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传承、审美认同与叙事建构
夏光富 唐睿
摘要:文学艺术与信息传播是源头与支流的关系,现代传播是文学发展与进化的自然结果,传播媒介的内容、类型、形式、写作方法与文学创作关系紧密。文学艺术与信息传播活动都是人类选择的完善人格、愉悦身心的方式,现代媒介的信息传播多是通过文学叙事方法和修辞手段对人们的精神世界产生影响。文学艺术的发展与现代传播的兴起在价值观念、审美情感诉求上具有一致性,与民族国家的本土性、民族性及族群发展紧密相关,是一个国家民族特性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关键词:文学作品;现代传播;研究视域;发展走向
中图分类号:G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8268(2018)02-0137-05
现代传播媒介在20世纪初产生时以文字传达信息为主,到今天以文字、画面、图像、声音来综合传播信息,可见其与文学的渊源之深。然而,随着信息技术突飞猛进和现代传播媒介的强势发展,导致传媒从业者表现出明显的行为误区:一是功利地利用文学作品让现代人休闲娱乐,借文学作品“出名和发财”,其间还夹杂着喧嚣浮躁、疏离虚无、文化消解的时代症侯,其精神价值和文化内涵被忽视;二是高等院校的传媒专业教育中,由于对传播技术与工具的过度强调甚至崇拜,文学教育也逐渐被边缘化;三是现代传播的学术研究上出现了强调其脱离文学艺术而“独立”的声音。这些现象让我们不得不重新思考和论证在传播媒介越来越丰富和发达的今天,其与文学艺术的关系真的是渐行渐远了吗?
一直以来,对现代传播媒介与文学之关系的探讨都是一个比较热门的话题,但研究大都集中在文学作品如何被改编为电影、电视剧这个视角上,导致不管是影视还是新媒体传播都普遍地“技术大于艺术”,文学精神消失在工具和技术的“光环”下。自现代传播产生的一百多年来,文学创作是如何影响大众传播媒介的呢?概括起来,学界和业界有下面几种看法。
其一,互融说。持该观点的人认为现代传播与文学书写特别是文学文本关系紧密,文学是现代传播媒介产生和兴起的基础,是现代传播类型和形式构成的框架。事实上,传播或者说传媒艺术,不管是影视剧还是新闻,本身就是门综合艺术,其产生、采写、编辑、传播都与文学修养、文字功底、写作能力有极大关系。其二,部分关系说。认为不同传播种类与文学问的关系不同,电视剧与文学关系紧密,而新闻报道类却不需要文学的介入。随着信息时代特别是网络时代的到来,信息化、多媒体化改变了媒介寫作的本质,文学创作已经与现代传播渐行渐远。其三,相互对立说。认为现代传播作为独立的传播形式与传统的文学创作关系不大,文学创作与现代传播相互对立:文学创作特别是文学作品是“内心情绪和感情的结晶”,现代传播是“信息技术和理性的结晶”;文学创作是“虚构的主体”,现代传播是“真实的客体”;文学创作依赖“个人”,现代传播依赖“群体”,于是主张“电影与戏剧离婚”,现代媒介要“丢掉文学的拐杖”。
文学创作与现代传播媒介有各自的表现内容和方式。它们问的关系犹如不同道路在向前延伸和发展中纵横交错、你我不分。文学创作特别是其创作手法,与现代传播原是“合住的一家子”,现在是“亲密的亲戚”,平时各走各路、各干各事,却又不时地在“立交桥”上交叉会合。文学作品与信息传播是一枚硬币的两面,从历史发展进程看,它们是源头与支流的关系,是媒介进化的自然结果。文学作品从一开始就是作为传播媒介而存在的。人类传播经历了口语传播——文字传播——书面传播(印刷传播)——电子传播等几个发展阶段,正如保罗·莱文森所阐述的,是媒介的进化和补救过程。莱文森在《人类历程回放》中论述媒介的历史进化发展过程时强调:“媒介的进化,是由人指引的媒介的进化,是增加我们交流选项的进化。”媒介的发展不是彼此否定,而是相互叠加和延伸。各个时代的传播类型始终免不了以优秀文学作品作为核心内容和形式,即使新媒体时代,也是以文字作为主要传播中介,以文学叙事方法、文章结构方式作为其传播、交际的重要手段。“文学创作始终是中国电影的重要源头。良好的文学源头,是中国电影创作更加丰富且充沛的创作资源”,“中国影视剧要想持续发展必须和中国文学形成广泛紧密的关系,得到文学的支持”。编导们的知识结构、价值判断、审美趣味、创作水平等都与自身所拥有的文学修养的高低和对传统文学作品的艺术感悟力的强弱有很大关系。
