特征,本研究选取文化程度、判刑次数、婚姻状况和家庭经济状况几个主要因素为自变量,应用方差分析技术探讨这些变量对毒品犯人格特征形成的影响。
表2显示,文化程度对重刑犯在聪敏、同情、从属、波动、戒备、自卑、焦虑、变态心理分量表测验得分有显著影响;判刑次数对所有分量表测验得分没有显著影响;婚姻状况只对自卑分量表上的测验得分有显著影响;家庭经济状况对重刑犯在聪敏、从属、冲动、自卑、焦虑分量表上测验得分有显著影响;对在文化程度上有显著差异的分量表得分进行LSD检验,结果(表略)表明,总趋势是随着文化程度的提高,聪敏、同情、从属逐渐提高,而波动、戒备、自卑、焦虑、变态心理随着文化程度的提高而降低;对在婚姻状况上有显著差异的分量表得分进行LSD检验发现,未婚比已婚、离异和丧偶的自卑感低,但比再婚的自卑感要高;对在家庭经济状况上有显著差异的分量表进行LSD检验,结果显示家庭经济状况一般的重刑犯在聪敏、从属分量表得分大于家庭经济状况好的和家庭经济状况差的重刑犯,在自卑性和焦虑性分量表上的得分,家庭经济差的重刑犯要高于家庭经济好的和一般的重刑犯。
(三)多元方差分析的结果
多元方差分析的结果(表3)表明:文化程度与婚姻状况的交互作用对12分量表没有显著效应;文化程度与家庭经济的交互作用对自卑有显著效应;婚姻状况和家庭经济状况的交互作用对同情有显著效应;文化程度、婚姻状况和家庭经济状况三因素的交互作用对同情的影响达到显著性水平。
(四)多元线性回归的结果
分别以罪犯人格分测验(COPA)的各维度作为预测变量,以文化程度、判刑次数、婚姻状况、有无慢性病或残疾和家庭经济状况作为自变量,采用多元线性回归技术,结果见表4。
多元线性回归的结果显示(表4),文化程度对聪颖性有正向预测作用而家庭经济状况对聪颖性有负向预测作用,能够解释聪颖性的11.5%和12.2%;文化程度对同情心有正向预测能够解释同情心的19.2%,对从属性和变态心理有负向预测分别能解释从属性和变态心理的10.3%和9.3%;判刑次数对波动性、戒备性和暴力倾向有正向预测,分别能解释的变异量为8.7%,9.5%和9.1%;婚姻状况和家庭经济状况对自卑性有负向预测分别能够解释的变异量为9.1%和9.5%。
四、讨论
(一)重刑犯人格的基本特征
本研究表明,与成年男犯的常模相比,重刑犯存在一些不同于常模的人格特征。与成年男犯的常模相比,重刑犯在外倾性和变态心理两个维度上与普通罪犯没有显著差异,重刑犯和一般罪犯可能都会表现的比较外向,某种程度上都存在变态心理,他们更倾向于敢于冒险,存有侥幸心理,做出一些违反道德和法律的事,而不计后果,还可能与罪犯的犯罪类型有关。重刑犯在从属分量表上的得分大于常模,这与刘邦惠 的研究结果相一致,说明重刑犯由于罪行较重,刑期较长,对前途和改造较悲观、失望,较容易形成被动、依赖,惰性增强,惟命是从的人格特征。由于重刑犯长期被强制改造,在封闭、限定的监狱环境中生活,容易形成缺乏主见、听命于人、卑躬屈膝和唯唯诺诺的行为模式。在聪敏、同情、波动、冲动、戒备、自卑、焦虑、暴力倾向和犯罪思维分量表上的得分都低于常模,这也可能与不同类型重刑犯以及入狱时间有关系,有些毒品重刑犯他们在冲动、波动、自卑、焦虑和暴力倾向维度上的得分较其他类型罪犯如抢劫、盗窃、故意杀人等罪犯要低,而在聪敏、同情和犯罪思维维度上的得分要高一些。他们在作案前通常要细致筹划、分工明确、做好充足的准备工作,即使被抓住也表现很沉着冷静,与警察斗智斗勇,为自己开脱罪名,不愿招供,这类重刑犯也是办案民警较难对付的。
(二)重刑犯人格特征的影响因素
对不同文化水平的重刑犯在各人格维度上的分数的平均数进行F检验(见表2),结果显示不同文化程度的罪犯在聪敏、同情、从属、波动、戒备、自卑、焦虑和变态心理几个因子上存在显著差异,这表明受教育水平的高低对重刑犯的人格形成和发展有重要影响。研究显示,在入狱之前罪犯的人格特征就已经存在,并且在特定的条件(如不良的社会环境、家庭环境、学校教育的缺失等)和罪犯的内在因素(品质低劣和人格障碍等)的影响下罪犯可由心理不健康转化为犯罪心理。 对在文化程度上有显著差异的分量表得分进行LSD检验,结果(表略)表明,总趋势是随着文化程度的提高,聪敏、同情逐渐提高,而波动、戒备、自卑、焦虑、变态心理随着文化程度的提高而降低,说明随着罪犯文化程度的提高,罪犯的聪敏性、理解他人、同情他人以及换位思考的能力也逐渐提高。随着文化程度的提高罪犯遇事沉着冷静、全面分析、认真考虑,同时能够学会自我调节,提高自己的自信心,调节焦虑情绪,就会降低罪犯产生心理问题和心理障碍的可能性,能够提高罪犯的身心健康。
