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与不变:新时期到新时代中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辩证思考
孙倩倩 张平
摘 要:随着生产力的不断进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由“新时期”迈向“新时代”,立足于新时代的新历史定位,党的十九大对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历史性转变作出全新解读。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成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但这没有改变这一矛盾的内容结构和在社会实践中所处的地位。我国由“新时期”向“新时代”的跨越过程中,必须要明确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与“不变”在历史逻辑、现实逻辑、未来逻辑方面的统一,牢牢把握“需要”与“生产”之间的永恒矛盾,廓清我国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将“变”与“不变”统一于对党的基本路线的坚持,统一于对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期盼的满足中。
关键词:中国社会主要矛盾;变与不变;辩证思考
DOI:10.15938/j.cnki.iper.2018.04.010
中图分类号:D6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9749(2018)04-0050-06
社会主要矛盾是生产力发展水平和国家历史定位的客观反映,其变化是一个历史的演进过程,从新时期到新时代,不同层次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发展阶段会衍生出不同的社会主要矛盾,虽然不能主观选择,但对其研判必须准确。在我国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新时代,三十多年未变的社会主要矛盾已悄然改变,这是适应国内外气候变化和我国社会主义事业新变革的必然结果。早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毛泽东同志就提出:“认清中国社会的性质就是认清中国的国情,这乃是认清一切革命问题的基本依据”[1],我国现阶段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对党和国家工作提出了许多新要求”[2],厘清其“变”与“不变”的辩证关系是全面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依据。
一、新时期到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变”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短缺经济时代的社会主要矛盾已经发生转变。[3]世移则事异,事异则备变,深入分析和正确认识中国的具体国情和所处发展阶段是谋划和确认党和国家自身任务的基础,为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愿景扫清认知障碍。
1.党对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认知实现新飞跃
事物的运动是绝对的,矛盾是现实存在的客观反映,社会主要矛盾总是着眼于最广大人民的利益是否实现及实现程度,随着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发展而发展,是我们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转移的重要指示。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是开辟社会主义事业发展新时期的重要阶段,[4]“新时期”的概念由此而来。新时期是我国摆脱贫困落后困境、快速发展经济社会的重要阶段,开启了对内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新征程,邓小平根据当时的国内形势指出:“我们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很低,远远不能满足人民和国家的需要,这就是我们目前时期的主要矛盾”[5],确立了我国当时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这一提法准确反映了新时期之初生产能力贫瘠与人民物质文化需求迫切之间的尖锐对立,宣示了我们的中心任务由以阶级斗争为纲转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更加聚焦于生产力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胡锦涛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重申了这一社会主要矛盾没有变,但同时又指出我国取得的发展成就和人民的不懈努力催生着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阶段性变化。
党的十九大正式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对我国的历史方位作出崭新的研判,这是把握社会主要矛盾的首要前提。“新时代”是“新时期”极大地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必然结果。从新时期到新时代,面对国内外局势的复杂变化,中国共产党主动求新求变,取得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跨越式发展”。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十八大之后取得的卓越成就为我国社会从新时期到新时代的跃升铺垫了扎实的基石,所以说新时期孕育了新时代。此时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5]。社会主要矛盾的不断转化是一个自然的历史变革过程,纵观党和国家事业的重大变革,饱经磨难的中华民族实现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历史性飞跃,党对社会主要矛盾的认知也随之实现新的飞跃,更加关切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描绘美好生活的愿景,彰显着我们党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责任。
2.社会生产由“小生产”转型为“大生产”
“小生产”指的是以往我们对社会生产的狭义理解,片面地将其等同于物质方面的生产。但不能否认物质生产一直是社会发展的龙头,在我国百废待兴的特定历史时期,迅速恢复和发展物质生产力才是解决其他问题的前提,改变温饱不足、贫穷过剩的强烈愿望不断转化成物质生产力并取得了历史性变革: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纵向来看,新中国成立前的30多年,我国洗雪了任由列强侵略的耻辱,虽然整体上还处于落后贫穷状态,但建立了独立的工业体系,国家和人民站了起来。自改革开放我们踏上了富起来的道路,我国人均GDP由1978年的155美元增加到2017年的8835.94美元,已成为国际公认的上中等收入国家。总体上十几亿人的温饱问题已经解决,正在从“基本小康”跃向“全面小康”[6],特别是进入新时代以来,我国社会生产力水平总体上显著提高,经济发展经历着中高速换档期,年均增长率为7.2%;所有制结构、经济体制等也发生了深刻变化,社会利益格局調整,思想观念更加多元,朝着“强起来”目标前进的脚步更加稳健。从国际发展比较的横向来看,“我国用几十年时间走完了发达国家几百年走过的发展历程。”[7]我国已成为世界第二经济大国,对世界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超过30%,迅速成为影响世界政治经济变化的重要板块,这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前期状况相比已经翻天覆地,“落后的社会生产”状况的改变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个最显著的变化。