就文学形式与现代传播媒介(不仅仅是影视剧)的建构方式来看,二者的同一性还包含时间、空间、传播者、接受者四个方面的共同因素。
第一,时间。文学写作与信息传播同样具有不可逆的延续性。不管是文学写作还是信息传播,时间对人创造性写作的支配作用是非常明显的,时间的流动性保证了人们通过发展文学艺术和传播媒介来不断强化社会意识和提升自我人格魅力。文学传播的时间延续为人的个性发展提供了充分条件,也是人类不同族群的文明进化、民族特性形成中相互影响与融合必不可少的条件。需要强调的是,建立在人的个性发展、知性培养基础上的情感交流和文化交往中的时间所具有的重要特点在于:它既是自然空间延伸中的时间,为人类进行文学创作和信息传播活动提供了时间延续的可能性,又是人类心理发展中的时间,表现为人类在文学欣赏与信息传播活动中会获得心理体验和情感需求的满足。时间的流动保证了现代传播及其构成形式从产生到发展的多样化和丰富化进程。
第二,空间。即人们从事文学创作和信息传播活动的空间或者说环境。文学创作与现代传播都是一种流行的社会大众文化,在空间上会渗透到人们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所以,这个空间首先必须是有形的物质环境,诸如客厅、广场、会所等,或如哈贝马斯所说的从“文学公共领域”到“政治公共领域”的演变与转换。其次,文学创作与信息传播空间创造的审美与信息扩散,即人们所说的看不见但无处不在的“氛围”和“场域”,在消费主义时代,文学与传媒从空间上构成了文学创作与信息传播过程的重要部分,在巨大的商业资本助推下,由物理距离和心理距离形成的历史空间的多样性、地域性和差异性正逐渐地消失。
第三,传播者。文学艺术自产生以来,就是在被人们不断地欣赏、品评与传播过程中发展的,文学艺术发展的历史也是其不断被传播的历史。从传播学的视角上看,文学创作与信息传播一样,其创作者或者说信息发出者其实都是传播者,是文化和信息传播的“信源”,他们都需要以文字和图像为传播中介,从事写作和报道都有其传播的目的和方向,并为特定的对象服务,即所谓的为“信宿”服务并使其获得满足。同时,现代传播活动在满足人们信息需求的同时,也让受众有情感上的共鸣。也就是说,现代传播活动同样是具有人的审美意味的美学活动,传播者提供的内容必须与受众的审美追求和情感指向趋于一致,才能让日常生活中的受众在获得海量传播信息时,感受到精神上的愉悦,从而不断提高自身修养。
第四,受众。不管是文学称之为的“读者”,还是现代新闻传播称之为的“观众”与“听众”,都是“受众”或者“信宿”的有机组成部分。传播者的文学水准和道德修养对传播功能起着重要作用,同时受众的文学修养和媒介素养也起着关键作用。受众对于媒介内容、媒介形式和种类的选择和认知,及对媒介消极作用的分辨、防范与批判能力,不仅取决于媒介的性质、内容、结构,还取决于受众的传统文化底蕴和文学修养。
文学作品和现代传播媒介都具有人类“摆脱外在压力”“本能喜爱”“内心之爱”“现实需要”等诉求,这也是二者在心理接受与审美情感上的共同之处。文学作品及其创作方法对现代传播者的文化素质及其自身人格发展的影响明显,是接受者内在心理和情感充满美学意味的外在表现形式。同样,文学创作与信息传播活动也是人自身选择的完善人格的一种方式。弗洛姆就强调了“爱的实践”的重要方式就是人在阅读写作、信息畅通与精神满足时,人的主体价值就会得以充分体现,人在精神上的幸福与快乐感就特别强,并促使人类不断地完善自身人格和遵守社会规范,由此推动社会的发展进步。
