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D打印技术的违禁品问题管控探究

摘 要 3D打印技术,被称为新一轮生产力改革的推动者,该项技术的出现打破了多种行业之间的壁垒,极大地推动了社会的前进。但科技高速发展的同时往往伴随着许多负面的效果,人们在感受3D打印技术所带来的便捷的同时,也要正视3D打印技术可能带来的一切法律以及社会问题。本文将从3D打印违禁品的现状出发,关联相关3D打印技术引发的违法问题,研究管控的几大方向,并为管控3D打印违禁品问题提出具体建议。本文希望能引起相关部门对3D打印技术的重视,特别是行业内部在管制问题中能注意到这种由新型技术制造出来的违禁品及犯罪工具。
关键词 3D打印 违禁品 社会管控 网络监察
作者简介:袁翰钦,浙江警察学院本科生。
中图分类号:D63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8.01.150
一、概述和违禁品形式
3D 打印(3D printing,又称三维打印)是一种快速成形技术,它以数字化模型为基础,运用粉末状金属或塑料等可粘合材料,通过逐层打印的方式构造物体。 简而言之,就是将物体的数据模型输入3D打印机,之后再由3D打印机将相应的产品输出。而在这其中,由于生产效率的提高,也造成了许多3D打印技术被运用到违法领域中的现象。利用3D打印并生产违禁品,这类违禁品除了本身原有的特性外,由3D打印技术所赋予的成型快、易隐藏等特点更使得此类物品在管控方面给社会的治安稳定带来了新的挑战。以下是几种目前在社会中已经存在并被新闻媒体曝光的3D打印违禁品形式:
(一)3D打印枪支
2013年5月,美国一家非营利公司——“分布式防御系统”(Defense Distributed)上传了AR-15半自动步枪的3D打印图纸,可制造出功能完备的枪支,能将小钉子作为子弹进行射击。据《福布斯》报道,部件图纸一经上传,两天内下载量超过10万次,引发巨大争议。 由于3D打印材料本身为塑料等一些特殊材料,使得现阶段常规的一些安检设备难以发现3D打印制造的枪支;同时,这种特殊枪支还由于自身的特殊性易成为“一次性”犯罪工具,在作案之后很容易在短时间内通过融化等特殊手段销毁,导致警方难以获得相关证据。
(二)3D打印假冒伪劣产品
3D打印不同于传统制造业,其不受传统制造工艺的限制;同时,由于相关法律法规尚未健全,3D打印制造业仍大有空子可钻。3D打印能将每个人的工作室变成一个小工厂,其中可能蕴含着相关知识产权、商标权等大量权益的侵害行为,这也促进了新型“盗版山寨”的诞生。3D打印技术生产的物品并未受到其他行业的严格监管,这也导致了相关侵权行为更加便捷。例如,某公司生产出来销售的工艺品价钱昂贵,于是某人就可以使用3D扫描或CAD制图等方式获取到此工艺品的3D模型,并将其打印出来,大大节省了成本,但却侵害了原公司知识产权等一系列的合法权益。
3D打印违禁品还能有许多其他的表现形式,除了枪支、伪劣产品,3D打印还能被利用来打印钥匙等一些精密的工具或是诸如刀具一类的管制用具,通过这样的方式,3D打印技术在提高生产力的同时,也给违禁品、犯罪工具生产提供了新的制造途径。3D打印主要由其自身的便利,以及其材料的特殊性、隐蔽性对现有的安保系统发出挑战。同时,3D打印技术简便、迅捷的制造程序,使得生产者只要有打印图纸在手,即使是普通公众都可“轻而易举”地制造出其想要的实体物件,甚至枪支、弹药都无所不包。
二、3D打印违禁品的管控方向分析
3D打印作为一门新兴技术,不单是在国内,在国外也还未有较为完善的规章制度来限定其发展,同时也出现了诸如上文中所提到的一系列3D打印违法问题。與此同时,人们对3D打印该项技术大都持乐观期待态度,希望其能对现有的生产力结构进行改革,但却难以发现蕴含在该项技术下的风险。虽然就现在科技发展程度而言,很多3D打印技术的应用也仅仅停留在理论层面,但随着时代的进步,这些现在停留在想象中的操作未必不能成为现实。从另一方面来讲,3D打印违禁品问题的管控必须未雨绸缪,在未对社会产生危害之时需要对其产生防治思想和一定的控制手段。
(一)载体管控分析
在当下3D打印技术的发展过程中,技术的主要载体由最初的增材制造机床发展为各式3D打印机,由此也直接导致了3D打印的场所不再被局限于实验室和工厂之中,有逐步向各用户私人领域中,比如用户的办公室和家庭之中发展的趋势。而目前主流3D打印机的分级主要根据其材料的不同和打印精准性的高低分为消费级、工业级、生物医学级三大级别。 就上文提到的几种违禁品的生产问题,均需工业级以及更高级别的3D打印机来完成,仅凭普通的消费级桌面3D打印机无法完成相关工作。
