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港口企业外聘律师工作的管理
魏玲玲
摘 要:本文阐述了港口企业开展外聘律师管理的工作方法,并介绍了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开展外聘律师管理工作的经验和效果。
关键词:港口 企业 外聘律师 管理
港口作为水陆交通的重要物流节点,经营活动的社会性,涉外性比较强,涉及的法律关系非常复杂,是法律纠纷的多发行业。但是,过去的很长一段时间内,,由于港口普遍都具有一定的垄断地位甚至是行政管理职能,许多发生在港口的纠纷并没有从法律的途径解决。近年来,随着市场主体身份的转换与明确,以及业务领域的拓展,港口企业在解决内外部纠纷的过程中,已经无法沿用过去的行政管理、指令解决等方式,法律途径逐渐成为解决纠纷的主要手段。企业外聘法律服务的使用呈现出了快速增长的趋势。
但外聘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目前还存在良莠不齐的情况,更不乏由于外聘律师的处理失当而使企业产生更大损失的情况。由于自身行业特点,港口企业涉及的诉讼案件或者非讼事件,往往标的和社会影响都非常大,一旦出现处理上的问题,给港口企业带来的负面影响都非常巨大又难以补救。所以,作为港口企业来讲,做好外聘律师的管理,对企业的持续稳定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企业外聘律师管理的方法
港口企业的外聘法律服务主要以执业律师提供的服务为主,主要包括诉讼代理服务和非讼的常年法律顾问及其他服务,在这里,笔者根据自身企业法律管理工作的经验,谈谈港口企业如何做好外聘律师的管理工作。
1、制定企业外聘律师服务标准
做好外聘律师管理,企业首先要有一套科学的律师服务工作标准。既然外聘律师的服务主要集中在诉讼代理和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那么企业外聘律师的服务标准就应该围绕这两项工作制订。
一般来讲,律师提供的诉讼代理服务主要包括:①起草诉状、保全申请等法律文书;②组织收集相关证据,草拟应诉方案;③接受委托到庭参加案件审理;④代为接收法院相关文书,并及时向公司通报案件审理情况;⑤在案件审结后,按照公司要求,协助做好执行工作;⑥公司与律所临时约定的其他诉讼法律服务。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主要包括:①为企业解答法律咨询;②协助企业起草、修改、审查各类合同、协议、企业规章制度以及日常业务中有关的法律文件;③为企业设立、合并、分立、收购与兼并(包括企业产权结构调整或重组、转让、拍卖)、上市等重大专项事务提供法律依据、进行法律方案的设计和论证;④参加企业对外商务谈判,并负责谈判中有关法律文件或法律条款的起草、审核;⑤协助企业进行有关的资信调查;⑥协助企业办理工商登记、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版权登记、动产及不动产的登记、担保手续等;⑦按照企业要求,参与进行有关企业的破产清算等重大专项事务,拟定或审议法律文件;⑧对企业员工进行法律培训;⑨为公司生产、经营、管理中的有关问题,提供法律意见或建议。
针对上述法律服务的内容,港口企业可以在服务响应时间、服务人员资质、服务方式等内容上对律所和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进行标准的约定。例如,针对服务的响应时间,可以约定为以下标准:①以电话、面谈方式进行的法律咨询,原则上受聘律师应立即做出答复,如企业需要进一步详尽的答复、工作结果或书面法律意见,受聘律师应根据具体情况在2个工作日内答复或出具书面法律意见。②企业以传真、纸质文件、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的法律咨询或合同审查,受聘律师应于接到相关文件后2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回复。回复形式可在原文件电子版上通过“修订”格式体现,也可根据公司要求另行出具书面法律意见,说明存在的问题、风险以及修改建议。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应当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如因文件特别复杂或页数较多,受聘律师在2个工作日内无法完成答复的,应提前同公司主管部门负责人进行沟通后适当延长答复期限。