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工程装备工程实施方案》公布
近日,由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编制的《海洋工程装备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公布。《方案》明确,将鼓励创业投资、股权投资投向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企业,有效拓宽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企业及中小型专业化配套企业融资渠道。
据悉,为落实《“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加快推进海洋工程装备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科技部、国家海洋局、国家能源局、国资委、教育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等9部门联合编制了《海洋工程装备工程实施方案》。
《方案》提出,到2016年,我国海洋工程装备实现浅海装备自主化、系列化和品牌化,深海装备自主设计和总包建造取得突破,专业化配套能力明显提升,基本形成健全的研发、设计、制造和标准体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国际竞争力进一步提升。深海半潜式钻井平台、钻井船等形成系列化,深海浮式生产储卸装置、半潜式生产平台等实现自主设计和总承包,水下生产系统初步具备设计制造能力;升降锁紧系统、深水锚泊系统、动力定位系统、大型平台电站等实现自主设计制造和应用;深海工程装备试验、检测平台初步建成。
到2020年,全面掌握主力海洋工程装备的研发设计和制造技术,具备新型海洋工程装备的设计与建造能力,形成较为完整的科研开发、总装建造、设备供应和技术服务的产业体系,海洋工程装备产业的国际竞争能力明显提升。
《方案》还提出了包括加快主力装备系列化研发、加强新型海洋工程装备开发、加强关键配套系统和设备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加强海洋工程装备示范应用、支撑产业持续快速发展等主要任务。
据了解,此前公布的《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中长期发展规划》中已明确,至2015年行业年销售收入要达2000亿元以上,工业增加值率较“十一五”末提高3个百分点,海洋油气开发装备国际市场份额达到20%;到2020年行业年销售收入要达4000亿元以上,工业增加值率再提高3个百分点,占国际市场份额达到35%以上。规划同时强调,到2015年国内海洋油气开发装备关键系统和设备的配套率要达到30%以上,2020年则要超过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