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法律课程实践教学改革的思路探究
摘 要 高职院校以培养社会紧缺的专业应用型人才为主要办学目标,因此教学内容、教学方法都必须以社会对人才的需求为导向。近年来国内法律专业的高素质人才供不应求,但是许多高职院校法律专业的毕业生由于理论有余、实践不足而在求职过程中屡屡碰壁。针对此类问题,高职院校必须积极尝试教学改革,重视法律课程的实践教学,从而培养出兼具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的复合型人才,提高毕业生的求职竞争力。
关键词 高职院校 法律课程 教学改革 理论 实践
作者简介:任吉伟,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8.01.212
如何协调好理论教学与实践训练之间的平衡关系,是高职院校教育教学中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之一。随着教育改革的深入推进,高职院校开展课程实践教学改革也迫在眉睫。文章首先论述了高职院校法律课程教学改革的必要性,随后在列举当前教学改革面临问题的基础上,结合个人教学经验,分别从创建教学体系、优化考核模式和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提出了高职院校法律课程实践教学改革的具体思路。
一、高职院校法律课程实践教学改革的必要性
(一)有利于培养高素质的行业人才
以往的教学模式中,许多教师只关注学生理论知识的掌握情况,因此教学内容也局限于书本教材,甚至要求学生死记硬背一些理论性的内容。在这种教学模式下,学生虽然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储备,但是实际应用能力有限,综合素质不高。通过实践教学改革,使得法律专业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处于平衡位置,让学生在掌握法律理论的基础上,能够有更多的机会参与到实践中,在实践中运用知识和检验自我学习水平,以达到查缺补漏和不断提高的效果,为行业培养出更多数量、更高质量的人才。
(二)有利于推动专业课程的发展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践。同样的,高职院校法律课程的开展也必须立足于社会实践,才能在应用过程中发现课程内容、教学方法中存在的一些纰漏,进而通过教学改革加以完善,在培养高素质法律专业人才的基础上,也间接的推动了法律专业课程的进步。事实上,无论是法律专业还是其他课程,都是一个循序渐进、螺旋上升的发展过程:一方面,通过教学改革培养出本专业的高素质人才;另一方面,这些毕业生今后很大一部分仍然从事专业方面的工作,反过来又会推动整个行业的发展。
二、当前高职院校法律课程实践教学存在的问题
(一)教学模式相对滞后
目前,高職院校专业法律实践教学形式和内容存在较大争议。有的高职院校采用普通本科法学如诊所式教学、模拟法庭等实践形式。这些形式与传统教学相比虽有所改进,但是针对性不强。高职院校学生将来只是涉及与本专业相关的法律内容,因此,其内容和形式都不太符合高职院校非法学专业的特点;有的院校只是简单的选择调查问卷、小论文等方式,这些形式未能真正从专业实践操作角度设计实践教学;还有的学者提出了“模拟仿真实践,即模拟创设实践中的法律项目或法律问题,让学生自己动手分析思考,虽然能够满足学生的学习需求,但是目前尚未得到广泛的推广实践。
(二)考核标准不够科学
考核成绩与学生的学分直接挂钩,而学分不足的学生将会重修或留级。尤其是对于法律、会计等偏文科的专业,考试成绩往往是衡量学生一学期学习情况的唯一标准。因此,每到临近考试,多数学生都会按照教师的要求,死记硬背教材上的一些“重点知识”。在这种考核模式下,学生为了成绩而学习,一方面是没有学习的主动性,也很难从心底里激发起专业学习热情,对学生今后的工作和成长产生了负面影响;另一方面则是最终的考核成绩有失偏颇,不能公正、客观的反映出学生的专业知识水平。
