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匠精神:劳动实践的内在逻辑和价值引领
李皓 向玉乔
摘要:工匠精神是人类劳动实践过程中特有的价值现象,它倡导人们正确地理解劳动实践活动及其价值,用合乎伦理要求的手段和积极健康的方式参与劳动实践活动,以促进目的与手段、劳动人与道德人的统一为基本价值诉求,彰显了劳动者的主体地位。工匠精神之所以是劳动实践的内在逻辑和价值引领,是因为:工匠精神引领劳动实践坚持以人为本的价值导向;是凝聚劳动者力量的精神纽带;是劳动者精神寄托和心灵归依之所在;是成就劳动自由幸福的重要保障。
关键词:工匠精神;劳动实践;内在逻辑;价值引领
DOI:10.15938/j.cnki.iper.2018.05.028
中图分类号:B03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9749(2018)05-0129-04
工匠精神是人类劳动实践过程中特有的价值现象,它既是工匠、手艺人的职业美德,也是一切劳动者的劳动伦理。它内在地构成了人的劳动实践活动的逻辑规定。换言之,工匠精神的意义,惟有在劳动实践过程中才能真正把握,并给予理论上的阐释。作为人存在的一种方式及劳动实践活动的逻辑规定,工匠精神为人作为劳动实践的存在回归真实和幸福指明了价值方向,同时工匠精神也获得了成为劳动实践的内在逻辑的依据。
一、工匠精神:劳动实践的内在逻辑
当今意义上的“匠人”,并不仅仅指从事木匠、铁匠、石匠等传统制造业的手艺人,还应包括从事各行各业劳动实践活动的劳动者。我们所说的工匠精神应该指劳动者在从事劳动实践活动过程中所具有的勤劳、认真、专注、创新、追求卓越的精神品质,它体现劳动者对劳动实践活动目的、动机、过程和结果负责任的态度和精神理念。首先,工匠精神不应该被狭义地定义为是工匠或手艺人所具有的精神,而是内在地包含了各行各业的人在所从事的劳动实践中应有的精神品质与价值追求。因此,工匠精神是每个参与劳动实践活动的人的精神,它存在于每一个劳动者的思维模式和价值判断之中。其次,工匠精神是人在从事劳动实践活动过程中的一种内心体验和感受,实际上就是人的优良的工作或劳动状态。它体现劳动者内心平衡完整、积极健康,并能协调好劳动者与自身、劳动者与劳动过程、劳动者与劳动结果相互关系的稳定心理倾向。工匠精神既是健全完整的劳动人格,又是真善美三位一体的健康人格和道德人格。再次,工匠精神所倡导的专注、执着,并不是简单的机械重复或是一成不变、因循守旧,更不是“混日子”“差不多”就行,而是强调在原有劳动实践活动上矜矜业业、持之以恒,在不断钻研、精益求精中实现劳动实践活动创新的过程。它不仅体现了认真负责、专注踏实、契而不舍、不断创新的行为方式,而且在持续钻研和不断创新背后是对人生与命运的敬畏之心。
二、工匠精神引领劳动实践坚持以人为本的价值导向
人作为自然界的一部分,它必然要受到自然规律的制约,即无论它进化到何种阶段,它都要受其自然属性的制约。人的自然属性首先是指人对于生命存在的拥有。如果一个人没有了生命,那么他也就失去生存的权利。因此,拥有生命并获得生存权就必然成为人首要追求的目标和使命,人为了实现这个目标和使命,并且维持生命的延续,他必须参与劳动实践活动。在现实生活中,人首先要把劳动实践作为实现其生命权和生存权的手段,这样才能确保他作为人的自然存在的实现。然而,功利主义“利益最大化”诉求使追求劳动结果最大化增值成为可能,从而忽略和超越劳动实践的动机和手段的伦理考量。
劳动实践活动在功利主义利益最大化诉求中,劳动者从劳动实践对生命存在的确认之原始价值诉求,转向谋求劳动纯粹价值增值,谋求权利和财富利益最大化,“劳动只是为了个体的生存”获得了的道德合法性,成为实现利益最大化的工具,劳动实践背离其作为人的存在的需要,从而导致劳动者在劳动实践活动中表现出一种草率、浮躁心态,不少劳动者急功近利,只图眼前利益,甚至偷工减料、以次充好。此时,劳动除了维持生命存在以外,毫无其它意义可言,它不但不能给劳动者带来快乐和幸福,反而成为他们肉体和精神的枷锁。可见,劳动者更要保持正确的劳动价值方向,用自己的行为为劳动实践正名,赋予劳动实践新的价值内涵,使之实现现代性转换、融入时代内容。
