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展实践模式在《基础》课法制教育中运用策略
摘 要:通过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以下简称《基础》)课程中法制教育内容在教学过程中拓展实践的做法,提出教学模式中存在的问题,探索以专题为基础、拓展课堂实践教学、创新教学方法的实施路径,解决课程遇到的实际问题。
关键词:《基础》课程;拓展实践;法制教育
1 《基础》课介绍
1.1 《基础》课课程背景
2014年召开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讨论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思维决定》,指出:“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把法制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我国高校非法学专业大学生的法制教育是从1986年开始的,至今确实取得了很多成果,但是仍然存在问题。
2015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工作的意见》指出,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是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主要任务之一。
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标准》教社科【2015】3号文件,要求将实践教学纳入教学计划,统筹思想政治理论课各门课程的实践教学,实践教学覆盖全体学生。
2016年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公室关于《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教政法【2016】13号文件,强调高等教育阶段的目标是针对非法律专业学生“增加法治实践,提高运用法律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意识和能力”。
2016年12月7日至8日,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中习近平强调“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关系高校培养什么样的人、如何培养人以及为谁培养人这个根本问题。要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中心环节,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实现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努力开创我国高等教育事业新局面。”
2020年5月29日,十九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中,习近平强调,要广泛开展民法典的普法工作,将其作为“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的重點来抓,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要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青少年民法典教育。
1.2 《基础》课课程目标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以下简称《基础》)课是高等学校对大学生进行系统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和思想道德教育的主要渠道和基本环节,要求学生掌握课程的基础理论知识、分析问题的基本方法,并能够运用知识和方法分析现实生活中的一些问题,重点是把理论渗透到实践中,指导自己的行为。在课程教学的实际做法是根据教材排序及大纲的侧重,将课程内容划分为四大模块,分别为入学教育模块、思想教育模块、道德教育模块和法制教育模块,共12个专题,以期达到完成课程的任务实现。即帮助大学生认识适应大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引导大学生加强自身道德修养,了解我国社会主义宪法和基本法律的主要规定,真正做到学法、懂法、用法,维护国家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
2 法制教育内容在基础课教学中的设计与拓展实践
2.1 法制教育内容的教学设计
由于《基础课》偏重于思想道德教育方面,法制教育内容学时量就只能占总学时数近五分之一,所以根据教材内容、教学目标、教学大纲和教学学时的要求,具体教学过程中将法制教育模块分设三个专题和一次情景体验,共十个学时。三个专题分别为:专题一树立法制观念,尊重法律权威2学时,强调法律的概念以及法治思维的基本要求;专题二宪法法律制度2学时,强调宪法的基本原则和制度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专题三部门法律制度4学时,内容涵盖了民法、刑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情景体验为模拟法庭拓展实践2学时。
2.2 法制教育内容的拓展实践
大学生法制教育的旨在使其成为既懂专业知识,又有较强法律意识,能够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新型知识分子。传统的课堂教育大多是灌输式的教育模式,学生学习的效果并不好。因此在改革实践教育的过程中首要的就是从课堂教学过程中突破传统的教学模式,改单向知识灌输为多种教学方式的形式,使知识点具体化,与实践结合,帮助学生有效理解并达到教学目标,从而培养学生能够充分理解和掌握知识内容。具体做法有以下几种:
2.2.1 传统讲授法与翻转教学法相结合
我国在1985年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关于在公民中基本普及法律常识的决议》中指出,“学校是普及法律常识的重要阵地。大学、中学、小学以及其他各类学校,都要设置法治教育课程,或者在有课程中增加法制教育的内容,列入教学计划,并且把法制教育同道德品质教育、思想政治教育结合起来。”但由于小学、中学法制教学课程中内容较为简单,与高校所提倡的课程目标树立法治思维距离较远,所以《基础》课中有关法律的概念、原则等基本内容的讲授成为法制教育部分不可缺少的内容。法制教育的内容相对于思想教育和道德教育模块的内容比例较少,由于课时较少,而法律内容又比较多,因此结合翻转课堂教学模式,老师提供案例相关内容和视频,要求学生利用课余时间,自主安排学习时间,帮助进行相关法法律问题的理解,以期达到知法、懂法、用法的教学目标。
