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高校党内民主建设 推进高校和谐健康发展

蒋庆哲
发展党内民主是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途径,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党内民主是增强党的创新活力、巩固党的团结统一的重要保证。”作为培养高素质人才的摇篮,作为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基地,高校的党内民主建设关系到高校党的建设的创新和发展、关系到党在高校的核心领导地位、关系到党的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一、加强高校党内民主建设的重要性
1.加强党内民主建设是提高党在高校执政能力的必然要求
党内民主是党保持生机与活力的根本条件。高校既是传播思想文化和开展科学研究的主要阵地,又是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培养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重要基地,党内民主建设搞得好不好,将直接影响到党的教育事业的发展,影响到党在高校的执政能力和领导地位。党在高校的执政能力具体体现在能否把握正确的办学方向,能否科学决策、民主治校、依法治校,实现学校又好又快发展,能否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办好让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因此,要积极发展高校党内民主,广纳群贤,集思广益,形成深入了解师生、充分反映师生意愿、广泛集中师生智慧的有效决策机制,使学校党委的决策正确、可行;同时发展党内民主能够充分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从而提高党在高校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事实证明,只有加强党内民主建设,高校党组织的战斗力才能得到切实增强和有效发挥,党的教育事业才能兴旺发达。
2.加强党内民主建设是党的高等教育事业健康和谐发展的内在要求
建设和谐校园是当前各高校党委面临的重大任务。和谐的基础在于民主,民主是和谐的源泉。没有民主,就没有和谐。党内民主建设将直接影响到高校民主治校以及和谐校园建设。党的十七大提出:“要以扩大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以增进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因此,加强党内民主建设不仅是高校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而且也是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重要方面。高校只有率先在党的民主建设进程中取得不断进步,高校的民主管理才容易实现,才能群策群力,集思广益,培育英才;才能有效激发教职工的首创精神,并积极引导、开启学生的创新意识,培养出国家和社会需要的更多更好的优秀人才;才能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使广大师生员工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形成合力,从而不断推进学校各项事业健康和谐发展。
3.加强党内民主建设是推进高校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内容
改革和完善党内民主制度对高校党组织内部民主起着保障作用,同时也是保持高校党员、干部同广大师生员工联系的一个重要措施,是帮助高校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勤政廉政、增强拒腐防变能力的需要。只有切实发扬党内民主,才能畅通党内民主监督渠道,及时纠正党内出现的各种不良风气,让广大党员拿起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实行切实有效的民主监督,从而推动党风建设和各项事业顺利开展;只有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切实健全监督制度,把广大党员和师生的积极性都充分调动起来,才能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不断胜利。近几年来,高校党内违纪违法案件频发,反映出高校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高校办学的主要目标是培养人才,因此,如果高校党内民主建设不力,腐败滋生任其发展,那么作为教育者和管理者的教师、干部就不能做到为人师表,其结果势必会影响人才培养的质量。
二、加强高校党内民主建设的探索和实践
党内民主建设涉及的内容很多,但最根本的是机制、制度的创新。近年来,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本着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开拓创新的精神,围绕加强党内民主制度建设,在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召开党的代表大会、院(系)党务干部选拔等方面进行了一些积极探索,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
1.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
当前,高校实行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党对高校实行有效领导的制度保证,也是实现科学决策和民主管理的根本制度。我校新一届领导班子是2005年6月上任的,在3年的工作过程中,我们对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有了较为一致的认识和体会。大家共同认识到,党委是学校的领导核心,主要是把握学校办学方向,谋划全局。也就是说,有关学校的办学指导思想、办学目标、发展规划的制定,重大政策措施的出台,重要干部的任免,大额资金的使用,工作总体部署以及关系学校发展的重要问题,都要由学校党委集体讨论决定。
在决策过程中,校党委坚决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关键抓住几条:一是在领导班子内部切实贯彻人人平等的原则。二是在决定问题时坚决执行“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三是在决定问题过程中,切实做到以充分的民主讨论为基础。民主集中,就是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集中多数意见。因此,我们在对问题进行表决之前,都经过了充分的民主酝酿和讨论。四是决议一旦形成,要坚决执行。为此,校党委制定了完备的党委常委会和全委会议事规则、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重大事项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同时,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各民主党派以及工会、教代会、共青团等群众团体的作用。对涉及学校发展全局的重大事项,广泛征询意见,充分进行协商和协调;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认真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对与广大师生员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实行公开,提高师生员工的参与度。
