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产学研协同创新路径

    摘要:产学研协同创新是加速提升长春老工业基地创新能力的根本,对推动长春市以创新驱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实现长春老工业基地振兴具有重要现实意义。长春市产学研协同创新需提高基础性研究水平,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围绕长春市产学研协同创新集聚人才;加强政府协调引导,促进产学研协同创新;落实科技政策,优化科技发展环境;发展科技金融,加快健全风险投资机制;利用政府采购,为创新成果推广开拓市场;营造促进产学研协同创新的良好环境。

    关键词:长春市;产学研协同创新;老工业基地振兴

    中图分类号:F127.34

    DOI:10.13784/j.cnki.22-1299/d.2019.05.010

    产学研协同创新是加速提升长春老工业基地创新能力的根本,科学设计产学研协同创新模式,可以带动高新技术企业的成长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繁荣壮大。提升长春市产学研协同创新绩效,对推动长春市以创新驱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实现长春老工业基地振兴具有重要现实意义。近年来,长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产学研协同创新,长春市作为吉林省产学研协同创新试点城市,积极构建产学研协同创新体系,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营造协同创新的良好环境,促进了长春市科技资源与产业资源的融合、科技优势向经济优势的转化,极大地推动了产学研协同创新发展。

    一、长春市产学研协同创新现状

    ●加强协同创新平台建设,促进创新信息联通

    长春市积极创建“政产学研用金介”协同创新云平台,为引进市内外多种创新资源进行产学研协同创新创造了便利条件。努力打造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的良好生态环境,建立了“三权合一”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与国家知识产权出版社、中国科技信息研究所万方数据有限公司合作,汇聚全球103个国家的专利信息1.07亿条。利用互联网+科技成果转化模式,汇聚国内外科技成果转化项目15万余项,同时,云平台运用VR、720全景展示、大数据可视化等技术,为创新创业主体提供快捷、准确的科技信息,推进了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产业化,更好地促进了创新主体之间的互动对接。

    ●推动协同创新载体建设,促进创新资源集聚

    长春市加大协同创新载体建设力度,积极创建长东北科技创新中心、吉林长春集成创新综合体,加速科研项目孵化基地、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建设,建成光电子、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生态农业等五大专业技术平台和政务、金融、信息、人才、科技企业孵化、知识产权、国际合作七大公共服务平台,促进了新兴产业的飞速发展。

    ●开展协同创新研发中心建设,促进创新链条衔接

    长春市积极推动规上工业企业建设技术研发中心,建设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131个,以高校院所与企业依托建设行业中试与检测中心23个,以开发区和园区建设为依托建设公共科技服务中心46个,促进了产学研协同创新链条的衔接。同时,创建长春科技大市场,设立中投吉林科技成果转化股权投资基金和科技振兴产业引导基金两只科技成果转化引导性资金。建立长春科技金融创新服务中心,开展科技信贷、科技担保等业务,拓展多种投融资渠道,使企业和投资人实现双赢。

    ●打造产业协同创新基地,促进创新能力提升

    结合长春市支柱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开发区和特色产业园区为依托,建设高新南区医药健康产业协同创新基地、高新北区光电子产业协同创新基地、净月信息产业协同创新基地、高新北区化工新材料产业协同创新基地、经开区生物(材料)制造产业创新基地等八大产业协同创新基地,推动长春产业集群化发展。同时,构建技术开发、成果转化平台,加强关键技术攻关,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有效推动了行业研发水平和创新能力的提升。

    ●积极构建协同创新机制,促进创新活力迸发

    长春市构建了产学研协同创新激励机制,联合中科院长春光机所、长春应化所、吉林大学等在长重点高校院所,完善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提高科技人员在成果转化中的收益比例,激励科技人员积极进行科研成果转化。构建柔性引才机制,创新人才引进方式,吸引国内外高端科技人才为长春经济社会创新发展服务。构建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的市场化机制。依托科技大市场建设长春市仪器设备共享服务平台,实现仪器设备登记入网、在线预约检测等功能,制定出台《长春市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实施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补助政策,全面提升了企业、产业和区域的创新活力,推动了科技人才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力度。