以文学为主轴的文化和信息传播是在人类生存活动的漫长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的,不同时代的社会、经济和文化环境,导致不同文学书写与传播文化的形成,并在文学作品的变化中体现出来。丹尼尔·贝尔认为后工业社会的特征是“根据服务和舒适——保健、教育、休闲和文艺——所计量的生活质量的标准来确定的”。丹尼尔·贝尔所说的“生活质量的标准”指的就是现代信息社会中的生活标准。具有一定的文学艺术修养和掌握着最新的信息技术,则被看成现代社会“成功人士”的理想生活境界之一。在信息社会中,现代文化(包括文学创作)是以现代大众传播媒介作为文化发展和功能扩散的基础的,成为“被重新定义为发送和接收个人信息和休闲的系统”。文学在很大程度上已经成了媒介的附属物,它的扩散和传播离不开大众媒介,人们在日常生活中进行文学欣赏活动,要依靠大众媒介提供的文化语境,人们的审美文化形态体现为大众传媒的传播文化形态,现代传播导致了“文学创作媒介化”和“日常生活审美化”。同樣,以文学创作为主轴的人类的信息传播活动,也是在一定的历史文化语境中传播并扩散的,不管哪种内容、哪种形式的文学作品都具有信息传播的意义。从逻辑起点上看,“文学传统”和“信息传播”均起源于人类满足自我“生命力”扩张的需要;从发展走向上看,人类对文化发展的追求催生出二者共同的文化意义和传播形态。在现实生活中,“文学传统”和“信息传播”共同满足了人们交往和实际生活的多种需要,并且,现代传播媒介极大地利用文学创作手法和修辞手段来构建传播文本,丰富传播内容,增强自身的“感染力”“美誉度”,进而对受众的精神世界和物质需求产生巨大影响。
在现代传播与文学的结构关系中,文学处于核心圈,是传媒文化的逻辑起点,大众传播媒体围绕着文学这个核心逐渐展开,最终形成放射状的圆环结构。从历史性来看,以文学创作为“正宗”、以文学思维为“内核”、以优秀文学作品为“经典”来构成传统文化的观念形态、思想基础和审美心理,并在此基础上形成民族特点、社会思维、文化类型和生活习性,这也是古今中外文化发展的共同特点。当然,从现代性来看,最近一百多年以来,大众传播媒介在很大程度上主导了社会文化进程,“影像设计”逐渐成为人们越来越离不开的生活方式,电子复制在整体上重构了传统文化包括民族文学的现代性。
斯特劳斯在谈到文化个体性和文化整体性的关系时指出:“我们一出生,周围的一切有意无意地都给我们建构了一个复杂的参照系统,构成了我们的价值判断、行为动机、兴趣爱好,包括我们所受到的教育都会使我们对未来文明形成认识,否则文明会变得不可思议,或者与实际的情况相反。我们依据这个参照系统自我发展,外部的文化现实只能通过参照系统施加于它们而变形。”个人或者群体的文化追求是文学产生的基础,而文学作品的丰富和发展又与大众媒介所承担的信息传播功能分不开。不同文学传播模式呈现出相对独立的整体特性,表现出某一民族文化传播区别于其他民族的鲜明的文化特色,以及一个国家相对独立于其他国家的文化意识形态。这在以文学为主轴的文化及信息传播中表现得尤为明显。文学作品审美和思想的“寓教于乐”,现代传播中的各种信息服务及道德化、伦理化和社会化都是如此。这非常明显地表现为中国文学与现代传播媒介的整体的现实景观及文化空间,同样也是文学创作与现代传播在审美追求、叙事建构上彰显民族化,突出中国人的民族审美心理和欣赏习惯的必然走向。与此同时,文学作品对中国国民精神的影响,实际上已经形成了中国人精神生活的集体无意识,文学发展通过大众传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文化凝聚作用。大众传播的“淡化”冲突与意见分歧、聚集与整合“民心”的“功能”,应该说很大部分都来自于传统文学作品带给我们的文化的“固定程式”。这种文化“程式”“是一种象征性的和富于表现性的行动,一种制度化的创造特殊时空的手段,个体在其中可以体验到自己是这个共同体中的一份子”。不管是现在还是未来,经典文学作品及其传播作为民族和社会关系的“润滑剂”,有助于现代传播媒介建构民族精神。