在生产力较为落后的时代背景下,我们在实践中往往将物质生产唯一化而很少关注其他方面的生产,如今我国物质生产力有了极大的发展,就非常有必要丰富对“社会生产”的理解。马克思等经典作家曾论述过社会生产的形态除物质的产出以外,还囊括了精神生产、生态生产、人口生产和社会关系生产等形式。显然,狭义的社会生产论内生着向广义的“大生产”转换的要求,也是“小生产”无法继续适应经济社会大环境而导致的结果,国家由“富起来”到“强起来”的飞跃需要社会的全面发展这块起跳板,而社会的全面发展需要全面的生产奠定物质基底,这就预设了解决社会主要矛盾的手段由单一向复合的转变,这更加符合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新特性。物质至上的社会生产观念会被历史的洪流卷走,在新的历史阶段,只发展物质生产,这种一条腿走路的方式,必然导致不能走远,社会的综合发展程度不能简单地用做好经济工作的标准来衡量,将五种生产形态都抓起来、确立大生产的关联性理念才是有效处理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必由之路,按“五位一体”的总布局来促进社会的全方位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才能铺就“强起来”的现实路径。
3.解决社会主要矛盾的力量由“单方”转变为“双方”
从“生产方”着眼来解决社会主要矛盾是我们的思维惯性,这是由于我们对社会生产形态的认知偏差形成的。五种生产形态并存的现实必然生成人们除了对物质的需求外还有精神、生态、人际等多方面的需求,在“大生产”供给的数量和质量得以保证的前提下,我们解决社会主要矛盾的眼光逐渐由只关注“生产方”向兼顾“生产”和“需要”双方转移,认识到“需要”是除生产之外的解决社会主要矛盾的另一方重要力量,只有二者形成合力才能更精准的解决社会主要矛盾。随着我国物质基础日渐雄厚,人们不再单纯地追求物质财富,人民对未来的美好生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吃、住、繁衍等生理“硬需要”得到基本满足后,人们就会追求更可靠的安全保障,更美丽的居住环境,更高水平的医疗、教育,更值得信赖的民主法治,更广泛的公平正义,更丰富的精神体验等,这些社会性或心理性的“软需要”凝结着广大人民群众对更高层次的美好生活的期盼,也体现了对自我价值实现的追求。不断增强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这是习总书记对人民、对历史作出的庄严承诺,也是全体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题中之义。
当然,人的需要也有合理和非合理的区分,在满足多样化需求的同时也要树立科学合理的需要结构,考虑到我国的自然资源储量和生态环境的容量,如果放任过快过多的需求发展为病态的消费心理或行为,如炫富、奢侈消费等,就会超出资源、环境承载力,反过来抑制社会生产的发展,况且建设人与自然的生命共同体本身就是人民对美好生活需求的一个向度,以高消耗资源的方式来生产生活的老路不能走了,否则“全球现有资源都给我们也不够用”[8],更会将社会主要矛盾推向无法解决的深渊。所以我们解决社会主要矛盾应从“需要”和“生产”双方入手,[9]依据人们的需要来投入生产和进行分配,努力平衡二者之间的关系形成精准耦合。
总之,自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均取得重大成就,中国实现了从站起来、富起来跨越到强起来的历史性变革,中国发展须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继续走向现代化。只有准确地把握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不断变化,才能更好地应对挑战和解决问题,继续行走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道路上。
二、新时期到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不变”
世界统一于物质,其内在含义就是开展任何工作都要以客观实际为出发点,我国最大的客观实际仍然是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所以习总书记一再强调在任何情况下的政策制定、工作推动都不能脱离这个客观基点,因为不论新时期的“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还是新时代“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与“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社会的主要矛盾归根结底还是生产与需要的矛盾,只是矛盾双方有了“量”和“程度”的变化,而没有发生实质性或颠覆性的转变,所以新时代对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新研判与新时期的提法是一脉相承的。
1.从新时期到新时代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情没变
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事关深化改革的全局,反映了新情况,总结了新经验,对党和国家的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但我们必须首先明确从新时期到新时代,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如火如荼、国际环境纵深发展,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却没有变。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只是当前时期呈现的阶段性新状态和新发展,是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大前提下发生的,而并非超越了初级阶段,特征的变化不会改变本源,不会改变对我国社会主义所处历史阶段的判断。1987年党的十三大中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提出是基于当时的具体国情,我们既要排除右的认识,也要摒弃“左”的认识,当时我国已建立起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政治、文化也有了一定程度的发展,我国社会主义的性质和方向符合了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趋势。但我们的社会主义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孕育出来,旧中国遗留下的落后生产力水平与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相比差距较大,这是我们漫长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先天必然性,所以我们要大力发展商品经济,不断改革和调整生产关系以适应生产力的发展需求。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是对我国社会主义事业建设的经验总结,也是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理论的进一步阐释。新时代我们的经济改革和社会发展必然不能脱离时代条件。当前我国的社会生产在很多方面已进入世界前列,但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日益突显,不平衡主要有领域不平衡、区域不平衡、阶层不平等和制度不公正等。我国经济发展一马当先,将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甩于其后;一些产业达到世界领先水平,但某些产业还要依靠传统的要素或投资驱动,位于价值链的低端;中西部的发展较之东部明显缺乏有效的战略通道,当前“先富”政策完成其历史使命,但同时带来了预想之外的贫富分化,城乡、贫富群体之间不能分享共同的制度或权利,这就加剧了機会和结果的不平等。不充分问题体现在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还没有完全兑现发展潜力,资源利用未达到预期值,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任务还有待完成,中国制造距离中国创造还有一定的差距。