对重刑犯判刑次数进行方差分析发现,判刑次数的多少对重刑犯的人格没有显著影响,有些重刑犯对判刑次数有种无所谓的态度,甚至拿判刑次数的多少来向其他人或同改来炫耀,用进出监狱次数的多少来显示自己的能力。对婚姻状况不同的重刑犯进行F检验发现,婚姻状况只对重刑犯的自卑有显著影响,LSD检验结果显示,未婚比已婚、离异和丧偶的自卑感低,但比再婚的自卑感要高,说明婚姻不幸的重刑犯对前途失去信心和改造的希望,对自己也自暴自弃,感觉什么都不如别人,在监狱中改造也不积极,整天处于颓废、失落的状态,是监狱管教人员应该多给予帮助和疏导的对象,应该让其多参加活动,多与他人沟通,多展示自己的特长和优势,帮助其重拾改造信心。
对家庭经济状况不同的重刑犯进行F检验得出,家庭经济情况对重刑犯聪敏、从属、冲动、自卑和焦虑有显著影响,进行LSD检验发现家庭经济状况一般的重刑犯在聪敏、从属分量表得分大于家庭经济状况好的和家庭经济状况差的重刑犯,在自卑性和焦虑性分量表上的得分,家庭经济差的重刑犯要高于家庭经济好的和一般的重刑犯;说明家庭经济状况一般的重刑犯更努力改造,遵守规范的要求,和同改间的关系也更加和谐,对改造也更有信心,想通过努力改造来尽早的回归社会。家庭经济差的重刑犯更加焦虑和自卑,担心自己的家庭,觉得什么都比别人差,心理落差感大,对自己和未来的生活没有信心,自暴自弃,甚至“破罐子破摔”等等。
文化程度、婚姻状况和家庭经济状况与人格的交互效应分析结果表明,文化程度和婚姻状况的交互作用对各分量表没有显著效应,说明文化程度和婚姻状况分别影响重刑犯的人格,不存在交互效应;文化程度与家庭经济的交互作用对自卑有显著效应,说明使罪犯产生自卑心理的有多方面因素,包括文化程度较低、家庭经济状况较差以及两者的交互作用。文化程度、婚姻状况和家庭经济状况三者的交互作用对同情有显著效应,文化程度较高、家庭经济状况较好、婚姻状况较幸福的重刑犯由于受过良好的教育,可能会有较强的接受能力,以及较好的适应改造的能力,能够理解其他同改,与其他同改有较和谐的人际关系。
多元线性回归的结果显示,文化程度对聪颖性有正向预测作用而家庭经济状况对聪颖性有负向预测作用,说明随着文化程度的提高,接受文化知识的增多,视野更加开阔,逻辑思维及理解能力都会提高,使人变得更加聪明有智慧;而家庭经济较差的人会通过自己的努力与拼搏奋斗来接受更多的知识来改变目前的贫穷的状态,他们在学校或者单位可能会表现得更积极主动。文化程度对同情心有正向预测作用,对从属性和变态心理有负向预测作用,随着文化程度的提高,不但能接受更多的科学文化知识,还能培养我们同情他人、理解他人及换位思考的能力,同时会更加有主见,不会人云亦云。除此之外还可以学习一些心理健康知识,提高自己心理健康水平。判刑次数对波动性、戒备性和暴力倾向有正向预测作用,随着罪犯判刑次数的增多,其在监狱中的情绪波动性会增加,其他同改如果做出了一些自己看不惯的事,就会大发脾气,对其言语攻击有时甚至大打出手,做出伤害其他同改的行为,同时他们会多疑、不信任他人,戒备心很强,认为其他同改对自己都不怀好意,有目的的与自己交往,这类罪犯与其他同改的人际关系可能会很糟糕;婚姻状况和家庭经济状况对自卑性有负向预测,婚姻和家庭经济状况比较好的罪犯会比较有自信,他们对改造充满信心,会积极改造,服从管理,争取早日回到家庭,回归社会。
综上,本研究发现,重刑犯存在一定的心理问题和人格缺陷,这与国内其他同类研究的结果相一致 。重刑犯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了解重刑犯人格特征及与其犯罪密切相关的因素,对于阐明重刑犯与普通罪犯的人格差异,探讨重刑犯犯罪的内部心理机制有重要意义,同时有助于监狱开展针对性的心理矫正与干预策略,提高教育改造效果,使重新犯罪率大大下降,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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