③公司要求律师参与谈判或参加会议的,原则上应当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通知受聘律师,并提交相关背景资料,受聘律师应准时参加谈判、会议。如有正当理由不能参加会议,应自接到会议通知时或不能参加的理由成立时立即通知公司,并与公司协商安排补救措施。④公司要求律师到外地出差的,原则上应当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受聘律师,并提交相关背景资料,受聘律师应准时安排出差。如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差,应自接到出差通知时或不能参加的理由成立时立即通知公司,并与公司协商安排补救措施。
2、建立企业外聘律所(律师)信息库
所谓外聘律所(律师)信息库,就是企业以一定的标准,通过招标遴选等方式,形成的有资格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的律所和律师的团队名录。建立律所(律师)信息库,可以为企业特别是企业集团在不同的个案、不同的业务领域都能选择到优质的律师服务提供保障。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具体业务人员由于缺乏对律所及律师的了解,聘用不符合企业要求的律所及律师的情况。
建立企业的外聘律所(律师)信息库,可以通过招标遴选等方式,通过书面审核材料与律师现场展演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开选择。书面材料的审核主要考查律所及律师的专业特长、执业经历、擅长领域等是否符合企业经营管理的要求。现场展演环节则主要考查律师的职业风貌、专业修养、应变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方面,可从专业技能和综合印象两方面进行考查,考查内容及权重可参照下表。
外聘律师信息库遴选考查内容及权重
3、加强考核,督促外聘律师提供优质服务
对于通过遴选进入外聘律师(所)信息库的律所和律师,企业还要进行工作考核与定期调整信息库成员,以督促律师更好地为企业提供外聘服务。可从服务态度、服务效果、收费标准等方面对外聘律师的服务工作进行考核,并要求存在问题的律所及律师制定针对性改进措施。对于达不到企业要求的律所及律师要及时清退出库。评价表可设计如下。
外聘法律服务律师工作考核表
4、外聘律师与企业法务人员的有效结合
做好外聘律师的管理,还要充分发挥企业法务人员的积极性,将外聘律师的服务与企业内部法律顾问的工作有效融合。相比外聘律师,企业内部法律顾问对企业有更高的责任感,他们更追求企业的持续稳定发展而非单件法律服务所获得的报酬。他们更能够保证法律意见的独立与忠诚,他们也更了解企业的战略选择、管理状况、企业文化等,出具的法律意见对企业来讲也更具针对性。通过企业内部法律顾问的引导与督促,可以使外聘律师更快地从法律层面了解企业情况,使其法律服务的内容与形式更贴合企业的实际需求。
近年来天津港外聘律师管理工作的成绩和经验
天津港集团公司自2011年首次建立外聘律师事务所信息库以来,已有三十余家所属子企业在信息库成员范围内选聘了常年法律顾问,聘用律师提供诉讼代理、培训以及发债、投资、项目管理等非讼法律服务百余件。受聘的信息库成员律所,严格按照集团公司的服务标准对各单位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在服务期限内没有出现律师处理失当的情形。2011年至2013年,集团公司法律顾问室对信息库成员的服务,在相关子企业范围内进行了工作调研与考核。调研结果显示,集团及所属各子企业外聘律师敬业勤勉,忠实履职,提供服务及时,采取方法适当,为各单位正确处理法律事务、有效管控法律风险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和保障。在采购价格方面,作为批量采购的大客户,集团公司在法律服务采购的价格谈判上也逐渐取得了有利地位,整体降低了外聘法律服务的成本。2014年初,天津港集团公司组织进行了外聘律所(律师)信息库的调整工作,进一步补充执业经验丰富、业界信誉良好的律所及律师入库,同时将不符合集团公司要求的律所、律师调整出库,并发布了外聘律师服务的最新标准。
通过三年多的外聘律师的强化管理,我们体会到,通过发布服务标准、建立外聘律所(律师)信息库,并进行有效的考核与工作监督,可以大幅提高企业外聘法律服务的效率和水平。与开展外聘律师管理工作之前相比,集团公司各子企业外聘律师的服务态度、响应时间、服务水平、工作结果等方面都得到了显著的提高,为企业有效控制法律风险、降低运营成本创造了有利的条件。(作者单位: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
