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数字化城市治理研究

    摘要:长春市在数字化城市治理方面需坚持共建共治共享理念,构建智慧化城市运营管理平台,完善数字化城市治理运行机制,建立数字化城市治理监督和处理机制,增强数字化城市治理中公众参与的积极性,建立资金保障机制和数字化管理人才队伍建设,营造安全清朗的网络环境。

    关键词:长春市;数字化;城市治理

    中图分类号:G203

    DOI:10.13784/j.cnki.22-1299/d.2018.06.013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社会信息化的加速推进,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等信息技术手段,实现城市善治和精细化管理目标,让越来越多的人感受信息时代为生活带来的便捷成为城市治理的必然选择。

    一、长春市数字化城市治理的发展成效

    长春市数字化城市治理起步较晚,2013年开始启动,围绕“服务、精细、共享、创新”这一工作理念,在建立与完善数字化城市管理服务平台、大数据应用等方面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已基本实现从传统城市管理向数字化城市治理的转型。

    进行顶层设计,夯实大数据应用基础

    制定发展规划,提供政策制度支撑。长春市相继出台了《智慧长春建设规划纲要(2016-2020年)》《长春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规范化建设相关要求》《长春市数字化城市管理考核办法》等一系列政策和制度,明确了目标任务,建立了相应的工作机制,规范了工作流程,为数字化城市治理提供了政策支撑和制度保障。同时,信息化基础设施基本全覆盖,为大数据应用夯实基础。目前,长春市网络基本实现全光网覆盖,城域网出口带宽达到T级,农村地区行政村宽带普及率达到95%以上,移动4G网络覆盖率达98%以上。华为、浪潮两个大型云计算数据中心入驻,吉视传媒数据中心、联通长春云数据基地和启明公司数据中心等规模化数据中心使长春市云计算服务能力明显增强,长春市信息中心还自建有政务云中心,存储容量达到400TB,为大数据应用夯实基础。

    构建数字化城市治理立体网络,增强为民服务管理能力

    创新网格化管理运行机制,再造城市管理流程。网格化管理运行机制是数字化城市管理的实践载体。目前,长春市共划分1.3896万个网格,社区网格4059个、农村网格9837个。网格化管理运行机制使城市社会管理的终端向前延伸,通过监管分离,再造城市管理流程。问题快速发现和及时处置机制,基本实现了“条”“块”间的联动及政府对城市运行的有效监管,城市治理工作取得突破创新。同时,打造数字化管理服务平台,创新城市治理方式。政务服务“一门式、一张网”综合服务平台上线运行,将政务服务通过多个渠道推送到市民身边;空间地理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已对外提供服务;长春市安委会“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系统”上线运行;具有移动巡查、车辆管理、气象信息、人员定位等功能的长春“城管通”APP, 实现了城市管理移动化办公;具有问题上报、便民服务、互动交流等功能的“市民通”APP软件,拓宽问题发现渠道,问题处理准确及时,使市民真正参与城市治理,实现了“全民城管”和“指尖上的服务”。

    大数据技术应用发挥作用,提升了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

    以数字化管理平台操作系统为核心,配合4G车载高清视频监控、车载GPS、GIS地理空间系统对执法行为、作业车辆进行全过程监管。利用“物联网”技术,在市容环卫作业车辆上安装GPS终端设备,监控车辆当前点位和作业情况,开发出轨迹覆盖、车辆出勤统计等功能,实现对作业车辆运行精准监控。整合两万余个公安视频监控、长春市气象局气象信息等资源,并使用公网高德地图替换市测绘院1:500涉密地图,通过使用公网地图弥补了1:500涉密地图底图不全、数据更新不及时等壁垒,实现了长春数字化城市管理“四图合一”。长春市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暨网格化综合监管平台在全市全面启动运行后,既解决了监管对象底数不清、情况不明的问题,又提升了安全监管效能。

    组建“两员队伍”,完善考评机制

    根据国家住建部推进城市治理工作的要求,长春市组建完成了50人的信息采集监督员和坐席员队伍,通过“城市网格化”和“事件、部件法”建立城市治理问题的发现、处置、跟踪、反馈和考评机制。并按照数字城管国家有关标准,以案件处置率、超期率、复发率等为指标科学设定评分公式,完善了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的案件办理流程。