工匠精神作为劳动实践的一种价值引领,它坚持以人为本的价值导向,集中体现为劳动者的自觉性、自为性和能动性,彰显了劳动者的劳动需要意识、劳动自觉意识和劳动自主创造能力,从而确保了劳动实践的真实性。同时,作为劳动实践活动的灵魂,工匠精神使劳动者扬弃其自然属性,不再以动物自然本能的方式从事劳动实践,而是将自身的存在方式纳入劳动实践考量的范围之内,显现出鲜明的人本理念,并对生命存在方式进行反思与超越。劳动者在对劳动实践的目的、价值和意义进行反思的同时,进而追问劳动实践的意义和生命的真谛。就个体而言,以工匠精神为价值引领的劳动实践使人既超越了自然性存在,也扬弃了功利主义所赋予的利益最大化,而在这一过程中,工匠精神同時也为劳动者走向真实的存在提供了价值引领。
按照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劳动实践创造了人,同时也成就着人,它是使人与动物区别开来的本质力量。所以,劳动实践规定着劳动者的存在本质,是劳动者的存在方式。同时,劳动者的劳动实践的方式、方法,以及态度和价值观具有可塑性,这种可塑性来自于现实的个人的未特定化、未完成性。马克思指出,“个人怎样表现自己的生活,他们自己就是怎样。因此,他们是什么样的,这同他们的生产是一致的——既和他们生产什么一致,又和他们怎样生产一致。”[1]兰德曼也认为:“人是未特定化的,在活动方面也未被特定化,能够不被本能所驱使,而能在超本能中求得生存和发展。”[2]由此可见,人的可塑性决定了劳动实践活动具有可塑性。劳动者不应该被动参与劳动实践活动,而应在工匠精神价值引领下,通过省悟、自我调节和自我塑造等方式,提升自身劳动活动的品质,使人的本质力量通过劳动实践活动得以实现。
三、工匠精神是凝聚劳动者力量的精神纽带
人作为社会存在物,它产生于社会,存在于社会之中。“只有在社会中,人的自然的存在对他来说才是自己的人的存在。”[3]劳动实践使每个人的力量凝聚起来,从而使社会共同体拥有了每一个单独的个体所没有的力量或能力。个人只有在劳动实践和交往活动中才能认识自己、他人和社会,而每个人都围绕着人的生存需要去与他人发生各种交往关系。因此,劳动实践就不仅仅只与个人有关,而且还关涉到他人、社会和自然。工匠精神应该包含着对劳动实践各环节忠诚和负责的伦理精神,并由此扩展到对与劳动实践活动相关的他人、社会和自然的责任和担当。
工匠精神渗透于劳动实践的各个环节,它是一种文化软实力,能促进劳动实践健康发展;它也是协调人与人之间关系的一种理性精神,能促进人际和谐与社会和谐;它更是凝聚劳动者力量的精神纽带,能被劳动者内化为正确的人生态度和思维方式,外化为合情合理合法的劳动行为。从这个意义上说,工匠精神是一种用生命创造自己卓越和人类奇迹的力量。人们对劳动实践的态度就成为人生态度,而缺失工匠精神,劳动实践就有可能成为人的桎梏,劳动者的人生态度和生命价值就會扭曲,劳动实践活动就会盲目和失去意义,就没有可认同的核心价值。在这种情况下,劳动实践活动所带来的不是人的健康与发展、不是社会的文明与进步,反而是人的异化和人际关系的紧张。所以,工匠精神已成为人类劳动实践活动中不可或缺的行为规范和精神资源。
无论是社会生产部门的体力劳动者,还是其他脑力劳动者,如果社会成员之间未能在认真、负责、严谨等基本行为规范基础之上合理地定位和处理彼此的关系,并在此基础上形成某种伦理秩序和道德风尚,那么,社会生产与再生产将难以可持续开展。诉求利益最大化成为当下人们认识和改造世界的价值诉求,劳动实践抛弃其原有的价值理性成为诉求利益最大化的工具理性,导致产品质量和安全问题成为社会关系紧张的隐患。倡导工匠精神有利于将社会成员凝聚起来,构建起人类劳动实践活动和其它社会交往活动的良好秩序。