摘 要:本文阐述了港口企业开展外聘律师管理的工作方法,并介绍了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开展外聘律师管理工作的经验和效果。
关键词:港口 企业 外聘律师 管理
港口作为水陆交通的重要物流节点,经营活动的社会性,涉外性比较强,涉及的法律关系非常复杂,是法律纠纷的多发行业。但是,过去的很长一段时间内,,由于港口普遍都具有一定的垄断地位甚至是行政管理职能,许多发生在港口的纠纷并没有从法律的途径解决。近年来,随着市场主体身份的转换与明确,以及业务领域的拓展,港口企业在解决内外部纠纷的过程中,已经无法沿用过去的行政管理、指令解决等方式,法律途径逐渐成为解决纠纷的主要手段。企业外聘法律服务的使用呈现出了快速增长的趋势。
但外聘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目前还存在良莠不齐的情况,更不乏由于外聘律师的处理失当而使企业产生更大损失的情况。由于自身行业特点,港口企业涉及的诉讼案件或者非讼事件,往往标的和社会影响都非常大,一旦出现处理上的问题,给港口企业带来的负面影响都非常巨大又难以补救。所以,作为港口企业来讲,做好外聘律师的管理,对企业的持续稳定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企业外聘律师管理的方法
港口企业的外聘法律服务主要以执业律师提供的服务为主,主要包括诉讼代理服务和非讼的常年法律顾问及其他服务,在这里,笔者根据自身企业法律管理工作的经验,谈谈港口企业如何做好外聘律师的管理工作。
1、制定企业外聘律师服务标准
做好外聘律师管理,企业首先要有一套科学的律师服务工作标准。既然外聘律师的服务主要集中在诉讼代理和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那么企业外聘律师的服务标准就应该围绕这两项工作制订。
一般来讲,律师提供的诉讼代理服务主要包括:①起草诉状、保全申请等法律文书;②组织收集相关证据,草拟应诉方案;③接受委托到庭参加案件审理;④代为接收法院相关文书,并及时向公司通报案件审理情况;⑤在案件审结后,按照公司要求,协助做好执行工作;⑥公司与律所临时约定的其他诉讼法律服务。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主要包括:①为企业解答法律咨询;②协助企业起草、修改、审查各类合同、协议、企业规章制度以及日常业务中有关的法律文件;③为企业设立、合并、分立、收购与兼并(包括企业产权结构调整或重组、转让、拍卖)、上市等重大专项事务提供法律依据、进行法律方案的设计和论证;④参加企业对外商务谈判,并负责谈判中有关法律文件或法律条款的起草、审核;⑤协助企业进行有关的资信调查;⑥协助企业办理工商登记、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版权登记、动产及不动产的登记、担保手续等;⑦按照企业要求,参与进行有关企业的破产清算等重大专项事务,拟定或审议法律文件;⑧对企业员工进行法律培训;⑨为公司生产、经营、管理中的有关问题,提供法律意见或建议。
针对上述法律服务的内容,港口企业可以在服务响应时间、服务人员资质、服务方式等内容上对律所和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进行标准的约定。例如,针对服务的响应时间,可以约定为以下标准:①以电话、面谈方式进行的法律咨询,原则上受聘律师应立即做出答复,如企业需要进一步详尽的答复、工作结果或书面法律意见,受聘律师应根据具体情况在2个工作日内答复或出具书面法律意见。②企业以传真、纸质文件、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的法律咨询或合同审查,受聘律师应于接到相关文件后2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回复。回复形式可在原文件电子版上通过“修订”格式体现,也可根据公司要求另行出具书面法律意见,说明存在的问题、风险以及修改建议。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应当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如因文件特别复杂或页数较多,受聘律师在2个工作日内无法完成答复的,应提前同公司主管部门负责人进行沟通后适当延长答复期限。