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前学习认定的本土化实践

    蒋广宇 张琳琳

    

    

    

    【摘要】? 先前学习认定是一种对非正规、非正式学习成果予以评价、认定并授予证明的策略。这一策略不仅可以减少学生重复学习,搭建不同类型学习成果之间转换的通道,也可以作为提高高等教育入学率的有效手段。我国国内研究主要以介绍国外先前学习认定的理论和实践经验,以及从宏观角度构建我国先前学习路径为主,极少对我国开展的先前学习认定实践进行研究。本文以北京开放大学社工专业开展的先前学习认定为研究对象,重点研究其先前学习认定开展的原因,分析其认定流程和模式,并探讨本土化实践中所遇到的问题及解决思路。希望通过本文,提供我国先前学习认定研究的实践视角,探究先前学习认定在我国如何进行本土化实践,丰富先前学习认定在我国的实践经验,为后续研究者提供案例参考和研究素材。

    【關键词】? 先前学习认定;本土化实践;开放大学;社会工作

    【中图分类号】? G420? ? ? ?【文献标识码】? A? ? ? ?【文章编号】? 1009-458x(2019)8-00085-07

    一、引言

    从国际上的研究和实践来看,先前学习认定起源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期的美国,通常用于搭建不同类型学习成果之间的通道,也可以作为提高高等教育入学率的有效手段。在其发展过程中,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国家也开展了符合自己本国国情的先前学习认定,例如英国的APL(Accreditation of Prior Learning)项目,澳大利亚的RPL(Recognition of Prior Learning)项目以及加拿大的PLAR(Prior learning Assessment and Recognition)项目。这些项目的名称虽有所不同,但本质上都是对非正规、非正式学习成果的一种认定策略。换句话说,高等教育体系中的非正规、非正式学习成果的认证主要是通过先前学习认定来完成的。

    我国学者对先前学习认定的研究主要沿着以下三个方向展开:第一是围绕英国、澳大利亚等国已有的先前学习认定政策、制度以及实施困境等,以经验介绍和对我国开展先前学习认定的启示为研究重点。例如《澳大利亚职业学校先前学习认定研究》(郭珊珊, 2008)、《英国先前学习认定的经验与实践困境——伦敦大学教育学院个案》(彭爱武, 2014)、《澳大利亚先前学期认定的政策框架与实践成效》(朱敏, 2015)等。第二是基于国际比较视角进行的先前学习认定理论研究。这一类研究通常以先前学习认定理论为主要研究内容,从理论的历史源流、概念内涵和模式意义等角度为先前学习认定提供理论的正当性和合法性。例如《库伯经验学习理论视域下的成人学习模式研究》(房慧, 等, 2010)和《成人先前学习认定的理论探究及其反思》(朱敏, 2014)。第三是从宏观角度对我国开展先前学习认定的操作模式及路径进行研究,这一类研究偏向于我国先前学习认定的整体设计。例如《基于操作层面的我国先前学习认定内涵界定》(李令群, 等, 2013)和《我国先前学习认定操作路径探析》(李令群, 等, 2014)。

    综上可见,我国的先前学习认定研究呈现两个方面的特点:其一是研究重点是介绍国际经验及其启示;其二是研究内容偏重于理论和宏观设计,很少有学者关注到我国开展的先前学习认定实践并对其进行深入剖析。值得一提的是,国家开放大学的王迎(2012)在其论文《非正式学习成果认定的研究与实践》中曾经提到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教育技术学专业曾经在天津广播电视大学宝坻分校进行试验性的非正式学习成果认定,这是文献研究中首次提到在我国进行的类先前学习认定实践,开启了研究我国先前学习认定实践的先河。

    本文以北京开放大学社会工作专业为实践案例,重点研究其开展先前学习认定的原因,分析其认定模式和流程,并探讨实践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及解决思路。希望通过本文,提供我国先前学习认定研究的实践视角,丰富先前学习认定在我国的实践经验,为后续研究者提供案例参考和研究素材。