人类的劳动实践活动正是在工匠精神的引领下,才实现着人与自身、他人、社会和自然的和谐。在从劳动产品的构思、设计到完成的整个过程中,都印刻着自己劳动的痕迹,渗透着劳动者的内心体验和感受,以及对真、善、美的价值追求。产品不仅是商品更是人的劳动人格的再现,它的好坏代表着劳动者的声誉、尊严与道德品格,我们通过使用产品能够真实地感受到劳动者的执着与坚持,通过评鉴产品的独具匠心可以想象到劳动者的追求与信仰。产品能折射出劳动者的精神与气质,是人的存在的再现。工匠精神已经成为凝聚劳动者力量的精神纽带,它使人的劳动实践超越了浮躁和草率,劳动实践由此不再是迫于谋生的无奈,而是满怀虔诚、敬畏之心的自我拯救。
四、工匠精神是劳动者的精神寄托和心灵归依之所在
人作为有意识的存在物,它有意识、能思维,并且还有精神需要和价值追求。它有着不同于动物并高于动物的情感和心理需求。人的“有意识的生命活动把人同动物的生命活动直接区别开来”[4]。每个人带着各自情感态度和心理预期去参与劳动实践,因此,有意识的劳动实践活动又具有较为强烈的目的性。作为社会共同体的有机组成部分,劳动者应当意识到所从事的劳动实践既是自身生存和发展的的需要,也是满足别人生存和发展的需要。不仅如此,劳动者对有意识、有目的劳动实践的觉醒,也源于精神和灵魂的需要。工匠精神作为劳动者精神寄托和心灵归依之所,它推动着劳动者去寻找符合伦理道德的劳动实践方式,也使劳动者把自己的精神和灵魂融入到劳动实践过程中,劳动者一旦觉悟到工匠精神的价值,就能够将这种精神转化为更高效的劳动实践。
黑格尔把劳动实践分为“目的”“达到目的的手段”和“创造出来的现实”三个阶段,这三阶段的有机统一是劳动者将产品的构思和设计,通过一定的劳动方式和手段,完成产品的制造的整个过程,由此可见,劳动实践“是作为意识的精神的生成过程”[5]。黑格尔认为,通过劳动实践不仅“对于对象的否定关系成为对象的形式”,而且“在陶冶事物的劳动中则自为存在成为他自己固有的了,他并且开始意识到他本身是自在自为地存在着的”[6]。在此,黑格尔提出了“现实的人是他自己劳动的结果”的观点,充分肯定了劳动实践的意义。对于这个观点,马克思曾作出积极评价,认为“黑格尔把人的自我产生看做一个过程,把对象化看做非对象化,看做外化和这种对象的扬弃;可见,他抓住了劳动的本质,把对象性的人、现实的因而是真正的人理解为他自己的劳动的结果”[7]。工匠精神是劳动者社会化发展的精神动力,它有利于帮助劳动者确立自我意识,提升劳动者的社会化程度,形成完善的劳动实践自觉与态度。工匠精神能提升劳动者的劳动实践意识,指引劳动者合理找准在劳动分工中的角色定位,明确劳动意识,形成劳动者对劳动实践的合理认识,树立正确的劳动价值观、通过适当的劳动手段,形成合理的劳动结果,根据社会伦理期待与自身的道德自律,调节劳动实践的目的、手段和结果,塑造为自身、他人和社会所认同的劳动者。
人的劳动实践不能没有精神支撑和价值引领,劳动实践如若没有了工匠精神的引领,人就有可能成为精神的漂泊者或流浪儿。当代人的精神流浪,主要表现为人们普遍的浮躁、低俗、功利、混日子,甚至精神空虚。人们避谈崇高与价值,而是在追求物质、金钱、享乐和高消费中找寻精神刺激与满足。此时,人的劳动实践活动无根无源,毫无意义可言。没有工匠精神、没有价值安放之所的劳动实践活动,还是人的存在状态吗?在劳动实践活动全过程中,工匠精神凝结出积极的价值导向,使劳动者把劳动实践视为自身生命存在的形式,为劳动者提供心灵慰藉和情感寄托,并且对劳动者的行为进行积极的引导。工匠精神一旦在劳动实践过程中被劳动者理解与认同,并且能自觉地恪守,它将对劳动目的、手段和结果产生积极的干预、匡正与引导作用。
工匠精神是劳动实践活动的精神寄托和心灵归依之所在,归属感是工匠精神给劳动者带来的最真实的感受,它通过在劳动实践活动中建构意义世界,使劳动者在内心深处产生共鸣,为劳动者的精神世界提供价值指引,使劳动实践活动具有确定感、价值感、获得感和幸福感。使劳动者寻得劳动实践活动的精神归依。
五、工匠精神是成就劳动自由幸福的重要保障