③公司要求律师参与谈判或参加会议的,原则上应当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通知受聘律师,并提交相关背景资料,受聘律师应准时参加谈判、会议。如有正当理由不能参加会议,应自接到会议通知时或不能参加的理由成立时立即通知公司,并与公司协商安排补救措施。④公司要求律师到外地出差的,原则上应当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受聘律师,并提交相关背景资料,受聘律师应准时安排出差。如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差,应自接到出差通知时或不能参加的理由成立时立即通知公司,并与公司协商安排补救措施。
2、建立企业外聘律所(律师)信息库
所谓外聘律所(律师)信息库,就是企业以一定的标准,通过招标遴选等方式,形成的有资格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的律所和律师的团队名录。建立律所(律师)信息库,可以为企业特别是企业集团在不同的个案、不同的业务领域都能选择到优质的律师服务提供保障。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具体业务人员由于缺乏对律所及律师的了解,聘用不符合企业要求的律所及律师的情况。
建立企业的外聘律所(律师)信息库,可以通过招标遴选等方式,通过书面审核材料与律师现场展演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开选择。书面材料的审核主要考查律所及律师的专业特长、执业经历、擅长领域等是否符合企业经营管理的要求。现场展演环节则主要考查律师的职业风貌、专业修养、应变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方面,可从专业技能和综合印象两方面进行考查,考查内容及权重可参照下表。
外聘律师信息库遴选考查内容及权重
3、加强考核,督促外聘律师提供优质服务
对于通过遴选进入外聘律师(所)信息库的律所和律师,企业还要进行工作考核与定期调整信息库成员,以督促律师更好地为企业提供外聘服务。可从服务态度、服务效果、收费标准等方面对外聘律师的服务工作进行考核,并要求存在问题的律所及律师制定针对性改进措施。对于达不到企业要求的律所及律师要及时清退出库。评价表可设计如下。
外聘法律服务律师工作考核表
4、外聘律师与企业法务人员的有效结合
做好外聘律师的管理,还要充分发挥企业法务人员的积极性,将外聘律师的服务与企业内部法律顾问的工作有效融合。相比外聘律师,企业内部法律顾问对企业有更高的责任感,他们更追求企业的持续稳定发展而非单件法律服务所获得的报酬。他们更能够保证法律意见的独立与忠诚,他们也更了解企业的战略选择、管理状况、企业文化等,出具的法律意见对企业来讲也更具针对性。通过企业内部法律顾问的引导与督促,可以使外聘律师更快地从法律层面了解企业情况,使其法律服务的内容与形式更贴合企业的实际需求。
近年来天津港外聘律师管理工作的成绩和经验
天津港集团公司自2011年首次建立外聘律师事务所信息库以来,已有三十余家所属子企业在信息库成员范围内选聘了常年法律顾问,聘用律师提供诉讼代理、培训以及发债、投资、项目管理等非讼法律服务百余件。受聘的信息库成员律所,严格按照集团公司的服务标准对各单位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在服务期限内没有出现律师处理失当的情形。2011年至2013年,集团公司法律顾问室对信息库成员的服务,在相关子企业范围内进行了工作调研与考核。调研结果显示,集团及所属各子企业外聘律师敬业勤勉,忠实履职,提供服务及时,采取方法适当,为各单位正确处理法律事务、有效管控法律风险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和保障。在采购价格方面,作为批量采购的大客户,集团公司在法律服务采购的价格谈判上也逐渐取得了有利地位,整体降低了外聘法律服务的成本。2014年初,天津港集团公司组织进行了外聘律所(律师)信息库的调整工作,进一步补充执业经验丰富、业界信誉良好的律所及律师入库,同时将不符合集团公司要求的律所、律师调整出库,并发布了外聘律师服务的最新标准。
通过三年多的外聘律师的强化管理,我们体会到,通过发布服务标准、建立外聘律所(律师)信息库,并进行有效的考核与工作监督,可以大幅提高企业外聘法律服务的效率和水平。与开展外聘律师管理工作之前相比,集团公司各子企业外聘律师的服务态度、响应时间、服务水平、工作结果等方面都得到了显著的提高,为企业有效控制法律风险、降低运营成本创造了有利的条件。(作者单位: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