    二、研究方法与案例简介

    本文主要采用个案研究的方法,对北京开放大学社会工作专业进行的一次先前学习认定实践进行研究。个案研究虽然名为个案,但几乎所有的研究者都希望通过对个案的分析,把结论拓展到更广阔的范围中,本研究也不例外。本文希望从两个方面达成个案的“扩展”:其一是在认知层面的“理解”推论。汉莫斯里(M. Hammersley)曾提到:“推论总是发生在研究结果出来以后,而且与特定读者的个人因素以及他们所处的自然生活情境有关。在阅读研究报告时,读者通过与文本之间进行对话,不断调整自己原有的认知图式,而这种知识迁移的方式是在自然情境下自然而然地发生的。”(陈向明, 2000)读者通过对本文所研究的案例进行“认同理解”的方式获得一种思想上的共鸣,达成理论上的“推论”过程。其二是在实践层面的“类型”推论。本文所研究的我国先前学习认定实践尚无充分的文献记载,一些教育工作者迫切希望了解相关经验和实践情况以开展类似工作。本文尽管无意创造某种类型,但从实践层面上说,它仍会成为某种意义上的先前学习认定的“类型”,从而对实践具有指导作用,达成“类型”推论的作用。

    本文所研究的案例是2017年末北京开放大学社会工作专业开展的一次先前学习认定。本次先前学习认定面向在读七十余名学生开展,申请过程分为资料初审和现场答辩两个环节。共有十一名学生提出申请。其中九名学生经过评审最终通过了认定,获得免修社会工作“专业实习”课程(4学分)的资格。在审核过程中,学生所属班级的班主任、所属分校的教务处及北京开放大学社会工作专业对学生的申请资格和材料进行了层层审核,不仅对其工作身份、工作年限等信息进行了把关,也对其提供的申请材料内容进行了统计。表1所示为十一名申请学生的相关信息以及申请材料中活动主题。可以看出,所有申请的学生都从事社会工作专业相关工作岗位,十名申请者为社区工作者,一名申请者为社工机构工作人员。申请者从事社会工作行业的时间最短为3年,最长为8年,平均行业从业时间为6.2年。申请材料类别主要以社区工作为主,内容主要是申请者组织或参与的社区活动及社区建设项目。

    三、开展先前学习认定的原因分析:政策与生源

    任何教育策略的实施都有其根源,在北京开放大学社会工作专业开展先前学习认定的过程中,政策要求和生源压力是其首要原因。

    首先,开展先前学习认定是北京市赋予北京开放大学的一项重要任务。北京开放大学是北京市政府举办的新型高等学校。《北京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提到:“创新学习制度,建立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互认与衔接机制,构建市民终身学习‘立交桥。”2017年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出台了《关于加快北京开放大学建设与发展的意见》,其中也提到:“依托北京开放大学建立学习成果认证制度,建设北京市终身教育学分银行。”由此可见,探索北京市学习成果认证制度的主要责任责无旁贷地落在了北京开放大学身上。对北京开放大学自身而言,探索北京市学习成果认证制度的责任也在其发展规划中得到了明确的体现。在《北京开放大学“十三五”发展规划》中提到:“创新学校发展机制,开创学校教学特色……构建学习成果认证体系,制定学分转换标准,对学习者在正规教育和非正规教育过程中获得的学分、证书、工作和专项经验及技能等进行认定等工作。”

    那么,到底如何开展对学习者既往学习成果的认定实践,是北京开放大学迫切需要回应的问题。这种迫切性不仅来源于对学习者需求的响应,更来源于对北京市教育政策的执行。社会工作专业作为北京开放大学最早申请的本科专业之一,始终承担着探索教学特色等方面的工作。先前学习认定是社会工作专业进行特色创新的一个重要方面。因此社会工作专业进行先前学习认定的探索实践是具有政策意涵的,它来源于对上级教育政策的分解、理解和操作化。政策落地构成了北京开放大学社会工作专业开展先前学习认定的政策背景和宏观原因。