我们当然不否认文学与现代传播媒介在传播方式和原理上具有的极大差异性。但需要强调的是,不管差异如何之大,现代传播效应说到底都是一种文化上的交流与认同。因此,从历史传播、现代学理、媒介实践层面,深入考察和挖掘文学创作内容和形式的变化与现代传播文本话语与体裁的演变关系,既利于现代传播媒介内容的提升与革新,也会促进新的传播方式的出现,例如文学作品与现代传播的大众性和通俗性、丰富性与层次性、日常性和流行性、文化商品复制性等。这里除文学与现代传播与社会、政治、经济发展的关系外,它们与宗教文化问的关系、与大众文化问的关系、与消费文化问的交叉关系等,不管是从共时性还是从历时性来看,这些文化形态总是与文学发展和媒介发展有着时而紧密时而松散的联系。现代传播与文学创作问的关系,不应该仅仅借文学作品的“壳”行娱乐至上的“实”,更不应该借文学作品来“出名和发财”。现代传播特别是影视及其媒介形态的研究、发展、建构、实践和创新的路径,应着重于其民族性、历史性、美学性和精神内涵的研究和实践,应高度重视文学作品通过现代传播媒介构建、转换、输送、接受对社会、民族的集体记忆和文化传承的重要作用。
文学对现代传播媒介的巨大影响不只表现在影视方面,现代传播媒介的创意策划、题材选择、形式组合、故事叙述、文本架构和编剧技巧,同样与文学创作手段分不开。从某种程度上说,没有几千年文学技巧和写作方法的不断丰富,也就没有现代传播的内容、类型及其表现形式,文学写作特别是文学作品叙景状物的经验,奠定了传播媒介传送信息的形式基础,文字及其文学化是现代传播表达内容的不二法宝。不管是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网络的新闻报道,还是影视及网络中的专题片、纪录片、影视剧、网剧,都是以文学语言作为其核心要素的,画面的构成不论如何“有意味”地突出现代技术带来的视觉奇观,都离不开对文学作品文本中结构、情节、细节、人物塑造手段及其情景描写手法的大量借鉴、转换和变革。“在全球化背景之下,中西合作成为常态,引来国外的先进技术为中国电影所用是必然趋势,洋为中用、古为今用,就必须做到内在的转化融合才能生效。忽视文学、叙事、人物,一味追求表面的视听娱乐,最终事倍功半,只能结下中西古今相杂交的一个怪胎。”没有文学书写及其叙事与结构方法、故事创意、话语构建,影视剧后面的拍摄深度、画面组接、环境渲染、音响安排和音乐旋律就谈不上真正有震撼力和艺术感染力。电视综艺节目的所谓“星光大道”,也离不开文学式的修辞。其他如文学方法与传播结构的叙事构建与扩展、文学作品与现代影视的改编、文学手法与影视故事的写作、文学创作与新媒体传播形式、文学批评与媒介批评方法、文学审美教育与媒介素养提高等,都需要我们认真研究和努力实践。
“中国电影讲好中国故事靠什么?一句话,靠内力。电影产业归根结底是内容产业。人物塑造、情节设置、艺术表达、意蕴传递,既是内容的基本含义,也是文学精神的基本内容,简而言之就是电影的内力。从这个意义上看,电影的核心竞争力就是文学精神。”以上所言,虽然只是针对电影的有感而发,但对电视、报刊、杂志、新媒体等现代传播媒介来说莫不如此。所以,现代传播媒介无论如何发展和创新,从根子上说都是我们民族文化的一部分,是以文学传统、文学作品为基础架构的,其对发扬中国传统文化精神、传播社会主流价值观、促进民族文化发展与国家建设现代化起着重要作用。中国社会从古到今都有“寓教于乐”的传统,文化发展史上“寓教于乐”的主要载体是文学艺术,雖然今天更突出、更大众化、影响更大的载体是现代传播媒介,但现代传播媒介总是采用文学的叙事方法,通过“寓教于乐”来达到最好的传播效果,用艺术诠释主流文化思想、突出主流意识形态,进而讲好中国故事和传播好中国声音。我们的文学研究、传播研究、媒介实践所需要的,正是倚重文学精神去丰富现代传播的内容、提升现代传播的档次、创新现代传播的形式,使现代传播在实用性、时效性、有益性基础上,达到精神取向的审美化、内容与形式的精品化,避免媒介流俗化带来的庸俗化、粗糙化和空心化,以此拓展学术、指导实践、服务社会,从而推动我国文化建设与传播媒介的发展与创新。