    二、长春市产学研协同创新存在的问题

    ●产学研协同创新深度不够,缺乏延续性

    由于长春市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尚不完善,相关产权关系和利益分配不明晰,风险管理机制不健全,导致目前产学研合作大多还停留在“点对点”的简单资源交易层面。调研发现目前市内企业与大学、研究机构进行合作创新的类型主要是常规技术咨询和合同委托开发,主要停留在产学研协同创新的低层次上,共建研发机构及技术联盟等高层次合作较少。同时,长春市很多产学研协同创新合作大多都是一次性的,缺乏延续性,普遍存在存续时间短、后续无产出等特点,没有形成持续创新的生态系统,协同创新深度不够。

    ●协同创新动力不强,造成创新链断层

    目前,长春多数企业缺乏創新目标、创新需求导向和创新方案,导致企业在创新投入方面投入的科研经费与实际需求差距较大。相当一部分企业存在严重的短期行为,导致企业对技术创新需求内在动力不强,缺乏活力,企业普遍没有成为产学研协同创新的主体,不利于产学研协同创新的形成,迫使一些高校把科研成果拿到外地转化,出现墙里开花墙外香现象。

    ●科研与生产对接存在结构性矛盾

    科研与生产脱节是长春市产学研协同创新存在的重要问题。目前长春科研机构与企业之间的协同创新合作仍然处于浅层次的水平,已建立长期稳定合作关系的为数不多。一方面,大学、科研院所没有找到与企业的结合点。高校和科研院所通常以科技成果的学术价值来考核评价业绩、水平,对科技成果的实践性及产业化不够重视,而企业则主要关注科技成果的实用性和商业化,造成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对科技成果形成供需矛盾。另一方面,相当一部分企业由于缺乏财力或缺乏长期发展的战略眼光,导致依靠科学技术促进发展的能力和动力不足,造成科技研发成果与生产脱节。

    ●科技成果转化率低

    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长春市取得不小成绩。但是与经济发展对科技进步的要求相比,还存在较大的差距,在技术市场上成交额占GDP的比重、科技成果应用数量和应用效率等方面还不尽如人意。还没有真正建立起适应科技成果推广转化和应用的机制,科技成果转化率总体偏低。

    ●科技中介服务体系不完善

    长春市每年产出的大量科技成果,其中大部分停留在论文和实验室样品阶段,只有极少部分成果进入产品化阶段,原因是目前科技创新中介的发展尚处于初期,科技中介机构数量有限,各类科技评估、科技咨询、科技监管技术等科技中介机构运行机制不够灵活,难以满足当前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和科技发展的需求,具体表现在科技创新中介发展的市场环境与法律环境尚不成熟,缺乏促进和规范科技创新中介机构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不利于产学研协同创新发展。

    ●尚未形成有效促进产学研创新的投融资体系

    产学研协同创新需要足够的资金投入,需要科技与金融深度融合。科技成果转化阶段存在风险,就需要在制度安排上激励风险投资,减少不确定性,因此产学研协同创新,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最为缺乏也是最需要的就是金融支持。而目前长春市产学研合作投入来源单一,过度依靠政府投入,缺乏风险资金保障,使企业面对承担高风险的压力,往往对高新技术成果望而却步,制约产学研协同创新的发展。

    三、长春市产学研协同创新路径

    ●提高基础性研究水平,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

    提升产学研协同创新绩效,应不断提高高校、科研院所的原始性创新能力,加大对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新兴学科研究力度,提升吉林大学、长春理工大学等高校学科的特色和优势,促进其加快发展。提升大学和科研院所的研究能力,提高科研组织管理水平,推动产学研协同创新。同时,大力支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加大对企业参与产教融合政策引导,探索建立企业和高校共同参与的高端前沿研发机构建设的新体制和新机制。促进供需对接和流程再造,构建校企合作长效机制,如一汽集团和汽车高专就学校专业规划课程开发互派专家实习实训订单培养、员工培训、高端培训基地建设等方面开展合作,共同培养汽车行业急需的机电维修、新能源等领域的高技能人才,促进横向联合,提高协作能力,提升产学研协同创新的广度和深度。