    其次,生源压力也是促使北京开放大学社会工作专业开展先前学习认定的原因之一。近些年,随着北京市疏解非首都功能带来的人口结构的变化,以及北京市普通高等教育进入普及化阶段带来的入学基数的变化,北京市成人高等学校的在校生人数和每年招生人数都在不断下滑,2016年的招生人数仅占2012年招生人数的不到60%(见表2),并且仍在不断减少,北京开放大学面临着巨大的生存压力。先前学习认定在英、美、澳大利亚等国被广泛证明可以扩大高等教育的入学机会,对于扩大生源、缓解招生压力具有独特的价值。

    北京开放大学社会工作专业于2012年建立,2016年首次招生。截至2017年,社会工作专业共招生70余人,生源规模并不稳定。对于一个专业而言,没有学生就相当于“名存实亡”,甚至会被调整和撤销。所以,如何在教学改革和创新的基础上扩大和稳定生源,无疑是社会工作专业的“第一要务”。

    德巴什(Debbasch, 2000)曾说:“如果决策与行政人员所期望的东西不相符或在他看起来是无法实施时,他将反对这种毫无活力的东西或者试图改变措施的内容。”先前学习认定毫无疑问是完全符合社会工作专业的预期的,它不仅可以创新社会工作专业的教学过程,帮助学生在认定过程中反思自己已有的学习经验和学习成果,总结并提升其专业能力,而且可以在扩大招生上有一定帮助,因其可以避免学生重复学习,减轻学生的课业量,并减轻学生的学费负担。

    因此,北京开放大学社会工作专业能够在我国率先开展先前学习认定,一方面是教育政策赋予北京开放大学探索建立学习成果认证制度的独特使命,使得北京开放大学有别于其他普通高校在这一领域承担起前期探索的实践任务,另一方面是社会工作专业本身在招生压力和教学创新的驱动下主动尝试的结果。

    四、先前学习认定理论与北京开放大学社会工作专业的结合

    顾名思义,先前学习认定就是对先前学习的认定。对于先前学习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理解。广义的先前学习是指学习者在特定时间前所有正式和非正式的学习经历,而狭义的先前学习仅指学习者的非正规学习和非正式学习经历。目前各国所进行的先前学习认定普遍采用狭义概念。从理论上讲,先前学习来源于“经验学习”这一概念。经验学习可以追溯到1938年杜威(John Dewey)提出的“学习等于经验+反思”。杜威认为经验世界和抽象反思构成了学习的过程。当代学者库伯(D. A. Kolb)在杜威等人思想的基础上,进一步演绎,形成了由具体经验、反思与观察、抽象概念化和积极实践四个环节所组成的“经验学习环”理论,进一步细化了“反思”的内容,提出了反思的目的是形成某种抽象化的能力。因此,对于先前学习认定而言,其理论的核心要素包含两个关键点:具体的经验和通过反思而形成的能力。

    按照国际社会工作学校联合会的要求,所有申请学士学位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必须完成800小时的实习(刘春燕, 等, 2008),我国教育部出台的社会工作专业介绍也有相应要求。普通高校社会工作专业的学生没有任何實务经验,因此院系会专门安排实践教学场所供学生进行实务学习。但是对于北京开放大学社会工作专业的学生而言,其绝大多数人是从事社会工作多年的人员,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在专业领域从事的工作时间远远高于800小时,不需要再额外进行专业的实务训练。因此,对于北京开放大学社会工作专业来说,学生丰富的实务工作经验构成了其进行先前学习认定的前提条件之一。

    此外,社会工作专业非常强调学生的实务能力,并把这种实务能力的培养纳入专业培养方案之中。北京开放大学社会工作专业的培养方案中也有相关的实践教学安排,按照全网络的教育理念设计了“专业实习”课程。这门课程的考核标准明确界定了达到北京开放大学学术质量标准的课程能力要求,这一能力要求可以作为先前学习认定的能力标准,这满足了开展先前学习认定的另一个前提条件。