(编辑:李春英)
摘要:文学艺术与信息传播是源头与支流的关系,现代传播是文学发展与进化的自然结果,传播媒介的内容、类型、形式、写作方法与文学创作关系紧密。文学艺术与信息传播活动都是人类选择的完善人格、愉悦身心的方式,现代媒介的信息传播多是通过文学叙事方法和修辞手段对人们的精神世界产生影响。文学艺术的发展与现代传播的兴起在价值观念、审美情感诉求上具有一致性,与民族国家的本土性、民族性及族群发展紧密相关,是一个国家民族特性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关键词:文学作品;现代传播;研究视域;发展走向
中图分类号:G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8268(2018)02-0137-05
现代传播媒介在20世纪初产生时以文字传达信息为主,到今天以文字、画面、图像、声音来综合传播信息,可见其与文学的渊源之深。然而,随着信息技术突飞猛进和现代传播媒介的强势发展,导致传媒从业者表现出明显的行为误区:一是功利地利用文学作品让现代人休闲娱乐,借文学作品“出名和发财”,其间还夹杂着喧嚣浮躁、疏离虚无、文化消解的时代症侯,其精神价值和文化内涵被忽视;二是高等院校的传媒专业教育中,由于对传播技术与工具的过度强调甚至崇拜,文学教育也逐渐被边缘化;三是现代传播的学术研究上出现了强调其脱离文学艺术而“独立”的声音。这些现象让我们不得不重新思考和论证在传播媒介越来越丰富和发达的今天,其与文学艺术的关系真的是渐行渐远了吗?
一直以来,对现代传播媒介与文学之关系的探讨都是一个比较热门的话题,但研究大都集中在文学作品如何被改编为电影、电视剧这个视角上,导致不管是影视还是新媒体传播都普遍地“技术大于艺术”,文学精神消失在工具和技术的“光环”下。自现代传播产生的一百多年来,文学创作是如何影响大众传播媒介的呢?概括起来,学界和业界有下面几种看法。
其一,互融说。持该观点的人认为现代传播与文学书写特别是文学文本关系紧密,文学是现代传播媒介产生和兴起的基础,是现代传播类型和形式构成的框架。事实上,传播或者说传媒艺术,不管是影视剧还是新闻,本身就是门综合艺术,其产生、采写、编辑、传播都与文学修养、文字功底、写作能力有极大关系。其二,部分关系说。认为不同传播种类与文学问的关系不同,电视剧与文学关系紧密,而新闻报道类却不需要文学的介入。随着信息时代特别是网络时代的到来,信息化、多媒体化改变了媒介寫作的本质,文学创作已经与现代传播渐行渐远。其三,相互对立说。认为现代传播作为独立的传播形式与传统的文学创作关系不大,文学创作与现代传播相互对立:文学创作特别是文学作品是“内心情绪和感情的结晶”,现代传播是“信息技术和理性的结晶”;文学创作是“虚构的主体”,现代传播是“真实的客体”;文学创作依赖“个人”,现代传播依赖“群体”,于是主张“电影与戏剧离婚”,现代媒介要“丢掉文学的拐杖”。
文学创作与现代传播媒介有各自的表现内容和方式。它们问的关系犹如不同道路在向前延伸和发展中纵横交错、你我不分。文学创作特别是其创作手法,与现代传播原是“合住的一家子”,现在是“亲密的亲戚”,平时各走各路、各干各事,却又不时地在“立交桥”上交叉会合。文学作品与信息传播是一枚硬币的两面,从历史发展进程看,它们是源头与支流的关系,是媒介进化的自然结果。文学作品从一开始就是作为传播媒介而存在的。人类传播经历了口语传播——文字传播——书面传播(印刷传播)——电子传播等几个发展阶段,正如保罗·莱文森所阐述的,是媒介的进化和补救过程。莱文森在《人类历程回放》中论述媒介的历史进化发展过程时强调:“媒介的进化,是由人指引的媒介的进化,是增加我们交流选项的进化。”媒介的发展不是彼此否定,而是相互叠加和延伸。各个时代的传播类型始终免不了以优秀文学作品作为核心内容和形式,即使新媒体时代,也是以文字作为主要传播中介,以文学叙事方法、文章结构方式作为其传播、交际的重要手段。“文学创作始终是中国电影的重要源头。良好的文学源头,是中国电影创作更加丰富且充沛的创作资源”,“中国影视剧要想持续发展必须和中国文学形成广泛紧密的关系,得到文学的支持”。编导们的知识结构、价值判断、审美趣味、创作水平等都与自身所拥有的文学修养的高低和对传统文学作品的艺术感悟力的强弱有很大关系。