其次,从新时期到新时代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的国际地位没有变。我国现在虽然摆脱了先前的绝对落后状态,但还是追随在其他大国后面。中国经济总量虽大,但除以庞大的十三多亿人口基数后,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就只排在世界第七十位左右。当今我国发展所面临的国际环境与新时期之初相比有了很大的变化,全球经济复苏乏力、地缘政治角力不断公开化、大国关系深刻调整、局部冲突一刻不减等,在这样复杂多变的形势下中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较之以往有明显提高,正在走向世界舞台的中心,但根据世界银行的标准,我国生活在贫困线以下的人口还有两亿多,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综合生产力水平依然位于中等,尤其劳动生产率、创新能力和质量等还存在很大的成长空间,农业就业比重仍然很高,既能满足需求又能拉动经济的服务业目前仅占中国经济的52%,离发达国家70%以上的占比仍有一定差距。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我国的开放程度也不够充分,进入新时代以来,我国对外开放步伐加快,亚投行和丝路基金建立,人民币“入篮”等,但我国在一些重要的国际组织中还未享有投票权,在国际市场上对重要商品的定价权也难以保障。总之,我国变化了的实际准确地反映出新时代我国社会的转型和进步,但还不能说我们已经走出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2.社会主要矛盾的内容结构没有变
社会主义的基础是生产、物质资料再生产、人口的生产和在此基础上所引起的社会关系的生产,这些是构建唯物史观庞大理论体系的基础。在这个过程当中,马克思恩格斯很鲜明的用了“需要”这个概念。有生命的个人要活下去就要首先满足个人的肉体需要,即衣食住行的需要,人要生活就必须从事物质资料的生产来满足自需,在这个过程当中又会产生新的需要,新的需要推动新的生产,这是唯物主义很基本的一个观点,生产力有它内在的矛盾,就是生产和需求之间的矛盾。我们用唯物论的学说来看,社会主义的基础是生产,生产为人类社会存在与发展提供了物质基底,生产决定、满足和创造需要,而需要又为社会生产发展提出更多、更高的要求。新的需求的产生不是纯粹的心理因素,而是原有需要的满足、从事满足原有需要的活动、创造新的需要这三个因素共同决定的。把需要与生产的矛盾放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中,就形成了社会基本矛盾当中最底层的发展动力;从辩证法的角度来看,生产与需要互为前提、相互作用、对立统一,新的需要反过来又促进新的生产和发展,即物质资料的生产。社会总是在“需要——生产——新的需要——新的生产……”的矛盾运动中不断演进与发展。
客观事物的内部矛盾推动着它永恒运动,矛盾的两个方面又规定了矛盾的核心内容,在社会主要矛盾的讨论中,首先要明确我国当前社会主要矛盾到底是哪两个方面的矛盾。实际上,人类社会的所有活动归根到底都是需要和生产之间的关系,二者及其相互关系体现着社会发展的总体状况。当前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新时期,但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两个方面并没有变,仍然是“需要”和“生产”之间的矛盾。从需要来看,物质需要仍是人们需要的主要内容,满足全部物质需要而不是部分满足的问题有待根本解决。虽然现在我国总体生产力水平较高,每个人都向往美好的生活,但由于发展起点不同、速度不等、程度不均衡等因素,人民不同群体和阶层需求满足的程度存在显著差异,还有很大一部分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尚未得到满足。相应地,生产也要做出变革以回应人民不同程度的需要和日益丰富的需要,公共产品的数量、公共服务的质量等都是生产应顾及到的;生产的内涵也十分丰富,不仅有关乎生产效益、产品质量、创新动力等方面的物质生产力,也涉及生产中的各种体制、机制,还包括精神的生产及人类自身的生产。因此,仅仅积累物质资料已无法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诉求,政治体制改革、法治建设、环境保护等應同步推进。所以,“需要”总是与“生产”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相互制约,二者之间的矛盾贯穿于人类发展的整个过程,即使到了共产主义也会存在这个问题。
由此看,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不变只是在当前的具体条件下具有的相对稳定性,我国当前社会主要矛盾“所规定的本质”其实是没有变的,虽然社会主要矛盾发生了意义深远的重大变化,社会主义呈现出一系列新的阶段性特征,但社会主要矛盾的两个方面仍然是社会需要同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这是人类历史发展的永恒矛盾,是我们不能随意改变的。
三、新时期与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与“不变”辩证统一的逻辑机理
社会的车轮是在矛盾运动中滚滚向前的,旧的矛盾解决了,新的矛盾就接踵而至。党就是在不断研判社会主要矛盾的基础上,带领全国人民一心一意搞建设,不断解决社会主要矛盾。新的历史方位、新的社会主要矛盾揭示了变与不变的唯物辩证法,发掘出变与不变的逻辑交汇点。
1.历史逻辑:统一于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
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变”与“不变”具有深邃的历史必然逻辑。基本矛盾与主要矛盾是唯物史观的一对重要概念。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是人类社会的基本矛盾,作为事物发展的内生原动力,它贯穿于各种社会形态的演进过程中,包括从原始社会到共产主义社会,决定着事物发展的性质和方向。主要矛盾则是在某一时期发挥主导作用的矛盾,通过不同历史时期的不同形式呈现出来。相对于基本矛盾的恒久不变,主要矛盾是阶段性变化的。从新时期到新时代,主要矛盾的性质没有发生根本性变化——依然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这一基本矛盾的体现,只是新时期到新时代我国所处历史阶段、经济社会格局、国内外形势等因素都会影响到主要矛盾的具体表现样态,基本矛盾不变不等于主要矛盾没有变化,随着生产力的进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不可能永远都是落后生产力与物质文化需要之间的矛盾,认为这一矛盾已经定型而不能分解的看法,既不符合矛盾辩证法,也背离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发展的历史逻辑,社会发展的局部性、阶段性变化必然伴随着主要矛盾的转化。[10]
“质”与“量”是唯物辩证法的一对重要范畴,内部矛盾推动着事物不断发生量变,当量变达到一定的“度”就会发生质变。但绝不能因为量变未突破一定的“度”,就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解为凝固不变的“结晶体”而否认“量”的变化。新时代标注了新的历史方位,表征社会主义发展进入到一个崭新的历史阶段,但这个历史阶段仅仅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内的某个具体分期,而非独立的社会形态。从新时期到新时代,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国仍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但在“质”没有改变的同时,我们不能否认内部“量变”的发生,从新时期到新时代的社会发展过程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剧烈量变期,这些量变因素的叠加虽未能引起社会主义阶段的“总体质变”,却可以分为几个阶段的“部分质变”,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就是一个重要体现,主要矛盾的两个方面——生产和需要都在新时期到新时代的推进过程中产生了新变化,正是这些“阶段性质变”铺就了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道路。新目标和新任务的出现紧紧围绕着新时代的主要矛盾衍生出来,精确定位新时代的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可以为国家发展战略的制定和全面深化改革的布局作出正确指引。
