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船闸化危品运输船舶过闸安全分析
兰毓峰 蔡述忠
摘 要:在对三峡船闸化危品运输船舶过闸现状、过闸安检业务流程、危险品船舶过闸计划编制、现场维护及应急救援处置流程分析的基础上,分析了当前状况下主要因素影响危险过闸安全的主要因素,提出了相关建议。
关键词:通航 船闸 危险品运输 安全
近年来,随着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进一步深入实施,西南三省一市经济得到快速发展,长江上游及沿江地区石油、天然气及其制品等工业消费品的需求快速增长,自2008年以来,三峡船闸危险品过闸运量以年均19.8%的速度增长,三峡河段危险品船舶运输的安全监管压力也逐年增大。三峡是社会关注的焦点,素有政治敏感度高、安全风险度高、社会关注度高、民生关联度高的特点,危险品过闸船舶一旦发生燃烧爆炸事故、水体污染事故、人员伤亡事故等,后果不堪设想,并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社会影响极大,确保危险品船舶过闸安全是三峡通航管理的重中之重。
1、危险品主要种类构成
过闸化学危险品运输形态以液态为主,包含汽油、煤油、柴油、原油、甲醇、乙酸乙酯、甲基苯、二硫化碳、乙酸乙烯酯、氢氧化钠、氢氧化钾、甲酸等,气态和固态危险品所占比例少,仅为危险品运量的5%左右。
通过三峡船闸的危险品流向以上行进入川、渝等地为主,上下行运量比约为5∶1,上行过闸危险品主要为油品,包含汽油,原油、柴油、煤油和沥青等。2012 年运量分别为汽油50.67万吨、原油222.32万吨、柴油199.31 万吨、煤油55.57万吨和沥青50.25万吨,整个油品(约为478.1万吨)占上行所有过闸货物运量的10%左右。2008 年(仅为256.2万吨)以来,运量年均增长16.88%。下行过闸危险品以输出化工产品到长江中下游地区为主,主要有甲醇、二硫化碳、乙酸乙酯、乙酸乙烯酯、硫酸、烧碱等化工品。
2、过闸危险品运输企业
2013年长江全线参加签订危险品过闸运输安全防范承诺书的船舶单位达到22家370余艘船舶。其中,2013年1~6月,通航指挥中心办理化危品运输新增入网船舶46艘。
危险品船舶过闸的交通组织
三峡通航管理部门根据《水路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简称《国内危规》)中危险货物分类与品名编号(GB6944-2005)对危险品种类的划分,按一级和二级危险货物分批组织过闸。
1、安检及过闸组织原则
三峡通航管理部门根据《水路危险货物运输规则》对载运一级危险品船舶、二级易燃易爆危险品船舶实行“先检查、后过闸”;对载运一级易燃易爆危险品船舶安排专闸通过,对载运一级非易燃易爆危险品、二级危险品的船舶实行集中通过原则。危险品船舶抵达锚地后;海事部门上船(上行由宜昌海事局、下行由三峡海事局)对危险品船舶进行安全检查,长江航运公安机关负责船舶过闸前实施消防安全检查。
2、过闸计划编制
危险品船舶调度计划编排上实行专闸通过和集中通过,充分考虑船舶装载的危险品理化性质、包装、积载要求及灭火方法,将运输理化性质相同或相近的危险品船舶安排在同一闸室通过,形成一个危险品专闸;对载运一级非易燃易爆危险品、二级危险品的船舶集中安排在同一闸室通过,形成集中通过;对一级易燃易爆危险品船舶集满一个闸次就安排专闸通过。
3、过闸计划发布
通航管理部门根据检查结果编制危险品船舶计划并通过外网、GPS等手段对外发布。
危险品船舶过闸的应急预案和救援处置
危险品船在过闸过程中发生险情事故的救援处置是三峡河段化危品船舶过闸管理的重点和难点,2003年三峡船闸通航以来,相关通航管理部门围绕此难题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
1、建章建制,规范三峡河段危险品运输船舶的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2003年,三峡船闸通航以来,三峡通航管理部门先后制定了《三峡河段载运危险品船舶通航组织管理办法》、《化学危险品管理规定》、《危险源管理办法》、《三峡船闸火灾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危险品船舶过坝运输通航维护管理协调机制