(三)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有待提升
高职院校教师绝大多数都是出“校门”进“校门”,即高校硕士或博士研究生毕业后,直接应聘到高职院校担任教师。由于缺乏深入一线企业学习实践的机会,因此导致教师总体上在实践教学方面较为薄弱。部分高职院校要求专业教师利用寒暑假机会到企业学习,但这种“参观式”的短期学习效果很肤浅,不能全面系统地掌握某个专业的运作过程,远远不能满足实践教学的需求。还有些高职院校聘请企业中的骨干员工担任兼职教师,虽然某种程度上弥补了专业教师授课的缺陷,但是授课时间短,理论功底浅,学院也缺少科学有效的管理机制,因此效果不太理想。
三、高职院校法律课程实践教学改革的策略
(一)创新教学体系,加强教学引导
高职院校以培养社会紧缺的专业应用型人才为主要办学目标,加上近年来社会上优秀的法律人才供不应求,这些都成为推动高职院校创新教学体系的重要动力。通过课程教学改革,要逐步树立起以就业为导向、以学生为主体、学用结合的教学仿真,将理论教学、实践教学、就业指导、就业跟踪等工作联系起来,形成完善的教学体系。按照教学体系的相关流程,各二级学院的领导和法律专业教师也要协调配合,加强教学引导工作。例如,可以由学院成立专门的就业指导小组,一方面主动了解当前市场企业对于法律专业人才的要求条件,从而将其作为教学的参考;另一方面又要加快课程开发进度,将最新的一些法律法规补充到课堂教学中,使学生现有的知识体系与行业前沿相适应。
(二)优化考核方法,激发学习活力
对于每一位学生来说,考核成绩不仅代表了学生一段时间以来的学习情况,而且也会记录在档案中,对于学生今后的求职就业也会产生影响。为了避免学生被考试所束缚,学校应当尝试对现行的考核方法进行优化,使其与法律课程的实践教学相适应。例如,以往的考核模式中片面的将学生期末考试成绩作为唯一衡量标准,通过考核方式优化后,可以将学生日常学习成绩、课堂表现、出勤情况以及社会实践活动等,都纳入到考核体系中来,这样就形成相对公平的考核方式,学生不必将过多的时间都用来准备期末考试,而是更加主动的参与到日常学习中,激发了学生的学习活力,对于培养符合时代要求法律专业人才也起到了必要的支持。
(三)创新教学方法,强调学生参与
教师长期使用同一种教学方法,容易使学生产生学习疲劳,不利于课堂教学质量的提升。因此,一名优秀的教师不仅要具备丰富的教学经验,还要能够敢于创新,实现教学方法的变革,调动学生的课堂参与积极性。常用的课堂教学方法有:
1.模拟法庭法。在学生掌握了一定的基础知识后,教师可以在课堂上创建模拟法庭。可以从书本或网络上找一些诉讼案例,让学生分别扮演法官、律师、陪审员等角色,一切活动均按照标准的法律流程来进行,一来可以帮助学生了解真正的法庭环境,二来也可以锻炼学生的专业知识应用能力。
2.社会实践法。社会实践是高职院校学生将理论知识应用于实践的良好机会。学校合理组织法律专业的学生,利用寒暑假参加社会时间活动,在学校周边的一些社区、街道办等地方设立公益法律咨询活动,为市民提供基础性的法律咨询和援助活动。通过参加社会实践,锻炼了学生的知识运用和应急应变能力,这对于促进学生成长和为今后就业都起到了有益的支持。
(四)打造实践教学平台,提高学习互动效率
法律课程教学成果的提升,一方面需要借助于课堂教学,让学生掌握理论知识,打好专业基础;另一方面又要为学生创造课后学习环境,为学生进行学习、交流提供便利条件。尤其是对于高职院校的学生来说,有较多可自由支配的时间,但是多数学生都将这些课余时间用来打游戏,浪费了宝贵的时间。针对这一问题,学校可以尝试打造实践教学平台,以多样化的实践环境吸引学生主动参与到活动中来,达到寓教于乐的效果。例如,可以成立社团,社团内部每周组织一次法律辩论活动,由社团团长拟定一个辩论题目或案例,社团成员分成两组进行辩论;还可以在校内成立法律援助工作中,模拟律师事务所等,不仅可以帮助本校学生解决一些常见的法律问题,而且也从中锻炼了法律专业学生的综合能力。在这种互动式的学习情境下,法律教学成果也得到了巩固。
(五)重视教师队伍培训,提高实践教学成果