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兼具唯物辩证法和唯物史观的历史合理性与必然性,党的十九大对其科学研判遵循了社会发展变迁的历史逻辑,明确了新时代的工作重点。
2.现实逻辑:统一于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
科学认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现实条件,既可以防止急于求成、超越历史阶段,又有助于推动治国方略与社会发展阶段相适应。要突破我国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发展困境,仍要遵循“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党的基本路线。
首先,我们的中心任务依然是坚定不移地集中力量发展生产力。从新时期到新时代,我国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革除生产关系中不适应生产力的不合理因素。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内外局势发生深刻变化,我国经济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已由高速增长转向提高质量,但仍存在发展程度不足、发展态势不平衡等问题,中国共产党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要想顺利跨越关口仍应将发展作为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锚定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贯彻新的发展理念,促成互联网、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让技术创新不断培育新的增长点、形成新动能,补齐发展中的短板。同时把解决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问题作为党和国家工作的重点任务,妥善应对生产力发展进程中不断出现的新情况,为“强起来”的伟大飞跃布阵奠基。
其次,坚持推进全面深化改革。面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从新时期进入新时代的一系列深刻变化,更要坚定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一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各方面出现的复杂新情况需要“啃硬骨头”的改革勇气,打开全面发力、纵深推进的改革新局面,坚决打破体制机制壁垒,着力解决人们对公平正义的需求与当前社会分配有失公允的现状之间的矛盾。
最后,进一步推动形成对外开放新格局。从新时期到新时代,世界局势风云变幻,各国关系不稳定性凸显的同时各国的利益交汇点也越来越密集,我国应秉承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将“一带一路”推向纵深发展,使沿线国家搭乘中国快速发展的顺风车。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国自信,为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不断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力量。
3.未来逻辑:统一于对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满足
人民是推动历史向前和社会变革的主体,重视人民群众的力量是永恒的时代话题,人民总是对未来的美好生活充满期待,从低级不断向高级发展的需求是党和人民事业奋勇前进的动力和源泉,这就决定了从新时期到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着“利民为本”的活动价值取向以回应民生期待。2003年,“以人为本”在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上第一次出现在党的文件中,是科学发展观的主要内容之一,彰显了中国共产党的民生理念。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上,习总书记又提出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丰富了习近平治国理政的理论宝库,同时也是党和国家的实践旨归。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增加居民收入,给人民带来实实在在的便利,我国近五年来平均每年都有超过1000万人跨过贫困线;反腐倡廉工作深得民心,更多的发展成果普惠群众,努力满足群众对教育、收入、住房、医疗、养老等多方面的热切期盼,增进人民福祉和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种种发展举措使“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这一奋斗目标落地生根。进入新时代,这仍然是党为之奋斗的根本目标,也是深化改革的实践原则。“为了谁”是检验一个政权性质的试金石。不管在新时期还是新时代,任何时候中国共产党的纲领、路线都体现了对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关切,不因领导人的变化而发生动摇,新时代人民群众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也更加热切,处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只有深深扎根于人民、紧紧依靠群众,才能获得无穷的力量,只有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才能解决“新矛盾”、應对“新问题”,实现“平衡”和“充分”的发展。中共带领人民走的每一步都擘画着扎实有料的民生蓝图,让每个中国人都能看到美好的未来。
总之,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变与不变达成了历史逻辑、现实逻辑与未来逻辑的统一。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必须坚守的最大实际,但我们也应明确经历过半个多世纪的发展,再描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状况就要更新语境、添加新的论述。新时期三十多年的持续奋斗使我们现在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更接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有信心、有能力实现这个目标。但我们仍应保持清醒的忧患意识,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变”与“不变”的关系。一方面,正视社会主要矛盾的“变”,以与时俱进的新理念、新作为把握好社会主要矛盾的新特点及解决路径,对经济社会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安排适时进行调整变革,促进各方面条件的成熟与充足;另一方面,坚守社会主要矛盾的“不变”,厘清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长期性,保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定力,抓住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继续为发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注入经济活力,坚持变与不变的内在逻辑统一,树立解决社会主要矛盾的高度战略定力和理论自信,踏上“强起来”的新征程。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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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邱耕田.辩证分析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J].理论视野,2017(10):1.