摘 要:本文阐述了港口企业开展外聘律师管理的工作方法,并介绍了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开展外聘律师管理工作的经验和效果。
关键词:港口 企业 外聘律师 管理
港口作为水陆交通的重要物流节点,经营活动的社会性,涉外性比较强,涉及的法律关系非常复杂,是法律纠纷的多发行业。但是,过去的很长一段时间内,,由于港口普遍都具有一定的垄断地位甚至是行政管理职能,许多发生在港口的纠纷并没有从法律的途径解决。近年来,随着市场主体身份的转换与明确,以及业务领域的拓展,港口企业在解决内外部纠纷的过程中,已经无法沿用过去的行政管理、指令解决等方式,法律途径逐渐成为解决纠纷的主要手段。企业外聘法律服务的使用呈现出了快速增长的趋势。
但外聘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目前还存在良莠不齐的情况,更不乏由于外聘律师的处理失当而使企业产生更大损失的情况。由于自身行业特点,港口企业涉及的诉讼案件或者非讼事件,往往标的和社会影响都非常大,一旦出现处理上的问题,给港口企业带来的负面影响都非常巨大又难以补救。所以,作为港口企业来讲,做好外聘律师的管理,对企业的持续稳定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企业外聘律师管理的方法
港口企业的外聘法律服务主要以执业律师提供的服务为主,主要包括诉讼代理服务和非讼的常年法律顾问及其他服务,在这里,笔者根据自身企业法律管理工作的经验,谈谈港口企业如何做好外聘律师的管理工作。
1、制定企业外聘律师服务标准
做好外聘律师管理,企业首先要有一套科学的律师服务工作标准。既然外聘律师的服务主要集中在诉讼代理和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那么企业外聘律师的服务标准就应该围绕这两项工作制订。
一般来讲,律师提供的诉讼代理服务主要包括:①起草诉状、保全申请等法律文书;②组织收集相关证据,草拟应诉方案;③接受委托到庭参加案件审理;④代为接收法院相关文书,并及时向公司通报案件审理情况;⑤在案件审结后,按照公司要求,协助做好执行工作;⑥公司与律所临时约定的其他诉讼法律服务。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主要包括:①为企业解答法律咨询;②协助企业起草、修改、审查各类合同、协议、企业规章制度以及日常业务中有关的法律文件;③为企业设立、合并、分立、收购与兼并(包括企业产权结构调整或重组、转让、拍卖)、上市等重大专项事务提供法律依据、进行法律方案的设计和论证;④参加企业对外商务谈判,并负责谈判中有关法律文件或法律条款的起草、审核;⑤协助企业进行有关的资信调查;⑥协助企业办理工商登记、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版权登记、动产及不动产的登记、担保手续等;⑦按照企业要求,参与进行有关企业的破产清算等重大专项事务,拟定或审议法律文件;⑧对企业员工进行法律培训;⑨为公司生产、经营、管理中的有关问题,提供法律意见或建议。
针对上述法律服务的内容,港口企业可以在服务响应时间、服务人员资质、服务方式等内容上对律所和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进行标准的约定。例如,针对服务的响应时间,可以约定为以下标准:①以电话、面谈方式进行的法律咨询,原则上受聘律师应立即做出答复,如企业需要进一步详尽的答复、工作结果或书面法律意见,受聘律师应根据具体情况在2个工作日内答复或出具书面法律意见。②企业以传真、纸质文件、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的法律咨询或合同审查,受聘律师应于接到相关文件后2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回复。回复形式可在原文件电子版上通过“修订”格式体现,也可根据公司要求另行出具书面法律意见,说明存在的问题、风险以及修改建议。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应当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如因文件特别复杂或页数较多,受聘律师在2个工作日内无法完成答复的,应提前同公司主管部门负责人进行沟通后适当延长答复期限。③公司要求律师参与谈判或参加会议的,原则上应当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通知受聘律师,并提交相关背景资料,受聘律师应准时参加谈判、会议。如有正当理由不能参加会议,应自接到会议通知时或不能参加的理由成立时立即通知公司,并与公司协商安排补救措施。④公司要求律师到外地出差的,原则上应当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受聘律师,并提交相关背景资料,受聘律师应准时安排出差。如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差,应自接到出差通知时或不能参加的理由成立时立即通知公司,并与公司协商安排补救措施。