就违禁品制造方面而言,目前消费级3D打印机的精度及材料要求都限制了其本身的制造能力,该级别的3D打印机制造违禁品较为困难,相应的管控问题可以依靠行业自身的规则进行规范。而针对工业级3D打印机以及其他更高级别的打印机,大可借鉴我国目前的管制物品管控模式,即对每一台符合分类级别要求的打印机进行编号并设置定位信息,要求购买者或者企业提供相关身份信息,能够即时对打印机的去路进行追踪。
(二)过程管控分析
3D打印包括两项关键环节:3D建模以及之后的产品打印。 而在现实的环境之中,打印这一环节只是3D打印机机械地打印出先前建立的数字模型,在不存在技术问题的情况下难以对打印结果产生影响,因此分析3D打印过程的管控方向,也就是在分析在建模这一环节中3D打印违法的潜在影响。
就建模这一环节来看,主要获取违禁品数据模型的途径有三种,第一种是直接通过扫描获得相关数据输入相关软件建立模型,第二种是直接将各项数据输入相关软件获得数字模型,第三种则是通过互联网下载其他数据模型。
第一种和第二种途径都是建立在产品的各项数据之上的,是必须先行获取到了产品的各项数据,才能通过数据将模型建立出来。而模型的数据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获得,可以是自己扫描获得,也可以是通过他人告知获得。由于数据本身并没有危害,因此相关途径获得的模型也较难以管控。
第三种途径主要依托于互联网本身高流通性的特点,即使相关模型上传一段时间后即被删除,仍会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源头被控制仍不可能根除其潜在的危险性。上文所提到的3D打印枪支图纸,就是在被删除前的两天内被下载了超过10万次,而拥有了一个模型,就意味着可以成批量的生产出相关的产品。
就过程管控而言,主要管控的对象就为这一类的数据模型。从管控手段上来说,主要可以从硬件和软件两方面来控制。硬件本身(3D打印机)可以设置相关的识别措施,对输入其中的模型与数据库中违禁品的各项数据进行比对,若模型符合相关违禁品的模型标准,则打印机本身无法输出。而在软件方面,也可以设置相关识别程序,对部分与违禁品相像的模型定义为非法模型,禁止其模型的建立。从流通层面来说,相关数据资源分享平台的管理者应该及时关注数据模型的分享,对模型采取一定审核措施后才能将其放上平台;对数据资源分享平台的资格也需进行一定的审核,相关平台的资格也可采用当前特种行业的管理规范,对平台进行备案,并对相关资格进行定时间段的考核。
(三)结果管控分析
3D打印产品在材料上有着丰富的选择空间,因此产品管控作为现实中面对情况最为复杂的一个环节,所需要的不仅仅是各个行业本身对于产品的管控和监督,更多的是需要侦查人员的经验和技巧。3D打印技术由于涉及的行业较广,需要提高的除了行业本身的规范外,也需要从检测手段入手,降低3D打印出来的违禁品在社会中的流通量。前线的安保和侦查人员需要在培训中加入对3D打印产品的辨别,加深对相关内容的印象,从而才能应用到具体的工作中去。而在产品方面,如何鉴定一件3D打印产品为违禁品,是比管控更为棘手的一个问题。3D打印技术的可塑性使得打印出任何东西都不足为奇,但打印成果是否存在违法问题,并不能轻易判断,由此引申出来的产品规范问题,也是解决管控问题的一个关键因素。因此行业本身对产品进行规范,也是结果管控的一个方向。
除了以上三方面的管控方向之外,由于3D打印技术目前仍主要基于计算机平台的运行,任何计算机软件硬件方面的漏洞或其他安全问题都将直接导致模型数据泄露、产品打印不可控等一系列问题。
因此,3D打印违禁品的管控问题实际也是建立在计算机系统保护和网络安全之上的,不断完善计算机网络方面的法律法规对管控3D打印技术也有一定的帮助。
三、国内外管控3D打印违禁品的现状
部分西方国家作为3D打印技术发展的前沿阵地,在医学、工业等许多方面都走在了世界的前列。相比较而言,相关国家在相关领域的发展比我国更为成熟化和规范化,也因此在规章制度方面值得我国借鉴学习。值得注意的是,在2015年6月,联合国第二次政府专家会议在举行之时就特意谈论了关于3D打印枪支方面的问题。下文将以美国和日本为例,对比我国目前有关的部分法律,对管控现状进行叙述。
(一)美国在管控问题上的现状