[10] 刘同舫.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背后的必然逻辑[J].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6):50.
[责任编辑:张学玲]
摘 要:随着生产力的不断进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由“新时期”迈向“新时代”,立足于新时代的新历史定位,党的十九大对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历史性转变作出全新解读。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成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但这没有改变这一矛盾的内容结构和在社会实践中所处的地位。我国由“新时期”向“新时代”的跨越过程中,必须要明确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与“不变”在历史逻辑、现实逻辑、未来逻辑方面的统一,牢牢把握“需要”与“生产”之间的永恒矛盾,廓清我国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将“变”与“不变”统一于对党的基本路线的坚持,统一于对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期盼的满足中。
关键词:中国社会主要矛盾;变与不变;辩证思考
DOI:10.15938/j.cnki.iper.2018.04.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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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要矛盾是生产力发展水平和国家历史定位的客观反映,其变化是一个历史的演进过程,从新时期到新时代,不同层次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发展阶段会衍生出不同的社会主要矛盾,虽然不能主观选择,但对其研判必须准确。在我国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新时代,三十多年未变的社会主要矛盾已悄然改变,这是适应国内外气候变化和我国社会主义事业新变革的必然结果。早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毛泽东同志就提出:“认清中国社会的性质就是认清中国的国情,这乃是认清一切革命问题的基本依据”[1],我国现阶段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对党和国家工作提出了许多新要求”[2],厘清其“变”与“不变”的辩证关系是全面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依据。
一、新时期到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变”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短缺经济时代的社会主要矛盾已经发生转变。[3]世移则事异,事异则备变,深入分析和正确认识中国的具体国情和所处发展阶段是谋划和确认党和国家自身任务的基础,为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愿景扫清认知障碍。
1.党对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认知实现新飞跃
事物的运动是绝对的,矛盾是现实存在的客观反映,社会主要矛盾总是着眼于最广大人民的利益是否实现及实现程度,随着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发展而发展,是我们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转移的重要指示。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是开辟社会主义事业发展新时期的重要阶段,[4]“新时期”的概念由此而来。新时期是我国摆脱贫困落后困境、快速发展经济社会的重要阶段,开启了对内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新征程,邓小平根据当时的国内形势指出:“我们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很低,远远不能满足人民和国家的需要,这就是我们目前时期的主要矛盾”[5],确立了我国当时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这一提法准确反映了新时期之初生产能力贫瘠与人民物质文化需求迫切之间的尖锐对立,宣示了我们的中心任务由以阶级斗争为纲转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更加聚焦于生产力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胡锦涛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重申了这一社会主要矛盾没有变,但同时又指出我国取得的发展成就和人民的不懈努力催生着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阶段性变化。
党的十九大正式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对我国的历史方位作出崭新的研判,这是把握社会主要矛盾的首要前提。“新时代”是“新时期”极大地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必然结果。从新时期到新时代,面对国内外局势的复杂变化,中国共产党主动求新求变,取得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跨越式发展”。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十八大之后取得的卓越成就为我国社会从新时期到新时代的跃升铺垫了扎实的基石,所以说新时期孕育了新时代。此时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5]。社会主要矛盾的不断转化是一个自然的历史变革过程,纵观党和国家事业的重大变革,饱经磨难的中华民族实现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历史性飞跃,党对社会主要矛盾的认知也随之实现新的飞跃,更加关切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描绘美好生活的愿景,彰显着我们党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责任。
2.社会生产由“小生产”转型为“大生产”
“小生产”指的是以往我们对社会生产的狭义理解,片面地将其等同于物质方面的生产。但不能否认物质生产一直是社会发展的龙头,在我国百废待兴的特定历史时期,迅速恢复和发展物质生产力才是解决其他问题的前提,改变温饱不足、贫穷过剩的强烈愿望不断转化成物质生产力并取得了历史性变革: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纵向来看,新中国成立前的30多年,我国洗雪了任由列强侵略的耻辱,虽然整体上还处于落后贫穷状态,但建立了独立的工业体系,国家和人民站了起来。自改革开放我们踏上了富起来的道路,我国人均GDP由1978年的155美元增加到2017年的8835.94美元,已成为国际公认的上中等收入国家。总体上十几亿人的温饱问题已经解决,正在从“基本小康”跃向“全面小康”[6],特别是进入新时代以来,我国社会生产力水平总体上显著提高,经济发展经历着中高速换档期,年均增长率为7.2%;所有制结构、经济体制等也发生了深刻变化,社会利益格局調整,思想观念更加多元,朝着“强起来”目标前进的脚步更加稳健。从国际发展比较的横向来看,“我国用几十年时间走完了发达国家几百年走过的发展历程。”[7]我国已成为世界第二经济大国,对世界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超过30%,迅速成为影响世界政治经济变化的重要板块,这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前期状况相比已经翻天覆地,“落后的社会生产”状况的改变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个最显著的变化。