自由幸福是人类生命存在的终极目的,是人类永恒的追求,人类只有在工匠精神的引领下通过劳动实践活动才能实现最大限度的自由和最高境界的幸福。人类也只有通过工匠精神的引领才能找到实现自由幸福的方向和实践路径。就个体而言,工匠精神与实现人的劳动自由幸福在价值诉求上是一致的,它是实现人的劳动自由幸福的重要保障。
劳动自由幸福是工匠精神的价值诉求和根本目的。工匠精神是劳动实践的内在逻辑,它使劳动实践真正成为人的内在规定。因此,成就人的自由和幸福的前提在于成就劳动实践的自由和幸福,而工匠精神是从如何成就劳动实践的自由和幸福的视角反思和考量人类劳动实踐活动的正当性与合理性,并且为其提供价值保障。不仅如此,工匠精神为实现人的劳动自由幸福提供保障,还能起到积极的情感驱动和价值引领作用。首先,劳动者的自由和幸福如果没有劳动实践作为坚实的基础,势必因现实性的缺失而陷于虚无,因为,自由和幸福不是呈现在人们面前的一件唾手可得的东西。它不可能摆脱劳动实践而自为的存在,也不可能不受劳动实践的制约。相反,自由和幸福萌生于劳动实践,劳动实践是自由和幸福的根本和前提。其次,劳动实践如果没有工匠精神作为价值引领,势必因缺少积极的价值规范和情感驱动而使劳动者的精神陷于无序混乱和冲突紧张状态,使得价值虚无成为人的存在的宿命。
工匠精神是劳动者在健康积极的劳动心理或心态下,劳动自主性和自觉性的体现,是劳动者本质力量动态显现的过程。康德认为“所有行动需视所有人为目的,绝不可以只以人为手段。”[8]劳动实践的目的、手段和结果等都应该以人为本,劳动实践活动应当成为人的真实的需要,而不是消极、被动、敷衍地去参与劳动实践活动,从而成为人的枷锁。在工匠精神的引领下,劳动者能将个人所具有的本质和能力淋漓尽致地展现出来。 此时,劳动实践不再是束缚和压制人的枷锁,而是成为人类通向自由和幸福的重要方式。
劳动实践是人的一种存在方式,它既是获得自由和幸福的必要手段,同时,它也是目的本身,是人的知识、能力、人格、价值等的外在表现,我们把这种劳动实践称之为自主、自觉的劳动。在工匠精神的引领下,自主、自觉的劳动使劳动者从旧的劳动实践观念中彻底解放出来,摒弃劳动实践过程中的被动情绪和消极状态,化“要我劳动”为“我要劳动”。此时,劳动实践俨然成为一种符合伦理道德的、积极健康的,甚至是自由幸福的活动。
六、结语
工匠精神倡导人们正确地理解劳动实践活动的价值,用合乎伦理要求的手段和积极健康的方式参与劳动实践活动,其根本的价值意涵是尊重人、尊重劳动实践活动和劳动关系,对人及其劳动实践持有敬重态度,深刻地包含着对劳动者尊严和生命存在的价值承诺。它是人类在劳动实践过程中,对人与自身、人与人、人与自然相互关系的一种特定的价值把握,是劳动实践活动不可或缺的价值依据。工匠精神作为人类对劳动实践活动的价值引领,是一种向善的实践理性,它规范和调节着劳动实践活动,通过价值引领、情感共鸣、态度端正等方式方法,促进劳动实践活动良性发展、确保劳动者自我价值得以实现。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67-68.
[2]兰德曼,哲学人类学[M].阎嘉,译.贵州:贵州人民出版社,2000:84.
[3][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三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301,273.
[5][6][德]黑格尔.精神现象学(上卷)[M].贺磷,王玖兴,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79:130,131.
[7]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M].北京:人们出版社,2000:101.
[8]伊曼努尔·康德.道德的形而上学基础[M].孙少伟,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7:372.