高职院校法律课程的专业性决定了必须由一支教学经验丰富、专业素养优秀的教师团队执教。针对当前部分高职院校教师队伍综合素质参差不齐的情况,在教学改革中应当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首先,要重视引进优秀青年教师人才,招聘过程中可以适当提高门槛,不仅要求应聘的青年教师具有较高学历,还应当具备一定的教学经验,这样可以快速的投入到教学工作中。
其次,要重视对在职青年教师的教育培训。法律课程内容需要随着现行法律条纹的修订而不断调整,通过教师队伍的培训教育,使其掌握最前沿的行业动态和市场人才需求,从而提高教学的针对性。
最后,可以有选择性的聘用本地一流高校的专家、教授来校开办讲座,为广大师生传授经验,也可以起到很好的提高效果。
四、结语
近年来,国内高职院校间的竞争日趋激烈,许多学校为了吸引更多的生源,甚至一味的降低录取分数线,这种恶性竞争不利于高校办学质量的提升,也影响了整个教育行业的发展。通过开展课程实践教学改革,转变高职院校以往侧重于理论而不注重实践的教学观念,为切实提高法律专业学生的综合技能提供了必要的保障。同时,配合开展社会实践、模拟法庭等活动,又可以让学生提前了解岗位需求,对于学生今后的就业求职也有很大帮助。
參考文献:
[1]唐素林、李伟.在“教学做一体化”中强化高职学生能力培养——我院法律文秘专业教学改革实践.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报.2013(1).
[2]张完连.高职类国际贸易专业法律教学改革之探讨——兼论经济法和国际商法课程的整合.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3,8(5).
[3]罗林英、谭玉兰.高职院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方法创新研究——以广州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思政课教学改革为例.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学报,2017(4).
[4]闵滢男.高职院校“一教师一模块”教学模式改革研究——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为例.新校园:阅读版.2016(9).
[5]苏越.“法律诊所”教学模式与高职法律教学改革的探索——以律师制度与实务教学为例.中国成人教育.2012(12).
关键词 高职院校 法律课程 教学改革 理论 实践
作者简介:任吉伟,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8.01.212
如何协调好理论教学与实践训练之间的平衡关系,是高职院校教育教学中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之一。随着教育改革的深入推进,高职院校开展课程实践教学改革也迫在眉睫。文章首先论述了高职院校法律课程教学改革的必要性,随后在列举当前教学改革面临问题的基础上,结合个人教学经验,分别从创建教学体系、优化考核模式和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提出了高职院校法律课程实践教学改革的具体思路。
一、高职院校法律课程实践教学改革的必要性
(一)有利于培养高素质的行业人才
以往的教学模式中,许多教师只关注学生理论知识的掌握情况,因此教学内容也局限于书本教材,甚至要求学生死记硬背一些理论性的内容。在这种教学模式下,学生虽然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储备,但是实际应用能力有限,综合素质不高。通过实践教学改革,使得法律专业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处于平衡位置,让学生在掌握法律理论的基础上,能够有更多的机会参与到实践中,在实践中运用知识和检验自我学习水平,以达到查缺补漏和不断提高的效果,为行业培养出更多数量、更高质量的人才。