在生产力较为落后的时代背景下,我们在实践中往往将物质生产唯一化而很少关注其他方面的生产,如今我国物质生产力有了极大的发展,就非常有必要丰富对“社会生产”的理解。马克思等经典作家曾论述过社会生产的形态除物质的产出以外,还囊括了精神生产、生态生产、人口生产和社会关系生产等形式。显然,狭义的社会生产论内生着向广义的“大生产”转换的要求,也是“小生产”无法继续适应经济社会大环境而导致的结果,国家由“富起来”到“强起来”的飞跃需要社会的全面发展这块起跳板,而社会的全面发展需要全面的生产奠定物质基底,这就预设了解决社会主要矛盾的手段由单一向复合的转变,这更加符合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新特性。物质至上的社会生产观念会被历史的洪流卷走,在新的历史阶段,只发展物质生产,这种一条腿走路的方式,必然导致不能走远,社会的综合发展程度不能简单地用做好经济工作的标准来衡量,将五种生产形态都抓起来、确立大生产的关联性理念才是有效处理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必由之路,按“五位一体”的总布局来促进社会的全方位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才能铺就“强起来”的现实路径。
3.解决社会主要矛盾的力量由“单方”转变为“双方”
从“生产方”着眼来解决社会主要矛盾是我们的思维惯性,这是由于我们对社会生产形态的认知偏差形成的。五种生产形态并存的现实必然生成人们除了对物质的需求外还有精神、生态、人际等多方面的需求,在“大生产”供给的数量和质量得以保证的前提下,我们解决社会主要矛盾的眼光逐渐由只关注“生产方”向兼顾“生产”和“需要”双方转移,认识到“需要”是除生产之外的解决社会主要矛盾的另一方重要力量,只有二者形成合力才能更精准的解决社会主要矛盾。随着我国物质基础日渐雄厚,人们不再单纯地追求物质财富,人民对未来的美好生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吃、住、繁衍等生理“硬需要”得到基本满足后,人们就会追求更可靠的安全保障,更美丽的居住环境,更高水平的医疗、教育,更值得信赖的民主法治,更广泛的公平正义,更丰富的精神体验等,这些社会性或心理性的“软需要”凝结着广大人民群众对更高层次的美好生活的期盼,也体现了对自我价值实现的追求。不断增强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这是习总书记对人民、对历史作出的庄严承诺,也是全体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题中之义。
当然,人的需要也有合理和非合理的区分,在满足多样化需求的同时也要树立科学合理的需要结构,考虑到我国的自然资源储量和生态环境的容量,如果放任过快过多的需求发展为病态的消费心理或行为,如炫富、奢侈消费等,就会超出资源、环境承载力,反过来抑制社会生产的发展,况且建设人与自然的生命共同体本身就是人民对美好生活需求的一个向度,以高消耗资源的方式来生产生活的老路不能走了,否则“全球现有资源都给我们也不够用”[8],更会将社会主要矛盾推向无法解决的深渊。所以我们解决社会主要矛盾应从“需要”和“生产”双方入手,[9]依据人们的需要来投入生产和进行分配,努力平衡二者之间的关系形成精准耦合。
总之,自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均取得重大成就,中国实现了从站起来、富起来跨越到强起来的历史性变革,中国发展须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继续走向现代化。只有准确地把握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不断变化,才能更好地应对挑战和解决问题,继续行走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道路上。
二、新时期到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不变”
世界统一于物质,其内在含义就是开展任何工作都要以客观实际为出发点,我国最大的客观实际仍然是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所以习总书记一再强调在任何情况下的政策制定、工作推动都不能脱离这个客观基点,因为不论新时期的“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还是新时代“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与“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社会的主要矛盾归根结底还是生产与需要的矛盾,只是矛盾双方有了“量”和“程度”的变化,而没有发生实质性或颠覆性的转变,所以新时代对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新研判与新时期的提法是一脉相承的。
1.从新时期到新时代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情没变
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事关深化改革的全局,反映了新情况,总结了新经验,对党和国家的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但我们必须首先明确从新时期到新时代,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如火如荼、国际环境纵深发展,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却没有变。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只是当前时期呈现的阶段性新状态和新发展,是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大前提下发生的,而并非超越了初级阶段,特征的变化不会改变本源,不会改变对我国社会主义所处历史阶段的判断。1987年党的十三大中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提出是基于当时的具体国情,我们既要排除右的认识,也要摒弃“左”的认识,当时我国已建立起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政治、文化也有了一定程度的发展,我国社会主义的性质和方向符合了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趋势。但我们的社会主义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孕育出来,旧中国遗留下的落后生产力水平与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相比差距较大,这是我们漫长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先天必然性,所以我们要大力发展商品经济,不断改革和调整生产关系以适应生产力的发展需求。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是对我国社会主义事业建设的经验总结,也是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理论的进一步阐释。新时代我们的经济改革和社会发展必然不能脱离时代条件。当前我国的社会生产在很多方面已进入世界前列,但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日益突显,不平衡主要有领域不平衡、区域不平衡、阶层不平等和制度不公正等。我国经济发展一马当先,将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甩于其后;一些产业达到世界领先水平,但某些产业还要依靠传统的要素或投资驱动,位于价值链的低端;中西部的发展较之东部明显缺乏有效的战略通道,当前“先富”政策完成其历史使命,但同时带来了预想之外的贫富分化,城乡、贫富群体之间不能分享共同的制度或权利,这就加剧了機会和结果的不平等。不充分问题体现在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还没有完全兑现发展潜力,资源利用未达到预期值,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任务还有待完成,中国制造距离中国创造还有一定的差距。