    二、长春市数字化城市治理亟待破解的难题

    虽然长春市五年来在数字化城市治理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标杭州、福州等数字经济发达城市,长春市在数字化城市治理方面还存在一些难题亟待破解。

    没有实现数据整合共享

    一是統筹推进力度不够,信息不能有效共享。目前长春市一些平台系统的数据库是基于业务需求由各职能部门分别进行建设和管理,各信息系统和数据库相对独立,部门间缺乏合力,条块分割问题仍未解决,造成数据割裂和信息孤岛等问题。另外城区与市直部门之间存在重复建设,跨部门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体制机制不够完善,存在资源浪费现象。政府数据同社会数据的融合利用还处于较低的水平,数据云存储比例不高,现有的数据中心利用率不高。二是数据平台因缺乏统一标准为整合带来难度。长春市数据库和智能平台建设仍处于初级应用阶段,各个城区、开发区分头建设,自成体系,数据标准不一致,技术规范不统一是下一步整合的不利因素,为跨部门、跨地区协同治理带来难度。

    大数据的分析与运用不足

    目前,长春市一些信息系统在功能设计上多以采集基础信息数据、简化办公流程、提高行政效率为主,基本停留在无纸化办公层面,还未实现从城管数据的简单统计分析到基于大数据的挖掘和智能分析。现有的数字城管系统中,80%的数据都是非结构化数据(涉及到全部格式的报表、图文、视频、音频等),还做不到对城市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统计分析、对城市治理的发展趋势进行预测和对高发问题进行预警。

    城市网格化管理协调整合的有效性不足

    长春市网格化城市管理是区级平台,还没有建立统一的市级平台系统。网格化城市管理在运行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如对于动态性、突发性、疑难性的事件类问题,因问题反复性强、整治难度大且涉及多头管理,城市网格化管理较难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无法形成管理合力。另外在一些涉及跨领域、跨部门且工作界面模糊不清的问题上,一些街镇网格化管理中心缺乏应有的管理权威,行政管理资源整合的有效性不足。

    资金投入不足,发展后劲乏力

    一是当前长春市数字城管的高标准建设与政府财政专项预算供给资金不足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数字化城市管理中技术开发、空间数据采集编码、硬件及网络环境建设、系统日常正常运行、人员培训等方面对资金的需求量都较大,而长春属于不发达城市,政府难以提供充足的财政保障。另外,长春市数字化基础设备建设投入较早,财力支撑有限,不能做到及时更换,落后于国内一线和二线城市。二是发展后劲乏力。从长春市现有的各信息系统的整体运行看,多以政府部门督促推进为主,高端人才和企业、社会组织参与不够;部分信息系统对操作人员计算机操作技术水平要求较高,与之相配套的业务培训指导相对滞后,信息处理能力较弱,影响数字化管理平台服务成效;数字化城市治理绩效评估方法普遍存在激励性不强、执行度低、连贯性差的问题,使绩效评估结果可信度不高,造成绩效评估作用不明显。

    三、推进数字化城市治理的对策建议

    新时代新要求,要以“为民服务全程全时、城市治理高效有序、数据开放共融共享、网络空间安全清朗”为引领,在数字化引领城市现代治理上率先突破,实现从数字化城市管理向智慧化城市治理的创新转型。

    坚持共建共治共享理念,构建智慧化城市运营管理平台

    一是坚持共建共治共享理念,进一步明确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及公众各主体在智慧化城市治理中的定位与职责,加快构建多层次治理渠道,加强奖励机制建设,充分调动各主体积极性,形成多元主体参与的智慧化城市治理新模式。二是建立集城市大数据运营、城市规划、综合管理、应急协同指挥等功能于一体的智慧城市运营管理平台。整合、汇聚政府和社会数据资源,打通信息壁垒,使政府、城市治理、社会民生、企业经济信息互联互通,实现对城市运行管理的全面感知、态势预测、事件预警和决策支持,提高跨部门跨领域的协同指挥能力,更好地对城市的综合治理、应急指挥、公共安全、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市政设施、民生民意等状况进行有效掌控和科学管理。三是全面部署建设智能型基础设施,如宽带网络、物联网、云计算中心、智能设施等,并加快城市基础设施的智能化改造,建成智能管网、智能市政、智能交通等一批新型基础设施,为实现城市各层面资源整合、互联互通提供技术支持。