[责任编辑:张学玲]
摘要:工匠精神是人类劳动实践过程中特有的价值现象,它倡导人们正确地理解劳动实践活动及其价值,用合乎伦理要求的手段和积极健康的方式参与劳动实践活动,以促进目的与手段、劳动人与道德人的统一为基本价值诉求,彰显了劳动者的主体地位。工匠精神之所以是劳动实践的内在逻辑和价值引领,是因为:工匠精神引领劳动实践坚持以人为本的价值导向;是凝聚劳动者力量的精神纽带;是劳动者精神寄托和心灵归依之所在;是成就劳动自由幸福的重要保障。
关键词:工匠精神;劳动实践;内在逻辑;价值引领
DOI:10.15938/j.cnki.iper.2018.05.028
中图分类号:B03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9749(2018)05-0129-04
工匠精神是人类劳动实践过程中特有的价值现象,它既是工匠、手艺人的职业美德,也是一切劳动者的劳动伦理。它内在地构成了人的劳动实践活动的逻辑规定。换言之,工匠精神的意义,惟有在劳动实践过程中才能真正把握,并给予理论上的阐释。作为人存在的一种方式及劳动实践活动的逻辑规定,工匠精神为人作为劳动实践的存在回归真实和幸福指明了价值方向,同时工匠精神也获得了成为劳动实践的内在逻辑的依据。
一、工匠精神:劳动实践的内在逻辑
当今意义上的“匠人”,并不仅仅指从事木匠、铁匠、石匠等传统制造业的手艺人,还应包括从事各行各业劳动实践活动的劳动者。我们所说的工匠精神应该指劳动者在从事劳动实践活动过程中所具有的勤劳、认真、专注、创新、追求卓越的精神品质,它体现劳动者对劳动实践活动目的、动机、过程和结果负责任的态度和精神理念。首先,工匠精神不应该被狭义地定义为是工匠或手艺人所具有的精神,而是内在地包含了各行各业的人在所从事的劳动实践中应有的精神品质与价值追求。因此,工匠精神是每个参与劳动实践活动的人的精神,它存在于每一个劳动者的思维模式和价值判断之中。其次,工匠精神是人在从事劳动实践活动过程中的一种内心体验和感受,实际上就是人的优良的工作或劳动状态。它体现劳动者内心平衡完整、积极健康,并能协调好劳动者与自身、劳动者与劳动过程、劳动者与劳动结果相互关系的稳定心理倾向。工匠精神既是健全完整的劳动人格,又是真善美三位一体的健康人格和道德人格。再次,工匠精神所倡导的专注、执着,并不是简单的机械重复或是一成不变、因循守旧,更不是“混日子”“差不多”就行,而是强调在原有劳动实践活动上矜矜业业、持之以恒,在不断钻研、精益求精中实现劳动实践活动创新的过程。它不仅体现了认真负责、专注踏实、契而不舍、不断创新的行为方式,而且在持续钻研和不断创新背后是对人生与命运的敬畏之心。
二、工匠精神引领劳动实践坚持以人为本的价值导向
人作为自然界的一部分,它必然要受到自然规律的制约,即无论它进化到何种阶段,它都要受其自然属性的制约。人的自然属性首先是指人对于生命存在的拥有。如果一个人没有了生命,那么他也就失去生存的权利。因此,拥有生命并获得生存权就必然成为人首要追求的目标和使命,人为了实现这个目标和使命,并且维持生命的延续,他必须参与劳动实践活动。在现实生活中,人首先要把劳动实践作为实现其生命权和生存权的手段,这样才能确保他作为人的自然存在的实现。然而,功利主义“利益最大化”诉求使追求劳动结果最大化增值成为可能,从而忽略和超越劳动实践的动机和手段的伦理考量。
劳动实践活动在功利主义利益最大化诉求中,劳动者从劳动实践对生命存在的确认之原始价值诉求,转向谋求劳动纯粹价值增值,谋求权利和财富利益最大化,“劳动只是为了个体的生存”获得了的道德合法性,成为实现利益最大化的工具,劳动实践背离其作为人的存在的需要,从而导致劳动者在劳动实践活动中表现出一种草率、浮躁心态,不少劳动者急功近利,只图眼前利益,甚至偷工减料、以次充好。此时,劳动除了维持生命存在以外,毫无其它意义可言,它不但不能给劳动者带来快乐和幸福,反而成为他们肉体和精神的枷锁。可见,劳动者更要保持正确的劳动价值方向,用自己的行为为劳动实践正名,赋予劳动实践新的价值内涵,使之实现现代性转换、融入时代内容。