其次,从新时期到新时代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的国际地位没有变。我国现在虽然摆脱了先前的绝对落后状态,但还是追随在其他大国后面。中国经济总量虽大,但除以庞大的十三多亿人口基数后,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就只排在世界第七十位左右。当今我国发展所面临的国际环境与新时期之初相比有了很大的变化,全球经济复苏乏力、地缘政治角力不断公开化、大国关系深刻调整、局部冲突一刻不减等,在这样复杂多变的形势下中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较之以往有明显提高,正在走向世界舞台的中心,但根据世界银行的标准,我国生活在贫困线以下的人口还有两亿多,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综合生产力水平依然位于中等,尤其劳动生产率、创新能力和质量等还存在很大的成长空间,农业就业比重仍然很高,既能满足需求又能拉动经济的服务业目前仅占中国经济的52%,离发达国家70%以上的占比仍有一定差距。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我国的开放程度也不够充分,进入新时代以来,我国对外开放步伐加快,亚投行和丝路基金建立,人民币“入篮”等,但我国在一些重要的国际组织中还未享有投票权,在国际市场上对重要商品的定价权也难以保障。总之,我国变化了的实际准确地反映出新时代我国社会的转型和进步,但还不能说我们已经走出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2.社会主要矛盾的内容结构没有变
社会主义的基础是生产、物质资料再生产、人口的生产和在此基础上所引起的社会关系的生产,这些是构建唯物史观庞大理论体系的基础。在这个过程当中,马克思恩格斯很鲜明的用了“需要”这个概念。有生命的个人要活下去就要首先满足个人的肉体需要,即衣食住行的需要,人要生活就必须从事物质资料的生产来满足自需,在这个过程当中又会产生新的需要,新的需要推动新的生产,这是唯物主义很基本的一个观点,生产力有它内在的矛盾,就是生产和需求之间的矛盾。我们用唯物论的学说来看,社会主义的基础是生产,生产为人类社会存在与发展提供了物质基底,生产决定、满足和创造需要,而需要又为社会生产发展提出更多、更高的要求。新的需求的产生不是纯粹的心理因素,而是原有需要的满足、从事满足原有需要的活动、创造新的需要这三个因素共同决定的。把需要与生产的矛盾放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中,就形成了社会基本矛盾当中最底层的发展动力;从辩证法的角度来看,生产与需要互为前提、相互作用、对立统一,新的需要反过来又促进新的生产和发展,即物质资料的生产。社会总是在“需要——生产——新的需要——新的生产……”的矛盾运动中不断演进与发展。
客观事物的内部矛盾推动着它永恒运动,矛盾的两个方面又规定了矛盾的核心内容,在社会主要矛盾的讨论中,首先要明确我国当前社会主要矛盾到底是哪两个方面的矛盾。实际上,人类社会的所有活动归根到底都是需要和生产之间的关系,二者及其相互关系体现着社会发展的总体状况。当前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新时期,但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两个方面并没有变,仍然是“需要”和“生产”之间的矛盾。从需要来看,物质需要仍是人们需要的主要内容,满足全部物质需要而不是部分满足的问题有待根本解决。虽然现在我国总体生产力水平较高,每个人都向往美好的生活,但由于发展起点不同、速度不等、程度不均衡等因素,人民不同群体和阶层需求满足的程度存在显著差异,还有很大一部分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尚未得到满足。相应地,生产也要做出变革以回应人民不同程度的需要和日益丰富的需要,公共产品的数量、公共服务的质量等都是生产应顾及到的;生产的内涵也十分丰富,不仅有关乎生产效益、产品质量、创新动力等方面的物质生产力,也涉及生产中的各种体制、机制,还包括精神的生产及人类自身的生产。因此,仅仅积累物质资料已无法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诉求,政治体制改革、法治建设、环境保护等應同步推进。所以,“需要”总是与“生产”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相互制约,二者之间的矛盾贯穿于人类发展的整个过程,即使到了共产主义也会存在这个问题。
由此看,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不变只是在当前的具体条件下具有的相对稳定性,我国当前社会主要矛盾“所规定的本质”其实是没有变的,虽然社会主要矛盾发生了意义深远的重大变化,社会主义呈现出一系列新的阶段性特征,但社会主要矛盾的两个方面仍然是社会需要同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这是人类历史发展的永恒矛盾,是我们不能随意改变的。
三、新时期与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与“不变”辩证统一的逻辑机理
社会的车轮是在矛盾运动中滚滚向前的,旧的矛盾解决了,新的矛盾就接踵而至。党就是在不断研判社会主要矛盾的基础上,带领全国人民一心一意搞建设,不断解决社会主要矛盾。新的历史方位、新的社会主要矛盾揭示了变与不变的唯物辩证法,发掘出变与不变的逻辑交汇点。
1.历史逻辑:统一于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
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变”与“不变”具有深邃的历史必然逻辑。基本矛盾与主要矛盾是唯物史观的一对重要概念。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是人类社会的基本矛盾,作为事物发展的内生原动力,它贯穿于各种社会形态的演进过程中,包括从原始社会到共产主义社会,决定着事物发展的性质和方向。主要矛盾则是在某一时期发挥主导作用的矛盾,通过不同历史时期的不同形式呈现出来。相对于基本矛盾的恒久不变,主要矛盾是阶段性变化的。从新时期到新时代,主要矛盾的性质没有发生根本性变化——依然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这一基本矛盾的体现,只是新时期到新时代我国所处历史阶段、经济社会格局、国内外形势等因素都会影响到主要矛盾的具体表现样态,基本矛盾不变不等于主要矛盾没有变化,随着生产力的进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不可能永远都是落后生产力与物质文化需要之间的矛盾,认为这一矛盾已经定型而不能分解的看法,既不符合矛盾辩证法,也背离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发展的历史逻辑,社会发展的局部性、阶段性变化必然伴随着主要矛盾的转化。[10]
“质”与“量”是唯物辩证法的一对重要范畴,内部矛盾推动着事物不断发生量变,当量变达到一定的“度”就会发生质变。但绝不能因为量变未突破一定的“度”,就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解为凝固不变的“结晶体”而否认“量”的变化。新时代标注了新的历史方位,表征社会主义发展进入到一个崭新的历史阶段,但这个历史阶段仅仅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内的某个具体分期,而非独立的社会形态。从新时期到新时代,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国仍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但在“质”没有改变的同时,我们不能否认内部“量变”的发生,从新时期到新时代的社会发展过程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剧烈量变期,这些量变因素的叠加虽未能引起社会主义阶段的“总体质变”,却可以分为几个阶段的“部分质变”,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就是一个重要体现,主要矛盾的两个方面——生产和需要都在新时期到新时代的推进过程中产生了新变化,正是这些“阶段性质变”铺就了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道路。新目标和新任务的出现紧紧围绕着新时代的主要矛盾衍生出来,精确定位新时代的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可以为国家发展战略的制定和全面深化改革的布局作出正确指引。