2、建立企业外聘律所(律师)信息库
所谓外聘律所(律师)信息库,就是企业以一定的标准,通过招标遴选等方式,形成的有资格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的律所和律师的团队名录。建立律所(律师)信息库,可以为企业特别是企业集团在不同的个案、不同的业务领域都能选择到优质的律师服务提供保障。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具体业务人员由于缺乏对律所及律师的了解,聘用不符合企业要求的律所及律师的情况。
建立企业的外聘律所(律师)信息库,可以通过招标遴选等方式,通过书面审核材料与律师现场展演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开选择。书面材料的审核主要考查律所及律师的专业特长、执业经历、擅长领域等是否符合企业经营管理的要求。现场展演环节则主要考查律师的职业风貌、专业修养、应变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方面,可从专业技能和综合印象两方面进行考查,考查内容及权重可参照下表。
外聘律师信息库遴选考查内容及权重
3、加强考核,督促外聘律师提供优质服务
对于通过遴选进入外聘律师(所)信息库的律所和律师,企业还要进行工作考核与定期调整信息库成员,以督促律师更好地为企业提供外聘服务。可从服务态度、服务效果、收费标准等方面对外聘律师的服务工作进行考核,并要求存在问题的律所及律师制定针对性改进措施。对于达不到企业要求的律所及律师要及时清退出库。评价表可设计如下。
外聘法律服务律师工作考核表
4、外聘律师与企业法务人员的有效结合
做好外聘律师的管理,还要充分发挥企业法务人员的积极性,将外聘律师的服务与企业内部法律顾问的工作有效融合。相比外聘律师,企业内部法律顾问对企业有更高的责任感,他们更追求企业的持续稳定发展而非单件法律服务所获得的报酬。他们更能够保证法律意见的独立与忠诚,他们也更了解企业的战略选择、管理状况、企业文化等,出具的法律意见对企业来讲也更具针对性。通过企业内部法律顾问的引导与督促,可以使外聘律师更快地从法律层面了解企业情况,使其法律服务的内容与形式更贴合企业的实际需求。
近年来天津港外聘律师管理工作的成绩和经验
天津港集团公司自2011年首次建立外聘律师事务所信息库以来,已有三十余家所属子企业在信息库成员范围内选聘了常年法律顾问,聘用律师提供诉讼代理、培训以及发债、投资、项目管理等非讼法律服务百余件。受聘的信息库成员律所,严格按照集团公司的服务标准对各单位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在服务期限内没有出现律师处理失当的情形。2011年至2013年,集团公司法律顾问室对信息库成员的服务,在相关子企业范围内进行了工作调研与考核。调研结果显示,集团及所属各子企业外聘律师敬业勤勉,忠实履职,提供服务及时,采取方法适当,为各单位正确处理法律事务、有效管控法律风险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和保障。在采购价格方面,作为批量采购的大客户,集团公司在法律服务采购的价格谈判上也逐渐取得了有利地位,整体降低了外聘法律服务的成本。2014年初,天津港集团公司组织进行了外聘律所(律师)信息库的调整工作,进一步补充执业经验丰富、业界信誉良好的律所及律师入库,同时将不符合集团公司要求的律所、律师调整出库,并发布了外聘律师服务的最新标准。
通过三年多的外聘律师的强化管理,我们体会到,通过发布服务标准、建立外聘律所(律师)信息库,并进行有效的考核与工作监督,可以大幅提高企业外聘法律服务的效率和水平。与开展外聘律师管理工作之前相比,集团公司各子企业外聘律师的服务态度、响应时间、服务水平、工作结果等方面都得到了显著的提高,为企业有效控制法律风险、降低运营成本创造了有利的条件。(作者单位: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