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好“五关”履行高校党委选人用人主体责任
吕培庆 李雪
摘要:高校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必须把党管干部原则毫不动摇地贯彻落实到选人用人具体工作中。要坚持新时期好干部标准,突出政治标准首位意识,始终把好政治、程序、标准、推荐和廉洁“五关”,切实履行好高校党委选人用人主体责任。
关键词:干部队伍建设;选人用人;高校
中图分类号:D262.3
DOI:10.13784/j.cnki.22-1299/d.2018.04.008
贯彻落实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强化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高校党委必须充分认识、自觉承担起选人用人主体责任。面对高校选人用人工作的特殊性,高校党委要始终坚持把好政治、程序、标准、推荐和廉洁“五关”,履行好高校党委选人用人主体责任。
一、突出鲜明导向,更紧地把好政治关
以对党忠诚选忠诚于党的人,是选人用人工作的第一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用一贤人则群贤毕至,见贤思齐就蔚然成风。选什么人就是风向标,就有什么样的干部作风,乃至就有什么样的党风。”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要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高校作为培养人才的摇篮、社会精英的集聚地、社会思潮的发源地和传播集散地,长期的学术研究之风和浓厚学术氛围,造就了领导干部和广大师生的独立精神和自由思想。隨着高校开放性程度的不断扩大,具有教师背景的领导干部的来源渠道、成长渠道也日趋多元化,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比例较高,高层次人才中普遍具有海外经历,有的甚至具有外国国籍。干部受当前社会思潮、西方价值观影响较深,政治意识不强,思想政治教育风险突出,这些都对高校政治工作提出了严峻的挑战,要求高校党委在选人用人工作中必须坚定不移地把好政治关。要在政治立场上把关,看干部政治上是否站得稳、靠得住,是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要在政治态度上把关,看干部是否能够旗帜鲜明地讲政治,时刻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勇于同违反政治原则的不正之风、错误思想言论作斗争,关键时刻态度鲜明,发声亮剑;要在政治原则上把关,看干部是否能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落实组织制度、遵循组织程序,摆正个人与组织、下级与上级关系,正确对待自己、对待组织,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和纪律约束,坚守底线,不越红线。
二、坚持事业为上,更准地把好标准关
以事业为上选担当干事的人,是干部工作的基本要求。习近平同志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至上、公道正派,把好干部标准落到实处”。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历来是我们党选人用人的一贯标准。在选人用人工作中,高校应坚决贯彻落实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高等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高等教育实际,积极探索实践。要突出“德”的核心。“德”是干部的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具备坚强的党性和坚定的理想信念是干部最大的“德”。高校作为知识密集、人才聚集高地,肩负着立德树人的重要任务,同时也因为人群思想活跃,各种观念、文化、思潮交汇碰撞,成为意识形态的前沿阵地。对高校领导干部“德”的把握上,要始终坚持突出对坚定理想信念的把关,也要结合行业特点,将师德师风作为重要标准,以选拔那些具有高度的政治自觉和使命担当,牢记教书育人职责,自觉抵制西方政治价值观渗透和消极思潮影响,有理想信念、道德情操、扎实知识和仁爱之心的好干部作为选人用人导向;要把握“才”的标准。重点要看干部是否认真负责、敢于担当,在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上是否有真才实干。同时,更要结合高等教育实际,深入把握高等教育发展规律和创新规律,深入研究新形势下高校改革发展对干部能力的需要。将熟悉高等教育规律,掌握先进的办学理念,较强的治校理教能力,宽广的学术视野和国际视野作为把关领导干部能力的重要标尺;要实现“融”的统一。在“德”与“才”的关系上,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德”决定着“才”的作用和方向,“才”影响着“德”的作用范围;有德无才,难以担当推动高校事业发展的重任,有才无德,终究会将高校事业发展带入歧途。政治品质、道德品行不行的人,才干越强在教书育人的环境下负能量就越大。因此,既要看干部的“才”,把“才”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标准,更重干部的“德”,以“德”为先决条件,突出“德”的优先地位和主导作用;要拓宽“适”的维度。要坚持依事择人、人岗相适。在选任中,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严格执行选任政策,注重制度的公正公平,也要尊重高校对领导干部需求的多样性规律,在确定不同职位的条件资格时,充分考虑在不同层次、学科、部门和环境对干部的专业化需求,使干部的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专业作风、专业精神与事业发展需要相适应。
三、明确选用思路,更实地把好程序关