2012年,三峡通航管理局协调长江航运公安局宜昌分局,三峡坝区消防特勤大队及三峡通航管理局通航指挥中心、三峡船闸管理处、三峡海事局正式制定下发载运一级易燃易爆危险品船舶通过三峡船闸安全维护规程(试行),对船舶过坝维护监管流程进一步优化,相互指责分工进一步明确。
3、危险品船在过闸过程中发生火失火和爆炸事故,主要是由三峡坝区消防特勤大队和长航公安局宜昌分局负责承担消防灭火及应急处置工作,三峡通航管理局协助实施水上交通管制及协助调查事故原因;化学危险品船在发生意外后如涉及污染水体,三峡通航管理部门及时进行现场控制,及时按程序通报政府及有关部门进行水体监测及其它应急处置。同时三峡坝区仙人桥建有防污染应急处置基地,具有“三峡环保1号”溢油回收船、围油栏、收油机、吸油毡等专用设施,具备处理溢油100吨的处置能力,但是针对化学品污染水体事故,目前还没有很好的处置能力和处置办法。
问题及建议
1、问题
针对可能存在普通货船夹带危险品货物的情况。由于目前人员编制和装备都不够,只能执行一级危险品、二级易燃易爆危险品100%检查,其他船舶5%抽查。海事、公安部门在进行过闸前安检时,对查出的隐患整改难度大。
危险品锚地安全防控保障措施手段不足,目前三峡坝上只有两处危险品处锚地,且隔离防控措施也不足,不能完全满足不同种类危险品船舶分区锚泊的要求。
目前危险品船舶在闸室内一旦发生事故,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难度大。
葛洲坝危险品过闸安全维护消防力量偏弱,现场没有消防车和武警专业消防力量,只有公安消防。枯水期,葛洲坝三江航道维护水深只有3.5米,大吃水船舶只能经大江走一号闸,危险品船舶过闸受限。但目前一号闸本身消防设施设备不是很完善,同时易燃易爆危险品过坝时一号船闸闸面需实施临时交通管制,一号闸公路桥是社会车辆过坝通道,临时交通管制对沿江两岸百姓出行有影响,封闭管理难度大。
2、建议
采取其它运输方式分流。目前,输油管道运输量大,运输成本低。管道运输是危险品过坝分流的理想手段之一。针对三峡船闸通过能力基本饱和的现状,如果国家进一步优化危险品生产运输布局,加快长江沿江油品管道建设,科学引导,适当对危险品尤其是易燃易爆危险品进行其它运输方式分流,即可减轻水上运输通过船闸的压力,又可提高船闸运行效率,保障枢纽水域安全。
组织开展危险品船舶过闸安全管理相关问题研究,如建立一个科学合理的危险品评估准入机制,明确哪些危险品可以过闸,哪些危险品不能过闸,并及时向社会发布,对新的危险品过闸适应性进行评估,便于执行。再如闸室内危险品船舶事故有效救援及升船机能否通过危险化学品运输船舶等等,消除隐患,确保危险品船舶过闸安全。
加强源头管理。在危化品船舶过闸安全管理上,目前仅能对下行拟通过三峡船闸的载运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化学危险品船舶实行过闸前的例行安全检查,重点是核查船舶载运危险货物运输准单,船舶有效证书,核查所运载的危险货物是否与船舶签证及过闸前申报的货物一致性,船舶主尺度参数是否符合船闸通航建筑物的尺寸要求。核查主要是核查危险货物和过闸前申报单的符合性,不对实际货物抽样化验检查。船舶过闸前的消防安全检查主要以长航公安局宜昌分局实施为主,消防法规定的公安部门的消防监督管理职责。目前对危险品船舶的检查为过闸前的核查,而不是所有安全状况全方位的检查。需要进一步做好危险品船舶安全运输必须实施源头管理,在始发港必须符合安全要求才能放行,需要建立、健全有效机制,确保船舶发航前的适航、适装。建议国家有关部门进一步严格危险品运输企业的准入机制,提高载运危险品船舶的安全标准,加强运输船舶的准入管理,由政府合理、有效引导上下游生产企业的发展。
加强危险品运输船舶的监督管理,强化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要在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方面对危险品运输船舶的监管给予特别注重和倾斜,加大检查力度,杜绝普通货物夹带危险品情况。危险品运输船舶的船员必须经过相应的特殊培训,持证上岗。
进一步加强对危险品过闸安全管理的投入,增建危险品锚地,完备危险品锚地安全设备设施,实现不同种类危险品船舶分区锚泊。
(作者单位:长江三峡通航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