工匠精神作为劳动实践的一种价值引领,它坚持以人为本的价值导向,集中体现为劳动者的自觉性、自为性和能动性,彰显了劳动者的劳动需要意识、劳动自觉意识和劳动自主创造能力,从而确保了劳动实践的真实性。同时,作为劳动实践活动的灵魂,工匠精神使劳动者扬弃其自然属性,不再以动物自然本能的方式从事劳动实践,而是将自身的存在方式纳入劳动实践考量的范围之内,显现出鲜明的人本理念,并对生命存在方式进行反思与超越。劳动者在对劳动实践的目的、价值和意义进行反思的同时,进而追问劳动实践的意义和生命的真谛。就个体而言,以工匠精神为价值引领的劳动实践使人既超越了自然性存在,也扬弃了功利主义所赋予的利益最大化,而在这一过程中,工匠精神同時也为劳动者走向真实的存在提供了价值引领。
按照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劳动实践创造了人,同时也成就着人,它是使人与动物区别开来的本质力量。所以,劳动实践规定着劳动者的存在本质,是劳动者的存在方式。同时,劳动者的劳动实践的方式、方法,以及态度和价值观具有可塑性,这种可塑性来自于现实的个人的未特定化、未完成性。马克思指出,“个人怎样表现自己的生活,他们自己就是怎样。因此,他们是什么样的,这同他们的生产是一致的——既和他们生产什么一致,又和他们怎样生产一致。”[1]兰德曼也认为:“人是未特定化的,在活动方面也未被特定化,能够不被本能所驱使,而能在超本能中求得生存和发展。”[2]由此可见,人的可塑性决定了劳动实践活动具有可塑性。劳动者不应该被动参与劳动实践活动,而应在工匠精神价值引领下,通过省悟、自我调节和自我塑造等方式,提升自身劳动活动的品质,使人的本质力量通过劳动实践活动得以实现。
三、工匠精神是凝聚劳动者力量的精神纽带
人作为社会存在物,它产生于社会,存在于社会之中。“只有在社会中,人的自然的存在对他来说才是自己的人的存在。”[3]劳动实践使每个人的力量凝聚起来,从而使社会共同体拥有了每一个单独的个体所没有的力量或能力。个人只有在劳动实践和交往活动中才能认识自己、他人和社会,而每个人都围绕着人的生存需要去与他人发生各种交往关系。因此,劳动实践就不仅仅只与个人有关,而且还关涉到他人、社会和自然。工匠精神应该包含着对劳动实践各环节忠诚和负责的伦理精神,并由此扩展到对与劳动实践活动相关的他人、社会和自然的责任和担当。
工匠精神渗透于劳动实践的各个环节,它是一种文化软实力,能促进劳动实践健康发展;它也是协调人与人之间关系的一种理性精神,能促进人际和谐与社会和谐;它更是凝聚劳动者力量的精神纽带,能被劳动者内化为正确的人生态度和思维方式,外化为合情合理合法的劳动行为。从这个意义上说,工匠精神是一种用生命创造自己卓越和人类奇迹的力量。人们对劳动实践的态度就成为人生态度,而缺失工匠精神,劳动实践就有可能成为人的桎梏,劳动者的人生态度和生命价值就會扭曲,劳动实践活动就会盲目和失去意义,就没有可认同的核心价值。在这种情况下,劳动实践活动所带来的不是人的健康与发展、不是社会的文明与进步,反而是人的异化和人际关系的紧张。所以,工匠精神已成为人类劳动实践活动中不可或缺的行为规范和精神资源。
无论是社会生产部门的体力劳动者,还是其他脑力劳动者,如果社会成员之间未能在认真、负责、严谨等基本行为规范基础之上合理地定位和处理彼此的关系,并在此基础上形成某种伦理秩序和道德风尚,那么,社会生产与再生产将难以可持续开展。诉求利益最大化成为当下人们认识和改造世界的价值诉求,劳动实践抛弃其原有的价值理性成为诉求利益最大化的工具理性,导致产品质量和安全问题成为社会关系紧张的隐患。倡导工匠精神有利于将社会成员凝聚起来,构建起人类劳动实践活动和其它社会交往活动的良好秩序。