早在1988年美国就已经通过了《无法检测枪支法案(Undetectable Firearms Act)》, 当时虽未特别针对3D打印枪支,但是在2013年该项法案被延长之后,对3D打印枪支的针对作用就被凸显了出来。而在2013年,加利福尼亚州州长Jerry Brown通过了一项针对3D打印枪支的法案(SB-808),该项法案要求ghost guns(3D打印枪支)与自制枪支必须与普通枪支一样从司法部申请正式编号,并且进行背景调查,也将弥补3D打印枪支的一些遗漏问题。目前,美国材料与试验协会和国际标准化组织已建立技术委员会发展3D 打印行业的标准制定。
(二)日本在管控问题上的现状
另一个在3D打印相关领域有所建树的国家——日本,在2014年就因3D打印枪支相关案件违反《枪刀法》和《武器等制造法》逮捕了一位名叫井村义友的青年,原因就是其在家利用3D打印技术制造了多把塑料枪,并将相关视频和图纸上传到互联网。 日本除了依靠其原有严苛的法律规制3D打印可能出现的问题,行业本身也发明了相关安全程序来管控3D打印技术用于犯罪的可能。2014年,日本最大的印刷公司Dai Nippon Printing就针对上述案件发布了用来检查3D数据的“安全程序”,当程序判断出形状数据与手枪数据相似时,就会停止打印,这一限制无疑能在输出环节对相关违法制造管控工具行为产生约束。
(三)我国在管控问题上的现状
就目前来说,我国仍无一部专业的法律法规来定义和规范3D打印技术,而整个行业内部也无一定的规范来禁止3D打印技术生产违禁品的行为。 但这并不意味我国缺少管控的环境,相反,近几年来针对互联网环境不断加强的立法现状为将来管控提供了基础的条件。
在我国现行法律中存在有部分能对可能产生的3D打印违法问题产生限制作用的法条。《刑九修正案》将《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的第一项“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的”这类行为以及第二项中“发布有关制作或者销售毒品、枪支、淫秽物品等违禁物品、管制物品或者其他违法犯罪信息的”这一类行为正式纳入了网络犯罪的体系之中,这部分法条很明显规范了3D打印技术数据模型传输的过程,并防止了违禁品的数据模型在网络上大肆传播的情况发生。而在2017年6月1日将施行的《网络安全法》中,也提出了建立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和信息通报制度,从国家主管部门和网络运营者两个角度对互联网上可能出现的安全事故采取措施,而3D打印违禁品的建模环节,也可视为互联网上的安全事故,《网络安全法》中提出的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理机制也能对其产生一定的限制。《互联网危险物品信息发布管理规定》中第3、7、10、11、12、13、14、15条 也进一步地规范了危险物品信息在互联网上的管理。但总的来说,我国目前的法律只能从大体上对未来可能發生的3D打印违禁品事件进行规制,而无法将法条与某种情形严格地一一对应,这就可能为司法过程中案件的审理带来一定的困难,也会在违禁品的管理中产生相关的漏洞,使违法分子有可乘之机。
四、3D打印违禁品管制问题建议
(一)明确概念,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对于未来可能出现的3D打印违法问题,我国无相关法条能够对应地进行管控,违禁品可能以一种的新的形态挑战社会的稳定。
在笔者看来,目前主要需要从立法方面解决两方面的问题:一是明确关于3D打印物品的定性问题,以及3D打印设备及产品的分级问题;二是需要对3D打印的各类违法行为进行法条法规上的明确。同时也可以根据现实情况出台相关的司法解释,对3D打印行为进行进一步的细化规范。由于3D打印技术几乎能够横跨目前的所有生产行业,因此相关部门也可以出台具体的行政规章对行业内部的3D打印行为进行进一步的规范。
(二)管制物品管理模式
3D打印物品本身由于其材料特殊性,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在其对社会产生影响之前较难被发现,事后弥补往往不能起到较好的效果,因而可以借鉴当下的管制物品管理模式对其进行管制。由于3D打印技术的涉及面广,涉及到的行业众多,由单个行业和单个部门来进行监管较为困难,因此应该由公安部门或设立相对应的监察部门来管理和规范该项技术的发展。对具有能力打印危险物品的高精度3D打印机(非消费级3D打印机),实施出厂编号以及分级制度,并将编号与相关人身份信息关联起来,实行实名登记制度,在公安部门以及有关部门进行备案,相关部门可以及时追踪到作为载体的3D打印机去向。