2.2.2 案例教学法
教研室教师们精选与法制教育课程内容相关的法律案例,通过案例教学法,使学生更加直观生动的理解知识内容,树立法律的权威和公信力,启发学生随时用法律的标准来要求自己,同时用法律来维护国家、社会、他人和个人的利益,达到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目标。案例的选择主要是针对社会中影响力较大,引起社会公众关注,能够让学生引以为戒的近期相关案例。同时,也选择部分引起法治进程的经典案例,让学生在法治进程中不断的学习并增强相关能力的提升。
2.2.3 讨论法
根据法制教育教学内容组织学生对社会的热点法律案例问题进行讨论,发表看法。比如通过分组讨论,由小组选派同学进行小组总结发言;又如提问式讨论,要求学生进行自我看法的发表,再由老师进行汇总补充等形式多样的方法。最终达到学生亲自参与,积极运用所学知识进行培养思考问题和分析总结问题的能力。
2.2.4 情景体验法
这里的情景体验法,主要是在教学中模拟法庭拓展实践教学。按教学计划进度在实践课前两周由教研室选择一个与生活贴近的真实案例,将案例的所有内容全部交给学生熟悉,并要求学生提前观看庭审直播相关视频,熟悉庭审现场相关程序。实践课时,利用学校诊所实验室的所有设备(法庭审判的所有装备,包括模拟法庭庭审场所、法官袍、检察官服装、法警制服、律师袍等等),组成模拟庭审现场,由学生分组选派人员参与到庭审,所有角色均由学生扮演,并开展庭审。学生按照流程进行案件的审理,也可以结合案件的争论主题展开法庭辩论。最后由法官当庭宣判。教学的整个过程体现了法律的权威性、司法机关的严肃性,以及违法必受惩罚性,给学生上来一次生动的法制教育宣传课。
3 法制教育中拓展实践模式存在的问题及其建议
3.1 拓展实践模式在法治教育中存在的问题
(1)法律基础学时少,学生知识薄弱,参与度不高。法制教育内容多、学时少,拓展实践所占时间少,学生的理论能力和实践能力严重不足,导致学生参与度不高。
(2)典型案例来源渠道少。社会生活中案例多,但与学生实际生活相结合的典型案例数量不多,很都典型案例较为陈旧,新的案例很多涉及无法获取,总体来说,案例的来源渠道有限。
(3)学生讨论缺乏理性分析。学生法律知识少,讨论时语言社会化,逻辑连贯性差,属于感性层面的认知,不具备理论性,不够严谨。
(4)师资队伍力量薄弱,学生实践过程效果有限。模拟法庭实践体验中学生虽然兴趣高,由于很多《基础》课老师并非法学专业,对于实践专业性过程性指导不够,加上对于很多流程学生在老师安排后仍不提前学习,细节处理并不清楚。同时,模拟法庭所使用的案例均为刑事案例,理论性也较强,法庭辩论缺乏理论支撑,表述也较为生硬,缺乏学生自己的思考。
3.2 法制教育中拓展实践运用的建议
3.2.1 引导学生的明确学习目标
刚进入大学,大学生对于校园的一切既好奇又迷茫,没有明确的学习目标。通过《基础》课法制实践教学活动的体验与认知,做到理论与实践相融通,做到理论学习与服务社会相结合,做到知使命、懂责任,实现实践的“获得感”,用核心价值塑造精神高地,使大学生在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让高校的教育真正内化为学生的共识,明确自身的学习目标,最终引导大学生在正确思想引领下,提高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2.2 找到适合自己学习方法
通过法制拓展实践活动的开展,观看他人(小组合作完成实践任务并选派人员)实践活动的形式、内容,对比他人思考后展现的过程,引发学生对自己实践能力方面的探究,从中发现自己存在的问题,并积极思考加以改进,逐渐找到适合自己的行之有效的学习方法。对于完善知识体系,加强未来实践的探索以及自身理论实践的融合起到了有效的促进作用。
3.2.3 引导学生自主学习的积极性
依法治国是一个基础性的长期性的系统工程,需要循序渐进的推进,从小学中学到大学,且一直延续到未来的生活和学习工作中。非法学专业学生在大学开设的关于法制教育的课程并不多,实践课程内容相对更少。在有限的学时内,要让学生将所有法律知识的基本内容学习完整,构成思维体系,这是不可能的事,即使是专业的法学人员,也不可能完全做到。因此,针对非法学专业的学生应重新设定现阶段学习的目标和知识点,将书本所设定的法制教育板块的内容按章节每章节抽几个典型的知识点并辅之以案例,让学生从每一个案例中,领悟学习每一部门法律的重要性,引发学生自主加强法律学习的意识,即使是离开了课堂教学,仍然可以自主自愿的积极学习,达到树立法治思维以及知法、懂法、用法的最终目标。同时,加强线上教学内容的建设和完善,要求学生课下进行相关内容的自主学习。这两种做法可以弥补学生法律基础知识薄弱,法制教育内容多、学时少,拓展实践所占时间少,学生的理论能力和实践能力严重不足这一系列问题。
3.2.4 用理论知识指导实践,用实践强化理论
法治社会,必须强调法制教育,因此大学生法制教育模块理论知识的掌握就成为了首要的内容。由于《基础》课程的特殊性,要求不但要掌握法律方面的基礎知识,还要掌握思想道德方面的知识,以思想作为先导,同时强调社会主义的法治建设。所以,在课程的实践过程中,思想道德和法制必须同时并举,在理论基础知识和法治思维的逐渐形成过程中,达到理论知识指导拓展实践有效开展,通过拓展实践的外在补充,实现理论科学性验证及完善,力求在大学的课程中完成学生理论与社会拓展实践的结合。最终让学生由内而外的做到坚持四个自信,坚持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成为为国家、社会和人民服务的接班人。
4 结语
综上所述,法制教育中拓展实践是一个需要长期坚持并研究的课题。法制教育是法治进程的重要环节,依法治国不是简单口号,我们必须看到教育教学过程中理论和实践的重要性,并探究更好制定符合大学生拓展实践的方案,因此对于课程中不断遇到的新问题,需要认真思考、分析并积极解决。
参考文献
[1]习近平.《习近平在十九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上的讲话》.2020-5-29.
[2]习近平.《习近平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发表讲话》[N].京华时报,2016-12-9.
[3]郑永廷 田雪梅.社会治理与思想政治教育的发展[J].思想理论.2017,(6):10-15.
[4]汤敏.《慕课革命—互联网如何变革教育》[M].中信出版社,2015年第一版.
基金项目:六盘水师范学院教改项目:‘拓展实践教学模式应用研究—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为例(项目编号LPSSYjg201707)的阶段性成果;校级精品课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LPSSYjpkc201703)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朱亭烨(1981—),女,汉族,贵州水城人,六盘水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法学、思想政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