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 党风廉政制度的建构与嬗变

    肖平 周明星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党风廉政制度历经了恢复与重建、深化与发展、巩固与完善三个阶段,初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廉政制度建设体系,具有重视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从源头上防治腐败问题、注重制度建设体系的配套与协调等阶段性发展特征。新时代党风廉政制度建设要坚持党的领导、重视制度创新、加强制度实践。

    关键词:党风廉政制度建设;党的领导;改革开放

    中图分类号:D61;D262.6

    DOI:10.13784/j.cnki.22-1299/d.2018.03.005

    在党的十九大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指出要将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等建设贯穿于制度建设当中。[1](P61-62)党风廉政制度是我国治理能力与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在社会主义新时代,党要总揽社会主义建设全局,要善于自我反思、自我完善,不断推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党风廉政制度建设。深入考察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党风廉政制度建设的历史演进,归纳其阶段性发展特征,能够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借鉴。

    一、改革开放以来党风廉政制度的历史演进

    恢复与重建阶段

    1978年到1992年这一段时期是我国廉政制度的恢复与重建时期。随着新中国的成立,我国的行政制度、司法制度等各项制度也随之确立,纪检和监察机关也随之诞生,为我国廉政制度建设奠定了基础。但“文化大革命”使我国的法律和各项制度遭受重创,党风廉政制度亦如此。改革开放以后,恢复、重建被破坏的制度与国家机构成了党的重要工作之一,廉政制度建设也逐渐回归正轨,其标志就是十一届三中全会组织进行拨乱反正。改革开放使我国走上了强国之路,也使部分同志错误地认为发展经济和进行改革,就应给党纪“松松绑”。基于此,有必要加快经济领域的廉政制度建设。1982年出台的《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关于高级干部生活待遇的若干规定》是党从经济领域摘除腐败毒瘤的有益尝试。1986年我国恢复了监察制并设立监察部并于第二年对外办公。1989年党和政府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条例》,力图从权力监督上铲除腐败问题。同年8月,全国首个反贪局在广东省挂牌成立,我国廉政制度建设取得重大突破。尔后,全国诸多省、市、县相继成立了反贪局,深入推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十三届四中全会上,党中央决定全面开启整顿公司、查办官僚主义的斗争,为党风廉政制度建设做出了新部署。

    深化与发展阶段

    从1992年到2002年间,是廉政制度的深化与发展时期。该时期,我国党风廉政制度建设得到发展和深化。1992年党的十四大首次提出,要密切党群关系,必须将反腐败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当成大事贯穿改革开放的全过程,[2](P248-249)严惩公共权力效力于金钱的行为。1993年为了集中力量进行党风廉政建设,中纪委和监察部启动合署办公,有效促进了党的纪检工作与行政监察职能合力的形成。1993年颁布了《关于反腐败斗争近期抓好几项工作的决定》,强调党政机关工作人员要带头廉洁自律并对其在经商、兼职、收礼等方面的行为做了严格规定;指出要查处大批涉及司法、行政、经济等部门的腐败案件;狠刹几股群众反映强烈的歪风邪气等,使反腐败斗争常态化。1994年颁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几个重大问题的决定》,进一步推动了多层次、立体式反腐败制度体系的构建。1999年,中央纪委全国纪检监察法规工作会议围绕进一步加强反腐工作做了总体部署,提出建立“两个体系”,即纪检法规体系、行政监察法律体系,为廉政建设提供了政策依据与法律保障。2001年党和政府提出了要建立一整套与党的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配套的“党风廉政法规制度体系”的目标,[3](P111)这更加强化了党风廉政建设要依靠制度的观念。

    巩固与完善阶段

    从2002年党的十六大至今,是党风廉政制度的巩固与完善时期。这一时期,党印发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一2012年工作规划》,该规划从六个方面做了具体工作部署,为今后的廉政制度建设开辟了道路。2009年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传递了反腐倡廉新信号,会议指出要力争从源头上堵塞住腐败的缺口,进一步完善行政问责制,深入推进司法体制、财政管理制度、投资体制等领域的改革,推进不同领域反腐倡廉工作,加强反腐工作国际合作,实现体制内外的反腐“共谋”,力争在新起点上,开创反腐新局面。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习近平总书记更加注重制度建设,于2015年1月在《求是》杂志发文指出,反对司法腐败重在构建阳光司法体制,以揭开司法审判神秘面纱、破除司法审判潜规则,要完善司法职权配置机制、改革人权司法保障制度。他还强调,推行人性化阳光執法同时,又要敲山震虎,绝不姑息违法行为,让“破窗行为”无处可逃。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制定了预防腐败体系新的五年规划、“八项规定”等,还对部分法律规章进行了梳理、废除和整改。在党的十九大上,习近平强调要“建立巡视巡查上下联动的监督网”,为新时代加强党风廉政制度建设指引了方向。

    二、改革开放以来党风廉政制度的特征归纳

    初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廉政制度建设体系

    法律制度是反腐倡廉的最好屏障,构建“制度”屏障,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任务艰巨,必须实现党风廉政制度的系统化、体系化,而这与多年的探索与实践密不可分,经过党、政府以及全社会的40多年的共同努力,我国的廉政制度建设经历了从无到有、从不完善到成熟、从束之高阁到落到实处的过程并逐渐向治本发力,初步形成了科学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拥有了一套较为完备的反腐倡廉规章制度,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廉政制度体系。这套制度体系涉及面之广前所未有,从中央到地方、从党到国家、从行政到司法,关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的制度规定、法律法规全都囊括进来,形成较为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制度实施体系、制度建设保障体系,真正实现了党风廉政制度的多层次、宽领域的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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