近年来,学校认真贯彻落实校党委的决策和部署,在抓学科建设、教师队伍建设、教育质量、科学研究、条件保障等方面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2006年,学校以“优秀”的成绩通过了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同年,学校“油气资源勘探开发与转化创新平台项目”进入“国家优势学科创新平台”,标志着学校进入高水平大学建设的行列。近3年,学校新增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和研究机构5个,教育部“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创新团队两个,承担“973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等多项重大科研项目,共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10项。2004年、2005年、2006年科研经费分别为1.43亿元、1.83亿元、2.07亿元,2007年科研经费突破3亿元,人均科研经费位居全国高校前列。2007年,学校以“优秀”的成绩通过北京市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达标检查验收。这些都标志着学校核心竞争力的明显提升。
2.首次在首都高校实行党代会提案制
党的代表大会是党的最高决策机构。高校召开党的代表大会,不仅关系党在高校的领导核心地位,而且关系到学校的未来发展。进一步完善高校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充分保障党员行使民主权利和发挥党员集体智慧,不断提高党委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增强党的执政能力,是加强高校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
2006年5月,我校以第九次党代会召开为契机,首次在首都高校实行党代会提案制,对党代会闭会期间党员代表的职责、作用的发挥等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为了保证提案制工作的顺利实行,校党委设置了党代会代表提案工作组和提案办理督导组作为提案的受理机构,确定了提案的征集范围,明确了提案的征集过程,规范了提案的办理程序。在学校第九次党代会上,150名代表提交了涉及干部队伍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学科建设、科研工作等方面内容的57项提案,涉及代表395人次,立案56项。截至2006年底,这些提案已经全部办理完毕。
实践证明党代会提案制的实行,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党员参与学校改革与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同时,这些提案的办理不仅帮助校党委更加科学地进行决策,而且有助于和谐校园建设。例如,在我校第九次党代会召开期间,部分党代表提出的加快学校国际化进程,更加重视青年人才的培养等提案内容,已经写进了学校“十一五”发展规划,并在特色化、国际化、人才强校三大战略中得以明确体现。此外,实行党代会提案制也为党员代表参与学校管理提供了一条重要途径。
3.实行“三一法”,积极探索党务干部队伍建设的新途径
民主选拔干部是党内民主建设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校党委认真贯彻执行中央下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从制度建设、干部培养、干部培训3个方面着手,积极探索干部队伍建设的新途径。民主、公开、公正竞聘上岗已成为我校选拔机关干部、院(系)行政负责人的重要方式。校党委根据新时期干部队伍建设的新特点、新规律,在院(系)党务干部竞聘中实施了“三一法”。具体说,“一荐”指党员个人自荐,“一推”指本单位群众民主推荐,“一选”指单位党员选举,院(系)党务处级干部必须经过这三个环节才能走上任职岗位。
2004年上半年,学校在新一轮院(系)党务处级干部竞聘上岗工作中首次推行了“三一法”,通过个人自荐、资格审查、民主推荐、确定人选、大会选举、决定任用等程序,完成了资源与信息学院、石油天然气工程学院等8个单位党务处级干部的选配,共选拔了14名党务处级干部,其中新选拔7名,占选配总数的50%。在2008年新一轮干部选聘中,学校各院(系)党务干部的选拔继续实行“三一法”,并取得圆满成功。
“三一法”的实行,实现了党管干部原则与干部工作走群众路线的有机结合,真正落实了群众对干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优化了院(系)党务干部队伍结构,提高了院(系)党务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三一法”的推行,使党务干部选任工作实现了党内民主与群众民主的有机结合,实现了由组织“让我干”到“我要干”的转变。
三、关于加强高校党内民主建设的几点思考
1.尊重党员的主体地位
党的十七大报告把“坚持党员主体地位”作为推进党内民主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对党建理论的一个重大突破和创新。只有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才能充分发挥党员的主体作用,从而进一步推动党内民主建设,营造党内民主讨论氛围,创造党内和谐的工作环境。一方面,高校党员的知识文化程度高,辨别能力强,对民主权利的要求比较强烈。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必须在高校党内生活和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充分体现党员的意志,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充分体现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让他们积极地参与党内事务,切实在党的事务和决策中发挥作用。另一方面,当前高校部分党员的主体意识较为淡薄,对自身的权利和义务认识较为模糊。因此,高校党委要在保障和尊重党员的主体地位的同时,要在广大师生党员中深入细致地开展党员主体地位的教育活动,将党员主体地位意识的培养与党员的工作、学习活动联系起来,与党性教育联系起来,与党员的切身利益联系起来,与党员在党内的政治权利联系起来, 在现实生活中培养党员的主体意识。
2.加强高校党内民主制度建设
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邓小平同志曾指出:“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这些方面的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走向反面。”因此,推进高校党内民主建设的关键就是要加强相应的制度建设。要不断完善民主讨论制度,营造党内不同意见充分发表、平等讨论的制度环境。要不断完善民主决策制度,充分发挥集体的智慧和力量,使学校党委的各项重大决策科学而合理。要不断完善干部民主选拔制度,通过差额考察制、任免票决制、任前公示制等,使组织考察与群众推荐、专家面试与群众意见更好地结合起来,增强师生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选择权,形成干部能上能下、有上有下、积极向上、有序竞争的良好氛围。要不断完善民主监督制度,保障广大党员和基层党组织有效行使监督权,使党的权力在阳光下得到正确行使,从而推动党的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3.以发展党内民主推进民主治校
民主治校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在高校的集中体现,是高校办学成功的基础。民主治校的关键是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保证高校沿着正确的方向和路线前进。这与在高校发展党内民主的实质和目的是一致的。为此,我们要进一步拓宽党内民主渠道,充分运用党员大会、民主选举、信访工作、组织生活、党组织报告工作、干部述职听取评议等途径和形式,使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能更多地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积极性,为党员行使民主权利创造必要条件。同时,要严格执行党的代表大会制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充分调动和发挥工会、共青团、教代会、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学术组织以及民主党派、无党派代表人士、专家学者参与学校管理的积极性,共同把学校管理好、建设好。
[作者系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党委书记]
[责任编辑:包和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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