    五、富有开放大学特色的高质量先前学习认定流程与模式

    从英、美、澳大利亚等国开展的实践来看,开展先前学习认定的机构主要以普通高等教育机构和职业教育机构为主,其工作流程和模式也是根据其办学特点而设计的。上文提到,我国学习成果认定制度的主要探索者是开放大学系统,因此探索符合我国国情、富有开放大学特色的先前学习认定流程和模式就具有重要价值和意义。此外,从先前学习认定本身而言,其认定质量往往是最受关注的议题。符合办学实际和教育教学规律的认定流程和模式是影响先前学习认定质量的关键一环。

    (一)认定流程

    确定整体认定流程时既要明确各个参与人的职责,也要梳理先后关系和流转顺序。开放大学在开展先前学习认定时需要明确以下三方面问题:其一,需要明确学生在申请过程中的自主地位。开放大学的学生大都已经成人,在岗工作多年,具有较高的自主意识和自学能力,能够较为客观和全面地评估自身的能力。其二,需要明确和突出分校/合作单位的功能和作用。开放大学的学生管理和组织主要依托于系统分校或合作单位,因此在开放大学先前学习认定的流程中需要明确分校或合作单位的职责。其三,需要明确学院与专业、学院与学校教务处的关系。开放大学以院校两级管理为主,教学学院承担教学的主要责任。先前学习认定以学院为主要组织方,不仅需要专业教师的参与,也需要学院和学校教学管理部门的参与。

    在北京开放大学社会工作专业先前学习认定的流程和模式中,一共有4个参与者及21个行为动作(详见图2)。第一个参与者是学生。学生的主要任务有准备申请材料、向所在分校提交申请、参加答辩会、接收/确认认定结果以及在教务系统中查询/确认认定结果五个行为动作。第二个参与者是分校/合作单位。按照开放大学的办学特色,招生和日常教学管理职能由分校/合作单位完成。因此在社会工作专业先前学习认定的流程设计中,分校/合作单位主要起到中介和审核的作用,承担通知学生进行申请、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和汇总、将认定结果逐一通知学生等七个环节的工作。第三个参与者是社会工作专业及所在学院,这些是先前学习认定工作的主要组织部门,承担发布认定信息、通知学生所在分校/合作单位、复审学生申请、组织和汇总专家评审、将认定结果通知分校/合作单位并录入教务系统等八个环节的工作。最后一个参与角色是教务处。先前学习认定属于教学工作的一部分,教务处要对认定的全过程以及认定结果进行备案和监督。从上述认定流程中可以看到,北京开放大学社会工作专业的先前学习认定充分考虑到了开放大学的办学特点,并按照“各负其责、合理可控”的方式对认定流程进行设计,确保认定质量得到保证。

    (二)模式设计

    《终身学习的评价认证与管理》(殷双绪, 2013)一文中提到,各国在开展针对个人非正式学习成果的先前学习认定时,采用的模式主要有四类:面试、简历评价、课程挑战考试和现场演练式评价。面试是指评审专家通过电话或面对面的方式与申请者进行交流,以对话形式了解申请者的情况和能力。面试模式的缺点是时间有限,仅通过短暂的交流无法全面了解申请者的能力,导致评价的准确性大打折扣。简历评价主要是让申请者提交能够证明自己非正式学习经历和成果的文件,加上个人基本信息组成简历或者档案,供认定专家进行评价。这种模式的缺点是仅凭文字材料很难识别申请者的能力,如果申请者缺乏相关训练,有可能无法充分展示自己已有的学习成果。课程挑战考试是指让申请者在考试中心笔试,或者自行完成一个与该课程相关的项目。如果通过挑战考试,即可获得该课程学分。课程挑战考试是一种比较通行的做法,在语言类课程中应用较多。现场演练式评价是指现场演示操作技能,或者在模拟环境中完成某个工作任务,专家根据一定的评价标准进行现场评价。这类评价方式较适合实操类课程,无法现场展示的课程较少采取此种评价方法。

