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科研评价现状及发展趋势探析

    崔剑峰

    摘? ? 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科研评价,既是考量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水平与学科建设成效的重要指标,也是考核教师工作完成情况,开展职称评审、岗位评聘及绩效发放的主要依据。目前科研评价仍存在忽视学术性、缺乏科学性等问题,基于此,文章深入剖析科研评价诸多问题产生的原因,并从科研评价导向、成果实际运用、科研评价体系建设几个方面探明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科研评价的发展趋向。

    关键词: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科研评价;趋势

    中图分类号:G640? ? ? ? ? 文献标识码:A? ? ? ? ? ?文章编号:1002-4107(2020)04-0049-03

    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科研评价是指高校为实现或达成一定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目标,采用以科研业绩和科研工作量为核心的科研评价体系,对校内哲学社会科学科研活动及其科研成果进行价值判断,以期对教师的科研能力做出合理公正的量化评价,实现对哲学社会科学科研活动的管理、监督、预测、调控和反馈,从而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发展和学科建设提供决策依据的一种认识活动。评价体系的建立为高校人才评价、职称评聘、导师遴选等各种学术评价划定了统一规范指标,解决了各类评审过程中的学术评价多重标准问题,在激发教师的科研热情、推动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科研实力和整体水平提升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长期以来,在实践过程中也暴露出了学术行为不端等诸多问题,引发学术伦理道德关切,从而与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科研评价应有的考核、激励和约束目标存在差距。

    一、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科研评价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忽视学术性

    科研成果的学术性是哲学社会科学科研评价的最基本衡量指标。科研评价指标要根据不同学科来设置详细可行的评价指标体系,不可缺少学术性指标设置导向,缺乏科学的科研评价指标不利于科研的创新发展。目前,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科研成果的学术性评价方式有四种:一是以国际重要检索系统收录为指标;二是以在国内三大核心期刊体系发表论文为指标,这三大核心期刊体系为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南京大学“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中国社会科学院文献信息中心“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三是以论文转载、转摘为指标,国内公认的权威文摘有《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和人大复印资料;四是以同行评议专家评议为依据。高校在科研评价实践中往往采用其中的一种或多种,不管是以单项指标还是以多项指标进行评价,其宗旨都是对哲学社会科学科研成果的学术性认定,然而在执行过程中还存在诸多偏离学术性评价的现象。

    (二)评价指标科学性不足

    评价指标是科研评价中的重要环节,评价结果对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科学的评价指标可以有效促进高校的科研管理,促进学科全面发展和特色学科的长足发展,推进办学目标的实现,提高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者的能力和水平,对科研团队建设形成导向性合力。高校并不缺乏科研评价打分系统,但评价标准往往照抄照搬,没有真正结合学科实际从细化和量化角度分解与创新。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科研评价指标的科学性既要有数量的要求,对项目、著作、论文、获奖、成果转化等的数量设立一定指标,也要更重视质量,体现科研的创新性、独特性、时效性与实际应用效果,达到质与量的统一。同时,也应考虑科研经费、人力的投入成本等。然而,高校在设定哲学社会科学科研评价指标过程中,定量的要求挤占定性的分析的现实普遍存在,过分强调可操作性的计量指标,比如论文的数量、引文的数量、刊物的层次,忽视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科研成果诞生的周期规律,一定程度上造成科研成果粗制滥造,缺乏内涵,为了完成科研任务而进行科研。

    (三)科研评价专家组成较为固化

    评议专家的意见在某种程度上决定了科研工作者的科研创造价值和科研系统内对科研资源所进行的分配,因此,评议专家的组成对科研活动的开展具有重要影响。现行的科研评价专家遴选机制较为固化,缺乏轮换机制,专家库建设不够完善,没有形成科学合理的同行评议有机体。专家库的建设在通盘考虑学科构成、年龄构成、学历构成、职称构成的基础上,更应重视学术水平和科学操守,而不应唯资历高、头衔高、官阶高马首是瞻。评审专家缺乏合理的轮换机制,往往造成一审定终身,专家组成固化,学术能力强而资历浅的研究者不宜进入等问题,不利于评价队伍的与时俱进和良性循环。

    (四)科研评价监督形式化

    哲学社会科学科研评价行政化色彩往往较为浓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科研评价方案的制定、科研評价评委的选择、科研评价程序的执行和科研评价结果的发布等环节。在科研项目申请、评议、立项、中期管理、结项鉴定上,由科研管理部门组织, 在科研项目以及科研成果的绩效评价上,仍然由科研管理部门实施,既当“教练员”又当“裁判员”,往往造成评审监督形式化,缺少制约,科研评价程序形式大于内容。哲学社会科学科研评价应该受到监督和制约,在评价成果出台后,应随时接受咨询、建议和质询,才能确保科研评价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开[1]。

