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培育民营科技企业的对策
摘要:培育民营科技企业,是补短板、凝聚新动能、适应未来经济发展、推动老工业基地振兴发展的需要。长春市培育民营科技企业面临研发投入不足、创新能力偏弱、高端人才缺乏、研发转化缓慢、产业规模较小、产业链条尚不完善、资本密度低、金融支持不足等问题。培育民营科技企业应抓住关键环节,构建创新生态体系。需建立有效的企业逐级转型培育体系,提升企业创新能力,促进科技成果本地转化,解决人才短缺问题,解决融资难题,增强企业家发展信心。
关键词: 长春市;民营科技企业;老工业基地振兴
中图分类号:F276.5
DOI:10.13784/j.cnki.22-1299/d.2019.05.009
一、長春市培育民营科技企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首先,大力培育民营科技企业,是推动老工业基地振兴发展的要求。近年来,长春经济运行的实践表明,大力发展民营科技企业是最佳路径之一,民营科技企业已成为长春市经济发展的突出亮点,正在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其次,大力培育民营科技企业,是补短板的要求。多年来,长春市不断调整产业结构,但效果不明显,和发达城市相比,民营科技企业不发达已成为明显短板。再次,大力培育民营科技企业,是凝聚新动能的要求。长春市民营科技企业发展势头良好,动力强劲,主营业务收入从2016年的1637亿元增长到2018年的2260亿元,而且以永利激光、长光卫星为代表的一大批企业正成为行业领军企业。最后,大力培育民营科技企业,是适应未来经济发展的需要。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正深刻影响着经济走势,带来产业技术路线革命性变化和商业模式突破性创新,我们必须抓住机会,认识和把握新一轮信息革命浪潮,打造发展和竞争新优势。
二、长春市培育民营科技企业的优势
首先,科技资源丰富。长春市共有科研院所91家,国家重点实验室11个,国家级工程研究中心5个,双聘院士56人,院士工作站27个,“万人计划”专家80人,每年产生大量的科技成果、科技信息,举办了多项科技活动,为民营科技企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其次,拥有较完备的创新政策体系。按照传统产业品牌化、支柱产业高端化、新兴产业规模化的发展思路,长春市不断加大政策引导和改革创新力度,准确研判国家政策导向,制定出台了《中共长春市委、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工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政策举措,牢牢把握住了经济发展和结构调整的主动权。再次,积极构建创新公共平台。近年来,长春市着力构建制造业创新中心、产业研发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产业技术公共服务平台等创新体系,仅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就达197个,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214户;不断加大招商引资和招才引智力度,建设了15个新兴产业园区,持续增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后劲,积极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同时,推进孵化示范基地建设。积极推进长春新区、长春光机所、吉林大学等国家级示范基地建设,组织实施北湖科技园等省级双创基地建设,推进奥普光电等大企业构建双创平台;整合上下游产业链,形成集聚效应,一批科技企业在孵化基地从小到大,迅速成长。最后,产业集聚效应不断加强。推动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围绕光电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现代物流、电子商务、文化创意等产业,加快打造新兴产业园和产业集群,重点推动生物产业园、北方航空产业园、新材料重大科技创新基地等产业园建设;亚泰医药产业园、新能源汽车产业园、航天信息产业园、光电和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园等园区全面开工建设。
三、长春市培育民营科技企业面临的挑战
●研发投入不足,创新能力偏弱