就文学形式与现代传播媒介(不仅仅是影视剧)的建构方式来看,二者的同一性还包含时间、空间、传播者、接受者四个方面的共同因素。
第一,时间。文学写作与信息传播同样具有不可逆的延续性。不管是文学写作还是信息传播,时间对人创造性写作的支配作用是非常明显的,时间的流动性保证了人们通过发展文学艺术和传播媒介来不断强化社会意识和提升自我人格魅力。文学传播的时间延续为人的个性发展提供了充分条件,也是人类不同族群的文明进化、民族特性形成中相互影响与融合必不可少的条件。需要强调的是,建立在人的个性发展、知性培养基础上的情感交流和文化交往中的时间所具有的重要特点在于:它既是自然空间延伸中的时间,为人类进行文学创作和信息传播活动提供了时间延续的可能性,又是人类心理发展中的时间,表现为人类在文学欣赏与信息传播活动中会获得心理体验和情感需求的满足。时间的流动保证了现代传播及其构成形式从产生到发展的多样化和丰富化进程。
第二,空间。即人们从事文学创作和信息传播活动的空间或者说环境。文学创作与现代传播都是一种流行的社会大众文化,在空间上会渗透到人们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所以,这个空间首先必须是有形的物质环境,诸如客厅、广场、会所等,或如哈贝马斯所说的从“文学公共领域”到“政治公共领域”的演变与转换。其次,文学创作与信息传播空间创造的审美与信息扩散,即人们所说的看不见但无处不在的“氛围”和“场域”,在消费主义时代,文学与传媒从空间上构成了文学创作与信息传播过程的重要部分,在巨大的商业资本助推下,由物理距离和心理距离形成的历史空间的多样性、地域性和差异性正逐渐地消失。
第三,传播者。文学艺术自产生以来,就是在被人们不断地欣赏、品评与传播过程中发展的,文学艺术发展的历史也是其不断被传播的历史。从传播学的视角上看,文学创作与信息传播一样,其创作者或者说信息发出者其实都是传播者,是文化和信息传播的“信源”,他们都需要以文字和图像为传播中介,从事写作和报道都有其传播的目的和方向,并为特定的对象服务,即所谓的为“信宿”服务并使其获得满足。同时,现代传播活动在满足人们信息需求的同时,也让受众有情感上的共鸣。也就是说,现代传播活动同样是具有人的审美意味的美学活动,传播者提供的内容必须与受众的审美追求和情感指向趋于一致,才能让日常生活中的受众在获得海量传播信息时,感受到精神上的愉悦,从而不断提高自身修养。
第四,受众。不管是文学称之为的“读者”,还是现代新闻传播称之为的“观众”与“听众”,都是“受众”或者“信宿”的有机组成部分。传播者的文学水准和道德修养对传播功能起着重要作用,同时受众的文学修养和媒介素养也起着关键作用。受众对于媒介内容、媒介形式和种类的选择和认知,及对媒介消极作用的分辨、防范与批判能力,不仅取决于媒介的性质、内容、结构,还取决于受众的传统文化底蕴和文学修养。
文学作品和现代传播媒介都具有人类“摆脱外在压力”“本能喜爱”“内心之爱”“现实需要”等诉求,这也是二者在心理接受与审美情感上的共同之处。文学作品及其创作方法对现代传播者的文化素质及其自身人格发展的影响明显,是接受者内在心理和情感充满美学意味的外在表现形式。同样,文学创作与信息传播活动也是人自身选择的完善人格的一种方式。弗洛姆就强调了“爱的实践”的重要方式就是人在阅读写作、信息畅通与精神满足时,人的主体价值就会得以充分体现,人在精神上的幸福与快乐感就特别强,并促使人类不断地完善自身人格和遵守社会规范,由此推动社会的发展进步。