    二、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科研评价问题的原因剖析

    (一)利益诱导式评价机制导致科研功利化

    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科研评价考核,多倾向于依据科研基金项目的立项级别、科研经费获取数目、核心期刊论文发表数量等,科研量化打分与这些指标正向相关,评价结果甚至关系到学者的职称晋升和领导者的行政职务提升,具有极强的导向性作用。这种导向作用造成由对科学研究的探索转为对现实利益的追求,当然,我们并不是因此否定科研工作者通过科研获得利益,马克思也曾说过,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与利益息息相关。我们所应该批判的是这种利益诱导背后的科研评价机制,利之所向,热衷功名利禄,人心浮躁,为利而读书,不求甚解,学问浮在表面,学者就难以静下心来在书斋之中潜心探索,在社会实践的广阔天地中调查研究,由此造成通过人际关系获取学术资源现象不断出现。

    (二)学术评审嬗变之下的科研异化

    马克思在晚年“东方社会理论”中,详细分析了东方社会的特点主要是以血缘群体为纽带,血缘关系在人际交往中具有重要性。而中国作为典型的东方国家,儒家文化的发源地,血缘纽带在人际关系交往中显得尤为重要。中国社会对血缘纽带的重视,无疑是将人际关系置于了社会关系的顶点,这样以血缘纽带为基础的社会关系投射到各种科研评价活动中,不能很好地规避人际关系以及衍生出来的裙带关系对科研评价的影响,结果往往导致在科研评价活动中,弱化了对学术真理的孜孜以求,评审在一定程度上缺乏学术性和先进性。随着学术评审活动的保护主义的盛行,学术评审变成学术社交,学术评审者和科研工作者角色缺失,丧失了对科研本真的追求,势必导致学术评审丧失对真理的追求,从而进入无序的科研自我异化状态。

    (三)量化评价方法导致学术研究缺乏创新

    学术成果可计量化评价应用广泛。各高校往往依据论文数量和发表刊物级别、著作出版单位、获奖层次、科研立项数量和级别、获得经费额度来设定评价指标体系,缺乏对成果实际应用价值的考量,并且把职称评聘、岗位评聘等重要事项与学术成果产出密切结合,根据细化的打分层次来进行职称和岗位的配比。这种硬性规定容易导致学术成果的低层次重复,为了符合评价要求,科研工作者需要加速科研成果产出周期,而科研成果發表平台的有限性不能满足当下的产出量需求,为了适应这种市场需求,民间学术杂志不断兴起,而许多民间学术杂志为了维持自身生计片面追求发表数量,一定程度上助长了科研成果的急功近利、东拼西凑和粗制滥造。“为学之道,必本于思。”在这种学术氛围营造之下,无疑为潜心治学的科研工作者带来了极大的压力,不利于哲学社会科学的繁荣发展和学术创新。

    (四)科研评价体系与良性学术范式的错位

    目前,我国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科研评价机制最大的困境就是亟待建立自己的研究范式,学术评价规则需要有共同的标准,需要得到社会的认同。学术评审活动是社会意义上的公共行为,既然是公共行为就需要统一的标准,不能各自为政,让科研工作者按照不同标准不停地变换是一种劳动的浪费。科研工作者申请不同的科研项目或者研究计划就会面临科研成果准备多样性的问题,科研工作者在学术评审标准上牵涉过多精力不利于科研成果产出。科研成果评价问题使得哲学社会科学在发展机遇、价值应用、学术范式等方面都面临困境,而科研评价问题带来的学术泡沫不能马上消散,需要重树新的学术范式才能力挽狂澜,才能让哲学社会科学发展步入全新的发展态势,如何建立科学合理的学术科研评价体系是当前学科发展亟需解决的问题[2]。

    三、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科研评价的发展趋势

    (一)树立科学的科研评价导向

    1.以尊重研究者的主体地位为导向。科研成果评价的宗旨是促进学术繁荣,促进学科的进步和发展。科研成果评价体系不仅仅是对科研成果的评价,也是对科研工作者的尊重。只有尊重科研工作者,才能激发科研工作者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才能促进学术科研成果的诞生。政府用荣誉激励和物质奖励双管齐下抓好科研队伍建设,在全社会范围内形成尊重科研工作者的良好氛围,大力扶持科研工作者有效开展科研工作,才能推动科研工作者生产更多更好的科研成果。

    2.科研评价政策的制定应以价值为导向。科研评价政策的导向性,应是注重学术成果的诞生过程,孕育科研工作者的学术素养,随着学术成果的诞生并进一步促进科研评价政策的完善。科研成果评价的价值导向性是需要政策来保驾护航的,只有落实到政策和制度上,才能确保科研成果价值导向性在实际中得到贯彻。

    3.成果评价以产出学术精品为导向。学术评价的目的旨在促进学术创新,不能只看重科研成果的数量,而忽视科研成果的质量。不能只看重出版社和刊物级别,还需要认真考核科研成果的创新能力和实际影响力,或者在实践中的应用能力。衡量科研成果学术质量的根本就是要看创新力,科研成果的创新能力主要是看提出解决问题的新方法。科研成果不在多,关键在于精,科研成果精品才是学术科研评价的真正归属。在职称评定和科研立项评审中,要注重考核科研成果的质量,而不是科研成果的数量,这就是要引导科研工作者多出精品,出好精品。