人类的劳动实践活动正是在工匠精神的引领下,才实现着人与自身、他人、社会和自然的和谐。在从劳动产品的构思、设计到完成的整个过程中,都印刻着自己劳动的痕迹,渗透着劳动者的内心体验和感受,以及对真、善、美的价值追求。产品不仅是商品更是人的劳动人格的再现,它的好坏代表着劳动者的声誉、尊严与道德品格,我们通过使用产品能够真实地感受到劳动者的执着与坚持,通过评鉴产品的独具匠心可以想象到劳动者的追求与信仰。产品能折射出劳动者的精神与气质,是人的存在的再现。工匠精神已经成为凝聚劳动者力量的精神纽带,它使人的劳动实践超越了浮躁和草率,劳动实践由此不再是迫于谋生的无奈,而是满怀虔诚、敬畏之心的自我拯救。
四、工匠精神是劳动者的精神寄托和心灵归依之所在
人作为有意识的存在物,它有意识、能思维,并且还有精神需要和价值追求。它有着不同于动物并高于动物的情感和心理需求。人的“有意识的生命活动把人同动物的生命活动直接区别开来”[4]。每个人带着各自情感态度和心理预期去参与劳动实践,因此,有意识的劳动实践活动又具有较为强烈的目的性。作为社会共同体的有机组成部分,劳动者应当意识到所从事的劳动实践既是自身生存和发展的的需要,也是满足别人生存和发展的需要。不仅如此,劳动者对有意识、有目的劳动实践的觉醒,也源于精神和灵魂的需要。工匠精神作为劳动者精神寄托和心灵归依之所,它推动着劳动者去寻找符合伦理道德的劳动实践方式,也使劳动者把自己的精神和灵魂融入到劳动实践过程中,劳动者一旦觉悟到工匠精神的价值,就能够将这种精神转化为更高效的劳动实践。
黑格尔把劳动实践分为“目的”“达到目的的手段”和“创造出来的现实”三个阶段,这三阶段的有机统一是劳动者将产品的构思和设计,通过一定的劳动方式和手段,完成产品的制造的整个过程,由此可见,劳动实践“是作为意识的精神的生成过程”[5]。黑格尔认为,通过劳动实践不仅“对于对象的否定关系成为对象的形式”,而且“在陶冶事物的劳动中则自为存在成为他自己固有的了,他并且开始意识到他本身是自在自为地存在着的”[6]。在此,黑格尔提出了“现实的人是他自己劳动的结果”的观点,充分肯定了劳动实践的意义。对于这个观点,马克思曾作出积极评价,认为“黑格尔把人的自我产生看做一个过程,把对象化看做非对象化,看做外化和这种对象的扬弃;可见,他抓住了劳动的本质,把对象性的人、现实的因而是真正的人理解为他自己的劳动的结果”[7]。工匠精神是劳动者社会化发展的精神动力,它有利于帮助劳动者确立自我意识,提升劳动者的社会化程度,形成完善的劳动实践自觉与态度。工匠精神能提升劳动者的劳动实践意识,指引劳动者合理找准在劳动分工中的角色定位,明确劳动意识,形成劳动者对劳动实践的合理认识,树立正确的劳动价值观、通过适当的劳动手段,形成合理的劳动结果,根据社会伦理期待与自身的道德自律,调节劳动实践的目的、手段和结果,塑造为自身、他人和社会所认同的劳动者。
人的劳动实践不能没有精神支撑和价值引领,劳动实践如若没有了工匠精神的引领,人就有可能成为精神的漂泊者或流浪儿。当代人的精神流浪,主要表现为人们普遍的浮躁、低俗、功利、混日子,甚至精神空虚。人们避谈崇高与价值,而是在追求物质、金钱、享乐和高消费中找寻精神刺激与满足。此时,人的劳动实践活动无根无源,毫无意义可言。没有工匠精神、没有价值安放之所的劳动实践活动,还是人的存在状态吗?在劳动实践活动全过程中,工匠精神凝结出积极的价值导向,使劳动者把劳动实践视为自身生命存在的形式,为劳动者提供心灵慰藉和情感寄托,并且对劳动者的行为进行积极的引导。工匠精神一旦在劳动实践过程中被劳动者理解与认同,并且能自觉地恪守,它将对劳动目的、手段和结果产生积极的干预、匡正与引导作用。
工匠精神是劳动实践活动的精神寄托和心灵归依之所在,归属感是工匠精神给劳动者带来的最真实的感受,它通过在劳动实践活动中建构意义世界,使劳动者在内心深处产生共鸣,为劳动者的精神世界提供价值指引,使劳动实践活动具有确定感、价值感、获得感和幸福感。使劳动者寻得劳动实践活动的精神归依。
五、工匠精神是成就劳动自由幸福的重要保障
自由幸福是人类生命存在的终极目的,是人类永恒的追求,人类只有在工匠精神的引领下通过劳动实践活动才能实现最大限度的自由和最高境界的幸福。人类也只有通过工匠精神的引领才能找到实现自由幸福的方向和实践路径。就个体而言,工匠精神与实现人的劳动自由幸福在价值诉求上是一致的,它是实现人的劳动自由幸福的重要保障。