现行的选拔任用工作制度体现了中央对干部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吸收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经验新成果,是高校做好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遵循,必须严格遵守,该有的环节一个都不能少,该守的规矩一条都不能破,决不能变通程序。同时,针对高校选人用人工作的特性,也要深入探索实践,不断增强高校选人用人工作的科学性、系统性、前瞻性和创造性,努力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选人用人制度体系。选任方式要与选任目标融合。高校党委要深刻分析委任制、选任制、聘任制、考任制等选任制度环节的优势,深刻认识内部推选是中层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产生的制度要求;民主推荐是对干部综合素质、胜任情况全面了解的必需途径;能力测试是对干部专项业务素质的考量方法;竞争择优是干部选任扩大民主公开的手段;外部选拔是从外部选拔合适人选的有效方式。从选任目标出发,将上述选任环节根据需要合理安排,探索以模块重组为突破口的选任方式,构建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选人用人机制。发扬民主要与党委把关统一。高校党委在选拔任用工作中,要充分重视民主性原则,充分体现“群众公认”,落实师生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同时,也要注重民主方法和民主质量,把群众反应的情况与平时了解情况、干部一贯表现,与班子结构、工作需要结合起来,坚决杜绝简单“唯分”、“唯票”的做法。对群众不熟悉、不了解的干部和敢于负责、敢于担当的干部也要全面分析,主持公道。选任结果要与用人导向一致。高校党委在选拔工作中,要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不断探索改进考核方法、拓宽了解渠道,综合分析任前考察和日常了解,一时表现和一贯表现,以往业绩和发展潜力等方面因素。坚持全面、系统、历史、辩证地评价干部,让公道正派成为选人用人工作的主旋律,激励干部干事创业、推动事业发展,纠正选人用人上的种种偏向。
四、提升民主质量,更优地把好推荐关
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是党的工作的根本路线和科学的工作方法。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经过民主推荐,将推荐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因此,对民主推荐环节的把关至关重要。高校党委要立足高等教育实际,从破解干部民主推荐失真失实难题出发,优化民主推荐措施。坚持知情度、关联度和代表性原则,科学确定参加推荐人员范围。确定民主推荐人员要注重广泛性、代表性,认真考虑推荐人员各层面代表的结构比例,最大程度地做到听取、了解、掌握群众和各级干部的意见。要注重知情度、关联度,要分层次、分类别地选择与被推荐人员工作联系紧密,了解较深的知情人员参加,不简单限定范围,注意找敢讲真话的知情人了解情况。推进推荐实名制、推荐责任追究制,有效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干部选拔“谁推荐谁负责”强调的是干部选拔工作的严肃性与公正性,既要扩大选人视野,又要不拘一格推薦优秀干部,防止干部“带病提拔”。高校严谨的环境氛围为实名制推荐打下了良好的环境基础。推进推荐实名制和责任追究制,能促使每个推荐人员从对工作负责、维护个人威信出发,审慎对待推荐工作,也要求推荐人员深入了解推荐对象,细致分析,确保把真正德才兼备,“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推荐出来。全面、辩证分析推荐意见,准确把握干部真实表现。要坚持综合评价,重票不“唯票”。在民主推荐了解干部群众公认度的基础上,综合分析民主推荐意见,充分重视了解少数知情人的推荐意见,特别是少数知情人的不同意见,认真分析意见产生根源和出发点,深入调查了解,找出背后的矛盾和问题,全方位把握干部真实表现。科学分析推荐结果,正确把握干部人选运用。要综合队伍建设、岗位要求、人选情况等各方面因素,配好干部,切实做到好中选优、优中选适。研究确定人选时,要坚持群众公认,充分重视民主推荐结果,通过推荐结果看干部“口碑”;要结合干部日常表现情况,使干部使用与以往业绩和一贯表现相一致;要与岗位要求、改善班子结构、干部队伍现状等情况相结合,分析比较干部政治素质、能力水平、性格特点、专业背景等综合情况,比较干部之间的差异,真正把优秀的干部选到合适的岗位上。
五、匡正用人风气,更严把好廉洁关
杜绝和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必须在廉洁关上把得更严,笼子扎得更紧。随着高校干部知识化、专业化程度的提高,由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担任领导干部的比例逐步增大。在这些干部中,很大一部分是知名学者。他们普遍具有较高学术水平、一定的社会地位和社会影响力,经常参与国内外学术活动和社会活动,有的在企业、社团兼职(任职)。这些都成为了高校党委在因私出国(境),企业、社团兼职(任职)管理工作中的重点对象和工作难点。同时,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直接提任的领导干部,成长路径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其缺乏行政管理干部递进式的行政经历,往往是以学术思维思考问题、解决问题,行政经验不足,规则意识、红线意识、底线意识不强,在执政过程中,存在着较大的廉政风险。这就进一步要求高校党委加强把控,有针对性地加强预防教育、制度约束、监督检查,不断提升领导干部的廉政能力。要加强教育引导,敲响预防警钟。坚持纪律挺在前面,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创新和丰富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形式,通过加大对典型案例的通报曝光、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关键时间事件节点前教育等举措,提醒领导干部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规矩,增强底线意识。要强化制度约束、筑牢防腐堤坝。在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事项报告和 “凡提四必”、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一报告两评议”、履行用人职责离任检查等制度的基础上,建立符合高校特点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完善预防、监督、查处、追责并重的制度链条。要严格监督检查,亮出问责利剑。加强对选人用人工作的全过程监督,对人选对象的党风廉政情况,认真听取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充分听取师生群众意见,对发现的问题,仔细核查、不放过任何疑点。扎实开展选人用人工作倒查机制,着力检查程序是否合规、导向是否端正、风气是否清正、结果是否公正。强化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对发现问题,严肃查处,一查到底、问责到人。
作者简介
吕培庆,吉林大学党委副处级组织员,助理研究员,研究方向:党的建设与组织工作;
李雪,吉林大学党委组织部正科级秘书,助理研究员,研究方向:党的建设与组织工作。
责任编辑 解梅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