    (二)强化哲学社会科学科研成果的实际运用

    1.注重科研成果转化及实际应用效果。科研成果是社会发展的软性因素,是生产力发展中的软实力,并非是直接的现实的生产力,要想把各学科孕育的这种社会发展生产力的软性要素应用于现实的社会生产力,需要实现科研成果的转化,可以是专利的形式,也可以在实践中真正得到应用。

    2.加大对应用研究课题的政策倾斜。科研管理部门在政策上应该向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短期能见到成效的应用研究课题上倾斜,例如可以丰富选题种类,加大科研经费扶持,在立项和结项等同等情况下倾向于社会实际应用型选题的立项,或者在社会调研过程中给予政策倾斜和社会实际帮扶,做到课题立项单位和调研单位共同促进课题科研成果的诞生和完善,确保社会应用性强的课题产生的科研成果能够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从而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

    3.构建科研成果社会公示推介机制。科研创造的目的是服务于国家、社会和经济的发展,而科研成果公示机制可以将科研单位研究成果快速有效应用于社会,完成科研成果从理论到现实的转化过程。如果科研成果不能及时有效地应用于社会,就会流于形式,无法应用于实际,不能促进社会的发展。科研成果应及时、迅速、有效地应用于社会,只有在这个过程中,才能检验出科研成果的实际效用和价值,才能体现科研工作者的现实价值。

    4.建立科研成果应用孵化机构。孵化机构能够促进科研成果应用于实际,孵化机构可以分为有偿提供科研成果转化服务和无偿提供科研成果转化服务两种机构。无偿科研成果转化机构就需要政府的投入,或者募集社会资金进行扶持。为了迅速而有效地实现科研成果孵化,科研机构、院所、高校等单位都应该建立科研成果孵化中心,促进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应用和服务于社会。孵化机构的工作人员可以由科研工作者兼职,这样有利于科研工作者了解并掌握科研成果的应用动向和社会需求,从而及时完善科研成果,使理论研究更深入、实际应用更有效[3]。

    (三)构建科学高效的科研评价机制

    1.构建公平公正公开的评审程序。一是要建立并实行回避制度和匿名评审制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科研评价需要建立并实行回避制度和匿名评审制度。回避性原则就是要求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在面对评审工作过程中,需要回避与自己相关的亲属、同事以及自己本人的科研成果,即回避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科研成果的评审工作。而匿名评审原则是要求隐去科研成果的作者和单位,评审委员会专家并不知晓科研成果的作者和单位,这样避免专家因为作者或作者单位而产生先入为主的个人主观判断,从而影响科研成果评价的公正性。二是要建立独立的科研成果评价监督机制。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科研成果评价要实行评价前、评价中、评价后的全方位监督。科研成果的评价结果,要在校内乃至在全社会进行公示,接受来自高校内部、高校之间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和质询。同时还需要设立独立的科研评价第三方监督机构[4]。

    2.构建分类评价体系。科研评价标准体系要根据不同学科、不同门类来设置,同时也要针对不同学科、不同类型的科研成果来设置具体的分类细则。基础性研究可以根据对社会发展的理论贡献率来进行评定,应用型研究可以根据国家的战略定位和在社会实践中的实际应用效果来进行评定。

    3.正确认识引文数据在科研评价中的作用。合理确定《科学引文索引》(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SCI)《艺术与人文引文索引》(A & HCI)《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等引文数据在科研评价中的权重值,不能过分看重引文检索,其只是不可或缺的参考指标之一。引文检索目的本身是为期刊馆藏和订阅的参考,本身不是科研成果评审指标。

    4.注重考察科研成果的质量与创新性。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科研评价应注重创新性和客观性,尽量降低主观性影响评价结果,着重考察科研成果的质量和创造力。要摒弃科研成果评价过程中的不良现象,比如人情、裙带关系等,构建清廉的评价环境,让评价程序透明化,改进科研评价工作的方法,提高科研评价工作的效率。建立咨询专家意见征集制度,征集社会各界的评价意见,并真正在实际评价中予以体现。

    5.建立多元主体良性协调合作的评价机制。高校哲学社会科学评价不能仅仅由同行评议委员会来进行,应该引入科研管理人员、政界人物、商界人员等社会各界人物代表组成的团体。但是,目前的评价机制还缺乏社会上各届人员的引入,过分强调同行专家的介入。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科研成果涵盖各个学科,面向社会各个方面,同行专家不可能各个学科都精通,不可能各个领域都了解,也存在着自身的知识体系固化和陈旧的问题。因此,学术评价委员会应是多元主体的共生形态,在进行科研评价工作时,召集大家进行集体工作,群策群力确保科研评价工作协调有序运行,实现多元的主体的相互制约和相互推进,才能保证学术权力不受到行政权力影响。

    参考文献:

    [1]谭春辉,王乐.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机制的保障體系研究[J].宏观质量研究,2014,(1).

    [2]赵晖.哈尔滨市产学研合作模式下科技成果转化的对策研究[J].哈尔滨市委党校学报,2018,(2).

    [3]张友棠,曾芝红,杨柳.基于RAE的高校科研绩效审计创新设计[J].财会月刊,2017,(14).

    [4]刘创.论构建以创新为导向的大学科研评价体系[J].兵团教育学院学报,20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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