劳动自由幸福是工匠精神的价值诉求和根本目的。工匠精神是劳动实践的内在逻辑,它使劳动实践真正成为人的内在规定。因此,成就人的自由和幸福的前提在于成就劳动实践的自由和幸福,而工匠精神是从如何成就劳动实践的自由和幸福的视角反思和考量人类劳动实踐活动的正当性与合理性,并且为其提供价值保障。不仅如此,工匠精神为实现人的劳动自由幸福提供保障,还能起到积极的情感驱动和价值引领作用。首先,劳动者的自由和幸福如果没有劳动实践作为坚实的基础,势必因现实性的缺失而陷于虚无,因为,自由和幸福不是呈现在人们面前的一件唾手可得的东西。它不可能摆脱劳动实践而自为的存在,也不可能不受劳动实践的制约。相反,自由和幸福萌生于劳动实践,劳动实践是自由和幸福的根本和前提。其次,劳动实践如果没有工匠精神作为价值引领,势必因缺少积极的价值规范和情感驱动而使劳动者的精神陷于无序混乱和冲突紧张状态,使得价值虚无成为人的存在的宿命。
工匠精神是劳动者在健康积极的劳动心理或心态下,劳动自主性和自觉性的体现,是劳动者本质力量动态显现的过程。康德认为“所有行动需视所有人为目的,绝不可以只以人为手段。”[8]劳动实践的目的、手段和结果等都应该以人为本,劳动实践活动应当成为人的真实的需要,而不是消极、被动、敷衍地去参与劳动实践活动,从而成为人的枷锁。在工匠精神的引领下,劳动者能将个人所具有的本质和能力淋漓尽致地展现出来。 此时,劳动实践不再是束缚和压制人的枷锁,而是成为人类通向自由和幸福的重要方式。
劳动实践是人的一种存在方式,它既是获得自由和幸福的必要手段,同时,它也是目的本身,是人的知识、能力、人格、价值等的外在表现,我们把这种劳动实践称之为自主、自觉的劳动。在工匠精神的引领下,自主、自觉的劳动使劳动者从旧的劳动实践观念中彻底解放出来,摒弃劳动实践过程中的被动情绪和消极状态,化“要我劳动”为“我要劳动”。此时,劳动实践俨然成为一种符合伦理道德的、积极健康的,甚至是自由幸福的活动。
六、结语
工匠精神倡导人们正确地理解劳动实践活动的价值,用合乎伦理要求的手段和积极健康的方式参与劳动实践活动,其根本的价值意涵是尊重人、尊重劳动实践活动和劳动关系,对人及其劳动实践持有敬重态度,深刻地包含着对劳动者尊严和生命存在的价值承诺。它是人类在劳动实践过程中,对人与自身、人与人、人与自然相互关系的一种特定的价值把握,是劳动实践活动不可或缺的价值依据。工匠精神作为人类对劳动实践活动的价值引领,是一种向善的实践理性,它规范和调节着劳动实践活动,通过价值引领、情感共鸣、态度端正等方式方法,促进劳动实践活动良性发展、确保劳动者自我价值得以实现。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67-68.
[2]兰德曼,哲学人类学[M].阎嘉,译.贵州:贵州人民出版社,2000:84.
[3][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三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301,273.
[5][6][德]黑格尔.精神现象学(上卷)[M].贺磷,王玖兴,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79:130,131.
[7]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M].北京:人们出版社,2000:101.
[8]伊曼努尔·康德.道德的形而上学基础[M].孙少伟,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7:372.
[责任编辑:张学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