    综合以上各种评价方式,北京开放大学社会工作专业结合开放大学的办学特点和社会工作专业的情况,采取了“材料审核+项目答辩”的评价模式。首先,要求申请者提交申请材料,由社会工作专业点对其材料进行审核。申请者需要提交申请表、工作年资证明以及申请人负责或参与的专业活动计划书、活动总结和过程资料(按照具体项目还可以分为个案工作/小组工作/社区工作)。提交申请表的目的是核验申请者的基本情况和信息,提交工作年资证明是为了确保学生具有丰富的行业从业经验。从表1可以看出,本次先前学习认定的申请者具有至少3年行业工作经验,大部分学生拥有5~7年行业工作经验。提交申请人负责或参与的活动资料是为了证明申请人具备通过先前学习而进行反思和抽象化这一专业能力。通过“材料审核”环节遴选出适合的申请者,并把其申请材料发给答辩委员会专家。“项目答辩”环节主要是希望通过面对面的陈述与交流进一步了解学生在申请资料中展示出的能力,对其中不清晰的地方进行澄清和补充。“项目答辩”环节主要由准备阶段和现场答辩阶段构成。在准备阶段,答辩委员会专家需要提前熟悉申请者的资料,酝酿合适的问题,待答辩会召开时对申请者进行评价。申请者根据所提交的材料准备5~10分钟的陈述并准备接受专家的问询。

    通过对以上环节的设计和实施,北京开放大学社会工作专业在“质量第一”的前提下,构建了一套适合自身办学特点、富有开放大学特色的高质量先前学习认定流程和模式。

    六、探讨与反思——先前学习认定的本土化之路

    先前学习认定作为一项在国外实行多年的学习成果认定制度,已经被实践证明对于扩大高等教育規模、搭建各种学习形式和成果转换通道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但这项教育策略对于中国的高等教育机构和学习者来说仍然是比较陌生的。北京开放大学社会工作专业在进行先前学习认定探索的过程中实际上也面临着很多本土化的挑战,对这些问题进行反思有助于研究这一教育策略的本土化之路。

    (一)认定成本与收费

    在诸多介绍国外先前学习认定的文章中,先前学习认定成本的核算与收费问题较少得到关注。但在实践操作层面,费用问题却是认定机构和申请者首要考虑的问题。对于高等教育机构而言,先前学习认定所需要付出的成本主要有两个部分:评委会专家的劳动成本和管理成本。英国的保罗·川内(Kawachi, 2014)教授提到:先前学习评价与认定对于英国的高等教育机构来说需要高昂的成本,因为这项策略会耗费学科专家大量的时间。从北京开放大学社会工作专业进行的探索来看,专家的劳动也是最重要的成本来源。先前学习认定的核心在于学科专家对申请者行业经验和所获能力的评价。为了保证认定质量,对评价委员会专家的素质要求极高:既要有丰富的学科和专业知识,也要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和见识。北京开放大学社会工作专业所聘请的专家都要求至少有副高职称,且对北京社会工作行业有深入的了解。此外,专家需要评定很多申请者的学习成果,这些学习成果都不是标准化的,而是因人而异的,因此评定专家需要花费大量精力和时间来鉴定学生们的申请。专家们的劳动构成了先前学习认定工作的主要成本。

    对于申请者而言,先前学习认定的收费是否合理和可接受直接影响了他们参与的意愿。目前,国家教育部和物价部门并未明确先前学习认定的收费标准,唯一可参考的是电大系统免修免考的收费标准。根据北京开放大学免修免考的规定,免修免考课程按标准学费的40%收取学费,但这40%的学费费用是否能够抵消学校开展先前学习认定的成本很难核算。因为每一个学生最后被认定的学分不同,提交的材料数量也不同。在极端情况下,学生所提交的材料都未获得认定,而认定专家的劳动已经付出,学校就会处于收不抵支的境地,影响先前学习认定的持续开展。

