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范院校音乐教育专业实施分级教学的建议
徐晴岚
在当前高校不断扩招的大背景下,艺术专业的招生也一年热似一年,而考生的专业基础却越来越参差不齐。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一是起于上世纪80年代中期的素质教育热使相当一部分学生从小较为系统地接受了某项艺术技能的培训,他们的专业水平较往年的考生有明显提高;二是艺术类招生文化课要求较低;三是部分考生到高二甚至高三才开始转学艺术,其专业基础十分薄弱。在师范院校音乐教育专业技能课中实行分级教学,为不同起点的学生确定不同的教学进度,对学有余力的学生提高培养目标,使基础薄弱的学生全面发展,真正做到因材施教,打造学生自主学习和个性发展的平台,对促进教学改革,真正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具有积极的意义。为此,笔者提出如下建议:
第一,按学生的专业基础可分为4个~5个级别,一级最低,逐级递增,以级别决定上课方式。一级上大组课;二级上小组课;三级上个别课,一至两名学生一节课;四级每周1名学生一节课;五级可增至每周1名学生两节课。具体做法可视院系的师资和招生情况决定。新生入学第一个月即进行分级考试,以后每学期以期末考试成绩为依据进行分级,采用末位淘汰降级、首位升级的办法进行级别调整。这样既解决了师资力量不足的问题,将教师从繁重的教学任务中解脱出来,同时也可以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保证教学质量。
第二,为不同级别的学生确定相对固定的教材,不能按传统的“师授徒”方式,即教师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结合自己对音乐的理解、经验和特点进行即兴教学。传统的教学方式虽然看起来很方便,但随意性太大,不利于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更不利于教学管理。因此,给不同级别的学生规范一个相对固定的教材范围则是一个可以两者兼顾的办法。以钢琴教学为例,从演奏技巧的培养出发,学习的内容至少应包括练习曲、小型乐曲、奏鸣曲、复调作品等四种类型。考核的时候要全面要求,每种类型都必须准备一首备考曲目,临考再抽取一到两首参加考核。这样就避免了为期末取得好成绩,一学期只弹奏一首曲目的现象。
第三,重视专业素质的提高。师范院校音乐教育专业教学改革的目标是既要保证学生获得扎实的专业知识,又要突出培养学生的实际运用能力、教学能力,这就要求学生既要有一定的专业技能技巧,又要有较广的专业知识面。采用分级教学之后,在专业课的教学内容中一要有“精练”的曲目,以加强学生的专业技能;二要有“泛练”的曲目,用于扩大专业知识面;三要有大量熟听熟记的曲目,以进一步扩大学生的眼界,提高其整体素质。前两项可以在修订专业技能课的教材和教学大纲时作出明确规定,而最后一项一定要在专业基础课中另外开设一门“名作鉴赏”课,并分出声乐、钢琴、舞蹈、器乐等专项,分别给出2个~4个学分。为了让学生和教师都充分重视这门课程,可以将其作为专业素质修养课程。
第四,制定考查标准。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应该联合地区范围内的有关高校,制定各专业学科的分级教学大纲,明确不同级别要达到的教学目标,并制定相应的考试大纲,明确各专业技能课分级教学的考查标准,建立完善的考核体系。要按照各专业学科的分级教学大纲,建立各专业学科分级的曲目和曲库。只有这样,才能引导师范院校音乐教育专业技能课分级教学有序、有效地进行。
(作者单位:湖北师范学院音乐系)
[责任编辑:张 敏]
在当前高校不断扩招的大背景下,艺术专业的招生也一年热似一年,而考生的专业基础却越来越参差不齐。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一是起于上世纪80年代中期的素质教育热使相当一部分学生从小较为系统地接受了某项艺术技能的培训,他们的专业水平较往年的考生有明显提高;二是艺术类招生文化课要求较低;三是部分考生到高二甚至高三才开始转学艺术,其专业基础十分薄弱。在师范院校音乐教育专业技能课中实行分级教学,为不同起点的学生确定不同的教学进度,对学有余力的学生提高培养目标,使基础薄弱的学生全面发展,真正做到因材施教,打造学生自主学习和个性发展的平台,对促进教学改革,真正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具有积极的意义。为此,笔者提出如下建议:
第一,按学生的专业基础可分为4个~5个级别,一级最低,逐级递增,以级别决定上课方式。一级上大组课;二级上小组课;三级上个别课,一至两名学生一节课;四级每周1名学生一节课;五级可增至每周1名学生两节课。具体做法可视院系的师资和招生情况决定。新生入学第一个月即进行分级考试,以后每学期以期末考试成绩为依据进行分级,采用末位淘汰降级、首位升级的办法进行级别调整。这样既解决了师资力量不足的问题,将教师从繁重的教学任务中解脱出来,同时也可以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保证教学质量。
第二,为不同级别的学生确定相对固定的教材,不能按传统的“师授徒”方式,即教师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结合自己对音乐的理解、经验和特点进行即兴教学。传统的教学方式虽然看起来很方便,但随意性太大,不利于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更不利于教学管理。因此,给不同级别的学生规范一个相对固定的教材范围则是一个可以两者兼顾的办法。以钢琴教学为例,从演奏技巧的培养出发,学习的内容至少应包括练习曲、小型乐曲、奏鸣曲、复调作品等四种类型。考核的时候要全面要求,每种类型都必须准备一首备考曲目,临考再抽取一到两首参加考核。这样就避免了为期末取得好成绩,一学期只弹奏一首曲目的现象。
第三,重视专业素质的提高。师范院校音乐教育专业教学改革的目标是既要保证学生获得扎实的专业知识,又要突出培养学生的实际运用能力、教学能力,这就要求学生既要有一定的专业技能技巧,又要有较广的专业知识面。采用分级教学之后,在专业课的教学内容中一要有“精练”的曲目,以加强学生的专业技能;二要有“泛练”的曲目,用于扩大专业知识面;三要有大量熟听熟记的曲目,以进一步扩大学生的眼界,提高其整体素质。前两项可以在修订专业技能课的教材和教学大纲时作出明确规定,而最后一项一定要在专业基础课中另外开设一门“名作鉴赏”课,并分出声乐、钢琴、舞蹈、器乐等专项,分别给出2个~4个学分。为了让学生和教师都充分重视这门课程,可以将其作为专业素质修养课程。
第四,制定考查标准。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应该联合地区范围内的有关高校,制定各专业学科的分级教学大纲,明确不同级别要达到的教学目标,并制定相应的考试大纲,明确各专业技能课分级教学的考查标准,建立完善的考核体系。要按照各专业学科的分级教学大纲,建立各专业学科分级的曲目和曲库。只有这样,才能引导师范院校音乐教育专业技能课分级教学有序、有效地进行。
(作者单位:湖北师范学院音乐系)
[责任编辑:张 敏]