虽然长春市民营科技企业在先进装备制造业、光电信息等领域具有一定的比较优势,部分技术在国内外处于领先地位,但大多数产业结构低端化,部分产品技术层次偏低,企业自主研发能力明显滞后;全市规模以上企业R&D投入强度只有0.6%左右,而全国民营科技企业平均研发投入强度为9%;由于没有建立起完善的创新支撑体系,核心技术及部件仍大多依赖进口,创新能力偏弱,虽然长春市拥有众多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但这一资源优势却未能得到很好的发挥。
●高端人才缺乏,研发转化缓慢
大多数企业高学历人才匮乏,技术人员比重较低;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人员中硕士以上学历人员占比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很多企业科技人员占从业人员的比例不到50%;企业高层次人才留不住,尤其缺少战略型、领军型民营科技企业家,基础人才、高层次人才不断流失;据有关部门统计,2018年,省属高校、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省外就业分别为62%、68%、71%,本科生省外就业率分别为57%、79%、77%。
●产业规模较小,产业链条尚不完善
尽管具有一定的区域比较优势,但长春市多数企业规模小而分散,重点龙头项目少,与上下游配套产业关联性不够,未能形成多功能、一体化、分工协作的产业链条,规模化竞争优势不明显;产业集聚区企业横向协作能力弱,集而不聚,导致产业集聚区内部企业之间缺乏内在的联系性,难以形成有效的产业分工和协作机制,难以形成联动效应,最明显的特征是规模小、龙头少、上市公司缺少高科技企业;工信部公布的全国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共有248户企业上榜,长春市只有2家企业入围;科技日报社等单位公布的中国民营科技企业500强榜单,前260家企业长春市只有1家企业上榜。
●资本密度低,金融支持不足
目前,民营科技企业主要融资渠道仍然依靠政府扶持和银行贷款,由于政府资金有限,投入不足,银行放贷条件严格,企业融资渠道狭窄;多层次资本市场尚未建立,长春市近三年没有企业在上交所、深交所上市,风险投资发展滞后,本土创投机构数量少,企业发展常常面临资金短缺问题;虽然省市及相关部门纷纷出台政策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但是,许多政策仍难以落地,企业获得感不强,大量问题仍难解决。
四、长春市培育民营科技企业必须抓住关键环节,构建创新生态体系
●建立有效的企业逐级转型培育体系
首先是抓紧出台长春市民营科技企业培育计划。把领军企业培育作为政策支持着力点,从发展目标、战略部署、主要任务、政策支撑、具体举措等方面进行详细规划。其次是尽快建立和完善长春市科技企业数据库。结合“万人助万企”,对所有民营科技企业进行基础调查,委托第三方机构制定分类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对所有企业按初创企业、具有高成长潜力的“雏鹰企业”、处于快速发展期的“瞪羚企业”、处于行业隐形冠军或国家级单项冠军的领军企业进行分类。抓紧建立“雏鹰-瞪羚-领军”企业遴选和发布机制,对处于不同时期的企业制定差异化扶持政策。再次是对接工信部“专精特新”专项。按有创新、有特色、管理精细、专业化强的标准,建立企业档案,争取有更多企业进入名录。最后是加大对长春市各类科技孵化器的支持力度。对孵化出的科技企业进行数量和质量的评估,给予不同的奖励;鼓励中科院长春分院、吉林大学等有条件的科技孵化器加强同国内外同类机构交流合作,国内国外同时孵化。
●不断提升企业创新能力
首先是加强科技企业能力建设。鼓励和支持长春市有条件的民营科技企业与高校院所开展技术合作,凡是研发项目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按额度给予一定补贴;凡是参与工程实验室、重点实验室及工程研究中心等重大载体任务的给予资金支持。其次是加快新产品的应用和推广。对长春市各类民营科技企业的产品,推动列入新技术、新产品目录,长春市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在使用财政资金及国有企业利用国有资金采购时,应优先考虑,不得设置市场占有率等条款;畅通科研院所和高校到中小科技企业从事技术创新的人才流动机制,支持更多科技人员带成果创业;聘请吉大、浙大、中科院、中国工程院等单位专家,定期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从业人员开展创新创业政策等培训。再次是设立长春市民营科技企业创新奖。尽快制定长春市民营科技奖评奖办法和规则,对民营科技企业重大科技成果、重大发明、重大创新以及在研发过程中做出贡献的个人、组织和团队给予奖励。
●大力促进科技成果本地转化