同时这一出厂编号在打印出来的产品中也要有具体体现,即使在之后出现问题也能即时溯源,找到相关证据。正如公安部门对特种行业的管理,对相关行业准入实施行政许可制度,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相应的监察部门也需要从行业资格的认定开始对相关平台和人员进行评定,并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考评,跟踪定向技术的应用方向;而相关经营者也应该及时向监察部门传输相关信息,如《安徽省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和第十五条规定的,建立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有传输条件的向公安机关实时传输治安信息,暂不具备传输条件的向公安机关定期报送信息。
(三)提高行业素质,加强公众引导
3D打印行业在我国尚未完全发展起来,现今阶段仍是停留在军工医学等一些尖端领域,虽在各类网购平台上已经能够购买到价钱不等的消费级桌面3D打印机,但离普及民用确实还有一段距离。随着相关技术的发展和推广,以及人们对3D打印技术的深入了解和认识,这项技术最终还是将在现代社会中得到普及。行业内部需要参考欧美等发达国家行业制定的内部规范,制定部分规定来促进行业发展,限制诸如3D打印被运用在违法犯罪方面的问题发生。技术本身的发展是受人约束的,在整个行业高度规范化的前提下,即使要通过技术进行违规操作也将变得困难。行业提高自身的自律意识,树立一个良好的行业形象,这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帮助管控3D打印违法问题。行业内部也需要建设一定的技术公约,促进行业发展的同时保证技术不被滥用。
对于一个新兴产业来说,行业本身在发展初期需要社会及政府的引导,得到正面的宣传从而让民众正确地认识行业自身。要帮助民众建立对3D打印产业的正确认识,技术应用的最终受众是广大民众,只有让民众充分了解3D打印技术的风险才能帮助其在通过该项技术获得更大的利益。3D打印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都是有助于推动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不能片面地因为3D打印能够制造犯罪工具而恐惧丑化这项产业,促进民众对技术的进一步认识,使得3D打印技术在民众之间逐渐得到普及,才是正确发展3D打印技术的一种方式。
注释:
李青、王青.3D打印:一种新兴的学习技术.远程教育杂志.2013(4).
高金.3D打印犯罪工具研究.科技与法律.2015(6).
沈臻懿.3D打印双刃剑.检察风云.2014(4).
消费级别的3D打印机可以在程序设定下打印各种生活用品,玩具模型以及DIY产品等;工业级别的可以打印各种金属器件,比如各类工业器具;生物级别的可以打印各个器官,比如手臂,骨头等,也可打印各类生物制品。本文所提到的违禁品制造均需工业级别及以上的3D打印机进行制造。
姚强、王丽平.“万能制造机”背后的思考.科技与法律.2013(2).
目前的美国法律规定,要求任何制造、购买、出售或运输的武器中必须有一定数量的金属部件,以便它能够被金属探测器检测到。而1988年由里根总统签署并通过的《Undetectable Firearms Act》,主要规定的是要求任何武器至少要有一件主要部件是金属材质的,使其能够被普通的金属探测器检测出来。
KYODO.Man held on suspicion of owning guns made with 3D printer.The japan times.2014-05-08.
张金菊.3D打印技术对我国枪支管理带来的挑战和应对措施.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2016(1).
《互联网危险物品信息发布管理规定》(公通字〔2015〕5號)中的危险物品信息,主要是指在互联网上发布的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信息,包括危险物品种类、性能、用途和危险物品专业服务等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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