(二)有利于推动专业课程的发展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践。同样的,高职院校法律课程的开展也必须立足于社会实践,才能在应用过程中发现课程内容、教学方法中存在的一些纰漏,进而通过教学改革加以完善,在培养高素质法律专业人才的基础上,也间接的推动了法律专业课程的进步。事实上,无论是法律专业还是其他课程,都是一个循序渐进、螺旋上升的发展过程:一方面,通过教学改革培养出本专业的高素质人才;另一方面,这些毕业生今后很大一部分仍然从事专业方面的工作,反过来又会推动整个行业的发展。
二、当前高职院校法律课程实践教学存在的问题
(一)教学模式相对滞后
目前,高職院校专业法律实践教学形式和内容存在较大争议。有的高职院校采用普通本科法学如诊所式教学、模拟法庭等实践形式。这些形式与传统教学相比虽有所改进,但是针对性不强。高职院校学生将来只是涉及与本专业相关的法律内容,因此,其内容和形式都不太符合高职院校非法学专业的特点;有的院校只是简单的选择调查问卷、小论文等方式,这些形式未能真正从专业实践操作角度设计实践教学;还有的学者提出了“模拟仿真实践,即模拟创设实践中的法律项目或法律问题,让学生自己动手分析思考,虽然能够满足学生的学习需求,但是目前尚未得到广泛的推广实践。
(二)考核标准不够科学
考核成绩与学生的学分直接挂钩,而学分不足的学生将会重修或留级。尤其是对于法律、会计等偏文科的专业,考试成绩往往是衡量学生一学期学习情况的唯一标准。因此,每到临近考试,多数学生都会按照教师的要求,死记硬背教材上的一些“重点知识”。在这种考核模式下,学生为了成绩而学习,一方面是没有学习的主动性,也很难从心底里激发起专业学习热情,对学生今后的工作和成长产生了负面影响;另一方面则是最终的考核成绩有失偏颇,不能公正、客观的反映出学生的专业知识水平。
(三)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有待提升
高职院校教师绝大多数都是出“校门”进“校门”,即高校硕士或博士研究生毕业后,直接应聘到高职院校担任教师。由于缺乏深入一线企业学习实践的机会,因此导致教师总体上在实践教学方面较为薄弱。部分高职院校要求专业教师利用寒暑假机会到企业学习,但这种“参观式”的短期学习效果很肤浅,不能全面系统地掌握某个专业的运作过程,远远不能满足实践教学的需求。还有些高职院校聘请企业中的骨干员工担任兼职教师,虽然某种程度上弥补了专业教师授课的缺陷,但是授课时间短,理论功底浅,学院也缺少科学有效的管理机制,因此效果不太理想。
三、高职院校法律课程实践教学改革的策略
(一)创新教学体系,加强教学引导
高职院校以培养社会紧缺的专业应用型人才为主要办学目标,加上近年来社会上优秀的法律人才供不应求,这些都成为推动高职院校创新教学体系的重要动力。通过课程教学改革,要逐步树立起以就业为导向、以学生为主体、学用结合的教学仿真,将理论教学、实践教学、就业指导、就业跟踪等工作联系起来,形成完善的教学体系。按照教学体系的相关流程,各二级学院的领导和法律专业教师也要协调配合,加强教学引导工作。例如,可以由学院成立专门的就业指导小组,一方面主动了解当前市场企业对于法律专业人才的要求条件,从而将其作为教学的参考;另一方面又要加快课程开发进度,将最新的一些法律法规补充到课堂教学中,使学生现有的知识体系与行业前沿相适应。
(二)优化考核方法,激发学习活力
对于每一位学生来说,考核成绩不仅代表了学生一段时间以来的学习情况,而且也会记录在档案中,对于学生今后的求职就业也会产生影响。为了避免学生被考试所束缚,学校应当尝试对现行的考核方法进行优化,使其与法律课程的实践教学相适应。例如,以往的考核模式中片面的将学生期末考试成绩作为唯一衡量标准,通过考核方式优化后,可以将学生日常学习成绩、课堂表现、出勤情况以及社会实践活动等,都纳入到考核体系中来,这样就形成相对公平的考核方式,学生不必将过多的时间都用来准备期末考试,而是更加主动的参与到日常学习中,激发了学生的学习活力,对于培养符合时代要求法律专业人才也起到了必要的支持。
(三)创新教学方法,强调学生参与
教师长期使用同一种教学方法,容易使学生产生学习疲劳,不利于课堂教学质量的提升。因此,一名优秀的教师不仅要具备丰富的教学经验,还要能够敢于创新,实现教学方法的变革,调动学生的课堂参与积极性。常用的课堂教学方法有:
