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和谐船检把握三个平衡的思索
李越 喻茂华
摘 要:在日常工作中,船检人员经常会面临许多矛盾:如提供优质服务与严格把好船舶质量关之间的矛盾;人力资源不足与造船周期缩短之间的矛盾;诚实守信与效率失衡之间的矛盾。应努力建立和谐船检,把握好三个平衡。
关键词:船检 服务 诚实守信 效率失衡
问题的引出
作为船舶产业支持保障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船检在由船东、船厂、政府、银行、保险、货主、船员等组成的海上安全链中,担负的责任越来越大,特别是近年来金融危机对航运业、造船业带来的历史罕见的低迷期,导致船舶专业技术人才流失十分严重,船检人员往往直接成为造船企业内部的质检员。如以前船厂的三级报检制度——班组互检,车间专检,厂级质检,现在简化了只有厂级质检,而且人数甚少,能减则减,能兼则兼,相关专业参差不齐。部分船厂为规避运营风险,采取外包、出租场地等方式经营,由于面临复杂的管理对象而管理措施不能及时跟上,更加剧了产品质量的不稳定性。这些问题的出现,既是市场经济带来的挑战,同时也是对船检人严峻的考验,如何在诸多矛盾中找到平衡点,探索解决问题的方法,对于我们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充实“质量船检,科技船检,和谐船检”的内涵有着积极的作用。
把握好服务与把关的平衡
提供优质服务,提高效能,将重事前审批改为重事后监管,是政府简政放权的重大举措,大势所趋。目前国家对船舶生产、修理和设计企业虽以行业标准(如CB/T3000-2007)的形式制定了生产条件基本要求及评价办法,一般由船舶行业管理部门--国防科工办牵头组织专家评价,合格后出具《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资质证明》,但只是船舶企业承接订单时需出具的生产能力证明,尚没有上升到法律层面强制执行。所以CCS受理检验申请时还有一个针对特定船型是否具备生产能力的评估;ZC同样依据船舶检验规程,对船厂的生产能力进行基本评价并形成《开工前检查备忘录》,这既是对船舶生产企业的要求,也是对验船机构和人员的保护。把握好开工前检查这个重要环节,以及过程控制中按图施工、按时报检,严禁非船用产品上船使用等,这就是验船师应坚持的原则,通过后续的下水前检查、倾斜试验、系泊试验以及航行性、操作性试验等环节的验证,产品的适航能力就有一个总体的把握。在施工过程中,船检人员应积极发挥“一检二帮三把关”的作用,妥善解决造船企业较优良的生产设备与技术力量相对滞后之间的矛盾,在技术上发挥专业优势,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在帮助船厂打造质量过硬产品的共识上,找到服务与把关的平衡点。
把握人力资源紧张与造船周期较短的平衡
与船厂、船公司和设计单位相似,近年来船检机构人力资源同样紧张。无论是审图人员还是现场检验人员,都难于满足市场需求,特别是面临的服务对象为中小型船厂,一般造船周期较短,合同签订后少则三五个月,多则一年就要交船,这就要求船检机构尽量缩短审图时间,及时开工,或将部分涉及主船体结构的图纸先审批,开工后其他图纸的审批以不影响下一阶段施工为原则在一定时限内完成。同时要求船厂成立由质检人员、技术人员(含设计)、生产组织人员及船东代表组成的工程项目部,重点协调质量与进度之间的矛盾,督促及时按规定项目和程序报检,必要时船东应聘请质量监理,及时反馈施工中存在的质量问题,会同验船师研究解决。这样既能缓解人力资源紧张,提高效率,又能满足服务对象的需求,在时间节点的控制上做到平衡。
把握诚信与效率的平衡
目前全社会大力倡导诚实守信,营造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社会信用环境,有些省份已率先运行了“诚信水运企业评价”或“诚信船舶设计公司评价”机制。为保证船舶建造及营运检验质量,提高效率,明确船舶修造企业和船公司在申请检验前应具备的必要条件,打造“造检航”三位一体的船舶质量管理诚信体系,建议引入“申报检验信用评价机制”。船检机构对诚信报检企业,实施优化的检验程序和检验人力资源配置,赋予更多的委托报检项目,加大技术支持力度,实行约检服务,在最短的时间内送检上门,缩短船舶检验证书的办结时限,推行诚信度越高、效率越高、效益越好的理念,并促其形成良性循环。对不诚信报检企业,则重点加强其在采购、生产、技术、质检及外包等方面的质量过程控制,经常检查其程序和记录是否符合、有效、全覆盖,并督促其整改,使“不让老实人吃亏,让违法失信的付出更多的成本和代价”不成为一句空号。
(作者单位:江西省九江市船舶检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