以文学为主轴的文化和信息传播是在人类生存活动的漫长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的,不同时代的社会、经济和文化环境,导致不同文学书写与传播文化的形成,并在文学作品的变化中体现出来。丹尼尔·贝尔认为后工业社会的特征是“根据服务和舒适——保健、教育、休闲和文艺——所计量的生活质量的标准来确定的”。丹尼尔·贝尔所说的“生活质量的标准”指的就是现代信息社会中的生活标准。具有一定的文学艺术修养和掌握着最新的信息技术,则被看成现代社会“成功人士”的理想生活境界之一。在信息社会中,现代文化(包括文学创作)是以现代大众传播媒介作为文化发展和功能扩散的基础的,成为“被重新定义为发送和接收个人信息和休闲的系统”。文学在很大程度上已经成了媒介的附属物,它的扩散和传播离不开大众媒介,人们在日常生活中进行文学欣赏活动,要依靠大众媒介提供的文化语境,人们的审美文化形态体现为大众传媒的传播文化形态,现代传播导致了“文学创作媒介化”和“日常生活审美化”。同樣,以文学创作为主轴的人类的信息传播活动,也是在一定的历史文化语境中传播并扩散的,不管哪种内容、哪种形式的文学作品都具有信息传播的意义。从逻辑起点上看,“文学传统”和“信息传播”均起源于人类满足自我“生命力”扩张的需要;从发展走向上看,人类对文化发展的追求催生出二者共同的文化意义和传播形态。在现实生活中,“文学传统”和“信息传播”共同满足了人们交往和实际生活的多种需要,并且,现代传播媒介极大地利用文学创作手法和修辞手段来构建传播文本,丰富传播内容,增强自身的“感染力”“美誉度”,进而对受众的精神世界和物质需求产生巨大影响。
在现代传播与文学的结构关系中,文学处于核心圈,是传媒文化的逻辑起点,大众传播媒体围绕着文学这个核心逐渐展开,最终形成放射状的圆环结构。从历史性来看,以文学创作为“正宗”、以文学思维为“内核”、以优秀文学作品为“经典”来构成传统文化的观念形态、思想基础和审美心理,并在此基础上形成民族特点、社会思维、文化类型和生活习性,这也是古今中外文化发展的共同特点。当然,从现代性来看,最近一百多年以来,大众传播媒介在很大程度上主导了社会文化进程,“影像设计”逐渐成为人们越来越离不开的生活方式,电子复制在整体上重构了传统文化包括民族文学的现代性。
斯特劳斯在谈到文化个体性和文化整体性的关系时指出:“我们一出生,周围的一切有意无意地都给我们建构了一个复杂的参照系统,构成了我们的价值判断、行为动机、兴趣爱好,包括我们所受到的教育都会使我们对未来文明形成认识,否则文明会变得不可思议,或者与实际的情况相反。我们依据这个参照系统自我发展,外部的文化现实只能通过参照系统施加于它们而变形。”个人或者群体的文化追求是文学产生的基础,而文学作品的丰富和发展又与大众媒介所承担的信息传播功能分不开。不同文学传播模式呈现出相对独立的整体特性,表现出某一民族文化传播区别于其他民族的鲜明的文化特色,以及一个国家相对独立于其他国家的文化意识形态。这在以文学为主轴的文化及信息传播中表现得尤为明显。文学作品审美和思想的“寓教于乐”,现代传播中的各种信息服务及道德化、伦理化和社会化都是如此。这非常明显地表现为中国文学与现代传播媒介的整体的现实景观及文化空间,同样也是文学创作与现代传播在审美追求、叙事建构上彰显民族化,突出中国人的民族审美心理和欣赏习惯的必然走向。与此同时,文学作品对中国国民精神的影响,实际上已经形成了中国人精神生活的集体无意识,文学发展通过大众传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文化凝聚作用。大众传播的“淡化”冲突与意见分歧、聚集与整合“民心”的“功能”,应该说很大部分都来自于传统文学作品带给我们的文化的“固定程式”。这种文化“程式”“是一种象征性的和富于表现性的行动,一种制度化的创造特殊时空的手段,个体在其中可以体验到自己是这个共同体中的一份子”。不管是现在还是未来,经典文学作品及其传播作为民族和社会关系的“润滑剂”,有助于现代传播媒介建构民族精神。