首先是建立长春市科技特派员制度。选拔一批专业人才充当政府部门、高校院所、民营企业桥梁和纽带,传递信息、解析政策,完成“专业到行业、项目到产品、论文到效益”三个转化。其次是建立产学研联合体。由政府主导高校院所和市内民营科技企业合作研发机构。在向企业推广研究成果的同时,将企业需要解决的问题确定为研究课题进行中试或放大研究,实现研究课题从市场中来、研究成果到市场中去。再次是持续推进职务科技所有制改革。可选择一两所院校试点,重点是根据现有的法规和学校院所制定的政策,对科技成果进行确权分割,明确发明人或研发团队、单位或其它机构在科技成果中所占份额,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可以自行处置。最后是健全成果转化的服务支撑体系。搭建市场化运营的服务平台,承担高校院所技术运营、收购等工作,发挥配置资源、对接資金的功能;引进高端国内外中介服务机构,健全市场交易的各环节,同时引进成果转化职业经理人。
●着力解决人才短缺问题
首先是评估政策效果。长春市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人才新政,建议聘请专业机构对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改进的方向进行科学评估;对吉林省出台的系列吸引人才文件的实施细则和配套措施,应认真研究,加以落实;学习其它城市的人才工作好做法,如《武汉市引才育才重点任务及资金安排》。其次是鼓励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中懂技术、会管理的专业人才到民营企业工作,探索建立民营企业创新工程师、创新咨询师、创新培训师制度,列入特殊编制序列进行管理;对企业转型升级紧缺急需、贡献较大、长春市现行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难以界定的“人才”,经评审可以纳入长春市人才分类认定体系,给予相应待遇。再次是重点关注民企研发技术人才、市场推广类实用型人才,确保他们纳入各项政策优惠范围,对在创新创业中做出贡献并且营业、税收增加的企业,对其高管和骨干实施个人所得税奖励,保障住房奖励等政策。
●多举措解决融资难题
首先是成立长春市科技创新型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中心。发挥政府的积极作用,组织银行机构、财政部门等出资建立民企信用贷款风险损失准备基金,对金融机构给予担保,对其信用损失进行适当弥补,调动金融机构积极性。其次是学习青岛打造世界级风投中心的做法,吸引风投企业来长春兴业创业,利用风险投资撬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再次是各金融机构尽快落实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增加信贷规模和比重,建立符合科技企业发展需求的融资机制;减轻担保费、资产评估费、公证费等各种费用,降低融资成本;加大研发力度,推出良好的信贷服务模式和产品;创新无形资产抵押、专利技术抵押、项目抵押、销售合同抵押等办法,降低融资门槛。最后是建立为长春企业上市提供优质资本市场服务和投融资渠道的服务平台。通过聚焦各方资源,从投融资对接、上市辅导、企业培育与培训等方面为长春企业提供上市前、上市中、上市后的服务;加强与各交易所的联系,争取建立各交易所长春基地,定期开展“上交所”“深交所”上市企业长春行动活动。
●增强企业家发展信心
首先是提高民营企业家社会地位。设立“长春市民营企业家节”,在全社会营造理解、尊重、支持、爱护企业家的浓厚氛围;每年组织“长春市科技创新百强”“长春市突出贡献民营企业家”评选活动,对贡献较大的企业家,在医疗、子女就学等方面给予一定的优惠。其次是加强政企交流沟通。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完善沟通机制,规范政商交往行为,真诚地同企业家交往,搭建党委政府与民营企业沟通协商制度化平台;建立市委、市政府领导与企业家面对面协商恳谈会工作机制,做到帮扶企业制度化常态化。再次是切实保护企业家权益。加大对企业家合法的人身和财产权益保障力度;在招商引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活动中,政府与投资主体依法签订的各类合同,不得以政府换届、领导人更替等理由违约毁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健全知识产权仲裁和纠纷调解机制,健全侵权损害赔偿制度;创新商事纠纷解决方式,建立商事纠纷仲裁中心;健全市场退出机制,完善司法与行政统一协调机制,创新破产重整机制,推动企业依法破产。
作者简介
常经伟,长春市政协经济委员会,研究方向:区域经济学。
责任编辑 王宝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