    ●围绕长春市产学研协同创新集聚人才

    人才集聚是推动创新的关键,人才集聚会促使知识和技术溢出,促进产学研协同创新。长春市应充分发挥吉林大学、长春理工大学等高校作用,围绕长春市产学研协同创新所需人才和长春优势产业培养产业发展的人才团队。既要重视研究人才,也要重视技能人才的培养、引进、使用和激励。围绕汽车、轨道客车、光学、机械制造、农产品深加工等特色优势产业,培养、吸引创新人才。围绕长春主打产业设计规划一批便于协同进行研发的项目,以吸引创新领军人才;建立联合研究开发中心引进吸纳人才,定期召开人才政策宣传会,在政策实施中灵活应用、创新施策,促使人才政策全面落地,为促进长春产学研协同创新,吸引并有计划地储备相关创新人才,为振兴吉林老工业基地提供人才支撑;建立因才施策、因行业施策的人才使用机制,充分尊重行业特点和人才的个人专长,精准合理使用人才,实现人才资本的最优化配置。建立有利于促进产学研协同创新的人才激励机制,突出以对协同创新团队所做贡献作为人才评价标准。探索建立以政府奖励为导向、协同创新团队奖励为主体的创新人才奖励体系,加大科技奖励力度。

    ●加强政府协调引导,促进产学研协同创新

    政府根据长春经济、科技、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专门的产学研协同创新发展规划,通过政策导向、组织协调、市场建设、健全网络等方法,引导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之间密切联系,推进产学研合作的开展。政府积极协调高校、科研院所强强联合,使其在协同创新中相互支持。政府引导企业制定长期发展战略,通过引进企业自身能够消化吸收并有能力改进的较高水平的技术,实现技术持续更新,进而推进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深度融合,提升产学研协同创新绩效。加大科技孵化器的建设,充分发挥孵化器所具有的共享性和公益性特征,对进入孵化器的企业提供系统培训和政策融资法律咨询,加强对拥有高新技术成果的科技企业进行创业孵化,吸引各类风险投资者进入孵化器选择投资项目,降低创业企业的风险和成本,提高创业企业成活率和成功率,为参与产学研協同创新的企业规避和降低创新风险,更好地促进产学研协同创新。

    ●落实科技政策,优化科技发展环境

    以优惠的财政产业政策推动产学研协同创新,政府根据长春老工业基地振兴发展需要设立专门项目或计划,从而更好地推动科研成果转化,同时,在税收方面对产学研协同创新项目积极扶持,加大优惠力度。政府以财政补贴方式对产学研协同创新活动予以大力支持,把产业结构调整与促进产学研合作结合起来,通过创新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强化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推动长春制造业、农业深加工、光电产业等主打产业集群化发展。政府加大投入,积极建设产学研合作公共平台,顺畅创新成果转移和扩散机制,建立规范产学研合作的利益分配机制,吸引产学研各方积极加入协同创新团队。激励协同各方持续创新,保障协同创新的持续性。

    ●发展科技金融,加快健全风险投资机制

    产学研协同创新的各个环节每个阶段都需要创新投入,需要政府积极发展科技金融,带动更多民间资本进入科技创新领域。促进产学研协同创新,应加快建立风险投资机制,出台鼓励对科技型企业进行长期风险投资的优惠政策,激励社会风险投资积极投入。政府需建立风险投资退出机制,保障风险资本在完成使命后顺畅退出并得到相应回报,为进入产学研协同创新的风险投资提供保险和信贷担保,引导和鼓励风险投资的进入。利用长春优势领域和资源,引导外商将资金投入长春市科技产业,推动产学研协同创新,实现长春老工业基地振兴发展。

    ●利用政府采购,为创新成果推广开拓市场

    为更好地推动产学研协同创新,政府应充分利用政府采购的方式,加大政府采购份额,对产学研创新产生的新技术和新产品予以大力支持,增加产学研协同创新生产的产品和技术创造的有效市场需求,提高其市场竞争力,支持参加协同创新企业的发展。对新产业技术研发给予必要的补偿和投入,对协同创新的产品和技术进行鼓励,从而推进产学研协同创新发展。

    作者简介

    赵延芳,中共长春市委党校资政研究部教授,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哲学与科技哲学。

    责任编辑 王宝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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