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兼具唯物辩证法和唯物史观的历史合理性与必然性,党的十九大对其科学研判遵循了社会发展变迁的历史逻辑,明确了新时代的工作重点。
2.现实逻辑:统一于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
科学认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现实条件,既可以防止急于求成、超越历史阶段,又有助于推动治国方略与社会发展阶段相适应。要突破我国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发展困境,仍要遵循“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党的基本路线。
首先,我们的中心任务依然是坚定不移地集中力量发展生产力。从新时期到新时代,我国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革除生产关系中不适应生产力的不合理因素。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内外局势发生深刻变化,我国经济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已由高速增长转向提高质量,但仍存在发展程度不足、发展态势不平衡等问题,中国共产党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要想顺利跨越关口仍应将发展作为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锚定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贯彻新的发展理念,促成互联网、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让技术创新不断培育新的增长点、形成新动能,补齐发展中的短板。同时把解决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问题作为党和国家工作的重点任务,妥善应对生产力发展进程中不断出现的新情况,为“强起来”的伟大飞跃布阵奠基。
其次,坚持推进全面深化改革。面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从新时期进入新时代的一系列深刻变化,更要坚定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一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各方面出现的复杂新情况需要“啃硬骨头”的改革勇气,打开全面发力、纵深推进的改革新局面,坚决打破体制机制壁垒,着力解决人们对公平正义的需求与当前社会分配有失公允的现状之间的矛盾。
最后,进一步推动形成对外开放新格局。从新时期到新时代,世界局势风云变幻,各国关系不稳定性凸显的同时各国的利益交汇点也越来越密集,我国应秉承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将“一带一路”推向纵深发展,使沿线国家搭乘中国快速发展的顺风车。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国自信,为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不断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力量。
3.未来逻辑:统一于对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满足
人民是推动历史向前和社会变革的主体,重视人民群众的力量是永恒的时代话题,人民总是对未来的美好生活充满期待,从低级不断向高级发展的需求是党和人民事业奋勇前进的动力和源泉,这就决定了从新时期到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着“利民为本”的活动价值取向以回应民生期待。2003年,“以人为本”在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上第一次出现在党的文件中,是科学发展观的主要内容之一,彰显了中国共产党的民生理念。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上,习总书记又提出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丰富了习近平治国理政的理论宝库,同时也是党和国家的实践旨归。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增加居民收入,给人民带来实实在在的便利,我国近五年来平均每年都有超过1000万人跨过贫困线;反腐倡廉工作深得民心,更多的发展成果普惠群众,努力满足群众对教育、收入、住房、医疗、养老等多方面的热切期盼,增进人民福祉和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种种发展举措使“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这一奋斗目标落地生根。进入新时代,这仍然是党为之奋斗的根本目标,也是深化改革的实践原则。“为了谁”是检验一个政权性质的试金石。不管在新时期还是新时代,任何时候中国共产党的纲领、路线都体现了对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关切,不因领导人的变化而发生动摇,新时代人民群众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也更加热切,处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只有深深扎根于人民、紧紧依靠群众,才能获得无穷的力量,只有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才能解决“新矛盾”、應对“新问题”,实现“平衡”和“充分”的发展。中共带领人民走的每一步都擘画着扎实有料的民生蓝图,让每个中国人都能看到美好的未来。
总之,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变与不变达成了历史逻辑、现实逻辑与未来逻辑的统一。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必须坚守的最大实际,但我们也应明确经历过半个多世纪的发展,再描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状况就要更新语境、添加新的论述。新时期三十多年的持续奋斗使我们现在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更接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有信心、有能力实现这个目标。但我们仍应保持清醒的忧患意识,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变”与“不变”的关系。一方面,正视社会主要矛盾的“变”,以与时俱进的新理念、新作为把握好社会主要矛盾的新特点及解决路径,对经济社会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安排适时进行调整变革,促进各方面条件的成熟与充足;另一方面,坚守社会主要矛盾的“不变”,厘清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长期性,保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定力,抓住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继续为发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注入经济活力,坚持变与不变的内在逻辑统一,树立解决社会主要矛盾的高度战略定力和理论自信,踏上“强起来”的新征程。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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