我们当然不否认文学与现代传播媒介在传播方式和原理上具有的极大差异性。但需要强调的是,不管差异如何之大,现代传播效应说到底都是一种文化上的交流与认同。因此,从历史传播、现代学理、媒介实践层面,深入考察和挖掘文学创作内容和形式的变化与现代传播文本话语与体裁的演变关系,既利于现代传播媒介内容的提升与革新,也会促进新的传播方式的出现,例如文学作品与现代传播的大众性和通俗性、丰富性与层次性、日常性和流行性、文化商品复制性等。这里除文学与现代传播与社会、政治、经济发展的关系外,它们与宗教文化问的关系、与大众文化问的关系、与消费文化问的交叉关系等,不管是从共时性还是从历时性来看,这些文化形态总是与文学发展和媒介发展有着时而紧密时而松散的联系。现代传播与文学创作问的关系,不应该仅仅借文学作品的“壳”行娱乐至上的“实”,更不应该借文学作品来“出名和发财”。现代传播特别是影视及其媒介形态的研究、发展、建构、实践和创新的路径,应着重于其民族性、历史性、美学性和精神内涵的研究和实践,应高度重视文学作品通过现代传播媒介构建、转换、输送、接受对社会、民族的集体记忆和文化传承的重要作用。
文学对现代传播媒介的巨大影响不只表现在影视方面,现代传播媒介的创意策划、题材选择、形式组合、故事叙述、文本架构和编剧技巧,同样与文学创作手段分不开。从某种程度上说,没有几千年文学技巧和写作方法的不断丰富,也就没有现代传播的内容、类型及其表现形式,文学写作特别是文学作品叙景状物的经验,奠定了传播媒介传送信息的形式基础,文字及其文学化是现代传播表达内容的不二法宝。不管是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网络的新闻报道,还是影视及网络中的专题片、纪录片、影视剧、网剧,都是以文学语言作为其核心要素的,画面的构成不论如何“有意味”地突出现代技术带来的视觉奇观,都离不开对文学作品文本中结构、情节、细节、人物塑造手段及其情景描写手法的大量借鉴、转换和变革。“在全球化背景之下,中西合作成为常态,引来国外的先进技术为中国电影所用是必然趋势,洋为中用、古为今用,就必须做到内在的转化融合才能生效。忽视文学、叙事、人物,一味追求表面的视听娱乐,最终事倍功半,只能结下中西古今相杂交的一个怪胎。”没有文学书写及其叙事与结构方法、故事创意、话语构建,影视剧后面的拍摄深度、画面组接、环境渲染、音响安排和音乐旋律就谈不上真正有震撼力和艺术感染力。电视综艺节目的所谓“星光大道”,也离不开文学式的修辞。其他如文学方法与传播结构的叙事构建与扩展、文学作品与现代影视的改编、文学手法与影视故事的写作、文学创作与新媒体传播形式、文学批评与媒介批评方法、文学审美教育与媒介素养提高等,都需要我们认真研究和努力实践。
“中国电影讲好中国故事靠什么?一句话,靠内力。电影产业归根结底是内容产业。人物塑造、情节设置、艺术表达、意蕴传递,既是内容的基本含义,也是文学精神的基本内容,简而言之就是电影的内力。从这个意义上看,电影的核心竞争力就是文学精神。”以上所言,虽然只是针对电影的有感而发,但对电视、报刊、杂志、新媒体等现代传播媒介来说莫不如此。所以,现代传播媒介无论如何发展和创新,从根子上说都是我们民族文化的一部分,是以文学传统、文学作品为基础架构的,其对发扬中国传统文化精神、传播社会主流价值观、促进民族文化发展与国家建设现代化起着重要作用。中国社会从古到今都有“寓教于乐”的传统,文化发展史上“寓教于乐”的主要载体是文学艺术,雖然今天更突出、更大众化、影响更大的载体是现代传播媒介,但现代传播媒介总是采用文学的叙事方法,通过“寓教于乐”来达到最好的传播效果,用艺术诠释主流文化思想、突出主流意识形态,进而讲好中国故事和传播好中国声音。我们的文学研究、传播研究、媒介实践所需要的,正是倚重文学精神去丰富现代传播的内容、提升现代传播的档次、创新现代传播的形式,使现代传播在实用性、时效性、有益性基础上,达到精神取向的审美化、内容与形式的精品化,避免媒介流俗化带来的庸俗化、粗糙化和空心化,以此拓展学术、指导实践、服务社会,从而推动我国文化建设与传播媒介的发展与创新。
(编辑:李春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