    进一步完善数字化城市治理运行机制

    一是健全全市网格化信息服务平台,为居民提供网格服务事项咨询、服务动态查询,将相关基础信息录入信息平台,实现网格信息分级动态管理。细化完善网格划分,建立健全信息联动机制,发挥网格长及时提供信息的作用,对重要信息实行有奖举报。二是提高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的运用效率。在完善城市管理网格化的基础上,整合市政、公安、交通、通信、排水、能源等最基础的公共设施信息,并向桥梁隧道、地下管网等信息管理子系统延伸;推进公共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整合和利用现有视频监控等信息化资源,加强与市政、综治、环保、安全生产等部门的数据交换共享,不断提高数字化城市管理效能。三是进一步完善网格化管理评价考核机制。细化对各职能部门网格化管理的考评,增加考评分,实行激励机制,对各职能部门在网格化管理中提供信息、处置信息、反馈监督质量进行综合考核,定期通报、点评、内部公示。

    建立数字化城市治理监督和处理机制

    一是建立指挥、执行、监督分权运行机制,厘清城市管理职责。逐步建立完善以城管委为指挥轴、城管办为执行轴、城市综合管理监督考评中心为监督轴,“指挥、执行、监督”权力之间分权运行,职能互补。确定城市管理部门的權力清单、责任清单和管理范围,及时厘清城市管理责任。二是畅通跨部门协作机制。由市城管委牵头,建立起一线管理执法机构间常态化的联勤工作机制;建立由市长组织召开、各专业处置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城市管理联席会议制度。三是采用市场化运行机制,通过项目成本和绩效管理、平级转化机制、目标考核机制相结合,实现城市管理目标。鼓励在系统软件开发、硬件维护、信息采集等方面推行市场化运作模式,促进市区级平台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对运行效果的监督上。

    增强数字化城市治理中公众参与的积极性

    一是创造公众参与城市管理的机会与平台,如开展数字化城市管理主题征文、“随手拍”摄影活动及“我为城市管理献良策”等活动;通过设立城市管理主题体验日等多样化活动,使公众获得丰富的城市管理实践体验,从而不断提升他们的实践能力。二是政府建立快速、有效、负责任的回应与责任追究机制,不断增强政府反应能力和社会回应力。确保及时受理市长专线、微信公众号等公众和媒体反映的问题,第一时间答疑解惑;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公众反映的各类城市管理问题,对不及时对公众参与做出反馈的有关部门严肃追究其责任,实现公众参与和政府反馈的双向互动过程,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建立资金保障机制和数字化管理人才队伍建设

    一是政府应健全资金保障机制,一方面要将大数据平台建设等必要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并设立城市管理考评专项资金,为数字化城市运营管理平台的有序运转提供必要的财政资金保障。另一方面可借鉴沈阳融资租赁的方式,通过政府采购程序,确定系统平台投资供应商,全额投资建设,市财政在五年内分期偿还,有效利用社会资金缓解财政压力,确保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二是加强数字化城市治理人才队伍建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建立统一规范的信息采集监督员队伍。提高从业者的薪酬待遇,提高从业者队伍的稳定性。通过把网格员纳入公益性岗位等办法,提高网格工作人员积极性。同时为从业人员提供系统、全面的业务培训,帮助他们掌握先进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提升从业人员的职业素养,确保智慧化城市治理任务目标的实现。

    营造安全清朗的网络环境

    一是要加强党对网信工作的领导,旗帜鲜明、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管互联网。二是着力构筑网络安全屏障,加快网络安全监测平台建设,认真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加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防护。三是深入宣传网络安全法,开展净网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网络攻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活动,坚决铲断违法有害信息网上扩散传播链条,深入整顿网上秩序。

    作者简介

    张永新,中共长春市委党校资政研究部副主任、教授,研究方向:社会建设与民生建设。

    责任编辑 王宝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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