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中的政府职能分析
摘 要: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發展和农民精神文化需求的增长,对农村公共文化以及政府职能的分析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不断完善提供依据,因此,本文以文化供给的三个阶段为主要切入点,分析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各阶段中政府的职能,明确政府职责,以便政府更好的发挥其职能,提高政府的供给能力,为农民提供更全面的服务,保障农民的基本文化权益。
关键词:农村公共文化;供给;政府职能
1 相关概念
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是为实现农民基本文化权益和需求,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主要由政府提供的公共文化服务和产品的总称。政府职能是指根据社会大众需求,在国家和社会管理中,政府需要承担的职责和功能,在本文中主要是指对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各阶段中应该管什么,如何管,以及管到什么程度等问题。
2 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各阶段中的政府职能分析
2.1 供给准备阶段中的职能
2.1.1 调研需求偏好
政府作为农村公共文化产品的主要提供者,首先要明确公共文化服务的公共性,对农村个体和群体的需求偏好进行调研,确定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内容,供需一一对应,实现供给最大化,以便达到精神文化需求日渐提高的农民的要求,全面提升农民的发展水平。在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中,要寻求供需平衡,首先就要进行需求考察调研,根据需求从而制定相应的供给计划和供给内容。
2.1.2 选择投资方式
财政支持是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准备阶段的一项重要职能,提供财政支持,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提供保障,可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多主体供给、多力量参与提供支持,并且是保证农村文化产品持续供给的前提。我国的财政投资需要多方式供给,以保证其投资的全面、多方位。因此,政府主要通过直接投资、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等形式对农村公共文化供给进行投资。
2.1.3 选择供给模式
采用多主体供给模式,能提高其供给能力,以便更高效地提供更优质的文化服务。目前,我国公共文化建设主要依靠政府主导,但需要全社会各个文化组织、文化体系以及人民大众的共同努力,政府为更好的提供公共文化服务,选择多元供给模式,在多主体供给中,明确政府的主导作用,充分发挥政府主体的公共文化物品的安排者、服务和供给主体的培育者、供给的监督者职能。
2.2 供给阶段中的职能
2.2.1 沟通协调,及时解决问题
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中的事务日益繁多复杂,各主体间更需要协调统一和相互交流,可以减少信息失真或信息传达速度过慢而导致的供给效率低下和各供给主体间的矛盾。政府在对农村公共文化服务进行供给时,是一种自上而下的供给模式,信息需要层层传递,且各职能部门之间信息需要共享,消除隔阂和避免信息失真造成的问题,因此,信息沟通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是必要措施。
2.2.2 组织管理,兼顾效率和公平
为了保障供给秩序的稳定,对组织的有序管理和严格的规则制定是其必要手段。在供给阶段,政府的供给水平可由效率和公平来衡量,政府需要在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中扮演组织者的角色,对供给中的各供给主体和产品进行统一管理。
2.2.3 满足需求,提供多样化产品
政府在供给公共文化服务时,要根据农民的需求特点对应供给,提供多形式的群众文化活动,丰富农民文化生活。政府选择多样化的供给模式,提供多样化的公共文化产品,才能满足农民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政府进行市场调研,推进基础设施的建设完善,首先满足农民亟需的基础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在提供多样化的公共文化产品时,政府也需要树立创新意识,提高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创新性。
2.3 供给后的职能
2.3.1 需求反馈
要注重供给后的需求反馈,了解农民对政府提供的公共文化产品的满意度以及需求度,以形成供给——反馈——再供给循环,把握供给效果,及时调整供给内容和方式。在供给后,农民得到文化服务和产品的使用,需要及时反馈,政府根据农民反馈改变供给产品,提供农民所需的公共文化服务。政府要建立需求反馈机制,拓宽需求反馈渠道以供农民表达,推动农民文化权益的实现。
2.3.2 监督管理
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后,由于农村供给主体之间的矛盾和基本文化素养不高,因而存在文化供给低效低质等问题,政府在提供公共文化产品的同时必须发挥监管职能,才能保证公共文化服务和产品保量高质的供给,维护供给市场和使用场所的秩序。在农村的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后,需要政府发挥监督和管理职能,建立监督问责机制,保障公共产品供给有效性和持续性和利用率。
2.3.3 绩效评估
绩效评估是为了检验供给前后的供给成果以及及时做出反馈的有效方式,在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中,对政府职能的评估以及对政府形象的树立都是通过绩效评估来体现。同时,由于各供给主体都是“经济人”,追求自身最大利益,因此,在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后,对文化服务供给进行绩效评估是必不可少的,政府应健全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对各供给主体的供给效率和水平进行考核评价。
3 总结
总之,为实现公共文化服务目标,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供给需要加强,而政府作为其服务的管理者、供给者和监督者,虽然在逐步重视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供给,但也需要对其职能加以分析,查漏补缺,完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本文对供给各阶段的政府职能进行探析,为明确政府职责提供借鉴依据,以便于更好的发挥其职能,为农村高效地提供优质的公共文化服务,保障农民文化权益。
参考文献
[1]苏娜平.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机制探索[J].合作经济与科技,2015,(01):179-181.
[2]郑萍.需求导向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体系研究[J].产业与科技论坛,2013,12(21):15-16.
作者简介:苏婷婷(1995-),女,汉族,四川宜宾人,硕士研究生,西南大学国家治理学院,研究方向:公共政策与公共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