1.模拟法庭法。在学生掌握了一定的基础知识后,教师可以在课堂上创建模拟法庭。可以从书本或网络上找一些诉讼案例,让学生分别扮演法官、律师、陪审员等角色,一切活动均按照标准的法律流程来进行,一来可以帮助学生了解真正的法庭环境,二来也可以锻炼学生的专业知识应用能力。
2.社会实践法。社会实践是高职院校学生将理论知识应用于实践的良好机会。学校合理组织法律专业的学生,利用寒暑假参加社会时间活动,在学校周边的一些社区、街道办等地方设立公益法律咨询活动,为市民提供基础性的法律咨询和援助活动。通过参加社会实践,锻炼了学生的知识运用和应急应变能力,这对于促进学生成长和为今后就业都起到了有益的支持。
(四)打造实践教学平台,提高学习互动效率
法律课程教学成果的提升,一方面需要借助于课堂教学,让学生掌握理论知识,打好专业基础;另一方面又要为学生创造课后学习环境,为学生进行学习、交流提供便利条件。尤其是对于高职院校的学生来说,有较多可自由支配的时间,但是多数学生都将这些课余时间用来打游戏,浪费了宝贵的时间。针对这一问题,学校可以尝试打造实践教学平台,以多样化的实践环境吸引学生主动参与到活动中来,达到寓教于乐的效果。例如,可以成立社团,社团内部每周组织一次法律辩论活动,由社团团长拟定一个辩论题目或案例,社团成员分成两组进行辩论;还可以在校内成立法律援助工作中,模拟律师事务所等,不仅可以帮助本校学生解决一些常见的法律问题,而且也从中锻炼了法律专业学生的综合能力。在这种互动式的学习情境下,法律教学成果也得到了巩固。
(五)重视教师队伍培训,提高实践教学成果
高职院校法律课程的专业性决定了必须由一支教学经验丰富、专业素养优秀的教师团队执教。针对当前部分高职院校教师队伍综合素质参差不齐的情况,在教学改革中应当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首先,要重视引进优秀青年教师人才,招聘过程中可以适当提高门槛,不仅要求应聘的青年教师具有较高学历,还应当具备一定的教学经验,这样可以快速的投入到教学工作中。
其次,要重视对在职青年教师的教育培训。法律课程内容需要随着现行法律条纹的修订而不断调整,通过教师队伍的培训教育,使其掌握最前沿的行业动态和市场人才需求,从而提高教学的针对性。
最后,可以有选择性的聘用本地一流高校的专家、教授来校开办讲座,为广大师生传授经验,也可以起到很好的提高效果。
四、结语
近年来,国内高职院校间的竞争日趋激烈,许多学校为了吸引更多的生源,甚至一味的降低录取分数线,这种恶性竞争不利于高校办学质量的提升,也影响了整个教育行业的发展。通过开展课程实践教学改革,转变高职院校以往侧重于理论而不注重实践的教学观念,为切实提高法律专业学生的综合技能提供了必要的保障。同时,配合开展社会实践、模拟法庭等活动,又可以让学生提前了解岗位需求,对于学生今后的就业求职也有很大帮助。
參考文献:
[1]唐素林、李伟.在“教学做一体化”中强化高职学生能力培养——我院法律文秘专业教学改革实践.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报.2013(1).
[2]张完连.高职类国际贸易专业法律教学改革之探讨——兼论经济法和国际商法课程的整合.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3,8(5).
[3]罗林英、谭玉兰.高职院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方法创新研究——以广州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思政课教学改革为例.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学报,2017(4).
[4]闵滢男.高职院校“一教师一模块”教学模式改革研究——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为例.新校园:阅读版.2016(9).
[5]苏越.“法律诊所”教学模式与高职法律教学改革的探索——以律师制度与实务教学为例.中国成人教育.20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