    在实践当中,比较可行的方法是按照人次收取先前学习认定的申请费。在专家劳务和管理成本恒定的情况下,学校可以计算出每一位学生进行前先学习认定的固定成本,只要收取的费用可以涵盖成本,认定工作就可以持续开展。从学生角度而言,不论最终结果如何,先前学习认定的过程对其而言也是一个自我发现、自我学习和自我提炼的过程。即使没有得到认定,学生也从中了解到了自己的不足和可以继续努力的方向。因此,向每个申请的学生收取相对固定的申请费用有利于学生考量自身情况,恰当选择自己要进行的认定申请。

    (二)学习成果的呈现

    彭爱武(2014)曾提到英国先前学习认定的实践困境之一就是很多申请者不知道该如何进行申请材料的书写,“很多申请者会把从Google上找的资料大量用到他们的呈词和文献综述里”。对于中国学生而言,不仅仅是书面申请不知该如何书写,更重要的是申请者不知道该如何在答辩环节“展示”自己。

    “一会该我答辩了,我该怎么说?要不我直接照着稿子念吧……”——学生B

    “我从来没参加过答辩,好紧张啊……虽然这个活动是我自己做的,但是我不知道该怎么描述它……”——学生F

    “我平时一紧张就不会说话,一会进去(答辩)表现肯定不好,会不会过不了呀……”——学生G

    在北京开放大学社会工作专业进行的答辩环节中,很多学生都表达了和上述学生类似的想法。他们平时承担具体工作比较多,“做得多,说得少”,很少有机会在一段完整的时间内表达自己的想法和做法,这一点和西方学生善于表达的特点截然不同。他们的申请材料往往写得比较完善,并希望在答辩过程中宣读自己准备好的文稿。即使要求他们在答辩中不要照着已经提交的文本念,他们仍然愿意再准备一份发言稿。因此,在指导申请者的过程中,需要着重帮助申请者提高他们的表达能力。

    “老师您和我说的几条,我准备了一下,在刚才答辩的过程中还真用上了……我原来做完了就完了,通过这次答辩,我对原来做的好多事有了重新的认识……”——学生C

    教师在指导申请者优化其先前学习成果呈现方式时,通过探讨和指导的过程也提高了申请者对于其既往经验的反思和抽象化能力。从这一角度而言,申请的過程也是“教学”的过程。

    (三)对非正式学习成果的轻视

    英国、澳大利亚等国已经建立了较为成熟的“国家资历框架”体系,各级各类学历课程、非学历培训之间相互认定和转换已经被社会广泛接受。高等教育机构在设计学历课程时,培训机构在设计非学历培训课程时,都会参考国家或地区统一的能力标准,这使得各类学习成果之间的衔接十分便利。但即使在上述国家中,先前学习认定有时仍被质疑过高地评价了日常生活中的经验和能力。

    在我国,历来有“唯学历论”的传统。社会表现出对学历教育的高度认可以及对于实际能力的轻视。很多在岗位上把工作做得很出色的人并未得到教育领域的认同,非正式学习成果似乎不如正规学习成果重要。在北京开放大学社会工作专业先前学习认定中,即使申请者表现出了符合要求的能力,认定专家仍然抱有谨慎的态度。尽管这种保守的态度在很大程度上是为了保证认定的质量,但这种轻视也会影响最终认定结果的质量。

    总之,尽管在本土化的过程中会面临各个方面的挑战,北京开放大学社会工作专业的先前学习认定为我国建立学习成果认定制度进行了有益的实践探索。相信通过不断解决实践中暴露出的问题,会有更多类型的适合我国教育实际的先前学习认定得以开展,在学习型社会建设中搭建沟通各种学习形式的“立交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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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稿日期:2018-04-17

    定稿日期:2018-06-06

    作者简介:蒋广宇,硕士,讲师;张琳琳,博士,副教授,院长。北京开放大学城市管理学院(100081)。

    责任编辑 单 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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